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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一百十二篇例证与灵感集锦

 

【诗一百十二23他家道丰富直至后代】一六七七年,一个流氓跟一个放荡不拘的女子结婚,到今天为止,他们的后代约有一千九百零人。七百零七十一人触犯刑法,二百零五十人因案被捕,六十个小偷,三十九个杀人犯,四十个妇女染上花柳病。这些人被判的徒刑年数加起来多达一千三百零年,耗掉纽约三百零万美元的公帑。

另外有一个姓爱德华的家庭。第三代出了一位牧师Jonathan Edwards 他是新英格兰著名的奋兴家,很会传讲神的道,后来当上普林斯顿大学校长。到今为止,他们的后代约有一千三百零四十四人,其中出了许多大学校长和教授,百十八十六位牧师,还有不计其数在教会中热心服事的信徒,八十六位参议员,三位众议员,三十位法官,另一位出任美国副总统,没有人犯过法。

因此,「正直人的后代必蒙福」。正直人是敬畏神的人,因为一位敬畏神的人,他的生命本质和形像是神赋与的,而且敬畏神的人日日夜夜所行的乃求遵行神旨意,由此这等人的行为必定是正确、正直不偏左右的。——林政杰《诗篇的讲章》

 

诗一百十二4黑暗中的光】「正直人在黑暗中有光向他发现。」

  差不多每天世界上都有坏消息,有自然的灾变,人为的患难,战争,经济上的损失等,很难得一周平安无事;所以大家在心理上习惯了,以为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战乱带来缺乏和不安全感,在那样的环境中,使所有人性上的弱点,都暴露出来,助长人的自私;但同样的环境,光明的性向,也会显明出来:有的人不只顾自己,他看到别人的需要,有神的怜悯,及时向人伸出援助的手,散播爱的种子。因此,到艰难困苦临到世上所有的人,主就向他施恩。圣经说:

  正直人在黑暗中,有光向他发现;
  他有恩惠,有怜悯,有公义。…
  他施舍钱财,赒济贫穷;他的仁义存到永远。
  他的角必被高举,大有荣耀。(诗一一二:4 9

  一般人的错误观念,以为敬虔的基督徒,总是口颂心维,只知圣经,不问世事;其实,那是莫大的误会,因为历代以来促成社会进步的事业,都是笃信圣道的基督徒作的。惟独有将来属天盼望的圣徒,才会真正关怀今世的事工。我们不能相信只“爱灵魂”那回事;因听来可疑,极像“通灵派”的异端。爱灵魂必须是在灵魂跟身体结合的时候,到灵魂身体分离,即使真诚的爱灵魂,已经无能为力。
  真虔诚相信神的,必然也关心照着神形像造的人。圣经又说:“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箴一九:17)相信神的可靠,也包括信任祂的信实和公义,我们不能敬拜一位欠债不还的神。
  雅各称“爱人如己”的命令,为“至尊的律法”。也就是主耶稣所说的,认识“主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以外,对人的责任(可一二:29-31)。雅各并且说:“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雅二:8 13
  怜悯是神的属性之一。因为祂的慈爱和怜悯,祂不照人的罪恶过犯待我们,反倒施恩典,差祂的儿子基督耶稣降世,为了人的罪,在十字架上受死流血,成就救恩。蒙恩得救的人,既然得神称为义,也该怜悯人。神不是只救人将来上天堂,现今且留在地狱里。
  在这里看出,义人所作的,很是像神;因为那正是神性光辉在他身上的返照,是因认识神而有的义行。── 于中旻《诗篇笺记》

 

【诗一百十二46正直人于光明中行善】据说在南洋,有一座高大的庙宇,里面住了许多蝙蝠,凡是到这庙中去拜佛的人,都要故意将门窗关闭起来,以求适合蝙蝠的生活,因为黑暗是他们活动的领域,人们常将蝙蝠带上佛帽,穿上佛衣,叫许多迷信的人敬拜这些蝙蝠。有一基督徒经过此庙时,看见了蝙蝠所以喜欢住在那里的缘故,于是他就故意去把庙门窗户打开,让阳光普照进来。过了不久,发现这些蝙蝠都飞走了,但是又进入了旁边一所黑暗的仓库去了。——林政杰《诗篇的讲章》

 

【诗一百十二7】「他必不怕凶恶的信息,他心坚定,依靠耶和华。」

凡信靠耶和华的人,不会有凶恶的信息。每一个报信的必须先得父神的允许,才可到你跟前传讯,神所许可的一定不能伤害我们。信息来自不同的形式,但是神的儿女不必惧怕,拆信的手也不必颤抖,翻阅报纸更无需紧张。没有任何信息是凶恶的,他的心坚定,必坚信耶和华。

这样说来,信徒一定不会受苦了吗?他是否可以完全无动于衷,情感麻木,毫无同情的感受。不是的,只是他决不凭外表来判断是非。他知道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他能够觉察父神的笔迹。在晨雾朦胧的湖畔站着的那位,他能辨认这位他受死的主。如果今天你收到的音讯有关疾病、损失、丧亡的事,你若坚心依靠神,那些事就决不是凶恶的信息。这样你能除去死亡的毒沟,坟墓必被你胜过。我不明白,但我能够信靠祂,这好似寓言中的魔术师,信心将普通的金属变为黄金。

不必惧怕,因为神的手控制着,你无论听见什么,都是主周围的音乐。──迈尔《珍贵的片刻》

 

【诗一百十二79从前在法国某一陆军部队中,有一个士兵常对营中的官长说:「我胆子最大最勇敢,尤其是在和四面敌人打仗的时候,我是顶不怕死,最能冲锋向前和敌人拼命到底。」可是有一次全军接到命令,要往前方和敌军作战开起火来的时候,枪声一响,全军战士都能服从上级指挥官的指挥,预备武器弹药,沉着应战,唯有他一个人拔腿就先向后方逃跑了,到了战事结束以后,这个临阵脱逃的逃兵,被他的本军逮捕回来,军法官审问他说:「你为什么不遵军令,闻了枪声就逃走呢?」这个平时最爱自夸勇敢胆大不怕死的小兵回答说:「我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我的心实在一点不害怕,可是我的全身在发抖,我的双腿不听话偏要跑啊!这不能怪我呀!」——林政杰《诗篇的讲章》

 

【诗一百十二10恶人的结局】曾有两只老鹰,一只飞得很快,一只飞得很慢,飞慢的一只老鹰,嫉妒那只飞快的老鹰。一次,飞慢的老鹰对一个猎人说:「前面有只飞得很快的鹰,你去用箭射死牠。」猎人说:「可以的,只是我的箭上缺少一根羽毛,可否拔下你的一根?」飞慢的老鹰说:「好!」牠就拔下一根丢给猎人,猎人未能射中那鹰。猎人说:「再拔一根来如何?」飞慢的老鹰说:「好!」又拔一根,然而又未射中。这样,一枝一枝的射去,鹰毛一根一根的拔下,把牠自己身上的羽毛都拔完了,牠不能再飞了,结果那位猎人把牠捉去。——林政杰《诗篇的讲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