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三十五篇拾穗
【詩三十五1】「耶和華啊,與我相爭的,求你與他們相爭;與我相戰的,求你與他們相戰。」
〔暫編註解〕「相爭」:描寫戰場上兩軍對壘的情形。
相爭(rib)。也是“相戰”的詞根。見rib在詩43:1;撒上24:15裡的用法。詩人呼求神保護他對付誣告他的人。
1-10 祈求的內容:詩人身陷重圍,四面受敵,故求神保護他,和消滅他的敵人。
35:1-28 這是一篇被人誣告時所寫的祈禱詩。
詩人向神(祂是戰士也是審判官)呼求保護,不受誣陷他的人傷害,因此是一首被誣告的人禱告的詩。詩中的個人可能是王或眾民的領袖。
全詩包含三次祈求,每次都以感恩的許諾或神必拯救作結(十,十八,二十八節),而每一祈求都與詩人生命中的某一經歷相連,有若從三個角度來描寫。第一部分用戰爭的比喻求神幫助(1∼10節),第二部分講詩人舊日友人以怨報德(11∼18節),第三部分求神伸冤,因神為公義的審判官(19∼28節)。
詩三五 在這首詛咒詩篇(參看簡介)�堙A大衛求耶和華拯救他和毀滅他的仇敵(1∼10節),因仇敵無故恨惡他而悲嘆(11∼16節),並進一步求主賜下拯救和公平(17∼28節)。大衛可能在受到掃羅追殺期間寫成此詩,而且在某程度上是撒母耳記上二十四章15節的詳盡版本。那咒詛不是針對掃羅本人(因大衛已經放過他),而是針對那些煽動掃羅對大衛產生猜忌的人。
【詩三十五1、2】詩人完全與神站在一邊,他清楚的知道,神必替地作戰。信徒最大的問題就是他是否站在神的那一邊。這一個問題若解決了,他就可以放心,世人因為你熱心服事神藐視你嗎?他們藐視你的善行嗎?你若沒有違背神的話,你良心就不責備你。勇敢的信徒啊!你當放心,因為神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 包忠傑《詩篇註解》
【詩三十五2】「拿著大小的盾牌,起來幫助我。」
〔暫編註解〕詩3:3裡是小盾牌;在詩5:12裡是大盾牌(又見詩18:2注釋)。這裡指完全的防護。
【詩三十五2 大小的盾牌】「大小的盾牌」代表護身裝備的兩個極端。小盾牌是圓的,大盾牌則高與身齊,後者最有可能是助手負責攜帶。同樣長短槍(3節,和合本只譯作一個「槍」字)也是代表全部的攻擊性武器。譯作「短槍」的希伯來語字根(sgr),沒有在舊約其他地方出現。希羅多德提到西古提人有一種雙刃的斧頭(sagaris),死海古卷則用這字形容長矛的柄。若照後一個解釋,經文則只是說同一裝備可以有兩個用途而已。槍桿子可以用來抵擋,或當作長棒揮打,槍頭則可擊刺。亞述城市尼尼微和卡拉(甯魯德)的壁畫浮雕刻有無數這種以及類似的鐵器時代第一、第二期的軍事裝備。──《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三十五3】「抽出槍來,擋住那追趕我的。求你對我的靈魂說:“我是拯救你的。”」
槍(Javelin,標槍),或這類武器,是譯者所預期的字,也有人舉外國語言為佐證,支持此譯法。而昆蘭古卷中發現一個類似的字,意為標槍的標頭;但是這個東西從不代表整個武器,何況其實這字原為動詞形態,不是指武器,在希伯來文也能 〔暫編註解〕“抽出槍來”亦可作“抽出矛和大斧”。但“大斧”原文有“阻止”的意思,所以《和合本》譯為“擋住”。
「抽出槍來,擋住那追趕我的」:應作「抽出槍和大斧,迎擊那追趕我的」。
「我的靈魂」:可作「我」。
擋住那追趕我的(segor)。變動其母音就成了名詞sagar,意思是兩刃的劍,希臘語是sagaris。本節是用人的語言把神描繪為站在詩人一邊的戰士。
靈魂。就是“我”(見詩16:10注釋)。
通順,正如 AV、RV的譯法:「斷其通路」(參 NEB)。──《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三十五4】「願那尋索我命的,蒙羞受辱;願那謀害我的,退後羞愧。」
〔暫編註解〕在咒詛詩中,詩人的理由往往與神正義的事業聯繫在一起(見詩40:14
15)。
【詩三十五4∼6】 這幾節與三十四5、7的對比,無論是否為蓄意安排,都值得重視,因為蒙羞或羞愧,是定罪的本質(但十二2),而耶和華的使者(見三十四7的註釋),不是拯救我們,就是毀滅我們;參出埃及記二十三20∼22。第6節所描述的黑暗光景,比箴言四19更絕望,因為滑一字意味有液體潺流,而且那位追逐的神就緊跟在後頭。人對神大膽侮蔑,至終所造成的惡果,必使他們無法站立得住。──《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三十五5】「願他們像風前的糠,有耶和華的使者趕逐他們;」
〔暫編註解〕“風前的糠”形容其無助與無用。天使趕逐仇敵像風吹走糠一樣。
“耶和華的使者”。參看第三十四篇7節和創世記十六章9節的腳註。
像……糠。見詩1:4注釋。
耶和華的使者。參王下19:35。
【詩三十五6】「願他們的道路又暗又滑,有耶和華的使者追趕他們。」
〔暫編註解〕仇敵會從又暗又滑的山坡上往下逃跑。
【詩三十五7】「因他們無故地為我暗設網羅,無故地挖坑,要害我的性命。」
〔暫編註解〕見詩7:15;9:15注釋。
7~8 詩中提到公義的經典例子。
【詩三十五7、8】無故的,這�堨X現兩次,第19節又一次,這是令大衛最痛楚的因素,中間那段講得更透徹(11∼18節)。詩篇促使我們格外感受到由不公平造成的傷害;惟有福音能將這種情況變成顯明救贖的時機,跟隨基督腳蹤的機會(彼前二19以下)。至於第8節「詩式的公義」,福音能夠接受,可是如果祈禱與懇求是會實現的話(太五44,二十三37、38),就儘量避免如此禱告;因這並非最值得追求的結果。──《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三十五8】「願災禍忽然臨到他身上;願他暗設的網纏住自己;願他落在其中遭災禍。」
〔暫編註解〕泛指詩人的仇敵。詳見詩9:15
16。
【詩三十五9】「我的心必靠耶和華快樂,靠他的救恩高興。」
〔暫編註解〕我的心。就是“我”(見詩16:10注釋)。詩人的歡樂不是因為仇敵的消滅,而是神的干預。
【詩三十五9、10】誰能像你的呼聲,應合了摩西之歌(參出十五11),或許是特意回顧那次比大衛的困難更嚴重的危機,以及其榮耀的結局。同理,保羅在幾乎絕望之時,就回顧死�奡_活(林後一8∼10),因而重燃盼望。我的心(9節)和我的骨頭(10節)是兩種說及「我」或「我自己」的強調語,如六2、3;參考我們的俗語「我從骨子�堬M楚這事」。──《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三十五10】「我的骨頭都要說:“耶和華啊,誰能像你,救護困苦人脫離那比他強壯的,救護困苦窮乏人脫離那搶奪他的?”」
〔暫編註解〕“我的骨頭”指整個人。骨頭為疾病所侵蝕(看三十一10),所以現在連骨頭都要見證神的慈愛。
“困苦窮乏人”是需要神説明也是神願意幫助的人在三十七14與“行動正直的人”相對,故也可指敬虔的人,甚至神的僕人(看六十九33)。
我的骨肉。指全身快樂。
【詩三十五11】「兇惡的見證人起來,盤問我所不知道的事。」
〔暫編註解〕兇惡的見證人 。英文KJV版為“虛偽的見證人”。第11-18節描寫詩人的仇敵。
盤問我 。英文KJV版為“指控我”。
11-18 詩人的苦況:他最痛心的就是遇難時,好友不但不助他一臂之力,反而幫助敵人迫害他。這些友人受過他的恩惠,現竟忘恩負義,以怨報德,加增他的痛苦。事實上,當這些敵人患病時,詩人曾經為他們祈禱,穿麻衣為他們悲傷(13-14)。
【詩三十五12】「他們向我以惡報善,使我的靈魂孤苦。」
〔暫編註解〕「孤苦」:乃指失去兒女那種苦痛。
孤苦。指“喪失子女”。感人地描寫了喪失親人者。詩人覺得在這個世界裡十分孤單(見詩38:11注釋)。
【詩三十五13】「至於我,當他們有病的時候,我便穿麻衣,禁食,刻苦己心。我所求的都歸到自己的懷中。」
希伯來文沒有提到我低下頭。這句話直譯應為「我的祈禱將歸回(或不斷歸回)我懷中」,RSV以為這是指祈禱的姿勢,可是此處更可能是指祈禱未蒙應允而回,或成為祝福而歸到他自己身上,如馬太福音十13。──《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所求的都歸到自己的懷中”是說詩人在朋友患病時曾虔誠為他們哀懇神,都未蒙應允,禱詞好像回到自己懷裡。
「我所求的都歸到自己的懷中」:有學者解作「我低頭為他們祈禱」。
另有學者認為這裡是指祈禱不蒙答允(參賽55:11
太10:13)。
麻衣。送葬者所穿的。
刻苦己心。詩人為那些現在成為他的仇敵的人傷心,祈禱和禁食。這些人恩將仇報。
我所求的都歸到自己的懷中。詩人希望他為仇敵的祈禱得到應允,證明他對待他們的真誠態度。
13下-14上 可譯為「當我的禱告不蒙答允時,我便出入悲哀,好像為我的朋友、我的弟兄悲哀一樣」。
【詩三十五14】「我這樣行,好像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弟兄。我屈身悲哀,如同人為母親哀痛。」
〔暫編註解〕「屈身」:或作「低頭」,是悲哀的表現。
希伯來人哀悼的方式包栝不洗臉,不剃鬍鬚(見撒下19:24)。詩人的悲傷完全是對待親人的態度。
【詩三十五15】「我在患難中,他們卻歡喜,大家聚集。我所不認識的那些下流人聚集攻擊我,他們不住地把我撕裂。」
跌倒(和合:患難)的譯文或許使我們聯想到犯罪,如新約的用語;但這�堜狴峈漲r原是形容傾覆,如:三十八17;約伯記十八12;耶利米書二十10。我所不認識的那些跛子(和合:下流人),看來太突兀,不盡正確,雖然撒母耳記下五6∼8曾記載大衛衝口而出之類似話語(那�堿O用另一個字,而此處的字則像形容米非波設的字,大衛視他為朋友)。「受打擊者」(即「跛子」或「下流人」)所用的子音,或許也可讀成「打擊者」,因此 NEB譯為「強暴者」。這�堬酗H正圍攻一位突然身陷困境的人,卻也是一位曾令別人羞愧的大善人,此種情形在耶穌受審判時完全重演。而從來沒有參與過這類遊戲的人,簡直寥寥可數。──《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本節上半可譯為“我遭患難,他們群聚歡慶”。“我所不認識的”似指仇敵控告他莫須有的罪名(這些人連他都不認識,怎會知道他的事);也可指“在我不經意的時候”這些下流人向他攻擊。
“下流人”。攻擊的人。
「不認識」:可解作「不為意」。
「下流人」:或作「攻擊者」。
全節可作「我遇難的時候,他們幸災樂禍群集相慶;攻擊我的人趁我沒有防備聚集對付我,不斷地要把我撕裂」。
患難。直譯是“失足”。詩人失足的時候,他的仇敵十分快樂,聯合起來對付他,防止他再站起來。
下流人(nekim)。“被打敗的人”。可能指比詩人弱的人。他們也加入攻擊他的行列裡。
撕裂。誹謗的舌頭就像野獸的利齒,會撕裂它們的獵物。
【詩三十五16】「他們如同席上好嬉笑的狂妄人向我咬牙。」
RSV的小字(「 ……一塊嬉笑者」,mockers of a cake)顯示,希伯來文的字面意思很費解。RSV本文譯為一再地嬉笑,是按七十士譯本,將ma{`o^g{(一塊餅?)讀為獨立不定詞la{`o^g{(與嬉笑相連)。NEB(「連駝背他們也嘲笑」)是從一阿拉伯文字根「彎曲」演繹而來的含義。頭一個解釋方法,是根據希伯來文表達強化語氣的習慣,比較可取。本節的第二行(咬牙……;參三十七12)表明激發如此嬉笑背後的狂怒,這是司提反在殉道之前所經歷到的(徒七54)。──《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咬牙」:指發怒。詩人描述他的苦況後,立志要稱謝耶和華,深信神必搭救他(18)。
席上好嬉笑的狂妄人。原文含義不明。七十士譯本為,“他們誘惑我,嘲笑我”。
咬牙。見伯16:9;太13:42
50。
【詩三十五17】「主阿,你看著不理要到幾時呢?求你救我的靈魂脫離他們的殘害;救我的生命脫離少壯獅子。」
我的生命(AV、RV「我所親愛的」)一字,見二十二20的註釋,該節正可指出,本節末的直譯:獅子,比 NEB的「不信者」更為可取,此處如此,三十四10亦然。──《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少壯獅子”亦作“不信神的人”。
“生命”。寶貴的生命。
到幾時呢?見詩13:1注釋。
生命(yechidah)。見詩22:20注釋。
獅子。詩人經常把仇敵比作獅子(見詩10:9;17:12;22:13)。
【詩三十五18】「我在大會中要稱謝你,在眾民中要讚美你。」
公開獻上個人的感恩。──《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本詩的第二段和第一段一樣(見第10節),都是以莊嚴的感恩結束。
【詩三十五19】「求你不容那無理與我為仇的向我誇耀;不容那無故恨我的向我擠眼。」
無故的憎恨,是惡對善的基本反應(在第7節已經強調過),因此耶穌視第19節(及六十九4),不是指大衛意外的不幸,乃是指祂所預定的遭遇。這就是「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約十五25),是有關即將發生之事的權威性啟示。這個模式在祂的案件上一展無遺,在大衛的一生中斷續可見,而我們也命定要如此經歷(約十五18以下)。──《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擠眼”是打壞主意的表示。本節“無故恨我“為耶穌基督所引用。詩人的經驗正是祂身受的痛苦(約十五25)。
「擠眼」:描寫沾沾自喜,洋洋得意的神態。
詩人在整首詩中都為自己的清白辯護。有人認為耶穌曾引用這句話:“他們無故恨我”(約15:25)。這句話還出現在詩69:4裡。嚴格地說,本詩不是彌賽亞詩歌,而詩69篇則顯然是彌賽亞詩歌,所以主耶穌比較可能是引用後一篇。
19
21 “擠眼”和“大大張口攻擊我”都是表示惡意和輕蔑的姿態。
19-28 祈求的內容:詩人再次向神祈求,求神立刻對付仇敵。
【詩三十五20】「因為他們不說和平話,倒想出詭詐的言語害地上的安靜人。」
〔暫編註解〕「安靜人」:喜好和平的人。
【詩三十五21】「他們大大張口攻擊我,說:“阿哈,阿哈!我們的眼已經看見了。”」
〔暫編註解〕仇敵“眼已經看見”的是詩人的不幸遭遇,並為此沾沾自喜。“大大張口”描寫敵人兇狠鄙視,要吃人的樣子。
「大大張口」:描寫敵人那種鄙視的神態。
「我們的眼已經看見」:指看見詩人的患難痛苦。
仇敵們看見詩人完全失敗,覺得自己達到了目的。
【115 阿哈,阿哈,是什麼意思?詩卅五21】
答:「阿哈,阿哈」原是古時的推羅(地中海東邊離岸不遠的一個平原島)人,他們對耶路撒冷遭禍,抱幸災樂禍的態度,發出一種譏笑的口頭語(結廿六2)。大衛的詩在這裡說到「願那些對我說,阿哈,阿哈的,因羞愧而敗亡。」(詩四十15)其意思乃指那些喜悅及譏笑他受害的仇敵,因此抱愧蒙羞,而趨於敗退滅亡之途(參詩四十14,15,七十2,3)。――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詩三十五22】「耶和華啊,你已經看見了,求你不要閉口。主啊,求你不要遠離我。」
已經看見了完全對應仇敵的呼聲:「我們的眼已經看見了!」在惡人歡唱凱歌時,如此回應比否定他們更切合實際。參,出埃及記三7,由「我已經看見……」一語所導致的結果;亦參列王紀下十九14以下;使徒行傳四29∼30。──《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此處的“你已經看見了”是指公正的神知道真相,不會相信這些人的誣陷。
你已經看見了。參“你看著不理,要到幾時呢?”(第17節)。從這裡起,詩句就顯得比較安靜了。
求你不要閉口。直譯是,“求你不要不聽”(見詩28:1注釋)。
【詩三十五23】「我的神、我的主啊,求你奮興醒起,判清我的事,伸明我的冤。」
〔暫編註解〕“ 我的神( E l o h i m ) 我的主(Adonai)”。訴諸神的能力和權柄。參看創世記一章1節和十五章2節的腳註。
【詩三十五24】「耶和華我的神啊,求你按你的公義判斷我,不容他們向我誇耀,」
為我申辯直譯應為判斷我。──《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三十五25】「不容他們心裡說:“阿哈,遂我們心願了”,不容他們說:“我們已經把他吞下了。”」
遂我們的心願了!在希伯來文是一個單字,在這節中非常簡潔、活潑,就好像嘴唇「嘖」的一聲。──《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直譯是:“啊哈,我的靈!”。
【詩三十五26】「願那喜歡我遭難的一同抱愧蒙羞;願那向我妄自尊大的披慚愧,蒙羞辱;」
【詩三十五27】「願那喜悅我冤屈得伸的歡呼快樂;願他們常說:“當尊耶和華為大,耶和華喜悅他的僕人平安。”」
〔暫編註解〕27下 應為「願他們常說:願那位喜見 僕人平安的耶和華受尊榮」。
歡呼快樂。因為詩人的事業得到了維護。
平安(shalom)。詩歌的結束是勝利的主調,與開始時完全不同。
【詩三十五27、28】正如本詩前面所提及,讚美正在等著要出場(參9、10與18節)。此外,大衛還想到一點,是以利亞在同樣情況下所忽略的:他雖有敵人,但仍有朋友,且是「眾民」(18節),他們的喜悅正如耶和華的喜悅(27節)──是同一個字──就是見他得好處。──《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三十五28】「我的舌頭要終日論說你的公義,時常讚美你。」
〔暫編註解〕論說(hagah)。指若有所思時的輕聲說話。在詩1:2節被譯為“思想”。
你。指神的拯救,而不是詩人的拯救。思考神的良善,會把我們的思想從自己身上轉移。
終日。即不間斷地。“要不住地讚美和祈禱。”(亨利·范戴克)
【思想問題(第35篇)】
1 試描述作者所遭遇的痛苦和心境。參4
11-12
20-21節。作者唯一的願望是什麽?參23-24節。
2 「求你對我的靈魂說 ...... 」(3下)這句話顯示作者對神的顧念有沒有把握?雖然如此,作者仍懇切的向神祈求,這給我們什麽榜樣?9-10節顯示作者的信心有什麽變化?參腓4:6-7。
3 詩人問:「主阿,你看著不理,要到幾時呢?」(17)但神是否真的看著作者白白含冤而不理?當惡人逞強,而神仍未施行審判時,受屈者應有什麽態度?參羅12:19。
4 作者因著信神而有盼望,知道神必為他伸冤,所以他雖未脫離苦況,但卻為著神將施行的拯救而發出讚美。你若面對還未解決的難題或痛苦,作者給你什麽榜樣呢?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材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