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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六十篇拾穗

 

【詩六十1】「神啊,你丟棄了我們,使我們破敗。你向我們發怒,求你使我們復興。」

    丟棄必須與第5節另一個極端的表達�諰瓵侇R的並行來看。因此這並非最後的棄絕;雖然如此,神的怒氣非常猛烈。這是詩人首先提到的,因為它比其他一切狀況更加緊要。隔離的傷痛深於所有的創傷。──《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戰爭失敗是人得罪神為祂所棄的結果,詩人求神息怒,恢復與神的關係。

         「求你使我們復興」:或作「你背棄了我們」。

         你。這個代詞在1-4節中重複了八次,使語言顯得生動有力。這種修辭方法被稱為首語重複法。

         丟棄我們。參詩43:2;44:9-11。

         破敗。原文要麼指打垮敵人的隊伍,要麼指使用攻城的器械摧毀城牆(見士21:15;撒下5:20;6:8)。

         發怒。詩人視戰敗為神不悅的證據。

         求你使我們復興。英文KJV版為“求你關注我們。

         1-4  詩人同胞的苦況:神拋棄了他們,使他們被敵人擊打,一敗塗地。

         60:1-12  這是一篇團體的祈禱詩。

       這是一篇團體求告詩,國家遭逢大難,敗在敵人(可能是以東)手上,祈求神施拯救。題注中說此詩為大衛所作,背景或為《撒下》八章、《代上》十八章所記的事,但那裡沒有提到以東。由於資料不全,我們無法瞭解當時情況。

     全詩由四部分構成:1,國難的描寫(1∼3節);2,求神拯救(4∼5節);3,神的曉諭,指出神是以色列的主,也是全地的主(6∼8節);4,堅信丟棄他們的神會幫助他們得勝(9∼12節)。本詩5∼12節也見一〇八6∼13,用同一材料於新的情況中。

         詩六○ 正當大衛在北部與“兩河間的亞蘭”(米所波大米)和“瑣巴的亞蘭”(在大馬色與幼發拉底河上游中間)爭戰的時候,以東從南面入侵,打敗了以色列。約押被派遣轉回迎戰以東,並取得了重大的勝利(撒下八;代上一八)。“為證的百合花”。一個曲調。“金詩”。參看詩篇第十六節的腳註。本詩篇的大綱大致如下:本國的困境(1∼5節),神的應許(6∼8節)和大衛的祈求(9∼12節)。

 

【詩六十2】「你使地震動,而且崩裂。求你將裂口醫好,因為地搖動。」

    地震的景象讓我們面對神不放鬆的手,祂會動搖我們所認為可靠的一切事,「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這次的打擊不是絕無僅有。神不像那些粉飾太平的先知(結十三10∼16),祂會將不適於長存的東西不斷震垮,將本非「合而為一」的不斷分裂(如:王上十二章)。這個過程在新約中(參,啟二、三章)並教會歷史中,仍不斷進行。──《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地搖動」:地破裂,而且搖晃不定。

       使地震動。用地震來比喻一個民族在失敗時的恐懼。

     裂口。詩人求神填補地震的裂口,即修復敵人所破壞的。

 

【詩六十3】「你叫你的民遇見艱難,你叫我們喝那使人東倒西歪的酒。」

    NEB視本節的兩行皆指喝醉的狀態,或許也正確,不過第3a節較明顯的譯法:「已經顯示……艱難的事」,已經頗有道理。無論採用那種翻譯,和第3b節配合來看,當時的災禍已瀕臨絕境,外面大難臨頭,內部又驚惶失措。──《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神讓他們喝祂忿怒的酒,以致東倒西歪(看賽五十一17 22);他們所盼望是神救恩之杯(一一六13)。

       用喝苦杯的比喻描寫他們的痛苦。

     艱難。或“嚴重的事情”,如失望,失敗,試煉。

         使人東倒西歪的酒。指整個民族像喝醉酒的人,步履蹣跚(見詩75:8;賽51:17,22;耶25:15-17)。

 

【詩六十3 使人東倒西歪的酒】神對百姓怒氣的猛烈程度堪與烈酒相比,這酒使他們東倒西歪,昏醉無助(見:賽五十一17、22;以及賽二十八7的注釋)。這杯又可與民數記五16∼22中嫌疑犯姦淫之女子所喝的苦水,和詩篇一一六13中救恩的杯相提並論。另請參看詩篇七十五8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六十4】「你把旌旗賜給敬畏你的人,可以為真理揚起來。細拉」

    這裡有些字的可能含義不只一種。第二行的動詞似乎回應旌旗一字(因此 RSV、JB譯為重振,AV、RV譯為「揚起」),但它也可能來自一字根,意為逃走(參 NEB)。同樣,從(和合:為)也可以意指「因為」(參,申二十八20;尼五15的希伯來文),而弓也許應該譯為「真理」(箴二十二21)或「公平」(參 NEB)。──《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旌旗”是戰場上結集軍隊準備出戰的標幟,也是領軍對進入戰鬥的先鋒。此處求神集合以色列軍,並率領他們去為真理取得勝利。(“為真理揚起來”亦作“逃避弓箭”,故有戰士集合在神的旗下可避敵人攻擊之意。)

       神既把“旌旗”賜給他們,號召他們打得勝的仗,他們的落敗似乎是令人費解的。

     應意譯作「你把旌旗賜給敬畏你的人,使他們可以走避敵人弓箭的射擊」。古人作戰時在較高的地方將旌旗豎起,以召集國民準備應戰或及時躲避敵人的侵襲。旌旗亦可象徵勝利。(參20:5注)

         旌旗(nes)。“旗幟”,“信號”,“記號”。儘管遭到民族的恥辱,詩人仍從呼籲以色列人聚集在神的旌旗下看到希望。

         真理。神的子民蒙召堅持真理和公義的原則,使世人被基督教的信仰所吸引。

 

【詩六十4 旌旗】軍隊使用軍旗和纛供發訊和召集之用,以及在城牆懸掛(見:耶四6)。旌旗的顏色和標誌表示其效忠物件,在很多情況下,更包括據信會與人類軍隊並肩作戰之神祇的記號(見:耶五十2)。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的部隊行軍時,「纛」是插在君王的戰車上。安營時則立于王帳之側,作為獻祭和服事神明的焦點。──《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六十5】「求你應允我們,用右手拯救我們,好叫你所親愛的人得救。」

    無論情況多麼絕望,本節卻顯出信心的禱告,其中�諰瓵侇R的人一語大放光芒。希伯來文此字是愛情詩中所用,乃是意指最強烈的關係,最熾熱的情感。這禱告沒有落空:回答立刻來到,而且令人驚異。──《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大能的“右手”(出一五6)。

       祈求的內容和基礎:詩人求神拯救,因為他們是神所疼愛的選民。

     「右手」:代表能力。

         所親愛的人。詩人似乎是指以色列民族(見申33:12)。

         用右手。見詩17:7;44:3。

         求你應允我們。原文是“回答”,“垂聽”。

         5-12節與詩108:6-13稍有區別(見該處注釋)。

 

【詩六十6】「神已經指著他的聖潔說:“我要歡樂,我要分開示劍,丈量疏割穀。」

  〔暫編註解〕「示劍」:在約但河西,位於耶路撒冷以北六十四公里(四十英里)。

         「疏割谷」:位於約但河東。

         神已經……說。神已經應許把迦南地賜給以色列(見創12:7;13:15;17:8;詩105:8-11)。大衛求神充分履行這個承諾。

         指著他的聖潔。聖經的作者經常提到神的聖潔,以證明可以信任祂的應許(見詩89:35;摩4:2)。

         我要分開。見書1:6;13:6 7;14:5等。

         示劍。可能指約旦西岸全境。因為從修辭上說,可用一個主要城市代表整個地區。示劍是雅各從米所波大米回來時在巴勒斯坦的第二個停留地(創33:18),後來成為一座重要的城市,儘管它不是以法蓮最主要的城市(見王上12:1)。在這份地名中提到示劍是很有意義的。以色列佔領了應許之地以後,就是在示劍附近宣讀律法的(見詩27篇 28篇;書8:33-35;見創12:6注釋)。

         疏割。位於約旦以東,是雅各從米所波大米回來時安營的地方(創33:16 17)。

       6~7 神向他們保證,那負責分地的仍然擁有土地的控制權。

     6∼7示劍在約但河西,疏割在河東,均雅各時代古城(創三十三17;三十七14)。“分開”和“丈量”表示這城的主權屬神。基列在約但河東,為瑪拿西半支派所在,瑪拿西另一半半支派則在約但河西岸,位於以法蓮之北。詩人列舉四區以說明整個以色列都在神手中。

         6-8  預告勝利:詩人好像聽見祭司代表神所發的喻言:神會使他們勝過仇敵。

 

【詩六十6 分開示劍】把土地賜給以色列人素來是耶和華盟約應許的一部分,因此將示劍(耶路撒冷北面40哩的巴拉塔遺址)割裂分配,作為對忠於盟約之人的賞賜是祂的權利。可能由於接近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這城作為聖地有極悠久的歷史。提及這地方的古籍很多,其中包括了森烏瑟特三世的埃及記錄(主前十九世紀),和亞馬拿泥版(主前十四世紀)。主前第二至第一千年紀的證據,顯示不斷有人在此地居住,足見這個處於從埃及經別是巴、耶路撒冷,北上大馬色之幹線網上的城市,在戰略上的地位是何等重要。它也是亞伯蘭到達迦南地的第一站。創世記三十三18∼20描述雅各在這城附近置買地業,因此與神最初將應許之地賜給以色列人的事件有密切關係。這地區土地肥沃,耕作放牧皆宜。──《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六十6 丈量疏割穀】疏割城位於約但河東,與雅博河合流的地點附近,今日稱為戈爾阿布奧貝德(Ghor Abu Obeideh)的地區。這地也很肥沃,並且和示劍一樣,與雅各的記載有關聯(創三十三17),足以代表立約協議的應許地。好幾位元考古學家根據埃及的記錄(示撒石碑),以及源自銅石器時代至鐵器時代第二期的文物,考證其遺址在代爾阿拉遺址。它名字的意思是「棚」,用來形容這地區遊牧民族和礦工(鐵器時代第一期的文化層,找到金屬提煉的證據)混合組成之人口所用的臨時住處,很是合適。疏割座落在基列高地西鄰,下到約但河之處的山谷。──《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六十6、7】示劍與疏割分別在約但河的兩岸,是雅各與拉班同住多年返回之後,在應許之地首先居住過的兩個地方。基列是約但河東的以色列領士,瑪拿西\cs8支派跨佔河兩岸,以法蓮與猶大是西岸的主要支派。因此,這幾筆即勾勒出早期歷史與以色列特有的領域,並提到主要的防禦和權柄(護盔與杖)。請注意不斷重複的我的,因為一切都是祂的,並不是他們所擁有的,而祂賜予的人便成為祂的租戶與管家。然而正因如此,他們所有的就更加安全。──《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六十6∼8】多數近代解經家認為,在衪的聖所(和合:指著衪的聖潔)等字暗示此處為一節慶,就像申命記三十一10以下所記,為記念神將應許之地賜給以色列人。不論大衛是否在引用這類儀式中的話,還是這場危機引發他想到這些話,此處的宣告既莊嚴偉大,又切合時宜。好像小孩子吵架愈吵愈烈,到了大打出手的地步,突然聽見父親堅定的腳步與愉悅的聲音。

  第6、7節宣告了以色列的產業;第8節使鄰國各安其位。神就像一座巨像,成為全景的中心:不再是眾人爭奪財產,而是莊園的主人隨心所欲地將土地和工作分配給眾人。──《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六十7】「基列是我的,瑪拿西也是我的。以法蓮是護衛我頭的,猶大是我的杖。」

  〔暫編註解〕以法蓮和猶大為以色列兩個重要支派。以法蓮在北,猶大在南,也代表全以色列。以法蓮是護衛神的頭盔,因此支派強大有力(申三十三17;士七24);猶大是神的權杖,因為神所揀選治理以民的王從這支派出來(看撒下七章)。

       「基列」:在約但河東北。

         「瑪拿西」:這支派所占的地域橫跨約但河東西兩岸。

     詩人用上述這四區來表明整個以色列國土都屬於耶和華。

         「以法蓮」:通常代表北國。

         「猶大」:代表南國。

         詩人描寫耶和華像一個戰士,以北國為頭盔,以南國為發令的權杖。

         以法蓮。以法蓮和猶大是約旦河西的主要支派。

         是護衛我頭的。或“是我頭的堡壘”,有的學者認為是喻指頭盔(見英文RSV版)。以法蓮是全國主要的防禦陣地。國家分裂以後,以法蓮成了北方的主要支派(見申33:17)。

         猶大。從地位,人數和預言的應許上說,都是主要的支派之一(見創49:8-12)。

         杖。源於希伯來詞chaqaq。“立法”。這裡是指“立法者”,“部隊的指揮官”,或“指揮官的權杖”。以色列的政權交給了猶大(見撒上16:1;撒下2:4;撒下5:1-3;詩78:68)。

 

【詩六十7 基列、瑪拿西】基列是外約但的一區,位於北面的雅穆克河和南面的亞嫩河之間。這地征服後分給迦得(見:書十三24∼29的注釋)和瑪拿西(見:書十三30∼31的注釋)二支派為業。有關整個地區各支派定居地的分佈,可參看:民數記三十二34∼42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六十7 作為頭盔和權杖的以法蓮和猶大】本段將耶和華比喻作神聖戰士,北、南兩國以色列(以法蓮)和猶大分別比作頭盔和代表其職位的權杖。撒迦利亞書九13有一個相似的象喻:猶大為弓,以法蓮為箭。譯作「護衛我頭的」的字眼在其他經文中,並沒有用來指甲胄或帽子的例證。希伯來原文可以譯作「為我頭而設的堡壘」,又或可作「我的首要堡壘」。杖如今經常被考證為雕刻的禮杖,畫像有時描繪君王手執這杖,作為其地位的象徵。創世記四十九10;民數記二十一18都曾經提及過它。──《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六十8】「摩押是我的沐浴盆,我要向以東拋鞋。非利士啊,你還能因我歡呼嗎?”」

    在貴重器皿之後,便輪到卑賤的器皿;而這些仍是由祂來分配,並且都有用處:參,提摩太後書二20、21。用摩押作沐浴盆,而不用以東,或許沒有特別的理由,不過此處以東是仇敵,所以或許居於最低的地位。這兩族都以驕傲著名(賽十六6;俄3)。德里慈認為,拋鞋是宣告地業的舉動,但這並無必要;此處的圖畫乃是一個人回到家�堙A把鞋子拋給奴隸,或丟到角落。至於非利士和歡呼,希伯來經文為:「非利士啊,向我歡呼!」(參 AV、RV),這可能是對他們的嘲諷,也可能是呼召他們來敬拜(參「有歡呼王的聲音」,民二十三21)。但詩篇一○八9則作「我必因勝非利士呼喊」,就像 RSV在此處的譯法,這可能是此二篇詩原來的經文。──《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神也擁有“摩押”、“以東”和“非利士”,這三族為以色列東、南和西三方邊疆的傳統敵人。“沐浴盆”供神洗腳(參創十八4)。“拋鞋”是擁有土地主權而又放棄的象徵(參得四7注)。“你還能因我歡呼”亦作“我要對非利士人誇勝歡呼”。全節的意思是說以色列會戰勝這些民族。

       列國都各就各位:摩押負責洗腳;以東負責整理拋過來的鞋;非利士卻成為得勝之歌的主題。

     「沐浴盆」:象徵戰敗為奴;摩押被神戰勝,成為神的奴隸。

         「向以東拋桂」:象徵該地為神的屬土(得4:7)。

         「非利士啊,你還能因我歡呼麽」:可作「我要對非利士誇勝歡呼」(參詩108:9)。  神要戰勝敵人,全地皆由祂擁有。

         摩押。東起死海至沙漠,北至亞嫩河,南方至以東。以色列進入迦南時,摩押人曾計畫消滅他們(見民22)。巴蘭預言摩押人將被征服(見民24:17)。大衛實現了這個預言(撒下8:2)。

         沐浴盆。寓指十分藐視,把摩押比作勝利者的洗腳盆。

         以東。在死海的南部地區。以東人是以掃的後代。

         拋鞋。注釋家們認為這個含義模糊的比喻可能指:一,以東是一名奴僕,主人把自己的鞋子扔給他擦或保管;二,脫鞋扔到地上,寓指以東被佔領(見得4:7 8注釋)。

         非利士。非利士人是以色列人的宿敵。他們的領土是沿著地中海至猶大西部。

         你還能因我歡呼麼?或“向我誇勝嗎?”顯然含有諷刺意義。詩108:9似乎重複了本節,稍有變動:“我必因勝非利士呼喊”。有人把詩60:8改成和詩108:9一樣(見英文RSV版)。這兩種譯法都與上下文一致。非利士和以色列的其他敵人一樣不可能取勝,而一定會失敗。

 

【詩六十8 摩押是我的沐浴盆】這句話可能與摩押接近死海有關,但肯定的一點是它表示耶和華制服該國(在詩一○八9重複)。他們被逼為奴,處於為主人洗腳的地位(參較:約十三5)。這容器(和合本:「沐浴盆」)通常供煮食之用,但也是多用途的鍋或盆,有很多不同的尺寸。這種盆子一般在儀式性的盥洗或沐浴時使用,在亞馬拿文獻中列為貴重禮物之一。但這象喻的含義卻至今未明。──《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六十8 向以東拋鞋】涼鞋是古代近東通用的鞋類,但也是具有象徵意義的衣物之一。原因是土地買賣所根據的,是人一小時、一日、一星期,或一月能走的三角形地帶(王上二十一16∼17)。土地是以三角形勘測,然後以作為界標的粗石作為測量基準(申十九14)。由於他們用鞋來行走,鞋子遂成為可移動的地契。拋鞋是個含有象徵意義的法律步驟,于丈夫的兄弟拒絕接受對寡婦應盡之義務時執行。寡婦則轉而脫下他的鞋子,亦即是產權和繼承權的象徵,然後向他拋鞋(見:申二十五9;得四7∼8)。按照努斯文獻,土地轉讓包括以新地主之腳取代舊地主之腳的步驟。神在本節猛力向以東拋鞋;此舉表示征服或沒收該國的土地擁有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六十9】「誰能領我進堅固城?誰能引我到以東地?」

    以神的能力為榮是一回事,靠著它冒險進發則是另一回事。這�堥瓣ㄓp窺此任務;堅固城不是靠大衛的資源可以取勝的(參林後十3、4),除非神同去 ── 其實應當是,除非神在他前面行(領我……引我)。──《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我”可能是王或其他國民代表的自稱。“堅固城”:戰敗的以民可能打算重整軍隊進攻以東設防的首邑。

       「我」:乃人民的代言人,可能是指皇帝。

     「堅固城」:指以東的首都波斯拉;該城形勢險要,易守難攻(俄3)。

         堅固城。很可能指以東的首都西拉,後來被稱為佩特拉。進入它只能通過狹窄的峽穀。兩邊是陡峭甚至是垂直的石牆。這座城市是從山岩中鑿出,侵略者很難攻入(見俄1,3)。大衛急於佔領這個要塞。關於後來的羅馬城市佩特拉的插圖說明,見《國家地理》,67:129-165,1935年2月。

         引我到以東地。本節實際上是戰爭的呼喊。所期盼的勝利是在大衛統治期間由約押和亞比篩取得的(見撒下8:12 13注釋;又見王上11:15注釋)。

         9-12  結語:詩人用祈求作為結束;他知道人的幫助都是枉然的,故求神幫助,且向神表示他堅強的信心。

 

【詩六十9 堅固城、以東地】「堅固城」在此與「以東地」對偶,令人推想它所指的是以東的某個主要設防城。這城應該就是波斯拉,構成這字的字根與本節中譯作「堅固城」的字根相同。波斯拉是古以東的首都,按考證是該國北部的布塞拉。這城把守王道的一部分,頗為接近西南方五哩之外達納幹河(Wadi Dana)的銅礦。在當地的挖掘證明主前七至六世紀的文化層,是全區防禦設施最完備、人口最多的城市。──《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六十10】「神啊,你不是丟棄了我們嗎?神啊,你不和我們的軍兵同去嗎?」

    此事並非必然會發生;神縮手不前的難受功課,必須坦誠面對。──《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參詩43:2;44:9-11。

 

【詩六十11】「求你幫助我們攻擊敵人,因為人的幫助是枉然的。」

  〔暫編註解〕詩人承認神是幫助的真正源泉。

 

【詩六十12】「我們倚靠神,才能施展大能,因為踐踏我們敵人的就是他。」

    仇敵不再是侵犯者,像第1節以下的描述,現在他們是受攻擊的對象。禱告終於化為肯定的結局,孤身冒險成了結伴同行。我們必須拿出勇氣來行動;至於神,不僅祂的手會加在我們的手上(倚靠神),祂的腳也會踏在仇敵的身上。──《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施展大能。(見詩118:16)。希伯來語“大能”(chayil)指成功的能力,女人的價值和作用(見得3:11;見箴31:10注釋),以及戰士的勇敢(書1:14;見代上5:24)。

     我們的敵人。本詩以屈辱開始,以信心的盼望結束(見詩44:5)。大衛得以見到自己祈禱的應允。在他的統治結束以前,以色列大規模地擴大了版圖。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開始實現了(見創15:18;見王上4:21注釋)。

 

【思想問題(第60-62篇)】

 1 60篇裡,戰敗有否使以色列人放棄戰爭呢?這團體詩給我們什麽激勵?參羅8:31-39。

 2 61篇裡,詩人由以個人為中心轉到為團體及國君祈求,因他的安危與神的約民和大衛的王權息息相關(參撒下7:8-16)。你又如何?

 3 62篇裡,作者唯一的依靠是誰?什麽是不可仗賴的?倚靠神者有何表現?此舉給你什麽榜樣或提醒呢?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材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