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十章拾穗
【耶十1】「以色列家啊,要聽耶和華對你們所說的話。」
這裡指以色列民族剩下的猶大王國,而不是北方王國(見耶四1
3注釋)。
〔暫編註解〕「對」:於原文可作「攻擊」或「針對」。
這裡指以色列民族剩下的猶大王國,而不是北方王國(見耶4:1
3注釋)。
1∼16 這�堿O對拜偶像的嚴厲譴責,當中包含一個三重的對照:(1)異教的膜拜給日月星辰賦予極大的重要性(2節),但神才是創造諸天的那一位(12節);(2)人手所造的偶像需要靠人來釘穩(4節),但神卻控制列國(10節);(3)偶像是“畜類”(沒有智力),因為他們是沒有生命的(8節),活的神卻設計和創造萬物(12
13節)。
1-16 偶像必被滅:本段攻擊猶大效列國的宗教行為,並將以色列的神與外邦的偶像作一比較,益顯出神的至高至大與拜偶像的愚昧無知。本段的思想,用字與詩篇,以賽亞書(參串珠經文)類似;有學者認為是取自聖殿崇拜中的儀文。
1~18拜偶像的虛妄性: 在上章
耶利米揭露猶大拜偶像的行為
並宣告其結果就是審判。在本文
耶利米轉換視角
論證了拜偶像的虛妄性。耶利米之所以如此苦口婆心
是因他期待百姓興許會認罪悔改。耶利米如此論證了偶像崇拜的虛妄性:①耶和華是“自存”的神
而偶像則是被造物人用手製造的再被造物(3節);②偶像不僅無法控制人的禍福
反而需要人的説明(5節);③創造者神是能力的根源
而偶像卻不具有任何能力(12-14節)。神與偶像的對比
昭然若揭地表明瞭神的超然卓越和偶像的蒼白無力。屬靈的瞎眼之人
漠視神與偶像之間的根本差異
反而傾向於肉眼可見的偶像
因為偶像刺激人類的世俗欲望。然而這種選擇是可憎的行為
它不僅損害我們屬肉體的生命
更是有害於屬靈的祝福與生命。
十1∼25本章為耶利米聖殿講章的最後一篇,用詩歌描寫 的無用和神的偉大,指出偶像並非創造天地的神,一定要在神的忿怒中被除滅(11節),拜偶像的人的命運也是滅亡。
【耶十2】「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不要效法列國的行為,也不要為天象驚惶,因列國為此事驚惶。」
〔暫編註解〕“天象”。大概是不尋常的事件如日食、彗星或行星的連接。
古代近東國家多敬拜日月星辰等天象,猶大國在瑪拿西時代盛行此類異教崇拜(參王下21:5),這也是約西亞王宗教改革要針對的目標之一(王下23:5
11-12)
。 列國以天象的運轉作為北斗,若天體發生異常現象如彗星、日蝕、月蝕,則人心惶惶;以色列人卻不可如此,因他們的神是真神、活神、永遠的王(10),天象都在 的控制下。
「因」:或作「雖然」。
列國的行為: “行為”原意為“嚮導”
可理解為“生活規範”或“生活風俗”。所謂指外邦的異端宗教
他們通過天體的變化等天象
占卜人的命運和吉凶禍福。這些行巫術或占卜的人
甚至是那些參與這種行為的人
聖經都予以了嚴厲的定罪(申18:9-14)。
列國的行為。主要指他們的崇拜方式,即他們的宗教(見利18:3;20:23;見耶4:18注釋)。
天象。外邦人根據天空的異常現象進行占星的推算。日蝕,慧星和天體的特殊交會等自然現象,往往被視為民族或個人命運的徵兆(見賽47:13)。
因列國。警告的原因是偶像崇拜所帶來的普遍誘惑力。從屢次的警告來看,偶像崇拜對於以色列的誘惑力是很大的(見出23:24
32
33;利18:3;申7:1-5;士2;3)。
【耶十2】古代近東國家多敬拜日月星辰等天象,猶大國在瑪拿西時代盛行此類異教崇拜(參王下二十一5),這也是約西亞王宗教改革要針對的目標之一(王下二十三5
11∼12)。列國以天象的運轉作為北斗,若天體發生異常現象如彗星、日蝕、月蝕,則人心惶惶;以色列人卻不可如此,因他們的神是真神、活神、永遠的王(10),天象都在 的控制下。──《串珠聖經注釋》
【耶十2 天象的兆頭】在大部分古代宗教中,天體神祇(日神、月神、金星尤然;巴比倫宗教分別名為沙馬士、辛、伊施他爾)都占了首要的地位。這些神明掌管曆法與時間、季節與氣候,被視為最具力量的神。他們為觀兆者提供徵兆,並且從天上觀看萬有。主前第二千年紀末葉編纂完成的天兆大全《埃努瑪、亞奴恩、裡勒》共有七十塊泥版,作為參考典籍幾達一千年之久。美索不達米亞的占星家已經設定了很多星座(其中不少──但非全部──經希臘傳入西方之後,今日依然沿用),但黃道十二宮的分界,這時仍未發明。──《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3】「眾民的風俗是虛空的,他們在樹林中用斧子砍伐一棵樹,匠人用手工造成偶像。」
〔暫編註解〕「風俗」:原文作「律例」,這裡是指百姓所信奉的異教。
「斧子」:或指雕刻用的鑿刀。此字於原文乃屬本節最後一句,此句可譯成「匠人的手以鑿刀造成(偶像)」。
風俗(chuqqah)。“規定”或“律例”(見詩119:5注釋)。
虛空(hebel)。“水汽”,“呼吸”,指虛幻而沒有價值的東西(見傳1:2注釋)。
砍伐一棵樹。提請人們注意這些偶像的來源,說明它們毫無價值(見賽40:20;45:20)。
匠人(charash)。源於一個意為“耕田”或“設計”的動詞。在這樣的工匠手中,樹木會變成一件藝術品。
【耶十4】「他們用金銀妝飾它,用釘子和錘子釘穩,使它不動搖。」
〔暫編註解〕妝飾。接著用貴重的金屬裝飾雕像(見賽40:19)。
釘穩。把偶像釘在牆上或柱子上,使之立起來,不至倒下(見賽41:7)。
動搖。直譯是“搖晃”。
【耶十4 古代近東關於偶像及其處理的信念】古代近東偶像的形狀和大小各有不同。但通常都是用木雕成,包以錘平的金箔銀箔。其外貌基本上是人形(埃及除外,當地偶像混合人、獸特徵),但有獨特,甚至規格化的姿勢、衣著、髮式。古代近東的神祇以特殊方式在偶像中臨在,(在神祇向崇拜者施恩時)可以到達使祭儀偶像成為神明的地步;然而這也不是神祇惟一的顯現方式。但執行儀式卻可以使神祇在偶像中活過來。有了這相連之處,他們就可以向偶像施符念咒,或行其他法術,以求威逼、脅制,或驅使神明行事。此外,又有別的禮儀可以向偶像施行,對神祇提供幫助或關顧。換言之,偶像所代表的世界觀和對神明的概念,是與耶和華的自我啟示不相符合的。他們不視偶像為神明,但相信神祇居於偶像之內,並且透過偶像彰顯其臨在和意旨。文獻所描述真人大小的偶像,考古學家發現的數量極少。然而書畫的描繪卻足以提供可靠的細節。美索不達米亞的偶像需要每日喂飼、更衣,甚至沐浴。食物的祭每日要獻給神明(食用的無疑是廟宇的工作人員)。為偶像穿衣脫衣需要其他的工人,此外,又需要人負責洗濯,和在慶典時搬運偶像。──《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5】「它好像棕樹,是旋成的,不能說話,不能行走,必須有人抬著。你們不要怕它,它不能降禍,也無力降福。”」
〔暫編註解〕“好像棕樹,是旋成的”亦作“好象瓜田裡的稻草人”(參賽一8)。
「棕樹,是鏇成的」:原文可作「瓜田裡的稻草人」,指沒有生命的道具。
像棕樹
是鏇成的: KJY把這句話譯為“圓柱”
也有人翻譯為“瓜地裡的稻草人”。綜上所述就是:①人所製造的;②不會說話;③不能行走;④無法自己站起來。這句話生動地描述了偶像的特徵
指出了偶像的虛假性和崇拜偶像之人的愚昧
。
棕樹(tomer)。棕樹一般拼為tamar(出15:27;利23:40;民33:9等)。不知本節是不是指棕樹,尤其是把miqshah 譯成“旋成的”(見下文“旋成的”注釋)缺乏依據。參閱寫于馬加比時代的次經《耶利米書信》就可能得出另一種解釋。該書信似乎與本節有關。其中第70節(七十士譯本為第69節)說“瓜田裡的稻草人保護不了什麼,他們嵌上金銀的木像也是如此”。鑒於“瓜田”的譯法有賽1:8的依據,先知可能用tomer 來表示稻草人。這就產生了一個有趣的譯文:“他們好像瓜田裡的稻草人”。菜園裡的稻草人是僵硬,無生命,沒有活動能力,只用來嚇唬鳥的,但鳥兒也可能知道稻草人是無用的。
旋成的(miqshah)。在《舊約》其他地方只表示旋轉或錘打的工件(見出25:18
31
36),或指瓜田(見賽1:8)。
不能說話。偶像如田裡的稻草人,外表上像人,以說話的姿勢站著,卻不能說話,如同啞巴(見詩115:5)。
行走。直譯是“行軍”。偶像出巡時是不能自己走路的。
必須有人抬著。在巴比倫的宗教節日裡,偶像通常被抬出來遊行,招搖過市(見詩115:7;賽46:1
7)。
你們不要怕它。異教徒敬拜他們的神,要麼是期望這些神給他們好處,要麼是害怕這些神會傷害他們。但先知宣佈,這些神既不能傷害自己的敵人,也不能幫助自己的朋友。它們不會獎賞,也不會懲罰(見賽41:23)。
【耶十5 偶像的無能】和合本「他好像棕樹,是旋成的」,新國際本作「如像瓜田中的稻草人」。這裡譯作「稻草人」(和合本:「棕樹」)的字眼,全本舊約只在本節出現。稻草人可說是以色列人所能製造,最接近偶像的東西了。如此,「聖」偶像的身分,降到與稻草人相等的地位。它的能力和纏在柱子上的棕櫚葉子沒有分別,肯定不會令人心生畏懼。──《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6】「耶和華啊,沒有能比你的;你本為大,有大能大力的名。」
〔暫編註解〕沒有能比你的。說神是無可比擬的(見出15:11;詩86:8
10)。
有大能大力的名。神的名字代表祂所顯示的品格,威望,名聲(見詩31:3注釋)。
6~7耶和華……大能大力的名: 強調了耶和華神的絕對性和超越性。耶和華與偶像有本質上的不同。偶像不具備位格
它不僅由人手所造
且沒有絲毫能力;而耶和華卻以其“權能”治理整個被造界
且運行在其中。因此
所有人均有義務單單讚美敬拜神。不稱頌神是褻瀆權能之神的惡事。
【耶十7】「萬國的王啊,誰不敬畏你?敬畏你本是合宜的;因為在列國的智慧人中,雖有政權的尊榮,也不能比你。」
〔暫編註解〕真神不像異教的地方之神,祂是“萬國的王”,是一切列國的王。
「雖有政權 ...... 比你」:或作「並在他們的政權中,沒有能比你的」。
萬國的王。這裡宣佈神廣泛的主權。耶和華不只是猶太人的神(見羅3:29);祂是全世界的神(見詩22:28;47:7
8;96:10)。
敬畏。見詩19:9;箴1:7注釋。
合宜(ya'ah)。虔誠的敬畏應該單歸給耶和華,而不是任何其他的神。
列國的智慧人。“人”是外加的,可以刪除。所以不單指外邦的哲人智士,也指外邦的神,包括外邦人所認為的任何智慧的根源(見詩89:6)。一切世俗的智慧在神看來都是愚昧的(林前1:19-31)。
【耶十8】「他們盡都是畜類,是愚昧的。偶像的訓誨算什麼呢?偶像不過是木頭。」
〔暫編註解〕「畜類」:原文可作「蠢笨」(參箴30:2)。
是畜類,是愚昧的。把拜偶像的人說成是愚昧,固執,遲鈍和笨拙的(見詩115:8;拿2:8注釋)。
訓誨(musar)。“懲戒”,“管教”或“訓誨”。直譯是“虛妄的訓誨,不過是木頭”。先知無疑是指“偶像”(見耶8:19;14:22;參申32:21;詩31:6)。偶像是木頭做的,無法傳授知識。
【耶十9】「有銀子打成片,是從他施帶來的,並有從烏法來的金子,都是匠人和銀匠的手工;又有藍色紫色料的衣服,都是巧匠的工作。」
〔暫編註解〕“烏法”:指俄斐。在亞拉伯西南部,以出產黃金聞名。“他施”:在西班牙南部。
“他施”。參看以賽亞書二章16節的腳註。“烏法”。若是一個地方,其位置不詳;但也許是一種精金的稱謂(比較但一○5)。
「他施」:原為歐洲西部之地名,以出產金屬礦物著名(參結27:12),但此字或可解作「提煉」。
「烏法」:可能是俄斐(參王上9:28注),以出產黃金著名,但有學者認為此字或指最純的精金。
從他施帶來的
並有從烏法來的金子: 據推測
“他施”是位於今日西班牙南海岸的一座城市(拿1:3)
以出產和雕琢金銀著稱。腓尼基人為了運來那地的金銀
時而會利用“他施的船隻”(賽2:16)。我們無法知道烏法的準確地點
似乎也因盛產金子而聞名於世(但10:5)。凡有利於偶像崇拜的
猶大百姓均不遠千里地去吸取
狂熱地拜偶像。然而
在事奉神的時候
他們卻陷進形式主義
假冒偽善。他們行事詭詐
不僅作假見證陷害鄰人
且將污穢的祭物獻給神(6:20;賽58:2-5;66:3)。本節與6:20緊密相關。亦即
他們曾從東端示巴帶來不討神喜悅的犧牲祭來獻給神
如今則從西端他施運來病態物以製造偶像。這就一覽無遺地暴露了他們顛倒的價值觀。
打成片。用金箔和銀箔包在木制的偶像外面(見賽30:22;40:19;耶10:4)。這種東西完全是人工製作的。
他施。直譯是“冶煉廠”。他施位於西班牙南部的塔提色斯(Tartessus),腓尼基人在那裡開發西班牙的礦產(見結27:12;拿1:3;見王上10:22注釋)。
烏法。準確的位置不詳。許多人認為是阿斐的另一種拼法(見創10:29;但10:5注釋)。
銀匠(soreph)。“冶練者”,指“金匠”或“銀匠”。
藍色(tekeleth)“染成藍紫色的羊毛”。
紫色('argaman)。“染成紅紫色的羊毛”。
巧匠。製造偶像的人是能工巧匠(見耶9:17注釋)。
【耶十9 他施的銀子,烏法的金子】烏法雖以金子聞名(但十5),其確實地點卻已不明。一個亞蘭文的他珥根說此地位於俄斐。俄斐是阿拉伯半島南部一個金子的產地。此外,烏法又可能是一個形容詞,意思是「純淨」。有些提及寶石的經文亦提到他施,這些經文似乎表示他施和紅海地區的以旬迦別有關,與烏法和俄斐相符。但在其他經文中,他施則明顯是個位於西方的地點。──《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9 為偶像穿上藍色紫色料的衣服】古代形容顏色的字眼很難詮釋。這些字眼所形容的,是各種代表王族或神明的藍色或紫色(進一步細節,見:民四6的注釋)。很多古代近東的偶像都是金制或包金,並且穿上這種顏色的衣物。──《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10】「惟耶和華是真 神,是活 神,是永遠的王。他一發怒,大地震動;他一惱恨,列國都擔當不起。」
〔暫編註解〕真神。耶利米在這裡把耶和華和虛妄的偶像進行比較。那只是想像出來的神。神則是真理的化身(見詩31:5;約14:6;17:3;約壹5:20)。
活神。與無生命的偶像不同,神是有生命的(約5:26)。祂的起源是祂自己。一切其他的生物都“在乎祂”(見徒17:28)。
永遠的。與所有其他無能為力,暫時存在的崇拜物件不同,神是“永遠的王”。祂的主權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
擔當。即“承受”。
【耶十11】「你們要對他們如此說:“不是那創造天地的神,必從地上從天下被除滅。”(你們要對他們如此說:不是那創造天地的神,必從地上從天下被除滅!) 」
〔暫編註解〕《耶利米書》全本書是用希伯來文寫的,唯獨本節用亞蘭文。“他們”指異教的神祇,也許只懂得當時商業和國際交往上用的亞蘭文,不識希伯來文。舊約用亞蘭文寫的重要經節還有《以斯拉記》四7∼六18;七12∼26;《但以理書》二4∼七28。
耶利米書中惟一用亞蘭文寫成的一節經文。
這是本書唯一用亞蘭文寫的一節,可能來自民間的諺語。
你們要對他們如此說。本節是用亞蘭語寫的。這句亞蘭語的引言只有一種理由可以解釋。鑒於本節是突然插入正常敘述中的,有人認為這是一個注釋,或亞蘭語《塔古姆》的一個片段。但也有另外的解釋。那些維護本節權威性的人認為先知是用被擄後巴比倫的通用語言來進行答覆。巴比倫人引誘猶太人參加偶像崇拜。
被除滅。在亞蘭語(見上文)中,“促使”和“除滅”的發音有些相似。
【耶十12】「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聰明鋪張穹蒼。」
〔暫編註解〕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大地。惟有耶和華有權得到崇拜,因為祂是創造主。萬物都是祂造的(見詩96:5)。宇宙是祂創造能力的產物(賽40:22
26;42:5;44:24;45:12
18;51:13)。偶像的被造的,神則是創造者。祂是創造之主。本章12-16節還出現在耶51:15-19裡,稍有變動。
聰明(tebunah)。“智慧”。
12~13在上文
耶利米揭露了偶像崇拜的虛妄性
在本文
則描繪神是創造主和宇宙的主宰。藉著這種比較
耶利米強有力地論證了偶像崇拜的虛妄性。耶利米論證神的特點有以下幾點:①神創造了宇宙
是所有被造物的生命之源(創1章;2:7;約壹5:12);②就兩者的關係而言
神是所有被造物的供給者與統治者(詩104:4)。
【耶十12∼13 創造之神/宇宙之神】本段對以色列之神的形容,將祂形容為創造之神兼宇宙之神。祂為宇宙建立秩序,又借著統管宇宙運作維繫這秩序。古代世界甚少神祇將這兩個運作範圍集於一身。但巴比倫的主神瑪爾杜克,確實是在作為創造神祇之外,與雷、雨都有關係。──《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13】「他一發聲,空中便有多水激動,他使雲霧從地極上騰;他造電隨雨而閃,從他府庫中帶出風來。」
〔暫編註解〕「激動」:或作「呼嘯」。
祂一發聲。大自然的現象展示神不間斷的活動(見摩5:8;9:5
6)。詩人在雷雨交加中看到神的威嚴能力。他稱雷聲為神的聲音(見詩29:3注釋)。
多(hamon)。“騷動”,“喧囂”,故有“眾多”或“群眾”之意。
雲霧(nesi'im)。就是“濕霧”,只在本節,耶51:16和詩135:7用於此義。在箴25:14譯為“雲”。
隨雨。直譯是“為了雨”。
【耶十13 從府庫中帶出風來】迦南人和巴比倫人將風暴的顯現歸因於暴雨之神兼風神阿達德。但耶利米卻宣稱一切的天氣現象都完全是耶和華的工作。他用比喻形容耶和華有由風所運轉的倉庫儲藏雨、雹,和雪,把它驅動的大概是祂口中的氣(又見:申二十八12;詩三十三7;伯三十八22)。譯作「倉庫」的字眼亦可形容儲藏珍貴寶物或御用兵器的庫房。雹、雪、風、雷、電都經常被形容為神用來擊敗仇敵的兵器。此外,倉庫又可用來儲藏原料,如:大麥、蜜棗、五穀,或一般之什一奉獻等。神亦同樣按需要分配倉庫的儲藏品。宇宙性倉庫的象喻在古代近東並不常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14】「各人都成了畜類,毫無知識,各銀匠都因他雕刻的偶像羞愧。他所鑄的偶像本是虛假的,其中並無氣息。」
〔暫編註解〕「畜類」見8注。
「毫無知識」:指不認識神。
各人都成了畜類
毫無知識: 離棄神的人無法擁有真正的智慧(箴1:7)
所以即使經歷了神奇妙作為
也意識不到那是從神而來的(羅1:20-23)。亦即
背棄神的人
無法認識屬靈的事
唯有懺悔才能解決此問題。
畜類。或“愚蠢”,“遲鈍”(見第8節注釋)。
各銀匠。即“各冶練者”或“金匠”(見第9節注釋)。
羞愧。工匠精心製作的偶像,依然是沒有生命的。
【耶十15】「都是虛無的,是迷惑人的工作。到追討的時候,必被除滅。
〔暫編註解〕「追討」:指神所施行的審判。
虛無(hebel)。“水汽”,“呼吸”(見耶10:3;見傳1:2注釋)。
迷惑人的工作。直譯是“嘲笑者的工作”。偶像本身是可笑的,但基督徒不應嘲笑拜偶像者真誠的信念。
追討。見詩8:4;59:5注釋。當製造偶像的人受到懲罰的時候,偶像也將毀滅(第11節)。
【耶十16】「雅各的份不像這些,因他是造作萬有的主。以色列也是他產業的支派,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
〔暫編註解〕結語是高潮點,再次斷言色列的神是萬有的創造主,並且與以色列有特殊的關係。
雅各的分……耶和華是他的名: 強調了神和雅各亦即以色列的親密關係。勿庸置疑
促成此事的是創造和統治萬物的神(羅11:36)。具有位格的全能之神有異於猶大所追隨的偶像
耶利米在此介紹這位神
欲帶領他們歸向真神耶和華。只有與神的聯合
才能使猶大百姓和生活具有意義和價值。
雅各的分。就是耶和華(見詩16:5;73:26;119:57)。
像這些。如木匠和金匠所製作的易毀壞的偶像。
造作萬有的主。源于yasar(“創造”)。見創1:2注釋。意為“創造者”。偶像是人製作的,但神是宇宙的創造者。
支派(shebet)。原意是“棍”,“杖”或“竿”。Shebet 也用來指由一位帶著杖的領袖率領的一群人(見詩74:2;參詩122:4;賽63:17)。
萬軍之耶和華。見耶7:3注釋。這個莊嚴的名稱與所有異教之神的名稱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耶十17】「受圍困的人哪,當收拾你的財物,從國中帶出去。」
〔暫編註解〕“財物”。需要為被擄那長途和艱苦的路程而收拾的東西。
受圍困的(masor)。“被圍攻的”或“被圍攻之地”。
財物(kin`ah)。“擔子”,“包裹”,“包袱”。
從國中帶出去。或“從土地中帶出去”。
在耶10:1-16敘述了偶像崇拜的愚昧以後,預言回到了耶9章的主題,即國土迫近的荒涼和居民的被擄。先知生動地描寫了被擄者的離開。他勸百姓趕緊準備一些物品,以便立即動身前往巴比倫(見結12:3)。
17~18在本文
耶利米論到拜偶像之人的悲劇性命運
警告他們不得再拜偶像。他們如同“受圍困的人”亦即囊中之物一樣
即將遭到滅亡。並且
他們也“好象用機弦甩出去”的石頭
要被迫擄至遙遠的異國。耶路撒冷滅亡之後
猶大人被擄到巴比倫
應驗了此預言(王下25:11)。
17-22 哀歎百姓即將被擄:有些學者認為這段原是緊接在9:17-22之後。如今災難已到了耶路撒冷門口,先知催促城中百姓收拾行囊,準備被擄至巴比倫。
17∼25 這�塈峸e被擄到巴比倫的日期已經迫近。
【耶十18】「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這時候,我必將此地的居民,好像用機弦甩出去,又必加害在他們身上,使他們覺悟。”」
〔暫編註解〕用機弦甩出去。比喻驅趕的殘暴(見耶16:13;參撒上25:29)。這是耶和華親自在說話。
這時候。以前侵略耶路撒冷的人因沒有成功而退兵(王下16:5;19:35
36),或滿足於劫掠或納貢(王下14:14)。
使他們覺悟。原文沒有賓語。亞蘭語版本中加了賓語“我”,即神。《塔古姆》解釋為“覺悟苦難”(見英ASV版、RSV版)。先知可能故意讓詞義含糊。他們的覺悟取決於他們對懲罰的態度。
【耶十19】「民說:“禍哉!我受損傷,我的傷痕極其重大。”我卻說:“這真是我的痛苦,必須忍受。」
〔暫編註解〕原文並無「民說」二字,全節乃出自先知的口,顯示先知與百姓的傷痛和哀號認同。
禍哉,我受損傷。用擬人的手法說這個民族哀悼自己的災難,房屋的毀損和兒女的喪失。
損傷。直譯是“破壞”,或“斷裂”。
忍受。悔改的第一步就是承認苦難是由自己的罪惡所造成的(見哀3:39
40)。
耶利米時代的猶太人根本不相信神所一再警告的有關即將被擄的信息真的會實現(見耶7:3;結11:3;12:21-28)。連虔誠的耶利米起先也不願意相信。他非常傷心(耶4:19;8:21;15:18),哭泣(耶9:1;13:17;14:17),祈求免去被擄的厄運(耶7:16;11:14;14:11)。到後來他才認識到,那是不可能的(見耶11:11;14:19)。
19~20 這�堨庣C牧民族的言語描述猶大的荒涼。
19~22猶大瀕臨滅亡:耶利米洞見了猶大的罪惡和其結果
便繼8:18-9:8作了一首哀歌。這兩首哀歌的特點是
均使用了第一人稱的獨白形式。所以
有些學者主張他們的哀歌是為先知本人而寫的。然而
更為合理的解釋是
愛國先知耶利米
把百姓視為一個具有人格化的群體(耶利米是其代表)
感同身受地表達了百姓所將要承受的苦難。亦即
耶利米借用了由個人代表群體的原理。亦即
先知使用這種表達方式
以迫切的言辭逼真地傳達了自己的哀傷
因猶大已瀕臨不可挽回的滅亡。
【耶十20】「我的帳棚毀壞,我的繩索折斷。我的兒女離我出去,沒有了;無人再支搭我的帳棚,掛起我的幔子。」
〔暫編註解〕用遊牧民族的語言描述猶大被毀的慘劇(參賽38:12)。
「繩索」:指搭帳棚時用以拉緊帳蓬的繩子。
我的繩索折斷: “繩索”原意為“使之保存”。因此
這句話可以說是意指維持耶利米和同胞生命的所有生計均被切斷。亦即
由於巴比倫的侵略
猶大百姓不僅失去居所
還陷入到喪失生計的悲慘境地。 我的兒女離我出去沒有了: 意指兒女因戰爭而四散。這句話可翻譯為“兒女消失得無影無蹤”。 無人再支搭我的帳棚
掛起我的幔子: 這是充滿絕望的悲歎
猶大已陷入最低生存條件——衣食住行都受到威脅的危機
卻沒有一位可以打破此局面的有志青年。神曾經通過摩西指出了對選民以色列的統治原理
亦即
倘若他們順服神話語
就可在任何困境中均能得勝(申28:7);倘若不順服神的話語
就不僅陷入困境
甚至會受到連那克服困難的道路都被切斷的咒詛(申25:15)。如今
咒詛臨到以色列
耶和華的警告——敗在仇敵面前
從七條路逃跑
也必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開始成為現實(申28:25)。
我的帳棚。比喻耶路撒冷或猶大全地。
我的繩索。先知繼續帳棚的比喻。
沒有了。兒女們不是死亡,就是被擄(見耶31:15;參創42:36)。
【耶十21】「因為牧人都成為畜類,沒有求問耶和華,所以不得順利;他們的羊群也都分散。」
〔暫編註解〕“牧人”指猶大國中領袖。他們不明智的決策帶來國家的厄運(二9)。
“牧人”。需要為災難負責任的民族領袖(二8;六3)。
「牧人」:指國家領袖,他們的失職導致家滅亡,百姓被擄。
「畜類」:見本章8注。
牧人……沒有求問耶和華: 在本節
所謂牧者是統稱政治、宗教領袖(太9:36)
他們要負惹動神震怒的首要責任。他們不僅辜負了引領百姓到神面前的使命
更是像蠢笨的畜類
雖然聽聞北方的敵人正準備侵略自己
卻只顧尋求自己的私利而沒有尋求耶和華的真意。上文已指出了領袖們的這種腐敗(6:13)
這是促使耶利米作哀歌(10:19-22)而吟唱的四個緣由之一。其餘三個緣由是:①苦難的深重性;②任何方法都不能解除這苦難;③苦難已逼近。
牧人。百姓的官長(見耶2:8注釋;參耶3:15)。
不得順利。也可譯為“不興旺”或“沒有聰明地行事”。
【耶十22】「有風聲!看哪,敵人來了!有大擾亂從北方出來,要使猶大城邑,變為荒涼,成為野狗的住處。”」
〔暫編註解〕巴比倫軍隊最先來到以色列地的北方。
風聲。直譯是“報告聲”或“聽!新聞!”“擾亂”指大軍前進參加戰鬥(見耶6:23;8:16)。
北方。見耶1:14;4:6注釋。
野狗(tannim)。見耶9:11注釋。
【耶十23】「耶和華啊,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
〔暫編註解〕他求神憐憫以色列人,因為他們對自己的墮落與命運實在無能為力。他們既不能抗拒罪惡的勢力,亦沒法逃避神的審判,先知惟有仰賴神的憐憫。
我曉得。先知作為以色列的代表發言。第23
24節是一個祈禱,很恰當地承認了自己的罪,並懇求減輕懲罰(見耶18:20)。
道路。指人生的道路。
不由自己。人靠自已無法決定何去何從。他需要神的引導(見詩37:23;箴16:9;20:24)。以色列人卻喜歡走自己的路。
定自己的腳步。人每一步都需要神的引導。神會指引義人的腳步(詩37:23)。
23~25耶利米的代禱帶給我們的教訓: 耶利米深知百姓與統治階層
均對自己所宣告的審判毫無反應
並且也無力指出對策以預備審判。他們積極主動地去犯了罪
卻對臨近的審判採取了消極態度。為此
耶利米便為他們獻上代禱
從而結束了第三篇講道。可以說
耶利米的此番作為是出自對同胞的摯愛。服事主的工人
可以從耶利米的代禱
找到值得效法的寶貴教訓。那就是
即使有聖徒不聽自己奔走呼號
聲嘶力竭的警告而脫離真道
也不可為此沮喪失望。反而要為他們�琱薯a禱告
使他們看到像耶利米一般火熱的愛
最終促使他們重新踏上正道。世界上最美好的行為無非是為神辛勤作工
並愛弟兄的靈魂為之禱告(雅5:13-20)<太9:2
代禱的功效與局限性>。
23-25 先知的代求:國家滅亡使先知心碎,到最後關頭他仍竭力為百姓代求。
【耶十24】「耶和華啊,求你從寬懲治我,不要在你的怒中懲治我,恐怕使我歸於無有。」
〔暫編註解〕求你從寬懲治我。承認自己有錯,需要懲治。當罪人承認自己的罪行,需要懲治時,這是有希望的跡象。
怒中懲治(mishpat)。這裡之從司法意義上講(見耶5:4注釋)。
使我歸於無有。直譯是“使我變小”。
【耶十25】「願你將忿怒傾在不認識你的列國中,和不求告你名的各族上。因為他們吞了雅各,不但吞了,而且滅絕,把他的住處變為荒場。」
〔暫編註解〕傾。參詩79:6
7。
不認識你。或“不承認你”。列國都得到一定程度的啟迪(見羅1:18-25;羅2:14-16)。
吞了雅各。神允許外邦人懲罰祂的選民。撒但想乘機完全消滅以色列人(見賽10:6
7)。列國越過了神許可的範圍(賽47:6)。
【思想問題(第10章)】
1 試根據本章1-16節,將耶和華和偶像,以色列和外邦列表比較。對此什麽才是正當的回應?
2 試就18節反省你所遭遇的難處。
3 23-25節是否表示人犯罪不需負責?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