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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七十四篇拾穗

 

【詩七十四1】「神啊,你為何永遠丟棄我們呢?你為何向你草場的羊發怒如煙冒出呢?」

  〔暫編註解〕“永遠”。他們的受苦似是永遠的。

         丟棄我們。見詩13:1;43:2;44:9;79:5。神似乎丟棄了祂的子民(見哀5:20)。

         煙。煙暗示有火;憤怒常常比作火(見申32:22;詩18:7 8;參哀2:3)。

         你草場上的羊。參詩79:13;95:7。詩人把百姓稱為神的羊,使他祈求的語氣更加柔和。他暗示,神撇棄沒有防禦的百姓是很奇怪的。他們最需要祂的看顧。

         1-11  詩人國家的苦況:他一開始就求神察看他們的苦況,尤其是耶路撒冷和聖殿被敵人摧毀的情景。這一切似乎都表示神實在拋棄了他們,以致他們遭受這樣利害的災劫。詩人因此提醒神他們本是祂的羊,是祂買贖回來的產業,而錫安山又是祂的居所(1-2)。

         74:1-23  這是一篇團體祈禱詩。

       這是一首為國祈禱詩,聖殿被汙被毀,國土淪亡,人民被擄。寫詩背景或為《撒上》七5及《代下》二十1∼19所記的事。詩人求神(也是他們的至高王)拯救其民,象牧人救他的羊群。

     全詩分兩部分,第一部分1∼11節是詩人的詢問,不明白何以受到這末大的苦難和刑罰,並求神紀念祂的民。詩中用了七個“他們”來說明敵人的所作所為(4∼8節)。後半段(13∼23節)求創造萬物的神施行大能阻止並消滅敵人的作為。詩中用了九個“你”(13∼17節)來描寫神的全能和慈愛。

         詩七四 在主前586年被擄至巴比倫和聖殿被毀的背景下,本詩篇敘述以色列民求神幫助的呼喊(1 2節),聖殿被蹂躪的狀況(3∼11節),以及他們對盼望的信心(12∼23節)。“訓誨詩”。參看詩篇第三十二篇的腳註。“亞薩”,與大衛同時代的人,活在遠早於這詩篇寫成的年代;因此,這�堜珓�的或是他的後裔,或是以他為名的詩班。

 

【詩七十四1、2】本詩前半段開始與結尾為一連串的問題(1、10、11節),但並非全出於懷疑,其中仍然有信心的成份,因為真正的困惑不在懲罰的事實,而在看來已成無法挽回的定局。「要到永遠麼?」(1節,NEB;參,10節)──怎麼可能呢?這些豈不是「你的草場……�諈熒|眾……�諈�?業」嗎?我們或許還可以加上,這是你親自挑選的,已長期保存的;因為第2節一連串的話,含義已是如此:你古時所得來的……所贖……所居住。有關此主題,請讀羅馬書十一1、2及29。──《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七十四2】「求你紀念你古時所得來的會眾,就是你所贖作你產業支派的,並紀念你向來所居住的錫安山。」

    詩篇中常提到錫安為神在地上的居所,此主題激起各樣的情懷,此篇為大惑不解,第八十四篇為迫切嚮往,第六十八篇為歡欣雀躍,第八十七篇為普世異象,第四十六篇為無畏之信,還有許多不及詳述。至於本節,柏容(Perowne)說得好:「他們的歷史似乎可以總括為:從埃及得贖,神住在他們中間。此處這樣寫,第六十八篇亦然。」

  支派一字有「杖」或「權杖」之意,古版本亦這樣譯;但這�堿O強調屬於神,為他的羊群,而非當作祂的工具來揮舞(參,耶十16類似的用法,賽六十三17則為複數)。──《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古時所得來的會眾”、“作你產業支派的”都是指以色列人。“錫安山”即耶路撒冷城,為神地上的居所,乃聖殿所在。詩人不明白,能將以民從埃及救出的神(13節),何以讓異族如巴比倫毀聖所,擄劫其民!

       “支派”。指整個民族(耶一○16)。

     你古時所得來的。見出15:16。

         支派(shebet)。“杖”。用“杖”指支派,可能是因為它用作宗教和世俗權威的標誌。

         產業。見詩28:9;參申32:8。 以色列被稱為“你產業的支派”(見耶10:16)。

         你所贖作。見出15:13的用詞。

         錫安山。見詩48:2注釋。

 

【詩七十四3】「求你舉步去看那日久荒涼之地,仇敵在聖所中所行的一切惡事。」

    舉步直譯為「舉起」,因此JB譯為「踮起腳走過這無盡的廢墟」,雖然生動,但卻不可靠。這字比較可能意為「快去」;而廢墟是看來無法修復,而非一望無垠。──《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他們求神趕快去勘察那被毀壞得看似不能修復的聖殿和耶路撒冷城。

       求你舉步。詩人求神快來查看錫安山的被毀,以便干預。

         日久荒涼之地。土地荒蕪,滿目創痍,一片慘狀,似乎再也無法恢復。

         所行的。巴比倫人掠走了一切值錢的東西(見王下25:13-17),縱火焚燒了聖殿(見詩74:7)。4-8節描寫了隨後的褻瀆行為。這些細節構成了本詩題記中所提到的歷史背景。

     3∼8這是外族摧毀聖殿的描寫,如狂人亂舞斧頭把殿夷為平地(5∼6節)。又豎起旗幟,標榜勝利(4節)。

 

【詩七十四4】「你的敵人在你會中吼叫,他們豎了自己的旗為記號。」

    吼叫,NEB的譯文更真切:「你仇敵的呼喊充塞聖所」。但「吼叫」可能意在將他們比作野獸。若譯作「咆哮」,或許更能將比喻與事實結合在一起。聖所(和合:會)一字是「聚會之處」(參,8節),讓人憶起「會幕」一詞,就是神應許會見他子民的地方(出二十九42)。以賽亞在聖殿中曾聽見撒拉弗「聖哉」的呼喊,以及神的聲音,相形之下,這一幕是何等殘酷。

  記號(和合:旗)或許是軍旗(參,民二2,同一個字)。為記號是說明語,似乎多餘,但讓我們注意到一些很不同的「記號」,特別用在聖所:如可拉叛黨打成的香爐,以及亞倫奇妙發芽的杖(民十六38,十七10)。這些皆提醒人,聖所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對照之下,外邦的軍旗無疑為奇恥大辱。未來尚有更嚴重的褻瀆行為,但舊約與新約都認為,那是仇敵最後的進犯,也是將立刻遭殲滅的記號(但十一31;太二十四15)。──《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他們豎了自己的旗為記號”。敵人把他們的旗豎立在聖殿範圍內,取代神放置在聖殿�堛熄H徵物品(如亞倫的杖)。

       「豎了自己的旗為記號」:表明佔領了聖殿。

     吼叫。指戰場的呐喊。入侵的掠奪者就像野獸一樣(見賽5:29;耶2:15)。

         旗。他們狂傲地樹起他們的軍旗,來代替耶和華真正的旗幟。聖地落入了外邦人的手中(見民2:2)。異教的旗幟插在聖殿中,成為猶太人的奇恥大辱。

 

【詩七十四4 旗】軍隊經常攜帶神祇的纛(旗)或偶像,作為神祇臨在的象徵。主前九至八世紀的亞述經常提及神明的纛在他們前面開路。以色列和其他國家,包括亞述,都有在戰爭時使用旌旗的習慣。埃及的軍旅以神祇為名(如:亞孟旅、色特旅……等),其纛就是用代表這些神祇的事物作為識別。軍隊使用軍旗和纛供發訊號和召集之用,以及在城牆懸掛(見:耶四6)。旌旗的顏色和標誌表示其效忠物件,在很多情況下,更包括據信會與人類軍隊並肩作戰之神祇的記號(見:耶五十2)。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的部隊行軍時,「纛」是插在君王的戰車上。安營時則立于王帳之側,作為獻祭和服事神明的焦點。──《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七十四5】「他們好像人揚起斧子砍伐林中的樹。」

    RV的譯文最忠於這節困難的經文:「他們好像(或,「要讓人知道他們為」,小字)一群舉斧砍灌木林的人」。這句話刻劃出瘋狂破壞的景象。──《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描寫敵兵砍掉聖殿的木制結構。

 

【詩七十四6】「聖所中一切雕刻的,他們現在用斧子、錘子打壞了。」

  〔暫編註解〕第5和第6節的行為是同時發生的,不是進行比較。

     雕刻的。見王上6:29。被砍下打碎,可能是因為上麵包著黃金(見王上6:22 32 35)。

 

【詩七十四6 一切雕刻的】「雕刻」一語所指的究竟是護牆板,還是與聖殿有關的銅器金器難以斷定。清楚的是這殿(和古代世界很多廟宇一樣)作為裝飾的無數巧工製品,如今盡皆無情地毀於一旦。──《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七十四6、7】列王紀上六21、22、29說明,雕刻之工都覆上金子(RSV加上木頭一字)。如果這層金片還存在(參,王下十八16),第6節也許是描述在焚燒木雕之前,先將其剝下:參,列王紀下二十五13∼17,當時很注意將金屬收集起來,運到巴比倫。──《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七十四7】「他們用火焚燒你的聖所,褻瀆你名的居所,拆毀到地。」

  〔暫編註解〕“ 用火焚燒” 。參看列王紀下二十五章9、10節。

       用火焚燒。巴比倫人放火燒掉了聖殿(見王下25:9)。

     居所。見出20:24;申12:11。

         到地。聖殿成為一片廢墟,受到了玷污(見哀2:2)。

 

【詩七十四8】「他們心裡說:“我們要盡行毀滅。”他們就在遍地把神的會所都燒毀了。」

    會所是第4節譯為「會」字的複數,請看該處註釋。如果此處是這個意思,複數就成了問題,因為神只承認一個聖殿(申十二13、14)。然而,這節經文也可能視耶路撒冷的聖殿,為神所住過一連串地方的最後一處(出二十24),如今所有地方都被摧毀了。參示羅(詩七十八60∼64)。如果它是指「聚會的地方」(參,「會堂」,AV、RV),在這樣早的時期,對主前五八七年的事件尚記憶猶新,並沒有清楚的資料可以證實這類建築物的存在。七十士譯本提出第三種可能性,將它解為「指定的節慶」,它也常具此意,但卻需要另一個動詞,即「使它停止」。到目前為止,還無法下定論,但權衡起來,第一個解釋似乎最有可能。──《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會所”。不是後期才設立的會堂,而是聖殿,一個被視為最終神與人會面的地方。

     會所。直譯是“集會的地方”。猶太人的“會堂”拼為beth hakkeneseth。

 

【詩七十四9】「我們不見我們的標幟,不再有先知,我們內中也沒有人知道這災禍要到幾時呢!」

  〔暫編註解〕國已淪亡,看不見代表自己的標幟,包括軍隊的旌旗、各種宗教節日、盛會;而敵人的旗幟則到處飄揚(4節)。過去有先知來教導他們,傳神的話語,指示挽救之道;現在這些先知有的被擄,有的被殺,都不見了。

       詩人哀嘆沒有先知留在當地告訴他們那破壞要持續多久。以西結被帶往巴比倫,耶利米被帶往埃及去了。

     「標幟」:指神跡奇事(參申13:1)或藉先知而來的預兆(參王下20:9);或指那些象徵以色列人宗教的儀式和記號,例如節期和安息日等(參出31:13; 結20:12)。

         標幟。見第4節。

         先知。參哀2:9;結7:26。

         幾時。本節呈現以色列人苦杯滿溢。這是本詩中最悲愴的一節。

 

【詩七十四9∼11】不再有「施恩的記號」(參,詩八十六17的請求),更沒有先知的傳話,這種傷害比敵人尤深,因為「人得存活,乃在乎此」(賽三十八16;參,申八3)。惟一存在腦海中的記號,是屬仇敵的(參,4b節)。附帶聲明,先知的角色此處很清楚,是指一個人內心從神得到知識(摩三7),並能夠預見未來的事。參「你們的眼,就是先知」一語(賽二十九10)。

  從歷史看來,這個呼聲很可能發自被遺棄在家鄉的那一群人,先前已經有百姓被擄到巴比倫,又有一批人遷到埃及去(耶四十三5∼7),以西結與耶利米就是先後被帶走的。如今我們遙遙回顧,方知當初神似乎不予理會,其實乃是一段休耕期,將猶大的政治結構全然瓦解,以便引進另一個階段,建立教會,不再是國家,而其收成則何等豐碩。要到幾時(10節),總會有期限;為什麼(11節),也總會有答案。──《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七十四10】「神啊,敵人辱駡要到幾時呢?仇敵褻瀆你的名要到永遠嗎?」

  〔暫編註解〕參第18 22節的類似祈求。災難似乎永不止息。《舊約》經常指著神的尊榮懇求(見出32:12 13;民14:13-16;申9:28)。

 

【詩七十四11】「你為什麼縮回你的右手?求你從懷中伸出來,毀滅他們。」

  〔暫編註解〕“右手”是力量的象徵。

       詩人懇求神毀滅敵人。

     「右手」:代表能力。

         神為什麼不伸手拯救以色列呢?祂似乎把手藏在衣袍裡。詩人等不及神顯示祂的大能消滅入侵者了。

 

【詩七十四12】「神自古以來為我的王,在地上施行拯救。」

    然而神……,作者站在這基準點上,將本詩擲往一個新方向:許多經文亦是如此,如:詩篇二十二19;以弗所書二4。代名詞我的或許暗示,現在是某位人士在主導,但所代表的卻是全國,四十四4、5的發言情形也與此類似(那�堛滿u我」和「我們」交替出現)。神……我的王一語,悄悄將注意力從地上的王國轉向天上的國度;前者是歷史中短暫的一段,出現甚晚,旋即被征服;但後者卻始自太初,所向無敵。(這兩者的對比在彌賽亞身上卻消失了,他亦是從太初就有;彌五2)與神所制伏的權勢和他所造的宇宙相比,人的仇敵及其破壞(4∼8節)就顯得微不足道了。那些異教徒在聖所「中」所做的事,和出埃及時神在地當中(12節,和合:地上)──仇敵認為那是他們的地──所做的事相較,簡直不足掛齒。──《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詩人因思考神以前拯救祂的子民而得到安慰。回憶過去會給現在帶來安慰,給今後帶來希望。

       我的王。詩44:4。詩人確信,不管表面情況如何,神依在掌權。

         拯救。即“神的救恩”。

         在地上。參出8:22。

     12-17  祈求的基礎:詩人列舉神在歷史所顯出的大能,表明神確是他們唯一的依靠。

 

【詩七十四13】「你曾用能力將海分開,將水中大魚的頭打破。」

  〔暫編註解〕描寫神分開紅海的情景。

         你。原文的代詞放在句首是為了強調,如這裡和第14 15 17節(見詩65:9-11)。

         曾用能力將海分開。指過紅海的時候(見出14:21;參詩77:16)。

         大魚(tanninim)。“海怪”。可能象徵埃及的勢力(見結29:3)。指法老的軍兵在紅海的毀滅(見出14:27-30;15:4)。

       13~14 神毀滅“大魚”(海怪)和“鱷魚”(參看伯三8的腳註),是詩歌�堭`用來形容神在出埃及時得勝埃及人的比喻。

     13∼14詩人回憶神當日拯救以民出埃及的事,紅海分開出現乾地,消滅追趕的埃及人。曾擊打磐石出水。“大魚”指海怪。“鱷魚”指埃及人。

 

【詩七十四13 將海分開】這篇詩裡面沒有任何跡象顯示所指的是分開紅海的事。上文下理的焦點都是詩篇提及多次,與海洋為敵的宇宙性戰爭。本節所用的動詞全本聖經只有在此使用這個形式,因此頗難翻得準確。如果作者所指的真是「分開」的話,他可能是回應《埃努瑪埃利什》史詩所記載,瑪爾杜克將查馬特(「海洋」)一分為二的故事。其他學者則將這話解作是指這些戰爭開始之前,大海翻騰的情景(見:但七2、3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七十四13∼15】紅海的分開,及給予埃及──那深水中的蛟龍(和合:大魚;參,結三十二2以下)──致命的一擊,這幅畫面,與迦南的神話頗接近:巴力勝過那擬人化的海與河,以及龍(tnn;參,此處用複數tanni^ni^m,眾蛟龍),和七頭蛇羅丹(Lotan,與�堨~雅堂Leviathan(和合:鱷魚)相當339〕。但這�堛滬n點為,巴力在神話境界內的勝利宣告,神卻在歷史當中做到了──而且是為祂的子民做的,是施行拯救。後期的經文也曾用這類言辭形容與「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的爭戰(參,賽二十七1;啟十二7以下,十三1以下);但第12至15節乃是觀察地上發生的事,以生動的畫面描述出埃及的經過,從紅海(13a節)到約但河(15b節),從審判仇敵的情景(13b、14a節),到神使曠野變成豐富供應之地的光景(14b、15a節)。這與第1∼11節所言當前的災難密切相關,也適用於基督教會的興衰變遷。

  有關\cs9裡外雅堂(14節,和合:鱷魚),見上段註釋。怪獸被殺之後,屍首遭啄食乃是自然的結局,以西結書三十二4以下亦予以充分發揮,在那段中也以埃及為蛟龍(tanni^n)。RSV認為享受盛筵的是曠野的禽獸(參 JB、葛利紐),而 NEB則猜測是「鯊魚」;其實這些譯文都將希伯來文作了修改,原文為「給一族,給住在沙漠者」(或沙漠動物,即將其解釋為「類」,如箴三十25)。此段或許可解釋為指以色列人從埃及帶出來的財物;「他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出十二35、36);不過這說法可能有些強解詩的意境。食物是回應以埃及為死屍的比喻,並不一定指它實際供應的東西。──《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七十四14】「你曾砸碎鱷魚的頭,把它給曠野的禽獸為食物;」

  〔暫編註解〕指出神擊打埃及人(鱷魚),把他們的屍首丟給曠野的禽獸為食物。

       鱷魚的頭。見賽27:1注釋。也是指埃及的勢力(見第13節注釋)。

     曠野的禽獸。(見箴30:25 26)。指海怪被殺,扔在岸上,成為野獸的食物。

 

【詩七十四14 鱷魚】利維坦(原文)經常被考證為鱷魚(和合本)。鱷魚主要產於埃及(在當地象徵王權與偉大),但在巴勒斯坦亦偶有出現。但本節說利維坦有幾個頭(「頭」在原文是複數),以及約伯記四十一19∼21說牠呼出煙火,都是鱷魚的說法難以成立的理由。另一個詮釋將利維坦解作海怪(見:賽二十七1)。烏加列文獻提供了支援這看法的證據。文獻詳細記載某個代表諸海或亂水的混沌巨獸,是一條多頭的纏繞海蛇。這獸被巴力所擊敗。將利維坦形容為「盤蛇」(和合本:「曲行的蛇」)的以賽亞書,和記載風暴之神如何「擊打纏繞之蛇利坦」(它有七個頭)的烏加列巴力史詩,有極密切的關係。兩處文字所表達的,都是秩序豐饒的神克服了混沌怪獸。亞喀得文學有一個名叫「巴什穆」(bashmu)的活物,被形容為有六舌七口。一處文獻將巴什穆與其他傳說中的活物同列,一隻活物有兩個頭,另一隻則有七個頭。後者更出現在一個圓筒印章之上。印章描繪牠四頭低垂,另外三個則繼續作戰。舊約還有好幾處經文提及利維坦,但大部分都是描述神創世之時在大水混沌(以海蛇為其化身)之上建立了秩序。但在以賽亞書二十七1中,秩序和混沌之間的鬥爭卻發生在末世。描述撒但以七頭大龍身分墜落的啟示錄十二3∼9,可能也是回應了稱利坦為「七頭暴君」的烏加列表徵。因此,從聖經的角度,利維坦最好是歸為「超自然活物」一類(如:基路伯),不算是自然或純神話的動物。這樣,它就可以出現在經外神話之中,鱷魚等類亦可作其象徵(如:結二十九3,儘管該處經文並沒有直接提到利維坦一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七十四15】「你曾分裂磐石,水便成了溪河。你使長流的江河幹了。」

  〔暫編註解〕“使……乾了”。相同的動詞用來形容紅海(書二10)和約但河(書四23;五1)。

       敘述神叫磐石出水,又曾使約但河變為乾地,讓選民走過的事跡。

     你曾分裂。可能是指神藉著摩西讓水從磐石中出來(見出17:6;民20:8;參詩78:15 16),或者指經過紅海(見書2:10),或過約旦河(見書3:13;4:23;5:1)。

         使長流的江河乾了。顯然指過約旦河(見書3:13;4:23;5:1)。

 

【詩七十四16】「白晝屬你,黑夜也屬你;亮光和日頭是你所預備的。」

  〔暫編註解〕屬你。詩人目睹神拯救祂的子民,眼界擴大了,看見在大自然中神大能和榮耀的不斷顯現。

       亮光(ma'or)。“發光體”。這裡可能指太陽(見創1:15 16;參詩136:7-9)。

     16-17  表明這位神也是創造和支持宇宙的主宰。

 

【詩七十四16、17】現在詩人的思想飛騰,不只想到神是救贖主,更記念祂是造物主。黑夜也屬你一語,彷彿蘊藏著比喻;最後一個字和冬天,亦給人有同感;但詩人並沒有使用寓意筆法的跡象。不過,他乃是宣告:所有受造現象,包括其中的對比、能力與變化,都出於神。從本篇所述災難的景況看來,這個觀點防止我們急促下結論,就像約伯記最後幾章的功用一樣,使我們超越眼前的問題,而放眼觀望整個宇宙,看出是神以智慧在調和全域。──《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七十四17】「地的一切疆界是你所立的;夏天和冬天是你所定的。」

  〔暫編註解〕疆界。自然的地界和海界(見創1:9;伯26:10;耶5:22)。

 

【詩七十四18】「耶和華啊,仇敵辱駡、愚頑民褻瀆了你的名,求你紀念這事。」

    這�堬�22節的愚頑人都是na{b[a{l。──《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求你紀念。參第2節。

       辱駡。見哀1:7;2:7 15 16;見詩74:10注釋;參第22節。

         名。見詩5:11;7:17注釋。

     18-23  祈求的內容:詩人求神紀念他們,不要讓敵人繼續辱駡神的名。

 

【詩七十四19】「不要將你班鳩的性命交給野獸,不要永遠忘記你困苦人的性命。」

    鴿子的性命(和合:斑鳩),在古譯本作「承認之人的性命」(NEB),差別為一個字母(d和r的不同,在希伯來文很容易弄錯)。但「鴿子」所流露的柔和情意(如:歌六9),也很達意。──《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斑鳩”指以色列人。詩人求神愛惜祂子民的性命,不為敵人所蹂躪。

       “班鳩”。毫無防衛能力,就象這時的以色列。

     「斑鳩」:原作鴿子,乃指選民。

         「野獸」:比喻仇敵。

         這裡把神的兒女微妙地比作神所愛的溫順的鴿子。

 

【詩七十四20】「求你顧念所立的約,因為地上黑暗之處,都滿了強暴的居所。」

    這一節AV的經文最令人恐怖,它將這地(和合:地上)譯為「全地」,將強暴譯為「殘酷」。RSV較準確,因為本詩的景象限於一個地方,而最後一個字的意思,也不像英文的「殘酷(cruelty)」那樣劇烈。但是若詳察當時光景,如耶利米哀歌五11以下所載(「玷污處女……吊起首領」),或後人的記錄,則「殘酷」並不算太強的詞,而「全地」也不算太廣的描寫。──《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黑暗之處”大概指逃脫敵手的人藏身之處,現在也成了敵人施暴的物件。詩人求神顧念,因為神曾與他們立約,作他們的神,在迦南地得享安息(出十九5∼6;利二十六11∼12;申二十八14)。

       “約”。起初與亞伯拉罕立的約。參看創世記十五章18至21節和十七章7、8節的腳註。

     「黑暗之處」:難民藏身之地;整句表示這些無助的難民也遭受敵人強暴的對待。

 

【詩七十四21】「不要叫受欺壓的人蒙羞回去,要叫困苦窮乏的人讚美你的名。」

 

【詩七十四22】「神啊,求你起來,為自己伸訴,要紀念愚頑人怎樣終日辱駡你。」

  〔暫編註解〕詩人認識到這個案子是屬於神的,涉及神的榮譽。凡針對神的兒女所做的任何事情,都被視為做在祂身上的。軟弱的人最好能認識到神最終的關懷,讓自己成為在神手中的工具,實行神的旨意。

 

【詩七十四23】「不要忘記你敵人的聲音,那起來敵你之人的喧嘩時常上升。」

  〔暫編註解〕“敵你之人的喧嘩”指敵人詆毀神的聲音甚大,不斷上升。

       不要忘記。詩人在祈禱的最後,求神給予仇敵公正的懲罰(參王下19:28)。

     喧嘩。顯然指敵人大聲呐喊入侵耶路撒冷。

         那起來敵你之人。那些反對神所指定的領袖,從而與祂的旨意為敵的人,往往自欺欺人地以為他們的行動並沒有特別地針對神(見出16:8;撒上8:7)。

         上升。英文KJV版為“增加”。

         在詩人描寫國土受到越來越嚴重的劫難時,詩歌似乎一下子結束了。

 

【思想問題(第74篇)】

 1 詩人眼見國家受敵擊敗向神發出呼求,因敵人不僅攻擊他們,間接也是攻擊神(74:22)。你想今天教會若受外在的迫害,神同時也受到攻擊麽?你有否為世界各地一些受到逼迫的教會祈禱呢?

 2 作者的國家雖然受辱,但他深信神的大能不變。當你聽聞或目睹信徒受政治或其他因素的迫害時,可從神的能力及主權得到什麽激勵?參74:12-17。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材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