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二十六篇例證與靈感集錦
【詩二十六2】有一位鐵路平交道管理員,正在受法庭審訊。法官問:「當晚死者通過平交道時,你到庭有沒有拿起紅燈?」這位管理員理直氣壯的說:「有啊,我還大大地擺動警告燈呢!」退庭後,他的上司對他的辯駁感到滿意,便對他說:「你答得不錯,這樣死者家屬就不能控告鐵路單位的失職了。」管理員聽完沈思了一會說:「我搖燈警告本來就是實情嘛,只是法官並沒有問我裡面的紅燈亮了沒有,否則我就無話可說了……。」這故事,值得省察,有否違背良心。
高爾夫球名將尼克拉斯曾在多次比賽中贏得冠軍。據他自己表示,他的勝利不只是靠技術,更有賴於他對自己所犯的錯誤,經常加以分析,檢討和改正。例如:他在一次比賽中,為了找到改正錯誤輕擊的方法,特別把前一天跟別人打球時所攝的影片放映出來,且立刻發現了缺點。「我的身子太向前傾了些。」他說。第二天恢復比賽之前,他先到那場地去練球,一直練到把缺點改過來為止。——林政傑《詩篇的講章》
【詩二十六6】「我要洗手表明無辜。」
詩人知道祭壇所表徵的,都不能完全應用在他身上。他認識自己,洗手表明無辜,他以為洗手必須用貴重的水才可表明無辜。其實心靈需要救主,不只用水,更用水與血。
祭壇的方向很活潑地描述那些敬拜者歡樂與悔改的態度,他們圍繞在祭壇四圍,作準備的功夫,就是各種水禮與按手的事。我們必須將自己從罪分別,洗手表明無辜。我們必須享受祭壇的福分與其神聖的意義。
有燔祭為表明基督的完全與完全的愛神的心。但是我們不肯完全放棄,除非我們完全沒有隱秘的罪。還有素祭與平安祭,我們應靠主而滿足,在被提後與主一同赴席,那是我們怎麼可以在手上還沾染著污穢?這樣我怎麼可以取食?
還有贖罪祭。我們讓這些罪使主付重大的代價:受苦流血。我們怎麼可以輕易領受祂的福分呢?不!我們必須出來,分別為聖,讓神試驗與鑒察我們。我們要憎惡惡人的會與道路,卻永久依靠神的恩慈與真理。我們只要圍在神的祭壇,必嘗到安慰與幫助。──邁爾《珍貴的片刻》
【詩二十六6∼8】從前有兄弟二人,因為盜羊而為人捕獲,於是被人在額頭上燒烙了S·T兩個字,意即盜羊之賊(Sheep
Thief)。其中一人因不堪此一恥辱之標記,乃流亡外邦,但所到之處,人們均紛紛以其額上之文字相詢,使他無言以對,遂迫不及待已而不斷遷徙,終年各地漂泊,居無定所,最後飽經艱苦之余,死于異域葬於他鄉,有家歸不得。
但另外一人接納基督的信仰,立志藉賴信仰的支持重新作人,因此他自許說:「我不可逃避曾經盜羊的事實,我應仍然住在此地,以善行贏得鄰人的敬重。」經過數十年,終因其廉正,仁慈愛人,不僅獲得良名清譽,而且人們對於他的「惡跡」也已全然忘懷。
幾十年後,偶然有人談及此老者額上S·T二字的寓意何在時,一鄉人答稱:「事隔多年,不甚其詳,此二字大概是聖人(Saint)的意思吧!」從這一件事,我們可知道,凡歸神為聖,就能夠影響人的生活,是「聖」是「賊」都在於樂與神交,求神察看,悔改重生。
有次我聽某信徒證道,提起「悔改」的註解,他將悔改——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加倍為三百六十度,其本意雖佳,是為加強轉變的決心;但無意間卻道出了人性的弱點,「悔改」後維持不久又重回本來的形態。但願我們永遠是一百八十度,而決不是三百六十度「回恢原性不改」的悔改者。——林政傑《詩篇的講章》
【詩二十六9∼12】有一則故事說:當拿破崙的軍隊橫掃歐洲時,他的一位將領企圖攻擊奧地利邊界的一個小鎮。那天是復活節,小鎮的軍隊正在演習中,一些公民就召開了一項緊急會議,決定是否投降,或是防禦攻擊。教堂的副監督長站起來說:「今天是復活節,是我們主復活的日子。我們這樣倚靠自己的力量將會失敗,讓我們敲響教堂的鐘聲,並且照常崇拜,把這件事交托在神的手中。」會議接受了他的意見,幾分鐘後,教堂的鐘聲喜悅的宣佈救世主的復活。
敵軍聽到了突發的鐘聲,以為奧地利的援軍已在夜間抵達了,立刻拔營撤退。在鐘聲尚未消失之前,危機已過。
從前,日本有個無神論者,每天花天酒地、醉生夢死。一日致信其妻,說他將回鄉,請備酒菜。當回到家,看見酒菜就要大吃大喝,但見其妻兒臉色蒼白,問之始知妻兒平日只靠妻做手工的小錢生活,為備酒菜已用去所有積蓄,並已兩天未吃,因不備酒菜,恐丈夫回來打罵她!為此,他已無心飲食,逐帶刀離去,他因自己飲酒作樂,不顧妻兒感到慚愧,今已走投無路準備自殺。但突然地想到如有神,如有靈魂,如有天堂地獄,死後會怎樣?在生未照顧妻兒,死後妻兒被人譏笑,更損害了妻兒!收起刀,他走向教會拜訪牧師,牧師以聖經及神之博愛、耶穌之拯救勸之,逐悔改信主。牧師並安排其工作,他已痛改前非努力工作,每月親將薪津送給妻子。妻因絕望回去娘家,數月後妻看他已去舊換新,逐破鏡重圓。他也帶妻兒到教會信主,夫婦在眾人前作證。
「用愛心互相寬容」,這是保羅的勉勵。這是指別人有缺點,甚至於我們厭煩時,我們仍然願以愛心接受。「愛心」就是:有所犧牲,損失的寬容,消除那些不和諧。這種「相互」愛心的寬容,是有見證的行為中不可缺少的動力。
宋朝時,有兩兄弟為了遣產的爭執,雙雙跑到知縣衙門裡去訴說曲直。知縣是一位清官,在問明原委後,就拿出一支鞭子對那弟弟說:「你哥哥太不近人情了,他沒有愛護弟弟的心,你應該替我打他。」便將鞭子遞給弟弟。知縣回過頭來,又對哥哥說:「你弟弟太不尊重你,他沒有敬重兄長的心,你也應該替我懲罰他。」說著,也遞給他一支鞭子。兩兄弟呆呆的站著,說不出一句話。知縣就催促著:「快點打,你們倆還要一面打,一面喊叫『哥哥』『弟弟』,如果不喊,我要治罪!」兩兄弟相對呆了一陣,終於開口了:「哥哥!」「弟弟!」知縣在一旁催著:「還要大聲點!」「哥哥!」「弟弟!」……叫著,兩個人的眼眶紅了,眼淚流了下來,最後叫聲變成了哭聲,他倆終於相擁大哭了起來。所以有了愛,重新喚醒那沉睡的愛,正是一切寬容的根源。——林政傑《詩篇的講章》
在一個不完全的世界,要作完全人,是不容易的事。有人會說,那是太理想化了。甚至會直接說,那是愚拙的,不實際的,即或說是不可能的。
“按真理而行”,是一個可嘉的志向,不過,實行起來,卻有無數的困難。其中一個原因,是在於人的觀念:人要神隨從自己的意願,而不願隨從神的旨意。
人一廂情願,把神想像成他所願意的形象,譬如說:神只是愛,是慷慨的聖誕老人,是從來不管教孩子的公公;人所不願意接受的,神是審判者,祂不但預備了幸福美滿的天堂,也造了地獄。這種錯誤態度,使人想把審判從思想中抹去。
但聖經確實說到審判。亞伯拉罕稱祂“審判全地的主”,所以才認真的為所多瑪代求。(創一八:25)如果你說,那只是舊約的事,主耶穌自己也說:父“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7
29)保羅向腓力斯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徒二四:25),也就是“藉著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羅二:16),使徒彼得更說到“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
審判既然是真實的,所以聖經教導聖徒,務要認真作“聖潔蒙愛的人”(西三:12),“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一二:14)。
合神心意的以色列王大衛,向神陳述他的心願:
耶和華啊,求你察看我,試驗我,
熬煉我的肺腑心腸;
因為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
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
至於我,卻要行事純全;
求你救贖我,憐恤我。(詩二六:2
3
11)
大衛當然知道神的慈愛,但他也知道,神的慈愛絕不是溺愛,可以縱容他犯罪。所以他求神徹底的從�堥鴠~潔淨他,不要作假冒為善的人,要按神的真理而行。他要與惡人分別,手潔心清,洗手可以環繞祭壇,就是獻祭親近神,他的願望何等高潔!他的世代也像現今一樣,惡人如同莠草,到處發生;但他另有一個心志,絕不願同流合污,而願持守聖潔,行神的旨意:“至於我,卻要行事純全”。他也知道,這不是自己的力量可以作得到的,所以要仰望主的憐憫,賜恩扶持。──
于中旻《詩篇箋記》
【詩二十六篇】在法國一六八五年,新教被舊教逼迫的時候,一切牧師傳道人都被放逐,普通信徒卻不准離境,各路閘都被軍警嚴守著。執政者還用盡各種苦刑要他們背道,他們不肯而逃到山林中,白日藏伏,黑夜逃竄。於是,法國將民間一些最聰明的人趕走了。國家的損失誠然不少,其中有一部份信徒逃到安全地帶,流淚唱此篇,從8節到末節的內容,正像為他們所寫的。——林政傑《詩篇的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