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三十四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
貳、逐節詳解
【耶三十四1】「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他的全軍和地上屬他的各國各邦,攻打耶路撒冷和屬耶路撒冷所有的城邑。那時,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呂振中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了他的全軍、以及他手下所統治的地上各國、各族之民、來攻擊耶路撒冷和屬耶路撒冷所有的城市;那時有出於永恆主而傳與耶利米的話說:」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2】「“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你去告訴猶大王西底家,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這城交付巴比倫王的手,他必用火焚燒。」
〔呂振中譯〕「『永恆主以色列之神這麼說;你去告訴猶大王西底家說:“永恆主這麼說:看吧,我必將這城交在巴比倫王手中,使他放火燒它。」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3】「你必不能逃脫他的手,定被拿住,交在他的手中。你的眼要見巴比倫王的眼,他要口對口和你說話,你也必到巴比倫去。’」
〔呂振中譯〕「你、必不能逃脫他的手,你一定要被捉住,交在他手中;你必眼對眼地親眼見到巴比倫王;他必口對口地跟你說話;你必到巴比倫去。”」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4】「猶大王西底家啊,你還要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論到你如此說:‘你必不被刀劍殺死,」
〔呂振中譯〕「但猶大王西底家阿,你還要聽永恆主的話哦!論到你、永恆主是這麼說:你必不會死於刀下。」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5】「你必平安而死,人必為你焚燒物件,好像為你列祖,就是在你以前的先王焚燒一般。人必為你舉哀說:哀哉!我主啊。耶和華說,這話是我說的。’”」
〔呂振中譯〕「你必安安然然而死。人怎樣為你列祖、你以前的先王、焚燒香料,人也必怎樣為你焚燒香料,為你舉哀說:“哀呀,主上阿!”因為永恆主發神諭說:這話我已經說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6】「於是,先知耶利米在耶路撒冷將這一切話告訴猶大王西底家。」
〔呂振中譯〕「於是神言人耶利米在耶路撒冷將這一切話告訴猶大王西底家;」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7】「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正攻打耶路撒冷,又攻打猶大所剩下的城邑,就是拉吉和亞西加。原來猶大的堅固城只剩下這兩座。」
〔呂振中譯〕「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正在攻擊耶路撒冷,也攻擊猶大其餘的城市、拉吉和亞西加;因為猶大有堡壘的城只剩下了這兩座。」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8-9】「西底家王與耶路撒冷的眾民立約,要向他們宣告自由,叫各人任他希伯來的僕人和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可使他的一個猶大弟兄作奴僕。(此後,有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
〔呂振中譯〕「西底家王跟耶路撒冷的眾民立了約,要給他們宣告自由,叫各人送他的奴僕和婢女,希伯來男人和女人、自由出去,誰也不可使任何一個猶大的族弟兄做奴僕;(這事以後有話出於永恆主而傳與耶利米;)」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10】「所有立約的首領和眾民,就任他的僕人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再叫他們作奴僕。大家都順從,將他們釋放了。」
〔呂振中譯〕「所有入了約的首領和眾民都聽從了,各送他的奴僕和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再叫他們做奴僕;他們都聽從,而送僕婢出去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11】「後來卻又反悔,叫所任去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
〔呂振中譯〕「以後卻又後悔,叫所送出去自由的奴僕婢女又回來,強迫他們做僕婢。」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12】「因此,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呂振中譯〕「於是有永恆主的話從永恆主那�媔УP耶利米說:」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13】「“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將你們的列祖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時候,與他們立約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以色列之神這麼說: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從為奴之家領出來的那日子,跟你們列祖立了約,說:」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14】「你的一個希伯來弟兄若賣給你,服侍你六年,到第七年你們各人就要任他自由出去。只是你們列祖不聽從我,也不側耳而聽。」
〔呂振中譯〕「“一個希伯人賣給你的,他服事了你六年,到第七年〔原文:第七年終了〕,你們各人總要送自己的希伯來族弟兄、使他離開你而自由。”但你們列祖卻不聽從我,不傾耳以聽。」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15】「如今你們回轉,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各人向鄰舍宣告自由,並且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約。」
〔呂振中譯〕「今日你們,你們回心轉意,行我所看為對的事,各人給鄰舍宣告自由,並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當着我面前立了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16】「你們卻又反悔,褻瀆我的名,各人叫所任去隨意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
〔呂振中譯〕「你們卻又後悔,褻瀆了我的名,各人叫所送出去隨意自由的奴僕和婢女又回來,強迫他們仍做你們的僕婢。」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17】「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沒有聽從我,各人向弟兄鄰舍宣告自由。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就是使你們自由於刀劍、饑荒、瘟疫之下,並且使你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故此永恆主這麼說:你們各人沒有聽從我,而給族弟兄、給鄰舍宣告自由,看吧,永恆主發神諭說,我給你們宣告另一種自由,把你們自由由的交於刀劍饑荒和瘟疫之下,使你們做地上萬國所不寒而慄的對象。」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18-19】「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後來又違背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
〔呂振中譯〕「那些越犯了我的約、不實行他們在我面前所立之約的話那些人、我必使他們像他們立約時所割開為兩半的牛犢一樣:那些從牛犢的劈開部分中間走過去表示立約的人、就是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20】「我必將他們交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呂振中譯〕「我必將他們交在他們的仇敵手中,和那些尋索他們性命的人手中;他們的屍體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做食物。」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21】「並且我必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領交在他們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與那暫離你們而去巴比倫王軍隊的手中。’」
〔呂振中譯〕「我也必將猶大王西底家和眾首領交在他們的仇敵手中、和那些尋索他們性命的人手中,以及那些暫時離開你們而退上去的巴比倫王軍隊手中。」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耶三十四22】「耶和華說:‘我必吩咐他們回到這城,攻打這城,將城攻取,用火焚燒。我也要使猶大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
〔呂振中譯〕「看吧,永恆主發神諭說,我必發命令,叫他們回到這城來、攻擊它,將城攻取,放火焚燒;我必使猶大的城市荒涼,沒有人居住。』」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叁、靈訓要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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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耶利米書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耶利米書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