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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四十九篇例證與靈感集錦

 

【詩四十九1∼4】一九五三年,美國科學促進會年會上,波士頓的一位心理學醫生朗誦論文說:「文明時代的金錢病就是失眠、胃潰瘍、頭痛、神經失常。」這些病不是財富多少影響的,而是對金錢的概念影響的。

到底金錢萬能嗎?金錢是不是壞東西?莎翁的劇照中說:「金子,發光的金子,寶貴的金子,黃黃的,只這麼一點兒可使黑的變成白的,醜的變成美的,錯的變成對的,卑賤變成尊貴,老人變成少年,懦夫變成勇士……。」但耶穌認為金錢不是萬能,屬靈的生命比財富更是重要,因此說:「人若賺得全世界,失去自己的生命有何益處呢?人能以甚麼換生命呢?」

全世界最富有的石油大王之一莫提先生,他富可敵國,但當他的孩兒被綁票,他卻斷然拒絕付款贖人。有人譏諷他吝嗇、冷酷,他的生活確實是孤獨而不快樂,他曾感慨萬千地說過一段肺腑名言:「金錢並不是萬能,有許多時候金錢無能為力。金錢能買到華屋,但買不到快樂的家庭;金錢能買昂貴藥物,但買不到健康和長壽;金錢能買歡笑,但買不到真情;金錢能買刺激,但買不到內心的平安;金錢能買伴侶,但買不到真愛。」

有人比喻一個有錢的人好比一匹馬背上馱著數噸黃金。別人羡慕他,以他為了不起,其實他雖擁有黃金,所吃的仍不過是青草。負金吃草,真是何苦!西諺雲:「金錢是一個好僕人,卻是一個壞主人。」所以應該作它的主人,不可作它的僕人。培根說:「金錢如肥料,除散播外,其用處甚小。」

曾有古人的勸世聊句是這樣寫的:「良田萬頃。日食一升;大廈千間,夜眠九尺。」為此,人人不應該過份貪欲奢求,不過份自私吝嗇,應該知足常樂!

「老大挖金」的故事,提到弟兄兩人,老大有錢又有貪心,老二貧窮卻誠實知足。一日,有朋友來找老二報告好消息,說離不遠的地方有一座黃金山,每天可到那裡挖拾黃金,作為每天的費用;只是那山猛獅很多,日一落就出來吃人,所以你拾金,一看日將落當快離開。老二聽了這話,就備了一個小布袋,帶了挖金的工具,到黃金山工作,每天所得的足夠他一家費用,很舒服的過日子。

以後,這事被老大知道了,查問老二;就急忙預備一大布袋,日未出就到黃金山挖金,因所備的布袋太大,雖然拾到日已落山,看來袋裡的黃金仍是不多;因貪心不顧日已西沈,仍拼命挖金。晚上一來,一隻兇猛的獅子,從森林中跑出來,便將老大吃掉。

這「老大挖金」的故事,可作「人為財死」的警惕。箴言一章19節說:「這貪戀之心,乃奪去得財之命。」——林政傑《詩篇的講章》

 

【詩四十九5】「在患難的日子……我何必懼怕?」

在信靠神,祂在不同的時期,以不同的方法向聖徒啟示與眷念,祂不是到我這裡,以保護的愛如輕柔的外衣覆蓋著我們嗎?我們若愛祂,還有什麼需要呢?祂無時不與我們同在,有時或隱或現,但是我們的好處不在祂以外,是任何力量與喜樂所不能及的。

神不是與以諾同行,以後接他回天家,遠在洪水之前?祂不是親手將挪亞關在方舟裡,使漲溢的洪水無法進入?祂不是保證亞伯蘭蒙受祂的保護如盾牌,並除去他的懼怕,不必顧慮仇敵的脅迫嗎?神不是保護摩西,不受法老的陷害,也保守他不因以色列人怨言而失望?祂不是將以利亞藏在祂大廳的隱秘處,不讓亞哈王怒恨加害?祂不是為保護但以理,封閉獅子的口嗎?祂不是保護那三個青年人在火窯裡,行在火炭上好似柔軟的芳草地上?有誰信靠神,而遭遇神棄絕的呢?祂會讓仇敵任意殺害祂的人嗎?

所以在患難的日子我何必懼怕?船可能遇見冰山岩石隨時觸礁,但我仍可站在甲板上,因為神是舵手,我不必懼怕,對別人是患難的日子,對我卻不然,有神同在,那患難也可化為平安。──邁爾《珍貴的片刻》

 

【詩四十九5∼12錢財不足恃】在蘇格蘭有一個富翁,非常貪心;不論什麼收入,就立刻換成金或銀,儲藏在那嚴密而堅固的巨箱內。一次,有一佃戶來付田租,只少一分錢,他卻非要他去拿來不行,不然不開收據。那農夫無可奈何,只好回去往返走了十裡路,總算弄清了。那農夫對他說:「先生,可否讓我出一先令的代價,來觀看你地窖裡的金錢。」這位貪得無厭的富翁心想,這是多麼容易得的一先令啊!所以就領他下到地窖內,把箱子打開,農夫看了之後說:「先生,我和你一樣富有啊!」「吾,真的嗎?」他驚奇的看著那農夫的臉這樣問。「真的,先生,你不是從來沒有用過這些錢嗎?你這樣做,無非是天天欣賞而已。現在我也欣賞了,那麼我豈不是和你一樣嗎?」

美國石油大王洛克斐勒懂得積財於天之道,當他的財富加增如同雪球愈滾愈大時,他的助手蓋茲勸他說:「你必須散掉你的財富,否則,它會毀掉你與你的子孫。」後來他成立四大慈善機構,創辦醫藥研究基金會,興辦大學,捐助醫院、救濟院。

據雲諸葛亮臨死的時候,留下八塊黃金給他九個僕役去分享。當八個僕役往山丘埋葬主人的時候,一同商議將煮飯的廚子殺掉,則每人可得一塊黃金。廚子在家中煮飯,為了貪愛黃金,就將毒藥放在飯菜中。八個人返家,其中之一進廚房殺掉了廚子,想不到飯後全部中毒而死,沒有一個人得到一塊黃金。——林政傑《詩篇的講章》

 

【詩四十九8極高的贖價】「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

  古時的戰爭中,得勝的一方,會擄取財物人口。被擄去的俘虜,可能被殺死;生存的,就成了戰勝者的奴隸。奴隸若在主人家中生了兒女,生來就是主人的奴隸。也有人因為貧窮欠債,賣給人作奴隸。作奴隸的,就失去自由,凡事只能聽從主人的意旨,主人要他作甚麼就作甚麼,不能由自己的意思。因此,奴隸是活的工具,是主人的財產。
  奴隸如果想要得到自由,必須付出贖價給主人。他若能自己付出贖價固然可以;若不能,親近的人,也可以代他付出贖價,買取他的自由,這人就是救贖者。
  人的情形正是作奴隸的。因為與罪相爭失敗了,被罪所擄去(羅七:23);是因為亞當犯罪,“罪從一人入了世界”,所有亞當的後裔,都是在罪惡中生的(羅五:12);也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羅七:14)。因此,必須順從罪,就是“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羅六:16),無法違背主人的意志,也不能任意脫離。這是何等悲慘的情形!
  當然,如果能有一個救贖者,為我付出贖價,還我自由,是多麼理想的事!但是,即使有仁慈的人,也無法辦得到:

  那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
  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
  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
  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
  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
  只可永遠罷休。(詩四九:6-9)

  世人都犯了罪,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無法自贖,哪能替別人付贖價!那麼,誰能救我們呢?只有神,為了愛世人,設立了唯一的救法:“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無疵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莫論世上沒人肯為別人流血代贖,即使有,也沒有完全無罪的義人,合於代贖的條件。這就是神的兒子基督耶穌降世,為世人作贖罪的羔羊,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成就救贖;使信祂的人,就得稱義,得自由。在生活和事奉上,“既從罪�堭o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六:18)不再順從撒但,而為救贖我們的主生活。因此,就“脫離陰間的權柄”,而且得神收納(詩四九:15),更有神兒子的名分,有得榮耀得基業的盼望。── 于中旻《詩篇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