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三十一章綱目
【第三十一章、美麗的我(冤屈的我)】
這一章約伯一口氣說完,表明自己向神有信心。
一、不貪戀眼欲:1-4節,(對付眼目的情欲:箴6:25節、撒下11:2節、太5:28節、約-2:16節)
二、不行虛謊與詭詐:5-8節,“虛謊”:不虔、虛榮、虛妄。“詭詐”:欺騙、偽裝、奸詐。
三、不向人行淫:9-12節
四、不藐視僕婢:13-20節,他認為他與僕婢都是神所造的,所以要看顧這些窮苦的人。(箴22:9節、雅1:27節)。
五、不枉屈窮人:21-23節
六、不指望黃金:24-25節
七、不敬拜天象:26-28節
八、不幸災樂禍:29-30節
九、不拒絕接待:31-32節
十、不隱藏罪孽:33-37節
十一、不奪取田地:38節
十二、不貪人出產:39-40節
──
徐大年《約伯記提綱》
【表白無辜(三十一1∼40)】
一、克制慾念(1∼4)
二、遠離虛謊(5∼8)
三、遠避淫行(9∼12)
四、沒有不義(13∼15)
五、沒有不仁(16∼23)
六、沒有事奉「瑪門」(21∼25)
七、沒有暗中拜偶像(26∼28)
八、沒有仇恨(29∼30)
九、沒有自私(31∼32)
十、沒有偽善(33∼34)
——《新舊約輔讀》
【自辯的約伯──真誠的約伯(三十一1∼40)】
一、律己方面(1∼2)
二、待人方面(13∼23)
三、對神方面(24∼34)
四、最終表白(35∼40)
──馬有藻《揭開痛苦的面紗──約伯記詮釋》
【自辯的約伯──真誠的約伯(三十一1∼40)】
一、律己方面(1∼12)——約伯在生活上特別謹防兩樣罪
1.淫亂
2.虛謊
二、待人方面(13∼23)
三、對神方面(24∼34)
1.財產雖多,卻從不以金錢為他的指望、倚靠(24∼25)
2.不暗中敬拜日月等外邦偶像(26∼27)
3.也因和他有宿怨的人遭災便幸災樂禍(29)或乘機咒詛(30)
4.亦不容許家中的客人(「帳棚的人」,此語或可指同族的人)挨餓或露宿街頭(31∼32)
5.他有錯時,他從來不象亞當般遮掩過犯(33)
6.為了真理,不懼與群眾或宗親對抗(34)
──馬有藻《揭開痛苦的面紗──約伯記詮釋》
【第三十一章綱目】
肆、約伯與以利戶 29:1-37:24
一、約伯的長篇講論 29:1-31:40
(三)約伯發誓:自己是清白的。 31:1-40
1.約伯發誓自己不好色。 31:1-4
2.約伯發誓自己沒有不誠實、沒有收受賄絡。 31:5-8
3.約伯發誓自己沒有淫亂的行為。 31:9-12
4.約伯發誓自己不壓迫奴隸。 31:13-15
5.約伯發誓自己不吝於幫助窮乏無助之人。 31:16-23
6.約伯發誓自己不以財富為依靠。 31:24-25
7.約伯發誓自己不拜天象。 31:26-28
8.約伯發誓自己不因仇敵遭災就幸災樂禍。 31:29-30
9.約伯發誓自己慷慨對待家裡的人。 31:31-32
10.約伯發誓自己不隱藏罪惡。 31:33-34
11.約伯挑戰神,要求神回答他的誓言。 31:35-37
12.約伯發誓自己沒有剝削別人。 31:38-40
──
蔡哲民等《約伯記查經資料》
提要:約伯嚴肅地申明自己在各種本分上的正直。──《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