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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第二十二章拾穗

 

【箴二十二1】「美名胜过大财;恩宠强如金银。」

    我们的主在路加福音十20对这个教训作了进一步的发挥,祂指出: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我们合宜的喜乐不是在于我们所掌握的权能,而是在于我们被握在其中的那爱。——《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有美名受人敬重如同有智慧,胜过金银。“恩宠”为受尊敬的意思。

       “美名”。美好的品格,以及随之而来的荣誉。

     「美名」:信誉。

         正直的人生所获取的美名和恩宠乃是真正的财富(见传7:1)。如果我们与没有美名的人为伍,即使没有参与其不良行经,也会丧失美名和恩宠。年轻人往往觉得与思想道德标准很低的人交往十分刺激,原来根本没有想要效仿他们。但这种刺激的代价是很高的。这样的交往麻木了他们的道德意识,有可能使他们丧失美名,并接受那些人的思维和行为方式。

         22:1~29本章的内容可分为两个部分: ①所罗门对敬虔生活的教导(1-16节);②从17节到24章 是无名哲士的箴言(17-29)。前半部分谈论了名誉的珍贵 及赢得名誉的方法 后半部分则劝勉人 不可压制别人 且要诚实地从事自己的工作 指出行公义的人 必能得到神的认可 也可以得到名誉。

 

【箴二十二2】「富户穷人在世相遇,都为耶和华所造。」

    照着传道书的习惯,我们可能会预料第二行应该读作「都归一处」;但更深的含义是指,我们都源出同一位神。无论我们自认为超越旧约圣经多么远,但实际上仍然难免会犯了否认这个事实的错误。也见十四31,二十九13。——《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富户”和“穷人”都是同一造物主照祂的形像所造,并且同样难逃一死,二者间极少分别。在世度日应照顾贫穷人的需要(十四31)。

       富人与穷人有相同的根源,也同样要向神负责。

     无论人属于什么阶级,都是神所造的,故应彼此尊重。

         贫富差距的历史可与人类历史相媲美。虽然无法从根本上杜绝贫富的差距 但可以通过双方的努力 最大限度地缩短其距离。值得注意的是 圣经虽然也责备穷人的懒惰或放荡(箴10:5;弗4:28) 但对富人的警告却比比皆是(太19:23)。人若认识到神创造了世间的一切财物 自然就会懂得如何使用它<伯42:12 圣经与财富>。

         神是不偏待人的(徒10:34)。大家都是祂的儿女,祂要拯救所有的人(多2:11)。富人和穷人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富人在许多事上要花钱请穷人提供服务,说明他们获得财富。当富人认识到自己与穷人有兄弟和依赖的关系,应该用他们的财富来增进公众的利益时,神就会接纳侍奉祂的行为。穷人忠实地为雇主服务,也就是为万有的主宰服务(见箴14:31;17:5;太25:40;弗6:5 6;彼前2:18)。

 

【箴二十二3】「通达人见祸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

    圣经所赋予盲目之乐观主义的正确名字,不是信心,而是愚昧。参十四15、16。这句话甚至以更简洁的希伯来文重复出现在二十七12。「受刑罚」(AV;和合:受害),Moffatt 的译法较好:「为它付上代价」。见分题研究:「Ⅰ 多面的智慧」第4点{\LinkToBook:TopicID=113 Name=Ⅰ 多面的智慧},34页。——《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精明人远离邪恶,愚蒙人却冲进邪恶里,并因此而接受惩罚。

     本节的 “通达人”是单数,“愚蒙人”是复数。这很有意思。因为有远见的人少,愚昧的人多。

 

【箴二十二4】「敬畏耶和华心存谦卑,就得富有、尊荣、生命为赏赐。」

头一个希伯来字(和合、RV:为赏赐;AV「借着」)的意思是「……的结果」。因为神是神,自然会有这种结果──但却是照着祂的时间。参二十一21;路十四11。(在谦卑之后没有「和」;但补充这个字可能是正确的,胜于将下一个词语指敬畏耶和华;和合本这1节经文的次序正好颠倒过来──当作是「谦卑」的定义,那是一个比较粗糙的结构。)——《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看一7注。富贵与长寿为寻求智慧的人可得的赏赐。

     富有,尊荣和生命是大多数人所追求的奖赏,但惟有借着谦卑和虔诚才能得到(见箴21:21)。

 

【箴二十二5】「乖僻人的路上,有荆棘和网罗,保守自己生命的,必要远离。」

    关于乖僻人(和合、AV、RV),见二14、15注释{\LinkToBook:TopicID=153 Name=智慧是珍寶與護庇(二1∼22)}。Moffatt 译得好:「走在崎岖的路上,人就踏入网罗」,参十三15。——《丁道尔圣经注释》

 

【箴二十二6】「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

    所描述的训练直译为:「照着他(孩童)的道路」,似乎暗示着尊重他的个性与资质,但并不是让他任性固执(见5节,或十四12)。但着重点是在于父母的机会与责任。教养在其他地方的意思是「奉献」一间屋子(申二十5)、圣殿(王上八63)等,这个意义的痕迹可能仍然附着在其上,见分题研究:「Ⅱ 父母与儿女{\LinkToBook:TopicID=136 Name=Ⅱ 父母與兒女}」。——《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养育孩子还应加以教导和管束,因儿童在成长期受的教养影响他一生。“当行的道”有照儿童的个性来教导的意思,但不可放纵。“教养”原文在他处作“奉献”(申二十5;王上八63),教养子女应戒慎戒惧,不可轻忽。

       “教养”。可能包括奉献和教育。“使他走当行的道”。直译作:按照他的道;即孩童的爱好和兴趣教导必须考虑到他个人的特性和倾向,并且配合其身体和智力的发展。

     「使他走当行的道」:原作「按照他的路」;「教养 ...... 的道」即要根据各人的特性来教导。

         很少有民族像以色列民族那样 重视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本节尤其强调了幼儿教育的重要性。据现代心理学家的见解 3-7岁是一个人的性格基本形成的时期。因此 绝对有必要在幼儿期 就以神的话语教导孩童什么是正确的生活态度<提后 绪论 子女教育的重要性>。

         使他走当行的道。直译是“按照他道路的口”,即“按照他的方式”。许多父母根据这一节强迫孩子选择从事他们所认为恰当的职业。他们就这样给自己造成悲伤和失望。孩子长大以后,往往走上完全不同的道路。其实本节是劝告父母们学习如何让他们的孩子从事最益于自己和他人的工作,获得最大的幸福。一个人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取决于他的能力。神在祂的大计划中给每一个人安排了位置。神赐给他完成这项工作所需要的能力。所以职业的选择应该与人的天赋符合。父母和孩子应该努力去发现上天给他安排了什么样的工作。圣灵在本节中嘱咐父母们“引导,教育和培养”,但“他们自己必须先明白孩子所当行的道”。

 

【箴言二十二6是否适用于所有年幼信徒身上?】

 箴言二十二6指出,「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NIV翻译下半段为「当他年老时,也不会转离」。在讨论这段经文的实际应用价值之前,应先查察经文的含意。希伯来文hanok lanna'ar直译是「导引、训练男孩子」(na'ar代表由童年至成年的男性)。将动词hanak解作「教养」,这意思不见于旧约其他经文。这动词通常解作「献」(如献圣殿,申二十5,王上八63,代下七5;或献祭,民七10)。这动词似乎与埃及文h-n-k是同源语(后者解作「给神」,「为侍奉神所设立的」),因此我们可以将与这动词相连的经文解作:「献这孩子给神」,「为将来所要负的责任预备这孩子」,「为准备踏入成年阶段而训练这孩子」。

    接着,我们要讨论:「使他走当行的道」(原文'al-pi darko,直译乃「依照他的道」)。原文al-pi’,(直译文意乃「依照……的口」)一般来说,所含意义是「量度之后」、「符合」、「依照」;至于darko,这字源于derek(「道」),含义是某人的「一般惯例、本质、行动的方式、行为表现。由上文分析字义看来,教导孩童时要考虑下列因素——孩童的个人兴趣,或正如标准译法所指的,要依照对孩童来说是适合的道,此外,需要顺服于神所启示的旨意,以及符合社会或文化背境;更应注意的,是要符合孩童的心理、智能及体能发展阶段来施教。综观箴言内的上文下理,都是以神为中心,及有高度的神学理想(「富户穷人……都为耶和华所造」,2节:「敬长耶和华心存谦卑,就得富有、尊荣、生命,为赏赐。」 4节)。因此,「他的道」暗指「他所当行的道」,而其目标及标准就陈明于第四节;与此相反的,就是第五节「乖僻人的道」,孩童必须远离。这节经文的涵意是,孩童所接受的教导和训练,应符合他自己的性格及特别需要;而受教训的目的是侍奉神。

    这节经文下半段的原文是gam ki(就是),yazqin(到老,zaqen意即「老」或「长者」)lo'yasur(他也不偏离)mimmennah(由此,即由他的derek)。下半段经文看来是强而有力的证据,强调「他所当行的道」、「行为方式」、「生活方式」所指的是曾被善加教导的属神的人,并且是社会上的好公民。

综合上文来说,箴言二十二6所给予我们的,是一项大原则(箴言书内有关人类德行的警句谚语,都属大原则,却非绝对的保证,不容有异),假如父母是敬畏神的,悉心地照顾教育子女,培养他们负起作成年人的责任,过有秩序的、为神而活的生活。那么,纵使这孩子在长大的过程中或许偶然入了歧途,但绝不会完全背弃父母的教导,因为他自由生长在敬畏神的家庭,父母以身作则,立下敬虔的榜样。随着时间的推移,纵使这个孩子已届暮年,亦不会转离开神的道。或许gam ki的含意是,在这小孩的长大过程中,以至他成熟,甚至到达暮年,他都会谨记父母的教导。

箴言二十二6是否一项绝对的保证,指明敬畏神,有良好生活态度的父母所养育的孩子,都会成为神真正仆人?敬虔父母的孩子,是否永远不离弃神的教导,不会堕入撒但的圈套中?有人可能会持此说法,然而,这是颇令人猜疑的解释。希伯来经文的作者不一定认为这节经文带有绝对应许,且可套用于任何情况之下。这句谚语只可作为良好、适合而有帮助的劝告,却并不保证敬虔的父母的孩子绝不会失败或误入歧途。

    有一个相似的例子是箴言二十二15,所言只是一项大原则:「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这节经文并非指所有孩童都是罪恶的,需要相同程度的责罚。另一方面,这经文亦不保证在严格管教下长大的孩童,永不会误入歧途。纵使孩童被敬虔的父母严加管教,但长大后亦可能会贪爱世界,甚至犯罪而在监狱终其一生。但总括来说,父母依照箴言的原则来教养孩子,成功机会是特别高的。

      箴言里记载着什么原则呢?孩童是神赐予父母,委托他们加以管教的;孩童需要接受训练,以爱心来管教并勉励;父母应以身作则,立下敬虔的榜样。以弗所书六4「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诫,养育他们」就是这个道理。教养儿童,甚至比父母自己个人或社会活动更为重要;意思是说,要使孩童知道,他自己是非常重要的人物,他拥有自己的权利。因为他被神所爱,神为他的生命有一项完全的计划。假如父母�琣u着这个原则来教养孩童,使他们到达成人阶段时都持守着神的指引,那么,纵使孩子将来入了歧途,父母亦毋须自责。因为父母已在神面前尽了自己的责任,其余的,要孩童自己作抉择,并为这抉择而负责了。── 艾基思《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箴二十二7】「富户管辖穷人,欠债的是债主的仆人。」

  〔暂编注解〕这是作者从观察所得的结论:穷人借贷不能偿还,结果要卖身作债主的奴隶。

     原文的 “富户”是单数,“穷人”是复数(见第3节注释)。

 

【箴二十二8】「撒罪孽的,必收灾祸,他逞怒的杖,也必废掉。」

    这节经文主要是在鼓励那受压迫之人(见第二行)。收割的时候一到,所有的问题就都可以得到解答。一般性的论述,参哈巴谷书二章;关于撒种与收割,参约伯记四8;何西阿书八7,十13;加拉太书六7∼9;马太福音十三30。——《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种邪恶收灾祸。“逞怒的杖”指欺压他人的势力。恶人的势力必为神所废除(赛十四5∼6)。

       “逞怒的杖”。即发怒的资格。恶人种什么,也要收什么,而且最终灭亡。

     「逞怒的杖」:奴役人的权力。

         撒罪孽的 必收灾祸: “种豆得豆”是铁一般的原则 但不能仅从现世的、物质的层次理解这句话。因为 有很多时候 义人在这地上也遭受苦难。圣徒不仅生活在这地上 同时也生活在永�琲漱�国 所以常常会为了更大的益处而放弃较小的价值。

         我们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伯4:8;加6:7)。逞怒的杖将从恶人手中落下,也许是现在,但在审判和惩罚的日子,那是必然发生的。

 

【箴二十二9】「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将食物分给穷人。」

         愿作父母的常行这一节!―― 倪柝声

    有人提出这样的异议:「我不能够给得太慷慨」,申命记十五9、10与哥林多后书九7、8回答了这个问题。参十九17,二十八27。「慷慨的」(AV)直译为慈善的、「好的」,参马太福音二十15。——《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眼目慈善”指心地慷慨,周济贫苦人的,神必使他更富足(林后九7∼11)。

     这是第8节规律的另一面。多种的必多收(林后9:6)。

 

【箴二十二10】「赶出亵慢人,争端就消除,纷争和羞辱也必止息。」

    之所以会发生不和与敌意,有时候并不是因着某个处境中的一些事,而是因为某个人抱着错误的态度,表现出恶意来。那也就是说:一个组织有时候所需要的并不是改革,而是要革除某个成员,见马太福音十八17。——《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当恭敬地接受和侍奉神取代了亵慢时,纷争和羞辱就止息了(见箴26:20)。允许亵慢人留在我们中间,是自找麻烦。我们在组织团契时,必须进行挑选(林前5:11)。

 

【箴二十二11】「喜爱清心的人,因他嘴上的恩言,王必与他为友。」

    第一个词组与第二个词组之间的关联,留待读者自行补充,RSV 支持 AV、RV 脚注的读法(「与言谈恳切的人」)似乎是正确的。一个人同时拥有纯全与魅力,且两者占着同样的分量,这是很罕见的。参第29节,十四35(并该处注释{\LinkToBook:TopicID=280 Name=報應的效力(十四35)})。——《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心里清洁,行为自然正直,说话柔和而有智慧,自然吸引人,连王都乐与为友。

       更可作:喜爱清心,并且嘴上有恩言的人,王必与他为友。

     与上一节的亵慢人不同,心地纯洁的人无论到哪里去都谈吐温柔,营造和平的气氛。这样的人连宫廷都欢迎,因为他的称赞是出于真心的(见箴16:13)。

 

【箴二十二12】「耶和华的眼目眷顾聪明人,却倾败奸诈人的言语。」

    RV 把第一行改变是没有必要的,这里的对比乃是在于真实与虚假之间,而不是在于两种人。RSV 译作「看守知识」,使用的是「守望者」的隐喻。当真理似乎受到违背的时候,这则箴言乃是真理之友的鼓舞。(这里与二十九7的「知识」(RSV),托马斯以「诉讼」为代替的译法,是根据二十四14所记的一个亚拉伯文同源字67。但「知识」仍然是比较可取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耶和华是真理的最高监护人。

       「奸诈人的言语」:或作「奸诈的事情」。

     神看顾和保护有智慧的人,却挫败悖逆者的计划,使之无法实现。

 

【箴二十二13】「懒惰人说:外头有狮子,我在街上就必被杀。」

  〔暂编注解〕《箴言》对懒惰人语多严峻,又常予取笑。当日近东狮子甚多(看王上十三24),成为懒人不肯做工的借口。

       懒惰人作出这乖曲和夸张的借口,好安坐家中。

     本节是反映作者卓越文学才华的经文之一。在旧约时代 巴勒斯坦地区有很多狮子 祸害当地的男女老少(耶49:19)。但狮子很少出现在城中 因怕狮子而不出去干活 实在是啼笑皆非的借口。懒人的特点是 既好吃懒作 又要为自己狡辩。

         懒惰人偷懒的荒谬理由,说明他的品格达已堕落到何等的地步。吃人的狮子或杀人犯在村镇街市上出没的可能性是极小的,但却用做偷懒的借口(箴26:13)。

 

【箴二十二14】「淫妇的口为深坑,耶和华所憎恶的,必陷在其中。」

  〔暂编注解〕“口为深坑”是说淫妇勾引人的话语有若捕兽的陷阱。

       “淫妇”。参看第二章16节的脚注。“憎恶”。直译作:咒诅。

     下半节的意思是:耶和华所憎恶的,就是与淫妇有染的人。

         被耶和华所憎恶的意思是人心抵制圣灵的呼吁,直到再也听不到圣灵引导的声音(见诗5:5;箴3:32;罗9:13)。没有圣灵的引导,人就会陷入撒但的陷阱。

 

【箴二十二15】「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

    这里的愚蒙(和合、AV、RV)或「荒唐的事」(RSV)是 ~iwwelet[(见分题研究:「Ⅱ 愚昧人」第2点{\LinkToBook:TopicID=118 Name=Ⅱ 愚昧人},原书第39页),指的是比不老练更积极的事,参十三24;并分题研究:「Ⅱ 父母与儿女{\LinkToBook:TopicID=136 Name=Ⅱ 父母與兒女}」。——《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儿童与生俱来的淘气和顽皮,证明愚昧是幼稚的重要部分。父母有责任努力通过审慎的管教和训诲,克服他们所遗传给孩子的缺点(见箴19:18;23:13;29:15)。

 

【箴二十二16】「欺压贫穷为要利己的,并送礼与富户的,都必缺乏。」

    AV、RV 的斜体字说明了希伯来经文隐晦不明的简洁性,德里慈的译法最为自然:「凡欺压卑贱人的,就占了便宜;凡给富人的,就只有损失」──这是一个讽刺的表达方式,就是说:你若要收买一个支持者,就是在浪费你的金钱;从贫穷人压榨所得的,可能比用甜言蜜语从富足人骗得的还要更多。Knox 由武加大译本而来的另一个译法(参22、23节)是有可能的:「为了你的富足,就当欺压贫穷人;若指望请求较富足之人,必会使你贫困。」——《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本节有两种解释:1,讽刺守财奴一毛不拔,与其贿赂富户希冀得好处,反不若欺压贫穷来得实惠。依此解释,全节可意译为“欺压贫穷反可得利,送礼给富人徒然破财”。2,责备欺压贫穷人致富和向有钱人送礼图利的行径。

       为个人利益而剥削穷人,以及贿赂富人的人,两者最终都必“缺乏”(贫穷)。

     本节有两种解释:1 指责欺压穷人和馈赠富户的行径。2 压榨穷人或可图利,但馈赠富户却不能。

         作者利用前者与后者的对比,特别强调后者的不是。

         以欺压穷人和贿赂富户的手段积攒的财富 必不能长久 片刻就会消失。相反 用正当的方法积蓄财富且好善乐施的人 必会得到神的护佑 他必昌盛。

         本节似乎没有合适的解释。直译为“欺压贫穷的人,为要利己,送礼与富户的人,却要贫困”。七十士译本为“欺压贫穷者,增加自己的财富,但送礼与富户者,却要减少”。

 

【箴二十二17】「你须侧耳听受智慧人的言语,留心领会我的知识;」

  〔暂编注解〕所罗门箴言第一集至16节结束。本节开始为“智慧人的言语”。17至21节为“引言”,接上才是“智言三十则”(二十二22∼二十四22),写作体裁与一∼九章接近。引言要求学生专心领受(17节)、尽力记住(18节)、基本出发点须正确,以神为倚靠(19节),才能掌握真理(21节),去教导那些靠他得到知识的人(21节)。

       “侧耳听受”。聆听。智慧的导师邀请门生来听他智慧的言语。

         有人认为根据呼吁人倾听的话语,本节是箴言一个新部分的开始(见箴1:1;10:1)。17-21节形成一个单独的段落,与其前后的短箴言形成对照。

         从本节到24:34 作者不详 形成了独立的一段文字。有些学者认为 这部分模仿了阿罗尼摩比(Amenemop B.C.2300年左右的埃及作家)格言的形式。两者的结构虽然非常相似 但所包含的内容却大不相同。智慧人的言语: 在原文中 这句话被排在下文。但从文脉上来看 还是放在序论里较为妥当 圣经的编排亦然。

     二二17∼二四34 这段记载“智能人的言语”。教导的风格回复第一至九章的模式。然而,当中的讲论却没有那么详尽。

 

【箴二十二17∼21箴言的正确用途】这一系列的箴言既然不是要给读者一连串的陈腔滥调,就是希望对读者有更多的要求。如今呼唤读者留意,不仅是对紧邻的上下文有益处,更是超越这些范围,让受教者可以回头审视他对所有圣经的响应。他是否时时留心、专注地阅读它呢(17节)?有多少存留下来,而且准备传递下去的呢(18节)?他在领受它的时候,是否符合它被赐下的精神:要加深他的信靠(19节)、要引导他作抉择(20节)、要强化他对真理的领悟(21节)呢?有些人对于真理的认识都是决定于他,他是否自认为是那些人有实效的代表(参,打发你,21节)呢?——《丁道尔圣经注释》

 

【箴二十二18】「你若心中存记,嘴上咬定,这便为美。」

  〔暂编注解〕“咬定”。更可作:准备好。

     18∼21 这里阐明聆听智慧之教导的好处。

 

【箴二十二19】「我今日以此特特指教你,为要使你倚靠耶和华。」

  〔暂编注解〕须注意 此处再一次强调了记载箴言的目的(1:7)。指教你……使你: 作者的对象是单数第二人称 显得更亲密。并且 强调了“今日” 以此显示这教训不是对过往之事的记录 乃是适用于现今的每一个人(来3:7)。

     这些箴言是让要人信靠神,而不是信靠人,虽然也教诲智慧,但强调的是如果不敬畏神,就没有真智慧(见箴1:7;9:10;15:33)。

 

【箴二十二20】「谋略和知识的美事,我岂没有写给你吗?」

    s%ls%wm 这一个字有不同的译法:「到目前为止」(RV 边注,表达出希伯来文的子音68,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含义)、美事(和合、AV、RV,所用的字真正的意思是「官员」,参,八6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59 Name=智慧的辯解(八1∼36)})、「三重地」(LXX、Vulg,所以 Knox 译作:「不是一次,也不是两次」)、「三十句话」(RSV)。最后这个译法最具说服力,因为这个段落可以划分成这个完整数目的小段,埃及人之阿曼尼摩比的智慧(见导论:「a 结构与作者」第五段{\LinkToBook:TopicID=107 Name=a 結構與作者},原书第19页)有许多点与此段接近,它说到自己有「三十章」69。——《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美事”原作“智言三十则”。从22节开始的三十句智言,大都长达二至三节,主题各个不同,其内容和埃及的《阿门·尼莫慧语集》的三十章极相似。

       “ 谋略…… 我岂没有写给你吗?”。箴言二十二章22节至二十四章22节包含三十个单元,每个单元只有数节。

     「美事」:原作「三十」;事实上,由22:22-24:22共有三十段不同主题的箴言。

         美事(shalishom)。显然一个拼写错误。马所拉文本纠正为shalishim,意为“军官”(见王下7:2注释),故不大可能指 “美事”。原文还可译为“从前”,传统上指“三十”,本节为“三十句话”。七十士译本采用了数字的概念,译为“三次”,可能有“再三”的意思。

 

【箴二十二20 箴言三十则】部分的箴言(二十二17∼二十四22)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似乎是模仿埃及《阿曼尼摩比的教诲》的文学结构。两者都以总序开始,接着是三十个极相似的章句或单位,提供关乎正确言行的建议。

  圣经中三十个单位的分段,学者各有不同的见解。原因是段落之中有一些脱离主题,可能表示无关之部分的地方(如:二十三15、19、26中以「我儿」开始的附记)。另一个否定这个关系的论点,是新国际本需要稍为修正经文(「我岂没有写三十个话语──谋略和知识的话语──给你么?」;和合本:「谋略和知识的美事,我岂没有写给你么?」),才能堆砌成三十个单位,并且又要添加「话语」这名词,让「三十」(和合本:「美事」)来形容。

  除了这个困难以外,还有箴言的段落每个只有寥寥几节(四至六行),阿曼尼摩比的章句则平均有十二至十六行。阿曼尼摩比和箴言最接近的对应部分在二十三章11节结束。其他单位则与其他的智能文学关系密切,阿希卡尔的教训是其中之一。这可能表示箴言的作者或智慧学院,对于阿曼尼摩比等智慧文学有相当的认识,但在文学创作方面亦同时保持了一定程度的独立。──《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箴二十二21】「要使你知道真言的实理,你好将真言回复那打发你来的人。」

  〔暂编注解〕“将真言回复”。即正确地回答。

       「那打发你来的人」:可能是学生的家长。

     七十士译本将“你好将……打发你来的人” 译成“好使你回答问你的人”(彼前3:15)。“打发你来的人” 亦可译为“送你来学的父母”。从老师的立场来看 教导学生使他们满有智慧地回答其父母的问题 无疑是具有深远意义的事情。

         智慧人十分理解人们对于实理的愿望。显然有许多人来找他,或者派人来请教有关生死问题的确实答案。后面的许多箴言很可能就是写给这样的使者回复其主人的。若是这样,从这里到第24章结束都属于这些回答。因为从第25章开始,是希西家的文士所抄录的(见箴25:1)。

 

【箴二十二22】「贫穷人,你不可因他贫穷就抢夺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门口欺压困苦人。」

  〔暂编注解〕「城门口」:裁判诉讼的地方(申21:19),下半节意指不可随意枉法欺压贫穷人。

         这句训言似乎是写给坐在“城门口”的法官的(见得4:1-11),警告他们不要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偏待富户欺压穷人。

       22~23这两节经文一起形成四连句。在城门口欺压: 指不公正的裁判(摩5:12)。

     22∼23神是贫穷人的保护者。

         二二22∼二三14 智慧的导师阐述一系列的格言和警告。

 

【箴二十二22、23贫穷人的保护者】第23节的两行反映出(而且扩大了)第22节的两行:强暴、诉讼;诉讼、强暴。最重要的是:冒失地「热中于赚钱」,却赚来了一个敌人,参二十三10、11。——《丁道尔圣经注释》

 

【箴二十二23】「因耶和华必为他辨屈,抢夺他的,耶和华必夺取那人的命。」

  〔暂编注解〕为他辨屈。神要维护受苦的人,有时通过奇妙的方式为他们伸张公义(见王下4:1-7)。

     夺取那人的命。KJV版为“毁灭灵魂”。

 

【箴二十二24】「好生气的人,不可与他结交;暴怒的人,不可与他来往,」

  〔暂编注解〕“暴怒的人”。直译作:热的人;即暴躁的人。

       与容易激动的人结交是有危险的。他的怒气和急噪会引起他人相似的反应。他的怒气也可能直接使人遭殃。

     24∼25劝人谨慎交友,勿与脾气坏的人做朋友。近墨者黑,久而久之也染上他的坏脾气。

 

【箴二十二24∼25远离不善】「好生气的人」、「暴怒的人」是指不能自控的人,至终必陷在罪中。我们也当凡事深思熟虑,以免口中犯罪而不自知。——《新旧约辅读》

 

【箴二十二24、25不好的伙伴】见一10∼19,与分题研究:「朋友」及附属部分{\LinkToBook:TopicID=123 Name=朋友},原书第42∼45页。参阿曼尼摩比(见导论:「a 结构与作者」第五段{\LinkToBook:TopicID=107 Name=a 結構與作者},原书第19页),九1、2070。——《丁道尔圣经注释》

 

【箴二十二25】「恐怕你效法他的行为,自己就陷在网罗里。」

 

【箴二十二26】「不要与人击掌,不要为欠债的作保。」

  〔暂编注解〕“击掌”。即确认一分协议。“作保”。同意在别人不履行责任的时候,使自己为他负上偿还债务的责任。

       「击掌」:代表为人担保(参6:1)。

         参箴6:1;11:15;17:18;20:16节。本节的重复说明这一批箴言是专门为询问的人而写的。

     26∼27不要随便答允自己能力做不到的事。

 

【箴二十二27】「你若没有什么偿还,何必使人夺去你睡卧的床呢?」

  〔暂编注解〕“人”。即苛刻的债主。

       「人」:指债主。

 

【箴二十二28】「你先祖所立的地界,你不可挪移。」

    虽然贪婪乃是这种罪最可能的动机(就如:二十三10、11明确指出的),但这里所暗示的重点乃是在于它的蛮横。在以色列,土地是从神而得的,是不可转让的(利二十五23;申十九14);在每一个社会,同样都有某些继承物不是任何一代的财产,但是当纯正之心丧失时,却没有法律可以保护它们(参,王上二十一;赛五8)。参二十三10,也参阿曼尼摩比六1起71。——《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看十五25注。

       “挪移”地界等同于偷窃。参看申命记十九章14节的脚注。

     不可挪移地界: 地界表示家产的境界 是以色列12支派各自表明其居住地域的境界线 建立在各支派之间相互的信赖之上。故挪移地界表示对其它地域怀有贪心 亦会破坏彼此的信赖关系(15:25)。

         地界是用小石堆标出的,在可能的条件下要采用大一点的石柱。由于没有准确的测量方法,就很容易移动地界,而且受害人也很难证明地界被挪移了。从针对它的法规来看,这样的挪移是常有的罪行(申19:14;27:17;参伯24:2;箴15:25)。

 

【箴二十二28 地界】古代近东的地皮是在每个角上用界石标明的。在美索不达米亚,这些称为「库杜鲁」的石块通常刻有碑文,咒诅胆敢窃取或移动界石的人。石上又刻有神祇的标志,作为地主守护神的记号。好几个古代的智慧或法律材料,都记载了禁止搬动界石的训令。这些文献包括了埃及的《亡经》、《阿曼尼摩比的教诲》,以及申命记十九14(又见:箴十五25的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箴二十二29】「你看见办事殷勤的人吗?他必站在君王面前,」

    凡是把他的技艺呈现在雇用他的人面前,必能站在接下去的经文中那些汲汲营营钻求功名者之上。参第11节,并二十七18注释{\LinkToBook:TopicID=547 Name=服事的賞賜(二十七18)}。(阿曼尼摩比,三十10、11──这是他末了之言──给老练的书记有类似的确据72。)——《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办事殷勤”亦作“办事敏捷”。做事有能力是有智慧的表示。旧约中人物如约瑟、大卫都凭才能为王所用(创四十一45;撒上十六21∼23)。“下贱”指地位卑下的人。

       「站在君王面前」:表示蒙福(参王上10:8)。

     他必站在君王面前: 站在君王面前 是指保护并服侍君王(创41:46;王上10:8)。本节令我们想起 忠于小事的人必能担当大事的教导(太25:23)。

         殷勤。殷勤本身并不足以把人推向高位,尽管任何方面的成功都需要勤劳。原文还有“熟练”的意思(拉7:6译为“敏捷”)。综合起来,是指敏捷,精明和乐意服务的人。

         站在君王面前。圣经的记载提供了很多生动体现本节真理的人生经历。基督徒会发现其中最好的榜样是约瑟,但以理和保罗。

 

【思想问题(第22章)】

1 2节对贫富阶级之别有何提示?你对别的阶层采什么态度?参16节 3:27-28。

2 古时中东格言有谓:「如果有人挨饿,你在用膳之前须先让穷人吃饱,然后才进餐」。这种救贫行动在今日是否实际?你如何发挥当中的精义?

3 箴言常提及管教子女之道,可见作者对此十分重视。参13:24; 19:18; 22:6; 23:14。你重视这方面吗?耶稣会创始人罗约拉说过一句格言:「把你的子女给我教养至七岁,此后,我就不管谁去管教他了」。你认为他说的有道理吗?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数据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串珠圣经注释》․《圣经精读本──箴言注解》․《SDA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