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三章拾穗
【賽三1】 「主萬軍之耶和華從耶路撒冷和猶大除掉眾人所倚靠的,所仗賴的,就是所倚靠的糧,所仗賴的水,」
〔暫編註解〕“除掉眾人所倚靠的、仗賴的”。借尼布甲尼撒(參看王下二四15
16)。
原文無「就是」一詞。
「糧」、「水」:為日常基本需要,或許比喻領袖們。
從耶路撒冷和猶大。耶路撒冷和猶大代表自稱為神子民的人。在以賽亞的時代,他們遠離了神,卻又在口頭上高談宗教。現在世界上的局勢也差不多。在這末後的日子裡,需要對以嘴唇敬拜神,心卻遠離祂的人發出同樣的信息。見太15:7-9注釋。
所依靠的,所仗賴的。神將要剝奪猶大的兩個主要生活來源:糧和水。參利26:26;詩105:16;結4:16;5:16;14:13。以賽亞在這裡無疑指饑荒,但根據上下文似乎也用饑荒來比喻缺乏有能力的領袖。國家缺乏領袖,就像身體缺乏糧食一樣。失去了政治精英,政權的責任就落在軟弱的人肩上。其不可避免的結果是民族的衰落(見第2-5節)。
1~2降在耶路撒冷與猶大的刑罰。3:1-12論及以色列與猶大的混亂
3:13-4:1談到神對猶大各階層的審判。
1~3領袖的責任。以賽亞回到現實
列舉十一類以色列的領袖
其中包括占卜、妙行法術、雕刻偶像的工匠。社會領袖必須擔負社會典範的責任
只有擁有真正的領袖
民眾才能得享幸福。
1-3神除掉百姓所恃賴的人,包括保衛國家安全者及維持社會秩序者。
1-15 社會瀕於瓦解。
本章預言猶大全地將有饑荒,百姓所倚恃的領袖要一一失去。社會貧困,秩序蕩然。“耶路撒冷敗落,猶大傾倒”,都是因為他們“與耶和華反對”(8節)。神的刑罰不只臨到有錢有勢的惡人,也臨到狂傲富貴的女子(18∼23節)。這裡有一張貴婦穿戴的衣服和首飾的單子。這些“行走挺項,賣弄眼目”的錫安女子,要變成寡婦,淪落到赤露下體的地步(17
25節)。
3:1-4:1 社會秩序蕩然無存、女士遭禍:神要奪去百姓所倚恃的領袖,使他們陷入困境,整個社會一片混亂,呈現無政府狀態。妖豔驕侈的京城女子則失去丈夫,淪落至羞愧的地步。
【賽三1 被困的實情】圍城戰爭的目的是孤立城市,全面封鎖,逼使人投降。敵軍繞城紮營,因此不能收割食物,也沒有人能帶食物進來。城內的人只能靠著儲糧過活。如果城市的水源是城外的井或水泉,圍城時間會很短,因為水槽很快就會沒有水。耶路撒冷在城內有供水處(見:代下三十二3注釋)。圍困的支持通常端賴領袖。克服圍城困境的「資源」在於能幹的領袖,如何鼓舞士氣,同時分配糧食得當。──《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三2】「除掉勇士和戰士、審判官和先知、占卜的和長老、」
〔暫編註解〕「占卜的」:以占卜求神諭本為律法禁止,但猶大國中卻多有這些人。
第2和3節列舉了國家的領導階層。沒有這樣的領導,國家就無法長期生存。但是這樣的人將會從猶大除掉,結果就是民族的衰弱和瓦解。神沒有說祂是故意除去該國這樣的人。祂只是讓人注意因果的定律。祂允許以色列按照自己意願選擇領導,進行統治。
2~3 雖然被禁止(申一八10∼14),但百姓仍倚賴那些觀兆的人(“占卜的”)和魔法師(“行法術的”)。甚至這些人也要被除掉。
【賽三2∼3 領導階層】此處的領袖列單相當完備,囊括了軍事、宗族領袖,聖職人員(正規與非正規的),以及政治顧問。──《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三3】「五十夫長和尊貴人、謀士和有巧藝的,以及妙行法術的。」
〔暫編註解〕「行法術的」:從事這類活動的人也為神所禁止。
本節繼續列舉將從猶大除去的有能力的領袖──軍隊和民政的官員,以及國家的強大和繁榮所需要的一切人才。尼布甲尼撒擄到巴比倫去的,就是這樣的人(見王下24:14;參耶24:1;但1:3
4)。
【賽三4】「主說:“我必使孩童作他們的首領,使嬰孩轄管他們。」
〔暫編註解〕“孩童”、“嬰孩”作領袖,指年輕、無能的君王。年幼的瑪拿西、優柔寡斷的約雅斤和西底家都是例子。
“孩童”。生理上不成熟(瑪拿西執政的時候只有十二歲),政治能力上也不成熟(如約雅敬、約雅斤、西底家)。
「孩童」、「嬰孩」:指年輕、無知、善變的人。
使孩童作他們的首領: 象徵性地表明神將他們遺棄在混亂、不安定的狀態中。使嬰孩轄管他們: 以賽亞使用逐漸強化的手法
暗示猶大將漸漸陷入不幸的統治之下。希伯來語“嬰孩”意指“新生嬰兒”。
國家的領導責任落在了只有兒童般頭腦的人手裡。缺乏能力的人被挑選統治國家。有能力的領袖嚴重缺乏。結果形勢每況愈下。“嬰孩,”也就是變化無常,缺乏清晰頭腦,不能理智行事的人,將作出決定控制國家的命運。在這種情況下,國家的厄運必然速速臨到。
4-7神除去一切能幹、可倚賴的領袖,引起嚴重的後果:國家由無知、無經驗的人作首領,於是秩序一片混亂。這情景與當時猶大國繁安定的現況成強烈的對比,益發顯出預言的可怕。
【賽三5】「百姓要彼此欺壓,各人受鄰舍的欺壓;少年人必侮慢老年人,卑賤人必侮慢尊貴人。」
〔暫編註解〕要彼此欺壓。受智慧能幹的領袖所統治的國家,是不會允許不公正和欺壓之事的。國家的領袖如果堅決維護平等和公正,就會防止造成文明毀滅的種種弊端。當一個國家的公民不斷受到鄰居欺壓的時候,他們的信心和繁榮就會嚴重受損。無論哪裡如果發生不公平,欺騙,暴力和壓迫,國家就走上了衰落的道路;清算的日子就定會來到。這在所有的時代都是真實的。以賽亞時代的猶大是如此,現在也是如此。腐敗為動亂和毀滅鋪設了道路。
少年人必侮慢老年人。年輕無知的人將蔑視長者的勸告。十誡規定,人對同胞的第一條義務就是要尊重父母(出20:12;參利19:32)。聖經所預言末日的危機,包括兒女“違背父母”,“任意妄為,自高自大”,“不愛良善”(提後3:1-4)。
5~6歷史證明這樣的混亂是統治者缺乏真正權威、正統性、倫理性的必然結果。我們注意到
人為克服這種混亂的局面
繼續尋求人間領袖而不是信靠神
這是人本主義思考方式。
【賽三5 老人的地位】在以色列社會,最年長的男性是一家之主,他在社區內即代表家庭,為家庭作主。所以,家中長者多受社會尊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三6】「“人在父家拉住弟兄,說:‘你有衣服,可以作我們的官長,這敗落的事歸在你手下吧!’」
〔暫編註解〕國家陷入窮困的地步,以致衣服成為身分的象徵,擁有者被選作領袖。
「這敗落 ...... 手下吧」:國家已敗落,新領袖的責任是使國復興。
你有衣服: 更準確的譯法是“你有袍子”。以賽亞藉此辛辣地諷刺領袖的標準降到極點。
你有衣服。人們將試圖把領導權交給有財產的人,沒有考慮到物質的富足不一定代表擁有管理能力這一事實。
這敗落的事歸在你手下吧。說明這個國家已經滿目瘡痍,與繁榮的時代相去甚遠。
【賽三6 領袖的衣袍】這裡的衣服是指連窮人也有的基本衣著,是必需品,所以在律法裡禁止用人的衣服作抵押,隔夜不還(見:出二十二26∼27注釋)。這段經文的意思可能是指情況非常惡劣,很多人連衣服也沒有了(因此,有衣服的人更有地位),不過也可能意指王的衣服。同時代的亞述文學裡提到,王的衣服在某些禮儀中居重要角色,特別是王位交替儀式。如果有凶兆,顯示王的生命有危險,就會指定替身君王,穿上王袍,代表坐上王位,承受凶兆的惡果。此處並沒有王位交替儀式的意思,但是衣服的確有個重要的功能。──《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三7】「那時他必揚聲說:‘我不作醫治你們的人,因我家中沒有糧食,也沒有衣服,你們不可立我作百姓的官長。’”」
〔暫編註解〕管理國家不是一件榮譽的事。
在安定的日子,高位為人垂涎,現在情況惡劣,一般人都不敢居高位。
「不作醫治你們的人」:國運一蹶不振,要復興國家也不知從何入手。
那時: 指“當人邀請他做克服困境的領袖時”
在此含有“毫不耽延或無須深思熟慮、立刻”之意。以輕蔑的方式
斷然拒絕統治者的職務
表明形勢混亂到極點。沒有人敢挺身而出
治理亂世、統治百姓。
這是應邀收拾殘局(第6節)的弟兄所作的答覆。他拒絕了請求,不肯充當 “醫治”的人。包紮他人的傷口不是他的事。如果需要做復興工作的話,就讓別人來做吧。不管有沒有資格,他都拒絕了領導的責任。
【賽三8】「耶路撒冷敗落,猶大傾倒;因為他們的舌頭和行為與耶和華反對,惹了他榮光的眼目。」
〔暫編註解〕耶路撒冷……傾倒: 此預言之後150年
猶大被攻陷(B.C.586)。然而
以賽亞使用完成時
表明猶大的滅亡已既成事實。先於以賽亞50年左右
阿摩司在B.C.800左右
也曾說到“以色列民跌倒”(摩5:2)。如此,使用完成時來表達將來要成就的事
是為了強調預言必定成就。因為……惹了他榮光的眼目: “惹”的字面意思是“觸犯聖潔之物”
指“犯下榮耀之眼厭棄的事”。猶大滅亡的最終原因在於他們違背了神的旨意。
耶路撒冷敗落。至西拿基立入侵的時候,猶大王國已到了毀滅的邊緣。國王希西家不得不向亞述王交納沉重的賦稅(見賽2:7注釋)。雖然西拿基立沒有攻入耶路撒冷,但國家的其餘部分已落入他的手中。
他們的舌頭和行為。以賽亞在這裡闡述了民族蒙羞,以致國家完全毀滅的原因,就是百姓離棄了神,結果祂不能再祝福保護他們。自稱為神子民的人在言語和行為上悖逆祂。
惹了祂榮光的眼目。就是“在祂面前悖逆”(見第9節)。神有恆久的忍耐和仁慈,長時間地推遲對罪人的懲罰。但雖已長久拖延,清算的時候終必來到。
8-9 國家衰弱是因百姓犯罪所致。
【賽三9】「他們的面色證明自己的不正;他們述說自己的罪惡,並不隱瞞,好像所多瑪一樣。他們有禍了,因為作惡自害。」
〔暫編註解〕「面色」:指反映內心的外表,或徇私的做法。
他們的面色證明。直譯是“他們的表情”,即“他們的偏心”(見徒10:34)。這些惡人沒有是非觀念,隨心所欲,不在乎公義,只在乎私利。在上天眼中,他們的態度和行為作出對他們不利的見證。
自己的罪惡,並不隱瞞,好象所多瑪一樣。所多瑪人是公然犯罪的。這個城市以邪惡著稱。百姓以他們的惡名為樂。他們不需要假冒為善,而是在世人面前公開作惡。這等罪人公然悖逆神,不想掩蓋事實。到了這個階段,罪惡不再披上美德的偽裝。他們在光天化日之下犯罪作惡,沒有任何的羞恥感。以色列的城市放蕩無度,就像那些平原的城市一樣,已經惡貫滿盈,必將遭到毀滅。
作惡自害。罪惡為自己播撒了毀滅的種子。罪人的惡行招惹了不幸的苦杯,吞噬他的靈魂,毀壞他的身體。作惡的人所收穫的絕不是利益,而是傷害。
【賽三10】「你們要論義人說,他必享福樂,因為要吃自己行為所結的果子。」
〔暫編註解〕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義人播撒良種,必然有好收成。人需要學習的重大教訓就是他們種什麼,收的也是什麼。父母或老師所犯的最大錯誤就是讓青年人覺得播撒罪惡可以收穫良善。無情的命運已經向罪人發出了咒詛。任何人都不可對錫安的罪人說,他們將會一帆風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神已經發出了咒詛。只有離棄罪惡行善的人,才能得到上天的祝福。
10~11這段經文與箴言表現形式相似
雖簡短卻暗藏深刻的教訓。以賽亞向因罪孽陷入困境的猶大百姓
表明義人與惡人的結局
強調新統治者並不能解決困境
關鍵在於他們自己恢復公義(彼後1:5
6)。
10-11 以義人得福、惡人受禍的因果道理,呼籲百姓悔改歸正。
【賽三11】「惡人有禍了,他必遭災難,因為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報應。」
〔暫編註解〕惡人有禍了!這不是神武斷的命令,而是事實的闡述。播撒罪惡的肯定會收穫災難。當人們播撒罪惡的時候,他們和周圍的世界必然受其禍害。以色列因罪孽而毀了自己。必須讓這個事實在所有人的心中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好使百姓離開罪惡,國家得到拯救。沒有什麼公民比傳義道的人更加愛國,更值得稱道的了。以賽亞自始至終都向他的同胞堅持這一點。他沒有完全失敗。以色列所發起的改革,主要是由於他的傳道,從而使國家的厄運沒有很快地臨到。
受報應。近代發現的死海古卷1QIsa為“將會受報應。”
【賽三12】「至於我的百姓,孩童欺壓他們,婦女轄管他們。我的百姓啊,引導你的使你走錯,並毀壞你所行的道路。」
〔暫編註解〕在古代近東社會,婦女很少出外工作,更無機會擔任領袖。婦女當政不受重視。《七十士譯本》和亞蘭文《他爾根譯本》都將“婦女”譯為“剝削者”,有的譯本將“孩童”譯為“高利貸者”,可見本節不是說真有孩童或婦女當政,而是5節所說的人欺壓人的事出現社會上。這些領袖治理則無能如孩童、婦女,但剝削百姓則膽大妄為。
以孩童、婦女比喻領袖,指出他們的無能和脆弱。
「婦女」於70士譯本作「勒索者」,形容領袖卑劣的行為。
孩童欺壓他們。有人認為這是指當時猶大國王的年齡。這不大可能。因為以色列那時的國王在開始執政時不特別年幼。約坦登基時是25歲(王下15:33),亞哈斯是20歲(王下16:2),希西家是25歲(王下18:2)。亞撒利雅(烏西雅)雖然登基時只有16歲(王下15:2),但以賽亞顯然是在他的晚年才開始工作的(見賽6:1)。瑪拿西登基時是12歲(王下21:1)。約西亞登基時只有8歲(王下22:1)。由於以賽亞時代的國王並不很年青,他們所任命的官員也不大可能很小。所以本節是指當時的統治者只具有兒童的智力和能力。無論在王位上,在家庭中,還是在其他地方,都缺乏有經驗的領導。特別是亞哈斯的時代。他登基時以賽亞蒙召還沒有幾年。在他之後是義王希西家。
婦女管轄他們。再次暗示這個國家被沒有任何領導能力人所統治。雖然不能從字面上去理解“孩童”和“婦女”,但第16-24節所描述傲慢放蕩的“錫安的女子”肯定會通過領袖們對國家事務施加間接的影響。這樣的婦女不是在幫助丈夫,而是在妨礙他們。她們沒有教導兒女行走義路,卻引導他們走犯罪的道路。
引導你的。領袖的地位負有重大的職責。因為無論他走到哪裡,百姓都會跟隨。領袖們走錯了路,整個國家就會陷入歧途。在以賽亞的時代,民政和宗教領袖們把自稱為神子民的人帶到犯罪和毀滅的道路上。如今的世界處在種種邪惡的影響之下,肯定會把人引到犯罪的道路上,其結局是永遠的厄運。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正確的領導。
12-15斥責當時國中領袖誤導百姓和壓制他們,宣告神要審判這些領袖。
【賽三13】「耶和華起來辯論,站著審判眾民。」
〔暫編註解〕起來辯論: 被譯為“雅威進入法庭”。神開始審判社會各階層
將這段經文與今日現實聯繫
能得到更深刻的教訓。
當罪惡越過神所預定的界限時,祂就會起來審判。不再有代求了。懲罰將開始實施。神勸祂的子民在為時太晚之前悔改轉離罪惡。
13~15領袖的罪行。以賽亞最先指出領袖濫用特權的醜陋面目。並不是只有物理性的暴行才是暴行
濫用特權、欺壓弱者
更是惡劣的暴行。搓磨……臉: 強烈表達對此罪的憤怒。
【賽三14】「耶和華必審問他民中的長老和首領,說:“吃盡葡萄園果子的就是你們;向貧窮人所奪的都在你們家中。”」
〔暫編註解〕長老和首領。他們作為國家的統治階級,卻是“瞎眼領路的”
(太15:14)。百姓向他們尋求指導和智慧,他們卻把百姓領到罪惡和愚昧的道路上。
吃盡葡萄園果子。葡萄園代表以色列民族(賽5:7;見賽1:1
8
27;2:1
3;3:1
8
16;4:3
4)。民政和宗教領袖們是葡萄園的看守人。他們沒有看顧好葡萄圓,反而吃盡裡面的果子。他們只是關心自己,根本不顧他們所統治之百姓的福利。
向貧窮人所奪的。國中的窮人受到統治階級的欺詐。百姓貧窮的根源在於有權有勢者的貪婪。
【賽三15】「主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為何壓制我的百姓,搓磨貧窮人的臉呢?”」
〔暫編註解〕“搓磨”:用磨石磨穀來比喻貪婪的領袖壓榨百姓。
「搓磨」:在磨中壓榨。
以色列人是神的子民。貧窮不幸的人和富人一樣,都是神的兒女,受到天國君王的重視。神注意到每一件不公正的行為,並要每一個壓迫者對自己的罪行負責。軟弱貧窮的人有權向每一個自稱是神僕人的人請求幫助。欺壓窮人,就是違犯了天國的基本原則。神絕不悅納那些靠剝削窮人致富,然後又用不義之財向祂獻祭,以安撫自己良心的人。
【賽三16】「耶和華又說:“因為錫安的女子狂傲,行走挺項,賣弄眼目,俏步徐行,腳下叮噹。」
〔暫編註解〕「賣弄眼目 ...... 玎 」:以吸引男士的注意。
道德淪喪之輩。借不知羞愧的女子揭露百姓的罪。如同忘記羞恥、喪失純潔與德行的婦人一樣
如實暴露離棄神之人的醜陋(32:9-14)。
挺項: 狂傲、賣弄眼目
指拜偶像。尤其是他們的罪不僅藏在隱密處
甚至公然顯露。證明他們的良心已經麻痹(提前4:2)。
錫安的女子。以賽亞在討論了以色列的首領和長老以後,把話題轉向了他們同樣墮落的妻女。在聖經中,這是對墮落女子最詳細的斥責。本段描寫以賽亞時代的女子虛榮,自負,傲慢,自私自利,不在乎神,不關心周圍人的需求。彼得所描述理想的女基督徒(彼前3:1-5)與之形成鮮明的對照。傲慢是“錫安的女子”的顯著特點,而“長久溫柔安靜的心”則是神希望在女子生命中所看到反映出來的特色。
行走。為了吸引男人的注意,錫安的女子模仿娼妓的姿態,伸出脖子,暗送秋波,妞妞怩怩,招搖過市,惹人注目,為引人上鉤(見箴7:6-21)。
玎鐺。在有些東方國家裡,人們的腳踝上拴著小銀鈴,走時發出叮叮噹當的聲音。鐲子既戴在手上,也戴在腳上。姑娘在街上走路時,這些也發出叮噹的聲響。“錫安的女子”隨從了周圍墮落國家的習俗。
16∼26 那些試圖利用奢侈服飾來引誘別人丈夫的妖豔女子,不久便要變成窮乏(比較彼前三3
4)。
三16至四1警告婦女勿過分注意外面的裝飾,忘記了內裡應有的美德。女子戴上腳釧、足鏈,走動時玎璫聲響,步子短促,可增體態之美,目的在吸引異性。
3:16-4:1 驕奢女子的下場:這些上流女子之所以受罰,並非因為她們穿著華衣、修飾自己,乃因她們驕傲自大、只顧自己,甚至間接壓制別人(參摩4:1) ,
破壞了約民之間應有的責任。
【賽三16 腳飾】腳鐲一般是銅作的圓環。該希伯來字亦指綁駱駝的鐵物。有些挖掘出土的鐵器時代墳墓,手鐲與腳鐲還附在身體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三17】「所以主必使錫安的女子頭長禿瘡;耶和華又使她們赤露下體。”」
〔暫編註解〕“赤露下體”亦作“剃光前額”,都是羞辱的表示。
不為自己的罪羞愧
卻公然暴露
這是公開的羞恥。婦人的下體原不是惡的
只有被摭掩、保持純潔時才顯得珍貴。下體被暴露意味內在罪的裸露。
這些女子將患上各種疾病,落入殘暴的侵略者手中,被剝去貴重的衣服。
【賽三17 禿頭、長瘡】「長瘡」的譯法並不確定。另一可能就是像和合本所譯,無非是「禿頭」的另一種說法。很多譯法是指整個頭被剃,但是希伯來文特別指的是前額。在美索不達米亞,頭髮剃去一半,是公開羞辱的懲戒方法。特定的髮型也用來標示奴隸的身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三18】「到那日,主必除掉她們華美的腳釧、發網、月牙圈、」
〔暫編註解〕“月牙圈”為一種半月形的項飾,為拜月神的遺風。
“到那日”。耶和華的日子。參看第第二章12節的腳註。“月牙圈”。彎月形狀的飾物。
「髮網」:用作髮飾。
「月牙圈」:頸項的裝飾。
華美的。就是“美麗的。”
腳釧(`akasim)。詞根是`akas(“搖動鐲子”,“叮噹聲”)。`akas 在第16節譯為“玎鐺”。
髮網(shebisim)。可能是金銀所制的,戴在頭的上方,兩耳之間。
月牙圈(saharonim)。可能是新月狀的垂飾,如項鍊。古代東方穿戴的許多項鍊,是用金銀或寶石製作的。
18~23猶大拜偶像。所論及的二十種飾物
有十七種是米所波大米女神所配戴的飾物。表明當時的猶大婦人如同現代女性一樣追逐流行
熱衷於追從外邦風俗。從屬靈角度而言
暗示現代人瘋狂追求偶像。以賽亞先知如此細微地羅列飾物
是為了將他們的奢侈與貪婪公佈於眾
使其不得辯白。
【賽三18∼23 古時精品】「發網」我們現在已經知道是太陽形狀的飾品,「月牙圈」顧名思義則與月亮有關。此處有很多名詞都有不同的解釋。例如,「香盒」(20節)一詞的翻譯,揣測成分極高。考古學家雖然發現香水瓶,但是不可能當作珠寶佩戴。有人建議是一種護身符,與下個用詞匹配。有關古時珠寶的信息有幾個來源。一些文學作品提及佩戴不同的首飾。有些文獻(例如:馬里信件)列有禮品或貢品的清單。裡面提到的一些首飾,可以在浮雕或圖畫,或是考古挖掘物裡找到。但是這裡有不少用詞找不到實際物件是什麼。──《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三19】「耳環、手鐲、蒙臉的帕子、」
〔暫編註解〕「蒙臉」:指蒙著眼部以下地方;以色列女子沒有蒙臉的習慣,所以這帕子或指長至背後的頭巾。
耳環(netiphoth)。耳朵上懸掛的垂飾。
手鐲。手鐲一貫是東方人所喜愛。這些手鐲往往大而俗麗,有時要戴好幾個。
蒙臉的帕子(re`aloth)。面紗。即披紗或長而飄逸的面紗。
【賽三20】「華冠、足鏈、華帶、香盒、符囊、」
〔暫編註解〕“符囊”為裝有符咒的小裝飾品。
華冠(pe'erim)。指各種“頭飾”,可能包括冠冕,緞帶,帽子,或裝飾貴重的簪子。參出39:28,pe'erim 譯為祭司的“冠冕”(見結44:18)。
足鏈(se`adoth)。“鐲子”。既可戴在手上,也可戴在腳上。東方女人既打扮手,也打扮腳。
華帶(qishshurim)。“飾帶”。用於頭部或胸部。這是東方的高級飾品,主要為新娘所穿戴。參耶2:32,qishshurim 譯為“美衣”。
香盒。可能是裝香料的盒子或瓶子。
符囊(lechashim)。“吉祥物”或“護身符”,裡面可能裝有符咒,好給穿戴者帶來吉利。
【賽三20~21符囊、鼻環為何物?有什麼用處?】
答:1. 符囊--文理本譯為祛邪之錄,如中國道家所用之符咒稱為符錄。這裡所說的符囊,似指一種放置護符的小袋。按照原意,護符系古人誤視為驅邪避害之靈物,或系於頸項上,或佩戴在身上,其原料是以金鑄、石琢,或羊角等製成,無一定樣式。在聖經中間無護符的字樣,不過為異邦人所崇尚的虛妄之物,是神所禁用的。
2.鼻環--在亞洲西部的人民,有穿環於鼻部,以作裝飾品,或以為美觀,或以此物為辟邪之用。這種飾物是金銀所製成的,鑲以珊瑚和寶石等(21,結十六12);另有銅鐵之環,亦為用於牛豬之鼻部,以便牽使馭服。箴言說到把金環戴在豬鼻上,以喻婦女美貌而無見識,或喻事物之不相稱(十一22)。這鼻環也是舊約時代訂婚時之一種聘禮(創廿四47)。在本章中論到耶路撒冷嬌豔婦女,他們的衣服和裝飾,就有二十一種(三18-23),其中很多都是異邦女神伊施他爾lshtar Or Astarte所穿戴的,因此到了耶和華的日子,主必除那些華美的裝飾,使她們遭受災禍(16-24)。――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賽三21】「戒指、鼻環、」
〔暫編註解〕戒指(tabba`oth)。戴在手指或耳朵上。也是“列印的戒指”(見創41:42;出35:22;民31:50;斯8:8)。
鼻環。現在和古時一樣,鼻環是東方常見的首飾。
【賽三22】「吉服、外套、雲肩、荷包、」
〔暫編註解〕“雲肩”為一種披風。
“雲肩”。頭巾。
吉服。“正裝”或“禮服”。參亞3:4“華美的衣服”。只在正式場合穿戴,而且在開始日常普通活動之前要脫下。
外套。或“外袍”。
雲肩(mitpachoth)。披在外套外面的大“披肩”。參得3:15,mitpachoth 指路得所穿的外衣。近代發現的死海古卷1QIsa省略了“雲肩”。
荷包(charitim)。可能指“錢包”或“手提包”(見王下5:23)。
【賽三23】「手鏡、細麻衣、裹頭巾、蒙身的帕子。」
〔暫編註解〕“手鏡”。精密打磨的金屬鏡子。
「手鏡」:用途不明,可能指絲綢或透明紗做成的衣服。
手鏡(gilyonim)。詞根是galah(“揭開”,“顯示”)。無法確定Gilyonim 是指“透明的衣服”(如七十士譯本所譯),還是指“鏡子”(如武加大譯本等所譯)。透明的衣服在古埃及很普遍,可能為背道的猶大女子所穿戴。磨光的金屬鏡子在古代東方也很常見(見出38:8注釋)。鑒於這裡所列的都是衣飾,gilyonim 很可能是指服裝上的物件,或服裝的一個部分。
細麻衣。在古代東方非常貴重,可與上等的絲綢或最薄的薄紗媲美。
裹頭巾。最後一樣服飾,面紗就披在其上。
【賽三24】「必有臭爛代替馨香,繩子代替腰帶,光禿代替美髮,麻衣系腰代替華服,烙傷代替美容。」
〔暫編註解〕被擄的刑罰臨到這些狂傲的女子時,她們將象被俘的人一樣給繩子系住,如牲畜被牽走,身體加上烙印(“烙傷代替美容”)。
當耶京受戰火蹂躪時,這些婦女也會遭殃。
「繩子」:大抵指捆綁戰俘的繩子。
「麻衣」:喪服。
借神審判猶大之時將有的境況諷刺往日的華麗
馨香: 意味如意人生的快樂;臭爛: 使人聯想經歷諸般羞辱之人的醜陋模樣;腰帶: 作為飾物意指生命的豐盛;繩子: 暗示極度的窮乏;光禿代替美髮: 光禿象徵羞辱
美髮象徵榮耀(歌4:1)
羞辱將會代替榮耀;麻衣系腰代替華服: 麻衣指喪服
華服指禮服(創37:34;撒下21:10)
悲愁將會代替喜樂;烙傷代替美容: 暗示美貌決不是值得誇耀的事。“烙傷”含“燒灼”之意
意指臉頰被野蠻的仇敵烙傷。
馨香。即“香料”,可能來自香油。
臭爛。許多生活奢侈的人將被剝奪地上的財富,擄到異國他鄉去。亞述人是十分殘酷的主人。西拿基立聲稱在西元前701年把200
150名猶大擄到亞述去。他特別提到俘虜中王室的女兒,王家的妻妾和男女樂師。在那些剝奪了財產,蒙羞受辱擄到亞述的人中間,無疑就有許多在以賽亞發出嚴厲斥責時炫耀自己華麗服飾的“耶路撒冷的女兒”。不再有馨香之氣。只有骯髒,瘟疫和死屍的惡臭。
繩子代替腰帶。代替精美刺繡圍腰的是破布。繩子代替了腰帶。
美髮(miqsheh)。“梳理精美的頭髮”。 奴隸的短髮代替了梳理精緻的美髮。
華服(pethigil)。他們不再穿優質考究的衣袍,而是用麻布片遮腰。
烙傷代替美容。這句譯文是以馬所拉文本“ki-tachath
yophi”為依據的。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省略了這一句。但盧西安修訂的七十士譯本意譯為“ki-tachath
yophi”(“這一切給你代替裝飾”),使本節的最後一個分句成為整節的總結,而不是災禍的最後一個項目。希伯來詞ki
源於動詞kawah(“燃燒”,“燒焦”,“打上烙印”)。ki 如此理解十分可疑,且尚無其他例證。現代譯者和注釋者依據英KJV版的推測,認為耶路撒冷的女人要用烙鐵被打上奴隸的烙印,就像牛被打上烙印一樣(見摩法特譯本)。近代發現的死海古卷1QIsa,抄錄的時間大約是西元前125年,比最早的馬所拉文本《以賽亞書》還要早一千年,解決了這個問題。其文字為“ki-tachath yophi bosheth ”(“羞愧代替美容”)。bosheth
意為“羞愧”(見撒下2:8注釋)。Ki則仍為連詞,意為“因此”,“因為”,引出本節的結語。參賽5:7和51:3。本節提供了一個有趣的實例,證明近代發現的《以賽亞書》抄本對恢復希伯來語原意的價值。
24~26餘民所要遭遇之事。羅列神施行審判時將會出現的各種境況
暗示將來猶大被巴比倫所擄時
猶大的餘民將要面對的悲慘處境。
【賽三25】「你的男丁必倒在刀下;你的勇士必死在陣上。」
〔暫編註解〕刀。在即將臨到的懲罰中,猶大人要倒在侵略軍的刀下。不知在以賽亞的時代有多少猶大人死在亞述人的手下。既然西拿基立在西元前701年入侵時帶走的男女俘虜超過200
000人,那麼很可能他的這場第一次戰役裡殺死的人就更多了(見王下18:13注釋)。但值得注意的是,西拿基立常常誇大其詞。
你的勇士。西拿基立提到希西家的精兵敗在他手中。許多勇士無疑陣亡了。還有許多人被擄到遙遠的亞述。
25-26 針對耶京的預言:城中男子戰死沙場,國家兵力驟減,剩下城門獨自悲傷。
【賽三26】「錫安(原文作“她”)的城門必悲傷、哀號;她必荒涼坐在地上。」
〔暫編註解〕過去熙來攘往,人聲鼎沸的城門,到那日會變得荒涼。城門如有感情,會象人一樣孤單坐在地上,哭泣哀號。
城門: 是都城的出入口
與城共命運
常用作象徵榮辱(詩24:7)。“城門哀號”形象地表現出城邑將迎來極度悲哀的命運。
本節把耶路撒冷描繪為一個飽經滄桑的女子,坐在滿目瘡痍的荒土上,為她所遭遇的極大恐怖而痛哭。古代以色列的經歷記錄下來,是“為教訓我們”(羅15:4),“警戒我們”(林前10:11),使我們不犯同樣的錯誤(林前10:1-10),並認識到神對於祂現代子民的光榮旨意(見來3:7
8
12-15;4:1-3
11
14
15)。
【思想問題(第2-5章)】
1 試細心列出這幾章所描述的罪行,並比較現今社會的情況。教會應否充任先知去指斥這些罪?
2 5章葡萄園的比喻,對現今不冷不熱的信徒和教會有什麽警告?你自己又如何?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