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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十九章拾穗

 

【耶十九1】「耶和華如此說:“你去買窯匠的瓦瓶,又帶百姓中的長老和祭司中的長老,」

  〔暫編註解〕“瓦瓶”。一旦變硬了,便不能重做,若被視為不能接受的,便要徹底打碎。猶大已經來到這樣的境地。

       百姓中的長老: 指可以代表百姓的眾望所歸的長老。祭司中的長老: 指倍受尊敬而有德行的祭司。耶利米之所以請他們同行 是為了叫他們作自己所傳教訓的證人兼目擊者(10節)。

         耶和華如此說。本章和耶7章有許多相類之處,所以不少注釋家認為,耶利米這裡的兩段談話發表在約雅敬執政的早期。本章的事件與耶25,20和36章的事件有密切的聯繫,說明本章的事件可能發生在約雅敬第四年,大約在西元前604年。

         去取。直譯是“去買”。

         古人。直譯是“長老”,即市民和神職人員中的資深代表。

         1~13打碎的瓦瓶和其含意: 人的腐朽和墮落只要是沒有得到根治 隨著時間的推移必然會愈演愈烈 也就更多地需要神的訓誨和教導(賽28:10)。根據這種需求 耶利米又使用了另外一個比喻 那就是“打碎的瓦瓶”。亦即 他以具體實例說明猶大將會像被打碎的瓦瓶一樣 因著審判而支離破碎。耶利米擁有一種智慧 就是從常見的事物或在日常生活中發現神的旨意。除了具體的話語之外 普遍啟示也包含著神掌管歷史的方法和真理 這些都可以作為傳福音的手段。許多不信之人 不接受神的話語 利用這種方法來向他們傳講真理 或許會有效。

     1-15  毀瓶的比喻:先知奉命在長老、祭司等見證人面前打碎瓦器,藉以宣告神消滅百姓、擊破耶路撒冷的判決。毀瓶的戲劇劇性動作象徵神毫不留情的審判、猶大的結局如碎瓦,毫無補救的餘地。

 

【耶十九1 瓦器的種類】本節的瓦器被形容為「瓶」。這字在耶利米書十九章使用兩次,列王紀上十四3(用來裝蜜)一次,都是用作裝載液體。在希伯來語中,這字(baqbuq)的發音酷似大肚窄頸瓶子倒水的聲音。由於瓶頸窄長,所以修補是不可能的事。這種容器在鐵器時代巴勒斯坦到處都有使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九2】「出去到欣嫩子谷、哈珥西(“哈珥西”就是“瓦片”的意思)的門口那裡,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

  〔暫編註解〕“哈珥西的門口”即“瓦片門”之意。無用而打碎了的瓦瓶丟棄在這裡。

       “欣嫩子谷”。參看第七章31節的腳註。“哈珥西的門口”。通往欣嫩子谷,打碎的陶器被扔到那�堙C

     「欣嫩子谷」:通常與異教獻祭連在一起(參王下23:10注)。

         「哈珥西的門」:位於耶路撒冷東南,是處理碎瓦、垃圾及罪犯屍骨的地方,可能即「糞廠門」(參尼2:13)。

         出去到欣嫩子谷 哈珥西……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 欣嫩子谷亦被稱為“陀斐特” 位於耶路撒冷的南部郊區。這是耶路撒冷的垃圾場 也是燒毀死去的罪人與動物屍體的火葬場 更是焚燒孩童以獻祭給摩洛神的偶像崇拜之地(4 5節;王下23:10)。因此 此處常常回蕩著喧嘩吵鬧的聲音 上騰著滾滾濃煙 且極其污穢。聖經以此地象徵罪與刑罰之地和地獄(可9:43-49)。神之所以在此地說明瓦瓶比喻 是因此背景能夠更為有效地突出刻畫猶大的敗亡 而且也是為了使他們醒悟到猶大遭到滅亡的主要原因是偶像崇拜。

         欣嫩子谷。位於耶路撒冷南面(見耶7:31注釋)。可能得名於它的第一個主人或曾駐紮在那裡的人。詳見王下23:10;太5:22注釋。

         哈珥西(就是瓦片的意思)的門口。起這樣的名字可能是因為它通往拋棄瓦片的地方。若是如此,這裡的整個背景就向耶利米提供了形象的例證,說明猶太人因背道而即將面臨的遭遇。

 

【耶十九2 欣嫩子穀】欣嫩子穀位於耶路撒冷的南面,在城東南角與汲淪溪谷會合。因為亞哈斯和瑪拿西二王在此崇拜巴力,所以這地惡名昭彰。約西亞王污穢了全區,防止再有人在此祭偶。──《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九2 哈珥西的門口】「瓦片門」(和合本:「哈珥西門」)的位置不明,聖經只在此處提及此地。這門可能就是糞廠門(多次在尼希米記中提及),因為糞土和瓦片都是丟到欣嫩子穀中之垃圾的一部分。哈珥西門若是鄰近這穀,它就必然是位於耶路撒冷的東南面。──《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九3】「說:‘猶大君王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當聽耶和華的話。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必使災禍臨到這地方,凡聽見的人都必耳鳴;」

  〔暫編註解〕「耳鳴」:即顫驚。

       都必耳鳴: 本意是“嗡嗡響”。這句話意味著 整個以色列均因神的審判而遭到毀滅的話語 對當事人猶大而言 將會是使之耳鳴的大而可畏之聲音。在世界的末了 惡人也會經歷到這種恐懼。因為 主的降臨對他們而言將會是決定性的毀滅。然而 義人卻苦苦等待主的再來 並告白說“阿們!主耶穌啊 我願你來!”(啟22:20)。

     猶大君王。這裡用了複數,可能指當時執政的約雅敬和他的繼位者約雅斤。

         聽見的人都必耳鳴。這句話在《舊約》最早用來預言示羅原來聖所的厄運(撒上3:11;見詩78:60),這裡指耶路撒冷及其聖殿的毀滅(見耶7:14;參王下21:12-15)。

 

【耶十九4】「因為他們和他們列祖,並猶大君王離棄我,將這地方看為平常,在這裡向素不認識的別神燒香,又使這地方滿了無辜人的血。」

         「因為他們 ...... 別神燒香」:應作「因為他們離棄我,使這地方成為不潔,在這裡向他們和他們列祖、並猶大君王所不認識的別神燒香」。

「平常」:原文作「外邦」或「汙俗」,指猶大人在耶路撒冷(或聖殿內)敬拜外邦的偶像,玷污了聖潔之地。

   「認識」:指敬奉。

   「使這地方滿了無辜人的血」:指獻孩童為祭之事。這是近東的一種習俗,以色列人早已被神禁止效行(參利十八21; 二十2∼3),但歷史中時有出現此陋習(參王下十六3; 二十一6),約西亞作王時曾毀壞欣嫩子穀的陀斐特,很可能約雅敬時又恢復。──《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無辜人的血”。嬰孩獻祭(七31)。

       「因為他們 ...... 別神燒香」:應作「因為他們離棄我,使這地方成為不潔,在這裡向他們和他們列祖、並猶大君王所不認識的別神燒香」。

     「平常」:原文作「外邦」或「汙俗」,指猶大人在耶路撒冷(或聖殿內)敬拜外邦的偶像,玷污了聖潔之地。

         「認識」:指敬奉。

         「使這地方滿了無辜人的血」:指獻孩童為祭之事。這是近東的一種習俗,以色列人早已被神禁止效行(參利18:21; 20:2-3),但歷史中時有出現此陋習(參王下16:3; 21:6),約西亞作王時曾毀壞欣嫩子谷的陀斐特,很可能約雅敬時又恢復。

         將這地方看為平常。直譯是“使這個地方認不出來”,或“使這個地方變得奇怪”,即他們使這地方從敬拜神轉向異教的神(見王下21:1-5 10-12;代下33:1-7)。

         無辜人的血。顯然指殘酷地把孩子獻給摩洛(見耶7:31注釋)。

 

【耶十九5】「又建築巴力的邱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子,作為燔祭獻給巴力。這不是我所吩咐的,不是我所提說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暫編註解〕巴力的邱壇。見耶2:23。

       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子。見耶7:31注釋。

     這不是我所吩咐的。用含蓄陳述的辭格進行強調。神不但沒有命令吩咐這些做法,而且嚴令禁止,否則予以嚴厲的懲罰(見利18:21;20:1-5;申12:31;18:9 10;耶7:31)。

 

【耶十九6】「耶和華說:因此,日子將到,這地方不再稱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稱為殺戮谷。」

  〔暫編註解〕參七31注。

       “陀斐特”。參看第七章31節的腳註。

         陀斐特。據本節的描述,陀斐特與“欣嫩子谷”(見第2節)一樣,在以賽亞和耶利米的時代,把孩子“經火獻給摩洛”為祭(王下23:10;見耶7:31注釋)。

         殺戮谷。作為猶大偶像崇拜暴行的正義報應,這個臭名昭著的地方在耶路撒冷被巴比倫人佔領時成為“殺戮”的場所(見王下25:1-9)。

     6~9將要臨到猶大的患難: 本文具體地敘述了將要臨到猶大的患難:①將會有許多猶大人死去 足以使欣嫩子谷被稱為殺戮穀(6節);②想要逃避審判的所有努力都將徒然(7節);③將會有極其嚴重的饑荒(9節)。這些外在的災禍 隱藏著更大的悲劇 那就是彼此殺戮 屍首給動物作食物 喪失人的尊嚴 而作為選民的榮耀 則會在外邦人的嘲笑面前分崩離析。亦即 猶大將會喪失人性和選民的特權 從而經歷失去其存在意義的悲劇。

 

【耶十九7】「我必在這地方使猶大和耶路撒冷的計謀落空,也必使他們在仇敵面前倒於刀下,並尋索其命的人手下。他們的屍首,我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暫編註解〕我必……使……落空。直譯是“我必廢棄”。

     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見耶7:33;16:4;34:20;啟19:17 18。

 

【耶十九8】「我必使這城令人驚駭嗤笑,凡經過的人,必因這城所遭的災驚駭嗤笑。」

  〔暫編註解〕令人驚駭嗤笑。見耶18:16注釋。

     災。直譯是“打擊”,指入侵的巴比倫人該地帶來的創傷和殺戮。

 

【耶十九9】「我必使他們在圍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窘迫他們的時候,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暫編註解〕“窘迫”。貧困、折磨。那些留在耶路撒冷的人被迫要人吃人,因為入侵者切斷了他們的糧食供應(比較王下六28 29)。

     見申28:49-57;哀2:20。約瑟弗斯夫曾記錄了西元70年提多圍攻耶路撒冷期間,一位母親在可怕的饑荒中吃了自己孩子的事(《戰爭史》 vi.3.4)。

 

【耶十九9 古代近東人吃人的行為】在古代近東,饑荒和圍城都會導致人吃人。撒瑪利亞(王下六24∼31)和耶路撒冷(哀四10;按照約瑟夫的記載,亦發生在羅馬戰爭中)都發生過這種事故。再者,「吃自己兒女的肉」也是美索不達米亞典型的咒詛形式之一。美索不達米亞史料只有極少人吃人的案例,但發生的理由都和聖經的例子相同(嚴重饑荒、城被圍困)。──《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九10】「“你要在同去的人眼前打碎那瓶,」

  〔暫編註解〕你要在……打碎那瓶: 當時的近東地區有一種風俗 就是若憎恨某人 就在瓦瓶上書寫其名 之後打碎瓦瓶。耶利米在傳講信息時 打碎了手中的瓦瓶 生動逼真地向那些熟悉此風俗的領袖傳遞了審判信息。若有人在聽窯匠比喻(18:1-12)時 心裡思忖“我被雕塑已有多日 因此這個比喻與我無關”(M.Henry) 那麼 瓦瓶比喻則會是使他大夢初醒的警告。此比喻告訴我們 即便是已被使用的器皿 都有可能被打碎。這就暗示了 那些深染於偶像崇拜而無法再歸向神的人 只能遭到毀滅。

 

【耶十九11】「對他們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要照樣打碎這民和這城,正如人打碎窯匠的瓦器,以致不能再囫圇。並且人要在陀斐特葬埋屍首,甚至無處可葬。’」

  〔暫編註解〕「囫圇」:原文指修補完整。

       我要照樣打碎……以致不能再囫圇: 本節的字面意義是瓦瓶已被打碎 不可能再恢復原狀。有人引用本節和來6:4-6 主張即便是得救的百姓 若他犯了罪依然有可能永遠滅亡。然而 本節與“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的根本性審判無關:①本節與作為報應的審判有關 其前提是當時的猶大人所要得到重建與恢復。②進而與督促他們悔改的警告性審判有關。其根據正是以色列從巴比倫歸還的事件。

     以致不能再囫圇。神一再警告祂的子民:祂要因他們的罪而降災於他們(耶4:6 7;18:11等)。先知現在要用一個驚人之舉讓人深刻認識到這一真理。打碎瓶子形象地說明了巴比倫入侵犯的後果。但警告是有條件的。要避免城市和國家的厄運,現在還不算太晚。神曾宣佈,“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拔出,拆毀,毀壞。我所說的那一邦,若是轉意離開他們的惡,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耶18:7 8)

         “以致不能再囫圇,”並不是暗示神撤回了祂的應許,不讓以色列人在被擄到巴比倫之後回歸應許之地。這些應許後來有進行重複(耶29:10;30:3等),與現在的預言根本沒有矛盾。

         直到猶太人拒絕了基督,他們才最後失去了神子民的資格(太21:33-43)。

         在陀斐特葬埋屍首。見第6節注釋。葬在陀斐特,象徵神因背道者的罪孽而降在他們身上的懲罰之火。

         甚至無處可葬。見耶7:32注釋。

 

【耶十九12】「耶和華說:我必向這地方和其中的居民如此行,使這城與陀斐特一樣。」

  〔暫編註解〕使這城與陀斐特一樣: 陀斐特是指欣嫩谷 耶利米曾預言此地將變成屠殺之地(6節)。因此 本預言是指耶路撒冷將因戰爭與饑饉而成為死亡之地。巴比倫使這預言成就在歷史中(52:12-14)。

     形象地描述了類似於欣嫩子穀的毀滅(見第2節注釋)。陀斐特的名字所象徵的厄運,將落到整個耶路撒冷城市(見耶7:31注釋)。

 

【耶十九13】「耶路撒冷的房屋和猶大君王的宮殿,是已經被玷污的,就是他們在其上向天上的萬象燒香,向別神澆奠祭的宮殿房屋,都必與陀斐特一樣。”」

  〔暫編註解〕人在宮殿和房屋的頂上拜偶像(三十二29)。

       房屋的平頂是膜拜天上萬象的地方(比較三二29)。

     「是已經玷污的」:此句應與「陀斐特」相連,本節末句應作「都必與陀斐特一樣被玷污」;陀斐特之所以不潔,是由於百姓在該處埋葬屍首(11)和獻祭給假神。

         「其上」:即屋頂上(參王下23:12; 番1:5)。

         他們在其上向天上的萬象燒香: 意指全體猶大國民均在自家房頂上祭拜自然。猶大人在自己的生活中心膜拜耶和華之外的假神 大大地得罪了神。

         在其上。古代房屋的平頂是便於敬拜天體場所(見耶32:29;番1:5)。

         天上的萬象。太陽,月亮和星星(見耶8:2)。

 

【耶十九13 向天上的萬象燒香】向天象神祇獻祭經常都是在屋頂進行(見:王下二十三12;番一5)。在《吉加墨斯史詩》中,吉加墨斯的母親甯松(Ninsun)上到屋頂向太陽神沙馬士燒香,烏加列的《凱雷特史詩》亦形容過這個儀式(又見八2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十九14】「耶利米從陀斐特,就是耶和華差他去說預言的地方回來,站在耶和華殿的院中,對眾人說:」

  〔暫編註解〕先知曾在欣嫩子谷對百姓的首領們傳達了他的信息(見第1 2節)。在他來到聖殿,向全體百姓宣佈神即將降下的懲罰。

       14~15耶利米原是在將亡之耶路撒冷的模型——欣嫩子谷宣告了預言 如今 則在象徵祝福與神之保護的聖殿 宣告了同樣的信息。在聖殿宣告審判是史無前例的事件 給當時視聖殿為神聖的祭司和先知 帶去了巨大的衝擊。這就象徵著 當百姓敵擋神的時候 神甚至會破壞聖殿 雖然他曾應許要使自己的名永遠在其中(王上9:3)。巴比倫入侵耶路撒冷時 聖殿與內中的器具均遭到破壞 此預言便如實地得到了應驗。

     14-15   先知又在聖殿院中對所有百姓重覆神的警告。

 

【耶十九15】「“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必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這城和屬城的一切城邑,因為他們硬著頸項,不聽我的話。”」

  〔暫編註解〕耶利米對百姓的講話顯然重複了他以前在欣嫩子谷對首領們所說的話,所以本節只是把信息簡要地概括了一下。

 

【思想問題(第19章)】

 1 為什麽神要耶利米到欣嫩子谷那裡傳信息?比起7:32-34,本章6-9所提出的審判有何異同、增添?這審判與百姓所犯的罪是否相應?

 2 試比較18:1-10和19:10-11所描寫兩個有關窯匠及器皿的象徵,兩次的信息有何不同?為什麽耶利米要傳第二個象徵的信息?

 3 耶利米是向什麽人傳這信息?見3節。這些人的先後次序有什麽意義?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