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歌第一章拾穗
【歌一1】「所罗门的歌,是歌中的雅歌。」
“所罗门的歌”:看<参考资料>“本书作者”条。“歌中的雅歌”:看<参考资料>“本书书名”条。──《启导本圣经注释》
【歌一 1】「所罗门的歌,是歌中的雅歌」
{命题1} 这本书充满着肉体情欲的描述(a sensual book),为何它能成为圣经的一卷书?
〔难题1〕圣经斥责肉体的情欲和享乐(the
lust of the flesh and sensuality) (罗六 6 ;加五 16-21 ;约壹二 16)。 这本书充满了情欲的描绘和提示(歌一 2,二 5,三 1,四5)。
【解答1】
圣经并不排斥有关:「性」的事,但是斥责异常的性行为(perverted sex)。神创造了「性」(创一 27), 祂也命定人类在一夫一妻的制度下享有性爱的生活。圣经提到「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他如可爱的麀鹿,可喜的母鹿。愿他的胸怀,使你时时知足。他的爱情,使你常常恋幕」(箴五18-19)。使徒警告那些「禁止嫁娶」(提前四3)的人,他接着说:「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提前四4)和「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提前六17)。希伯来书提到「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十三4)。
神很了解正常人都有性的欲望,祂说:『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七2)。因此性本身并非罪,性欲也不是罪。神创造人有性欲,祂要人人在一夫一妻的婚姻里享有性的生活。雅歌这本书是婚姻里情爱如何表现的神圣权威典范。
〔难题2〕有些学者认为一些犹太的拉比排斥这本书, 所以他们质疑这本书是否适宜被视为圣经的一部份, 这本书卷是否属于犹太经卷的一部份?
【解答2】
从最早的时期,这本书卷本来就是属于犹太正典的一部份。几世纪以来这本书一直被视为正典的经卷,直到第一世纪,犹太拉比撒买(Shammai)才质疑这本书是否是神的启示;但是犹太拉比亚奇巴 (Akiba ben Joseph,50-132AD)宣称:「但愿神禁止! 在以色列无人能质疑雅歌这本书……因为经历所有的世代以色列人不值得领受雅歌这本书所赋与的,所有的正典都是神圣的,但是雅歌的经文更是神圣中的最神圣(the Holiest of Holies)」。
〔难题3〕很多当代的学者认为雅歌这本书只是一些有关爱情诗歌的集大成。而且这本书传说是所罗门王撰写的。如果这本书仅仅是一些诗集的集合总汇,为何说它是所罗门王的著作?
【解答3】
事实上,雅歌这本书不是一些诗歌的集合。由书中文体的结构可以看出是出自单一诗人的表达,描述所罗门与书拉密女(Shulamite bride)之间关系。由它重复的关键词句里可以领会到这本雅歌的文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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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语辞 (Opening phrases) |
结束语辞 (Closing phrase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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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8 |
听啊!是我良人的声音,他来了 |
二 7 |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阿,我嘱咐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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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6 |
那从旷野上来的是谁 |
三 5 |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阿,我嘱咐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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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10 |
她是谁…… |
六 9 |
众女子见了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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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5 |
从旷野上来的是谁 |
八 4 |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阿,我嘱咐你们 |
这本书的体裁大略的槪要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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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爱人之间相互的爱慕 |
一 2〜二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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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婚筵前的事 |
二 8〜卅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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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婚筵的细节 |
三6〜六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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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婚后的事 |
六10〜八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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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爱人之间相互的满足 |
八 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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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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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
B
A
以上A和B重复,称为文辞交错配列法(chiasm),希伯来文的诗常常用这个方法作为诗的构造。这种文体结构不只表示整本书是一体的,也证明作者只有一位,他以这种文体来表达他的意念和信息。将所罗门与他妻子爱情翔实的描述是在教导人在婚姻关系中其爱情的神圣(来十三4)。
── 贾斯乐郝威《圣经难解经文诠释手册》
【歌一2】「愿他用口与我亲嘴;因你的爱情比酒更美。」
“他”和“你”指的都是这女子情有独钟的那个男人(所罗门)。上半截有的译本作“愿他用他的吻使我陶醉”。“爱情”指男女相恋,互相倾慕、拥抱,以及夫妇之爱。“酒”是欢乐的象征,在希伯来人的庆典中占很重要的地位(参约二1∼11)。──《启导本圣经注释》
【歌一 2】「愿他用口与我亲嘴,因你的爱情比酒更美。」
{命题2}为何许多人认为应以字意来诠释整本圣经,但却以象征引喻(灵意)来解读雅歌这本书?
〔难题〕福音派的基督徒辩称应以字意来诠释圣经。他们坚持应该以圣经所记载的那些正规,历史性合乎文法的语意来诠释,而不应以那隐藏在背后,神秘的象征来解读。譬如:如果以象征引喻来诠释福音书,会导致自由主义(liberalism)倾向,进而否认了基督祂的生命,祂的受死和复活的历史性。然而,很多福音派学者在解读雅歌这本书时却不以字意的方式来诠释,而以象征引喻或灵意(allegorical or spiritual)来解释。这不是前后矛盾吗?
【解答】
目前对雅歌的诠释有三种方式——「按字义解」
(literal)、「以象征寓意」(allegorical)和「典型预表」(typical)解:
(1)首先是按字义解 (literal interpretation) :按照这个诠释法,雅歌是记载有关所罗门王与他的妻子之间的爱情故事,虽然有关谁是他的妻子,在所罗门王的700个妃和300个嫔(王上十一 3 )里,到底是那一位?圣经学者的意见各有不同。有些人认为是法老的女儿(王上十一 1)。有人认为是较下级的侍女书拉密。但是所有以字义诠释的学者都坚持认为雅歌这本书是记载所罗门王与一位女子之间的爱情。因此他们坚信这本书是在推崇颂扬婚姻的美善,纯洁和神圣。
(2)其次是象征寓意解(allegorical interpretation)。 持守这个看法的学者他们都会回避书中有关情欲描绘的部份。他们较偏重书中较深度的涵意,譬如:耶和华爱祂的子民、以色列、或爱祂的所有子民等。
(3)很多学者偏向于以典型预表(typical interpretation)来读这本雅歌书,由书中他们看到基督的预表和祂爱祂的教会(弗五28-32)。主张这个诠释观念的学者也认为不应以字义来诠释这本书,而应该以较深的属灵意义来解读。
不论以何种方式来诠释这个爱情故事是神与祂子民的关系或基督爱祂的教会,似乎是以字义来解读这本书较为合理。有两个理由:(1)如果以象征引喻来诠释这本书,但又坚持以字义来解读福音书和圣经其它的经卷,这是前后不一致矛盾的作法;(2)即使以字义来诠释这本雅歌,并不与圣经的教导有所冲突,而且在许多方面也有帮助。神创立了「婚姻」(创 二 23-24)。神创造了「性」并且使人类在婚姻的联合下享受性生活(创一 27 ;箴五17-19 )。保罗宣称一夫一妻婚姻的性生活才是合宜的(林前七1-5)。他在提摩太的书信里提到不要禁止嫁娶(提前四1~4),而且神「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提前六17)。雅歌是记载两个人真实的爱情所颂扬出圣经对「性」和「婚姻」观点的美好实例。
根据使徒保罗所说,实质的男女婚姻也是意表基督对祂新妇——教会的爱;所以没有理由我们不可将这个实质的爱情故事比作是神对人的爱。然而,如果宣称这个故事由字义解是不真实的,而只认为是预表基督对祂教会的爱,这就超出了这本书的原意。
── 贾斯乐郝威《圣经难解经文诠释手册》
【歌一3】「你的膏油馨香;你的名如同倒出来的香膏;所以众童女都爱你。」
“膏油”为加有香料的油(多用橄榄油)。本书用“香膏”描写爱情的迷人和吸引,有若陶醉在香膏沁心的芬芳中。“名”是人的代表,只要听到或说到情人的名字,空气中就仿佛满有膏油的香气。此处藉原文“名”与“膏“二字发音相同,增强诗的效果。“童女”指待字闺中的女子。这些女子也为她的情人所吸引。──《启导本圣经注释》
【歌一3 香膏】用来使身体芳香或燃烧的香料有好几种,有些是油基的,有些则是树脂基的。没药、乳香、香胶是其三(见:赛六十6;耶六20)。番红花、菖蒲、沉香都是从印度进口,肉桂来自斯里兰卡,哪哒则来自尼泊尔。有关香料在圣经之中的其他用法,可参看:出埃及记三十34∼38的注释,有关香膏的讨论,则可参看:箴言七17,二十七9的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歌一4】「愿你吸引我,我们就快跑跟随你;王带我进了内室;我们必因你欢喜快乐;我们要称赞你的爱情,胜似称赞美酒;他们爱你是理所当然的。」
“吸引”指爱情的力量,女子为这力量所吸引。有的译文作“愿你拉住我一道,让我们快快跑”,离开人群,去到内室。“王”指所罗门。“我们”指3节的“众童女”。“胜似称赞美酒”:爱情的甜美尤胜于酒(参2节)。──《启导本圣经注释》
【歌一5】「耶路撒冷的众女子阿,我虽然黑,却是秀美,如同基达的帐棚,好像所罗门的幔子。」
本节中的“我”都是女子自称。她牧羊野外,日头把皮肤晒得黝黑(6解),闪着健康的光泽。“基达”为以实玛利的次子。亚拉伯北部游牧民族乃其后裔;所用帐棚以黑山羊毛织成,在沙漠地带到处可见。“所罗门的幔子”当指所罗门宫殿中织工精美的羊毛毡。她钟情于王,连宫中的陈设也觉得分外可爱。──《启导本圣经注释》
【歌一5 基达】基达是主前八至四世纪阿拉伯半岛北部最强大的贝督因(游牧)民族之一。亚述和新巴比伦年表都曾经提及他们,创世记二十五13包括在以实玛利的家谱之内(见:创二十五12∼16;赛二十一16,四十二11的注释)。其帐棚是用兽皮或织造的布,拉在柱子上形成三边形的帐篷。帐棚黑色可能是因为使用黑山羊毛织造(见:出二十六7∼13的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歌一6】「不要因日头把我晒黑了,就轻看我。我同母的弟兄向我发怒,他们使我看守葡萄园;我自己的葡萄园却没有看守。」
「不要……盯着」(吕译、RSV;NIV「瞪眼看」;和合本:轻看,参现中)。这里的结构(为七十士译本所采用)也可以译作「别再瞪眼看」。动词并未暗示出厌恶或嫉妒──只不过是兴趣罢了。
「黝黑」(吕译、RSV;和合本未译;希伯来文 s%#h]arh]o{r)在旧约圣经中只有出现在这里,大部分权威人士都将它等同于一5,与 s%a{h]or 相关的字。她的皮肤呈黑色,原因在于她因着户外活动而曝露在烈日之下。这里所暗示的女孩之缺乏自信与她的自我鄙视是没有根据的。雅歌经常描述她醒目的美丽。——《丁道尔圣经注释》
【歌一6∼7】女子继续向众女伴说话,表示不知道皮肤黝黑会不会令她的情人不喜欢她。然后这位牧羊女转向情郎说话,想去他牧羊之地与他相晤,又怕被其他牧羊人误为下流女人。“葡萄园”可指种植葡萄的田园,葡萄可以酿酒,爱情如酒的陶醉,也可指女子的胴体(看二14;八12),能为所爱开花结实。在本书中,“葡萄园”、“园”等出现不下二十次,多具此双重意义(四12;五1等)。
“同母的弟兄”:本书未提到女子的父亲,可能已早逝,家庭由女子的兄弟作主。她日日为家庭工作,害怕因此耽误青春(“自己的葡萄园,却没有看守”)。“晌午”是牧羊人休息的时候。
“蒙着脸的人”指娼妓(看创三十八14∼15)。──《启导本圣经注释》
【歌一7】「我心所爱的啊,求你告诉我,你在何处牧羊?晌午在何处使羊歇卧?我何必在你同伴的羊群旁边,好像蒙着脸的人呢?」
「我心」这语句包括生命的全部以及个人的人格,涉及爱人的对被爱者的(参,创三十四2∼4)、人对所嗜好之食物(弥七1)或财产(申十四26)等的强烈欲望,但总是清楚地强调一个人自己的选择(参申二十一14;耶三十四16)122。
「晌午」在世界上的热带地区与亚热带地区──包括古代与现代的巴勒斯坦在内──日正当中时的闷热迫使人和动物必须到荫凉地方去休息。
「何必」RSV「为什么」,NEB、JB「免得我」(参思高),是根据 LXX me{pote「恐怕」。
「蒙着脸的人」和合、NIV(AV 边注
ASV
Pope
Lehrman 也都类似),依从马所拉经文 `t]yh 与七十士译本 periballo{。这是雅歌中唯一一次使用这个动词,虽然它在旧约圣经其他地方大约使用了十六次,其意义总是指遮盖或蒙上帕子(如:撒上二十八14;利十三45;弥三7)。——《丁道尔圣经注释》
【歌一7 蒙着脸的人】这话含义不明可能是因为不同的社会背景有不同的衣着习惯。按照中亚述法律,国民的妻子、寡妇,和未出嫁的女儿在公众场所都必须戴着面纱(留意创世记二十四65利百加未见以撒之前,先拿帕子蒙上脸)。在家中或只有家人和奴仆在场(如:丈夫的羊圈)之时,则没有蒙脸的必要。留意按照创世记三十八14∼15,他玛也是用帕子蒙着脸。这可能表示在迦南的社会背景中,面纱是圣妓或在牧羊人中间出入之妓女的标记。──《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歌一8】「你这女子中极美丽的,你若不知道,只管跟随羊群的脚踪去,把你的山羊羔,牧放在牧人帐棚的旁边。」
【歌一9】「我的佳偶,我将你比法老车上套的骏马。」
在古代近东,埃及人的马匹是最令人羡慕的血统,王室的战马当然更是上上之选。这里的比拟是要加强女孩子的吸引力。把一匹牝马解开,放在王室的种马中,会产生激烈的兴奋。这是性吸引力的高潮!参三10,六2。——《丁道尔圣经注释》
【歌一9 法老车上套的骏马】和合本,原文直译「法老战车队中的雌马」。埃及文学提到打仗时的一个战术是在战车队的附近放出雌马,以求分散拉车之雄马的注意力,制造混乱。新国际本的「套」字(和合本同),希伯来原文是没有的。──《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歌一9∼10】“法老车上套的骏马”:埃及战车用马拉车,女子美丽吸引人如雌马在雄马中受到注意。供法老套车用的马为马中上骏,喻女子气质不凡。骏马的坐鞍饰有珍珠、宝石,男子称赞女子的美貌因有装饰而更娇美。──《启导本圣经注释》
【歌一10】「你的两腮因发辫而秀美;你的颈项因珠串而华丽。」
战车马匹的缰绳精心以宝石、贵重的金属、羽毛,和多色的皮革与布料来装饰128。良人以这种装饰:美的形象转比他的佳偶。她脸部(两��)由于周围的「装饰物」(吕译、RSV)而益形美丽。这些装饰明确的性质并不清楚。和合、NEB 与 ASV 译作发辫,现中作「两鬓的头发」,思高、NIV 读作「耳环」,而其他译本则是比较一般性的「宝石」与「装饰物」。——《丁道尔圣经注释》
【歌一11】「我们要为你编上金辫,镶上银钉。」
这里变成第一人称复数,有些人认为是暗示出这节经文乃是女子们所说的,但大部分译经者与释经者皆将它包括在良人的话语中(见前面一4的注释)。译成「装饰物」(吕译、RSV)的正是前面第10节所用的那个字,但这些是特别为她而设计的,以金银制成,或许以宝石或小玻璃珠来装饰。最后这两节的着重点不在装饰品的吸引力(尽管它们极其华丽),而是在于这些装饰品加添女孩自然美的方式。——《丁道尔圣经注释》
【歌一11 金辫银钉】圣经作者在此和箴言二十五11一样,用精工制造的首饰来形容忠贞和爱慕。本节所述的大概是有银制的垂饰金耳环(和合本:「金辫」),或镶有银饰钉的金器(见:赛三18∼23)。──《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歌一12】「王正坐席的时候,我的哪哒香膏发出香味。」
这节经文的背景,通常被理解为王室的宴会,王正坐席(和合、吕译、思高、现中、AV、ASV、NIV)。然而,经文中丝毫没有暗示除王以外有任何人在场。JB 作「王在他自己的房间里面歇息」,NEB(与 RSV)则作「(躺)在他的榻上」,反映出七十士译本的 anaklino{,以及波斯人/希腊人/罗马人在正式宴会时斜卧在榻上的习俗。然而,在被掳之前的时期,这个习俗似乎并没有用在以色列人之中131。所用之希伯来字根的意义为「围绕」,在这里或许最好是理解成「在他自己周围的环境中」。——《丁道尔圣经注释》
【歌一12∼14】王喜欢她并款待她,女子听到情人的赞赏,芳心窃喜。她用“哪达”、“没药”和“凤仙花”三种芬芳的香料来说明她的快乐。“哪达”为极贵重的香膏。“没药”为当时女性普遍采用的香膏,增加魅力。“凤仙花”为巴勒斯坦的一种灌木,花朵有浓香。
隐基底在死海西岸,多温泉,盛产葡萄,风景佳美。──《启导本圣经注释》
【歌一13】「我以我的良人为一袋没药,常在我怀中;」
没药是从南亚拉伯的一种树收集而来的树脂胶。至少早自乌加列时期(主前十七至十四世纪),它在迦南地就被当作香料来使用。没药是会幕中所用之圣膏油一个主要的成分(出三十23∼33),传统上也与死亡和死后涂上香料的防腐过程有关(参,太二11;可十五23;约十九39)。在液体状态下,它是像哪哒香膏一样装在小瓶子里;但也有以固体状态来使用的,这时可以将它装在小布袋或香袋中,贴身配戴。——《丁道尔圣经注释》
【歌一13 一袋没药】没药灌木的产地,是也门和阿曼沿海山脉北邻,西南季风的雨影区内的干燥地区。割开多刺树干,露出树皮,呈淡红色的没药树脂就像多汁的核果一般出现。树脂压碎后可以用来调制香膏或作为制药材料。它略似松节油的天然香气十分耐久,可以置于香囊之中,用以增添性乐趣,或以其芳香掩盖古代住宅常有的气味。挂在颈项上装了各样物质的小囊,在埃及是用作护身符。──《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歌一14】「我以我的良人为一棵凤仙花,在隐基底葡萄园中。」
「凤仙花」(AV Camphire,边注「绿柏」)是巴勒斯坦常见的灌木。将其叶压碎后就产生光亮的橘红色到黄色的染液,经常用来染头发或指甲。然而,女孩在此所提及的是来自农作物之芬香的花;参七11。
苍翠繁茂的绿洲隐基底(野山羊之地)约在死海西岸的半路上,有千年之久都是令旅客愉悦之地。葡萄园包括葡萄在内,但并非仅限于葡萄,那里长着各式各样热带的与亚热带的植物。在历史上,这个地区主要的农作物是奇异的香料与植物,用以制造化妆品与香水。——《丁道尔圣经注释》
【歌一14 隐基底的葡萄园有甚么特别之处?】
隐基底蛰伏在死海西岸崎岖的石灰崖下,是个生机盎然的绿洲。那里长满果实累累的棕树,又盛产香气四溢的香树脂。隐基底四周则一片荒芜、天气燥热,属沙漠性气候,是巴勒斯坦一带最荒凉和贫瘠的地方。因此,每当凤仙花盛开的时候,特别显得鲜艳出众,与四周死寂荒芜的环境形成强烈对比。──《灵修版圣经注释》
【歌一14 凤仙花】凤仙花所指的,是学名为 Lawsonia inermis
L. 的散沫花。这种长有芳香白花的植物,中东很多地方都有出产,更在法老图坦卡门的陵墓之中被发现。其叶子和嫩枝可以提炼一种红色、黄色,或橙黄色的染料,可以用来染头发或身体其他部分。其香气类似玫瑰花。──《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歌一14 隐基底】隐基底是耶路撒冷西南三十五哩外的一个绿洲,座落于死海西岸一个峡谷之内。它名字的意思是「山羊羔泉」。在此挖掘到的主前第四千年纪庙宇遗址,证实此地自古已经为当地带来清新凉水。这个绿洲夹在四周群山山脊之间的特殊位置,正好比喻「所亲爱者」的双乳(13节,和合本:「怀中」)之间的一袋没药、一束凤仙花。──《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歌一15】「我的佳偶,你甚美丽,你甚美丽;你的眼好像鸽子眼。」
她的情人曾将她的美丽高贵比喻为“骏马”(9节)现在又用“鸽子眼”来称赞她动人的明眸(看四1)。──《启导本圣经注释》
【歌一15 鸽子眼】在印章和其他图像中,鸽子是交媾和诱惑的主要象征。牠有时又被视作爱情的使者。本节形容眼睛极具诱惑魅力。──《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歌一16】「我的良人哪,你甚美丽可爱!我们以青草为床榻,」
床或榻同样表达出其意义来(中文译本皆将两字合在一起作床榻),这字是几个如此译的希伯来字之一。这个字经常暗示某种煞费心机或精心布置的床,可能是用天篷遮盖,或以屏风隔开,饰以雕刻的窗格,不是平放地上的简单的乡下草褥垫134。这个床被形容为「绿色的」(和合本、现中:青草;NIV「翠绿的」;参吕译「繁茂青��」,思高「青绿的草地」),但这个字并非经常被用来指独特的颜色,而是指一棵活着的、枝叶繁茂的树木。NEB「以枝条遮荫」是很好的改写──他们爱床的天篷是园里树木多叶的枝条。——《丁道尔圣经注释》
【歌一16∼17】描写这对情侣在香柏树、松树的浓荫下,在美丽的花园里,享受爱情的甜蜜。──《启导本圣经注释》
【歌一17】「以香柏树为房屋的栋梁,以松树为椽子。」
「窗格」、「壁板」、「承溜(屋檐)」、或「天花板」(现中)都曾被提议过;但它与第一行的栋梁平行的,似乎必须是条椽子一类的东西。木头在古代迦南极为少见,除非是在最奢华的殿宇或王宫,否则不会用作墙壁的建材。在列王纪上七1∼8,所罗门镶嵌窗格的王宫被等同于利巴嫩林宫。
这里所提及的两种树木未能肯定地确认。传统上,~erez 是「利巴嫩的香柏树」,一种带有许多旋绕的主干与枝条的美丽树木。第二种树木──b#ro^t(和合、现中、RSV:松树;AV、ASV、NEB、NIV「枞树」;JB「丝柏」;吕译、思高「扁柏」)或许是腓尼基人的杜松树。——《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