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五十篇例證與靈感集錦
【詩五十1∼6】他吩咐他的百姓往普天下來到他的面前受審,並由神的家起首,審判是大公無私的。
有一位傳道人講道極使人得造就,是一個不可多得的人物。一天晚上,夢見主手拿金冠冕問他說:「你知道這金冠冕,為誰預備的嗎?」傳道人想一定是為他,於是很謙卑說:「我為主工作,所結的果子,都是主的恩典,主還為我預備冠冕,實在謝謝主!」主連連搖頭說:「不對,不對,這冠冕不是為你預備,在你教會中有個窮老太婆,你多年不注意她,但她在家,朝晚為你禱告,求主使用你。尤其是在你講道時更懇切祈禱,你所以有能力救人,是她迫切不斷的祈禱,所以這一個冠冕是為她預備的。」傳道人才恍然大悟。
神要審判他的聖民,就是那些用祭物與他立約的人,因為他們所受的恩典大,向神所負的責任亦大。他叫諸天觀審,叫萬民參加,使天上的使者與地上的人民,都來看他公義的審判。——林政傑《詩篇的講章》
【詩五十3「我們的神要來。」】
年日飛逝,如河水上的雪花,而當每一刻隨著永恆的過去消逝,它就呼喊道:神必快來。每逢聖誕佳節,聚會多,歌頌的聲音處處可聞,在回憶與盼望中,有信息遠揚在熙擾紛亂的世界之上:神必快來。我們許多的期望失去了;在日出時又被陰雲遮去;領導者使我們失望;然而若要真正改變人心,應拾起這個宣告:我們的神要來。
祂必要快來,千呼萬應,使聖徒奮起,連聾啞者也發聲,全地萬民歡然回應,主曾應許,祂必快來!
親愛的,你要常站在窗邊,看破曉的日出。主不是應許我們祂必快來嗎?誰聽祂今日又再說:「我必快來!」還有一點點時候,祂必來迎接聖徒,以後再一起降臨世間。我們為什麼愁苦呢?猶太人不是已漸歸回巴勒斯坦故土嗎?列國不靖、社會不寧,這些是對教會來說該預備了,我們要保持警醒,願你的眼閃著感恩的光輝,要有歡樂與剛強的心,有信任與安靜的態度。你壓束腰,點燈!看天的空間識別主的再臨,祂降福的時候,必以威嚴大能的言語,劃破歷代的緘默。
──邁爾《珍貴的片刻》
【詩五十7∼15聽命勝於獻祭】我們不要「真神假拜」,那些拜神明的,反而「假神真拜」了。真神是不能拿東西去賄賂的,若有這樣的念頭,就是以拜假神的假意敬拜真神,神必不悅納。因此神所要的就是人心中的感恩和讚美,並口中與行為配合。
教會有一信徒,曾有一次作見證:
他說他主持一個工程建設公司,因天天與主合作,而堅持基督的教訓不抽煙、不喝酒、不賄賂、不欺詐、不跳舞,如今這工程建設公司其規模相當大。每天清晨求主與你一起上班,他的智慧成為你的智慧。讓人與你天天合作,作一個好老師,與主一起教孩子;作一個好公務員,與主一起批改公文;作一個好軍人,與主一起站崗;作一個好職員,和主一起盡忠職守;讓耶穌與你一起打字、寫稿、辦事,你必發現,必與主同行,作「完全人」。
不管說聲謝謝,或用禮物表謝意,其精神在乎感恩的心。
曾有一位山地同胞生病,下山求醫,治癒後,醫生因其家境貧寒,而給他優待醫療費,這位山胞滿懷感激,上山砍一堆相思樹,曬乾劈成短柴,因交通不便,用架子架在身上,走了三天山路背下山來送給醫生,醫生家裡使用瓦斯,用不著木柴;但他收下了存放在庭院,常常告訴人,這是他行醫以來,所收到最貴重的禮物。——林政傑《詩篇的講章》
【詩五十16∼21假冒偽善的罪】民國七十年十二月,台南縣仁德鄉土庫村,八歲男童李政橋被綁架殺害案,經約一年後,凶嫌楊丁傳被逮捕,俯首認罪。楊丁傳與李政橋原系鄰居,他供稱為了籌結婚費用而起意擄人勒贖,但在捆綁李政橋時失手把他勒死,棄屍甘蔗園內,初贖價卅萬元,後定為十六萬元。
案發後,楊丁傳告訴檢查官說:他幾乎每晚都會夢見自己正在捆綁李童及準備棄屍的情景,精神十分痛苦。又說:他自今年(七十一年)一月結婚後,天天夢見李政橋,即使白天也常覺李童出現眼前,仿佛形影不離。他每想起妻子腹中所懷的小孩,又聯想到李童,怪夢不斷,因此良心不安,痛苦不能減輕。
人犯了罪,違背神,在自己的黑暗中,不認識神,也不知道神的律法,這正像黑種人畫天使,把他畫成黑色的。神將來與人算帳的時候,必叫罪人想起一生所作的事,神既能造人的腦筋,多想自己所犯的罪,就不能否認了。
有一個人在工廠工作,非常殷勤又安份守己,廠主很喜歡他。在家裡夫妻很和睦,所得的薪水完全給家用,家居生活其樂融融。後來因結交一個不良朋友,學會飲酒、賭錢,於是家用常不足,接著淪到典當衣物的境地,家庭也時有爭吵,在工廠因不忠而被開除。這人心中非常難過,一切不如意,悲從中來,乃想跳水自殺。這時他經過一間禮拜堂,被招待員請進去聽道,就在那天晚上他深受感動,決志信主,悔改認罪重生。後經朋友介紹到另一工廠工作;兩周後,他賺到了一點錢,就買了一些米和菜回家去。
到了家門口,他敲門時,妻子從門縫中看見了他,嚇了一跳,以為丈夫回來又要打架了。她就捲起袖子一付迎戰的姿態前去開門。不料她一開門,見丈夫語氣溫和對她說:「現在有錢了,也有米有菜,去煮飯吧!」妻子想了一想,也好,吃了飯打起架來,豈不更有力氣。在吃飯時,丈夫說:「我們先閉眼低頭祈禱後再吃。」妻子想,如果真的閉了眼又低頭,他要打我豈不更容易嗎?她就睜一眼閉一眼,以防丈夫打過來可及時走避或還手。可是,只見丈夫很恭敬虔誠地祈禱,然後吃飯,妻子甚覺奇怪,就問丈夫何以有如此大的轉變,簡直判若二人。他便述說信主經過,妻子很受感動,也信了耶穌。——林政傑《詩篇的講章》
許多人以為自己相信神,事奉神,所信所事奉的,只是他們照個人喜好所設計的“神”,像定製衣服一樣,求合自己主觀的心意:是情投意合的朋友,是慈愛的父親,是樂善好施的幫助者;只是說到神是“審判者”,他們就會搖頭蹙額,以為那是舊約過去的事。
其實,新約並非沒說到審判。使徒保羅在雅典的講道中宣告:神“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耶穌基督〕按公義審判天下”(徒一七:31)。希伯來書描述天上的境況,“有審判眾人的神”(來一二:23)。使徒彼得說:“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這都告訴我們,將來的審判是真實的。
審判者是有權威的。詩篇第五十篇開始,就莊嚴的宣告:“大能者,神,耶和華”(El
Elohim
Yahweh)三復聖名,表示其莊嚴(見書二二:22)。主的顯現,不是謙卑的僕人,不是柔順的羔羊,而是威嚴的審判者。
審判是分別。審判者是分別的。祂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來七:26),祂是公義無私,不是可以賄賂的;人不能以獻上些微禮物,就能得神另眼看待。祂也是比所羅門更有智慧,全知的神,能看透人的內心動機。
人在世的行為,常是自己看為正,有時也得到人的稱讚;但這不一定是正確公正的標準。時候到了,都要在神面前顯明出來,“將這些事擺在你的眼前”(詩五○:7-21)。
審判的結果,是判決並執行。神要人自己思省,否則就要被“撕碎,無人搭救”(詩五○:22)。這表明神的嚴厲,祂恨惡罪惡,絕無寬容;祂的判決,是最後的定案,沒有上訴。
在審判的日子未到以先,神仍然給人機會:“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詩五○:23)所以當悔改,轉向行神的道路。
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以為獻祭的禮儀可以滿足神;但那不是神所要的。聖經中,勉勵新約的聖徒說:“我們應當靠著主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脣的果子;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一三:15-16)這是合神心意愛的祭物。── 于中旻《詩篇箋記》
【詩五十23】「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沒有一件事能夠榮耀神,像讚美一樣。我們知道有一天所有的禱告、工作、勞碌,都要過去,但是,有一天,讚美比今天還要增加。這一個,是永遠繼續的。讚美,是永遠不停止的。『榮耀我』原文是阿利路亞。
【詩五十篇 大能者的審判】中國歷史中有一位英明的君王唐太宗,他的英明在於他對於群臣的規諫能虛心採納。他的得力諫言者魏徵貢獻極大,後來魏徵死後,唐太宗說:「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鏡,以防已過,今徵殂逝,遂亡一鏡矣!」可見以人為鏡的自我反省,一日三省,俱有其重要價值。
在我們生活環境的周圍處處都有鏡子,由事物啟示,他人的回應,自己的良心,事件的發生,聖經的教訓,這一切都是光亮的鏡子;一位成功的人要能瞭解自己的長處與缺點,取人之長補己之短的工夫,就需要鏡子反照與反省;否則,失足犯罪受審判,其痛苦是終身遺憾的。
一個有趣的審判案故事「縣長審石頭」是這麼說的:
一個賣油條的小孩,把錢放在籃子裡,又將籃子放在石頭上,他在石頭邊小便,小便完了,那籃子裡的錢已不翼而飛了。對這貧窮的小孩而言,這些錢是營生的本錢,怎堪失掉,不得已到縣長那裡去告狀,縣長詳細查問那小孩,之後就審判說,這錢必定是這塊石頭偷去的,就差人去抬那塊石頭到縣裡來審問,先打那塊石頭一百板,然後再審。人們一聽見縣長審石頭,好奇的人都跑來看,於是擠滿一堂。縣長把那塊石頭審一審,又打五十板,又叫人拿一大面盆水,放在縣長面前,就宣佈說,你們都看見我審石頭了,但是你們出去,每人要丟一個銅錢在這盆裡。縣長站在旁邊看,人們聽見縣長的命令,以為是用這些錢給那小孩子,也很願意丟一個銅錢下去,當縣長看見銅錢丟下水有油花浮起的時候,就把那人捉住了。縣長宣佈說:「石頭告訴我,這人就是那個偷銅錢的人。」那人不由得驚奇起來,他原來是來看熱鬧的,不料卻給縣長認出了,只得老實的承認。縣長又把那人袋裡的銅錢都丟在面盆裡,馬上都有油花浮起來,因為賣油條的小孩的錢,都帶著油,所以偷錢的必定是他。百姓聽了非常佩服縣長的聰明。——林政傑《詩篇的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