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一百零六篇拾穗
【詩一百零六1】「你們要讚美耶和華!要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在開頭的哈利路亞之後,第1節與下一篇及一三六篇的第1節完全相同。也許這一節乃是種子,以後的詩篇都由此而生。──《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慈愛(chesed)。“神的愛”。神不變的愛使以色列沒有被完全拋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是詩136篇一再重複的副歌。本節出現在大衛為慶祝約櫃在耶路撒冷安家而寫的詩中(見代上16:34)。在基督的時代,本節是住棚節聖殿慶典詩歌的一部分。
1-5 引言:詩人邀請選民同來稱謝耶和華的慈愛,也求神再次像過往一樣恩待選民。
106:1-48 本詩透過選民的悖逆去讚美神的忠信。
這是一首團體的求告詩,向神承認不斷悖逆的罪,求神再次施恩拯救。本篇與前篇雖都為敘事詩,但講的是以色列人背逆神的歷史。學者相信作于被擄之後(27
47節),為回歸後前期的作品。
全詩包括:1,引言(1~5節);2,以民出埃及的歷史(6~12節);3,曠野流浪時期的背逆(13~33節);4,在迦南偏離正道,隨從外邦神(34~39節);5,神的嚴厲責罰和慈愛的憐恤(40~43節);6,結語(44~47節)。48節為結束卷四的榮耀頌。
詩一○六 在讚美的呼籲(1~3節)和簡短的禱告(4
5節)之後,詩人哀嘆並承認以色列人的罪:他們在紅海的不信與埋怨(6~12節),他們為了沒有肉吃而埋怨(13~15節),他們妒忌摩西和亞倫的權力(16~18節),他們膜拜金牛犢(19~23節),他們在探子匯報時所表現的不信(24~27節),他們參與摩押人的膜拜(28~31節),在米利巴發怨言(32
33節),以及進入迦南之後仍然不順服(34~46節)。他以祈求和讚美來結束這首詩篇(47
48節)。
【詩一百零六2】「誰能傳說耶和華的大能?誰能表明他一切的美德?」
〔暫編註解〕「美德」:原指「稱讚」,就是神一切值得人稱讚的作為。
美德(tehillah)。tehillim是希伯來語對《詩篇》的稱呼。
【詩一百零六2、3】這節是詩篇所宣告的諸福之一,它似乎一方面回顧第2節的問題,一方面展望即將陳述的長串失敗。換言之,要「表明祂的讚美(和合:美德)」(2節),不僅需要嘴唇,更需要生活;另一方面,本詩下文將陳明,雖然我們的罪能突顯神恩的浩瀚,但我們原有行善的義務,本當盡心竭力、無所間斷。常行公義一語,若與保羅的「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提後四2)相比,似乎還略遜一籌。──《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一百零六3】「凡遵守公平、常行公義的,這人便為有福。」
〔暫編註解〕見詩1:1注釋。
【詩一百零六4】「耶和華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零姓,求你也用這恩惠紀念我,開你的救恩眷顧我,」
〔暫編註解〕從本節用“我”,可知全詩本為一篇個人的祈禱。在編輯時,增加篇首第1節和篇末最後二節(可能采自較早的詩集,使本詩成為一篇供團體頌唱的詩)。
從1-3節全體的祈禱轉向到個人的祈求。
【詩一百零六4、5】這則簡短的禱告,將個人與群眾作了優美的連結,一方面拒絕在群眾中迷失自我,另一方面卻又不退縮至自娛的角落。這令我們再度想到保羅,他的喜樂與冠冕,就是神的選民能夠興旺(如:腓四1;帖前二19,三8),他每日所擔負的,乃是「為眾教會掛心的事」(林後十一28)。──《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一百零六5】「使我見你選民的福,樂你國民的樂,與你的產業一同誇耀。」
〔暫編註解〕詩人祈求神讓他也可得到神的憐恤,享受祂子民的福樂,一同讚美祂。“產業”指以色列民。
「見你選民的福」:即有分於選民所蒙的福。
國民。同義詞有“蒙揀選的”,“民族”和“後裔”。
【詩一百零六6】「我們與我們的祖宗一同犯罪,我們作了孽,行了惡。」
責怪前一代的人是一回事,而看出他們是自己的鏡子,甚至自己也牽涉在其中,則又是另一回事。第6節是關鍵語,將第7~39節常出現的「他們」,與這裏的「我們」連在一起,使控告變成了認罪。凡讀此篇的現代人,也應當如此。以色列人乃是現今教會的前身;他們的罪不過是我們過犯的放大。──《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詩人先承認全民都犯了罪,偏離正路;他與以民站在一道向神認罪;然後敘述這個民族背逆的歷史(6~46節)。
6-12 出埃及的歷史:本段強調選民雖親眼見過神如何施行神跡帶領他們離開埃及,但他們來到紅海(蘆葦海)岸邊就立刻懷疑和埋怨神(出14)。
6-39節回顧了以色列從埃及到迦南歷史中的悖逆,例舉了這個民族所承認的八條罪狀。
6-46 讚美的原因:詩人複述歷史(由出埃及至進入迦南),表明選民雖然一次又一次的背逆神,但神仍然堅守祂的慈愛,寬恕他們,不斷地賜福給他們。
【詩一百零六7】「我們的祖宗在埃及不明白你的奇事,不紀念你豐盛的慈愛,反倒在紅海行了悖逆。」
〔暫編註解〕此處和22節的“奇事”包括神在埃及所降的十災。
「奇事」:指埃及人所遭受的十災。
「在紅海行了悖逆」:原文可作「在紅海悖逆了至高者」。
不明白。先輩們沒有認真思考神對埃及的懲罰,以致忘記了神的慈愛(見申32:28
29)。和以色列人一樣,我們都容易心安理得地接受神的福氣,卻沒有讓這些慈愛的證據長期留在我們心中。
行了悖逆。八條罪狀中的第一條(見第6節注釋;見出14:11
12)。
7~12 以色列人過紅海時的悖逆(出一四11
12)。
【詩一百零六7~12】不信——此處藉著對比法,用不信的因素襯托出信的因素。起點是思想,其推論毫不考慮神已啟示的作為(7a節)與性情(7b節),而其宣洩的出口則是意志。悖逆(7c節)似乎是很極端的說法,然而對神的呼召其實只有兩種反應,這乃是其中之一,雖然其中會有程度的差異。本段顯示,他們最後的信心(來十一29)完全歸功於神,與他們最初的反應毫無關聯──從出埃及記十四10~12可讀到當時的情景。──《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一百零六8】「然而他因自己的名拯救他們,為要彰顯他的大能,」
〔暫編註解〕見詩31:3注釋。
【詩一百零六9】「並且斥責紅海,海便幹了。他帶領他們經過深處,如同經過曠野。」
〔暫編註解〕“深處”指海底,神使海水分開,海床變成如曠野的乾地。
「如同經過曠野」:如同走過乾地。
見出14:21
22;參詩104:7。
【詩一百零六10】「他拯救他們脫離恨他們人的手,從仇敵手中救贖他們。」
【詩一百零六11】「水淹沒他們的敵人,沒有一個存留。」
〔暫編註解〕見出14:27-30;15:5。
【詩一百零六12】「那時,他們才信了他的話,歌唱讚美祂。」
〔暫編註解〕見出14:31。摩西的歌出色地描寫了紅海的拯救(出15:1-21)。但以色列人很快就忘記了神的慈愛。
【詩一百零六13】「等不多時,他們就忘了他的作為,不仰望他的指教,」
〔暫編註解〕不仰望。他們跑到神計畫的前面。每當我們不等待神顯示祂對我們的計畫時,我們就會陷入麻煩。
等不多時,他們就忘了。13-33節承認了以色列在曠野的罪:對肉食的貪欲,對摩西和亞倫的背叛,造金牛犢,探子的事件,在巴力毗珥的罪,以及在米利巴發怨言。
本詩所回顧一系列的罪行之間並沒有採用明顯的過渡手段。這種情節的連續描寫在修辭上屬於連接詞省略。這是本詩的特徵(見第6
7
13
24等)。其效果是不停頓地回顧以色列民族在歷史上的錯誤,似乎百姓急於要作充分的認罪。
13-33 曠野飄流的歷史:這裡記述選民在曠野多次的背逆,包括:埋怨無肉可食(14)、背叛摩西及亞倫(16)、拜金牛(19)、發怨言不信神(25),以及敬拜巴力毗珥(28)。
13~33 以色列人向迦南進發時所犯的罪。
【詩一百零六13~15】不滿——以色列人曾多次提出要求,盼望在曠野旅途能過得更舒適;這個事件取自民數記第十一章,最能披露這類經歷。以色列人在兩點上完全失敗,而主耶穌後來在曠野中卻全然勝利;一是身體的需求(她的大起慾心,民數記十一34記錄成地名以作記念,相形之下,主耶穌的自製無懈可擊),一是與神的關係,主不像他們一樣,因祂拒絕愚蠢的挑釁,不肯試探神。──《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一百零六14】「反倒在曠野大起欲心,在荒地試探神。」
〔暫編註解〕「大起欲心」:大起貪欲,要求有肉吃(民11:4)。
大起欲心。見民11:4-6。
試探(nasah)。“考驗”,“試煉”。
【詩一百零六15】「祂將他們所求的賜給他們,卻使他們的心靈軟弱。」
這是一句名言,陳明人若堅持到底,神會讓步,但是卻不會有好結果;此處所指最初的事件,是民數記十一18~20,及第32節所記的警告與大難。不過這句話也顯示出一種模式,AV的譯文表達得很好:「祂賜下他們所求的,卻打發貧瘠到他們的心中。」浪子就是一例,羅得的生平更為其寫照。反之,主耶穌隨時仰望(神的)指教(13節),便帶來美好的結果,即從曠野回來時「滿有聖靈的能力」。──《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使他們的心靈軟弱”亦作“按需要給他們食物”,與上半節所說的相對應。食物可指嗎哪與鵪鶉,傳統亦譯作“消瘦病”,為神降下的一種災禍,例如毒瘡(看民十一4)。
“使他們的心靈軟弱”,或使他們罹患消蝕性的疾病。
「卻使他們的心靈軟弱」:指他們遭受神降下的災殃,(民11:33)可能是生毒瘤。
他們所求的。見民11:31。
軟弱(razon)。見民11:33
34。
【詩一百零六16】「他們又在營中嫉妒摩西和耶和華的聖者亞倫。」
〔暫編註解〕嫉妒摩西。在曠野的第二條罪:背叛摩西和亞倫(見民16;17章)。
聖者。直譯是,“聖潔者”。悖逆的人說全會眾個個都是聖潔的(見民16:3)。
16~18有關歷史可看《民數記》十六1~35.
【詩一百零六16~18】嫉妒——民數記十六3、13記載,一批自以為義的人起來攻擊摩西,以為他擅自擔任屬靈與屬世之事的領袖,而此處以簡單的嫉妒一詞,一語道破其動機。人的特色是自吹自擂的自義,而聖經的特色則是直話直說。馬太福音二十七18為另一個類似的簡潔聲明:「是因為嫉妒……。」──《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一百零六17】「地裂開吞下大坍,掩蓋亞比蘭一黨的人。」
〔暫編註解〕“大坍”和“亞比蘭”。參看民數記十六章12至14節的腳註。
「大坍 ...... 亞比蘭」:流便的後代,隨從可拉反對亞倫享有獨特地位(民16)。
見申11:6。聖經說“可拉的眾子沒有死亡”(見民26:11)。
【詩一百零六18】「有火在他們的黨中發起,有火焰燒毀了惡人。」
這裏提到被火燒死(參,民十六35),顯然指可拉叛黨也包括在作者的思想中,雖然其領袖的名字未予列出。──《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見民16:2
26
35。
【詩一百零六19】「他們在何烈山造了牛犢,叩拜鑄成的像。」
〔暫編註解〕“牛犢”。參看出埃及記三十二章4節的腳註。
「牛犢」:指亞倫所鑄的金牛(出32)。
19-23節描寫在曠野的第三條罪:拜金牛犢(見出32;參申9:8-12)。
【詩一百零六19~23】拜偶像——保羅在羅馬書一23,陳述外邦人的罪狀,引用了本詩第20節的七十士譯本:他們將……榮耀換成……。無論是保羅、是本詩,或是神與摩西發怒的記載(出三十二10、19),都不容許我們認為,偶像不過是讓人對準一個焦點來敬拜真神。那明明是替換!這句中的形容詞,吃草,為令其羞慚的輕蔑語氣:而在這樣的選擇中,他們乃是丟棄了他們的榮耀(直譯,參 RV、NEB;又見耶二11),這是何等大的諷刺,因為他們沒有別的榮耀,惟獨他們所事奉的神是他們的榮耀。──《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一百零六20】「如此將他們榮耀的主換為吃草之牛的像。」
〔暫編註解〕即神的榮耀(耶2:11;羅1:23)。神的榮耀與吃草的牲口之間形成鮮明的對照。人類墮落到何等的深淵!
【詩一百零六21】「忘了神他們的救主,他曾在埃及行大事,」
〔暫編註解〕忘了。見13節注釋;見申6:12。第21
22節概括了出埃及期間在埃及發生的事。
救主。見賽43:3。
【詩一百零六22】「在含地行奇事,在紅海行可畏的事。」
〔暫編註解〕見詩105:23注釋。
【詩一百零六23】「所以他說要滅絕他們,若非有他所揀選的摩西站在當中,使他的忿怒轉消,恐怕他就滅絕他們。」
摩西……到祂面前站在破口(見和合本小字),這是句大膽的話,冒著我們可能誤解神的角色之危險,目的在使我們不致輕忽代禱的重要性。當時歷史的記載也是如此(出三十二7~14)。然而其他經文指出,神渴望見到像摩西這樣的關切之心。以西結書二十二30、31尤其明顯,那裏的用詞與此處相同,不過卻將這看似矛盾的事,兩面的情形都寫了出來,同時強調,這樣的禱告絕非裝模作樣。整件事的關鍵在於:雖有「所以」,卻也有「不肯罷休的若非」(23節,參結二十二31)。──《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見出32:10-14
32-34;參結22:30。
【詩一百零六24】「他們又渺視那美地,不信他的話,」
〔暫編註解〕“美地”指迦南(看耶三19)。探子回報,誇大當地居民強盛情景,以民輕信人的報告,反失去對神的信心,打算回埃及(看民十三25~29)。
「不信他的話」:十二探子從迦南地回來後,大都形容該地人民身軀高大,驍勇善戰,認為選民絕無機會戰勝敵人,奪得迦南地。選民因此抱怨神把他們帶出埃及,陷入進退兩難的絕境;他們不相信神可以按著 的應許把迦南地賜給他們。(民13-14)
那美地。見申8:7;耶3:19;結20:6。24-27節描寫在曠野的第四條罪:探子回來以後發生的叛逆(見民13;14)。
不信。見申1:22;參來3:18。
【詩一百零六24~27】退後——這是「真相顯露的時刻」,因他們公然拒絕進軍迦南(「我們回埃及去」),而少數不同意者幾乎遭人用石頭打(民十四4、10)。以色列人所藐視、不信的,不只是「那美地」與神的應許(24節),而正如神所說,是祂自己(民十四11)。神起誓的譬喻說法(26節,參,民十四28:「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顯示這是當代人命運的轉捩點,從此以後,他們將在曠野漂流、倒斃。──《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一百零六25】「在自己帳棚內發怨言,不聽耶和華的聲音。」
【詩一百零六26】「所以他對他們起誓,必叫他們倒在曠野,」
〔暫編註解〕這是用人的語言辭描寫神,說祂舉手發誓(見出6:8,“起誓”直譯為“舉起我的手”)。
【詩一百零六27】「叫他們的後裔倒在列國之中,分散在各地。」
分散的威脅,在相當早期已經出現(利二十六33以下),摩西的臨別贈言也予以肯定(申二十八64以下)。──《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 叫他們的後裔倒在列國之中”。即分散在列國之中。
參結20:23。
【詩一百零六28】「他們又與巴力毗珥連合,且吃了祭死神的物。」
〔暫編註解〕“巴力毗珥”:摩押人所拜的神。28至30節所說的事可看《民數記》二十五章。
“ 巴力毗珥” 。參看民數記二十五章3節的腳註。
「巴力毗珥」:摩押人在毗珥所拜的巴力神(民23:28)。
他們又與……連合。28-31節描寫在曠野的第五條罪:在縱欲的狂宴中參與巴力毗珥崇拜(見民25章)。
巴力毗珥。見民23:28;25:18;民31:16;書22:17。關於巴力崇拜,見士2:11注釋。
祭死神(或作人)的物。見林前10:20;參林前8:4-6。
【詩一百零六28~31】背道——民數記二十五1記載,以色列人「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而危害最大的,則是這事帶來的屬靈淫亂:「以色列人與巴力毘珥連合」(二十五3)。本詩也同樣指出這點,並加上一個細節:祭死人,民數記沒有寫這件事(除非死人是對偶像的諷刺)。不過聖經屢次提及禁止向死人膜拜,顯然這是以色列人很大的誘惑,她的鄰國亦必不免。請特別參考申命記二十六14。
非尼哈快速的插手,「為以色列民贖罪」,因他滿足了神審判的要求(民二十五13),而這亦是贖罪的要素之一(參羅八3下)。在另一次危機中,亞倫「為百零姓贖罪」,以大祭司身分,站在活人與死人中間,拿著象徵獻祭與代禱的香(民十六46以下;參,利十六11~13),這又是贖罪的另一要素,在希伯來書中有詳盡闡述。神對非尼哈的贊賞摘錄於第31節,細節則記在民數記二十五11~13。算為他的義一語,令人想起亞伯拉罕的稱義,及我們的稱義(創十五6;羅四3、23~25);幸好我們所要效法的,是亞伯拉罕的信心,而不是非尼哈的熱心!不過我們能如此,是因審判已經執行(在義者身上,代替不義者),贖罪已經完成──不是象徵,而是完全實現!──《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一百零六29】「他們這樣行,惹耶和華發怒,便有瘟疫流行在他們中間。」
〔暫編註解〕見民25:8
9
18。
【詩一百零六30】「那時非尼哈站起,刑罰惡人,瘟疫這才止息。」
〔暫編註解〕「非尼哈」:亞倫的男孫;他看見一個以色列男人和一個米甸女子行淫,就把他們兩個殺死(民25:7)。
見民25:7
8。
【詩一百零六31】「那就算為他的義,世世代代直到永遠。」
〔暫編註解〕參創15:6。因為這個信心的舉動,神應許讓他的家族永遠擔任祭司(見民25:10-13)。
【詩一百零六32】「他們在米利巴水又叫耶和華發怒,甚至摩西也受了虧損,」
〔暫編註解〕「在米利巴水 ...... 發怒」:指選民在米利巴因缺水而向神大發怨言一事(民20:2-13)。
米利巴水。曠野中的第六條罪:在米利巴水處悖逆摩西和亞倫(見民20:2-13)。
摩西也受了虧損。見民20:10-12;參申1:37;3:26。
32~33可看《民數記》二十2~13的記載。
【詩一百零六32、33】激怒——這是記在民數記二十1~13的事件,當時摩西在怒中擊打磐石。此處很公平地敘述了各人的責任,那時摩西首當其衝,因這是身為領袖必須付出的代價;不過,神絕不會是非不分。──《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一百零六33】「是因他們惹動他的靈,摩西用嘴說了急躁的話。」
〔暫編註解〕說了急躁的話(bata')。“說話輕率”,“說話不假思索”。所承認在曠野的六條罪到此結束。
【詩一百零六34】「他們不照耶和華所吩咐的滅絕外邦人,」
〔暫編註解〕以色列人沒有遵照神的命令,消滅拜偶像的民族(見出23:32
33;申7:2;書23:12
13;士1:21
27等)。順從這條命令是很重要的,因為導致以色列毀滅的就是和外邦人同流合污。
34~36詩人述說以色列人在迦南地的悖逆,他們不但沒有把外邦人滅絕,反和異族人通婚。拜他們的偶像,並讓兒女作火祭,深陷罪惡中。
34~39 在迦南地所犯的罪,包括沒有把當地的居民(34節)和偶像(36~39節)滅絕。
第34-39節討論進入迦南以後繼續犯罪。
34-46 定居迦南的歷史:選民進入迦南地定居後,沒有按神的命令把外邦人殺滅,反而和他們通婚,隨從他們敬拜各種偶像,甚至把兒女作祭物獻給鬼神。(41-43)士師時代選民屢次因犯罪被神刑罰 , 受盡外人侵害;雖然神一次又一次搭救,他們仍然叛逆,更深地陷入罪惡中。
【詩一百零六34~39】學像異教——這一段與申命記三十二15~18立場相同,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19~22中引用該段,討論基督徒如何面對異教文化。這三段經文都同意,雖然偶像是虛假的(本詩甚至沒有稱之為神明),然而其背後卻有魔鬼;因此它們不只是欺騙的工具,更是網羅(36節)。──《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一百零六35】「反與他們混雜相合,學習他們的行為,」
〔暫編註解〕36-39節提供了細節。以色列人的悖逆到了何等深的地步!這對於屬靈的以色列人是一個教訓。
【詩一百零六36】「侍奉他們的偶像,這就成了自己的網羅,」
〔暫編註解〕見出23:33;34:12;申7:16。
【詩一百零六37】「把自己的兒女祭祀鬼魔,」
摩西的律法中明文警告,不可向摩洛獻人為祭(如:利十八21);但是此處則記有此行動,而無辜人的血一語,是王國衰敗中的徵兆(如:王下十六3,二十一16;耶十九4、5),因此本篇似乎是晚期的作品。但是也沒有理由可認定,在黑暗的士師時代,不會發生這類事情,甚至我們還知道,有一次他們向耶和華獻這種祭(士十一31)。──《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這是神嚴禁的事(見利十八21)。但以色列人卻照樣把兒女獻給外邦神(王下十六3;二十一6)。
「把自己的兒女祭祀鬼魔」:殺死兒女當作祭物(參利18:21;王下16:3; 21:6; 23:10)。
祭祀。摩洛的崇拜涉及獻人祭(見利18:21注釋;見王上11:7)。這是最可憎的異教儀式之一。
鬼魔。見林前10:20。
【詩一○六37 祭祀鬼魔】用來描述邪靈的字眼,在全本舊約之中,除本節以外只在申命記三十二17出現。但在美索不達米亞卻是廣為人知的一種靈/鬼,稱為「謝杜」。這是一種保佑性的護衛者,主管個人的健康和福利。此非神明的名稱,而是一個類別的靈體(與舊約的基路伯相似)。由於謝杜能夠保護人的健康,也同樣能輕易地把它毀滅,不斷獻祭撫慰他,是明智的作法。他們雖被描繪為有翼的活物(類似基路伯,見:創三24;出二十五18~20注釋),卻(不像神明)沒有供人膜拜的偶像(有關如何崇拜偶像,見:申四注釋)。有關以孩童為祭的資料,可參看:創世記二十二1;利未記十八21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一百零六38】「流無辜人的血,就是自己兒女的血,把他們祭祀迦南的偶像,那地就被血污穢了。」
【詩一百零六39】「這樣,他們被自己所作的污穢了,在行為上犯了邪淫。」
〔暫編註解〕“邪淫”指背棄神去敬拜假神,有若不貞潔的女人。
“犯了邪淫”。玩弄妓女。屬靈上的不忠是從摩西時代直到被擄至巴比倫的時期一直出現的問題。
「邪淫」:指拜偶像,離棄耶和華。
他們犯了屬靈的姦淫,違背了與神所立的約。以色列與神的關係是用婚姻來比喻的(見耶3:14;結16)。
【詩一百零六40】「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他的百零姓發作,憎惡他的產業;」
〔暫編註解〕怒氣。見詩78:59。這個觀念就像一條黑線,貫穿在整個士師時期。
第40-43描寫懲罰為悖逆的結果。
40~43神嚴厲對待這些背逆之民,包括士師時代受異族的迫害,以迄被擄巴比倫的悲慘命運。
40~46 這段似乎特別描述士師統治的時期,敘述外來壓迫與神之拯救的歷史迴圈。
【詩一百零六40~46】約書亞死後,過了一個世代,審判就必須開始,以後則以可悲的規律不斷重現。第40~45節的故事,在士師記中例子眾多,背道、呼求、釋放、再度背道,循環不已。但第46節很難放入那段早年的歷史。這類蒙恩的例子(所羅門在獻殿時,曾為此禱告,王上八50),只在後期的記錄中才有(如:王下二十五27~30;拉一2~4)。──《丁道爾聖經註釋》
【詩一百零六41】「將他們交在外邦人的手裡,恨他們的人就轄制他們。」
〔暫編註解〕「外邦人」:選民在士師時代的仇敵,包括南人、米甸人、非利士人、亞捫人。
【詩一百零六42】「他們的仇敵也欺壓他們,他們就伏在敵人手下。」
【詩一百零六43】「他屢次搭救他們,他們卻設謀背逆,因自己的罪孽降為卑下。」
〔暫編註解〕見士2:16。
【詩一百零六44】「然而,他聽見他們哀告的時候,就眷顧他們的急難。」
〔暫編註解〕44~46但神仍舊紀念祂與以民立的約。“後悔”是說生憐憫之心。以民曾數次被擄,但要到巴比倫王攻陷耶京,擄去其民後。經過近70年,才得到釋放返國的機會。可見此處所記包括以民被擄巴比倫的事在內。
【詩一百零六45】「為他們紀念他的約,照他豐盛的慈愛後悔。」
〔暫編註解〕「後悔」:在此指「生憐憫之心」(參王上8:50)。
紀念。並不是說神忘記了祂的約。希伯來語的“紀念”不但指記住某事或想起忘記的事,而往往是指因想起某事而採取的行動。神現在要實行聖約的條款。
慈愛(chasadim)。
【詩一百零六46】「他也使他們在凡擄掠他們的人面前蒙憐恤。」
〔暫編註解〕見王上8:50(參尼1:11;但1:9)。
【詩一百零六47】「耶和華我們的神啊,求你拯救我們,從外邦中招聚我們,我們好稱讚你的聖名,以讚美你為誇勝。」
這節的禱告,一方面是基於承認了全國的罪,一方面又抓住神的恒久忍耐,這便是全詩的要旨。這種禱告神最樂意回答。歷代志在記載大衛迎接約櫃時(代上十六35、36),將本節與下節也記在吟詠的詩中,如此便強調了一個事實:悔改在讚美中總有一席之地,而讚美在悔改中也有份。──《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以色列人被打散,流亡列國。這兩節為團體的祈禱,求神拯救分散的人民可以重聚,殘破的民族可以復興。
「從外邦中招聚」:可能指從巴比倫召選民回歸本土。
47-48 結語:是本篇詩的結語,詩人求神像過往一樣拯救選民。
【詩一百零六48】「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從亙古直到永遠。願眾民都說,“阿們!”你們要讚美耶和華!」
這節成為很合適的結尾高潮,因本詩的主題為:神的恒久忍耐勝過人的反覆無常。它也成為結束詩篇第四卷的美好頌榮。
一部分困難是,不同的誘惑測探出不同的軟弱。惟有主耶穌才能看出,殺害先知的一代與為他們修墓的一代,其實完全相同;這種態度不久就顯明瞭出來。──《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這是全卷書的榮耀頌。
本節是詩篇卷四的結語。
阿們。《詩篇》第四部分以感恩頌結束(見詩41:13;72:18
19;89:52)。
你們要讚美耶和華。見詩104:35注釋。儘管詩人長篇敘述了以色列人的頑梗,悖逆和犯罪,在結束時仍高聲感謝神的慈愛。
【思想問題(第106篇)】
1 試從本篇所記載有關以色列的叛逆找出他們問題的所在?他們的問題可否作為我們的監戒?參7
13-14
21
24-25
34節。神在那方面恰與祂子民的表現相反?參45節。神的忠信與我們有什麽關係?參來2:17-18; 10:22-23; 約一1:9。
2 詩人祈求神開恩眷顧他和他的國家(4-5),因他與同胞們都在神的約之下(45),神祝福他的國家,他便同得祝福。你有否為你所屬的團體(如家庭、社區、民族、國家等)祈禱,叫他們早日歸主?你有否求神興旺你的教會,使眾肢體蒙福?
3 以色列人禱告蒙神應允,得到祂的賜予,為何他們同時受到災殃的刑罰(15)呢?由此看來,向神妄求是一件危險的事情麽?
4 以色列民將神貶為動物的形像,褻瀆了神的榮耀(20)。人若對神的能力和慈愛產生懷疑,是否也是褻瀆藐視神呢?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材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