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五十一篇拾穗
【詩五十一1】「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
開頭的懇求,憐恤一語,是絲毫沒有資格得恩情之人所說的話,但慈愛則是立約用語。大衛儘管不配,卻知道自己仍屬於神;參,浪子的似乎矛盾之言:「父親,……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第二個說到慈悲的字,是一個動感情的字,用在如創世記四十三30,約瑟的「心」,或內在最深處的愛弟之情;大衛用這字更加靠近神,向祂的溫柔情懷發出呼籲。這與新約描繪深情的「動了慈心」相近。
饒恕所需要的,不只是心軟而已。罪的指控記錄仍在,而所帶來的汙穢依然黏附著。塗抹的懇求,意思是「擦去」,像從一本書中刪除(參,出三十二32;民五23)。從福音我們才明白,要除去「攻擊我們……的字據」(參,西二14),需要付多大的代價。──《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大衛因自己的不配而祈求神的“慈愛”(基於約的愛;參看何二19的腳註)和“憐恤”(同情)。
「過犯」:指「背叛」。
求你……憐恤我。大衛認識到自己對烏利亞和拔示巴犯下了大罪,十分痛心。他處在罪擔的重壓之下,祈求神的憐憫。在他的呼籲中,沒有提任何理由和藉口,沒有為自己辯護,也沒有抱怨定他罪的公義律法。大衛真心謙卑,不怨別人,只怨自己。
慈愛。見詩36篇補充注釋。我們在沒有犯罪感時談論公義,在感到需要一位元元救主時,談論祂的慈愛。
豐盛。大衛完全可以信賴神豐盛的慈愛。
塗抹。從記錄人們行為的冊子上塗抹(見出32:32
33;賽43:25;44:22;徒3:19)。
1-2 首段的禱文:詩人求神憐憫,洗除他的罪汙。
1∼2詩人用“塗抹”、“洗除”和“潔除”來傳達他渴望罪孽得蒙赦免。深深浸染在他身上的“過犯”、“罪孽”和“罪”使他與神隔開,只有神可以除去,恢復他與神的親密交通。“過犯”是對律例的破壞;“罪孽“指故意偏離正道;“罪”是選擇錯誤,習以為常。雖然三個字在含義上有幾許不同,詩人用它們無非強調他的罪孽深重,而非說他犯了不同的罪。
51:1-19 這是一篇祈禱詩。
這是《詩篇》中最感人的一首求告詩,屬七首“悔罪詩”之一(看第6篇題解)。詩首題注中說明為大衛所作,背景見《撒下》十一,十二章:一個犯罪痛悔的人,求神寬恕、潔淨。本詩是對第五十篇神的責備的好回應(比對16節與五十8∼15)。
全詩以悔罪祈禱開始(1∼2節),然後是認罪(3∼5節),繼之懇求潔淨和復興(6∼12節)、感恩和誓願(13∼17節),最後為全耶路撒冷祈求,因為王的禍福和神的聖城(錫安)不可分(看二6)。
詩五一 大衛在這篇懺悔詩�堙]參看詩六的腳註)求神赦罪和潔淨(1
2節),承認自己的過錯(3∼6節),祈求饒恕和復興(7∼12節),決意讚美神(13∼17節),並求神繼續把繁榮賜給耶路撒冷(18
19節)。本詩篇詳述大衛承認他與拔示巴所犯的罪(撒下一一;一二;尤其留意一二13)。
【詩五十一1∼2 除罪的機制】從古代近東的角度看,問題不是罪需要除去,而是神明需要安撫。人只是在遇上他認為是遭神明懲罰的處境時,才知道自己犯了罪。消除神明怒火遂成為這人的目標(神的發怒是有理無理都沒有關係)。他們祈求除罪(「除衣服一樣脫去我的不端行為」)的意思,是希望神明能夠無視於他們的罪行,收回怒火,恢復對他們的恩寵。抱著這種態度對待神明,儀式的用意就只是淨化人和平息神明怒火了。儀式沒有除罪的作用,只是容許人盼望神明會饒恕他的罪。在以色列而言,正確的想法不是罪永被消除,而是祭禮洗淨了神的臨在因罪而受到的褻瀆(見:利一4的注釋,有關「贖罪」的討論)。這些儀式為赦免鋪路(見:利四13∼32的注釋)。但這篇詩所討論的不是獻祭的方法(16節)。只有神施恩典,罪惡才能從案卷中消除。懺悔者只能請求,不能要求罪惡得赦,是不言而喻的一點(見:詩三十二10)。所求的是神施憐憫,其根據是祈求者的信靠和神對以色列的立約應許。神若施恩寵,罪就能夠好像蒲草紙卷被刮淨,或泥版被洗淨(見:民五23)或打碎一般,「塗抹」淨盡。這個象喻也在巴比倫的禮儀文獻中出現:王可以下令「打碎我罪孽的泥版」,從而取消債務、罪狀,或予以緩刑。同樣,按照漢摩拉比法典,打碎以楔形文字寫成之泥版合同,就能取消購買軍人土地的非法交易。在美索不達米亞文學中都有泥版記載惡行(書爾普
文獻)和善舉的例證。──《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五十一2】「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
“洗除淨盡”用了一個通常與洗衣有關的字,彷彿大衛將自己比作一件很髒的衣服,需要洗了又洗。這�堣摒O在想,罪使他不配到神面前,也不配站在神的百姓之前(參,利未記十五章有力的實例)。──《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罪孽」:指「故意偏離」。
「罪」:「指不中的」,做錯事。
洗除淨盡。(見耶4:14;亞13:1)。原文指洗衣服(創49:11;出19:10:耶6:9;7:5等)。
罪孽。見詩32:1
2注釋中關於本節和下面幾節表示罪的幾個詞。涵蓋了罪的不同側面。
【詩五十一3】「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暫編註解〕“我的罪常在我面前”。大衛從犯罪至認錯,約過了一年的時間。
3-6 祈求的基礎:詩人願意在神面前坦承己罪,而神也喜歡人出自內心的誠實(6);故此,他求神寬恕他一切的罪。
【詩五十一3 知道我的過犯】在古代近東文化中,人對於自己如何得罪了神明,通常會大惑不解。造成這種無知的因素有好幾個。首先,古代近東的神祇並沒有提供具長期不變,足以作為準則的自我啟示。其次,多神主義構成一個問題,就是取悅一個神祇的事,可能會冒犯另一神祇。其三,神祇素來沒有日日如一的習慣,要知道自己和神祇關係如何並不容易。最後,沒有執行對它一無所知的禮儀,也會獲罪。因此,譬如在巴比倫的懺悔文學(「希古」禱文)中,懺悔者有時會一古腦兒負起所有的罪責,希望因此誤中得罪了神明之處。但有時在列出罪行時,懺悔者又會肯定承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赫人《穆希利的禱告》(Prayer
of Mursilis)說,認罪是人與其主和好的一步。以色列律法清明,因此所犯的罪易於辨明。──《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五十一4】「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
他的罪乃是背叛之罪。「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這句話似乎會使人誤以為,姦淫與謀殺並不是個人的過錯。但這乃是聖經一語道出核心問題的典型模式。罪可以是得罪自己(林前六18)與得罪鄰舍;但其本質總是輕慢神,正如古時約瑟所見(創三十九9)。我們的身體並不是自己的,我們的鄰舍乃是按神的形像所造。請注意這�婸P撒母耳記下十一章的強烈對比,那�堣j衛完全以自己為中心,他只有一個問題:「如何才能使罪不露痕跡?」現在他則問:「我怎能如此對待神?」
他完全接受神的定罪(4b節),新約中可與此比擬的是那悔改的強盜(路二十三41),羅馬書三4也引用七十士譯本的本節(「你被人議論的時候」)。該翻譯以最強的語氣所刻劃的要點,與這�塈ぃB來文的意思是一致的(如:RSV等):即使我們有權這樣做,也不會找出神對罪人的審判有任何差錯。──《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雖然大衛所犯的罪牽涉其它人,但他認為所犯的罪主要是得罪神。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大衛並不是說他沒有得罪烏利亞和拔士巴,而是說所有的罪在本質上都是得罪神的。大衛在受到拿單的譴責以後說:“我得罪主耶和華了”(撒下12:13)。約瑟也承認,如果他屈從試探,就會得罪神。他說:“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創39:9)。
在你眼前行了這惡。參撒下11:27;12:9。
顯為公義。神責備人是完全公正的(見羅3:4)。
4∼5詩人承認所犯為特別得罪神的罪;而先知拿單的責備公正(撒下十二7∼12)。他不能說所犯的罪只是生命中的一次錯失,其實他本來就是罪人,從有生命的頃刻已有了罪(看創八21;參伯十四4;二十五4∼6)。
【詩五十一4認罪】問:詩篇五十一篇四節的「惟獨得罪了你」,何解?
答:這篇詩是大�珨{他與拔示巴所犯的奸淫罪。雖然,他得罪了烏利亞;雖然他也得罪了拔示巴;然而,因為他在神前懊悔之深:他想到他如何傷神的心,和虧神的榮耀,就深自憂傷痛悔,以為他所得罪的就是神。可惜現在的信徒,已多自怨,無此憂傷的靈了!犯罪後,若不痛哭的,恐怕還要再犯。―― 倪柝聲《聖經問答》
【詩五十一4 惟獨得罪了神】大衛如果認定他所得罪的惟獨是耶和華,被他排除的又是誰呢?拔示巴和烏利亞無疑都被他傷害了。十分重要的一點是:按照上文下理,問題在於審判和執行判決之權誰屬(4節下半)。在以色列,被謀殺者的家人有報血仇的權利,並且政治上的敵人亦無懼於自視為神正直審判之手,懲罰犯罪的君王。大衛這句話可能是規限認錯的範圍,以致只有耶和華才有刑罰他的權利。──《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五十一5】「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大衛對於所犯之罪有了新的看法,即他是專為自己而違抗神,如此一來,他對自己產生了新的自我認識。他發現,這次的罪行並非偶爾的例外,乃是顯出他的本性;是他一貫彎曲心思的最極端表現,也透露出他原是出生於行惡的族類。同樣,以賽亞在看清自己的過失時,對他的同胞也有如此的看法(賽六5)。當然,大衛並非特別在此控訴他的母親,也不是反對懷孕的過程。他亦非在為自己找藉口。他所面對的,乃是事實最終極的真相:即他的罪是自己所犯(1至3節用了五次我的),無可推諉(4節);但最糟的是,這些乃是他生命的質素(5節)。──《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生”即出生。生產或懷孕本身不是罪,而是從懷孕那一刻開始,人便有罪的本性。
本節重點不在闡釋原罪的教義,乃是強調人人都會犯罪,一出生就與罪拉上了關係(58:3);因此,詩人證實他是常在罪中。
大衛認識到人類秉承了犯罪的傾向(見伯14:4;詩58:3)。他不想為自己的罪辯護,只是強調他更需要神的憐憫,因為他生來就有犯罪的傾向。
【詩五十一5 在罪孽裡出生或受孕】對神說話時,懺悔者對比神的完美和人軟弱的本性,是常有之事(見:伯四17;詩一三○3;耶十七9)。主前十九世紀埃及一個以亞孟神為物件的祈禱就提出了相同的要點:人類犯錯是「正常」的事,正如對神明來說,施憐憫也是「正常」一樣。值得強調的一點,是本節不認為受孕之舉是有罪的。與性有關的行為如:性交、懷孕、生產等,都能夠使人在禮儀上不潔(見:利十五16∼33),但在婚姻關係之內的行為卻從來沒有被指為有罪。約伯記十五14;以賽亞書六5等話不過是說與神的絕對聖潔相比,人類的本性都是不潔的。部分解經家雖然極力以本節支持「原罪」的教義,視這句話為懺悔者概括性認罪的一部分,似乎是更合理的詮釋。美索不達米亞的咒語文學亦表達了無人無罪──世上所有人都犯了罪的觀點。埃及《阿曼尼摩比的教訓》亦勸誡人承認作為人的罪性:「不要說:『我沒有過錯。』」以色列人亦會贊同這個神學觀點,因為他們也承認犯罪傾向是人所共有的。但他們卻沒有更進一步,達到基督教神學認為亞當的罪歸與全人類的地步。──《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五十一6】「你所喜愛的是內裡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
這�媔}始的攀昇,起點極為不利,即神所要的(6a節)與大衛剛承認的罪之間的鴻溝。神所看重的乃是動機:祂喜愛誠實,因此祂不會為人缺乏智慧感到痛心,乃是要教導(和合:使我得)……智慧。第6b節(直譯「�貑N教導我……」)──《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內裡誠實。參詩15:2。
隱密處。大衛渴望得到智慧,引導他走純潔的道路。
【詩五十一6 神的要求在人內心】按照上一節生產的意象,以及約伯記三十八36類似的話,達格利什(E. Dalglish)將本節解作在母腹(母親的「隱密處」)之中獲取知識,似乎是正確的詮釋。懺悔者承認不能推說不知者無罪來開脫。他在母腹之中已經知道何謂正當的行為,但卻沒有遵行所知的律法(3節)。埃及的《亞頓讚美詩》也有關於出生前學習的類似意象。作者一再讚美神祇,因為即使在母腹之中,他也供應人類存活的一切所需。埃及宗教思想充滿了將「瑪阿特」(真理)內在化的教訓,來抗衡人類本性中的悖逆傾向。「瑪阿特」被形容為供人類維生的餅(如:哈蘇雪王后的王室年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五十一7】「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
將用牛膝草潔淨我是引用大痲瘋的例子,以一束牛膝草來沾祭牲的血,在其上灑七次來潔淨(利十四6、7);不過也可能是指因觸摸死屍而需經過的潔淨之體(民十九16∼19)。無論是哪種情形,最後都是直接宣告「潔淨了」──大衛以第一人稱來領受這應許。他也從這類禮儀知道潔淨這一特殊的字,其最接近的意思即為「與罪隔開」(利十四49;民十九19),接著他刻劃儀式中的最後一個步驟,即洗衣服、洗身體。但那動人的形容,比雪更白,卻是他的傑作:醒悟到神處理事情絕不馬虎。參以賽亞書一18。──《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牛膝草”為潔淨的象徵。祭司在儀式中用牛膝草蘸血灑向不潔的人,以取得禮儀上的潔淨(利十四章;民十九6)。詩人用此比喻說明人裡頭的罪只有神能洗淨,洗得比雪更白,成為新造的人(10節)。
“牛膝草”。參看出埃及記十二章22節的腳註。牛膝草用來潔淨患麻風者的房子(利一四49),以及潔淨因觸及屍體而汙穢的人(民一九18
19)。
「牛膝草」:原本在逾越節用來把血灑在門上,日後卻用來蘸血灑向麻瘋病者和其他不潔的人,成了潔淨的象徵。
潔淨(chata')。原形指“犯罪”,沒有中標。這裡的形式指“贖罪”。
牛膝草。摩西的律法規定,在潔淨的禮節中要使用牛膝草(見出12:22注釋;參利14:4;民19:18)。大衛意識到,只有最有效的潔淨方法,才能洗清他的汙點。
洗滌我。見第2節;參賽1:16
18。大衛理解了儀文律法的屬靈意義。
基督徒在犯罪失足的時候,應當把大衛的祈禱作為自己的祈禱。
7-12 祈求的內容:詩人詳盡地求神洗滌罪汙,叫他靈性再次復興起來。
【詩五十一7 牛膝草】這種學名稱為 Origanum
syriacum(墨角蘭)的矮小灌木,生長在巴勒斯坦的多石之處。它的藍色紅色花朵和葉子具有芬芳氣味,因此被以為可供藥用。但牛膝草在聖經中,卻與潔淨之禮有關,利未記十四4∼6潔淨長大痲瘋者的典禮就是一例。紅母牛的祭禮(民十九6),以及逾越節時以色列人在門框上抹血(出十二22),都有使用牛膝草的例證。──《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五十一7 白=潔淨】正如以賽亞書一18,白色在聖經傳統中代表潔淨(和合本:「乾淨」)和喜樂。深的顏色,尤其是黑色,則用來象征服喪和哀悼──兩者都和不潔有關(見:詩三十五13;亞三3∼5)。在某個亞述禱文中,王呼籲他的神「變白」他的心,使之從褻瀆的罪中得到解放。在亞喀得語中,動詞「使發亮」和「使之變白」是重迭的。在某個巴比倫法術文獻中,祈禱者所求的是他能以「變得純潔如天,淨化如地,明亮如中天」。──《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五十一8】「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
希伯來原文為「求你將使我聽見……」,大衛似乎是在描寫流亡者回到故園,受到盛大歡迎的場面,此處不需要以充滿我(RSV;參 JB)來取代。高潮的那句話,NEB將動詞歡喜快樂(gi^l)的基本意思,表達得很正確:「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跳舞(和合:踴躍)」。此處再度顯示,他不是只求得過且過的幫助。
這節末,是一連串未來式,而非命令句。祈禱本(Prayer Book)所用柯弗戴爾(Coverdale)的翻譯,將它寫成肯定句,很合其意,但卻幾乎是惟一如此作的譯文。──《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骨頭”可以指整個人(三十五10)。
“壓傷的骨頭”。大衛因拿單的指控而完全崩潰(撒下一二1∼14)。
得聽歡喜。大衛渴望聽見神饒恕他的甜美聲音(見詩32:1
2注釋)。這是他的最高願望。
骨頭。參詩6:2。
【詩五十一9】「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
本節為第1節的回應,將全詩的第一部分作了完結,其中所強調的主要是罪,以及其潔淨。下麵的重心則將轉移至救恩。──《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塗抹 ...... 罪孽」:求神把 面前那本記載詩人罪惡的簿子塗淨,不再留下記錄。
求你掩面。參詩13:1。大衛又一次流淚懇求寬恕。
塗抹。見第1節注釋。
【詩五十一10】「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他用造一字,表明他所要的乃是神蹟。這字所代表的事惟有神能作;不過除了指瞬息間的動作外,它也可以指持續維繫的過程(參,創二3),這�媗蒫M亦有此意。
心與靈二字表明他來到「生命之源」(箴四23),並將他的靈與神的靈相連。10b節的禱告,古譯本的翻譯較準確:「在我�堶惕騝s正直(或,堅定)的靈」。這與第12節「仍得……」的意思相仿:是退後者悔改的祈求。──《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造(bara')。見創1:1注釋。神不但潔淨人的心,而且在祂所饒恕的兒女心中造一顆新心(見結36:26)。“‘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意思是‘我要賜給你們新的意念’。心靈的改變總是伴隨著對基督徒責任的清晰認識”(懷愛倫《評論與通訊》1913,12,18)。祈求寬恕的同時,也要祈求心靈的更新和成聖(見耶24:7;11:19;羅12:2;弗2:10;4:24)。
正直的靈。或“堅定的心”。大衛所求的是堅定的信念,以便能始終不諭地順從。詩人希望有全新的思想品德。大衛這樣祈禱的時候,“他對寬恕有了真正的理解”。這也應該是每一個人的祈求。
10∼12詩人祈求得到一顆全新的清潔的心,一個正直的靈,只要神不丟棄他,不收回給了他的聖靈;神的救恩之樂可以複得,憂傷的靈可以快樂。
【詩五十一10 清潔的心】懺悔者承認自己自出生以來已經有罪之後,如今求神淨化他的心(在希伯來傳統中,心是理智的所在),惟有祂才有能力應允這要求。某個蘇美的悔改禱文也是向神明懇求憐憫,「將我所犯的罪」轉化為「良善」。這一點和《吾珥被毀悼詞》中的祈求相似,後者呼籲神祇南拿(Nanna)保證「它百姓每個邪惡的心,在你面前都變得潔淨!」重生和生命改變方向的概念,亦可見於以西結關於國家復興的默示。神在其中應許「賜給你們一個新心」(結三十六26)。──《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聖靈重生(五十一10∼19)】人心敗壞了,非重造不可;重造的新人,比造肉體的事更大。一個人重生得救,乃是神的恩典。
巴納德醫生曾在電視上被訪問,他提出有趣的例子:有一次他為一個病人做心臟移植手術,之後他去探望那位病人,病人要求他把拿出來的心給他看一下。醫生拿來後並解釋為何要把心拿出來。病人聽完後,非常感激醫生說:「真好,我不必再帶著那顆老舊的心了。」——林政傑《詩篇的講章》
【詩五十一11】「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
這�堮`怕被驅逐的背景,應該是掃羅的例子,神的靈離開了他(撒上十六14)。這一節不只是在探討神保守人的神學,而是其實際,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九27,和我們的主在約翰福音十五6所言。聖字的意思,應當在於指出這個請求的重大;參撒母耳記上六20。──《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聖靈”一詞在舊約中,除此處外,只見於《以賽亞書》六十三10∼11,寓有神同在的意思。藉著這靈,神創造天地(一〇二25;創一2),降福祂的子民(賽四十四3),幫助祂所揀選的人作工(出三十一3;士三10);感動先知說預言(撒下二十三2),指示他們侍奉的方向(王上十八12;王下二16);給人新心和新靈,可以生活在祂的旨意中(結三十六26∼27)。在新約時代,基督已應許屬祂的人,聖靈永遠與他們同在(約十四16;比較弗四30)。
在舊約的制度下,“聖靈”主要關乎事奉,而不是救恩。參看士師記三章10節和羅馬書八章9節的腳註。大衛在這�堥D神不要撤回他作以色列之受膏君王的事奉(比較掃羅;撒上一六13
14)。
「聖靈」:這裡尤指神的同在。
不要丟棄我。真正的幸福只有從神那裡得到(見詩13:1;16:11;30:7,參創4:14)。
你的聖靈。大衛雖然知道自己的罪使聖靈憂傷,但是他祈求不要失去聖靈的引導(見賽63:10)。參弗4:30。
【詩五十一11 從我收回你的聖靈】神的靈雖然多次在舊約中出現,只有在以賽亞書六十三10∼14才將「聖靈」一語,解作與耶和華的臨在同義。收回臨在,或禁止不得再與神契通,是所能想像最嚴重的懲罰。在國家的層面上,這表示盟約關係的結束,整個民族遭毀滅(耶二十三39;參較:何一9中,何西阿第三個兒子名叫「非我民」)。在位君王是神的代表,神的聲音和臨在一旦與他斷絕關係,就是象徵他的王朝即將結束(見:撒上十六14,二十八6的注釋,有關掃羅處境的討論)。蘇美「對每一位神的祈禱」中,祈禱者也是祈求神祇「不要丟棄你的僕人」。意思大概是被丟棄就是因過錯而失去神祇的恩寵。──《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五十一12】「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第10節為堅定(和合本作正直)的禱告,在這樣大的失敗之後,顯得很合適;然而為樂意的靈懇切祈求,或許會令我們吃驚,因我們覺得無關緊要。這個字的含義是熱誠、甘心,表現出來則為迫切、慨然。不過思想起來,這乃是神所用來消除試探的靈:就是積極以祂的旨意為樂(四十8),而大衛在平順時期幾乎喪失了這靈。──《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樂意的靈」:指10節所提及的「正直的靈」,這靈幫助詩人歡喜快樂地遵行神旨意。
求你使我仍得。大衛希望重新得他在犯大罪以前所享受的快樂。
賜我樂意的靈。大衛祈求能樂意順從神並事奉祂。
【詩五十一13】「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歸順你。」
「哦,願我能教導……」,此處迫切的程度不亞於第12節,亦似乎該節的祈禱已蒙垂聽。請注意「歡愉之信心」與「能傳播之信心」之間的關係,以及「經歷復興」與「帶領別人認識其路」之間的關係。「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二十二32)。仍得(12節)與歸順(13節)為同一動詞的一部分。不過,其實本詩乃是對這祈求最紮實的回答,因為它向歷世歷代的罪人指出了歸回之路──否則他們會以為自己已完全迷失了。──《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罪人必歸順你」:罪人必悔改,回頭歸向神。
我就……指教。大衛從祈禱轉為應許。他承諾要告訴別人罪惡有多可憎,幫助他們轉離罪惡,得到神的憐憫和寬恕。
你的道。見詩18:21。
必歸順。人們從大衛的經驗上認識到,神所憐憫是放棄罪惡的人,不論他們陷得有多深。米開朗基羅(1475-1564)把本節作為格言寫在他的薩沃那洛拉(1452-1498)畫像上。
13∼17詩人許願要讚美神,讚美祂的赦免、潔淨和教導,使罪人可以回頭,重新歸向神。
13-19 結語:這結尾分為兩部分:A 13-17節裡詩人許願要獻上感恩祭和在大會中宣告神赦免他一切的罪;B 18-19節則求神建造耶路撒冷,讓祭物的供獻可以再次執行。
【詩五十一14】「神啊,你是拯救我的神;求你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我的舌頭就高聲歌唱你的公義。」
流人血的罪,希伯來文為「血」;因此可譯為「死」(RSV小字,JB)或「流血」(NEB)。不過,這些譯法似乎太過關心自己,與大衛的悔罪不太相稱。本該沒有一處顯示他想逃避犯罪的後果;他所憂心的乃是罪孽本身。甚至救……脫離的含義也太狹隘:其實他是想要稱頌神的「公義」(14c節,直譯),而神的義最終要完成的,就是使罪人稱義(參6節以下)。──《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流人血的罪”指大衛殺害烏利亞的大罪(撒下十一14∼15)。
“流人血的罪”。直譯是:流血;即因謀殺烏利亞而被判死刑。
「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大衛求神拯救他脫離因犯了謀殺烏利亞(撒上11:14-15)的死罪所帶來的滅亡。
流人血的罪。顯然指謀害烏利亞(見撒下11:14-17)。大衛祈求判決不要落在自己身上。
你是拯救我的神。見詩18:46;25:5;27:9。大衛認為只有神才能拯救他。
【詩五十一15】「主啊!求你使我嘴唇張開,我的口便傳揚讚美你的話。」
使我嘴唇張開的禱告,不是形式而已,乃是良心受責而羞於啟口之人的呼求。他渴望能再度以感恩的心暢然敬拜;而他相信,靠著神的恩典,他能做到。從整體來看,這個動人心弦的謙卑禱告,將這位敬拜者從認罪往前帶一步,進入讚美的境界。──《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罪人獲得了赦免,良心得到了安撫,他忍不住要開口發出滔滔不絕的讚美(見詩40:3)。
【詩五十一16】「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
〔暫編註解〕見詩40:6-8注釋;參賽1:11-17。摩西的律法規定,殺人者償命(出21:12)。獻祭是補償不了的。
【詩五十一16 不喜愛祭物】耶利米向他認為已經完全敗壞的耶路撒冷祭儀系統作出直接的攻擊(耶六20,七4,三十一31∼35)。詩人和他一樣,表示如果沒有道德層面維持,獻牲畜為祭就沒有價值。埃及《梅裡卡雷的教誨》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正直之心的品格,比惡人的牛更蒙悅納。」他們贊同撒母耳(撒上十五22)和何西阿(何六6)的論證,相信神喜悅虔誠崇拜者的心靈和禱告,而非禮儀上的動作(見:撒上十五22;賽一16∼17;耶七9的注釋)。巴比倫智慧文學也提到這一點,該文獻鼓勵信徒每日「藉獻祭、祈禱、合宜的燒香」表示崇敬,但最重要的卻是「心中熱切渴想」所事奉的神祇。──《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五十一16、17】舊約說:「不是,而是」的方法,現在我們則會說:「這個比那個更好」(參,何六6),或「只有那個不夠,還要這個」。第18、19節對獻祭的稱許,讓我們知道當初唱此詩篇的人,對這幾節的瞭解亦是如此。神不是在拒絕祂自己所定的獻祭制度,而這�塈韝ㄛO說,我們可以自我贖罪。祂所強調的乃是,若沒有悔改的心,最上等的禮物祂都視為可憎。此處亦非單指贖罪(贖罪必須用另一生物的血方可:利十七11;來九22),而是指全面的敬拜;不是指象徵,而是指全人的參與,因為平安祭(祭物,16節)表相交,燔祭表奉獻。在這一切禮儀中,神要求的是一顆明白的心,知道自己多麼不配,多麼虧欠。──《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五十一17】「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暫編註解〕神所喜歡的是憂傷謙卑的靈,患難時仰望祂,犯了罪能懺悔;這比甚麼祭物都令神歡喜(看五十7∼15)。
神所要的祭。也就是說,神所悅納的祭物。
憂傷的靈。赦罪的喜樂並不排除為罪的憂傷和痛悔。
【詩五十一18】「求你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
〔暫編註解〕“建造……城牆”。鞏固國人的道德氣質,以至他們不會受到大衛之壞榜樣的感染。
錫安。大衛祈求神不要因他的罪而遷怒於他所心愛的錫安(見詩48:2注釋)。詩人常常把他的同胞包括在他的祈禱中(見詩25:22;28:9注釋)。大衛增加了第18
19節,可能是為了使這首帶有強烈個人色彩的懺悔詩適合於公共禮拜。
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大衛祈禱聖城建設不要受到幹預(見撒下5:9;王上3:1;9:15
16)。這句話也寓指神的悅納和祝福。
18∼19詩人為錫安(耶路撒冷)祈求。城牆為保護之用,王的前途與城的前途有若唇齒,休戚與共。詩人不是不要獻祭,而是要人明白獻祭的真意義,獻得合乎神意。“公牛”為用在大祭中的牲畜。
【詩五十一18、19】可想而知,這些話可能是大衛本人寫的,因為它是以實際的語氣來描繪錫安的靈性危機。但更有可能是在被擄與歸回之間,以色列人以大衛的懺悔作為他們自己的悔改,再加上這兩節,以表明他們的祈求。這�婸P第16、17節並不衝突,乃是加以解釋。對這祈求的榮耀回答,見尼希米記十二43,那時城牆已落成:「那日眾人獻大祭而歡樂‥…‥甚至耶路撒冷中的歡聲聽到遠處。」──《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五十一19】「那時,你必喜愛公義的祭和燔祭,並全牲的燔祭;那時,人必將公牛獻在你壇上。」
〔暫編註解〕「全牲的燔祭」,表明獻為燔祭的祭牲必須全只放在壇上燒盡。
「公牛」:昂貴的祭品。
公義的祭。與16節所討論的祭物不同,神所悅納的是公義的祭(見詩4:5),以純正的動機和正確的精神獻上。
燔祭。宗教的儀式有其作用。儀文律法是基督所設立的。這部律法的各個條款具有重要的教育意義。百姓的過錯在於把外表的儀式當作宗教的全部。大衛認識到公眾禮拜的儀式,在表達敬拜者誠實內心方面的重要意義和價值。我們應該在公眾禮拜的儀式中謹慎保持謙卑的精神。遵守某些敬拜的儀式並沒有錯,問題在於缺乏這些儀式所代表的真誠信仰。
【思想問題(第51篇)】
1 大衛在本篇中承認犯了罪並為此痛悔。參4
17節。他與掃羅有何不同?參撒上15:9; 15-16。
2 大衛犯的姦淫罪和殺人罪是直接加害於人(參撒下11),為何他說所犯的罪是「惟獨得罪了神」呢?今日世人所犯的各樣罪行與神有關麽?
3 為什麽大衛切求神赦宥時,也祈求神善待耶路撒冷?這對罪的影響有何提示?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材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