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四章綱目
【神國之榮耀(四2-6)】
一、有最大的應許——即“耶和華所發的枝”,要“華美尊榮”,此“枝”即指耶穌基督
二、有最大的救贖——不但蒙特別救贖,而得稱為義,被“公義的靈”與“焚燒的靈”將污穢全燒盡
三、有最大的靈恩(四3-5)
1、公義的靈——使我們稱義
2、焚燒的靈——使我們成聖
3、蔭庇的靈——即雲柱火柱,“在全榮耀之上必有遮蔽”
四、有最大的平安(6節)
五、有最榮耀的避所
——賈玉銘《聖經要義》
【審判的後果(四1~6)】
一、覺悟──盼生育下一代,以除去羞恥(1節)
二、祝福(2~6節)── 帶來神赦罪除污的工作,屬神的人必得保留,享受神榮耀的同在
──《新舊約輔讀》
提要: 在最嚴重的災禍中,基督的國將成為庇護之所。──《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