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十四章拾穗
【耶十四1】「耶和華論到乾旱之災的話臨到耶利米。」
〔暫編註解〕“乾旱之災”:在巴勒斯坦地是常有的,有時極其嚴重。旱災是神降刑罰的徵兆(申二十八23∼24)。
耶和華……的話。本節開始一個新的預言,一些人認為它延續到耶17:18。耶14章的信息沒有標明日期。但據推測其發表的時間比約雅敬執政第三年的後半葉要早一點(見耶25:1),因為本章中沒有暗示迦勒底人已經進攻耶路撒冷。
乾旱。見耶3:3。如果這裡的乾旱就是耶3:3的乾旱,那麼這段預言發表的時間可能就在耶利米工作的頭十年。
1∼6 一次影響城中居民(2
3節)、農夫(4節),甚至動物(5
6節)的“乾旱”(旱災),是從神而來的警告,但卻沒有人注意。“家僮”。奴僕。
1-6 猶大苦旱的景象:旱災是神對罪的一種審判方式(參申11:13-17; 28-23-24),這次由於災情慘重,人畜遭殃,首當其衝的是農夫(4)和野生的動物(5-6)。
1~21耶利米的仲裁事工: 繼督促猶大悔改的第五篇講道之後
本文是第六篇講道。本文重點描述了
耶利米為不肯悔改的猶大百姓而獻給神的代禱。雖然
神已經拒絕了耶利米為猶大百姓獻上的代禱
但他還是依然獻上了三次代禱。百姓拒斥耶利米督促他們悔改的信息而繼續犯罪
從而積攢了神的震怒。耶利米在腐敗的百姓和公義的神中間
履行先知的使命
其難處可與耶穌的難處相提並論。然而
兩者之間有嚴格的區別。耶穌毫無怨言地存心順服以至於死
從而完成了他的所有事工(羅5:19;來5:8);而耶利米卻時而歎息
時而受挫。本文由以下內容組成:①嚴重的乾旱席捲猶大(14:1-6);②耶利米的第一次代禱(14:7-9);③神的回答(14:10-12);④第二次代禱(14:13);⑤神的回答(14:14-18);⑥第三次代禱(14:19-22);⑦神的回答(15:1-9);⑧耶利米因代禱遭到拒絕而倍感失意
以及神的安慰(15:10-21)。
十四1∼十五21猶大國遭旱災,先知發出的信息。
14:1-16:21 刀劍饑荒的審判。
【耶十四2】「“猶大悲哀,城門衰敗。眾人披上黑衣坐在地上,耶路撒冷的哀聲上達。」
〔暫編註解〕「城門」:代表城市。
「披上黑衣」:原文作「黑」,或可解作「哀悼」。
「坐在地上」:或作「為了那地」。
全句可譯作「他們為那地哀悼」。
城門: 是以色列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心(創23:10;34:20)
商業往來和法律訴訟均在此進行
人們也是聚集在此地決定重大事件(得4:1;撒下15:2)。因此
這城門並非只是城邑的出入口
更是代表著整個城邑。總之
本節是預言了悲傷與痛苦將常伴全體猶大百姓。
城門口是古代公共生活的中心(見創19:1注釋)。城門的衰敗,代表商務和其他的公眾事務的崩潰。
2~6乾旱之災: 這使猶大舉國上下悲傷不已的乾旱(2節)
是發生在約雅斤王第四年之前。據推測
此乾旱極其嚴重
與大衛在位時的三年乾旱和亞哈執政時持續3年6個月的乾旱不相上下。乾旱帶來了:①飲用水枯竭;②家畜的飼料斷源(5、6節);③耕地荒廢(4節)等災難。結果
人畜均瀕臨滅亡
眾民都只能像撒勒法的寡婦那樣(王上17:12)
束手待斃而發出無奈的歎息。這可以說是應驗了11:22所宣告的預言。雖然如此
猶大百姓依然不肯悔改求告神
反而只為肉身的痛苦而呻吟。水可謂是生命之源。因此
神降下乾旱
體現了神欲取其性命的意願。究根追底
他們所迫切需要的並非是一滴“水”
乃是與神恢復正確的關係。但凡賢人智士均會預防災難
並且當災難臨到其身時
就會找出其因迅速解決
而當時的猶大百姓
雖有先知在反復發出預言
卻沒有能夠預防不幸
且沒有找出其因
而一味地沉浸在悲傷之中。這就昭然若揭地表明瞭他們是何等愚頑
其屬靈眼目已黯然無光。
【耶十四3】「他們的貴胄打發家童打水,他們來到水池,見沒有水,就拿著空器皿,蒙羞慚愧,抱頭而回。」
〔暫編註解〕「抱頭」:即「蒙頭」,代表羞和悲傷(參撒下15:30;
斯6:12)。
見沒有水。參王上18:5;摩4:7
8。
抱頭而回。表示傷心(見撒下15:30;19:4)。
【耶十四4】「耕地的也蒙羞抱頭,因為無雨降在地上,地都乾裂。」
〔暫編註解〕耕地的也蒙羞抱頭。意為 “被恐懼所打擊”。在詩體的語言中,用於人類的詞語,有時用來指無生命的物體。
【耶十四5】「田野的母鹿生下小鹿,就撇棄,因為無草。」
〔暫編註解〕形容旱災時寸草不生,母鹿缺乏飼料,雖然產下小鹿,沒有奶去餵養它。
以對待幼崽的柔情而著稱的母鹿,此時因找不到青草,而在絕望之中也拋棄了她的幼崽。
【耶十四6】「野驢站在淨光的高處,喘氣好像野狗,因為無草,眼目失明。”」
〔暫編註解〕「淨光的高處」:指光禿荒蕪的山頂。
「喘氣」:形容狗乾渴時用力呼吸,以吸取空氣中之水分。
「失明」:原文作「完結」,大概是指雙目呆滯或模糊,是形容死亡臨近或願望不遂時的情景(參詩69:3; 哀4:17)。
野狗(tannim)。見耶9:11注釋。
【耶十四7】「耶和華啊,我們的罪孽雖然作見證告我們,還求你為你名的緣故行事。我們本是多次背道,得罪了你。」
〔暫編註解〕先知把自己與犯罪的百姓認同。
「名」:代表名聲及榮耀,或指神憐憫和信實的屬性。(參本章21)
「行事」:即「有所行動」。
你名: 指神的名譽。
耶利米出於對同胞的愛,求主饒恕他們(見耶7:16注釋)。他代表他們承認自己的罪孽。先知知道,是猶大屬靈上的背叛給百姓帶來旱災(耶3:2
3)。
7∼9先知懇求神,對百姓所受的災禍,不要視若無睹,好像過路人。
7-9 先知百姓認罪代求。
7~9面對乾旱這一民族性災難
耶利米為墮落並已失去禱告能力的猶大
獻上了代禱。他這樣做一方面源於至死愛同胞的心
其更大的動機是因這有損於神的尊嚴。耶利米認識到
選民的滅亡不僅損傷了猶大
更是損傷了神的威嚴。先知耶利米躬身力踐了人生的第一目的是榮耀神的真理
而本文正是見證了其有深度的信仰。他的禱告顯明了神的一般屬性
亦即神是盼望與拯救者的思想(8節);而“寄居的”、“行路的”、“不能救人的勇士”(8、9節)
均以文學語言表達了當時神與猶大疏遠的關係
並不表達神的一般屬性。這些詞語告訴我們
神向那些違背其旨意的人
隱藏不現自己的恩慈。其禱告內容有:①代百姓認罪(7節);②對神的信仰告白(8節);③呼求神的拯救(8、9節)。
7∼22 耶利米為百姓代求、認罪,並憑約的關係來求神(7∼9節),但神卻吩咐他不要再祈禱(11
12節),因為審判假先知和聽從先知之人,是已經確定的事(15
16節)。耶利米仍然承襲亞伯拉罕的做法(創一八22∼33),繼續為百姓求情(17∼22節)。
【耶十四8】「以色列所盼望在患難時作他救主的啊,你為何在這地像寄居的,又像行路的只住一宵呢?」
〔暫編註解〕以色列所盼望(miqweh
Yisra'el)。該片語只出現在本節和耶17:13。先知強調,除了神以外,以色列來是沒有“盼望”的。
行路的。先知形象地描繪在猶大“患難”時,神似乎不關心他們。
8-9 先知問神為何好像過路客般缺乏對國家的承擔,以致漠視以色列的苦難,或意像無能的勇士任憑祂的百姓遭蹂躪。(參詩44:23-24)
【耶十四9】「你為何像受驚的人,像不能救人的勇士呢?耶和華啊,你仍在我們中間,我們也稱為你名下的人,求你不要離開我們。」
〔暫編註解〕「稱為你名下」:即屬於耶和華。
受驚的。或“困惑的”。七十士譯本為“你難道像一個沉睡的人嗎?”
在我們中間。耶利米得勝的信心使他確信神不會像第8節所說的,如同一個“行路的”過客(見第8節);神會一直信實地住在祂的子民中間。先知堅信雖然神推遲了行動,但祂像一個“勇士”,會拯救祂自己的子民。
【耶十四10】「耶和華對這百姓如此說:“這百姓喜愛妄行(原文作“飄流”),不禁止腳步,所以耶和華不悅納他們;現今要紀念他們的罪孽,追討他們的罪惡。”」
〔暫編註解〕「妄行」:指百姓到處敬拜偶像,或指以色列屢次與外邦結盟。
不悅納他們。猶大的百姓不離棄他們的罪孽,喜歡“飄流”在自己犯罪的道路上,所以神拒絕了耶利米的請求。
追討。為了懲罰(見詩8:4;59:5注釋)。
10-12神拒絕先知的求情,因為百姓只知獻祭祈禱,但不肯悔改。
10∼12神答覆先知,百姓不肯承認祂,不走在正路上,獻祭有何用?
10~12神對耶利米的第一次代禱作出了如下回答:①猶大受審判是因為他們“喜愛妄行”
而向神犯了罪。“妄行”是指“如同醉酒的人一般東倒西歪”
意指他們沒有對神的信仰節操。②不要為這百姓祈禱求好處: 神先後三次重複了此番話(7:16;11:14)
這並非禁止先知為百姓獻上代禱。根據聖經“要愛人如己”(太22:39)的一般性教導和保羅“要為家人禱告”(提前5:8)的教導來看
代禱是聖徒當盡的義務(雅5:13-20)。因此
神在此處禁止代禱
是間接地暗示了禱告的物件猶大百姓的罪孽已達到了極點。
【耶十四11】「耶和華又對我說:“不要為這百姓祈禱求好處。」
〔暫編註解〕見耶7:16;11:14。
【耶十四12】「他們禁食的時候,我不聽他們的呼求;他們獻燔祭和素祭,我也不悅納。我卻要用刀劍、饑荒、瘟疫滅絕他們。”」
〔暫編註解〕「他們禁食的時候」:原文或譯作「他們雖然禁食」。
「刀劍、饑荒、瘟疫」:都是戰爭所帶來的災難(參21:7)。以色列人在戰場中會被敵人所殺,被困在城中的會因饑餓而死(見本章18);這兩等人的屍首同時亦引起瘟疫。
我也不悅納。本節一般理解為這些禁食和祭物只是出於禮儀的,沒有帶著真實敬拜的精神(見賽1:10-15),所以神不予悅納。但也可理解為他們的禁食和供物,雖然出於一定的誠意,但已為時太晚,無法改變神的懲罰。
用刀劍。人類的歷史不斷地重演戰爭的災難,以致刀劍,饑荒和瘟疫經常是一起提到的(見耶21:9)。
【耶十四12 禁食】禁食是在一段時間之內暫時戒絕食物。贖罪日是聖經之中惟一的禁食日子,但在特殊情況之下也有召開公開禁食的時候,被擄歸回時代尤其常見。個人則在哀悼和懺悔之時禁食。在聖經以外,古代近東沒有什麼禁食的例證。禁食通常是在哀悼之時進行。舊約中宗教性的禁食通常與向神懇求有關。其原則是所求之事重要到一個地步,懇求者集中精神於屬靈景況上,肉身需要則退居幕後。如此,禁食是為使人淨化,在神面前謙卑而設的(詩六十九10)。以色列除了悔改之外,以色列人禁食也是為了消除罪咎和一切可能導致他們被人欺壓的阻礙。──《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四13】「我就說:“唉!主耶和華啊,那些先知常對他們說:‘你們必不看見刀劍,也不遭遇饑荒,耶和華要在這地方賜你們長久的平安。’”」
〔暫編註解〕先知再向神求情:先知轉以百姓受假先知欺哄為理由,再力爭恩赦。
我就說:唉!主耶和華啊: 耶利米的第一次代禱並沒有得到肯定性的應允
他就以希伯來感歎詞“哀哉”反復獻上代禱。這次與第一次有所不同
他並沒有單單求神施憐憫
而是解釋了一個緣由即“百姓因那些假先知而變得如此愚頑”
想要借此獲得一個機會。耶利米擁有深沉而堅實的同胞之愛
只要有助於終止百姓的苦難
不論那是什麼
他都可以以此為根據呼求神施行憐憫。
那些先知常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屬靈墮落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許多虛偽腐敗、沽名釣譽的先知,發揮了強大的影響,迷惑百姓期待平安。這些先知貌似有理地推測,以色列人既是神的選民,就不可能遭遇任何的失敗,所享受的只是福氣。這些假宗教領袖的教訓,在百姓聽來,比神真僕人的信息更加悅耳,所以假先知比神所指定的代言人更受人歡迎。假先知的反對,使神使者的工作遭遇極大的困難(見賽30:8-10;耶5:31;結13;摩3:5-12)。
你們必不看。假先知用特殊的方式說出大家所愛聽的話,否認向神的子民所宣佈的三個災難(見第12節),並承諾他們享有持續的繁榮和“長久的平安”之福。
【耶十四14】「耶和華對我說:“那些先知托我的名說假預言,我並沒有打發他們,沒有吩咐他們,也沒有對他們說話。他們向你們預言的,乃是虛假的異象和占卜,並虛無的事,以及本心的詭詐。」
〔暫編註解〕「虛無的事」:或作「無益的話」,或指無用的偶像。(參哈2:18)
占卜: 參見民23:1-30
關於咒術。
14-18 神宣告欺騙者與受騙者都要一同受罰。
14~18本文是神對第二次代禱的回答
與第一次回答別無二致。耶利米的熱切禱告之所以沒果效
是因為假先知宣告的信息依然迷惑住了百姓。因著那些炫耀自己的光榮和職份
且假借神的名而迷惑百姓的先知
猶大陷入了不可挽回的毀滅。若有人不承認神話語的權威
就會輕易相信人的愚拙誘惑
且會陷入邪靈的詭計(約壹4:1)。“刀劍”和“饑荒”(18節)的審判正是為這些人預備的。當我們承認神和他話語的權威時
神會賜給我們美好的悟性
使我們行在真道中(詩119:105)。
【耶十四15】「所以耶和華如此說:論到托我名說預言的那些先知,我並沒有打發他們。他們還說這地不能有刀劍饑荒,其實那些先知必被刀劍饑荒滅絕。」
〔暫編註解〕被刀劍饑荒。神向這些騙子宣佈了他們聲稱絕不會來臨的災禍。
【耶十四16】「聽他們說預言的百姓,必因饑荒刀劍拋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無人葬埋。他們連妻子帶兒女,都是如此。我必將他們的惡倒在他們身上(或作“我必使他們罪惡的報應臨到他們身上”)。
」
〔暫編註解〕「無人葬埋」:見耶7:32-33注。
未按體面的禮儀埋葬,被猶太人視為極大的屈辱(見耶8:2;16:5
6)。
【耶十四17】「你要將這話對他們說:‘願我眼淚汪汪,晝夜不息,因為我百姓(原文作“民的處女”)受了裂口破壞的大傷。」
〔暫編註解〕“我百姓”。原文作:民的處女,指耶路撒冷(賽三七22)。
本節採用擬人的手法。處女指猶大,特別是她的首都耶路撒冷(見賽37:22;耶8:21;哀1:15;2:13)。
【耶十四17我百姓何以是民的處女受了裂口破壞的大傷?】
答:先知耶利米為猶大的百姓遭災哀禱時,有話說:「你要將這話對他們說:願我眼淚汪汪,晝夜不息,因為我百姓受了裂口破壞的大傷。」在這一句中之百姓下有小字:「原文作民的處女」,其意思是他們以前還沒有被外邦人蹂躪殘踏,故稱為處女之民,如「以色列民行了一件極可憎惡的事」(耶十八13)中有小字,「民原文作處女」,以色列民向神好像一個被許配與他的處女,但如今被可憎惡之偶像的事所玷污了。「以色列的民哪,我要再建立你。」(耶卅一4)中有小字「民原文作處女」(參176題)。以色列民雖然犯罪,但到此時,因神的恩典與憐憫,他們仍要像處女一樣的蒙保守和愛護(卅一21的小字同上解)。再如「埃及的民哪」(耶四六11)下有小字:「民原文作處女」,因為埃及到那時尚如處女一樣,還沒有受到外邦侵襲與蹂躪過。先知耶利米在這裡哀禱的語中,已經告訴了我們,他們那如處女完好的猶大百姓居民,已經因犯罪作孽受了外邦人的攻擊破壞,被殺死亡,饑荒災禍就要臨到了(耶十四1-6,17-20,十五2-4)。――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耶十四18】「我若出往田間,就見有被刀殺的;我若進入城內,就見有因饑荒患病的。連先知帶祭司在國中往來,也是毫無知識(或作“不知怎樣才好”)。’”
」
〔暫編註解〕這一段是神對13節耶利米提到假先知說的話的答覆。當時猶大國的“假先知”,就是那些不敢正面指斥民眾罪惡的領袖,他們為了得民心,報喜不抱憂,也不要求百姓向神悔改己罪。
「在國中 ...... 知識」:或作「往他們所不認識之地」,指以色列被擄到巴比倫。另有學者則認為「往來」應譯成「作買賣」(參創34:10
21; 42:34),「知識」則解作「休息」。
見有被刀殺的。先知預見了百姓被擄到巴比倫以後國土的荒涼狀態。
因饑荒患病。如營養不良的和其他因缺乏食物而造成的身體衰弱。
往來。或“交易”。這句話含義不明。有人認為是指先知和祭司在被擄的土地上彷徨,不知何去何從,也不知接下來會被帶到何方。其他人則認為是指虛偽的宗教領袖沒有從被擄的嚴厲經驗中吸取教訓,在被擄期間繼續熱中於自己的交易。
【耶十四19】「你全然棄掉猶大嗎?你心厭惡錫安嗎?為何擊打我們,以致無法醫治呢?我們指望平安,卻得不著好處;指望痊癒,不料,受了驚惶。」
〔暫編註解〕先知出於對祖國和同胞的愛,再次為他們懇切代求(見第7-9節)。他開始就災難的原因向神認真提出申辯。
19-22 先知的悲哀與呼籲:這是先知代求的高潮,除了再為百姓認罪外,更呼籲神勿廢棄祂與以色列所立的約,以色列仍企盼等候神的拯救。
19∼22先知再為百姓祈求,只有神才能賜下雨水(22節)。
19~22你全然棄掉猶大麼: 對第一次代禱的回答只是“要用刀劍、饑荒、瘟疫滅絕他們”(12節);對第二次的回答是“無人葬埋”(16節)。這兩個回答在“滅亡”這一點上是相同的
但在表達層面上
第二個回答要比第一個深入、具體。耶利米聽到日趨明顯的審判宣告
就求告神“難道你真要棄掉自己的百姓麼”
從而開始了第三次代禱
其內容是神不可全然棄掉猶大。與回答的內容相反
耶利米的代禱內容則逐漸縮小。亦即
從“求你不要離開我們”(9節)退到“即便是棄掉了我們
也要降下恩典的甘霖重新拯救我們”(22節)。這可以說是因為他已經認識到了
猶大已無法逃避預定要降給他們的審判。在第三次代禱中
耶利米以下列事實求告神:①神的聖名與榮耀:倘若猶大被永遠剪除了
會損及神的聖名與榮耀;②神與以色列所立的約(利26:12):這就是神要作以色列的神
以色列要作神的子民。加爾文曾說
以聖約來祈求神的憐憫
“會加強禱告的力量”。
【耶十四20】「耶和華啊,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惡,和我們列祖的罪孽,因我們得罪了你。」
〔暫編註解〕耶利米坦率地承認他同胞的罪。但他提出了神對於祂子民的愛(見詩85:10注釋)。
【耶十四21】「求你為你名的緣故,不厭惡我們,不辱沒你榮耀的寶座;求你追念,不要背了與我們所立的約。」
〔暫編註解〕「名」:見本章7注。
「榮耀的寶座」:指在耶路撒冷的聖所(參耶3:17;
17:12)。
你榮耀的寶座: 指神應許要降臨的聖殿。
為你名的緣故。把耶利米的理由與摩西代表以色列所提出的理由對比一下(見民14:15-19)。
寶座。神的寶座象徵神的臨格。這裡的寶座似乎指耶路撒冷為神的住所(見耶3:17;17:12)。
【耶十四22】「外邦人虛無的神中,有能降雨的嗎?天能自降甘霖嗎?耶和華我們的 神啊,能如此的不是你嗎?所以我們仍要等候你,因為這一切都是你所造的。」
〔暫編註解〕此節乃針對迦南人的神話,他們相信雨水是巴力所賜的。
「天」:有學者認為這裡是指與天象有關的假神。(參申4:19;
17:3; 王下21:3; 23:5; 耶8:2)。
在乾旱的時期,偶像的虛妄越來越明顯地暴露出來了(第1節)。這些假神根本無法提供所急需的雨(見賽41:29;耶10:3
8)。
【耶十四22 以色列的氣象學】以色列人和古代近東大部分民族一樣,都是將季節不同的氣候,視作來自地的四方之四風的產品。神不但掌管四風,更是其創造者。北風帶來寒冷,灑下雨雪;南風有時帶來西羅科風(強烈熱風);東風則帶來曠野的幹風;從地中海吹來的西風則被形容為「雨之父」。本節清楚證明一般以色列人會認為雨水自然從天降下是荒天下之大謬的事。沒有神明的操縱,天氣是不會自行發生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思想問題(第13
14章)】
1 試從13章把以色列人原先的榮耀與要臨的羞辱作個對比。今日教會與個別信徒有否類似情形?
2 耶和華既然滿有慈愛,為何屢次叫耶利米不要再為 的選民祈禱?參7:16; 11:14; 14:11。神怎樣才會答允我們的禱告?參13:15-17。
3 試分析耶利米在14章的祈禱。這對神的屬性和救恩的本質有什麽啟示?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