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二十一章拾穗
【箴二十一1】「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
「河流」(AV)應該譯作隴溝(和合、RV),也就是注水的水道,是在農夫控制之下的,參申命記十一10。這句話是論及神的護理,而不是人的重生。提革拉毘列色(賽十6、7)、古列(賽四十一2~4),與亞達薛西(結七21)全都是最好的例子,這些獨裁者,他們在追求自己所選定的方向時,全都按神所揀選而灌溉或豐饒了神的田地。這個原則仍然是有效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神管治人的生活行動。貴為國王,也象運河的水由管理的人控制一樣,其心向由神決定。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但四31~35)、波斯王古列(賽四十一2~4)和亞達薛西(拉七21)等都是其例。
獨裁者如提革拉毗列色(賽一○6
7)、尼布甲尼撒(但四31
32)、古列(賽四一2~4)和亞達薛西(拉七21)都被神用作水,或淹沒以色列,或灌溉她。
「隴溝的水」:人造河的水,任由人擺佈;同樣,君主的心由神隨意指揮。
好像隴溝的水: 巴勒斯坦地區主要是冬天下雨
其降雨量僅夠種植主要農產品。因此
若要種植夏天的農作物
就必需有灌溉設施。本節的比喻出自這種具體的生活環境。
由於其地位所帶來的巨大影響,國王能夠帶動許多的人。為了使凡事互相效力產生益處,神常常需要扭轉國王的心,使他們走上本來不會走的道路。居魯士就是這樣受到感動,下令重建聖殿的(代下36:22
23;賽44:28;但10:13)。對於人心靈的這種指導,並沒有干預人自由地選擇是不是要走上得救的道路。在審判的時候,每一個人都將看見,神曾千方百計啟發人下決心順服聖靈再造的大能;他的沉淪是因為他自己拒絕順服和允許這種能力在他心中運行(見賽45:22-24;約1:9;多2:11。
21:1~31當正直地行在神面前:顯示所有的人都將站在神的審判台之前。
【箴二十一2】「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仔細思量」(AV;和合:衡量)與十六2的「衡量」是同一個字,其實這句話就是那一句的重複。在我們的臆測與神的深知之間的對比,是那麼重要,值得一再地強調。——《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看十六2注。
「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參16:2注。
見箴16:2注釋;參箴14:12;16:25;20:24。
【箴二十一2 衡量人心】按照埃及的宗教傳統,死人要在神明面前接受最後的審判。文書神祇妥得負責記載被審者的回應。死者的心則放在天平上與象徵真理的羽毛比稱。這人的答案若是正確,心亦不比羽毛為重的話,他的靈魂便能進入阿西利斯神的屬境,永遠活著。失敗的結局是滅亡,因為外貌為鱷魚的神祇塞貝卡(Sebek)會將靈魂吞吃。金字塔文獻和《亡經》都記載了「最後審查」時使用的咒語,和一系列正確答案。以色列借用了這個觀念的意象,將神描繪為衡量人心者。心是理智的所在,亦因此是作出抉擇者,衡量其心就是斷定這人的善惡的能力(見:傳三17;耶二十12)。──《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箴二十一3】「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
〔暫編註解〕仁義和公平密切相關
聖經常常並行使用它們(創18:19 ;賽56:1)。除了聖經之外
其它諸多文獻也高度評價公平(justice)這一德性。為個人或團契“提供什麼
提供多少”
也與此詞有密切關聯。公平並不是完全等同地對待所有人
而是“種什麼
收什麼”(加6:7)。
參撒上15:22。
【箴二十一4】「惡人發達,眼高心傲,這乃是罪(“發達”原文作“燈”)。」
「費力前進」(AV;和合:發達)幾乎肯定是應該譯作燈(和合本小字、AV 邊註、RV、RSV)。比較下列經文:十三9(見該處註釋 );撒母耳記下二十一17,二十二29;列王紀上十一36;可以看出燈乃是代表生命與盼望。對於敬畏神的人來說,這些都是神所賜的;但對於惡人而言,卻都是人所締造的。如果我們把「燈」(原文在第二行)看作是第一行的撮述(如:RV),也就是指「他們傲慢自大的生活」,那麼罪就是它的一個合理的別名了。如果我們把它當作是第三個項目,用來指罪的那個字就可以理解為非倫理的含義──「錯誤」。所以
Knox 直率地譯作:「傲然的環視,驕傲的心;惡人的盼望全都茫然不知所措。」——《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惡人發達”。或作:惡人的燈。即(1)惡人生活的標準,或(2)他們自大的生活。
「發達」:原作燈;整句指惡人蒙福就狂妄高傲,並沒有向神發出感謝。
發達。英文KJV版為“耕種”。一些古卷和希伯來語手稿為“燈”。原文只是母音的區別。“耕種”是nir,“燈”是ner。光可能用來象徵興旺和喜樂。驕傲和自私的快樂不是以順從為基礎的,所以不受神的喜悅。Nir 實際上是指“第一次耕種”(見耶4:3;何10:12)。
【箴廿一4惡人發達,眼高心傲,何以是燈?】
答:「惡人發達,眼高心傲,這乃是罪」,下有小字:「發達原文作燈」。這裡明示原文是燈,為何正文譯作發達呢?原來在古時候的人,點燈芯是用豆油,或是用花生油的。有時燈芯開花結蕊,象徵發達興盛的意思。對惡人來說,也蒙征眼高心傲,所以說,這乃是罪。一方面因為他是刻薄成家;另一方面乃表明他盛氣淩人。――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箴二十一5】「殷勤籌畫的,足致豐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
「思想」(AV、RV)應該譯作籌畫(和合、RSV),就如這個字常見的譯法一樣(如:十六3;耶二十九11)。急躁的希伯來文(參,二十八20)所暗示的乃是衝動,過於指不加思索。關於「迅速致富」的主題,也見下一節,並二十21的註釋 (那裏用了一個不同的字眼)。關於豐裕(和合、AV、RV)與缺乏,參十四23。——《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籌畫: 字面意思是“想法”、“思想”
一般被譯為“計畫”。此“計畫”中隱含著忍耐
與下半節的急躁相對比
兼具忍耐的籌畫
必帶來繁榮。 急躁: 為了早日成為富翁而不擇手段的人
體現了這種性情(20:21;28:20)。本節勸勉人當心存忍耐
並按計劃勤勉作工。
勤勞的人所制訂的計畫很可能帶來富足,因為他們付出了努力。但那些急噪粗心的人即使有很好的計畫也可能要失敗。“急躁”也可能指急於發財的人(見箴28:20)。
【箴二十一6】「用詭詐之舌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
這節經文與第5和7節是同一組的。第二行突兀而急促:「飄盪的蒸氣──死亡的尋求者」;要將它與第一行整合起來,有三個方式:(a)將「獲致」(第一行,AV)的希伯來文發音成為「獲致者」(如七十士譯本;參,和合:求……的),將「尋求者」的意義當作是「這一切全都是……的尋求者」;(b)擴大第二行,如 RV 所作的一樣;(c)將「尋求者」當作是一個類似的字眼──「網羅」(LXX、Vulg.、RV
邊註、RSV)──的抄寫之誤。——《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自己取死」:或作「自投網羅」。
用詭詐之舌……自己取死: 聖經教導我們
當誠實地積攢財寶。保羅也曾警告
過於貪財會招致滅亡(提前6:9)。
吹來吹去的浮雲。直譯是“一口呼出的氣”。那些靠謊言牟取名利的人就像一口氣,會一下子消失。
【箴二十一7】「惡人的強暴,必將自己掃除,因他們不肯按公平行事。」
見第5、6節。參亞比米勒與示劍人,被他們自己汲汲追求的權力手段所毀滅:士師記九23、24。——《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惡人犯罪會自食其果(見詩9:15;箴1:18
19)。
【箴二十一8】「負罪之人的路,甚是彎曲,至於清潔的人,他所行的乃是正直。」
負罪(和合、RSV)的希伯來文是 wa{za{r,只有出現在這裏;它的意義是從兩個亞拉伯文字根之一演繹而來的(RV
的「裝滿罪咎」同時使用這兩個字根!)。AV(wa{
= 而;za{r = 陌生)營造出一個不通順的對句。——《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負罪”指犯有罪。
更可作:“犯罪的人道路彎曲,貧窮的人行為卻正直。”
【箴二十一9】「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
AV、RV 將兩個希伯來文子音對調,因而把「共有的房屋」(希伯來經文;直譯為「同伴的房屋」)66改成寬闊的房屋;RSV 則拒絕這種試探,而且有古代譯本的支持,因而保留了在屈辱的獨處與無可忍受的社會之間的選擇。
這句話重複出現在二十五24。也參第19節,十九13、14(並註釋 ),二十七15、16。——《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巴勒斯坦一帶房屋均為平頂,上面可以曬物、種菜,也可搭小屋居住(王下四10)。“爭吵的婦人”亦作“愛吵鬧的妻子”。
賢妻是人生的一大祝福(18:22)
而惡妻則是丈夫的絆腳石。以色列的房屋結構是幾家連在一起的
就像現代的樓房一樣
寬敞而平坦的房頂也由幾家人共用。本節的表層意思是
與其和惡妻同住
不如獨自在房頂承受風吹雨打。其深層意思是
強調神所配之夫妻的和睦
進而強調與基督的身體
就是教會視為同等之家庭的和睦。
在古代的巴勒斯坦,人們於一年的大部分時間裡,都生活在比較舒服的房屋平頂上(見撒上9:25
26)。所羅門的意思是,寧可遭受風吹雨打,也不要聽愛爭吵的女人饒舌煩人(見箴19:13;27:15)。
【箴二十一9 房頂的角上】「勝於」提供了比與邪惡或脾氣壞的人接觸更優越的對比,或極端的案例。房頂的角或狹窄的閣樓(見:王上十七19)居高臨下,不是舒服的休憩所在,但此處的危險和阻礙卻能夠保護受苦者,不致與嘮叨不休的妻子接觸(見:箴二十一19,二十五24)。《阿曼尼摩比的教誨》亦有使用這個體裁:「有一塊餅而心中快樂,勝於擁有世界所有的財富而悲傷。」──《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箴二十一10】「惡人的心,樂人受禍,他眼並不憐恤鄰舍。」
這是有關墮落的一個重要事實:人之所以犯罪,不單是因為軟弱,更有可能是因著熱衷惡事和冷酷無情。「魂……喜愛」(AV)是個常見的詞語,這句話可以指合宜的食慾(如:申十二20),也可以指貪慾(撒下三21)。比較令人愉快的對比,可見以賽亞書二十六9。——《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對於一個懷有惡意的人來說,最重要的事就是實施自己邪惡的陰謀。罪惡會使人自私冷酷地對待鄰居和家人(見賽26:10)。
【箴二十一11】「褻慢的人受刑罰,愚蒙的人就得智慧。智慧人受訓誨,便得知識。」
〔暫編註解〕看十九25注。
「褻慢的人」:無可救藥的狂傲人。
「愚蒙的人」:雖然無知,仍可受教。
參箴19:25。
【箴二十一12】「義人思想惡人的家,知道惡人傾倒,必至滅亡。」
這句話直譯為:「義人(希伯來文 s]addi^q)思想惡人的家,(而且)將眾惡人傾覆於災難之中」。如果我們把這個義人當作是神,這個譯法的含義就最容易明白。如此毫無修飾地使用形容詞,並不是陌生的:參約伯記三十四17,也見於「聖潔」在以賽亞書四十25;哈巴谷書三3;約伯記六10的類似用法。若不是這樣,我們就必須假定這或者是指公義的統治者,或隨意地解釋經文。——《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本節可指那公義的耶和華知道惡人的一切,故此, 使惡人敗亡。
義人。有人譯為“義者”,指神。神關注義人和惡人。祂保護義人,在惡人造成威脅時消滅他們(伯12:19;箴22:12)。本節的譯法難以確定。古卷上是“義人”。七十士譯本為“義人明白惡人的心,藐視惡人的罪”。
【箴二十一13】「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他將來呼籲也不蒙應允。」
參二十四11、12,二十五21嚴厲的要求。淋漓盡致的解釋是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路十六19~31),與馬太福音二十五31~46那幅審判的景象。——《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無情的行為今生會有報應,在將來的審判中肯定會受到追討(見箴14:21;太18:23-35;25:41-46;路6:38;雅2:13)。
【箴二十一14】「暗中送的禮物,挽回怒氣;懷中搋的賄賂,止息暴怒。」
中性的詞語禮物(matta{n)在此與不好的詞語賄賂(和合、RSV;s%o{h]ad[)配合在一起,提醒讀者知道這兩者之間的界線多半時間都是很微妙的,在此更因遞送在暗中進行,參十五27的警告(見註釋 )。——《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看十七8及十八16注。
“挽回”。平靜、緩和。本節沒有鼓吹賄賂的意思,只是說出實況。“禮物”一詞沒有負面的含義,下半節的“賄賂”,才是負面的。
暗中送的禮物
挽回怒氣: 這不是在勸人為止息怒氣可以送禮物
或贊許人收受賄賂
而是原原本本地記述了當時的狀況
指出人有不勞而獲的惡習
警告人收受賄賂會使人失去公正的判斷
而偏離正道。
【箴二十一15】「秉公行義使義人喜樂,使作孽的人敗壞。」
「執行審判」(AV、RV)的意思可以是秉公行義(和合、托伊);所以 RSV 譯作:「當公義得以施行之時,使義人喜樂,卻使作惡之人驚慌」。但這個片語通常是用來表達正確的行為(參,7b節),我們可以把「驚慌」看作是罪人想到行義之時的反應,而喜樂則是義人對此事的實際經歷(見17節註釋 )。第二行也見於十29。——《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敗壞”。更可作:沮喪。義行為義人帶來喜樂,卻為惡人帶來沮喪。
追隨義的人必喜悅真理(林前13:6)
即使他為公義受到苦難
也必甘心承受(林後12:10)。相反
對偏行不義的人而言
公義是可怕的危險。因為深染罪惡的人
若想行出公義就必須放棄至今為止的一切努力。故惡人很容易繼續奔向罪惡。
【箴二十一16】「迷離通達道路的,必住在陰魂的會中。」
第二行的每一個字都充滿了諷刺的味道,背逆者一定是隨意徘徊的,只是在急速喪失他的遷移率(「必要安頓」,RV)、他的獨立性(在……的會中,和合、AV、RV)與他的性命(陰魂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不循正路隨意妄行的人,事實上並無真自由,而是與死人為伍,被困其中。
那些忽視智慧的人,不久便要來到墳墓,即死去。
人若離開智慧的道路,就會走向死亡。
離棄通達的道路,不肯敬畏神,就一定會使自己永遠留在死人中間(瑪4:1;啟20:9)。
【箴二十一17】「愛宴樂的,必致窮乏;好酒,愛膏油的,必不富足。」
宴樂與第15節的「喜樂」是同一個字,這兩句話對比出兩種生活方式。義人尋求的是公平地行事,而當他這麼做的時候就可得著喜樂(15節);愛宴樂之人朝向喜樂本身奔馳,所得到的卻是貧窮。在這兩節經文之間則是嚴厲的警告(16節);要緊的不只是宴樂而已。第20、21節在屬物質上與屬靈上教導一個類似的功課。——《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膏油」:參加筵席之前用來打扮的香油,是十分貴重的物品(參本章20; 太26:7)。
在本節中宴樂和酒以及膏油並列。大吃大喝是指導致貧窮的揮霍。
【箴二十一18】「惡人作了義人的贖價,奸詐人代替正直人。」
這句話(與十一8)是作為一個指標,指向贖罪的吊詭,在其中說明瞭那些極有可能被稱為社會「犧牲品」的成員。以賽亞書四十三3、4使用這樣的語言來指列國的衰落,為古列通往巴比倫、以色列人得釋放掃清了途中的障礙。路加福音十三1~5警告我們:這類的詞語通常都是不能夠隨便應用的。與這個背景恰恰相反的,我們可以看見這兩種角色在馬可福音十45,彼得前書三18等處是顛倒過來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最終是惡人而不是義人要接受審判。
惡人作了義人的贖價: 這句話是說惡人原想逼迫義人
未曾想那惡卻臨到他(詩7:15
16)。
贖價(kopher)。該詞在本節中沒有任何宗教上的含義。聖經中其他地方也從來沒有說義人得救是靠惡人。把本節後半句與箴11:8相對照,就可以看出是指義人所脫離的患難臨到拒絕得救之道的人。Kopher還出現在賽43:3。神說:“我已經使埃及作你的贖價”。
【箴二十一19】「寧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
〔暫編註解〕看十九13注。曠野雖然荒僻無人煙,都好過河既愛吵鬧、脾氣又壞的妻子同住。
「曠野」:指沒有人居住的荒山野嶺。
見第9節注釋。
【箴二十一20】「智慧人家中積蓄寶物膏油,愚昧人隨得來隨吞下。」
〔暫編註解〕智慧人懂得計劃,為將來積蓄,愚昧人浪費他所有的。
七十士譯本裡不是“膏油”,而是動詞“將安放”,譯為“寶物將放在智慧人的嘴上;但是愚昧人將吞下它”。
【箴二十一20、21物質的與屬靈的寶藏】見第17節的註釋 。在第21節中,仁慈(AV、RV:「憐憫」)乃是 hesed[,「專一的愛」、「忠貞」,就如神向拿俄米、路得向波阿斯所顯的(得二20,三1)。這一節的詞語,其內容有待馬太福音五\cs166來「充實」。——《丁道爾聖經注釋》
【箴二十一21】「追求公義仁慈的,就尋得生命、公義和尊榮。」
〔暫編註解〕這裡所指出的,不是尋求神的公義和仁慈的人,而是以公義仁慈待人的人。
【箴二十一22】「智慧人爬上勇士的城牆,傾覆他所倚靠的堅壘。」
殘暴人無法攻克之處,智慧卻可以征服(參,二十四5、6),這個真理有許多的含義,不僅是應用在屬靈的益處上而已;但是在這個範圍中,屬地的智慧卻是於事無補的:哥林多後書十4。——《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等於說智慧勝於勇士。握著屬靈的兵器,在神的幫助下,可以攻破勇士所倚靠的營壘(林後十4)。
智慧比勇力更優勝。
在古代社會
國家之間戰事的勝敗
往往取決於優秀的謀士。縱使有出色的勇將與經過訓練的士兵
如果統管他們的軍師沒有智慧
他們也不過是烏合之眾。聖徒的謀士是耶穌基督
因此我們可以剛強壯膽地參戰(賽9:6;弗3:12)。
當人們認識到智慧勝過崇尚武力之人的力量時,他們對於物質的力量就喪失了信心。
【箴二十一23】「謹守口與舌的,就保守自己免受災難。」
〔暫編註解〕見箴13:3注釋;參箴18:21。
【箴二十一24】「心驕氣傲的人,名叫褻慢,他行事狂妄,都出於驕傲。」
關於心驕氣傲與驕傲這兩個字,見十一2註釋 。這些詞語都是說到具有侵略性的傲慢;如狂妄這個字也出現在哈巴谷書二5(RV),指暴君。但「褻慢人」(RSV)是最受咒詛的,因為它所說明的是向著神的態度。見分題研究:「Ⅲ 褻慢人」。——《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妄論神聖事物的人往往自以為了不起,對自己懷疑和攻擊的言論毫無約束(見彼後3:3-7)。
【箴二十一25】「懶惰人的心願將他殺害,因為他手不肯作工。」
〔暫編註解〕懶惰人整天做白日夢,不願工作,不僅在物質上貧窮,心靈上也陷入貪得無厭之境(26節)。但義人慷慨助人。
懶惰的人無法獲得今生和來生的成功和尊榮。他們的命運跟野獸差不多(見箴13:4;19:24)。
【箴二十一25、26願望轄制】心願這個字的動詞和名詞支配了這兩節經文,這兩節可能是個單元。第26節開頭直譯為「他終日(以)心願來願」(就如民十一4a一樣,希伯來文);這個動詞最自然的主詞是第25節的懶惰人(和合、RSV)。(和合、RV 笨拙的譯法不是指個人:「有……」,與
RSV 推測的「惡人」(根據七十士譯本),都是沒有必要的。)
懶惰人活在他的願望世界中,這願望世界成了工作的代替品,它可以在物質上將他毀滅(25節),也可以在屬靈上將他禁錮(26節),因為他既不能控制自己,也不能逃避自己。與此相反的,乃是義人(26b節)滿溢的關懷與活力,注意神稱為義的這個品質是多麼積極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箴二十一26】「有終日貪得無厭的。義人施捨而不吝惜。」
在第一行標準修訂本仿照七十士譯本(見注腳)。新英文譯本保留希伯來原文的語意,而且使這節經文為廿五節論懶惰人言論的連續。任何一種情形,這一節都把慷慨置於受尊敬的地位。在後來的猶太教中『公義』這個字眼也成了『施捨』的意思。這並不是要使人聯想到施捨在神面前已獲得了功勞,而是強調施捨是一種神聖本分。――《每日研經叢書》
〔暫編註解〕懶惰人渴望睡覺,義人卻毫無保留地殷勤工作。
有些學者將本節與前節連在一起
視為三聯句
但這種觀點並不恰當。因為本節的上下文
已經形成了絕妙的對偶句。本節責備那些富有的人
竟比貧乏的人更加吝嗇。貪婪的人不管多麼富有
也會暴露出無止境的不滿與空虛
全力以赴地去滿足自己的欲望
而不肯去照顧困苦之人。相反
義人常常喜樂
即使是微不足道的東西也想為他人使用(腓4:11)。聖徒會從神那裡尋找真正的飽足(林後3:5)
因為神施行無限的恩典
而那就是聖徒的喜樂與驕傲。
【箴二十一27】「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況他存惡意來獻呢?」
見十五8所列舉的\cf3 參考經文 ,也參分題研究:「神與人 」。第一行已經暗示了一條了無悔意的途徑,所以第二行更進一步,必定是提到嘲諷的態度,而非漫不經心的態度。最後一個片語可以譯成「作為邪惡之行為的代價」(zimma^),想像成與神洽談所定的交易,在傷害之上再加上一層侮辱。參詩篇五十21;關於:zimma^,見二十四9的註釋 。——《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因他心裡並沒有神,表面假意的敬虔不為神悅納。
「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只有外表而無實質的敬拜永不為神所悅納(參賽1:13-15)。
不肯悔改的罪人所獻的祭物是不會蒙悅納的(見箴15:8注釋),更何況懷著惡意而獻的祭。這些想賄賂神放過他們的罪,或假裝虔誠騙人。還有許多人把一部分不義之財獻給教會或慈善機構,以為可以因此而得到神的諒解。
【箴二十一28】「作假見證的必滅亡,惟有聽真情而言的,其言長存。」
「持續」(AV)、「不引起爭論」(RV)直譯為「永遠」(和合:長存;十二19解釋了這個字)。關鍵的片語是聽……的(人),他的首要目標是知道與瞭解,不是要心懷不平。這與基督徒的「見證」有關:那能夠聽的人(賽五十4),就是值得別人去聽他說話的人。——《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虛假的見證會滅亡,但留心地聽的人會作出準確的報告,而他的見證也會長存。
「聽真情而言」:把所聽見的照實說出來。
「其言長存」:他可以活下去把真話說出來,不像作假見證的人迅速滅亡。
本節含義不明。有人認為是指“聽真情而言的”人永立不敗之地,因為他很樂意聽神的命令和人的勸告。七十士譯本為“順從的人將謹慎說話”。而謊言一遇到事實,就會破滅(見箴6:19;19:5
9)。
【箴二十一29】「惡人臉無羞恥,正直人行事堅定。」
第二行的動詞(AV「修直」;和合:堅定)意思是「立定」〔在兩種含義上:就是預作準備(參,31a節)與獲得穩定(參,廿四3b)〕。RSV 的「考慮」(LXX;作些微的改變)削弱了動詞之間的對比。這則箴言指出:大膽的面對,不能取代健全的原則。——《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臉無羞恥”。即以面容表示他的蔑視。
沒有原則的狂妄之徒採取立場時是不顧是非,頑固不化的。正直人經過考慮以後一旦發現欠妥,就會馬上改正。他們始終願意與神的旨意和諧,所以能進入天國。
【箴二十一30】「沒有人能以智慧、聰明、謀略敵擋耶和華。」
這則箴言最簡潔的詮釋在於使徒行傳二23(參,徒四27、28),最詳盡的則是在哥林多前書一~三章。這句話也可以看作是箴言之座右銘經文的補語,說明在我們對於生命的展望中,沒有真正的綜合(智慧)、分析(理解,或「洞察」)或策略(謀略)足以用來違抗神。——《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希伯來語的“敵擋”也可譯為“面前”(民22:32)。這兩種譯法都適合於本節。受造者的聰明和智慧是無法與神相比的,也不能勝過神的謀略(徒4:25-30)。
30-31 任何的智慧、聰明、謀略卻不能勝過耶和華,也沒有人可以不倚靠耶和華而得勝。
30~31 不要“敵擋耶和華”,而且你若想“得勝”,打仗時就不能不倚賴耶和華。
【箴二十一31】「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
如果第30節是警告我們不要敵擋耶和華,第31節就是警告我們不要離了祂而去爭戰。它所定罪的,不是屬地的資源,而是對它們的倚賴:參詩篇二十7;以賽亞書三十一1~3。關於這種向著神的信心之兩個相反的表達,請研讀以斯拉記八22;尼希米記二9。──《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得勝仇敵不是靠車靠馬(詩二十7),乃是靠神的大能(撒上十七47;詩三8)。
當時
馬只用於戰爭
是非常重要的軍需品
因為馬的數量可決定軍事力量。但對以色列人來說
戰爭的勝敗卻在於耶和華(詩20:7)
曾欲藉著限制馬的使用
而更加依靠耶和華(申17:6)。聖徒是在與魔鬼爭戰
倘若僅僅依靠自己的才能必會敗落。只有將自己獻作義的器皿
才能戰勝魔鬼(羅6:13)。
馬象徵著軍事力量。人不論為戰爭或其他大事業做好什麼樣的準備,勝利和成功都掌握在耶和華手裡(見詩20:7;33:17;林前15:57)。
【思想問題(第21章)】
1 本章1節對世界歷史的發展有何提示?當國家的頒令和你的信仰有所衝突時,你會怎樣做?參提前2:1-3。
2 有人說:「主著重內心的奉獻和犧牲,勝於外在的物質祭品。」你如何衡量你內在的宗教情操與外在表現?參3
27節。
3 本章提及致富之道,你可否一一指出說明?參5-6
17
20節。有那一種財富更為長久?參21
22:4。你在世界積蓄那一種財寶呢?參太6:19。
4 聖經中有什麽例子可作本章31節的注釋?參士7:12-23; 撒下5:6-8。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