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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二十六篇拾穗

 

【诗二十六1】「耶和华阿,求你为我伸冤,因我向来行事纯全,我又倚靠耶和华并不摇动。」

并不动摇一词,直译为「我将不(或,不会)滑跌」,或是指他信靠的结果,如 AV所译,或更可能是指他信靠的质量。──《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纯全”不是无罪,而是指道德上的完整。

         “纯全”。即诚心实意和一心一意地爱慕神,而不是指无罪。

         为我伸冤。诗人求神监察和并为他辩护。

         纯全。他面对诬告,宣称自己无辜,但他并不排除对罪的应有认识。诗人承认自己需要神的救赎和怜悯(第11节)。

         并不动摇。如果我拥有自己所宣称的纯全,就不会摇动(见诗15:5;16:8注释)。

         1-7  祈求的基础:诗人求神察看,证实他是无辜的。他甚至要用象征式的礼节 ── 「洗手」 ── 表明自己的清白。(参申21:6; 太27:24)

         26:1-12  这是一个无辜者所写的祈祷诗:本诗与其他祈祷诗略有不同:诗人在此没有具体描述他的苦况。

       这是一首个人的求告诗,但缺苦况的描写,可能危险尚未临到诗人。他无辜被诬陷,祷告求神伸冤(1∼3节),然后为自己的纯全辩护(4∼7节),最后寻求神的保护(8∼12节)。

     诗二六 大卫首先寻求神证明他的正直(1∼8节),然后求神拯救他脱离恶人的结局(9∼11节),最后定意为祷告蒙允而称颂耶和华(12节)。

 

【诗二十六2】「耶和华阿,求你察看我,试验我,熬炼我的肺腑心肠。」

    此节中所用“察看”,“试验”,和“熬炼”的,真金不怕熬炼,因为越炼越显明。信徒生活中最宝贵的就是向主有真的信心。── 包忠杰《诗篇注解》

  〔暂编注解〕“肺腑心肠”代表整个人的内心。

       大卫求神“察看”他自辩的话,可见他在别人指控他行恶的事情上是无辜的。参看第十七章3节的脚注。

     察看我。诗人求神审查他的行为。继续用动词“试验”和“熬炼”是为了强调这个观念。

         试验(nasah)。“考验”。参创22:1。

         肺腑。直译是“肾”。该词在古时用来指情感的所在(见诗7:9注释)。

 

【诗二十六3】「因为你的慈爱常在我眼前,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

    另一个有两种可能含义的词语为「按��的真理」(faithfulness to thee),直译为「在��的真实(truth)中」(AV、RV、NEB),而「真实」在旧约中大半是指信实(faithfulness)。但按文法而言,这个「真实」较容易看为是神的,而不是大卫的,并且如此便可与��的慈爱配合。也许这里是有意由第一节「我的纯全」转至此处「��的信实」。──《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慈爱常在我眼前」:诗人强调他忠于选民和神之间的盟约,履行盟约的要求;全节可意译为「我忠于你的盟约,始终对你忠心」。

       在我眼前。由于诗人经常把神的怜悯像北极星一样摆在眼前,他将摆脱罪恶,走在真理的路上(见诗1:1注释)。

     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本节说明第1 2节祷告的理由。

 

【诗二十六4】「我没有和虚谎人同坐,也不与瞒哄人的同群;」

  〔暂编注解〕“虚谎人”亦作“拜偶像的人”。“瞒哄人”指戴着假面具的伪君子。

       “瞒哄人的”。觊觎者。

     没有……同坐。见诗1:1注释。

         虚谎人。他们追求无价值的目标,而不是真实的理想(见伯11:11;见诗24:4注释)。

         不与瞒哄人的同群。见诗1:1注释。这里变成将来时态,说明他将继续保持自己的纯洁。第5节也有这样重大的时态变化。

 

【诗二十六5】「我恨恶恶人的会,必不与恶人同坐。」

    恨他们的会,不是论社交场合,而是指灵里的同盟;「会」意为会众或团体,是与属神的团体为敌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恨恶恶人的会”即不与作恶的人为伍。

       本节时态的变化类似于第4节。这几节都强调诗1:1的观念。

 

【诗二十六6】「耶和华阿,我要洗手表明无辜,才环绕你的祭坛;」

    彷佛枯枝般的律法刻板要求,转成花朵盛开、生机蓬勃的画面:在此可瞥见一列游行队伍,在圣殿院中环绕着祭坛欢唱。这光景在其他经文有更生动的描写,如:二十七6,四十二4,六十八24以下。祭坛与会幕之间,有一洗涤盆,祭司在就近祭坛与会幕之前,必须在此洗手与脚(出四十30∼32);从二十四4看来(参该处的参考经文),大卫已将此礼仪应用到心中。──《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洗手”为洁净的礼仪(出三十19)。诗人用此表明他的清白,可以参加环绕祭坛的神圣行列。

       “我要洗手”。最初是一个象征的行动,后来成为象征之词,用来表明人的无辜(申二一6;伯九30)。

     我要洗手。洗手有时作为洁净的象征(见申21:6;太27:24)。诗人保证自己心灵的无辜,以接近神的祭坛。

         “你们扛抬耶和华器皿的人哪,务要自洁”(赛52:11)。

         环绕。诗人希望自己能够清洁,好加入圣殿崇拜者的行列。

 

【诗二十六7】「我好发称谢的声音,也要述说你一切奇妙的作为。」

    个人的感恩之歌(和合:称谢的声音),是配合利未记七12以下所载之祭而献,其例子见诗篇第四十篇或一一六篇等;而记念神对团体奇妙拯救(奇妙的作为)的诗,则见第七十八、一○五等篇。这两种方式都是使过去再活画在眼前,使现今显得更充实,也使赞美更显为具体。──《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直译是“好让人听见”。神真实的儿女急于要告诉人神的恩惠(见诗9:1)。赞美的心声,是悔改最可靠的证据。

 

【诗二十六8】「耶和华阿,我喜爱你所住的殿和你显荣耀的居所。」

    喜爱,就像第5节的恨恶,也是表明一种抉择:他的心在这里,而不在世界。他的心因这个决定和这群同伴而感到温暖。所住的殿不必改为「美丽」(NEB),那是七十士译本将希伯来文的子音倒过来读的结果。所住的殿强化了显荣耀的居所一词,否则我们对于神竟居住在我们当中,就会不够惊讶赞叹。在旷野时,祂的荣耀曾在会幕之上,可以目睹(出四十34以下),而在犹太教中,「居处」shekinah,与这里的「居所」(注:英文为动词)相近,成为描写这景象的标准用语。但约翰福音一14宣称,那云柱、火柱所预表的实体即为:「道成了肉身,住在(注意这词)我们当中……;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丁道尔圣经注释》

 

【诗二十六8】有一位耳聋的老女信徒,每礼拜照常聚会,有人问她即是耳聋,为什么来作礼拜呢?她回答:「我虽听不见所讲的道,我却爱神的殿。况且这里有人把所讲的经节指给我,主就给我许多关于圣经的好消息。另外我愿意来,因为在礼拜堂可以和好人在一起,可以亲近神。我在众人面前荣耀神是我的福气,我的本份。」——林政杰《诗篇的讲章》

  〔暂编注解〕我喜爱。拒绝罪恶是对的。但宗教活动如果停留在这里,那还是消极的。最好到神那里去,这才是积极的(见诗27:4注释)。

         荣耀(kabod)。在不受世俗干扰的圣所里,人能够认识神的荣耀。

       8-11  祈求的内容:诗人求神因他的无辜而保护、拯救他。

 

【诗二十六9】「不要把我的灵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

 

【二十六9、10】 除掉一词所比拟的图画,是将要丢掉的东西聚拢在一起,颇像马太福音十三30所描述稗子的情形。大卫十分清楚,不论他如何努力,刻意拒绝恶人的道路(4、5节),那真正算数的,乃是神对他的宣判,而他在神面前只有求情的分,最后一小节才是全曲的总结。──《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除掉。诗人不想与罪人同流合污,最后与他们一同灭亡。

         我的性命。就是“我”(见诗3:2;16:10注释)。

         流人血的。就是凶手。

       9~10 “不要……一同除掉”。大卫祈求能与罪人分开,以至到了审判日,他不会与他们一同被除掉。

 

【诗二十六10】「他们的手中有奸恶,右手满有贿赂。」

  〔暂编注解〕上半节的“手”亦作“左手”,诬陷诗人的人中可能有贪财的执法者和用钱来买通当权者的人。

       可作「他们左手有奸恶,右手满有不义」。

 

【诗二十六11】「至于我,却要行事纯全。求你救赎我,怜恤我。」

    这两节将一个属神之人的信念,完整地表达出来。第一点为纯全,即,全心全意(见第1节的注释);大卫在此表明他立志要如此行,故将「向来行事」(1节)改为「(将)要行事」(参以上4、5节注释的最后部分)。这是表示忠诚,而非自义之词,因为第二点即为深深的谦卑(11b节):承认若不得帮助便做不到(救赎我),而且不配视此为权利(怜恤)。第三点为确信(12节),因为凡恳求(11b节)或信靠(1b节)的人,都不会落空。因此这篇以自我辩护为起首的诗篇,能以赞美作结束,并且能喜乐地加入众信徒的称颂(此处的众会是复数)。──《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行事。诗人决心继续走在他原来所走的路上。这个决心是本节后半部分祈祷的基础。

       纯全(tom)。“完全”(见tom出现在箴2:7;10:9;28:6等处)。

     救赎我。诗人祈求从罪中得救,说明他并不认为自己是绝对的无罪。

         怜恤我。听我的祈祷(见诗4:1)。

 

【诗二十六12】「我的脚站在平坦地方,在众会中我要称颂耶和华。」

    信徒是从祸坑里,泥土中被拉出来的。现在所站地位是稳固的基督的盘石上,所以要见证赞美神。“我的心必因耶和华夸耀,谦卑人听见就要喜乐。”── 包忠杰《诗篇注解》

  〔暂编注解〕“平坦地方”无跌倒危险,正直仰望神的人脚站得稳,腰挺得直。

       结语:诗人因着神应允祈祷,故要称颂祂。

     「平坦地方」:原文作「正直」,指诗人行事正直(参本篇1 11);但学者认为这里是圣殿的院子(参诗122:2)。

         我的脚站在。诗人宣布了对自己祈祷的回答:他用信心的眼睛看见自己站在“平坦地方”(见诗40:2;参赛40:4)。经过坎坷危险的道路,翻越崇山峻岭,攀过悬崖峭壁,穿过荆棘丛林,他来到了“平坦地方”,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是每一个神儿女宝贵的特权。

         我要称颂耶和华。这就实现了第7节的决心(见诗22:22)。

         本诗应指导我们检查自己对神忠诚的证据。当我们进入基督徒经验的平原时,应当感谢神赐给我们得救的凭据。我们需要培养良好的思维习惯,避开不良的伴侣,乐意参加公众礼拜。这样,我们就能在义人的会中称颂耶和华。

 

【思想问题(第26 27篇)】

 1 大卫在26篇如何表明自己的清白无辜?那么他为何没有神的祝福,且落在困苦当中呢?基督徒也会无辜地受别人逼害么?参彼前2:10-25; 3:12-14。

 2 27篇里,作者落在痛苦的境遇中,你可否找出他所受的痛苦是什么?若你遇到这些痛苦,会怎办?作者的表现有什么是值得你学效的?

 3 作者的祷告是充满信心的,你可否找出什么是他信心的表现?「愈祷告愈有能力」这句话在作者的身上是明显的,这是什么缘故?参1 13节。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材料来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圣经注释》․《串珠圣经注释》․《SDA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