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二十六篇拾穗
【詩二十六1】「耶和華阿,求你為我伸冤,因我向來行事純全,我又倚靠耶和華並不搖動。」
並不動搖一詞,直譯為「我將不(或,不會)滑跌」,或是指他信靠的結果,如 AV所譯,或更可能是指他信靠的品質。──《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純全”不是無罪,而是指道德上的完整。
“純全”。即誠心實意和一心一意地愛慕神,而不是指無罪。
為我伸冤。詩人求神監察和並為他辯護。
純全。他面對誣告,宣稱自己無辜,但他並不排除對罪的應有認識。詩人承認自己需要神的救贖和憐憫(第11節)。
並不動搖。如果我擁有自己所宣稱的純全,就不會搖動(見詩15:5;16:8注釋)。
1-7 祈求的基礎:詩人求神察看,證實他是無辜的。他甚至要用象徵式的禮節 ── 「洗手」 ── 表明自己的清白。(參申21:6; 太27:24)
26:1-12 這是一個無辜者所寫的祈禱詩:本詩與其他祈禱詩略有不同:詩人在此沒有具體描述他的苦況。
這是一首個人的求告詩,但缺苦況的描寫,可能危險尚未臨到詩人。他無辜被誣陷,禱告求神伸冤(1∼3節),然後為自己的純全辯護(4∼7節),最後尋求神的保護(8∼12節)。
詩二六 大衛首先尋求神證明他的正直(1∼8節),然後求神拯救他脫離惡人的結局(9∼11節),最後定意為禱告蒙允而稱頌耶和華(12節)。
【詩二十六2】「耶和華阿,求你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的肺腑心腸。」
此節中所用“察看”,“試驗”,和“熬煉”的,真金不怕熬煉,因為越煉越顯明。信徒生活中最寶貴的就是向主有真的信心。── 包忠傑《詩篇註解》
〔暫編註解〕“肺腑心腸”代表整個人的內心。
大衛求神“察看”他自辯的話,可見他在別人指控他行惡的事情上是無辜的。參看第十七章3節的腳註。
察看我。詩人求神審查他的行為。繼續用動詞“試驗”和“熬煉”是為了強調這個觀念。
試驗(nasah)。“考驗”。參創22:1。
肺腑。直譯是“腎”。該詞在古時用來指情感的所在(見詩7:9注釋)。
【詩二十六3】「因為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
另一個有兩種可能含義的詞語為「按�諈滲u理」(faithfulness to thee),直譯為「在�諈滲u實(truth)中」(AV、RV、NEB),而「真實」在舊約中大半是指信實(faithfulness)。但按文法而言,這個「真實」較容易看為是神的,而不是大衛的,並且如此便可與�諈熒O愛配合。也許這�堿O有意由第一節「我的純全」轉至此處「�諈澈H實」。──《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慈愛常在我眼前」:詩人強調他忠於選民和神之間的盟約,履行盟約的要求;全節可意譯為「我忠於你的盟約,始終對你忠心」。
在我眼前。由於詩人經常把神的憐憫像北極星一樣擺在眼前,他將擺脫罪惡,走在真理的路上(見詩1:1注釋)。
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本節說明第1
2節禱告的理由。
【詩二十六4】「我沒有和虛謊人同坐,也不與瞞哄人的同群;」
〔暫編註解〕“虛謊人”亦作“拜偶像的人”。“瞞哄人”指戴著假面具的偽君子。
“瞞哄人的”。覬覦者。
沒有……同坐。見詩1:1注釋。
虛謊人。他們追求無價值的目標,而不是真實的理想(見伯11:11;見詩24:4注釋)。
不與瞞哄人的同群。見詩1:1注釋。這裡變成將來時態,說明他將繼續保持自己的純潔。第5節也有這樣重大的時態變化。
【詩二十六5】「我恨惡惡人的會,必不與惡人同坐。」
恨他們的會,不是論社交場合,而是指靈�堛漲P盟;「會」意為會眾或團體,是與屬神的團體為敵的。──《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恨惡惡人的會”即不與作惡的人為伍。
本節時態的變化類似於第4節。這幾節都強調詩1:1的觀念。
【詩二十六6】「耶和華阿,我要洗手表明無辜,才環繞你的祭壇;」
彷彿枯枝般的律法刻板要求,轉成花朵盛開、生機蓬勃的畫面:在此可瞥見一列遊行隊伍,在聖殿院中環繞著祭壇歡唱。這光景在其他經文有更生動的描寫,如:二十七6,四十二4,六十八24以下。祭壇與會幕之間,有一洗滌盆,祭司在就近祭壇與會幕之前,必須在此洗手與腳(出四十30∼32);從二十四4看來(參該處的參考經文),大衛已將此禮儀應用到心中。──《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洗手”為潔淨的禮儀(出三十19)。詩人用此表明他的清白,可以參加環繞祭壇的神聖行列。
“我要洗手”。最初是一個象徵的行動,後來成為象徵之詞,用來表明人的無辜(申二一6;伯九30)。
我要洗手。洗手有時作為潔淨的象徵(見申21:6;太27:24)。詩人保證自己心靈的無辜,以接近神的祭壇。
“你們扛抬耶和華器皿的人哪,務要自潔”(賽52:11)。
環繞。詩人希望自己能夠清潔,好加入聖殿崇拜者的行列。
【詩二十六7】「我好發稱謝的聲音,也要述說你一切奇妙的作為。」
個人的感恩之歌(和合:稱謝的聲音),是配合利未記七12以下所載之祭而獻,其例子見詩篇第四十篇或一一六篇等;而記念神對團體奇妙拯救(奇妙的作為)的詩,則見第七十八、一○五等篇。這兩種方式都是使過去再活畫在眼前,使現今顯得更充實,也使讚美更顯為具體。──《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直譯是“好讓人聽見”。神真實的兒女急於要告訴人神的恩惠(見詩9:1)。讚美的心聲,是悔改最可靠的證據。
【詩二十六8】「耶和華阿,我喜愛你所住的殿和你顯榮耀的居所。」
喜愛,就像第5節的恨惡,也是表明一種抉擇:他的心在這�堙A而不在世界。他的心因這個決定和這群同伴而感到溫暖。所住的殿不必改為「美麗」(NEB),那是七十士譯本將希伯來文的子音倒過來讀的結果。所住的殿強化了顯榮耀的居所一詞,否則我們對於神竟居住在我們當中,就會不夠驚訝讚嘆。在曠野時,祂的榮耀曾在會幕之上,可以目睹(出四十34以下),而在猶太教中,「居處」shekinah,與這�堛滿u居所」(註:英文為動詞)相近,成為描寫這景象的標準用語。但約翰福音一14宣稱,那雲柱、火柱所預表的實體即為:「道成了肉身,住在(注意這詞)我們當中……;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二十六8】有一位耳聾的老女信徒,每禮拜照常聚會,有人問她即是耳聾,為什麼來作禮拜呢?她回答:「我雖聽不見所講的道,我卻愛神的殿。況且這裡有人把所講的經節指給我,主就給我許多關於聖經的好消息。另外我願意來,因為在禮拜堂可以和好人在一起,可以親近神。我在眾人面前榮耀神是我的福氣,我的本份。」——林政傑《詩篇的講章》
〔暫編註解〕我喜愛。拒絕罪惡是對的。但宗教活動如果停留在這裡,那還是消極的。最好到神那裡去,這才是積極的(見詩27:4注釋)。
榮耀(kabod)。在不受世俗干擾的聖所裡,人能夠認識神的榮耀。
8-11 祈求的內容:詩人求神因他的無辜而保護、拯救他。
【詩二十六9】「不要把我的靈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
【二十六9、10】 除掉一詞所比擬的圖畫,是將要丟掉的東西聚攏在一起,頗像馬太福音十三30所描述稗子的情形。大衛十分清楚,不論他如何努力,刻意拒絕惡人的道路(4、5節),那真正算數的,乃是神對他的宣判,而他在神面前只有求情的分,最後一小節才是全曲的總結。──《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除掉。詩人不想與罪人同流合污,最後與他們一同滅亡。
我的性命。就是“我”(見詩3:2;16:10注釋)。
流人血的。就是兇手。
9~10 “不要……一同除掉”。大衛祈求能與罪人分開,以至到了審判日,他不會與他們一同被除掉。
【詩二十六10】「他們的手中有奸惡,右手滿有賄賂。」
〔暫編註解〕上半節的“手”亦作“左手”,誣陷詩人的人中可能有貪財的執法者和用錢來買通當權者的人。
可作「他們左手有奸惡,右手滿有不義」。
【詩二十六11】「至於我,卻要行事純全。求你救贖我,憐恤我。」
這兩節將一個屬神之人的信念,完整地表達出來。第一點為純全,即,全心全意(見第1節的註釋);大衛在此表明他立志要如此行,故將「向來行事」(1節)改為「(將)要行事」(參以上4、5節註釋的最後部分)。這是表示忠誠,而非自義之詞,因為第二點即為深深的謙卑(11b節):承認若不得幫助便做不到(救贖我),而且不配視此為權利(憐恤)。第三點為確信(12節),因為凡懇求(11b節)或信靠(1b節)的人,都不會落空。因此這篇以自我辯護為起首的詩篇,能以讚美作結束,並且能喜樂地加入眾信徒的稱頌(此處的眾會是複數)。──《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行事。詩人決心繼續走在他原來所走的路上。這個決心是本節後半部分祈禱的基礎。
純全(tom)。“完全”(見tom出現在箴2:7;10:9;28:6等處)。
救贖我。詩人祈求從罪中得救,說明他並不認為自己是絕對的無罪。
憐恤我。聽我的祈禱(見詩4:1)。
【詩二十六12】「我的腳站在平坦地方,在眾會中我要稱頌耶和華。」
信徒是從禍坑裡,泥土中被拉出來的。現在所站地位是穩固的基督的磐石上,所以要見證讚美神。“我的心必因耶和華誇耀,謙卑人聽見就要喜樂。”── 包忠傑《詩篇註解》
〔暫編註解〕“平坦地方”無跌倒危險,正直仰望神的人腳站得穩,腰挺得直。
結語:詩人因著神應允祈禱,故要稱頌祂。
「平坦地方」:原文作「正直」,指詩人行事正直(參本篇1
11);但學者認為這裡是聖殿的院子(參詩122:2)。
我的腳站在。詩人宣佈了對自己祈禱的回答:他用信心的眼睛看見自己站在“平坦地方”(見詩40:2;參賽40:4)。經過坎坷危險的道路,翻越崇山峻嶺,攀過懸崖峭壁,穿過荊棘叢林,他來到了“平坦地方”,終於松了一口氣。這是每一個神兒女寶貴的特權。
我要稱頌耶和華。這就實現了第7節的決心(見詩22:22)。
本詩應指導我們檢查自己對神忠誠的證據。當我們進入基督徒經驗的平原時,應當感謝神賜給我們得救的憑據。我們需要培養良好的思維習慣,避開不良的伴侶,樂意參加公眾禮拜。這樣,我們就能在義人的會中稱頌耶和華。
【思想問題(第26
27篇)】
1 大衛在26篇如何表明自己的清白無辜?那麽他為何沒有神的祝福,且落在困苦當中呢?基督徒也會無辜地受別人逼害麽?參彼前2:10-25; 3:12-14。
2 27篇裡,作者落在痛苦的境遇中,你可否找出他所受的痛苦是什麽?若你遇到這些痛苦,會怎辦?作者的表現有什麽是值得你學效的?
3 作者的禱告是充滿信心的,你可否找出什麽是他信心的表現?「愈禱告愈有能力」這句話在作者的身上是明顯的,這是什麽緣故?參1
13節。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材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