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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三十五章拾穗

 

【耶三十五1「當猶大王約西亞之子約雅敬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暫編註解〕倒敘約雅敬在位的日子(主前609598年),指出忠心的利甲人和不忠的猶大之間強烈的對照。

         本章的經歷發生在耶利米工作的初期,於巴比倫人進攻耶路撒冷之前不久。

       1-19  利甲族的榜樣:利甲族是半遊牧民族基尼人的後代(參代上2:55), 與以色列的先祖有深厚的情誼(參創15:19; 1:16; 5:24; 15:6; 30:29),他們拒絕定居的生活,禁戒飲酒,可能為避免迦南農業異教的污染。先知藉這個忠誠、順服的民族為榜樣,指責以色列對神不忠不信的態度。按11節可推測本章約發生於約雅敬末年,由於約雅敬背叛巴比倫、引致巴比倫與其附庸國的進犯(王下24:2)。

         35:1~19利甲族的順從和猶大百姓的悖逆: 耶利米以利甲族為例 指責了猶大百姓的不順從和悖逆。利甲族雖然不屬於亞伯拉罕的血統 但是卻依照先祖約拿達的命令 徹底順服了神的話語。與此相反 猶大百姓自始至終不回頭歸向神 不僅繼續行惡 而且一直無視先知的警告。根據這些事實 耶利米痛斥猶大百姓(12-15) 並宣告審判將必臨到他們(16 17)。神雖然不會完全離棄自己的百姓(6:37-39) 但絕不會縱容他們犯罪。我們不應該僅僅滿足於作了神兒女的事實 乃要通過敬虔的訓練 像利甲族一樣努力尋求神的旨意 順服神的旨意從而過美好的信仰生活。本章的時代背景較難查明。根據1節和11節來看 此時可能是埃及和巴比倫為了爭奪巴勒斯坦的主導權而爭戰的時期 而猶大則步履艱辛地護衛著自己的國家。具體地說 B.C.605(約雅敬第4) 巴比倫在迦基米施戰役中擊敗埃及之後(王下24:7) 以迅猛之勢入侵了猶大。此時 約雅敬背叛埃及王尼哥 發誓要向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王獻貢 且為他盡忠(王下24:1)

     本章記載的巴比倫人的圍困,較三十四章的為早,時在主前599597年間。

 

【耶三十五119  利甲族的榜樣】利甲族是半遊牧民族基尼人的後代(參代上二55), 與以色列的先祖有深厚的情誼(參創十五19; 士一16;24; 撒十五6; 29),他們拒絕定居的生活,禁戒飲酒,可能為避免迦南農業異教的污染。先知藉這個忠誠、順服的民族為榜樣,指責以色列對神不忠不信的態度。按11節可推測本章約發生於約雅敬末年,由於約雅敬背叛巴比倫、引致巴比倫與其附庸國的進犯(王下二十四2)。──《串珠聖經注釋》

 

【耶三十五2「“你去見利甲族的人,和他們說話,領他們進入耶和華殿的一間屋子,給他們酒喝。”」

  〔暫編註解〕“利甲族”:基尼人後裔。參《王下》十1523。這些利甲人過著清心寡欲的遊牧生活,不喝酒、又不建造房屋居住、不置產業、不耕種,只住帳棚(67節)。他們遵守祖宗遺訓,敬虔度日,與以色列民的邪惡生活適成對比。

       “利甲族的人”。堅持清教徒式生活的一群人,他們主張過遊牧的生活,而這主張是利甲的兒子約拿達約於主前842年在以色列發起的(王下一○1523)。神吩咐耶利米給他們酒喝,但他們拒絕了。

     「屋子」:聖殿內的房屋可能是供祭司居住之用。

         利甲族: 也被稱為“基尼族”(代上2:55)。他們人口不多 主要在猶大平原過半遊牧生活。他們要絕對禁酒 這似乎是為了保全遊牧生活的純正性 而防止過定居的生活(6-10)

         這個家族的先祖是大約240年前生活在撒瑪利亞王耶戶時代(西元前841-814年)的約拿達(第6節)。他的影響力顯然很大,以致耶戶樂意留他在身邊。約拿達也高興與耶戶在一起,因為見他“為耶和華怎樣熱心”(見王下10:15 16)。約拿達堅持要他的同胞接受嚴格的生活方式。

 

【耶三十五2 利甲族】主前九世紀利甲之子約拿達將他們組織成遊牧團體或工匠行會之後(王下十1523),這個與基尼人有關(代上二55)的宗族變得與眾不同。兩個世紀多之後,這族人告訴耶利米說:他們遵照「先祖」的遺訓堅守遊牧生涯,不種田,不栽葡萄園,不喝酒。──《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三十五3「我就將哈巴洗尼雅的孫子、雅利米雅的兒子雅撒尼亞和他弟兄,並他眾子,以及利甲全族的人,」

 

【耶三十五4「領到耶和華的殿,進入神人伊基大利的兒子哈難眾子的屋子。那屋子在首領的屋子旁邊,在沙龍之子把門的瑪西雅屋子以上。」

  〔暫編註解〕“把門”:看守聖殿之門(參代上九1819),是聖殿中的要職。

       「神人」:通常代表先知。

     屋子。隸屬于聖殿(王上6:5),顯然是留給重要的祭司或先知,在這裡是給“哈難眾子”的。“神人”暗示此人是先知(見撒上2:27;王上13:120:28;王下4:7 9)。

         首領。無疑指長期住在聖殿裡的非祭司官員(見耶36:10)。

         瑪西雅。可能是“副祭司”西番雅的父親(耶21:129:2552:24)。

 

【耶三十五5「於是我在利甲族人面前設擺盛滿酒的碗和杯,對他們說:“請你們喝酒。”」

 

【耶三十五6「他們卻說:“我們不喝酒。因為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曾吩咐我們說:‘你們與你們的子孫永不可喝酒,」

  〔暫編註解〕“約拿達”:看《王下》十1517。此人在主前870年前後協助北國耶戶王消滅對巴力的侍奉。二個半世紀後,其後裔仍謹守祖先遺訓(16節)。

       「約拿達」:生於以色列王耶戶時期,但二百多年後的子孫依然對先祖的吩咐念念不忘。

         利甲家族的人一輩子像拿細耳人一樣(見民6:2-5注釋),作為一個獨立的群體,遠離城市,不積累財富。

     6~7約拿達曾吩咐……不可喝酒: 約拿達是B.C.830左右的人物 他的家訓則定於宣告此預言的約200年前。當時的社會充滿了腐敗、荒誕和不義 為要在頹廢的風土中保存敬虔的信仰 他制定了此規。他受到了人們的敬仰 給耶戶的宗教改革也帶去了很多幫助。利甲族的生活特點是禁酒、住帳棚和流浪生活等 其屬靈意義如下:①禁酒:有時酒可以用來作藥(31:6) 但對於單單以神為樂的聖徒而言 酒是萬惡的根源;②住帳棚:帳棚並不是永久的居住地 可以消除人的所有欲;它也無法擋住寒冷 可以使人更加堅強 並且促使人充實地過每一天(6:19-21);③流浪生活:指不迷戀這世界而把所有盼望寄託在天上的家鄉(50:5;11:9-13)

         6-10節是利甲族對耶利米的勸誡(5)作出的回答 而本節與耶利米的勸誡沒有直接的關聯 是利甲族對自己目前生活所作的辯護。亦即 他們受到巴比倫和敘利亞軍隊的威脅 不得不居住在耶路撒冷。這只是暫時的停留 並不違背先祖所定不要永遠定居在一處的律例(7)

 

【耶三十五610 利甲族的生活方式】現今對利甲族的認識,全部都是來自本段經文。這團體自稱遵行利甲的兒子約拿達之命令,過遊牧生涯,在帳棚中居住。他們不可建屋,不耕田,也不喝酒。按照法裡克(Frick)的評價,他們不是信奉基要主義,鄙棄猶大城市的腐敗宗教,而是遊行的工匠,以金屬加工、修理戰車和兵器為業。他的理論一部分是根據烏加列和亞蘭文獻。在這些文獻中,利甲一名是與戰車製造業或駕車者有關(見:王下十15,耶戶對約拿達的邀請)。在多人集居之處的邊緣地帶獨立生活,容許利甲族人隨工作移棲,不受地方政府或賦稅所限制。拒絕喝酒的緣故可能是防禦性措施,避免醉酒的成員洩漏秘傳技巧。他們忠於先祖遺訓,與西底家年間的叛盟背約構成強烈的對比。──《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三十五7「也不可蓋房、撒種、栽種葡萄園,但一生的年日要住帳棚,使你們的日子在寄居之地得以延長。’」

 

【耶三十五8「凡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我們的話,我們都聽從了。我們和我們的妻子兒女,一生的年日都不喝酒,」

 

【耶三十五9「也不蓋房居住,也沒有葡萄園、田地和種子,」

 

【耶三十五10「但住帳棚,聽從我們先祖約拿達的話,照他所吩咐我們的去行。」

 

【耶三十五11「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上此地來,我們因怕迦勒底的軍隊和亞蘭的軍隊,就說:‘來吧!我們到耶路撒冷去。’這樣,我們才住在耶路撒冷。”」

  〔暫編註解〕尼布甲尼撒。見但1:1注釋。利甲家族的人解釋說,他們和其他猶大鄉村的居民,因巴比倫的侵犯,被迫暫時住到耶路撒冷(耶4:68:14;參王下24:1 2)。

 

【耶三十五11 亞蘭的軍隊】猶大居民的危殆,從利甲族接受耶路撒冷的保護,以及尼布甲尼撒的聯合軍隊包括亞蘭部隊,就可見一斑。本段所述的事件發生在約雅敬年間,利甲族與耶利米說話是在主前六○○至五九七年,耶路撒冷第一次被圍時。按照《巴比倫年鑒》的記載,尼布甲尼撒在主前六○一至五九八年之間,曾經在敘利亞巴勒斯坦發動了一系列的戰役。這一連串軍事劫掠的結果,是巴比倫的兵團吸收了很多藩屬的部隊。較常在聖經出現的亞蘭人來自以色列北面的亞蘭諸國,但除了他們以外,尚有在底格裡斯、幼發拉底兩河河谷居住的東亞蘭人。這些人經常與迦勒底人一同被提及。迦勒底人似乎是城市人,亞蘭人則是半遊牧民族。──《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耶三十五12「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暫編註解〕12~19利甲族的順從所帶來的教訓:若說耶利米對利甲族的考驗(1-11)是一種象徵性行為 本文則是對此所作的解釋。耶利米將利甲族在遵守先祖約拿達之命所體現出的信實 與猶大百姓的生活相比較 刻畫出猶大的不順服和信仰上的腐敗。亦即 利甲族徹底服從了過世已久先祖之命 而猶大卻不聽從行使絕對權能的永活真神;雖然沒有人將此義務教導給利甲族 但他們還是自願順從了 而神多次差遣先知將他們的義務曉喻給猶大人 他們卻沒有順服。正因如此 神的震怒才更加激烈。現今 有些人自稱是“基督徒”卻比“不信之人”還邪惡 悖逆神。他們可謂是雖生猶死(3:1)

     1219 耶利米利用利甲人的忠誠給猶大上了一課;猶大與利甲人相反,他們違反了神的命令。神賞賜利甲人,讓他們必有後裔來敬拜和事奉神。

 

【耶三十五13「“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你去對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說:‘耶和華說:你們不受教訓,不聽從我的話嗎?」

  〔暫編註解〕萬軍之耶和華。見耶7:3注釋。

     受教訓。利甲家族的人忠實地遵從祖先約拿達所吩咐的原則達數世紀之久,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雖然自稱是神的子民,卻頑固地拒絕“聽從”神的話(見耶7:13注釋)。

 

【耶三十五14「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他子孫不可喝酒的話,他們已經遵守,直到今日也不喝酒,因為他們聽從先祖的吩咐。我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我。」

  〔暫編註解〕我從早起來警戒你們: 強調了神的信實 暗喻猶大百姓不斷地犯了罪。

     14-15  「從早起來」:或作「不斷地」或「摯誠地」。

 

【耶三十五15「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去,說: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改正行為,不隨從侍奉別神,就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上。只是你們沒有聽從我,也沒有側耳而聽。」

  〔暫編註解〕從早起來。見耶7:13注釋。

 

【耶三十五16「利甲的兒子約拿達的子孫,能遵守先人所吩咐他們的命,這百姓卻沒有聽從我!」

 

【耶三十五17「因此,耶和華萬軍之 神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要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因為我對他們說話,他們沒有聽從;我呼喚他們,他們沒有答應。’”」

  〔暫編註解〕說話、呼喚: 這兩個詞具有不同的含意。前者意指使人記住義務 要求順服神的教訓;後者意指因言語不足以使他們醒悟 故藉著懲罰而予以警告。我們可從中看出懲戒的三步驟:①通過教導和訓誡使他們明白;②予以警告;③施行審判。猶大人走完了這些步驟 卻依然無視神的話語而沒有順服 這就表明 一旦陷進罪的深淵 就很難回頭歸向神<13:1-9 關於悔改>

     許多神的教師和先知都一再說明神的這個指責是有道理的(見箴1:24;賽65:1266:4;耶7:1325:4-7等)。

 

【耶三十五18「耶利米對利甲族的人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因你們聽從你們先祖約拿達的吩咐,謹守他的一切誡命,照他所吩咐你們的去行。」

  〔暫編註解〕神在這裡所特別表揚的是利甲家族的人遵守人間法律堅決和忠誠。

 

【耶三十五19「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

  〔暫編註解〕“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猶太人傳統記有被擄回歸重建聖殿后,利甲人奉派在聖殿中侍奉。

       「侍立在我面前」:即事奉耶和華,通常指祭司的事奉;猶太人的傳統提到利甲族在聖殿參與獻祭的事奉。

     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 “侍立在我面前”意指“幫助利未支派服事聖殿”(10:8;3:14)。狹義上講 這是指神對利甲族的應許;廣義上講 這是指在新約時代 外邦人雖然不是血統上的猶太人 卻將憑著信心成為神的子民(2:11-13)。此番預言 對利甲族而言是祝福 但對猶大而言是極大的恥辱。

         這些應許當然是以後裔的繼續忠誠為條件的(見王上2:4注釋)。利甲的子孫忠誠地過著祖先所囑咐的節制生活,是對一般猶大百姓背道和放蕩的嚴厲譴責。

 

【思想問題(第34 35章)】

 1 在兵臨城下之際、神仍給西底家機會悔改,他若聽從神的話必能平安而死(34:4-5)。他有否把握這最後機會?參34:8-11。今天你有否拒絕神給你的機會?

 2 在34:13;  神提及釋放奴婢的律例時,為何特別聲明這律例是神將列祖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之時設立的?這與下文所說神使百姓自由於刀劍饑荒瘟疫之下(17)有何特別之處?這些給你什麽提醒?

 3 眾民宣告釋放奴僕,不但君民立約,且是在聖殿裡,奉神的名進行,並有劈牛為二,從中經過的莊嚴儀式。為何這些都不能保證約的執行?

 4 危險一過,猶太百姓由上至下即反悔,再次奴役僕婢。這對人性有何提示?這又是否你的寫照?

 5 若你是當日利甲族的一分子,你能想到違背先祖吩咐的一些合理原因嗎?參35:2 116注。利甲族人始終如一地履行先祖遺訓,選民卻沒有聽從神不斷藉先知所說的話。你對神的忠貞比起利甲族人又如何?

 6 神欣賞利甲族人遵守先祖吩咐的做法,並給他們賞賜。今天,你是否曉得欣賞別人的長處,加以學習並褒揚?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