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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第三十四章例证与灵感集锦

 

【耶三十四18】「在我面前立约。」

在一位圣徒的回忆录中,写着 以下立约的话:我的主耶稣,我说完全归属于你,你是我唯一的救主,新郎。我完全而且永远是你的,我否认自己有权利,撒旦不义要我掌管自己,但我从现在起,从心中完全否认。

从这神圣的时刻起,我要纪念你的救恩,就是你以宝血买赎我归你,祂受死,并且为人代求,直至血好似汗水一样掉在地上。我愿意成为你的珍宝,你的新妇。

从今以后,我将心归给你,献上我的情爱、理智、思想以及身心灵,完全由你支配。

愿你的旨意成就在我里面。求你命令我、管理我、统治我。我将自己毫无保留地奉上,求你的帮助与力量使我也肯捐上最后一滴血,也不肯悖逆你。你是我心灵的良友,愿你完全得着我。你的灵是保守我的,你的死是我救恩的保证,你的生命必感动我。

我要将友谊、财产、恩赐等全由你支配,一切既是你恩惠的赐予,我愿在生活中有更大的成就。求你接纳我,怎样为你来善用。求圣灵使我信守圣约,最后在你面前得以毫无瑕疵,且有十足的喜乐。──迈尔《珍贵的片刻》

 

耶三十四18自由与人权】「后来又违背我的约,不遵行这约上的话。」

  现代人常把“人权”当作口号,似乎是新发明的利器。其实,慈爱的神,早就注重人权,而且颁布为律法,叫人遵守。
  举例来说,神规定:每七日要有一日安息,甚么工都不可作。已经有三千多年之久,世界上有哪个国家,那么早就注意到人民安息的需要?这还可以追溯到世界的开始,神自己作完了创造之工,就安息了。另一个规定说:“你弟兄中,若有一个希伯来男人,或希伯来女人,被卖给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申一五:12)这律法多年被忽略。
  当巴比伦的军队,攻打耶路撒冷,犹大的国势,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西底家王想到,如果敌人攻进城内,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不分主奴,大家都成为巴比伦的奴隶。那时,城中有些作奴隶的人就想,或者也公开表示:现在作奴隶,巴比伦人进了城,我们也不过是作奴隶,同样是作奴隶,总没有再降级的可能,为甚么要替人出力卖命抗敌?这种阶级的分别,先是心理上的战争,对于同心防卫非常不利。
  有的领袖看出了这个矛盾。既然如此,何不照神的律法,宣告奴隶的自由,可以激发他们,同心合力的抗敌?显然这利害关系,不难明白。王和首领们同意了,就与众民立约,“就任他们的仆人婢女自由出去,谁也不再叫他们作奴仆。”一时城内士气高扬。就在这时,传来埃及援军到了,巴比伦顾虑到两面作战不利,就暂时解了耶路撒冷的围,对付埃及。
  城内的领袖们,看到时已过,境已迁,他们就想到,解放奴隶是损失劳力的工具。他们提倡人权,宣告奴隶得自由,不过是政治上的方便。眼前的危险已经过去,神的利用价值也减少了;“各人叫所任去随意自由的仆人婢女回来,勉强他们仍为仆婢”(耶三四:16)。这不仅是蔑视人权,更是违背神。
  信实的神,对于信约非常重视。西底家王和他左右的领袖们,根本就没把信约当作一回事。巴比伦王把他放在王位上,换取他效忠的保证,他可以食言背叛;向奴仆宣告自由了,到时势转变,竟然又取消前言。这是严重得罪神的。神说:“看哪!我向你们宣告一样自由:就是使你们自由于刀剑,饥荒,瘟疫之下,并且使你们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耶三四:17
  人权与自由,不是谁的恩惠,要敬畏神遵行祂的旨意。── 于中旻《耶利米书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