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五十八篇拾穗
【詩五十八1】「世人哪,你們默然不語,真合公義嗎?施行審判,豈按正直嗎?」
第1a節有各種不同的譯法,皆因希伯來文子音~lm可有多重意義。這字也許應讀為~e{li^m,是指統治者(NEB),它或許源於一個意為「公羊」的字,有時這字可指領袖(參希伯來文的出十五15;結十七13);亦或許源於一個稱「神明」或「有能者」的字,其用法與前者相同。但這�堿O指人的統治者;參,如:第3節。在八十二篇中用了~#lo{hi^m一字,從上下文來看,是指天使。──《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依現有譯法,不容易為上下文作出適當解釋,由於“默然不語”(elim)亦可作掌神權的(有監督人間正義的責任),故全節可譯為:“掌權者啊,你們果真講公義嗎?你們果真按正直審判世人嗎?”
本節可譯作:“掌權者啊,你們真的講公義嗎?世人啊, 你們有按公平審判嗎?”。“掌權者”。神(複數),或大能者。那顯然是指不公義的審判者,他們諷刺地被稱為“神”,或他們自己取了那樣一個受尊敬的稱謂。
可意譯作「統治者啊,你們的判斷真是公義麽?世人啊,你們有按公平審判嗎?」
世人哪('elem)。含義不明,有多種解釋。英文RSV版譯為“眾神”,是根據'elim。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把'elem視為程度副詞,強調“真”字。無法確定詩人用'elem表示什麼。
第1節諷刺性的反問句引出了本詩的主題。所針對的是地上不公正的法官。
1-2 引言:詩人指斥審判官失職,沒有主持公義。
58:1-11 這是一篇祈禱詩。
這是一篇求告詩,因未涉及個人,相信乃為國祈禱之詩。神是最高的審判者,求祂在世上伸張正義,懲治執法犯法之輩。審判制度為保障無辜受害人的行政設施,使弱者、貧者不受強者、富者所欺,人人在法律前平等。舊約對此極為重視。但在以色列人歷史上,特別是王朝時代,法紀至為鬆弛(例如賽一23;五23;結二十二6∼7;彌七2∼3)。詩人為此現象哀痛,求神降罰惡人。題注中說明大衛寫此詩;一般相信成詩期在王朝時代早期。
全詩可分為四段:1,責備邪惡的司法者無視正義,以致綱紀蕩然(1∼2節);2,描述違法亂紀之人不法的情況(3∼5節);3,對作惡者的七個咒詛(6∼9;彌七2∼3)。詩人為此現象哀痛,求神降罰惡人。題注中說明大衛寫此詩;一般相信成詩期在王朝時代早期。
全詩可分為四段:1,責備邪惡的司法者無視正義,以致綱紀蕩然(1∼2節);2,描述違法亂紀之人不法的情況(3∼5節);3,對作惡者的七個咒詛(6∼9節);4,相信神必施行公義(10∼11節)。
詩五八 一首詛咒詩(參看簡介)。大衛控告不義的審判官(1∼5節),求神使他們速速滅亡(6∼9節),以至義人能在神的公平審判中歡呼(10
11節)。“休要毀壞”。參看詩篇第五十七篇的腳註。“金詩”。參看詩篇第十六篇的腳註。
【詩五十八1、2】此處的問題與答案,用了最簡單的倫理名詞對與錯(和合:公義與作惡),從政治上看來似乎過分天真,但卻仍能深入人心。舉例而言,在拔示巴和烏利亞的事上,大衛就必須親自面對這個問題,雖然別人並未多加注意。亦請注意,你們……(的)心……你們(的)手,這一順序何其真確。這種暴虐是算計過的,經過思考,確實衡量(秤出),好像辦企業般具高效率。在彌迦書二1、2中,彌迦描寫了這種徹夜不眠,等不及要侵佔財物的心情。──《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五十八2】「不然,你們是心中作惡,你們在地上秤出你們手所行的強暴。」
〔暫編註解〕詩人繼續斥責,說惡人一心圖謀不公正,假公義之名行強暴之實。“秤”本作公平分配之用,現在卻回來“秤”不公平。
你們在地上秤出。所秤出的不是公義,而是強暴。詩人的話帶有諷刺的語氣。
手。與“心”相對。罪孽先是懷在心裡,然後再用手行出來。
【詩五十八3】「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
〔暫編註解〕惡人通常從小就表現出罪惡的傾向。
3-5 詩人的苦況:他感到痛苦,因為審判官不盡責,法紀鬆弛,惡人更加倡狂。
3∼5 “一出母胎”。參看第五十一篇5節的腳註。由於天生的罪性,人類說謊,毒害別人,而且不聽任何懇求或呼籲(象蛇不順服弄蛇的人一樣)。
【詩五十八3∼5】向人為謊話和毒氣,向神或任何理性、勸教之聲則為塞耳,這就是「惟我是從」之罪人可怕的終局。他給人帶來威脅──這是本詩所強調的,然而他也是一個不快樂的人,為自己侵佔又自衛的精神所孤立。在蛇的比喻中,譯為毒蛇(adder)的字,應該是指「眼鏡蛇」,從pet[en這字在其他地方出現時,所顯出的特徵可以看出。參 K-B;另外,坎斯戴爾(G. S. Cansdale)寫道:「眼鏡蛇是弄蛇之人最常用的。……現在大家已經公認,蛇是聾的……弄蛇之人是以笛子的擺動來吸引蛇,並非用笛子的聲音。」順便一提,柯弗戴爾所譯:「他用咒語之智慧卓越非凡(charm he never so wisely)」,十分優美;現代譯本皆不能望其項背,相當可惜。──《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五十八4】「他們的毒氣好像蛇的毒氣,他們好像塞耳的聾虺,」
〔暫編註解〕他們的毒氣。就是他們所說的壞話(見詩140:3;羅3:13)。
聾虺。把他們的怙惡不悛比作蝰蛇的固執。它們不服從耍蛇的人。蝰蛇實際是並不聾,只是看上去像耳聾,因為很難挑逗。“塞耳的聾虺”可以追溯到聖經中耍蛇的著名論述(傳10:11;見耶8:17)。一般人說蝰蛇耳聾,只對耍蛇人的動作有反應的誤解,已得到充分的駁斥。
4-5 可作「他們滿身毒素,像毒蛇一樣;他們塞住耳朵,像聾了的眼鏡蛇,聽不見弄蛇者的笛聲,也聽不見魔術師靈巧的咒語」。
4~5惡人好像生下來就充滿惡毒,而且對於任何勸諫都充耳不聞。
4∼5這些惡人口裡說出來的話,象毒蛇噴出來的氣一樣致命;又象聾虺一樣,對要求主持公道的聲音,充耳不聞,(據說聾虺把一隻耳朵貼地,用尾巴塞住另一耳,甚麼聲音都進不了耳。)連行法術玩蛇者的聲音、笛聲、咒語也起不了作用。
【詩五十八4 塞耳的聾虺】這個象喻是將不聽人言的愚昧人或惡人,比作不受弄蛇人指揮的眼鏡蛇(烏加列語和埃及語都有這字)。兩者的無理行為都釀成了痛苦和患難。蛇雖然沒有手來遮掩耳朵(這器官位於身體內部),本節所指的卻是違反自然的變態行為。埃及《安肖桑基的教誨》(Instruction
of Ankhsheshonqy)也是循這思路指出指教愚昧人是沒有用的,他不但聽不進去,還會因此而憎恨你。同樣《阿曼尼摩比的教訓》又警告說,愚昧人的話比暴風的風更加危險。──《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五十八5】「不聽行法術的聲音,雖用極靈的咒語,也是不聽。」
〔暫編註解〕行法術的。英文KJV版為“耍蛇的人” 。耍蛇的人在東方,特別是印度很普遍。他們的謀生就是靠展示他們控制蛇的本領,或把蛇從危害行人的藏身之處誘出來。
【詩五十八5 行法術的】職業的弄蛇人(和合本:「行法術的」)一定要對毒蛇的習性瞭若指掌。《安肖桑基的教誨》記載了一個大概是來自從事這行業之人的忠告:吃飽了的蛇不會咬人。弄蛇人除了音樂或道具以外,可能還施法用咒來控制蛇的表演。初民對蛇極度恐懼,一方面是因為相信牠有法力,另一方面是因為牠有毒。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文學之中,都有針對毒蛇及蛇咬之咒語的例證。因此,「弄蛇」一詞不應該令人聯想到毒蛇受吹笛法師催眠翩翩起舞的漫畫形象。本節又有可能是指有些蛇不受咒語控制。亞喀得文獻亦有提到某些蛇是「不被法術影響」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五十八6】「神啊,求你敲碎他們口中的牙;耶和華啊,求你敲掉少壯獅子的大牙。」
少壯獅子是兇狠的,這個特色在蛇的比喻中則未能表達,因蛇是潛行的。──《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詩人巴不得這些不法之人如雨後出現的湍流迅速流盡;如射箭,尚未射出,箭頭已斷(亦作“象草被踐踏而枯萎”)。象蝸牛邊爬邊消溶,象胎兒流產見不到天日;這樣,惡人起不了作用。
「敲碎 ...... 牙」:即不能再害人。
詩人從蛇和耍蛇人轉到少壯獅子。它們的牙齒必須敲掉,免得繼續為害(見詩3:7)。
6-9 祈求的內容:詩人求神對付惡人,讓他們滅亡。
第6-9節有一個又一個比喻形象地表達了咒詛,祈願神使不公正的法官失去勢力。惡人既不可救藥,就祈求讓他們失勢。
【詩五八6,7,10詩篇中何以含有咒詛敵人的話?】
答:在詩篇中確有不少寫出咒詛敵人的話,例如:「神阿,求你敲碎他們口中的牙……願他們消滅如急流的水一般……義人見仇敵遭報就歡喜,要在惡人的血中洗腳,」(詩五八6;7;10,參一○九9—13,一三七9)。這些話在新約恩典時代,以主論愛仇敵的教訓看來(太五43—46)似有相違之處。但從舊約時代背景而論,那是不以為奇的。因為神向以色列人的列祖曾經應許說:「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創十二3;廿七29)。在律法上告訴人說,「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出廿一23—25)。以色列人當時受的是律法教育,當他們深受敵人欺壓,處於極端痛苦的時候,就回到神面前,是容許求神向仇敵施行公義的審判。所以在詩篇中含有許多咒詛的話,確實是他們出於內心禱告的呼聲,求神按照祂的旨意,對待惡人仇敵,施行公義的審判,使人知其受到當得的報應。(詩廿八4;賽六一8;六六6;羅二5,6)。
【詩五十八6∼11 咒詛和咒語的分別】這種詩篇稱為「求災詩歌」(imprecatory
psalm),因為它求神把災禍降給敵人。古代近東還有儀式或咒語,可以增強這一類的咒詛,或使之生效。這種作法在聖經的信仰系統中是不可接受的。求災詩歌最好是從報應原則(請參看:詩篇中「常見的概念」附論的注釋)的角度理解。神是否正義是基於刑罰是否與罪行的嚴重程度相稱,因此,詩人所求的咒詛就是按照維持正義的需要。這些咒詛的等級與神對其仇敵所宣告的咒詛相同(見:賽十三15∼16)。本段的激烈語言與東閃族咒詛程式的某些方面相符,這種程式將向敵國復仇的責任付託給神明。亞述王以撒哈頓的藩屬條約召請一系列的神明傷害叛盟者,就是這一類間接咒詛的例子。亞蘭語的塞菲雷碑文用的也是這種咒詛,還加上一套詛咒儀式:「這些弓箭如何折斷,願因努他(Inurta)和哈達神亦同樣打斷瑪蒂勒(Mati'el)和他貴冑的弓。」詩人也是用求災的方法間接作出咒詛,呼籲神「笑話他們」,因為他們試圖用微不足道的手段威脅以色列。詩人沒有念咒施法或執行咒詛儀式,只是仰賴神打碎這些人的權勢和毀滅性武器,使之轉強為弱(見:耶四十九35,五十一56;結三十九3)。──《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五十八7】「願他們消滅如急流的水一般。他們瞅准射箭的時候,願箭頭仿佛砍斷。」
本節的第二行在抄寫時曾有失誤,因此就其現狀並無意義;AV的斜體字為其見證。RSV所猜測的原意,多數現代譯本大致贊同:但願他們像草被踐踏並枯萎(和合:他們瞅準……彷彿砍斷),最後一個動詞是從ma{lal(枯萎)而來,七十士譯本與武加大譯本如此解;而不以為其源自mu^l(行割禮)。但是如此一來,其餘三個希伯來字必須改變順序,並作修改。──《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有學者譯作「願他們如奔湍的水流去,如被踐踏的草枯萎」。
詩人祈求讓他的仇敵滅亡,就像高漲的水流消失在沙漠中,或在夏季的大旱中完全乾涸(見撒下14:14;伯6:15-17)。
【詩五十八8】「願他們像蝸牛消化過去,又像婦人墮落未見天日的胎。」
正如德萊弗所指,蝸牛的翻譯甚不恰當,因為蝸牛其實並不會死於它一路分泌的黏液中;因為「流產」的意思能與第二句相配,在猶太經典他勒目中也可找到憑據,那�堿O指不到墮胎階段的早期流產。希臘人也有類似的區分。因此他譯為「像溶解而去的流產」(參 NEB)。──《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未見天日的胎」:流產的胎兒;整句強調惡人不會存在,必徹底滅亡。
消化過去。可能指一般人所認為的,蝸牛會逐漸消瘦,正如其粘粘的痕跡所顯示的。也有人認為是指蝸牛在旱季中的枯乾。
墜落未見天日的胎。參伯3:16。
【詩五十八9】「你們用荊棘燒火,鍋還未熱,他要用旋風把青的和燒著的一齊刮去。」
德萊弗在同一篇文章中,猜測這�堨蝳釦蛩g錯誤,把一個動詞「他拉起來」和「像」字湊在一起,成了你的鍋。第二行 RSV譯為青的,他則認為應該是「雜草」,RSV譯為燒著的,他認為應是通用的「忿怒」之意。結果,他譯為:「在他們構想之前,祂將他們如荊棘拔起;在怒氣中,祂將他們如野草清除」(參
NEB)。這段相當混淆不清的經文應當如何解析,以上只不過是一個例子;目前還沒有兩種譯本達到相同的結論。──《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本節大概講神審判的快速來到,荊棘為燒火的燃料,神忿怒的審判如暴風,在惡人為患之前,神把他們一齊掃除。
“把青的和燒的一齊颳去”。“青的和燒的”指兩種柴,這�奡y述神對惡人的審判。“荊棘”燒得很快,暗示神對惡人的審判也很快。
此節原文意思不詳;有學者譯作「在他們未覺察到要毀滅之先,願 就撕裂他們,在烈怒中把他們像雜草一樣吹散」。
含義不很清楚。有人認為指曠野的流浪者在露天生火;在鍋還沒有燒暖以前,一陣大風就把火吹滅了。這個比喻表明詩人希望惡人快快毀滅。
【詩五十八10】「義人見仇敵遭報就歡喜,要在惡人的血中洗腳。」
如果第10節看來血腥味太重,要記住上下文已顯示,這是關心公義之人所流露的威猛。他們被稱為義人,而且報(或用情感較弱的字,報應)是來自神,正如前面禱告中所期待的,和最後一節所證實的;這一切都強調這點。第10b節似乎以踐踏屍體為樂的情景,在以賽亞書六十三1∼6的責備中重現,不過形式不同,在那�堹垂凗撜Y,居然沒有人與祂一同前去審判。此處所描寫的是戰士,而非隨營服役的平民。新約一方面否定屬靈的爭戰可以用肉體的武器來打(啟十二11),另一方面在提到算帳的日子時,卻也沿用這類詞彙(如:啟十四19、20,十九11、12)。──《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在惡人的血中洗腳”借喻義人將看見不公不法的事全被肅清。《約伯記》講約伯蒙福的光景有“奶多可洗我的腳”的話(伯二十九6)。
「在惡人的血中洗腳」:是詩體誇張的說法,表示義人會看見惡人徹底滅亡。
歡喜。參申32:41-43。
洗腳。可能指戰爭時期的一種慣例(見詩68:23)。例如,烏加列文獻就記載戰爭女神阿拿“用戰士的血洗手”。
10-11 結語:詩人盼望神儘快審判惡人,顯出祂的公義。
【詩五十八11】「因此,人必說:“義人誠然有善報,在地上果有施行判斷的神。”」
全世界的人都可作見證,而這事是義人在信心中始終都明白的。在希伯來文中,藉一個詞的轉變,證明發言者為外邦人,因為他們的話中將~#lo{hi^m(神)當作複數;但以色列人在請到真神時,總是以它為單數。
因此對於本詩提出的問題,詩中自行提供了解答的線索。如果暴行的範圍可以延伸到極大,信心也同樣可以。義人必見到收成;不過這種榮耀的取得,必定須經過流淚的撒種,以及不屈不撓的忍耐等候(如:雅五1∼11所言,其上下文與此類似)。──《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人。即人人都會認識到神會幹預人間的事務,賞義懲惡。
善報。直譯是“果實”(見箴1:31;賽3:10;提前4:8)。
在地上果有施行判斷。雖然有時神似乎讓地上的罪惡和不公正暫時沒有受到抑制,但實際上祂的聖目一直關注著惡人的罪行,並有詳細的記錄,到時候祂一定清算。但任何時候都有一個界限是惡人所不可逾越的。這就是尼布甲尼撒王在七年瘋狂的時間裡所學到的教訓。
【思想問題(第58篇)】
詩人因法官枉法備受惡人苦害,他唯一可申訴的物件是誰?新約信徒有何盼望?參帖後1:6-10。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材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