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二十五章拾穗
【耶二十五1】「犹大王约西亚的儿子约雅敬第四年,就是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元年,耶和华论犹大众民的话临到耶利米。」
〔暂编注解〕“约雅敬第四年”:主前605年。这是巴比伦人第一次掳掠耶路撒冷。
“约雅敬第四年”即主前605年。在巴勒斯坦,王的登基年被算为他执政的第一年,在巴比伦的算法有所不同,因而翌年才被视为执政的第一年。因此,但以理从巴比伦人的角度把这事件的日期算为约雅敬在位的第三年(但一1)。
约雅敬第四年: 巴比伦击败亚述(B.C.612灭亡)之后
尼布甲尼撒登基作王
建立了崭新的政治社会体系。正当此时
埃及法老尼可欲征服巴基斯坦
与亚述的残余势力联盟率军北上
攻打巴比伦。但是
他们在迦基米施战争中遭到了惨败(B.C.605)。在这种历史动向中
耶利米通过预言的灵预见到犹大必会被巴比伦所攻陷
所以能够勇敢地宣布向巴比伦投降是惟一的出路。
约雅敬第四年。本章的信息一定是在犹太人第一次被掳到巴比伦以后不久发出的(见但1:1注释)。约雅敬的第4年,是公元前605年或604年,似乎是在先知运用窑匠器皿的表号之前(见耶18;19)
元年。尼布甲尼撒于公元前605年夏天继承父亲登上王位,所以这是他的登基年。接下去的一整年是他的元年。按照犹太历,始于公元前605年秋天;按照巴比伦的日历,始于公元前604年春天。
尼布甲尼撒。见耶21:2注释。
1~11耶利米首先指出
虽然自己这些年来起早贪黑地宣告了神的审判
百姓却硬着颈项而不肯悔改;然后预言犹大将要在巴比伦过70年的俘虏生活。这是为了强调神的惩罚不会无缘无故地临到人。如此
神根据过去而主宰未来的历史
使历史不会出现断层。亦即
神以他的全能和公义
和谐而统一地掌管人类历史。至今以来
耶利米因着对同胞的挚爱
以及作为先知者的蒙召意识
被神的灵所引领而诚实地宣告了预言(10:23
24;15:10-21;18:18-23)。然而
犹大百姓却拒绝接受耶利米的信息
反而不断策划阴谋而欲加害于耶利米。在这种意义上
犹大比不认识神的尼尼微人(拿3:3-10)还要顽梗。犹大的这种罪源于他们的错误神观
亦即
他们虽然认识神
却不相信神是独一的、全知全能的神
所以自始至终倚靠自己和世界。因此
只有有了正确的神观才会过无误的生活(何6:1-3)。
1~14本节至14节为本书第一部分的结语,亦即从耶利米蒙神呼召作先知到巴录笔录他的话为止。这一部分曾遭约雅敬王焚毁,但后来再写。
1-14 先知耶利米信息摘要:这是本书第一部分的总结,从先知蒙召那年(即主前六二七年)开始,直到他召巴录笔录成书卷(即主前六○五年;参耶36章)为止,这段期间神审判的警告连续不断(参1-25章), 虽然约雅敬焚毁了书卷,但后来先知又重写,本段可视为先知信息汇集的结尾。
二十五1∼二十九32这五章预言耶路撒冷的陷落和百姓的大批被掳(主前586年)。
【耶二十五1 年代小注】学者将约雅敬第四年和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二世元年考证为主前六○四年。当时巴比伦王刚刚在迦基米施击败埃及,预备将犹大国取为藩属。──《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二十五2】「先知耶利米就将这话对犹大众人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说:」
〔暂编注解〕2∼7 二十三年以来,耶利米一直劝百姓从他们邪恶的道路转回。
【耶二十五3】「“从犹大王亚们的儿子约西亚十三年直到今日,这二十三年之内,常有耶和华的话临到我,我也对你们传说,就是从早起来传说,只是你们没有听从。」
〔暂编注解〕耶利米用了23年苦劝百姓悔改,可是徒劳无功。
约西亚十三年。这是犹太民用历。按公元前605或604年为约西亚第四年算,系公元前628年或627年(见耶1:2注释)。
这二十三年之内。从公元前626年到604年,头尾都算在内,正好是23年。这是耶利米至发出本章的信息为止的工作年限。
从早起来。这个习语指努力工作,坚持不懈(见耶7:13注释)。
3-4 「从早起来」:原文可作「不断地」或「诚挚地」。
3~38对濒临审判的警告采取诗歌形式的这部分
比采取散文形式的前面部分(12-29节)
更加直接而生动地描述了临在列国的神的审判。通过生活现场(18:1-4)和实物(19:1-15)宣布了教训
百姓仍然漠视神的警告
于是耶利米连文学手法都动员了。任何人也不能避开罪所带来的审判。这一事实使现今的信徒
在悔改的必然性(结18:31;路13:2
3)以及对“义”产生新的觉悟(赛26:9)。我们从不顾如此深刻的审判警告
也从不省察自己的犹大百姓中
可知他们属灵的堕落多么的严重。
【耶二十五4】「耶和华也从早起来,差遣他的仆人众先知到你们这里来(只是你们没有听从,也没有侧耳而听),」
【耶二十五5】「说:‘你们各人当回头,离开恶道和所作的恶,便可居住耶和华古时所赐给你们和你们列祖之地,直到永远。」
〔暂编注解〕你们各人当回头。这个悔改顺从的呼吁,证实了真先知的使命(见王下17:13;结18:30-32)。
直到永远。如果以色列人实现了神对于他们的理想,他们就会永远居住在那块土地上。
【耶二十五6】「不可随从别神侍奉敬拜,以你们手所作的惹我发怒,这样,我就不加害与你们。」
〔暂编注解〕「你们手所作的」:指偶像或恶行。
【耶二十五7】「然而你们没有听从我,竟以手所作的惹我发怒,陷害自己。这是耶和华说的。’”」
〔暂编注解〕陷害自己: 这句话暗示犹大遭受痛苦
就是因他们自己犯了罪。亦即
百姓为了谋取利益而作了偶像
但偶像带给他们的却只有痛苦。
见耶24:9。
【耶二十五8】「所以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因为你们没有听从我的话,」
〔暂编注解〕万军之耶和华。见耶7:3注释。
【耶二十五9】「我必召北方的众族和我仆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来攻击这地和这地的居民,并四围一切的国民。我要将他们尽行灭绝,以致他们令人惊骇、嗤笑,并且永久荒凉。这是耶和华说的。」
〔暂编注解〕“我仆人”:指尼布甲尼撒所行的事,无意中成就了神的旨意。
「北方的众族」:见王下24:2。
「我仆人」:先知清楚地看出神在历史中的计划,巴比伦王乃是神手中的工具,代神执行对犹大的审判。
我仆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 仆人有义务事奉主人、忠于主人。然而神却称当时代的暴君、专制君主尼布甲尼撒为“我仆人”。尼布甲尼撒从未敬畏过神
也不认识攻陷犹大是神赋予给自己的任务。对他而言
攻打犹大无非是巴比伦领土扩张政策的一环。由此可知
神之所以称尼布甲尼撒为“仆人”
是因他是神用以熬炼犹大的一时的工具
其内含与神对弥赛亚、真先知和基督的称呼——“我仆人”(王上18:36;赛42:1;亚3:8;提后2:24)是不同的。从对古列(赛45:1)的称呼也体现了这一点。
北方。见耶1:14;4:6注释。
众族。指被尼布甲尼撒征服的各个民族。他们补充了巴比伦军队的兵员。
尼布甲尼撒。见耶21:2注释。
我仆人。见耶27:6;43:10。居鲁士也被称为神的“仆人”,即,做神所希望做的事情(见赛44:24-45:5)。
惊骇(shammah)。“可怕”(见耶5:30注释)。
嗤笑。即嘲笑。
【耶二十五9 耶和华的仆人尼布甲尼撒】前来攻打以色列之国家的君王经常被形容为神的仆人,因为他们是耶和华旨意的执行者。由于耶和华是不能征服的,任何征服者都是以罚恶的杖之身分,照祂的命令行事。但这并不表示巴比伦王是耶和华的崇拜者。圣经亦曾经如此形容古列,但也没有证据显示他崇拜耶和华(赛四十四28∼四十五1)。在古代近东的条约中,藩属成为宗主的仆人,其军队受宗主的指挥。他们受霸主的支配,行他的旨意。──《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二十五10】「我又要使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推磨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中间止息。」
〔暂编注解〕本节描写以色列地被掳后的荒凉。
形容国中一切的欢乐和正常活动都要停止。
再也听不到欢喜快乐的声音(见耶7:34注释),妇女碾谷“推磨的声音”(出11:5;太24:41)。“灯的亮光”也会止息。本节描述了家庭生活的完全瓦解,不论是喜庆的季节,还是在日常生活中(见启18:22
23)。
【耶二十五10 推磨的声音和灯的亮光】最普通的日常活动都告止息,所余的是莫名的沉寂。没有食物生产,有的只是可怕而恐怖的黑暗。──《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二十五11】「这全地必然荒凉,令人惊骇,这些国民要服侍巴比伦王七十年。」
〔暂编注解〕“服侍巴比伦王七十年”:比较《利未记》二十六33∼35;《代下》三十六21;《但以理书》九2。有人解释,“七十年”只是约数。如果解释“七十年”是实数,有两种说法:一是从主前605年为开始,到主前538年波斯王古列王颁布谕旨,让余民归国时为结束(拉一1∼3)。一是从主前586年为开始,到主前516年圣殿重建落成为结束。(以色列人被掳共有三次,第一次是约雅敬时期,在主前605年;第二次是约雅斤时期,在主前597年;第三次是西底家时期,在主前587年)。
犹太人被掳到巴比伦合共七十年之久(主前605∼536年),这显然与犹太人没有遵守诫命,把第七年定为土地的安息年有关(即在四百九十年里,他们一直没有遵守律法,没有让土地在每逢第七年休耕。参看利二五2∼7和代下三六14∼21的脚注)。
「七十年」:是一个大约的整数,象征一段漫长而特定的日期(参士1:7; 8:14; 撒上6:19;
诗90:10)。1 亚1:12似乎指主前五八六年圣殿被毁至主前五二○年左右圣殿重建之间隔时期;2 代下36:20-22 则指主前五八六年至五三八年古列王下诏的时期;3 此处则指主前六○五年尼布甲尼撒即位至主前五三年巴比伦沦亡为止。大抵皆不是绝对准确的数字。
七十年: 对此有两种解释:①从犹大人被尼布甲尼撒掳去的第一次被掳
到古列下令归还的第一次归还期间(B.C.605-538);②从耶路撒冷被沦陷、圣殿被毁的那一年
到圣殿竣工之年的70年期间(B.C.586-516)。两者均有一定的合理性
后者是从以圣殿为中心的救赎史角度上推算
前者则是在意指犹大隶属于巴比伦之期间的历史层面上推算。
令人惊骇。直译是“令人害怕”(见耶5:30注释)。
七十年。这七十年也殃及犹大周围的国家(见第9节)。但耶29:10只提到犹大的被掳。七十士译本为: “他们将在外邦人中服侍七十年”,与耶29:10一致,七十年只涉及犹太人。
这七十年就是犹太人被掳的七十年(耶29:10),可以从公元前605年算到公元前536年。
【耶二十五11 七十年】「七十年」一语虽然可以像亚述王以撒哈顿的一句话般,解作一个人的寿命,它也可以是指特定的一段时间。从主前五八七年圣殿被毁,到主前五一五年重献新殿大约是七十年。七十年也是主前六○五年以色列首次被尼布甲尼撒征服,到主前五三五年按古列旨意归回的年日。──《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廿五11~ 12以色列人被掳七十年由来如何?】
答:这是神藉先知耶利米会经预言以色列人被掳的情形。论到「这全地必然令人惊骇,这些国民要服事巴比伦王七十年,」(耶廿五11)。这七十年的起头可从主前六〇六年,巴比伦王第八年尼布甲尼撒第一次攻破犹大京城耶路撒冷起(王下廿四10—15),直到主前五三六年。神激动波斯王古列下诏鼓励以色列人回国建殿时止,前后共七十年时间(拉一1—5)。当这七十年满了以后,他们回归故土,先知的预言,也就完全的应验了。(耶廿九10;代下卅六21;但九2)。这是十分令人惊奇的事,若不是出于神的旨意启示,先知是无法预知的。——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上)》
【耶二十五12】「七十年满了以后,我必刑罚巴比伦王和那国民,并迦勒底人之地,因他们的罪孽使那地永远荒凉。这是耶和华说的。」
〔暂编注解〕玛代和波斯在主前539年征服了巴比伦。参看第五十章13节和但以理书五章30节的脚注。
我必刑罚。这段针对巴比伦的预言,在“玛代人和波斯人”占领了巴比伦城,杀死伯沙撒,结束新巴比伦帝国时(但5:17-31)开始应验。虽然神用巴比伦惩罚祂的子民,但这不能免除巴比伦人因自己的罪孽而受的惩罚(见耶50;51;参赛10:5-16)。
巴比伦王。作为旧约时代以色列的一个主要敌人,《启示录》用巴比伦来代表敌挡神余民的背道的基督教,这是很合适的(见启14:8;17:5;18:2注释)。《启示录》的表号,大都选自古代以色列人的历史,以旧约先知的象征性信息为依据。所以在研究《启示录》的表号时,务必从旧约历史和预言中认真寻找相应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了解《启示录》表号完整的意义。
12~14本文记录了巴比伦将来的命运;①巴比伦的强暴:神为了惩罚犹大的罪而使用了巴比伦
但是他们一览无遗地暴露了其残暴性情
不仅杀伤了许多犹大人
而且还破坏了圣殿和殿里的器具(王下24:8-21;但1:1-3)。对此
神宣告说
将按照他们的行为
惩罚巴比伦(14节);②巴比伦的灭亡:早在一个世纪之前
以赛亚就已预言了这一点(赛13:1-14:23)。本文也预言70年之后巴比伦将要灭亡
沦为外邦的附属国。B.C.539
波斯王古列征服巴比伦应验了此预言(50:1-51:64)。
12∼14耶利米同时代的犹大人,因为耶利米的信息宣告神的刑罚,促百姓放弃对抗巴比伦人,误会他偏帮敌人、出卖国家,因而迫害他。但从本书可以看见,耶利米不只宣告巴比伦人是神的“仆人”(9节),也宣告在犹大国受了审判之后,神也要审判巴比伦人。由此可见,先知只是宣讲神的旨意,并不是出卖国家。
【耶二十五12 流放七十年】亚述王以撒哈顿讨论父亲西拿基立摧毁巴比伦时,视之为玛尔杜克神对自己城市的审判。玛尔杜克恼恨巴比伦的百姓,以致降旨自我流放,离开巴比伦城七十年。但以撒哈顿却在毁城十年之后重建巴比伦,并且宣称玛尔杜克将流放期限缩减为十一年。现存有关巴勒斯坦在被掳和部分重新定居时期的资料甚少。外迁于主前五八六年耶路撒冷被毁之后发生。但被掳的只有民中的优秀人物。犹大到处都有毁灭的痕迹,但不是一切都全被毁灭。农民继续在当地生活,有些甚至在圣殿的废墟崇拜(见四十一4∼5)。犹大成为巴比伦的一省,其首府位于耶路撒冷北面的米斯巴。──《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二十五13】「我也必使我向那地所说的话,就是记在这书上的话,是耶利米向这些国民说的预言,都临到那地。」
〔暂编注解〕「向」:或作「针对」。
【耶二十五14】「因为有多国和大君王必使迦勒底人作奴仆,我也必照他们的行为,按他们手所作的报应他们。”」
〔暂编注解〕“多国和大君王”:灭巴比伦国的是波斯、玛代人(参但五章)。
按照神的报应,身为世界霸主的巴比伦人,将成为他们所征服之民族的奴隶。
【耶二十五15】「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对我如此说:“你从我手中接这杯忿怒的酒,使我所差遣你去的各国的民喝。」
〔暂编注解〕这杯忿怒的酒: 也可以解释为“冒着酒泡的忿怒之杯”。这就暗示
因着神的审判
犹大将如步履蹒跚、不知所措的醉酒之人一样。
见诗75:8;赛51:17
22;启14:10。
15-31 耶和华忿怒的酒杯:神的审判每被形容为「忿怒之杯」,醉酒乃受罚的象征(参赛63:6; 耶13:12-14)。在这里杯乃代表敌人的刀剑(16
29)。神的审判先从祂的选民开始(29),然后延展到万国地极,无一幸免。
15~38本节至末节为耶利米向列国传的信息。喝“忿怒的酒“,喻神的审判临到这些国(十三12;四十九12;赛五十七17
21)。首先是犹大国的耶路撒冷(18节),然后是它周围的列国,19∼26节记载的次序是先从南方列国开始,然后到北方列国。
15-38 神对列国的审判:耶利米蒙召作列国的先知 (参1:5),
不但向以色列传神的信息,也向列国宣告神的审判。本段与46-51章论列国的预言有密切的关系。
15~38对列国的审判: 本文相当于46:1-51:64所记录“对列国之预言”的序论
耶利米以敬酒的酒杯为喻
预言了将要临到犹大诸邻邦的全然毁灭。这一“忿怒的酒杯”也被称为“咒诅的酒杯”
对此须注意以下几点:①酒杯的来源:来自耶和华的手(15节)。耶和华的手象征帮助、祝福或能力
但在这里则象征审判(出7:5;伯19:21)。这就意味着临到列国的审判
是在神的主权性护理之下进行的;②分发酒杯的目的(31节):是为了审判“属乎血气的人”或“按着血气生的人”(创6:3;加4:29);③接杯子的顺序:先是犹大人
后是外邦人(29节)。作为神的选民
犹大人本当成为众人效法的对象
反而随从外邦人专事拜偶像等恶行
玷污了神的圣名。
【耶二十五15 忿怒的酒】酒作为惩罚之杯的意象在旧约经常出现(诗十一6,七十五8;耶四十九12,五十一7;哈二15∼16)。以赛亚书五十一17特别清楚表示这杯所导致的是醉酒(东倒西歪)而非死亡。被逼喝这杯的人失去一切自制和自卫的能力(27节),变得不省人事。──《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二十五16】「他们喝了就要东倒西歪,并要发狂,因我使刀剑临到他们中间。”」
〔暂编注解〕生动地描写巴比伦征服者进犯时各国的惊恐心理。神忿怒的酒(见第15节)似乎使他们充满恐惧和绝望(见赛51:17
22;耶51:7;哈2:16;参启14:10;17:4;18:3)。
【耶二十五17】「我就从耶和华的手中接了这杯,给耶和华所差遣我去的各国的民喝。」
〔暂编注解〕先知用这个表号说出针对这些国家的预言。
【耶二十五18】「就是耶路撒冷和犹大的城邑,并耶路撒冷的君王与首领,使这城邑荒凉,令人惊骇、嗤笑、咒诅,正如今日一样。」
〔暂编注解〕「使这城邑荒凉」:原文作「使他们毁灭」。
犹大。耶利米开始向自己的同胞宣布神的判决,预言对他们罪孽的惩罚,及其对其他国家的影响(见彼前4:17)。
惊骇。直译是“可怕”(见耶5:30注释)。
嗤笑。指嘲笑。
【耶二十五19】「又有埃及王法老和他的臣仆、首领,以及他的众民,」
〔暂编注解〕当时的埃及国王是尼哥二世(公元前610-595年),在迦基米施被尼布甲尼撒打败。
19~26这里例举的列国包括以犹大为中心的所有周边国家。如此列出所有列国
无论哪个国家离弃神而悖逆的都要受审判(箴19:29;彼后3:7)。
19∼26 其它受到巴比伦审判之列国的名单。“示沙克”(26节)。巴比伦的代号。
【耶二十五19∼26 地理范围】本节所述的地理范围颇为广泛。从非洲东北角的埃及开始,耶利米列举乌斯地(大概是尼革)的诸王、非利士的沿海城市、外约但诸国(以东、摩押、亚扪),然后回到北面的沿海地带(腓尼基)。海岛的诸王是指塞浦路斯等岛屿。耶利米接着往南横过阿拉伯半岛的北部(底但、提玛、布斯;后者是亚喀得文献中位于阿拉伯半岛的巴朱),跳过美索不达米亚(巴比伦地),南行到伊朗西南部(以拦、玛代),最后以「天下地上的万国」作结。所列举的各地都曾俯伏在尼布甲尼撒的淫威之下。──《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二十五20】「并杂族的人民和乌斯地的诸王,与非利士地的诸王,亚实基伦、迦萨、以革伦,以及亚实突剩下的人;」
〔暂编注解〕「乌斯」:是约伯的家乡,大概位于巴勒斯坦之东。
「亚实基伦
...... 亚实突」:都是非利士地的城邑。
「剩下的人」:亚实突在此时(主前六○五年)早已被埃及攻陷,其中不少居民已被杀死。
杂族的人民。(见耶50:37;参出12:38;尼13:3)。可能指尼哥二世的父亲萨姆提克一世安置在埃及,并用作埃及辅助部队的爱奥尼亚人和卡里亚人(见《希罗多德》 ii.152
154;又见但2:39注释)。
乌斯。关于乌斯的位置,见伯1:1注释。
非利士地。包括以下的四座城市:亚实基伦、加萨、以革伦,和亚实突。
亚实突剩下的人。可能指埃及国王萨姆提克一世围攻29年以后占领亚实突的史实(见《希罗多德》 ii.157)。
【耶二十五21】「以东、摩押、亚扪人、」
【耶二十五22】「推罗的诸王,西顿的诸王,海岛的诸王,」
〔暂编注解〕海岛('I)。“岛屿”,“海滨”。这里指地中海的岛屿和沿岸地区(见赛49:1注释)。
22~24推罗的诸王
西顿的诸王: 耶利米暗示了神的审判要经过所有国家、所有时代而实施。
【耶二十五23】「底但、提玛、布斯和一切剃周围头发的;」
〔暂编注解〕「底但、提玛、布斯」:位于北亚拉伯之沙漠地带。
「剃周围头发的」:见9:26注。
底但。见结25:13注释。
布斯。位置尚未确定。有人认为在阿拉伯。
一切剃周围头发的。指以某种方式理发的人(见耶9:26注释)。
【耶二十五24】「阿拉伯的诸王,住旷野杂族人民的诸王,」
〔暂编注解〕杂族人民。见第20节注释。
【耶二十五25】「心利的诸王,以拦的诸王,玛代的诸王,」
〔暂编注解〕「心利」:所指不详(七十士译本缺「心利的诸王」一词组,可能是「以拦」的暗语,即如26「示沙克」为巴比伦的暗语,参15:41注)。
心利。这个名字无论在圣经中还是在别处都无从查考。有人认为它与心兰有关系。他是基土拉为亚伯拉罕生的第一个儿子(创25:1
2)。根据本节的排列,它可能是阿拉伯的一个游牧部族,位于巴勒斯坦东南。也有人认为它是以拦的隐名。
以拦。见创10:22注释。
【耶二十五26】「北方远近的诸王,以及天下、地上的万国喝了,以后示沙克(就是“巴比伦”)王也要喝。」
〔暂编注解〕“示沙克”:即巴比伦。参五十一1注。
以后示沙克王也要喝: 示沙克是巴比伦的别称(51:41)。这句子意味所有周边国都喝了忿怒的酒之后
最后巴比伦也要喝。神的仆人(9节)巴比伦虽然作了神的工具
但是因为仍然具有恶的习性
所以也要喝忿怒的酒
巴比伦最后喝是因为巴比伦与给上面列举的所有列国喝的象征意义相比
巴比伦是耶利米的直接工具
要担当毁灭列国的神仆人的作用。虽然按照神的旨意作了圣工
却仍然受到离弃。那是因为内在的罪的属性仍未得到解除
反而继续行恶的缘故。
示沙克(就是巴比伦)王。有人认为依据字母替代法(atbash,见耶51:1注释),示沙克是巴比伦的隐名。其辅音字母sh-sh-k 可用b-b-l替代。这就是巴比伦的希伯来语拼法。也有人认为示沙克可能是古阿卡德语的Shishkú,在后来王室的名单上代表巴比伦。
也要喝。巴比伦在迫使其他国家喝失败的杯以后,自己也要喝同样的杯。
【耶二十五26 示沙克和密码的使用】「示沙克」是「巴比伦」一字的「阿特巴什」(atbash)。「阿特巴什」是一种密码,作法是将希伯来文正数的字母与倒数的字母对调(又见五十一1的注释)。例如在英语就是A被Z所取代,B被Y所取代,如此类推(「阿特巴什」〔'tbsh〕其实是希伯来语的第一个〔?〕、倒数第一个〔t〕、第二个〔b〕、倒数第二个〔sh〕字母组成的嵌字)。如此,在上面经文中,希伯来语的以拦('elam)就变成了心基(zimki),而巴比伦(bbl)亦变成了示沙克(shshk)。阿特巴什的功用是掩饰敌方的身分。亚喀得语是音节文字,没有字母,所以没有阿特巴什。──《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二十五27】「“你要对他们说:‘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如此说: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要呕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来,都因我使刀剑临到你们中间。’」
〔暂编注解〕你们要喝
且要喝醉
要呕吐……不得再起来: 如世俗的劝诫语“先是人喝酒
后是酒喝人”
过度吸取酒精将导致生命危机。因着这种事实
耶利米用递增法描述了醉酒者的形象
用比喻手法表明喝忿怒之酒的人
即受神审判的人
最终处于不可恢复的状态。此句用命令型
强调酒是人自愿喝的
所以能节制
但因罪而受的神震怒之杯是不可能随意控制的。
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耶利米似乎回到了第15
16节(见该处注释),描述国际冲突的不幸给人们带来的恐惧和绝望。
要呕吐。形象地描写放弃战争的掠物。
【耶二十五28】「他们若不肯从你手接这杯喝,你就要对他们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们一定要喝!」
【耶二十五29】「我既从称为我名下的城起首施行灾祸,你们能尽免刑罚吗?你们必不能免,因为我要命刀剑临到地上一切的居民。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暂编注解〕像第18节一样,再次展示了神惩罚以色列人的画面(见彼前4:17)。耶路撒冷既躲不开迦勒底人的入侵,周围的国家也不能幸免。他们和犹大一样,服从巴比伦的轭乃是明智之举(见耶49:12)。
【耶二十五30】「“所以你要向他们预言这一切的话攻击他们,说:‘耶和华必从高天吼叫,从圣所发声,向自己的羊群大声吼叫;他要向地上一切的居民呐喊,像踹葡萄的一样。」
〔暂编注解〕「圣所」:原作「 圣洁的居所」,指天堂。
「踹葡萄」:压 葡萄是制酒的过程,酒既然是用于喜庆宴乐的场合,踹葡萄的人通常一面工作,一面欢呼高歌(参赛16:10);但这里先知以踹葡萄比喻敌人的践踏,以致百姓的血如葡萄汁一般四处飞践(参赛63:2-3), 战场上的呐喊取代了欢呼的声音(参耶48:33)。
大声吼叫。第30-33节用形象的比喻概括了本章的信息。先知曾指出惩罚将临到犹大和周围的国家(第9节),最后临到巴比伦之上(第12节)。现在作为总结,他描绘神从祂的居所大声吼叫,惩罚所有的国家。在基督复临之前各国的冲突中,这句话将再次应验。
向自己的羊群。直译是“向自己的牧场”(见珥3:16;摩1:2)。
呐喊。参帖前4:16。
【耶二十五30 像踹葡萄的吶喊】「吶喊」一语可以形容踹葡萄的人,也可用来形容打仗的人。本节说耶和华的吼叫也是好像踹葡萄之人的吶喊一样。踹葡萄表示收割季节经已结束,因此这场合是冬季来临之前的团体性庆典。这种庆典的特点是欢声震天,所产的新酒有时还会被人过度饮用。──《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二十五31】「必有响声达到地极,因为耶和华与列国相争,凡有血气的他必审问,至于恶人,他必交给刀剑。这是耶和华说的。’”」
〔暂编注解〕「相争」:即控诉。
凡有血气的他必审问: 描述为审判对象的“血气”
不是指所有的人
乃是指“按着血气生的”(加4:29)。他们的特征是:①随众行恶(出23:2);②效法世俗的风俗(王下17:15;弗2:2);③迷惑别人(太24:38
39)。这些人害己也害人。对这些人而言
神不是慈爱的神
乃是审判的神(诗1:4-6)。
相争(rib)。“冲突”或“诉讼”。描写神审判邪恶的各国。
交给刀剑。象征战争的毁灭。在各国最后的冲突中,恶人将通过不同的方式灭亡。
【耶二十五32】「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必有灾祸从这国发到那国,并有大暴风从地极刮起。」
〔暂编注解〕大暴风。见耶23:19注释。
地极。即天涯地角(见耶6:22)。
32-38 领袖的哀歌:审判的黑夜已到,神要在地面上掀起战争风暴,尸首遍野,大地呈现一片荒凉景象,宛如启示文学所描绘的情景。
【耶二十五33】「到那日,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都有耶和华所杀戮的。必无人哀哭,不得收殓,不得葬埋,必在地上成为粪土。」
〔暂编注解〕有耶和华所杀戮的。见赛34:1-4;66:15
16
24。
必无人哀哭。没有为他们举行通常的葬礼,从而增加了他们的耻辱。
【耶二十五34】「牧人哪,你们当哀号、呼喊;群众的头目啊,你们要滚在灰中,因为你们被杀戮分散的日子足足来到,你们要跌碎,好像美器打碎一样。」
〔暂编注解〕“牧人”、“群众的头目”都是指国家的首要。“美器”:精美的陶器,指这些领袖都要象陶器被打碎一样受刑罚。
「群众的头目」:原文作「羊群的首领」,与「牧人」一样指国家的领袖。
「辊在灰中」:是悲哀的表现(参耶6:26; 结27:30; 弥1:10)。
「美器」:有古译本作「美好的公绵羊」;「美器打碎」指领袖们要像被宰的羊倒下。
日子足足来到: 这句子间接地非难那些漠视神的警告、陷入安逸的领导者
并表明神的忍耐也并非是无止境的。领导者利用自己的权威
漠视审判的警告
助长百姓的罪恶
反而宣布假和平而使百姓的心更加刚硬。不仅百姓
连领导百姓的也悖逆了神
因此恢复的可能性就没有了。这一事实使耶利米终于宣布了神不再�琱[忍耐的信息。愿饶恕七十个七次的神(太18:21
22)终于宣布审判的事实
对现今随心所欲行恶的人也是严重的警告。
牧人哪,你们。指神牧场上虚伪的百姓首领(见耶23:1注释)。到了末日,同样的悲叹也要向虚伪的宗教领袖发出,因为他们使人相信了谎言。
要滚。可以是“滚在地上”或“滚在灰中”,表示伤心悲痛。
头目。直译是“有势力的人”,即百姓的首领。
美器。七十士译本为“你们要跌倒,像优选的羔羊一样”。
【耶二十五34∼38 牧人/头目的象喻】在古代近东,将君王描绘为百姓(羊群)的牧人是很常见的象喻。它是描述统治者的责任和权柄。正如羊主要求牧人交代羊群的景况,神明亦要君王为百姓的福利负责。在此被杀戮的不是羊只,而是牧人。──《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耶二十五35】「牧人无路逃跑,群众的头目也无法逃脱。」
〔暂编注解〕头目。见第34节注释。
【耶二十五36】「听啊,有牧人呼喊,有群众头目哀号的声音,因为耶和华使他们的草场变为荒场。」
〔暂编注解〕本节描述耶利米真的听见了百姓首领的“呼喊”和“哀号”。
【耶二十五37】「耶和华发出猛烈的怒气,平安的羊圈就都寂静无声。」
〔暂编注解〕「寂静无声」:或作被「毁灭」。
羊圈。直译是“牧场”(见第30节注释)。
【耶二十五38】「他离了隐密处像狮子一样,他们的地,因刀剑凶猛的欺压,又因他猛烈的怒气,都成为可惊骇的。”」
〔暂编注解〕「他离了隐密处像狮子一样」:指神好像离开兽穴觅食的狮子,正进行侵袭的行动。
「刀剑凶猛的欺压」:有古卷作「欺压的刀剑」。(参耶46:16; 50:16)
「可惊骇的」:或作「荒凉」。
像狮子一样……成为: 一般
狮子象征末日威胁信徒的“撒但”(彼前5:8)。狮子在野兽中最凶猛而有权威
而且具有破坏性特性(士14:18;箴30:29
30)
因此有时被用来象征施行审判的神
或审判的代行者(4:7;启5:5)。
“神的羔羊”也是“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启5:5)。“狮子”不仅代表君王的威仪,也象征毁灭的能力。当神施行消灭恶人之“奇异的事”时,将动用这种能力(见赛28:21注释)。耶利米在这里再次运用第30节的比喻,说神发出“猛烈的怒气”,如同藏在森林的“隐密处”寻找猎物的吼叫的狮子(见摩3:8)。
凶猛的(charon,“燃烧的”,经常表示“忿怒”,在《旧约》里只用于神。
欺压(yonah)。是yanah(“压迫”)的分词形式。
【思想问题(第25章)】
1 先知耶利米自蒙召起,不断诚挚地(「从早起来」)劝告百姓悔改归向神,达廿三年之久。他的使命有否成功?他给你什么榜样?
2 除了耶利米之外(3),那一位也「从早起来」向百姓说话?他工作的时间是否比耶利米更长?与此相比,犹太人被掳七十年算是漫长的日子吗?这给你什么启迪?
3 从古人的角度来看,那一国战败,即表示该国的守护神无用。29节的启示如何与此看法背道而驰?另参彼前4:17。这给你什么警惕?
4 巴比伦王一时是神的仆人(9),一时却要受神刑罚(12)并成为他国的奴仆(14),这是为了什么?列国又为何要喝神手中之杯?这对神的属性有何提示?
──《串珠圣经注释》
【耶25章与启十六至十九章的比较】《耶利米书》25章描述古代巴比伦所遭受的各种惩罚,值得与《启示录》16-19章奥秘的巴比伦所遭受的惩罚(见赛14:4注释)对照起来研究。请注意以下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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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第25章 |
启示录第16-19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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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又要使欢喜和快乐的……,新郎和新娘的声音,……推磨……灯……止息”(第10节) |
1.“吹号的声音,……推磨的声音……,灯光……,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们中间决不能再听见”(启18:22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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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必刑罚巴比伦王”(第12节)。 |
2.“神也想起巴比伦大城来”(启16:19;参启17:1;18:7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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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也必照他们的行为,……报应他们”(第14节) |
3.“按他所行的加倍的报应他”(启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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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这杯忿怒的酒”(第15节)。 |
4.“那盛自己烈怒的酒杯”(启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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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刀剑临到地上一切的居民”(第29节) |
5.“其余的被……剑杀了”(启19: 21)。“剑从他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国”(启1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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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耶和华必从高天吼叫,从圣所发声,……大声吼叫”(第30节) |
6.“大声音从殿中的宝座上出来”(启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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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耶和华与列国相争”(第31节) |
7.“那三个鬼魔便叫众王聚集在一处,希伯来话叫哈米吉多顿”(启16:16)。“他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启19:11;又见启17:14;19:15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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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必有灾祸从这国发到那国”(第32节) |
8.“鬼魔的灵,施行奇事,出去到普天下众王那里”(启1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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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耶和华所杀戮的”(第33节) |
9.“其余的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启19:21)。 |
──《SDA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数据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串珠圣经注释》․《圣经精读本──箴言注解》․《SDA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