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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十一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耶十一2「這約」:指西乃之約(3 6 8同),它是以色列脫離埃及統治的一個印記(4)。按這約的規定,以色列當拜獨一真神,遵守神的誡命律例,遵守的人必蒙福祉,違背的則受咒詛。約西亞王時發現律法書,國家的靈命一時似有轉機,約西亞曾重新與神立約,但這復興僅曇花一現,百姓不久仍拜巴力(13),頑梗如昔(參七18注),因此毀約所帶來的咒詛是無法逃避的。──《串珠聖經注釋》

 

【耶十一5】「我就回答說:耶和華啊,阿門。」

當神將應許在耶利米心中啟示,雖然也包括對拒絕的人應有的咒詛。祂的應許還是引發先知深切的感應:耶和華啊,阿門。在生活與口舌,在言語與行動,當我們能夠明白自己的無能,卻有神的光照,所以不致無望。讓我們回答說:耶和華啊,阿門。我們無可抗拒地記得主的話,祂想到這城因拒絕祂而有的災禍,以及聰明通達人不肯接受祂的信息,祂說:「父啊,是的。」

耶利米說阿門的話,再看下上文,讀到這話:不聽從這約之話的人必受咒詛。你想想看有一日神宣判叛逆與不虔的罪,還有什麼可說的呢?我們深切知道神的恩慈,要使失喪者得救。祂曾竭力要救助許多人。但是他們不信而遭滅亡,我們只能嚴正而悲慘地說:耶和華啊,阿門!

這些話對抗拒神愛的人說的,他們曾被領到流奶與蜜之地。現在總該及時悔改,不可再拒絕,不肯要神的恩慈。有一天他最親愛的朋友只能說:耶和華啊,阿門。──邁爾《珍貴的片刻》

 

耶十一19被宰的羔羊】「我卻像柔順的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

  愛護自己的鄉人,是很自然的事;何況年輕先知耶利米的本鄉,是便雅憫的祭司城亞拿突,而他自己,又出身於祭司世家(耶一:1),得到他們的支持,愛戴,豈能算是奢望?
  耶和華先警告他說:“你們各人當謹防鄰舍,不可信靠弟兄;因為弟兄盡行欺騙,鄰舍都往來讒謗人。”(耶九:4)但除非耶和華指明,誰能想得到,亞拿突人竟至陰謀殺害先知?

耶和華指示我,我就知道。你將他們所行的給我指明。我卻像柔順的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我並不知道他們設計謀害我,說:“我們把樹連果子都滅了吧!將他從活人之地剪除,使他的名不再被記念。”(耶一一:18-19

  誰能想像,他們的邪惡竟會到這樣地步?雖說“沒有先知在自己家鄉被人悅納”(路四:24),但耶利米的本族,竟也用奸詐待他(耶一二:6),何至如此失卻人性?
  耶利米蒙召事奉,所傳神的信息,是與當時宗教系統的利益衝突的。那些祭司階級的人,不喜歡他的信息;因為那些人沒有信息,他們的立場,就是沒有立場,以人的喜歡為轉移,他們的政策,就是跟隨當權者的政策,說權貴所喜歡聽的話,不得罪人,連加上表演都成。
  雖然,耶利米沒有對不起誰,但本城的祭司,既棄絕他所傳的信息,也要剪除傳信息的人,必欲置之死地。按照摩西的律法,本族的人應注意使族人能夠立名留後;耶利米的族人,竟然不把這問題放在考慮之列,預備“將他從活人之地剪除,使他的名不再被記念”!功利主義者,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犧牲族人,可以出賣本家,甚至出賣靈魂,只求眼前利益。
  這正像猶太人對待主耶穌,雖然祂並沒有作過一件惡事,“他們無故恨”祂,因為世人不認識那差祂來的父神,不肯遵行主的道(約一五:21-25)。因此先知耶利米是耶穌基督的預表,在世上表徵主耶穌所經歷的事。
  今天,神的僕人傳揚神的信息,指摘人的罪惡,要世人悔改而蒙恩。不論他的愛多麼深切,多麼真誠,願意人離開滅亡的道路,歸信基督而得永生;他也必然遭受反對,因為世人不愛光倒愛黑暗。但我們要立定心志,討主喜悅,為真理站穩立場,盡忠到底。── 于中旻《耶利米書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