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四十五章拾穗
【賽四十五1】「 我耶和華所膏的居魯士,我攙扶他的右手,使列國降伏在他面前。我也要放鬆列王的腰帶,使城門在他面前敞開,不得關閉。我對他如此說:」
〔暫編註解〕“所膏的”。直譯作:彌賽亞(比較古列在第四十四章28節被稱作牧人)。以此來指稱異邦的君王,有兩個合適的理由:古列作為神子民臨時的拯救者,可以充當永恆的救贖主耶穌基督的例證;由於屬國的統治者要接受上級統治者的膏立,所以古列作為執行神計劃的人,可以恰當地被稱為一個受膏立的藩屬。象耶穌基督一樣,古列的使命是拯救和審判。“城門”。即巴比倫城的雙重門。在波斯人奪取巴比倫當晚,部分人進了幹河床,從裏面打開城門讓自己的軍隊進入。
「耶和華所膏」以色列的祭司、君王均用油膏立始就職,古列是唯一稱為受膏者的外邦君王,因他有神所交托的使命。(44:28)
「我攙扶他的右手」:神支持他(古列),幫助他完成任務。
「放鬆列王的腰帶」:使列王失去抗拒古列的力量。
我耶和華所膏的古列: 一般而言
受膏的人為祭司(出30:30)、君王(撒上10:1)、先知(王上19:16)、彌賽亞(詩2:2)。然而
以賽亞卻將“受膏者”的稱呼賦予外邦波斯國的君王古列。因他認為以色列百姓藉著古列
從巴比倫的權勢得釋放
象徵人藉著彌賽亞
從罪的權勢得釋放(拉1:1
2)。
耶和華所膏的古列。本章繼續賽44章的思路(見賽44:28)。“所膏的”,希伯來語是mashiach(彌賽亞)。希伯來人用該詞指大祭司(出30:30)或國王(撒上24:6)。見詩2:2注釋。基督(希臘語Christos,“受膏者”)被聖靈所膏為墮落的人類服務(賽61:1;路4:18;徒10:38;見太1:1注釋)。古代的作家說古列是品格高尚而正直的人。
城門。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說,在古列攻克巴比倫的那個夜晚,幼發拉底何一邊的城門沒有關閉。當時正在舉行宴會。百姓可以隨便過河。
1-8神興起古列平服巴比倫帝國,是為選民的緣故。
1~22掌管歷史的神。本書第三部分第一段的後半部
以古列與巴比倫為中心展開。古列成為拯救猶大的工具
巴比倫與得救的猶大相反
受到神的咒詛。兩者的結局按神的預言成就——蒙揀選者必得救、勝利。表明神不僅掌管猶大的歷史
還掌管外邦的歷史。對於接受並承認神治理整個宇宙的人而言
這是理所當然的;對於有著嚴重地域性、封閉性的古代人而言
肯定帶給了他們難以領會的衝擊與感動。現代人也要領悟,是神掌管人的整個生活領域。
45:1~25古列的登場
宣告指向萬民的救恩。與43
44章形成對比。前兩章宣告以猶大為中心的救恩
45章記載古列的登場
宣告指向萬民的救恩。繼續強調前兩章的主題
神的惟一性、慈愛與超越。比較前兩章和本章的結構
這點就更加明顯。本章分為兩部分:①藉古列的登場顯明神的主權(1-13節)。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
預言神甚至介入外邦人的歷史
使古列登上歷史的舞臺(1-8節);第二部分
顯明神的獨一性與主權(9-13節);②神的慈愛使救恩臨到萬邦(14-25節)。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
記述神的慈愛不僅拯救以色列
還會拯救外邦世界(14-19節);第二部分
強調神的獨一性與主權(20-25節)。
【賽四十五1 古列王的成就】波斯的古列王是世界上偉大的征服者之一。他在主前五五九年從父親剛比西斯一世繼承王位。主前五五六年,巴比倫王拿波尼度因為一個夢所支使,廢棄了與瑪代半個世紀前締結的條約,轉而與古列締約。這給了古列與瑪代(由他的外祖父阿斯推阿格所統治)唱反調的自由,並且在五五○年被他征服。新瑪代波斯帝國于焉形成,掌控了整個伊朗。到了五四六年,他擊敗了裡底亞的安那托利亞王國與愛奧尼亞。接下來五年,他整合對伊朗東北方各部落的掌控。這些成就為他的最高成就──主前五三九年征服巴比倫──鋪路。古列王於主前五三○年陣亡的時候,整個古代近東(埃及除外)都在波斯掌控之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四十五2】「 “我必在你前面行,修平崎嶇之地。我必打破銅門,砍斷鐵閂。」
〔暫編註解〕「修平崎嘔之地」:將統轄列國所遭遇的困難一一克服。
「銅門」:史載被古列征服的國家多為富有之邦,巴比倫城尤有多個銅制的城門,裡面藏有許多珠寶。
修平崎嶇之地。七十士譯本和死海古卷1QIsa是“修平山地”。見賽40:3
4注釋。神會為古列預備道路執行祂的任務。本節的語言是比喻性的。
2~7被神使用的古列。神曾藉夢向外邦君王啟示(創41:1-25;但2:1-6)
似乎沒有直接說話。然而
神打破慣例
直接對波斯王古列說話。神特殊對待古列的動機 :第一
使古列認識到惟有耶和華是真神(3節);第二
使他成為拯救以色列的工具(4節);第三
彰顯神的獨一性與全能(5-7節)。雖然古列被神使用
但他並未作為百姓得救。如同亞述被神用作審判以色列與猶大的工具
自己卻被棄絕(太7:19)。我們當謹慎免得遭遇如此不幸。
【賽四十五2 銅門、鐵閂】希臘史學家希羅多德形容巴比倫是「百座城門環繞城牆,上有銅門、銅柱、銅梁」。在亞述的巴拉瓦特一地挖掘出大型銅門,讓我們一窺當時的巴比倫城牆是什麼樣子。門用鐵閂橫插鎖上,而鐵是最難攻破的材料(見:申三十三25)。──《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四十五3】「我要將暗中的寶物和隱密的財寶賜給你,使你知道提名召你的,就是我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
〔暫編註解〕作為克羅蘇斯(C r o e s u s,呂底亞王)和巴比倫的征服者,古列積聚了多不勝數的“財寶”。
古列攻佔了的小亞細亞的撒狄,就是富有的呂底亞國王克羅伊斯的首都,以及攻克巴比倫的時候,曾獲得大量的財富。古列取得了成功,自然會承認神的手。
【賽四十五4】「因我僕人雅各、我所揀選以色列的緣故,我就提名召你,你雖不認識我,我也加給你名號。」
〔暫編註解〕「你雖不認識我」:指古列不曉得耶和華神,更不知道祂在他身上的計劃。
神的旨意是讓猶太人70年以後回到故鄉。但巴比倫顯然不願意釋放他們。為了解放猶太人,神興起了波斯人,揀選古列作為祂的工具。
【賽四十五4 古列王的宗教信仰】古列當然不是敬奉雅巍的。多神信仰在他的碑文裡明顯可見。有一處他請求所有的神明為著他自稱所敬奉的拿布與瑪爾杜克這兩位主禱告。從其他跡象可以看出,古列王是個祆教信徒(主前第一千年紀初期,伊朗一位聖人查拉圖斯特拉的教導開啟的宗教)。祆教興盛于伊朗的阿契美尼德帝國(進一步資料,請參看:拉一2注釋)。雖然到了大利烏一世及其繼承人薛西一世,才有具體的祆教證據,但是從古列王子女的名字可以看出祆教的影響。他也立火架(祆教敬拜儀式重要的一環),每天行使禮儀為人所知。──《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四十五5】「 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 神。你雖不認識我,我必給你束腰。」
〔暫編註解〕“你雖不認識我”。古列負責執行神的計劃,但卻不認識神,從他把勝利歸功於“偉大的神明”,尤其是把擊敗巴比倫人歸功於巴比倫的眾神之首瑪爾杜克(Marduk)的態度可見一斑。
「給你束腰」:指賜古列力量。
我必給你束腰: 對男性而言
束腰象徵加添力量(詩18:32;箴31:17)。神為小小的猶大國
甚至預先預備帝國的歷史
應許古列擁有作為釋放者的能力
生動地體現了神偉大的主權及對聖徒的深深眷愛。
古列生活在一個基本上不認識神的國土上。但是神安排了事件的進程,使古列會有機會承認祂為指派他工作的至高統治者(見拉1:2注釋)。
5-7唯獨耶和華是神,祂揀選古列成就祂的計劃,叫全界知道除祂以外,再無別神。
【賽四十五6】「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沒有別神。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
〔暫編註解〕通過古列的影響,各地的人都會聽說那任命他的神。
【賽四十五7】「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
〔暫編註解〕神不是罪惡的源頭(哈一13;提後二13;多一2;雅一13;約壹一5)。神命定憂愁、痛苦、災禍來到,這些是罪惡的果子。
“平安”。即完整無缺、生活安寧。“災禍”。平安的相反,包括災難和道德上的敗壞。一切事情都包括在神的計劃裏(弗一1),但犯罪的責任仍落在萬物,而不在創造主的身上。
「我造光,又造暗」:當時波斯人相信光明與黑暗分別為善、惡神靈所造,彼此對立。然而,耶和華神宣告是祂造這一切,因祂是獨一的。
我造光。大約在古列的時代,或不久以後,拜火教成為波斯的國教。其主神,就是光明和生命之神阿胡拉.馬茲達,與阿裡曼率領的黑暗邪惡大軍進行不斷的鬥爭。神讓古列知道,並通過他讓世人都知道祂是世界的創造主,光明的真神。
平安。死海古卷1Qisa為“善良”。
災禍。希伯來語是ra`,指內心道德上的罪惡,或來自外界的苦難。本節是後一種詞義(見賽47:11;摩3:6)。神是“光”和“平安”的創造者。祂所許可的“災禍”,不論是精神上還是物質上的,都是為了使人和天使能看見違背公義原則的後果(見但4:17注釋)。聖經裡經常把神所沒有阻止的事說成是祂做的(見代下18:18注釋)。
【賽四十五8】「“諸天哪,自上而滴,穹蒼降下公義,地面開裂,產出救恩,使公義一同發生,這都是我耶和華所造的。”」
〔暫編註解〕到了千禧年,諸天將會降下公義,充滿全地。
結語:呼籲天地為神效力,賜下救恩。
「公義」:在此與「救恩」同義,指以色列民得救贖、獲勝利一事。
比較此番向天所發的命令及先知阿摩司要求在人間實踐正義的呼籲(摩5:24)。腐敗的人雖然沒有行公義的能力
但因神顯明的慈愛與公義
當遵行神的誡命、渴慕救恩
有義務在世上實踐神的慈愛與公義。正如月亮不能自己發光
卻能反射太陽的光一樣
我們亦當反射真光
完成燈的使命
照亮漆黑的夜晚。
自上而滴。死海古卷1Qisa為“散開”。
降下公義。以賽亞描寫公義從天而降,就像一場溫和的細雨,給貧瘠的土地生命和與活力(見詩72:6;何6:3;珥2:23)。
地面開裂。在死海古卷1Qisa為 “對地球說話的那一位,產出救恩”,沒有“這都是我耶和華所造的”。
【賽四十五9】「禍哉!那與造他的主爭論的,他不過是地上瓦片中的一塊瓦片。泥土豈可對摶弄他的說:“你作什麼呢?”所作的物豈可說:“你沒有手呢?”」
〔暫編註解〕聖經多次將神人關係比作窯匠與泥土的關係(29:16;30:14;41:25;64:8;耶18:2-6;羅9:21)。以賽亞如此比喻
因為當時有人對神的主權、拯救方法及施行持懷疑或不滿的態度。神尖銳地對比有能力、權柄、按己意製造瓦器的窯匠與不過是泥土的瓦器
警告:①人毫無權利和根據抱怨神;②抱怨毫無益處;③反會遭來咒詛。
那與造他的主爭論的。根據上下文,這是對古列的警告。神呼召他執行特殊的使命。他只有與神的計畫合作,才能取得成功。
泥土豈可……說?死海古卷1Qisa為“禍哉,這話的人”。
所作的物豈可說:你沒有手呢?古列就像一件陶器,不可埋怨神為他所安排的角色。神興起他是為了一個特殊的目的。如果沒有神的親手引導,他絕不能成為當時的偉大領袖。既然神興起古列是為了特定的目的,他就必須完成指派給他的任務。
9-10 這裡一連串的問題指出受造之物無權埋怨工匠的設計和手藝,兒女也不應該不滿父母把他們生成那副模樣,同樣人質疑神的計劃也是荒謬的。
9~10 質疑或批評神的作為,是愚蠢的做法。
9-13 耶和華有自主權:當時大概有人聽聞先知預這後,不滿神為何藉古列這位外邦人來拯救以色列脫離被擄生涯,於是神藉先知予以駁斥:祂在創造世界一事上既有自主權,更何況在救贖的事上呢?
【賽四十五10】「禍哉!那對父親說:“你生的是什麼呢?”或對母親(原文作“婦人”)說:“你產的是什麼呢?”」
〔暫編註解〕古列不可以抱怨為他所指定的角色。如果但以理把以賽亞的這段勉言讀給古列聽,不知他會作何反應。
【賽四十五11】「 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就是造就以色列的如此說:“將來的事你們可以問我,至於我的眾子,並我手的工作,你們可以求我命定(“求我命定”原文作“吩咐我”)。
」
〔暫編註解〕「我的眾子」:指以色列,或泛指人(參10)。
將來的事你們可以問我。《塔古姆》為一個問句:“將來的事你們可以問我嗎?”當一個人安排自己的家務事時,外人是無權干涉的。同樣,古列也不宜質疑神對待祂子民以色列人的方式。祂沒有義務向人解釋祂行為的理由。祂所做的都是為了他們的最高利益。他們只需要明白這一點。
你們可以求我命定(“求我命定”原文作“吩咐我”)。這應該是以一個問句:“你們可以求我命定嗎?”否則第11節與第9
10節就會對立起來。古列應該接受神給他的指示,不要嘗試實行自己與神的旨意相衝突的意願。關於神對待古列的原則,見出9:16;但4:17注釋。
11~13揀選古列的理由。前一節神斷然斥責以色列的抱怨
本節鼓勵以色列百姓:第一
向神祈求以色列的將來;第二
神有能力應允以色列的禱告(12節)
指明拯救以色列的具體方法。
【賽四十五12】「我造地,又造人在地上,我親手鋪張諸天,天上萬象也是我所命定的。」
〔暫編註解〕造人在地上。神創造世界和其上的居民。祂這樣做有著善良的動機。古列可能不明白神的旨意。但這不是他不實行神所派任務的理由(見第13節)。
鋪張諸天。指大氣層。見賽40:12注釋。
【賽四十五13】「我憑公義興起居魯士(“居魯士”原文作“他”),又要修直他一切道路。他必建造我的城,釋放我被擄的民,不是為工價,也不是為賞賜。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暫編註解〕「不是為工價 ...... 賞賜」:指古列並不是因要得報賞而成就神的救贖,乃是受神的指派。
我憑公義興起古列(原文作他)。(見賽44:28;45:1注釋)。神一直(第1-12節)是以第二個人對古列說話。現在祂轉而告訴祂的子民讓他們返回猶大的旨意,所以就用第三人稱提古列。
釋放我被擄的民。這是神興起古列的目的(見拉1:1-4注釋)。
13~14參四十三3~4注。
【賽四十五13 古列王的歸回重建政策】古列王讓流放的民族歸回原地,在廢墟上重建城市的政策,不只嘉惠於猶大而已。例如,他聲稱將瑪爾杜克恢復到原來的巴比倫神的地位,也讓很多民族回到自己的家鄉(包括流離的巴比倫人),並且重建他們的神殿與其他公共建築(進一步資料請參看:拉一2~4)。巴比倫有很多建築是在古列執政期間重建。──《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四十五14】「 耶和華如此說:“埃及勞碌得來的和古實的貨物必歸你,身量高大的西巴人必投降你,也要屬你。他們必帶著鎖鏈過來隨從你,又向你下拜,祈求你說:‘ 神真在你們中間,此外再沒有別神,再沒有別的 神。’”」
〔暫編註解〕埃及、古實、西巴代表整個埃及(參43:3注),也可能代表列國。
他們帶來「勞碌得來的」、「貨物」是表示歸降,而「鎖鏈」是表示他們願作以色列的奴隸。
要屬你: 指波斯(Persia)帝國將會佔領埃及、古實、西巴
古列會把從這些地方擄掠的錢財
饋贈給猶大建造聖殿
使這些國家的資財間接歸於猶大(拉1:2-11)。猶大人歸回時
埃及等國的人也會一併歸回。其重要意義在於
在新約時代
外邦人將要悔改歸向耶和華。
埃及勞碌得來的。就是財富。神現在對祂的子民說話,預言他們將從被擄回歸(見第13節注釋)。正如第1-12節歸納了神對於古列的旨意,第13-25節則闡述神讓猶太人回歸故土的目的。
投降你。猶太人不但要光復故土,而且要成為一個大國,受到地上所有其他國家的尊敬。關於以色列被擄巴比倫回歸以後所起的作用,見詩68:31;72:10;賽60:1-11。
14-17 萬民承認和相信以色列的神:預言列國歸降以色列,承認耶和華是獨一的神。有學者認為本段預言是有關新約教會(真以色列),表明外邦獲得救恩。
【賽四十五14 埃及、古實、西巴人】大利烏一世執政期間,波斯在紅海開了一條大運河,連接了埃及的尼羅河與阿拉伯(西巴人)的古實兩個文化,並且開啟了兩個大陸間的船隻往來。亦請參四十三章3節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四十五15】「 救主以色列的 神啊,你實在是自隱的 神。」
〔暫編註解〕“自隱”:指耶和華不象偶像,是看不見的。
“自隱的神”。與偶像相反,真神是看不見的。
這可以是列國的認信,也可以是先知的禱告。
「自隱的神」:指神隱藏在歷史之後,不是人靠自己可尋到的,如今卻在救贖上顯明自己。
自隱的神: 以賽亞使用悖論性手法
表達對神的堅定信仰(伯23:8
9;42:5;詩10:1
16-18)。神雖然沒有採取行動
看似隱藏
必會在決定性時刻出現
全然彰顯自己
施行救恩。在人眼看來
神似乎隱藏自己
但這一刻他仍在鑒察人心(詩121:1-8)。
雖然神有時要向人類隱藏自己的作為,但到了一定的時候,祂會在仁慈和祝福中顯示祂自己。
【賽四十五16】「凡製造偶像的都必抱愧蒙羞,都要一同歸於慚愧。」
【賽四十五17】「 惟有以色列必蒙耶和華的拯救,得永遠的救恩。你們必不蒙羞,也不抱愧,直到永世無盡。」
〔暫編註解〕以色列……必不: 相對意思為“列邦……必抱愧蒙羞”。包含末世的兩種觀點、審判與救贖。耶穌再來之時
他身兼審判者與救贖主雙重身份(54:8;徒17:31;提後4:1;雅5:9)。
以色列必蒙耶和華的拯救。神的旨意是以色列人從巴比倫回歸以後,要效忠於祂,使古時所有光榮的應許都能實現。但後來以色列再次離棄了神,失去了神的福氣,結果按神的計畫被基督的教會所取代。原來賜給肉身的以色列的所有應許都給了教會。保羅說:“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他所說的以色列就是教會(見羅11:26注釋)。
永世無盡。就是“永永遠遠”。
【賽四十五18】「創造諸天的耶和華,製造成全大地的 神,他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是要給人居住。他如此說:“我是耶和華,再沒有別神。」
〔暫編註解〕神創造大地,並非使地荒涼。此處的“荒涼”與《創世記》一1~2的“混沌”為同一字。“給人居住”:巴勒斯坦現在雖荒涼、混沌(六11;耶四23~26),但不久會恢復舊日人煙旺盛光景,秩序重建。(有解經家引用這裡“他…並非使地荒涼”一句話,來作《創世記》一1~2“審判重造論”的根據。按這種解釋,地球創造時是完整的,經過一段不知多長的時間,撒但犯了罪,反叛至高者(十四12;結二十八12),神的審判便臨到世界;於是地球便是(成了)“空虛混沌”(創一2)。又經過了一段不知多長的時間,神開始了地球重造的工作,“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一2)。這種解釋有幾種根據:1,聖經只說地球,而不是說全宇宙“空虛混沌”。2,地球上確曾有大災難臨過的痕跡。3,地“是”空虛混沌一語,可譯為“成了”空虛混沌。4,希伯來文“空虛混沌”(tohu wabohu)一詞連在一起,聖經中只有其他兩處地方用過,並且都是描寫神審判之後的情形(三十四11;耶四23)。5,這種理論可解釋撒但犯罪時間上的問題;也可解釋何以撒但對現在的世界具有影響力。6,這種理論能容納宇宙創造,完成到有人類歷史之間那一段無可計算的洪荒時期。亞當是在《創世記》一1~2之後才被造的,是人類中第一個人。錄此供參考)。
“他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雖然這地的原始狀態是“空虛混沌”(創一2),但神的美意是要使生物住在其上,因此祂使活物充滿這地,當中包括人類。
「荒涼」:與創1:2「混沌」同。
見第12節注釋。神所創造的地球並不是“空虛”(希伯來語是tohu;見創1:2注釋)的。地球是給人居住的。不論仇敵有什麼企圖,也不論罪惡造成了什麼樣的毀滅,神原來的計畫終必成就。創造是有目的的行為,而不是行為的目的。罪惡耽擱了這個目的的實現,但雖然有暫時的耽擱,它最終還是會實現的。神無限的旨意既不匆忙,也不拖延。
18-19 神的旨意必要成就:可能當時又有人質疑神的計劃:列國為何會得救贖?以色列真的會得救贖麽?先知指出:神創造天地是要保養顧惜,不是要滅絕,列國必有人歸向祂,得蒙憐恤(見20-25) ; 神向以色列道明祂的心意,祂的應許必不徒然。
18~19先知主張神的每個計畫與活動都有其目的
神值得信靠。以賽亞陳明神作工有明確的目的 :①創造事工。神創造萬物
沒有使其處於混亂狀態
神創造的目的是使人居住在其中(18節);②啟示的客觀性、正確性、公正性。神的啟示不像外邦神
在背地裡隱藏
只賜給某些特定人物。神藉先知向以色列百姓公開頒佈啟示
而且
這些啟示適於實際的歷史環境(申30:11-14)
值得信賴。先知說“耶和華的啟示並不像無路可尋的曠野或幽暗。反而像照亮奔向目的地之人腳下的亮光”(耶2:31)。
【賽四十五19】「我沒有在隱密黑暗之地說話,我沒有對雅各的後裔說:你們尋求我是徒然的。我耶和華所講的是公義,所說的是正直。”」
〔暫編註解〕“隱密黑暗之地”:可能指異教藉靈媒秘密交鬼的事(看八19;二十九4)。
「隱密黑暗之地說話」:可能影射異教藉以尋求神諭的交鬼、占卜之類秘術。
「所講的是公義 ...... 正直」:表示神必按著祂的信實成就祂的應許。
神的創造是有目的的行為(見第18節注釋),祂揀選以色列也是有目的的。神興起古列,不只是讓他成為偉大的統治者,而且要使他在神的計畫扮演一定的角色。同樣,神興起以色列,把他們從囚擄中解放出來,也是為了藉著他們實現祂永恆的旨意(見出9:16;但4:17注釋)。
【賽四十五20】「 “你們從列國逃脫的人,要一同聚集前來。那些抬著雕刻木偶,禱告不能救人之神的,毫無知識。」
〔暫編註解〕17節
神說以色列將得救、列邦將滅亡。此節記載神尋找“從列國逃脫的人”
就是悔改的外邦人。神沒有因他們是外邦人而完全滅絕他們
乃是再次賜給他們悔改的機會。
猶太人被古列解放回到家鄉以後,要聚集在一起感謝神的拯救,承認祂慈愛和能力的證據。他們還要承認偶像崇拜的愚蠢。歷史的記錄表明,巴比倫之囚有效地根除了猶太人的偶像崇拜,儘管他們只有少數人回到巴勒斯坦。
20-21上 神召集飽受古列攻擊、經過浩劫的列國,與他們辯論:除了耶和華神早有預言巴比倫衰亡之外,還有那個神這樣做?
20-25 呼籲列國撇棄偶像,投靠耶和華。
【賽四十五21】「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嗎?除了我以外,再沒有 神。我是公義的 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
〔暫編註解〕 21下 神申明祂是一位公義與慈愛的神,祂的救贖恩典廣及外邦。(見22)
你們要述說陳明。這句話是對拜偶像的人說的。他們盡可以提出令人信服的證據為他們的神作證(見賽41:22
23;43:9;44:7注釋)。
公義的神,又是救主。公義和慈愛是神處理與人關係的原則。撒但指控公義和慈愛是無法協調的。神在實施公義時對受造者沒有慈愛,或光有慈愛而沒有公義。救恩計畫的設計,就是為了駁斥這個指控(見詩85:10注釋)。
【賽四十五22】「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因為我是 神,再沒有別神。」
〔暫編註解〕人都當仰望我: “仰望”希伯來語含有“面向”、“歸回”之意。人應轉離罪惡之道
轉向神。如同神之前對以色列所說
現在向外邦人啟示:惟有他是拯救者(43:11)。與耶穌勸勉眾人
要人帶著罪來到他面前一脈相通(太11:28)。
當仰望我。見賽56:7注釋,參民21:9;約3:14。
再沒有別神。見徒4:12注釋,參約6:68。
【賽四十五23】「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並不反回。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
〔暫編註解〕使徒保羅曾引用這裡的話,說明基督超絕的地位(羅十四11;腓二10~11)。
“萬膝……萬口”。參看腓立比書二章10節。
「憑公義」:或指「按真理」。
「憑我起誓」:即向神效忠。
我指著自己起誓: 發誓:①表明對未來之事的堅定決心;②證明對某一事實或狀況的見證正當、誠實。本節
神發誓並不具咒詛性
乃要表明所說的話確定無疑。希伯來人不輕易發誓
只在難以證明自己的話或主張正確時
為提高主張或言論的信任度而發誓(出22:7
10
11;民5:19-22)。今日也具同樣意義。希伯來人的起誓
使用不同的獨特詞語或形式。他們所使用的詞語有在神面前(代下15:14
15;林後1:23;加1:20;腓1:8)、指著永生的耶和華(撒上14:39;19:6;20:3;撒下15:21)
憑最高的至尊者起誓。形式為將母牛、母山羊、公綿羊等動物劈開兩半
一半對著一半擺列
發誓人由中間走過(創15:17)、或向天舉手(申32:40)、或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創24:2;47:29)。神起誓的方法異於希伯來人
因沒有比自己更大的(來6:13)
神就指著自己發誓(創22:16;結17:19;摩6:8)。聖經教導
誓言雖含有祝福
亦含有條件性的咒詛
因此不可輕易發誓
一旦發誓就要履行(撒上3:7;14:44;撒下3:35;王上2:23;雅5:12)<民30:1-16
關於許願與起誓>。
所有的人最後都會承認神的公義和慈愛(見第21節注釋)。關於這句話的應驗,見羅14:11;腓2:10
11;啟5:13注釋,參啟15:3;19:1-6。
23-25萬民都有機會獲得救恩,承認唯獨耶和華是神。
【賽四十五24】「 “人論我說:‘公義、能力,惟獨在乎耶和華。人都必歸向他,凡向他發怒的,必至蒙羞。」
〔暫編註解〕「公義」這裡指勝利、拯救而言。
沒有基督,就沒有人能得稱為義,因為我們自身是沒有公義的(賽64:6;羅7:18)。要有公義的品格,我們就得完全依賴祂(見羅8:1-4;加2:20注釋)。
24~25以賽亞記錄外邦人對神的告白
他們受到神的邀請與以色列百姓一同蒙受救恩。他們告白由經驗得出的神觀:“公義與能力惟獨在乎耶和華
凡進到他面前的都必得救”。 “公義”的希伯來文是複數
更加生動地表現了“神公義”的豐盛。
【賽四十五25】「 以色列的後裔都必因耶和華得稱為義,並要誇耀。’”」
〔暫編註解〕從新約觀點看,本節意味日後教會(真以色列)得蒙救恩,以此誇耀。
得稱為義。就是被宣告無罪(見羅5:1注釋)。基督受死使我們得稱為義。
【思想問題(第45章)】
1祂44:24-45:8怎樣論及神在人類歷史上的主權?祂祂人藉著耶和華的什麽作為得知道祂是獨一的真神?
2祂宇宙間的獨一真神怎樣愛祂所造的人類(18起)?祂祂你又怎樣愛這位創造你、救贖你的主?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