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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第三十一章拾穗

 

【箴三十一1「利慕伊勒王的言語,是他母親教訓他的真言。」

    利慕伊勒不是以色列的君王(除非這個名字──「屬於神」──是個筆名)。古代譯本支持 RSV 的譯法「瑪撒王」(見三十1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608 Name=賢哲向上仰望(三十19},在「神諭」項下),這個字顯示出外來(但或許只是地區性的)方言的痕跡。這教訓是他母親的;但沒有暗示說她是出自以色列。見導論:「a 結構與作者」第九段{\LinkToBook:TopicID=107 Name=a 結構與作者},原書第21頁。——《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他母親教訓他”:國王的母親在宮廷中有一定的影響力。全章強調賢德的婦女的重要。

         「利慕伊勒王」:有學者以他為亞拉伯君王。

         真言。或音譯為“Massa”(瑪撒)。關於Massa,見箴301注釋。本章在風格和思想上比第30章更接近於《箴言》的其他章節。故有人認為是所羅門所寫的。他們把利慕伊勒看作是所羅門的另一個名字。但這無法確定,而且作者的準確身份也並不很重要。本章的話語是出於靈感的,充滿著有價值的勉言。七十士譯本用一下的話引出本章:“我是話是神所說的,是一位國王出於靈感的回答。他是受他母親教導的。”

       19 這段經文,也許還有其後的離合詩(1031節),是利慕伊勒王的作品,但我們對這人卻一無所知。有些人認為利慕伊勒(“屬於神”)是拔示巴稱呼所羅門的名字,但只是一個猜測而已。

     19利慕伊勒一名只見此處,背景不詳,很可能是一位亞拉伯的國君,本段“所羅門的箴言”為第二集的增補。

         1~9這一段文字記錄了利慕伊勒王的母親 對利慕伊勒的教導 其內容是治理國家時所必須銘記在心的基本事項。作為母后 王的母親似乎受到了恭敬的禮遇(王上2:19;14:21) 母親似乎也盡力勉勵和勸告王。聖經沒有記載名叫利慕伊勒的王。關於這王的身份 大概有以下三種觀點:①瑪撒地的王;②所羅門的異名。因為 “利慕伊勒”意指“為神” 所羅門王從小就委身於神 人們卻說“耶和華愛他”(撒下12:25);③象徵理想的君王。其中 許多學者都支持第二種解釋。

         31:1-9 給利慕伊勒王的箴言:在當時埃及和米所波大米的文獻中,也有類似本段、給王子的勸勉。

 

【箴卅1,卅一1亞古珥、利慕伊勒王時何人?】

答:1 亞古珥Agur——乃聚集之意。他是雅基Jakeh(意虔誠)的兒子,為以鐵Ithiel(意神和我同在),和烏甲Ucal(意權能)二人之師或朋友。據說這父子二人乃為大衛和所羅門之化名,或說亞古珥為所羅門之朋友。

2 利慕伊勒Lemuel——乃奉獻之意,為一君王。據說是所羅門的別名,其母親系拔示巴Bath-Sheba(意起誓的女兒)。若然,箴言卅一章乃是她訓誨教導戒子之真言。上述亞古珥,利慕伊勒二人的出身背景,聖經記載未詳,傳說難以確定,我們只能作為一種揣想而已。——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箴三十一2「我的兒啊,我腹中生的兒啊,我許願得的兒啊,我當怎樣教訓你呢?」

    這裏的叫喚是深具情感的申斥:王的母親因他所知的兩件事而使他羞愧:他對她極為重要(2a節),她曾為他向神許願(2b節;參他名字的解釋,1節)。:這個字(bar)在亞蘭文比在希伯來文普遍;但參詩篇二12——《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我許願得的兒”。利慕伊勒是他母親許願所得的兒子(比較撒上一11)。

       母親用責備的口吻教訓兒子 尤其是藉著重複三次“我當怎樣教訓你呢?” 來引起兒子的注意 表達了母親的深深憂慮。兒子的希伯來語通常都是ben(7:7;1:1;1:31) 但此處卻使用了殘留亞蘭語影響的bar(5:2;5:22)。 許願得的兒: 哈拿曾許願 若生兒子 必將他完全歸與神 神應允她 哈拿就生了撒母耳(撒上1:11)。在本節中 這句話是指“母親懇切地為兒子祈禱”<30:1-16 關於許願與起誓>

         “我該告訴你什麼呢?”“我該勸你什麼呢?”

     2-9君王要遠離酒色,並且保護弱小,秉公行義。

 

【箴三十一3「不要將你的精力給婦女,也不要有敗壞君王的行為。」

「給那毀滅的事」(AVRV)是不正確的譯法,它應該譯作「以致毀滅」,或重新標註母音成為「給那些毀滅的人(陰性)」(RSV 即採此讀法)。——《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利慕伊勒的母親警告他不要沉迷女色,耽誤朝政。

       不要將你的精力給婦女: 回顧歷史 不計其數的君王都曾耽溺于女色與諸般享樂之中(王上1:3) 並因此受到了嚴重的打擊。故王的母親首先對利慕伊勒指出了這種危險。也不要有敗壞君王的行為: 倘若略微修改標點符號 作者所欲傳達的意思就更加明確了 那就是“不要將你的精力給那敗壞君王的婦女”。

         敗壞君王的行為。可以理解為“敗壞君王的人。”所以本節是對淫亂的警告。

     34“不要將你的精力給婦女”:告誡君王不可沉迷女色,應以國事為重;又叮囑不可喝酒,保持清明的頭腦,作公正的判斷。

 

【箴三十一4「利慕伊勒啊,君王喝酒,君王喝酒不相宜;王子說,濃酒在那裡也不相宜。」

    希伯來文隱晦不明:有許多人提出許多的修正95;但德萊弗96保留了原來的子音,而讀作:「但願沒有(~al)飲酒之事……;但願統治者沒有對濃酒的渴想(~w 標註為 ~awwo{)」。——《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濫飲即使對於一般平民也有許多害處。統治者一旦染上了酒癮,不但為害自己,更因他們不負責任的統治而大大為害百姓。

     47 王的母親提醒他不要酗酒。參看利未記十章911節的腳註。

 

【箴三十一47 古代的醉酒問題】從文字發軔時代開始(約主前四○○○年),美索不達米亞和埃及已經有釀造麥酒,以及用棗和葡萄發酵釀酒的記錄。亞述藝術經常以宴會場面為主題,描繪男女在高堆食物的桌前大燕,並用杯子或吸管喝飲料。巴比倫創世史詩《埃努瑪埃利什》描述諸神設筵,「使甜酒流過他們的飲管」(酒糟太厚,不得不用飲管)。一首讚美女神甯凱西(Ninkasi)的詩歌頌揚釀造過程,並為能夠解渴,並如底格裡斯河和幼發拉底河湧流的飲料,而獻上感謝。醉酒之害,在詩篇六十九12和箴言二十1都提及過,但以理書五14和以斯帖記一38都有醉酒的宴會,這是古代近東到處都承認的弊端。埃及智慧文學警告人不可醉酒,因為會使人失去自製,被社會所摒棄。馬里文獻有證據顯示在領受神諭之時,醉酒被視作有利的狀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箴三十一5「恐怕喝了就忘記律例,顛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

  〔暫編註解〕“律例”。直譯作:所判決的。“是非”。即權利或正義。

     酒精會使統治者感官遲鈍,私欲增加,從而無視正義,只按自己的利益來作決定,為害自己所不喜歡的人和困苦的貧窮人。

 

【箴三十一6「可以把濃酒給將亡的人喝,把清酒給苦心的人喝,」

  〔暫編註解〕可以把濃酒。參箴20:123:29-35;見申14:26注釋。

         將亡的人。古代不具備現代醫生所擁有的麻醉知識。他們只能用各種酒和麻醉性藥草飲料,來緩解致命疾病的痛苦。在基督的時代,要向被釘十字架的人提供醋和膽汁混合飲料。我們的主拒絕喝這種飲料。祂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抵抗撒但的試探,保持對神的堅定信心(見太27:34)。

       6~7這不是在讚美清酒之好 勸人去喝它 而是表明古時因醫學尚未發達 酒常用以醫治各樣的病(10:34)

     6~7 這兩節不是寬恕醉酒的行徑,而是指出古時酒精的藥用。

 

【箴三十一7「讓他喝了,就忘記他的貧窮,不再紀念他的苦楚。」

  〔暫編註解〕“啞巴”。即不能為自己申訴的人。更可作:要為啞巴以及變動(即不安穩)之子的正義(即權力)開口。

     身處慘境的人,無法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要麼因為貧窮,要麼因為國家統治者的敵意。他們需要義人幫助,替他們說話(見伯29:12)。

 

【箴三十一8「你當為啞巴(或作“不能自辯的”)開口,為一切孤獨的伸冤。」

    啞巴指的是那些不能得到合理聽訴之人。這節經文最後一個片語直譯為「變遷的眾子」,即不安的人。——《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啞巴”。即不能為自己申訴的人。更可作:要為啞巴以及變動(即不安穩)之子的正義(即權力)開口。

     身處慘境的人,無法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要麼因為貧窮,要麼因為國家統治者的敵意。他們需要義人幫助,替他們說話(見伯29:12)。

 

【箴三十一9「你當開口按公義判斷,為困苦和窮乏的辨屈。」

  〔暫編註解〕「按公義判斷」:這是君王首要的責任(參詩72:1-3)。

     參箴21:13;亞7:98:16

 

【箴三十一10「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

    才德的婦人(和合、AVRV);更好譯作「美好的妻子」(參,十二4)。在不同的上下文中,希伯來文 h]ayil 分別是指力量、財富、才能(參,「有勇氣的強人」)。——《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才德的”。這形容詞在不同的經文中分別指力量、才幹、效率、財富和剛勇。她在各方面都是一個出色的婦女。“珍珠”指珊瑚。

         「誰能得著呢」:即十分稀有,很難找得著。

         才德的婦人: 字面意思是“有力量的婦人”。這力量兼指靈性上的和身體上的剛強。以我國的農村為例 婦女所做的農活並不比男性少。當時亦然 因為婦女要做的農活和家務很多 應有健康的身體。

         以下的22節採用巧妙的離合體,以希伯來語22個字母為序。第10節用第一個字母開始,第11節用第二個,以此類推。有些詩篇也採用這種結構(詩910253437111112119145)。

         “才德的婦人”直譯為“有能力的女人”。七十士譯本是gunaika andreian,直譯是 “有丈夫氣概的女人”,指她堅強,充滿活力,具有優秀的品質。原文可理解為“具有堅強品格的女人”。

       1031 這段有關賢婦的描寫是一首離合詩,當中高舉女性的榮譽和尊嚴。這詩可能出自利慕伊勒手筆,也可能是附錄於箴言的一首無名氏作品。

     1031本段以一首“字母詩”結束,讚美賢德的妻子。她“敬畏耶和華”(30節),“價值遠勝過珍珠”(10節),負責家務,打理田地,還從事買賣。她賣出物產十分精明(11 18 24節),購入貨物又極具眼光(14 16己惡)。十分勤勞(1819節),樂於助人(20節)。她做這一切非為自己,而是為了家,讓家裡的人不虞缺乏(21節),丈夫有體面(23節)。幾乎《箴言》所稱讚的一切好德行都在她身上具現,可說是智慧的化身。

         31:10-31 讚賢婦詩:本段原文每節詩句的第一個字母,按希伯來文的22個字母順序排列,所採的文學技巧強調這位賢婦是十全十美的女子。

         31:10~31這一段文字 有別于利慕伊勒的箴言 屬於另外一篇獨立的箴言。在利慕伊勒的箴言與這一段箴言之間 七十士譯本夾述了長達五章的箴言。這一段箴言採用了字母詩的形式(9 10 25 119;1-4) 其主題是理想的妻子。整個箴言多處談論了婦人 一方面警戒了那些惡妻(3 19:13;23:27) 一方面讚譽了賢妻(12:4)。作為賢妻的條件 箴言尤其強調了敬畏神(30)與誠實(31)

 

【箴三十一11「她丈夫心裡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

  〔暫編註解〕“必不缺少利益”有決不至於窮困的意思。她是丈夫的好幫手。

       「倚靠她」:信賴她,深信她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確和合理的。

 

【箴三十一12「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

  〔暫編註解〕有時一個女人在行善上會表現得消極。這可能是因為丈夫沒有表揚她的善行,沒有注意到她是精明的管家,而只把她視為伴侶而已(見第28節),所以她變得懶散,粗心,固執而蠻橫。

 

【箴三十一13「她尋找羊絨和麻,甘心用手作工。」

  〔暫編註解〕“麻”製成麻布。

       「尋找」:暗示她辛勤工作。

     羊絨和麻歷來都是紡織衣裳的材料(13:47;2:6)。神禁止將羊毛和細麻攙在一起作衣裳(22:11)。本節的屬靈意義是 不可在神所啟示的話語上 加添人為的內容。

         勤勞的妻子以自己的高效為樂。她積極利用手頭的材料工作,造福於家庭。

 

【箴三十一13 尋找羊絨和麻】這個長篇箴言所描述的理想妻子,有能力明智地挑選(和合本:「尋找」)最上等的羊絨和麻作為紡織的材料(留意申二十二11禁止摻合羊毛細麻織造布料)。亞麻是為供應種子和纖維而種植的。其纖維可以製造衣料、腰帶、燈芯。何西阿書二9亦將羊毛和麻配對。他又提到這兩樣以及五榖新酒,都是以色列的丈夫耶和華的賜與,作為立約應許的一部分(漢摩拉比法典和中亞述法律都把它視作丈夫對妻子的責任)。──《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箴三十一14「她好像商船從遠方運糧來,」

  〔暫編註解〕“像商船從遠方運糧來”:懂得怎樣購入貨物,善於經營。

       “好像商船”。即有事業心。

     「商船從遠方運糧來」:比喻她善於經商。

         女性的精明使她們能買到物美價廉的商品。她們會到較遠的地方,去獲得附近的市場所得不到的好處。她們還喜歡從遠方購買食物,帶來餐桌上的驚喜。

 

【箴三十一15「未到黎明她就起來,把食物分給家中的人,將當作的工分派婢女。」

    「分」(AV)或「工」(RVRSV;和合:當作的工):兩者都有可能。這個字的意思是「所指派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好女人會在清晨就安排使女一天的工作,訓練她們和她一樣勤勞。

 

【箴三十一16「她想得田地就買來,用手所得之利栽種葡萄園。」

    「她手的收益」(AV;和合:手所得之利):就是她的手所賺來的金錢,參第1324節。——《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利用賺來的錢聰明地購置田地,並耕作那塊土地,種上葡萄。她就這樣用原來的利潤來賺取多的利潤,而又不使別人受損。她的收益不是以他人的損失為代價的。她是在用自己的精明來創造新的財富。

 

【箴三十一1624 女子進行企業】漢摩拉比法典記載了好幾條管制巴比倫女子經營旅店和酒館的法例。然而有能力置買田地及以職業裁縫身分售賣精工織染衣物,卻未必可與之同日而語。本段箴言所描述之「完美妻子」的理想化圖畫,對於女子所能從事之業務的形容,遠比聖經其他經文所述的範圍廣泛。女子雖然與家人一起辛苦勞碌耕耘,處理所出的農產,但她們通常沒有置買土地的法律地位。古代近東文獻中惟一提到女子可以從事的工業是紡織。這可能是其他一切活動的模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箴三十一17「她以能力束腰,使膀臂有力。」

  〔暫編註解〕“使膀臂有力”。使她的手強壯;即殷勤工作。

       本節指賢婦殷勤作工。

     以能力束腰: 用腰帶束起修長飄動的外衣 意味著就要開始作繁重的勞動了。聖經曾以類似的隱喻 來描述神動工的樣子(93:1)。使徒保羅勸勉那些與撒但爭戰的所有聖徒 當以真理為腰帶束腰<6:10-20 聖徒的屬靈爭戰>

         可能指是束緊衣袍,好自由活動。她的體格和活力因不斷的活動而增強。

 

【箴三十一18「她覺得所經營的有利,她的燈終夜不滅。」

  〔暫編註解〕“她的燈終夜不滅”。她工作至深夜。

       下半節表示賢婦工作至深夜。

     她覺得。經過調查,她確認自己的工作是有益的。

         不滅。一個秩序井然的東方人家庭中,燈火是整夜長明的。只有在困難時才不點燈(見伯18:6;箴13:9;耶25:10)。

 

【箴三十一19「她手拿撚線竿,手把紡線車。」

    紡線車AV「捲線桿」:這個希伯來字只有出現在這裏,其意義只是推測而來的。德萊弗97主張其含義為「修補工作」。——《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手拿撚線竿: 意指撚線的紡車。因此 本文可以解釋為“為了撚線而把手放在紡車上”。 手把紡線車: 這裡的“紡線車”指紡錘。紡錘由木頭、動物之骨、象牙等作成。以色列的貴婦與僕人一起紡線 這並不是件卑賤的事。很多記錄表明 中世紀的許多貴婦也常從事此工作。

       撚線竿kishor)。該詞只出現在這裡。女人伸手用卷在撚線杆上的亞麻或羊毛紡線。她手裡所拿的更有可能是紡錘,好把紗撚成毛線。

     紡線車pelek)。譯成“紡錘”更準確一些。

 

【箴三十一19 撚線竿和紡線車】譯作撚線竿、紡線車的字眼,全本聖經惟獨在此出現。然而上文下理顯示這是合理的翻譯,這些都不過是紡織業的專用術語而已。本節所表達的是一位有魄力的女子「束起腰來」(如同現代人「卷起衣袖」)積極生產了大量的紡織製品。不但夠她一家所用,更足以交給商賈為她售賣。──《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箴三十一20「她張手周濟困苦人,伸手幫補窮乏人。」

  〔暫編註解〕前半節的“手” 指物質上的救濟;後半節的“手” 則指親切暖人的愛或同情。才德的婦人 不僅建造自己的家 而且也伸手幫助貧乏的鄰舍。舊約聖經也曾多次吩咐以色列 當憐恤窮人、孤兒寡婦等 並為之尋找出路(19:9;15:7-11;29:12-17;58:6-8)。耶穌在登山寶訓中 也教會的執事們 就是為了專門負責救濟之事而設立的( 6:1-3)<詩10:14 救濟的物件與方法>。

     這裡所描述的高效有時會使人不同情那些沒有技術的窮人。但這個好女人關心卻他們(見箴19:17)。她關心窮人,從而獲得神的祝福和悅鈉,這無疑又增加了她的財富(見箴22:9)。

 

【箴三十一21「她不因下雪為家裡的人擔心,因為全家都穿著朱紅衣服。」

    朱紅衣服:如果這是正確的譯法,其重點乃是在於它指出高的價值。她可以買得起最好的東西,而且所暗示的是足夠充分的。但這個字有著複數字尾,這用來指「朱紅色衣服」是不太尋常的,所以其形式與含義都令人起疑。其子音容許讀作「雙層」(AV 邊註),也就是指兩層厚的,這讀法有武加大譯本與七十士譯本支持(後者將之連於下一節經文)。這個讀法保留了子音經文而未加更動,絕對比托伊的作法更為可取,後者以獨創的權宜之計將第22a節接在第21a節之後,第21b節則接著第22b節〔所以第21節說到溫暖,第22節(讀作「朱紅色衣服」)則是說到典雅高貴〕;這種作法沒有證據支持,而且弄亂了字母詩的次序。——《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朱紅衣服“:質地好的衣服。此處意味一家大小衣著充足且溫暖。

       “朱紅衣服”。即用最好的衣料造成的衣服。

     「朱紅衣服」:雙層的衣服,故可以保暖禦寒。

         巴勒斯坦的許多地區冬季有時會降少量的雪,所以很需要暖和的衣服。

 

【箴三十一21 朱紅衣服】有關用來製造顏色衣物──特別是細麻──之各種染料的討論,可參看:出埃及記二十五4,二十五5的注釋。紅色和紫色的染料十分昂貴,只有富人才買得起。──《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箴三十一22「她為自己製作繡花毯子,她的衣服是細麻和紫色布作的。」

  〔暫編註解〕“細麻和紫色布“都是高貴的布料,意味家人穿著十分體面。

       「細麻和紫色布」:財主的衣服(參路16:19)。

     衣服是細麻和紫色布作的: 細麻是指用細麻線紡出來的布料。當時 在一般家庭中 婦女會直接從麻布挑選纖維。只有那些肉眼所不能分辨的細纖維 才由專業紡織工來甄選。摩西時代就已經有了織細麻布的紡織工人(35:35)。細麻布非常華美光滑 多用來作祭司的禮服、君王或貴族的衣裳(撒上2:18;代下5:12)。啟19:8中的細麻布 則象徵著被藏在耶穌基督裡的聖徒之義。

         細麻。或“白色的細麻”。

         紫色布。可能指腓尼基人所銷售的很受歡迎的衣服。

 

【箴三十一22 細麻和紫色布】整片的細麻布是十分珍貴和受歡迎的貨品,可以用作床單或分割來做衣服(見:士十四1213;賽三23)。紫色染料提煉自一種海產軟體動物的腺,頗為昂貴。用於本節是強調理想妻子令她一家變得何等富足。──《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箴三十一23「她丈夫在城門口與本地的長老同坐,為眾人所認識。」

  〔暫編註解〕“城門口”。城裏長老審斷和討論地方事務的所在地。參看路得記四章1節的腳註。

       賢婦有德行,持家有道,使丈夫在外可建立好名聲和地位。

     在城門口受到城裡長老的認可和歡迎,是很大的榮譽。妻子的名聲,和她協助創造的財富,大大提高了這個人在同胞眼中的威望(見箴12:4)。

 

【箴三十一23 城門口的長老】城門口(見:得四14)是該城長老集合作買賣(見:創十九1所多瑪城門口的羅得)和聽取訴訟的傳統地方。舊巴比倫的史料記載長老在法律上的地位,其職務包括審判土地爭執,聽取宣誓,並充任各種交易的證人(見:耶三十二12)。──《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箴三十一24「她作細麻布衣裳出賣,又將腰帶賣與商家。」

  〔暫編註解〕「細麻布衣裳」:與22節之「細麻布」原文用字不同,這裡可能指披肩。

     這裡的腰帶指富人所束刺繡華麗的細麻腰帶,而不是普通的皮帶。妻子把細麻布衣裳和腰帶與腓尼基商人交易,就能穿得起豪華的紫色布衣服而在不致奢侈(見第22節)。

 

【箴三十一25「能力和威儀是她的衣服。她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

  〔暫編註解〕“她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她沒有憂慮,因為她的家人得到很好的照顧。

       「能力和威儀」:指賢婦持家的才幹而言。

     才德的婦人不僅誠實 而且有威儀地經營每天的生活 照料家人 並使之亨通。她也盼望著將來的榮耀 在微笑中忍耐並度過每一天。

         能幹的妻子和母親具有一種威嚴,因她的能力已得到了證明。 她可以笑對未來,因為她已作了充分的準備。

 

【箴三十一26「她開口就發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則。」

  〔暫編註解〕「法則」:教導人的話,或指現代流行的「輔導」、「協談」。

     一個花費大量時間閒聊的女人,不可能取得這個女人那樣的許多成就。她的聲音表現出仁慈。她溫柔的話語,為保持家庭的安寧起到很大的作用。

 

【箴三十一27「她觀察家務,並不吃閒飯。」

  〔暫編註解〕她精力充沛,總不會閑著。

       「觀察家務」:善於管理家務,不讓任何事情出差錯。

     參帖後3:10

 

【箴三十一28「她的兒女起來稱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稱讚她,」

  〔暫編註解〕她持家有道,全家喜樂,兒女尊敬她,丈夫稱讚她(參得四1415)。

     兒女公開見證她的仁愛和關懷,對於一個母親來說,乃是豐富的獎賞。對於一個兢兢業業,勤儉持家的好妻子,丈夫不論怎麼稱讚再不過分。

 

【箴三十一29「說:“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獨你超過一切!”」

  〔暫編註解〕這是丈夫的證詞。

 

【箴三十一30「豔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

    「寵愛」(AVRV):較好的譯法是豔麗(和合、RSV)。見十一16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91 Name=魅力(十一16}——《丁道爾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她美好品格的要訣在於她的屬靈生活。她是一個敬虔的婦人,敬畏耶和華。參看第一章7節的腳註。這樣,本書便首尾呼應,強調敬畏神的重要。

       「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即是有智慧的婦女。

         箴言以智慧開始,也以智慧結束。

         古代以色列人 並沒有對女性的外在美全然無動於衷 雅歌書就是有力的見證。作者在這裡只是闡明了婦人所當具備的品德之優先順序。“敬畏耶和華”(God-fearing)這一原理 既是本書的緒論所要強調的(1:7) 也是傳道書的結論( 12:13)

         魅力和美麗本身沒有什麼價值。一些形體和面容都很美的人,在日常生活的壓力下並不顯可愛。美麗會贏得無心的稱讚。但真有價值的女人乃是敬畏神的人。只有她才擁有真正的美麗和魅力。敬畏神涉及到人生和品格的許多重要方面。

     3031婦女外表的美麗短暫,重要的是內心有智慧。敬畏神而又謙卑的必得到尊榮。全書以敬畏神始(一7),以敬畏神終(30節)。

 

【箴三十一31「願她享受操作所得的;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她。」

  〔暫編註解〕人心無法測度。所以只能通過生活行為中所結出的果實,來判斷別人的品格。城門口是議論城裡居民的場所。才德的女人有她的行為替她說話。她不需要人替她辯護。她將永遠享受自己無私勞動和好榜樣所結出的甜蜜果實。

 

【思想問題(第31章)】

1 按本章的標準,一個理想的君王應具備什麽條件呢?對個人的德行、國民、公義當有什麽態度?參3-4 7 9節。你對自己的品行有沒有以上的要求呢?

2 若本章10-31節是一個才德女子的典範,所注重的是那些方面?「女子無才便是德」、「女為悅己者容」這兩句中國諺語,與這裡的描繪是否吻合?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