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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五十二章拾穗

 

【耶五十二1「西底家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一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他母親名叫哈慕他,是立拿人耶利米的女兒。」

  〔暫編註解〕“耶利米”:不是先知耶利米。

         西底家。本章1-27 31-34節與王下24:18-2025:1-21 27-30基本相同(見該處注釋)。補充本章可能是要證明耶利米關於猶大覆滅的預言在歷史上得到完全的應驗。

         年二十一歲。在猶大歷史最危險的時刻,她的領導權不幸落在一個缺乏經驗,優柔寡斷的青年國王手中。

         哈慕他。西底家與約雅敬是同父異母的兄弟(見王下23:36),但與約哈斯是同父同母的兄弟(王下23:31)。幾年前,尼布甲尼撒的勁敵尼哥二世把約哈斯趕下了台。

         1~11西底家的命運: 本文記錄了耶路撒冷淪陷之時 西底家所遭遇的命運。這也是成就了34:1-5 12-22所記錄的預言。西底家和百姓之所以落到如此悲慘的境地 是因為:①他們無視了神通過耶利米所傳達的警告 這是根本原因;②離棄神的愛 隨己意經營所有的事。耶路撒冷之所以在西底家在位時遭到滅亡 並不是因為西底家比其他諸王更為邪惡 而是因為他沒有吸取過去的歷史教訓 並且猶大人自分裂王國以來所任意恣行的背道與墮落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實在不能再放任自流。這些事實暗示著主會在我們所無法預知的日子突然從天而降 施行審判。因此 我們時刻要以過去為鑒 喜樂地迎接主的再臨(帖前5:1-8)

       134 本章在二十五年後由另一個人所寫,這個歷史附錄顯示耶利米的預言怎樣應驗,而當中的記載跟列王紀下二十四章18節至二十五章30節幾乎完全相同。

         52:1-34  歷史補篇:51:64下半是編者的附加語,跟著52章是歷史補篇。大部份與王下24:18-25:30的記載相同(參有關注釋),也可能是編者採用列王紀的資料,目的為顯示耶利米的預言果然應驗了。本章刪去了基大利被刺的事件(參王下25:22-26), 因為40章已有詳細的記述;另外28-30節被擄的人數則是列王紀所無 , 資料可能是來自巴比倫,所揀的紀年也是根據巴比倫的算法,以登基的次年開始稱元年,故28與王下24:12(根據猶大算法) 實際上是同年 , 1229節也是同一年。

         52:1~34耶路撒冷的淪陷和滅亡:本章可以說是當時的補充史料 39章、王下25章及代下36章都曾記錄過此內容 是神的先知在數十年來所宣告的預言之成就(20:5;39:4-8)。耶利米之所以在書的結尾再次記錄這些事件 是獨具匠心的。那就是:①以歷史事件為例 申明自己的預言是真實的;②勸勉後人相信神的話語已得成就 也必然會成就(26:54-56)

     本章為《耶利米書》的附錄,記載的是耶路撒冷城淪陷於敵軍手上的經過。亦可當作本書審判預言的應驗。

         本章與《王下》二十四18∼二十五30內容大致相同,《列王紀》和此附錄的作者所根據的當屬同一史料,但有些地方本書所記較詳細。主要在說明《耶利米書》的預言會怎樣如實應驗。西底家是巴比倫王為與猶大人所設立的傀儡王,他是約西亞的兒子(王下二十三31;二十四18),約雅斤之叔父(王下二十四17)。

 

【耶五十二2「西底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是照約雅敬一切所行的。」

 

【耶五十二3「因此,耶和華的怒氣在耶路撒冷和猶大發作,以致將人民從自己的面前趕出。」

  〔暫編註解〕不要把這句話理解為西底家反叛巴比倫是憤怒的耶和華想藉此毀滅猶大。猶太王背信棄義是自己選擇的。

 

【耶五十二4「西底家背叛巴比倫王。他作王第九年十月初十日,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全軍來攻擊耶路撒冷,對城安營,四圍築壘攻城。」

  〔暫編註解〕“他作王第九年”:此時約在主前589年。這是巴比倫人最後一次圍困耶路撒冷。聖城兩年後淪陷(五十二5)。

       西底家背叛巴比倫王: 在西底家治國之時 操縱巴勒斯坦歷史的是巴比倫 任何人都無法扭轉乾坤。更何況 巴比倫是神審判世界諸惡的器皿 他氣勢恢宏而不可一世。猶大也不例外 因此 她理當受到巴比倫的轄制 這也是神所定的心意(27:8)。儘管如此 西底家卻沒有認識神的旨意和歷史的走向 受惑於親埃及派 從而對抗了巴比倫(17:11-21)。這不僅是愚拙的行為 而且也作了另外一個邪惡之城埃及的走狗。

         對城安營 四圍築壘攻城: 因西底家一人的屬靈無知 整個耶路撒冷都遭受痛苦。這表明 西底家這樣的領袖責任極其重大 他們既有可能引領眾民走向生命 也有可能走向滅亡。作為這種領袖 掃羅王(撒上15)卻犯了過錯 從而將百姓引向了水深火熱的境地。領袖必須銘記 自己的屬靈狀態不僅決定自己 而且也會決定群體的命運<22:1-7 領袖的責任>

         西底家背叛。見王下24:20注釋。年青而沒有經驗的西底家所面臨的問題,是比他更為聰明老練的統治者都束手無策的。他登上王位,不是通過合法的程式,而是強大的外國勢力擄走了合法的國王和許多國家領袖以後,把他扶植上臺的。周圍的許多國家都急於背叛巴比倫,想拉攏他加盟。他在耶利米所支持的親巴比倫派別和假先知所支持的占多數的民族主義派別之間,難以取捨。他還一直幻想埃及會把他的國家從巴比倫的壓迫下解救出來。

         第九年。對耶路撒冷的圍攻,可能從西元前5881月開始(見耶39:1注釋),到西元前586718日結束,持續了兩年半。但在這段時間中,耶路撒冷並不是一直受到攻擊的。埃及國王阿普利斯(法老合弗拉,耶44:30)曾向巴勒斯坦進軍,致使巴比倫人暫時地撤圍(見耶35:5-11)。

         攻擊耶路撒冷。這次的圍攻與以前不同,因為尼布甲尼撒想要消滅這個國家。過去的入侵大大減少了猶大的領土和人口。據一份權威的估計,當時的人口已減少了一半,可能只剩下150 000人(W.F.奧爾布萊特《聖經考古》,IX:119462]4頁)。現在巴比倫要進攻猶大“所有餘下的城市”,包括拉吉和亞西加(見耶34:7注釋)。

     4~5 耶路撒冷的圍攻在主前588年一月開始,一直延續到主前586年七月。

 

【耶五十二5「於是城被圍困,直到西底家王十一年。」

  〔暫編註解〕城被圍困 直到西底家王十一年: 巴比倫包圍耶路撒冷是在B.C.5871月。歷經18個月的圍攻之後 他們於B.C.5867月終於攻陷了耶路撒冷。因此 本文的“十一年”是指B.C.586。耶路撒冷的淪陷 離撒瑪利亞被亞述所滅亡(B.C.722) 相距136年。

 

【耶五十二6「四月初九日,城裡有大饑荒,甚至百姓都沒有糧食。」

 

【耶五十二7「城被攻破,一切兵丁就在夜間從靠近王園兩城中間的門出城逃跑,迦勒底人正在四圍攻城。他們就往亞拉巴逃去。」

  〔暫編註解〕“亞拉巴”是在死海附近的曠野。

       亞拉巴: 是從死海南部到亞喀巴灣的遼闊曠野。城被攻陷之後 軍兵並沒有逃往周邊國家 而是逃到了曠野 這表明:①他們認識到任何國家的支援 都無法抵擋巴比倫;②直到那時他們仍然不相信神要他們向巴比倫投降的勸告。直到遭到滅亡的那一日 背離神的人均無法放下自己愚拙的頑固和狂傲(2:2 3)

     被攻破。即城牆被攻破。下經文暗示因為饑荒而抵抗失敗。

 

【耶五十二8「迦勒底的軍隊追趕西底家王,在耶利哥的平原追上他。他的全軍都離開他四散了。」

  〔暫編註解〕西底家朝耶利哥方向逃亡,可能想逃到摩押人和亞捫人所在的外約旦。在西底家統治的初期,這些民族曾謀求與他結盟對付巴比倫(見耶27:3)。

     811 這段重複第三十九章47節的記載。

 

【耶五十二9「迦勒底人就拿住王,帶他到哈馬地的利比拉巴比倫王那裡,巴比倫王便審判他。」

  〔暫編註解〕“利比拉”是巴比倫在巴勒斯坦地北方的軍營(比較王下二十五6 2021)。

       “利比拉” 。位於巴力伯克(B a a l b e k)東北面三十六英里(58公里),那是巴比倫人作戰的司令部(比較王下二五6 20 21)。

 

【耶五十二10「巴比倫王在西底家眼前殺了他的眾子,又在利比拉殺了猶大的一切首領,」

 

【耶五十二11「並且剜了西底家的眼睛,用銅鏈鎖著他,帶到巴比倫去,將他囚在監裡,直到他死的日子。」

  〔暫編註解〕囚在監裡 直到他死的日子: 成就了結12:13的預言。關於西底家王死在監裡的記錄 只見於此一處。

     剜了眼睛。當時的囚犯通常用矛尖刺穿眼球致盲。除了雙目失明以外,西底家還要在餘生忍受他終生難忘的巨大的精神痛苦,因為他最後所看到的,是他兒子們被殺的可怕場面。

 

【耶五十二12「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十九年五月初十日,在巴比倫王面前侍立的護衛長尼布撒拉旦進入耶路撒冷,」

  〔暫編註解〕這是巴比倫人最後一次擄掠耶路撒冷城(4節)。耶路撒冷徹底被毀。

       “初十日”。列王紀下二十五章8節說尼布撒拉旦在初七日來到。也許他在初七日進入耶路撒冷,到了初十日才開始焚燒城。“十九年”包括了尼布甲尼撒的登基年,而第29節卻不包括。參看第二十五章1節的腳註。

         初十日。就是西元前58681718日。聖經提到這一天發生了兩件事情:一,尼布撒拉旦進入耶路撒冷;二,他燒毀了聖殿和許多其他建築。根據王下25:18的相應記載,他是當月初七日到達的(西元前586814日或15日)。要協調這兩個日期,可以假定尼布撒拉旦是初七日進城,初十日焚燒聖殿的。文字的記錄不大可能有錯,因為需要有一定的時間在毀城以前搬走裡面的財寶。還有一種可能是大火連續燒了三天。

         十九年。本節的紀年從西底家轉到了尼布甲尼撒,默認了統治權從猶大國王轉到巴比倫國王手中。現代的學者也是依據古代字版或其它文獻上這種紀年方式的轉換,來瞭解新美索不達米亞的國王們開始統治的大致日期。

     12~16聖殿被毀的教訓: 記錄了尼布甲尼撒征服耶路撒冷並毀壞聖殿的事件。對當時的猶大人而言 聖殿被毀是令人驚駭的事件 因為聖殿是根據神的命令而建立的 象徵著神的臨在。修建聖殿的是所羅門(B.C.959)(王上6:1 37 38) 直至B.C.586被毀之前 370年以來 聖殿起著使選民以色列凝聚在一起的向心力作用。每年三次 百姓定期聚集到聖殿與神相交並得到屬靈的力量(16:6)。但是 聖殿從事奉神、尊行神旨意的手段 逐漸演變為目的 被賦予了絕對價值。在猶大末年 這種本末倒置的思想越來越嚴重 甚至發展成為只要聖殿還在耶路撒冷 猶大就絕對不會滅亡的迷信。結果 聖殿不僅沒有保護他們 連自己也被毀於一旦。這些歷史事實教導我們以下屬靈教訓:①在終極意義上 除神以外的均是手段。聖徒最終且惟一的目的就是榮耀神。其它所有物件和行為 均從屬於此目的。但是 人卻常常犯下迷戀手段而忘記目的的過錯;②在神與人的關係上 任何外在的信物均無法代替信仰。可見的聖殿、現今的教會、或信仰群體等均是信仰生活所不可或缺的要素 但不能代替信仰本身以至於獲取救恩。惟有因信稱義才是得救的道路(3:30);③過於注重形式 就等於是偶像崇拜。就像聖殿淪為以色列的偶像一樣 僅僅流於形式地守聖日 交納什一奉獻 或多行善事 均會歪曲信仰的根本。這些行為只有出於成熟的信仰之時 才有真正的價值。若它出於人為和虛偽就只能是滿足人淺薄自我成就感的不良行為;④使人盼望真正的聖殿——耶穌基督。肉眼可見的世界均不是我們永恆的安息之所和信仰的保證。這一事實 幫助我們單單定睛在耶穌基督身上。因為惟有基督耶穌是我們信仰的終極物件 要比聖殿更大。因此 約翰在啟示錄裡把基督描述為聖殿(21:22)

 

【耶五十二13「用火焚燒耶和華的殿和王宮,又焚燒耶路撒冷的房屋,就是各大戶家的房屋。」

  〔暫編註解〕毀滅聖殿和其它公共建築不是攻城造成的,而是該城陷落一個月以後被巴比倫人蓄意燒毀的。

 

【耶五十二14「跟從護衛長迦勒底的全軍,就拆毀耶路撒冷四圍的城牆。」

  〔暫編註解〕拆毀耶路撒冷四圍的城牆。關於14-23節,見王下25:10-17注釋。

 

【耶五十二15「那時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民中最窮的和城裡所剩下的百姓,並已經投降巴比倫王的人,以及大眾所剩下的人都擄去了。」

  〔暫編註解〕已經投降……所剩下的都擄去了: 大多數沒有投降而抵抗巴比倫的人或逃到別處的猶大人 幾乎都遭到了殺害(8-10)。但是 聽從耶利米的忠告而沒有抵抗的猶大人 雖然被擄到了巴比倫 卻保存了性命。對以色列而言 眾多的百姓或慘遭殺害或擄到他國 似乎意味著神已不再動工 但就其本質而言 神是在推動著另一個計畫 亦即藉著純潔的餘剩之人 而雕琢美好的以色列(30:1-3)<9:8 餘剩者思想>

 

【耶五十二16「但護衛長尼布撒拉旦留下些民中最窮的,使他們修理葡萄園,耕種田地。」

 

【耶五十二17「耶和華殿的銅柱並殿內的盆座和銅海,迦勒底人都打碎了,將那銅運到巴比倫去了。」

  〔暫編註解〕17~23毀壞、掠奪聖殿器皿的記錄: 本文成就了27:22的預言。巴比倫人對聖殿的這種態度 等於是在挑戰神的神聖。因為在舊約時代 聖殿象徵著神的臨在(25:8;王上8:16)。故他們的結局就是滅亡(50:1-51:64)。巴比倫人對聖殿的這種態度 也在一定意義上懲戒了當時猶大人錯誤的信仰觀 他們把聖殿和器皿本身視作信仰的目的<12-16 聖殿被毀的教訓>

 

【耶五十二18「又帶去鍋、鏟子、蠟剪、盤子、調羹,並所用的一切銅器,」

  〔暫編註解〕18~19關於出現在本文中的聖殿器皿 請參照代下4:19-22的圖表。

 

【耶五十二19「杯、火鼎、碗、盆、燈檯、調羹、爵,無論金的銀的,護衛長也都帶去了。」

 

【耶五十二20「所羅門為耶和華殿所造的兩根銅柱,一個銅海,並座下的十二隻銅牛,這一切的銅多得無法可稱。」

 

【耶五十二21「這一根柱子高十八肘,厚四指,是空的,圍十二肘。」

  〔暫編註解〕「十八肘」:約八公尺(廿七英尺)。

       「四指」:約七公分(三英寸)。

     「十二肘」:約五公尺(十八英尺)。

         厚四指: “四指”的字面意義是“寬約四指” 相當於10釐米左右。

 

【耶五十二22「柱上有銅頂,高五肘,銅頂的周圍有網子和石榴,都是銅的。那一根柱子照此一樣,也有石榴。」

  〔暫編註解〕「五肘」:約二公尺(七英尺半)。

     王下25:17所記載柱子的高度是三肘而不是五肘,有可能是抄寫的錯誤(見耶52:12注釋),也有可能是因不同的測量方法而造成的。關於從聖殿中掠走的金屬物件,耶52章所提到的有幾樣,在《列王記》中並沒有記錄。如銅頂周圍網子和石榴下面的裝飾帶,或頂端的花瓣,一位作者沒有記下來,而另一位作者則可能記下來了。那些經常從各種參考書中查找資料的人都知道,這些表面上的差異或矛盾,可能只是觀察角度的不同而已。

 

【耶五十二23「柱子四面有九十六個石榴,在網子周圍共有一百石榴。」

 

【耶五十二24「護衛長拿住大祭司西萊雅、副祭司西番亞和三個把門的。」

  〔暫編註解〕國家政治領袖和宗教領袖都遇害了。不久以前,副祭司西番雅曾見到耶利米預言耶路撒冷領袖的死亡(耶21:1 7)。

     24~30記錄了被巴比倫的護衛長尼布撒拉旦所殺害的人數(23-27)和被擄的人數(28-30)。被殺害的72 均曾大力反駁過耶利米要向巴比倫投降的忠告。他們的死預示著 違背神的人必將滅亡(6:23)

 

【耶五十二25「又從城中拿住一個管理兵丁的官(或作“太監”),並在城裡所遇常見王面的七個人和檢點國民軍長的書記,以及城裡所遇見的國民六十個人。」

  〔暫編註解〕七個人。王下25:19為“五個人”。關於俘虜的分類如果有更多的信息,就可能消除這種表面上的差異。

 

【耶五十二26「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這些人帶到利比拉巴比倫王那裡。」

 

【耶五十二27「巴比倫王就把他們擊殺在哈馬地的利比拉。這樣,猶大人被擄去離開本地。」

 

【耶五十二28「尼布甲尼撒所擄的民數記在下面:在他第七年擄去猶大人三千零二十三名;」

  〔暫編註解〕本節所提到的三千零二十三人可能是成年男性的數目(比較王下二四1216)。

       這與王下24:14-16的數目有差距,可能是只計算成年的男丁數目。

         第七年: B.C.597 是推行反巴比倫政策的約雅斤統治第一年 也是西底家登基第一年。

         本節可能描述西元前598年夏天的那場戰爭(見耶5229注釋),就是約雅斤被擄的前一年。他被擄是第八年,即西元前597年(王下24:12)。

     2829“第七年”:依尼布甲尼撒登基之年計算(他作王次年為第一年),相當於主前597年。本段所記人數比《王下》二十四14 16少得多,很可能只是男丁人數。

 

【耶五十二29「尼布甲尼撒十八年從耶路撒冷擄去八百三十二人;」

  〔暫編註解〕尼布甲尼撒十八年: 28 29的年代與王下24:12的有所不同。這是因為巴比倫和猶大計算年代的方法有所不同 猶大是從第一年開始算起 而巴比倫是登基之後的第二年視為統治第一年。28-30 記錄採用了巴比倫的年代計算法 因此 這一年就是B.C.586。這是耶路撒冷被攻陷的時間 也與整件事的內容相吻合。

       十八年。這是耶路撒冷失陷的前一年(耶52:12),據推測是西元前587年夏天。當時習慣是在春季和夏季展開攻勢的(見撒下11:1注釋)。一些學者推定耶路撒冷是在十八年失陷的,耶52:12所提供的日期有誤,但提不出反駁的證據。30節所記錄的是第二十三年的另一次擄掠,是其他地方沒有記載的。所以我們顯然沒有理由懷疑第七年和第十八年猶太人被擄的數目。由於當時每年發動一次戰爭的現象十分普遍,無疑會產生多次的擄掠。第十八年所擄的832人,肯定與第十九年大批俘虜的數目不同。

     各次擄掠的記錄並沒有說明是指開始出發時的人數,還是經過艱難的跋涉以後最後到達巴比倫的人數。根據古代的史書記載,這種囚擄的結果往往是倖存者只占被迫出行者的一部分。所以如果俘虜的數目是指最後到達巴比倫的人,我們可以相信,尼布甲尼撒開始時擄走的人一定多得多,但在到達巴比倫以前都死掉了。在另一方面,如果這是指戴鎖鏈流放的人(見耶40:4),那麼到達巴比倫的各批人數,真是少得可憐!

 

【耶五十二30「尼布甲尼撒二十三年,護衛長尼布撒拉旦擄去猶大人七百四十五名。共有四千六百人。」

  〔暫編註解〕這是發生在主前581年的一次擄入。可能是為了平息繼西底家之後而有的叛亂(看4節),也可能是報復基大利的被殺(四十一13;王下二十五25)。

       這個發生於主前581年的第三次放逐,大概是巴比倫因基大利被謀殺而給猶大人作出懲罰(四一)。

     第三次被擄或與基大利事有關。這些被擄至巴比倫的少數人正是被選的餘種,是將來以色列復興時的中堅分子。

         二十三年: B.C.581 以實瑪利就是在這一年殺害了巴比倫的猶大省長基大利。 四千六百人: 本節只計算了成年男子 因計算的方法不同 與王下24:14-1618 000名相差很大。

 

【耶五十二31「猶大王約雅斤被擄後三十七年,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使猶大王約雅斤抬頭,提他出監,」

  〔暫編註解〕以未米羅達元年: B.C.561

         二十五日。王下25:27為二十七日。我們可以推定,一個事件要分成幾個階段,可能發生在同一天,也可能不是(見耶5212注釋)。很難確定這兩個不同的日期是因抄寫的錯誤,還是兩位元作者選了兩個有效的日子記錄同一件大事。

         抬頭。約在西元前561年。關於31-33節,見王下25:27-29注釋。

       3134 “以未米羅達”。尼布甲尼撒的兒子,從主前562年至560年執政。在巴比倫伊斯他爾門遺阯發現的泥版,證實約雅斤受到恩待的這個記載。

     3134“以未米羅達”:是尼布甲尼撒王的兒子,他作王的統治期為主前562560年。此事見王下二十五2830及注。

         31~34約雅斤王得到釋放的事件:耶利米在結束自己的預言之時 論到了約雅斤得到釋放的事件。這是為了使被擄的百姓和剩下的人 展望充滿希望的未來(25:11;30:1-3)——神曾應許B.C.586的慘劇之後 將有輝煌的未來 以此勸勉他們要心存盼望。

 

【耶五十二32「又對他說恩言,使他的位高過與他一同在巴比倫眾王的位,」

  〔暫編註解〕與他一同在巴比倫眾王的位: 指巴比倫佔領的被佔領國的王 他們也象約雅斤一樣 作為人質被擄到巴比倫的。

 

【耶五十二33「給他脫了囚服。他終身在巴比倫王面前吃飯。」

 

【耶五十二34「巴比倫王賜他所需用的食物,日日賜他一份,終身是這樣,直到他死的日子。」

  〔暫編註解〕巴比倫人西元前592年的史記提到了分配給猶大王約雅斤和他兒子們的糧食定量。那時距他被擄還沒有幾年。他顯然先是獲釋,後來被捕入獄,據推測一直關到以未米羅釋放他,賜給他食物,至他去世為止。

 

【思想問題(第52章)】

 1 西底家登基時年廿一歲,人生經驗自然不足,本章2節表明他的惡行是照乃父約雅敬的樣式。你認為作者這樣說有否特別含義?為人父母的有何監戒?

 2 耶路撒冷城被圍困至淪陷期間,耶利米的那些預言給應驗了?參21:6-7

 3 西底家的下場十分淒慘,你認為他是否咎由自取?參38:17-23。面對人間諸多悲劇,我們應否把責任全歸在「命運」,神或他人身上?

 4 遭受焚燒的建築物當中有耶路撒冷的聖殿,被擄的物件包括聖殿內的貴重器皿,被殺的人包括了聖殿內任職的人員。由此看來,當神的審判臨到時,分別為聖歸給神的人、物也不能「免疫」。這與猶大百姓向來的觀念是否相符?參7:1-4; 26:8-9 11。今天,你對「聖物」、「聖品人」的看法有否偏差?

 5 約雅斤與西底家原來都是猶大的王,為什麽二人在巴比倫王手下竟有如此不同的收場?參王下24:8-12 17; 25:1-7; 40-:2-4。從神的角度來看,約雅斤蒙巴比倫王恩寵深遠意義?參太1:12-16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