約伯記第二十七章綱目
【第二十七章、不敬虔者的絕望】
分段:1、表示自己的意志:1-6節
2、他的願望:7-10節
3、惡人必受苦:11-23節
一、表示自己的意志:1-6節(我指著永生的神起誓)
1、說神奪去他的理:2節
2、不在言語上犯罪:3-4節
3、我心必不責備我:5-6節(約-3:21節)
在這段中約伯指著自己的生命保證:
①他的話絕對誠實。
②朋友的話絕對無法接受。
③他絕對不承認自己不正。
④他絕不放棄公義的生活。
二、他的願望:7-10節
1、神奪取其命,還有甚麼指望呢?7-8節
2、神不聽惡人的呼求:9節-10節
三、惡人必受苦:11-23節
1、責問朋友為何變為虛妄:11-12節
2、講神給惡人所定的分:13-23節
①惡人家屬的結局:13-15節(詩78:64節、耶22:10節)
②惡人財產的結局:16-18節(箴13:22節、28:8節)
③惡人本身的結局:19-23節(箴1:27節、10:25節)
朋友講約伯是惡人,此時約伯說惡人的結局,表明自己不是惡人。
──
徐大年《約伯記提綱》
【神的公義(二十七1∼23)】
一、重申自己無辜(1∼7)
二、神令惡人絕望(8∼12)
三、神報應惡人(13∼23)
——《新舊約輔讀》
【不虔者的絕望(二十七1∼23)】
一、約伯堅持無辜(1∼6)
二、不虔者的結局(7∼23)(三個「呢」字,三個報應)
──馬有藻《揭開痛苦的面紗──約伯記詮釋》
【約伯記二十七章】
一、力稱自己無辜(1∼6)
二、惡人結局與己無關(7∼23)
三、願惡人受詛(7∼10)
四、神報應惡人(11∼23)
──馬有藻《揭開痛苦的面紗──約伯記詮釋》
【第二十七章綱目】
貳、約伯與約伯三友的講論 3:1-27:23
3.約伯發誓說自己無辜,乃是神讓他落入目前的狀況。 27:1-6
4.約伯咒詛自己的仇敵下場如惡人,惡人必然絕望、轉眼滅亡。27:7-23
──
蔡哲民等《約伯記查經資料》
提要:1 約伯為自己的誠實辯護。8 不敬虔的人沒有指望。11 惡人的福氣變為詛咒。──《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