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書第三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神掌管一切】
一、凡事萬務,都有定期定時,全照神的命定(1~8節)
二、古往今來,人世間一切事物,均在神的安排之中(9~15節)
三、無論善惡,人的遭遇和獸一樣,但神必要審判(16~22節)
貳、靈訓要義
【認識神手的作為】
一、人凡事都有「定時」,都在神手的命定之下(1~8節)
二、神叫人勞苦作事,是要使人在其中受經練(10節)
三、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11節)
四、神將「永遠」(原文)安置在人的心裡(11節)
五、神的恩賜叫人喜樂、行善、吃喝、享福(12~13節)
六、神一切所作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減(14節)
七、神的作為,是要人在祂面前存敬畏的心(14節)
八、神的作為,早先就有,現今也有,將來還有(15節)
九、神任憑人有奸惡,是要試驗他們(16,18節)
十、神的審判和一切工作,都有定時(17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帖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第三章、觀察人生的結果是虛空】
(生、死有定時的虛空)
序:前兩章講到所羅門從親身的經歷中覺得人生何等虛空,在世界上除了主耶穌以外,只有他最有智慧,而且他有權、有勢、有錢、最豐富的人,他說在日光之下的勞碌都是虛空,都是捕風。但在這一章裡他在觀察人生的結果,覺得也是虛空:
分段: 1、萬事都有定時:1-9節
2、人不能看透神的作為:10-22節
一、萬事都有定時:1-9節(14對定時的講論)
所羅門觀察人生,人以為什麼都可以掌握,豈知時間不能掌握,時機也不能掌握,根本不在我們手裡,所以人覺得虛空。有許多人以為發財了、有地位了,忽然死亡臨到他身上,真是虛空的虛空。所以基督徒要抓住時機來愛神。
(從第一節到第八節裡講出28種情形,14種是正面,14種是反面的。)
弗5:16節: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1、抓住機會,2、贖回光陰)
約9:4節: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
創31:36-42節:我在你家,這二十年。(雅各在拉班家的二十年)
二、人不能看透神的作為:10-22節
1、滿有智慧的神:10-11節
①墮落的人何等勞苦:10節
創3:17-19節: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歸於塵土。
②神賜給人永生:11節
羅6:23節: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耶21:8節:看哪,我將生命的路和死亡的路擺在你們面前。
約3:36節: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彼前1:3-5節:……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永活)的盼望,可以得著……。
2、神的恩賜:12-13節
按世人從地上的觀點來說,世人是吃吃喝喝過日子,盡情的享受一切屬地的快樂、享福,但我們認識一切的豐富都是神的恩典。
林前15:32節:我若當日像尋常人,……我有什麼益處呢?……就吃吃喝喝吧……。
羅13:11-14節:……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
3、神永遠不改變:14-17節
①神一切所作的都永存:14-15節
(存敬畏神的心)雖然世事反復而來,其實是神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惟有存敬畏神心的人必定蒙恩。
腓3:7-8節:保羅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世上的萬事看為糞土。
②神的審判有定時:16-17節
A、人的審判不公義:16節,“有奸惡”二次(因為在伸張正義的法庭裡有欺詐和欺騙,所以人生何等虛空)。
B、神的審判有時:17節,“必”表明神必須按公義審判義人和惡人。(因著地上不公平的審判,無法增補,只有盼望神的審判來到)。
4、神給人的結局:18-21節
①人與獸同歸塵土:18-20節
按人的眼光來看,人與獸同是出於塵土,也歸於塵土。
(創2:7、19節、詩49:12、20節、73:22、 創3:19節),所以這也是虛空。
②人與獸歸屬不同:21節
按屬靈的眼光來看,人與獸的歸屬完全不同。(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獸是沒有“靈”的,神造獸是給人管理和享用的。
創1:26-27節、弗4:24節、西3:10節、賽43:7節: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
5、結語:22節
因為人不知道他身後會發生什麼事,雖在所經營的事上喜樂,其實這也是虛空。
──
徐大年《傳道書提綱》
【第三章 定時與永時】
人生各種追求的真實性(3-6章):當明白神全盤的計畫(3-5章),順境不一定是好的(6章)。
第三章是敘述生命中各種追求的經驗。
一、“凡事都有定期……”(1-8節)
這是基本原則。
1. 定期與定時(1節)
(1)“定期”‘et :是適當的時間。
(2)“定時” zeman :指某段特定的時間或季節。
2. 這裡有14對相反的事(2-8節)
2-8節,共7節經文,每節有4次“有時”,7節共有28次之多。
從出生至死亡充滿人生的大事:矛盾、短暫、變遷、無定;生命沒有保障、沒有安全。
(1)“生有時、死有時”(2節上):先講人生兩大事。
沒有人能希望在某時出生;父母可有計劃,但本人是無法決定的。
沒有人能預知自己的死期。
(2)栽種與拔出有時(2節下):建設與破壞是相對的(2節下-3節)。
栽種:按種植時令而行,農人不能違反。所羅門明白,因為他有花園果樹和葡萄園(2:5-6)。
拔出:葡萄樹受病菌侵染就要拔出。植物亦不能逃脫衰老與死亡。
傳道撒種更要有神的指引。
(3) 殺戮與醫治有時(3節上)
殺戮:所羅門不是叫我們去殺人,他只說明罪惡和神的審判。
屢次犯罪的基督徒,神使他早離世(回天上),免得神的聖工受阻礙(林前11:29-32)。這是神對他的收取。
醫治: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人們將一切被破壞的重建起來;神的子民受管教之後,就得醫治與纏裹(何6:1)。
最寶貴的是罪人回轉過來(路15:7)、國家歸向真神(士2:18),這也是“醫治”。
我們有病,不要焦急,因為醫治是“有時”的。
(4) 拆毀與建造有時(3節下):
① 被擄(拆毀)與被擄歸回(建造)的情況。
② 世界大戰(拆毀)後(建造)的情況。
③ 教會的事工有神的安排(有拆毀與建造)。
(5) 哭與笑有時(4節上):私下的。
哭:因第2-3節的事致令“哭有時”。
笑:哭的時間不會太長,也有笑的時候。
(6) 哀慟與跳舞有時(4節下):公開的。
哀慟:比哭更甚。
跳舞:指以色列流行的集體舞,或者好象大衛搬運約櫃時跳的單人舞。
(7) 拋擲與堆聚石頭有時(5節上):
可指耕種時清除石頭、建築時堆砌石頭;可指戰爭時以石擊敗敵人、為迎勝利而修平道路(堆砌)。
因以色列人的敗壞就與聖殿被拆毀拉上關係。
(8) 懷抱與不懷抱有時(5節下):
懷抱:友誼的、愛情的。
不懷抱:沒有愛情的。
(9) 尋找與失落有時(6節上):這是得失問題。
(10)保守與捨棄有時(6節下):可指好壞事物的取捨。
(11)撕裂與縫補有時(7節上):撕裂衣服(創37:29)。
猶太人在長衣邊縫上線,可以隨時撕開。當哀期過後,再把所撕裂的縫好。
(12)靜默與言語有時(7節下):說話與沉默。
哀期時候的靜默(利10:3,伯2:13);哀期過後才說話。
(13)喜愛與恨惡有時(8節上):
比較懷抱與不懷抱的,這裡是愛與恨。
(14)戰爭與和好有時(8節下):
戰爭有神的掌管,為要除滅地上罪惡的計畫(但4:17),比較第3節的殺戮。
二、時間與永遠(9-15節)
以上這些原則的應用。
1. 在世事中打滾是苦事(9-10節)
“有什麼益處呢”:第9節的問,這是第2—8節的結論。
2. 神作的都是美好的(11節)
(1) 神的作為美好(11節):
第2-8節是神計畫的一部分,在我們看來似乎是混亂和沒有意義,但神看是一個有秩序的美妙計畫。
“神造萬物”,或作“神作萬事”,“成為美好”。注意“各按其時”:神的旨意是按時彰顯的,所以我們要忍耐等候。
人所作的,有時好,有時不好,但神所作的都好。即使天災人禍也是在神的計畫中。
(2)“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11節):
“永生”,原文作“永遠”(小字)。神創造天、地和人,沒有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亞當沒有吃生命果,所以沒有永生。舊約信的人只有得救,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但要到復活之後才得永生(但12:2)。
新約,我們因信稱義,“不至滅亡”,同時又得著永生“反得永生”(約3:16)。
但世人無論在任何時候都是沒有永生的。傳道書3:11的“永遠”,指“隱藏”或“永遠不變”的東西。神造人是為永遠而造,人是有“永遠的意念”在心裡的,不過魔鬼迷惑人,使人認為“人死如燈滅”。
(3)“人不能參透”(11節):
“然而”,或作“所以”。神的安排都是美好的,但人不能參透,只有“聖靈參透萬事”(林前2:10);屬靈的人最多能“看透萬事”(林前2:15)。
3.“我知道”(12-15節)
(1) 第一個“我知道”(12-13節):知道人。
① 世人喜愛行善(12節):
原文“得著美善”。口說行善的人多,但真正行善的人極少,至終會厭煩生命中所呈現的片段及零亂。
② 信徒靠神生活是神的恩賜(13節):
我們不要醉生夢死;我們若將自己交托給神,就可以享受神所賜的喜樂人生。
(2) 第二個“我知道”(14-15節):知道神。
我們談過關於神的安排之後,作出了結論:世事迴圈是教導我們“敬畏神”。
① 神的工作永存(14節):特別是喜樂的生命有保障。
“為主作工”,是自己作;“主藉我們去作的”,才是主自己作。
“無所增添”:“安息日會”增添了要我們守安息日才得救。
“無所減少”:“守望台”減少神的話,說人沒有靈魂。
“存敬畏的心”:這是本書的信息。“敬畏”,不是指懼怕的態度,而是我們對神要完全的順服與委身,自己要完全信靠真神。
② “神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15節):
“現今的事早先就有了……”:這是1:9-11的複述。第一章指人生沒有盼望的事,而這裡是指有盼望的事。
“已過的事重新再來”:注意小字“並且神再尋回已過的事”。人間顛倒是非的判斷(3:16),神會給我們平反(12:14)。
三、不公的事(16-22節)
從第三章16節至第4章有6項現實上的矛盾,似乎神對這世界並沒有全盤的計畫,現在只談頭兩項。
1. 惡人看似萬事通(16-17節):奸惡取代公義。
(1)“審判之處”(16節):
指日光之下的、世人的審判,常見歪曲當道,接受賄賂。“公義之處也有奸惡”。注意不是“都是奸惡”,而是“也有”。
(2)“神必審判”(17節):
現在似乎隱藏,但在神的時間內就必會實現。
“因為在那裡”:指天家,比較16節“日光之下”。
“……都有定時”:所以我們不要焦急。
2. 人和獸(18-22節)
(1) 人自覺與獸一樣(18節):
世人以為自己了不起,但又認為人是猿人變成的。如果我們棄掉公義,那就真的和獸一樣了!
(2) 生與死(19-21節):
這幾節是18節的解釋,人與獸同樣有生有死。
如果只看這一節,就很容易被異端分子利用了。
人和獸最終是一死(19-20節),這是在日光之下的事。“都歸一處”,不是指靈魂的歸宿,而是指身體歸土(創3:19,詩103:14,104:29)說的。
靈與魂(傳3:21):人與獸有分別。“魂”字,原文亦是“靈”。有人說,“靈”與氣息(3:19)一樣。這字二用,但這裡與魂相對。“人的靈是往上升”(詩49 :12-15),人卻比羊貴重(太12:12)。“獸的魂是下入地呢”,不是疑問句。獸無靈,不會敬拜神,獸只有魂,死了就沒有了。
(3) 小結(22節):
如果我們只為個人工作,就毫無意義(4:4,9:9);但如果我們看工作是神的恩賜(3:13),就有永存的價值了。
“他身後的事……”:如果我們到天家一看,我們就會後悔,為什麼我們不早些侍奉神呢!
──
林獻羔《傳道書概要》
【傳道書第三章】
一、萬事有定時(1∼9)
二、人不能參透神的作為(10∼22)
1、滿有智慧的神(10∼11)
2、沒有改變的神(14)
3、神的恩賜(12∼13、22)
4、人的歸處(19∼20)
——《新舊約輔讀》
【壹、接納神所給予的一切,並加以享受( 1:1-4:16 )】
三、任何事情都在所定之時發生( 3:1-15 )
(一)萬事萬物都有一個特定的時間。 3:1-8
(二)如果萬事萬物都有定時,那人的努力有什麼意義?神不過是讓人在地上
受苦而已。 3:9-10
(三)不!神讓萬物都有定時,是為了給萬物配合的美好,又給人的心中安置
永遠。 3:11
(四)然而神的永恆計畫,人無法瞭解。 3:11
(五)世人最好的選擇就是終身喜樂並行神所愛的善事。生活、工作、享受,
這是神的恩典。 3:12-13
(六)宇宙的循環規律,是因為神的作為永存,而神要宇宙維持這種規律,
是要人在神面前存敬畏的心。 3:14-15
四、世上沒有道德規律( 傳 3:16-4:3 )
(一)我看見人間的審判處有奸惡。 3:16
(二)然而神要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神是公義的,不改變。 3:17
(三)神容許這樣的不公義發生,是希望世人認清自己的角色,懂得謙卑。
3:18-21
(四)因此人最好還是在自己努力的事中喜樂,他死後就不能知道自己以後的
事了? 3:22
──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提要:1
由於境遇的變遷,人的辛勞還加上了空虛。11 神卓越的作為。16 神將審判人的行為;人在世就像獸一樣。
──《SDA聖經註釋》
【第五講:樂天與知命(3:1-15)】
一、引言:上回智愚比較:(1)智慧之人在光明中看見很多事物,愚昧人在黑暗中失落,但二者結果都是死亡,有何分明呢?
(2)其實死亡付后有永生,不能把結局都看作一樣。第三章1-15 主旨:(1)人以為世事變化無常,其實一切都有主的安排。
(2)應該順服神旨,樂天知命才最有福,28 項定時有神旨意。
二、本論
1. 萬事都有定期
1.1. 從外表看,人事無常,變幻莫測。
1.2. 其實一切都有神的定時。
1.3. 傳3:2-8 共28 項生活、動作、存留說明神有定時。
1.4. 人應順服神的作為。
2. 分析
2.1. 生死有時,在神之手。(2 節)
2.2. 刑罰和建立都有時。(3 節)
2.3. 情感的__________管理也在神手中。(4 節)
2.4. 離別有時。(5 節)
2.5. 資財獲得都有時。(6 節)
2.6. 傷痛有時。(7 節)
2.7. 亂戰和平有時。(8 節)
2.8. 人不能強求。(9 節)
3. 順服(11
12-15 節)
3.1. 神有定時,人應順服。
3.2. 眼目向上,心思想永遠。
3.3. 神有計劃,人應當存敬畏之心行善。
4. 神
4.1. 永恆之主永遠的計劃。
4.2. 一代過去一代來都有神的作為,人不能強求。
4.3. 樂天知命順服神。]
4.4. 所羅門知道真理,但沒法行出來,因為情慾第一。
三、問題
1. 你覺得人該努力嗎?
2. 何謂順服?
—— 良友聖經學院《真道分解——傳道書講義》
【第六講:審判和公義(3:16-22)】
一、引言:上回講樂天與知命:(1)萬事有定期(2)神的工作有定時,人該順服主。這次主旨:世上最可怕的事,沒有公義,沒有報應。其次
是指出神有定時。
二、本論
1. 審判之處有奸惡
1.1. 人世多有奸惡如賄賂。
1.2. 包公傳_大快人心。
1.3. 世上沒公正的法庭。
1.4. 但聖經上說“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審判”(來9:27)
2. 神的定時(17 節)
2.1. 世上不公之事
2.1.1. 希特拉
2.1.2. 日本
2.1.3. 家裡也有不公
2.2. 死亡是一個審判。
2.3. 白色寶座審判。(啟20:11-15)
3. 日光之下
3.1. 人與獸一樣都死亡。
3.2. 人有靈魂無靈只有魂。
3.3. 人無希望只有享樂。
3.4. 人的價值在日光之上。
4. 日光之上
4.1. 人按神的形象被造。(創1:26-27)
4.2. 人有靈(創2:7)
4.3. 人有神格,非獸。
4.4. 人愛神。
三、問題
1. 什么是最可怕的不公平?
2. 人的價值如何?
—— 良友聖經學院《真道分解——傳道書講義》
【傳三11神將永遠安置在人心裡】
壹、造物的奇妙配合
一、『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神造的萬物中,有許多奇妙的配合,互相依存。例如植物與動物是互相依存的。植物放出氧氣、吸收碳氣;而動物則是吸收氧氣、放出碳氣
的。兩者交互為用,就能共存、共榮。又如椰子生在熱帶,恰好能供應人在炎熱氣候下所急需的飲料。羊群繁生在寒帶,其皮、毛、肉、奶又恰好能 供應了寒帶人所需要的熱能、衣服、和食物。他如胃與食物的裡外適應,男女在生理上的彼此需求,在在都是經過造物者精巧的安排與設計。所以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
貳、神將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裡
一、男需要女,胃需要食物,這個道理淺顯,大家都懂得。但有一件事,你可曾想到,人需要永生,神也亟盼望作人永遠的生命?
二、其他的動物低級、簡單。牠們既沒有智慧明白什麼是永生,因之也無心追求永生。幾個簡單的欲望滿足了,可以說牠們生存的意義就完備了。
三、但人不是這樣,人的欲望是無止境的。最大的欲望就是達到永恆、永生。
四、人今天殫精竭慮所研究追求的,就是如何能防止肉身的生命老化。古埃及人將人屍體作成木乃伊,就是盼望永存不朽的意思。歷代的帝王,都在設法去獲得長生不老的仙術。人類中間,求神求仙希望羽化者,代不乏人。這一切都說明,人本能裡有一個潛在的、對「永生」的需求。若不得著它,就叫人永遠不得滿足。
五、前面說明,神造萬物,都有它配合完滿的思想在內。人既然有一個求取永生的潛在本能,就必有一個「永生」在等著適應它。只是人多尚未找到它而已。
叁、人找錯路的悲哀
一、世人找永生,可惜大多找錯了路。經上說:『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十六25「舊七八一下」)那些摩頂放踵、磕頭朝山的朝聖者, 那些身臥釘床、苦修苦練的戒欲者,還有那些終日盤腿打坐、齋戒養性的修行者,花了多少冤枉工夫,費了無數的寶貝心血尋找永生,到頭來仍然落得死路一條,與神的永生無緣。實在令人扼腕!
二、其實照神的啟示、人得著永生的路,乃是非常簡單,並沒有那麼麻煩的。
三、神賜給人的永生,像神所賜的其他恩物一樣。空氣、是人一刻也離不了的,你得著空氣難不難?陽光、是人生存所必需的,你得著它難不難?同樣的原則,神賜的永生,誠是無價之寶,但得著它卻是極其容易、簡單的。
肆、請接受神所啟示的路
一、永遠的生命原是在神裡面,是神預定要賜給人的,所以祂才把對永生的需求擺在人裡面。正如祂為人造個胃,同時也把填滿胃的食物在外面為人預備好了一樣。
二、就是人墮落了,失去接受永生的資格,祂還要轉彎抹角地自己到地上來作一個人,名叫耶穌。一面為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一面藉著死而復活把祂那神聖永遠的生命釋放出來。
三、所以如今永遠的生命,就含在耶穌死而復活的靈裡。這靈正如大氣一樣,彌漫、包圍著整個地球。神傳福音給人說:『
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領基督下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這些事人既作不到,亦無資格去作。感謝神,祂都已經替你預備現成了。所以祂又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因為祂是靈。)』那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參看羅馬十6∼8「新二二〇下」)。
四、因此,人得永生的道,正如吸空氣一樣的容易。不過空氣不是個活的人位,而主的靈卻是個活潑、大能、滿有知覺的人位。那裡有人聽見福音,心受感動,願意相信。肯從心裡對祂說:「主阿,我願意信你!」再用口向他求告說:「主阿,求你救我!」就是這樣簡單的一轉念、一開口、實行一下神定規的得靈定律。你就要慢慢地發現,永遠的生命,已經是屬於你的了。
五、經上說:『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即永遠的生命。)』(約 二十31「新一五九下」)——薛道榮《聖經闡要(舊約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