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四章拾穗
【賽四1】「 在那日,七個女人必拉住一個男人,說:“我們吃自己的食物,穿自己的衣服,但求你許我們歸你名下,求你除掉我們的羞恥。”」
〔暫編註解〕“七個”:表示多個之意。本節意思是說:因為戰事的緣故,以色列的男子犧牲戰死者無數,全國剩下許多女子;這些女子找不到容身的家室,寧可自給自足,多女侍奉一夫,只求得著有個男子庇蔭。戰後的悲慘可見一斑!“除掉我們的羞恥”:在當時社會,女子找不到歸宿,婚後不育,都是羞恥(五十四4)。
“在那日”(最後的災難之日),戰爭殺害那麼多人,以至婦女只要能嫁出去,避過沒有兒女的“羞恥”,她們願意自己養活自己。
眾多男子陣亡,男女數目比例懸殊,許多女子為除去無夫無子的羞恥,主動向男子求婚。
「我們吃自己的 ...... 衣服」:丈夫本應給予妻子衣食,現在時移勢異,女子只求有夫有子。
預言猶大被巴比倫侵略
許多男丁死去
社會上男丁奇缺
七個女子搶靠一個男子。拉住: 整個都城倫理淪喪
婦人對丈夫以外的男子要求性行為
這不是貞潔的行為。並且婦人提出古代社會必須由男子養家的義務
暗示不是簡單的一次性性關係
而是家庭關係的長期破壞。
在那日。就是賽3:24-26所描述的日子。第3章和第4章之間的思路並沒有中斷。第4章應視為第3章的繼續。分章反而容易使賽4章的含義模糊。關於類似不準確分章的例子,見撒上4:1;24:1;王下7:1;11:21;24:20注釋。在本節中,以賽亞描寫了神對不肯悔改的錫安女子最大的懲罰。
七個女人。“在那日,”就是戰爭的日子(見賽3:24-26注釋),希伯來的青壯年都倒在亞述人的手下,或被擄走。剩下未婚的是女多男少。女人們將會請求少數剩下的男人娶她們。許多這樣的女人,過慣了驕奢淫逸,風光時尚的生活,現在要求男人給她們提供婚姻的保障和安定。她們說自己願意自謀衣食,而這在以色列通常是男人的事(出21:10)。在一夫多妻已經成習的國家裡,這會大大增加多妻的現象。
有人把本節所描述的局面用於今日的教會,認為“七個女人”代表名義上的基督徒,“一個男人”代表基督。他們解釋說,這些女人“拉住”基督教不是出於真心,而是出於虛情假意,和個人的利益(見太25:1-13)。“七個女人”要“吃自己的食物”,而不吃“天上來的真糧”(約6:32);她們“穿自己的衣服”,就是賽64:6“污穢的衣服”, 而不穿基督完美的義袍(太22:11-12)。這樣解釋,是說本節強調宗教生活中誠實的價值,反對自以為義和偽善。也有人把“七個女人”比作有“敬虔的外貌,”卻沒有“敬虔的實意”的基督教團體(提後3:5)。
以賽亞的比喻的確可能具有屬靈的價值。先知的話語往往兼有基本義和引申義。但本節沒有出於靈感的釋釋可以幫助研究聖經的人作雙重的理解。所以注釋家們只能從歷史上尋求答案。如上下為所示,賽3:16至4:1的信息原是針對先知時代住在耶路撒冷的人。
求你除掉我們的羞恥。原文是祈使語氣。希伯來女子視無子女為恥辱和對罪的懲罰(創30:23;撒上1:6;路1:25)。猶大的女子希望成為母親,所以求剩下男人作她們的丈夫。
【賽四1 七個女人的要求】這些女人想必失去了丈夫與兒子,雖然有能力生活,卻失去了社會上的保護。這是戰爭後常見的現象。從法律與婚約角度來看,供給衣食是丈夫的責任。但是這些女人因為出於社會對女人的要求,要的不是經濟保障,甚至願意放棄傳統的嫁妝,只想有個家室。或者,最慘痛的可能性是被敵軍蹂躪懷了孕,所以想要給孩子找個家。──《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四2】「到那日,耶和華發生的苗必華美尊榮,地的出產必為以色列逃脫的人顯為榮華茂盛。」
〔暫編註解〕“耶和華發生的苗”可指:1,在猶太人獲拯救的時候,神會讓全地五穀豐登,故接著說:“地的出產…榮華茂盛”。2,以色列逃脫的人,也就是猶大的餘民(參十20∼23),神會為他們預備肥沃的土地,出產豐盛。3,大衛的苗裔彌賽亞。在先知書中,“苗”、“枝”、“芽”、“條”等都是彌賽亞(基督)的名字(看十一1;五十三2)。4,猶大。(3)項的解釋較可取,彌賽亞治理全地時,地上豐富的出產將使猶大的余民感到榮美無比(看詩七十二6
16)。
“耶和華發生的苗”。即彌賽亞;比較耶利米書二十三章5節、三十三章15節、撒迦利亞書三章8節及六章12節,相同的用語也可見於這些經文。
「那日」:就是神審判之日(3:18; 4:1),同時也是錫安得潔淨、蒙拯救之時。
「耶和華發生的苗」:有幾個解釋:1 與「地的出產」同義,全句指神令五穀豐收;2 指猶大的餘民(「以色列逃脫的人」)、整句表示神會保守那些敬虔的生還者;3 指彌賽亞,整句回應神給大衛的應許。(撒下23:3-5; 耶33:15)。2 與3 的解釋較合文意,二者可視為預言日後雙重的應驗。
耶和華發生的苗: 是對被稱為“大衛的子孫”或“枝子”的基督另一稱呼
表明基督的使命。基督就是“落在地裡死了的一粒麥子”(約12:24)。亞3:8將同一詞譯成“苗裔”。地的出產: 從基督而來的所有恩惠與安慰。
到那日。見第1節注釋。還是指神懲罰以色列的日子,但本節提供了更加鮮明的畫面。神的日子既給惡人帶來厄運,也給義人帶來拯救(見太16:27;羅2:6-10;啟22:12)。第2-6節顯示基督──“苗”(見賽11:1注釋)——為救贖主和拯救者,以及祂將為祂的子民人所成就的榮耀作為。這個預言本來要實現在肉身的以色列人身上,但由於這個民族的失敗,預言將于基督複臨時在原則上實現在屬靈的以色列人身上。
苗。參賽11:1;耶23:5
6;33:15;亞3:8;6:12有關彌賽亞的預言,均稱基督為“苗”(見《先知與君王》第592頁)。以色列將變為荒涼,如同一棵枯萎的樹(見賽5:7)。但從大衛的種子裡將長出公義的樹苗,結出公義的果實。肉身的以色列作為一個民族將會滅亡,但是耶穌最終將使地球充滿公義。聖經多次描述荒涼的地球最後會結出豐碩的果子(見詩72:16;結34:27;47:6-9;何2:15
21
22;珥3:18;摩9:13)。
地的出產。應許之地原是結果累累的(出3:8;33:3;民13:27;申8:7-10)。只要神的子民人對祂忠誠,土地就會有豐富的出產(申28:1-12)。但如果他們不忠誠,就會是乾旱,荒蕪和死亡(利26:14-39;申28:15-48;何2:1-13)。神最終會恩待祂的子民,重新悅納他們。整個地球定將得到恢復,結滿公義的果實(見賽35;44:3-6;55:10-13;60:21;61;62;耶3:18
19;結34:25-31;何1:10;珥2:19-27;摩9:13-15;參彼後3:13)。
以色列逃脫的人。即倖存者。近代發現的死海古卷1QIsa為“以色列和猶大逃脫的人。”以賽亞說明神藉著忠於祂人的給地球帶來福氣。這些人將逃脫賽3:25
26所描述之戰爭的蹂躪(見賽10:20-22;37:31
32)。在西拿基立入侵的時候,猶大全地,除了耶路撒冷以外,都暫時落入亞述侵略者的手中。在耶路撒冷,只有少數余民倖免於難。此外整個猶大都像所多瑪和蛾摩拉那樣完全毀滅了(賽1:9)。對於這少數餘民,以賽亞發出仁慈的應許:“猶大家所逃脫剩餘的,仍要往下劄根,向上結果,必有餘剩的民,從耶路撒冷而出,必有逃脫的人,從錫安而來。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37:31
32)。正如當時有少數人未落入敵人的手中一樣,在末日中也會有少數人蒙神保守,不落入惡者手中。
2∼6“那日”指神施行審判之日,那時耶路撒冷將獲拯救。在五章宣告猶大因罪惡深重必受刑罰之前,預言來日有得贖的盼望,與二2∼5相呼應。刑罰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促人悔悟。神的終極目的是要人類享和平幸福。
2-6 耶路撒冷劫後餘生的盼望:神審判錫安,是要潔淨她,與她同在和引導她。
2~6應許餘民恢復。神在嚴重警告審判之後
應許餘民將得恢復
表明神最終喜悅的是拯救與榮耀
不是審判與責備。領悟這一真理的人
即使在接受神磨練的過程中
亦會得享悔改的喜樂
經歷為罪人賜下救恩的神之慈愛(何6:1-3)。
【賽四2耶和華發生的苗何意?】
答:先知以賽亞說:「到那日,耶和華發生的苗,必華美尊榮,」這是他首次預言提到彌賽亞基督的名字。其名含有四層的用法,由下列幾處聖經可以顯明出來。
1 耶和華的苗裔(賽四2)——是指基督之「以馬內利」的特性(賽七14;太一23)。于祂在屬神的榮耀中再來時,向悔改而復興的選民以色列人全然顯明出來。(太廿五31)
2 大衛的苗裔,(原文是枝子,賽十一1;耶廿三5;卅三15)—是指彌賽亞將要生於已傾覆的大衛家中。這是按肉體說,祂是從大衛的後裔生的,(羅一3)。祂在地上的榮耀中,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時顯明出來。
3 耶和華僕人的苗裔(亞三8)—是指彌賽亞來到世界,道成了肉身,降卑為人,以作僕人的地位,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而言。(賽五三1—12;腓二5—8)。
4 那名稱為人的苗裔(亞六12,13;英譯;呂振中譯同作人的)——是指基督為人子。祂是末後的亞當,乃第二個人的特性,(林前十五45—47;羅五14—19)。祂作君王祭司,大有尊榮權柄,治理全地。——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賽四3-4】「主以公義的靈和焚燒的靈,將錫安女子的污穢洗去,又將耶路撒冷中殺人的血除淨。那時,剩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必稱為聖。」
〔暫編註解〕“焚燒的靈”:“靈”亦作“風”,審判如焦灼的熱風會將一切的污穢除去。神的拯救來前,要潔淨祂的民。
「焚燒的靈」:此為相關語。「靈」可作「風」,巴勒斯坦的夏天常有熱風從沙漠吹來,令人窒息,象徵審判的難受。
公義……洗去……除淨: 再次認識到
對聖徒而言
神的審判並不致人於死地
乃是使其潔淨
加以鍛煉。神對以色列的磨練如同父母嚴責心愛之子(1:2)。
污穢。凡願意放棄自己罪孽的人,基督的寶血將洗淨他們的污穢。“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1:7)。“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參照詩51:2
10
11)。
焚燒(ba`er)。直譯是“火”,寓指“憤怒”。近代發現的死海古卷1QIsa不用ba`er(b`r 在原文中無母音標識,而用s`r,直譯是“暴風雨”,也寓指“憤怒”。希伯來語字母s 和b 十分相似,容易混淆,特別是s`r 和b`r這樣寓意相同的兩個詞。不論是“焚燒”還是“暴風雨”,意思都一樣。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按馬所拉本文,譯為“焚燒”。“白日有煙雲”和“黑夜有火焰的光”(第5節)指神陪伴以色列人從埃及到迦南的明顯標誌(出13:21;民9:15;10:34;14:14)。耶穌當時怎樣與祂的子民同在,引導,保護和祝福他們,如今祂也會與祂的子民同在,帶領他們前往天上的迦南(見亞2:5)。
必稱為聖。以賽亞信息的偉大主題就是聖潔。他看見神坐在祂的寶座上,就深深體會到神的聖潔(賽6:3)。他經常稱神為“以色列的聖者”(賽1:4;5:19
24;10:20;12:6;17:7;29:19;30:11
12
15;31:1;37:23;41:14
16
20;43:3
14;45:11;47:4;48:17;49:7;54:5;55:5;60:9
14)。而這個稱號在聖經其他地方只出現六次(王下19:22;詩71:22;78:41;89:18;耶50:29;51:5)。以賽亞的始終堅持要以色列放棄自己的罪孽,成為聖潔的國民。
在生命冊上記名的。直譯是“為生命而記錄”。神為地上的每個人都保存著一份記錄。有些人的名字記錄在生命冊上。見出32:32;詩69:28;結13:9;但12:1;瑪3:16;腓4:3;啟3:5;13:8;21:27。凡名字沒有從生命冊上抹掉的人都會進入神的國,成為聖潔的國民。
3∼6 神的“榮耀”要作為保護以色列的天篷(“遮蔽”)。這事到彌賽亞再來設立祂的國度時便應驗。
【賽四5】「耶和華也必在錫安全山,並各會眾以上,使白日有煙雲,黑夜有火焰的光,因為在全榮耀之上必有遮蔽。」
〔暫編註解〕「全榮耀之上」:顯示錫安將充滿神的榮耀。
「遮蔽」:指婚禮用的帳幕(詩19:5)。
光。死海古卷1QIsa少了從“光”到第6節的“白日”之前的詞語。這顯然是死海古卷抄錄者的錯誤,或他所抄原件的遺漏。這種抄寫的錯誤在古卷中是常見的。抄錄者的視線有時會跳過兩個相同詞語之間的那一部分文字。
全榮耀之上。神的同在就像亭子一樣,提供引導,保護,安全和平安。
5-6 耶和華必保護祂的錫安子民,就如昔日在曠野,藉雲柱和火柱眷顧引領以色列人一般。
5∼6先知用以色列民在曠野流浪蒙神看顧的往事(出十三21∼22),來說明神會繼續與祂的子民同在,保守看顧。“亭子”指蔭蔽之所。
5~6以賽亞常常引用出埃及事件
清楚地傳達神掌管以色列的歷史(11:15
16;31:5;51:10)。此句暗示從巴比倫得到釋放
是具有衝擊性的莊嚴的事件
可與出埃及事件相提並論。
【賽四5∼6 異象】煙雲火焰令人想起在曠野引領以色列人的雲柱與火柱。古代近東描述的神,一定有明亮、如火的光芒環繞四周。
埃及文學筆下的神是有翅膀的日頭,伴之以翻騰的雲層。亞喀得文用梅嵐穆一詞,形容神祇的可見榮光;他們的神也是被煙雲所環繞。有學者認為,梅嵐穆在迦南神話裡是
'anan,同樣的希伯來字在此譯為「雲」。但是出現次數太少,不能十分確定。無論如何,此處所形容的是一道光,白天看得見其中的煙雲,晚上則看得見遮蔽於內的火光。──《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四6】「必有亭子,白日可以得蔭避暑,也可以作為藏身之處,躲避狂風暴雨。」
〔暫編註解〕亭子。神應許賜給祂子民的亭子,將保護他們擺脫每一種可能出現威脅他們的試煉,困難和危險(見詩27:5;91:1;賽26:3
4)。
【思想問題(第2-5章)】
1 試細心列出這幾章所描述的罪行,並比較現今社會的情況。教會應否充任先知去指斥這些罪?
2 5章葡萄園的比喻,對現今不冷不熱的信徒和教會有什麽警告?你自己又如何?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