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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十七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

 

貳、逐節詳解

 

【耶十七1】「“猶大的罪,是用鐵筆、用金剛鑽記錄的,銘刻在他們的心版上和壇角上。」

  〔呂振中譯〕「『猶大的罪是用鐵筆、用金鋼鑽記錄的;是銘刻在他們心版上和他們〔傳統:你們〕祭壇角上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2】「他們的兒女,紀念他們高岡上、青翠樹旁的壇和木偶。」

  〔呂振中譯〕「而他們的兒女又懷念着他們的祭壇和亞舍拉神木,在茂盛樹旁、在高岡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3】「我田野的山哪,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內所犯的罪,把你的貨物、財寶,並邱壇當掠物交給仇敵。」

  〔呂振中譯〕「我野外之山的。因你在四境之內所犯的罪,我必將你的資財、你一切的寶物、做代價〔傳統:你的高處〕交給仇敵為掠物。」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4】「並且你因自己的罪,必失去我所賜給你的產業,我也必使你在你所不認識的地上,服侍你的仇敵,因為你使我怒中起火,直燒到永遠。”」

  〔呂振中譯〕「你必鬆手〔“手”字傳統作:“並且在你�堶�”〕不能管理我所賜給你的產業;我必使你在不認識之地上服事你的仇敵;因為你們在我怒氣中燒起火來,要直燒到永遠。』」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5】「耶和華如此說: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離棄耶和華的,那人有禍了!」

  〔呂振中譯〕「永恆主這麼說:『那倚靠世人、以人的血肉為自己的膀臂、其心卻轉離永恆主的、那種人該受咒詛。」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6】「因他必像沙漠的杜松,不見福樂來到,卻要住曠野乾旱之處,無人居住的鹼地。」

  〔呂振中譯〕「他正像原野上的杜松,福樂來到,他也看不見,他卻要住在曠野焦乾之處,無人居住之鹹地。」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7】「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

  〔呂振中譯〕「『但那倚靠永恆主、以永恆主為所信靠的、那種人有福阿!」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8】「他必像樹栽于水旁,在河邊紮根,炎熱來到,並不懼怕,葉子仍必青翠,在乾旱之年毫無掛慮,而且結果不止。」

  〔呂振中譯〕「他如同一棵樹移植於水旁,在河流邊扎根,炎熱來到,它也不怕,它的葉子仍然茂盛,在荒災之年它毫無罣慮,而且不停地結果子。』」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9】「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呂振中譯〕「人心比甚麼都陰險,病到無法醫治;誰能識透呢?」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10】「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結果報應他。」

  〔呂振中譯〕「『我永恆主是察透人心、試驗人心腸〔原文:腎〕的;我照各人所行的路,照他作事的結果來報應他。』」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11】「那不按正道得財的,好像鷓鴣菢不是自己下的蛋;到了中年,那財都必離開他,他終久成為愚頑人。」

  〔呂振中譯〕「人發財、而不按正道,就像鷓鴣聚子,而不是自己下的蛋所出的,到了中年日子牠們便離開他,他終於成為愚昧人。」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12】「我們的聖所是榮耀的寶座,從太初安置在高處。」

  〔呂振中譯〕「榮耀之寶座,從起初就在高處;那就是我們的聖所之地方。」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13】「耶和華以色列的盼望啊,凡離棄你的,必致蒙羞。耶和華說:“離開我的,他們的名字必寫在土裡,因為他們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

  〔呂振中譯〕「永恆主以色列所盼望的阿,凡離棄你的、必至於失望;遍離你〔原文:我〕的、必從這地被剪除〔傳統:必在地上被寫下〕,因為他們離棄了永恆主、就是我活水之源頭。」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14】「耶和華啊,求你醫治我,我便痊癒;拯救我,我便得救;因你是我所讚美的。」

  〔呂振中譯〕「永恆主阿,醫治我,我便得醫治;拯救我,我便得拯救;因為你是我所頌讚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15】「他們對我說:“耶和華的話在哪裡呢?叫這話應驗吧!”」

  〔呂振中譯〕「看哪,他們譏笑我說:『永恆主的話在哪�堙H讓它來吧!』」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16】「至於我,那跟從你作牧人的職分,我並沒有急忙離棄,也沒有想那災殃的日子,這是你知道的。我口中所出的言語都在你面前。」

  〔呂振中譯〕「至於我呢,我並沒有催迫你降災禍〔“災禍”傳統作:“牧人”〕,也沒有想望炎殃的日子快來到呀;這是你知道的;我嘴�堨X的話正在你面前呀。」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17】「不要使我因你驚恐;當災禍的日子,你是我的避難所。」

  〔呂振中譯〕「求你不要做我所恐懼的;當災禍的日子、惟獨你是我的避難所。」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18】「願那些逼迫我的蒙羞,卻不要使我蒙羞;使他們驚惶,卻不要使我驚惶;使災禍的日子臨到他們,以加倍的毀壞毀壞他們。」

  〔呂振中譯〕「願使那逼迫我的失望,不要使我失望;使他們驚慌,不要使我驚慌;願使災禍的日子臨到他們,以加倍的破毀破毀他們!」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19】「耶和華對我如此說:“你去站在平民的門口,就是猶大君王出入的門,又站在耶路撒冷的各門口,」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我這樣說:『你去站在便雅憫〔傳統:人民的兒子們〕門,就是猶大列王出入的門,又站在耶路撒冷的各門口,」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20】「對他們說:‘你們這猶大君王和猶大眾人,並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凡從這些門進入的,都當聽耶和華的話。」

  〔呂振中譯〕「對他們說:“你們猶大的列王、和猶大的眾人、以及耶路撒冷所有的居民、凡從這些門進入的、都要聽永恆主的話。」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21】「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謹慎,不要在安息日擔什麼擔子進入耶路撒冷的各門;」

  〔呂振中譯〕「永恆主這麼說:為了自己性命的緣故、你們要謹慎,不可在安息之日挑甚麼擔子,或帶進耶路撒冷的各門。」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22】「也不要在安息日從家中擔出擔子去。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只要以安息日為聖日,正如我所吩咐你們列祖的。’」

  〔呂振中譯〕「也不可在安息之日從你們家中挑出擔子;甚麼工都不可作,只要以安息之日為聖日,照我所吩咐你們列祖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23】「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硬著頸項不聽,不受教訓。”」

  〔呂振中譯〕「然而他們卻不聽從,不傾耳以聽,逕硬着脖子不聽,不接受管教。」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24】「耶和華說:“你們若留意聽從我,在安息日不擔什麼擔子進入這城的各門,只以安息日為聖日,在那日無論何工都不作,」

  〔呂振中譯〕「『但你們若留心聽從我──永恆主發神諭說──不在安息之日挑甚麼擔子進入這城的門,只以安息之日為聖日,在那日不作甚麼工,」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25】「那時就有坐大衛寶座的君王和首領,他們與猶大人,並耶路撒冷的居民,或坐車,或騎馬進入這城的各門。而且這城必存到永遠。」

  〔呂振中譯〕「那麼就必有坐大衛寶座的列王〔傳統有:和貴族〕,他們和他們的首領、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或坐車、或騎馬、進入這城的門,那麼這城就永遠有人居住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26】「也必有人從猶大城邑和耶路撒冷四圍的各處,從便雅憫地、高原、山地,並南地而來,都帶燔祭、平安祭、素祭和乳香,並感謝祭,到耶和華的殿去。」

  〔呂振中譯〕「必有人從猶大的城市和耶路撒冷四圍的地方、從便雅憫地、從低原、山地、南地、而來,帶着燔祭、平安祭、素祭、乳香和感謝祭,進永恆主的殿。」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十七27】「你們若不聽從我,不以安息日為聖日,仍在安息日擔擔子進入耶路撒冷的各門,我必在各門中點火,這火也必燒毀耶路撒冷的宮殿,不能熄滅。”」

  〔呂振中譯〕「但你們若不聽從我,不以安息之日為聖日,仍在安息之日挑擔子,進耶路撒冷的城門,那麼我就必在它的城門中點起火來;這火必燒燬耶路撒冷的宮堡,總不熄滅。”』」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耶利米書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耶利米書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