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三十六章綱目
【第三十六章、以利戶的勸告】
(勸約伯歸榮耀于神)
分段:1、神絕對公義:1-16節
2、勸約伯榮耀歸神:17-33節
一、神絕對公義:1-16節
1、以利戶接續發言:1-4節
①要求他們再容片時:1-2節(表明他要為神說話)
②將公義歸給神:3節
③認為自己講話不虛謊,知識全備:4節
2、神有大能並不藐視人:5節(神能憑各人所行的對待各人)。
3、神有智慧卻不保護惡人:6節(以利戶答覆約伯的話“21:7節”)。
4、神以恩典對待義人:6下節-11節、15-16節
5、神以公義對待惡人:12-14節
二、勸約伯榮耀歸神:17-33節(謹慎二件事)
1、不可看重罪孽:17-21節
①不可偏離正路:17-19節
②不要切慕黑夜:20節
③不可看重罪孽:21節
2、不可忘記敬畏神:22-33節
①要尊神為大:22-26節、22-23節,神的教訓誰能像祂;24-25節,神的行事為大;26節,神的年數不能測度。
②要尊神行事奇妙:27-28節
③要尊神之威榮:29-33節(神的威榮顯於天上“29-30節”,顯於眾民“31節”,顯於敵人“32-3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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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年《約伯記提綱》
【以利戶論苦難(三十六1∼25)】
一、自詡為神的代言人(1∼4)
二、解釋神施苦難之目的(5∼14)
三、勸勉約伯如何面對苦難(17∼25)
──馬有藻《揭開痛苦的面紗──約伯記詮釋》
【神的管教(三十六1∼33)】
一、苦難是神的管教(1∼16)
1、苦難叫人知道己過(9),提醒人不要走向敗亡
2、神藉苦難救人脫離苦難(15)
二、勸約伯接受神的管教(17∼23)
三、勸約伯思想神的偉大(24∼33)
——《新舊約輔讀》
【第三十六章綱目】
肆、約伯與以利戶 29:1-37:24
二、以利戶的講論 32:1-37:24
(五)以利戶第四次發言 36:1-37:24
1.以利戶陳明神並非藐視人,反倒為困苦人伸冤、看顧義人。 36:1-7
2.以利戶陳明苦難是神教育人的一種方式,人如果願意修正自己的作為就將由苦難中轉回,否則就將喪命。 36:8-15
3.以利戶鼓勵約伯要選擇忍耐苦難,不要選擇罪孽。 36:16-21
4.以利戶陳明神的能力浩大,超過人的知識,雨水、閃電、冰雪都是證明。 36:22-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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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哲民等《約伯記查經資料》
提要:1 以利戶陳述神作為的公義。16 約伯的罪妨礙了神賜福。24 神的作為是值得稱頌的。──《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