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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三十二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耶三十二9】「我買了亞拿突的那塊地。」

這真是英雄式的信心的表現。迦勒底人已經踐踏這地土,耶利米知道神的話比實現在這城。但是現在神竟然命令他買一塊地,那是已經為敵人所侵佔。他卻要立即去承受這地業。

他服從神的命令,然後在禱告中傾吐他的心意。他想到神創造的大能,對神實在沒有難成的事。如果神能創造天地,彰顯祂的大能,祂伸出來的膀臂必可使迦勒底人敗退,以色列的土地光復之後,那時地土的買賣當然不會受擔。信心使未見的看見,使遙遠的臨近,使先知可以預計來決定他的動向。信心的人到底與別人不同。人們的計算與行動是根據他們的感受,但是信者是別人無法計算的事,是他們憑著神的靈啟示而得著的知識。

地土買了之後,雖仍在仇敵中,卻在神的所有權之內,我們不可不信,信徒是神所買贖的身體,雖然會死去似會朽壞,但是基督據有世界,所以有信心的人應許這些事當作事實。──邁爾《珍貴的片刻》

 

耶三十二27有神無難事】「我是耶和華…豈有我難成的事嗎?

  神是偉大的神。祂有無限的權能,是我們對神的認識,限制了神的工作。我們相信祂多少,祂就作多少。
  猶大國已經到了燈殘油盡的地步。西底家王第九年,十月十日,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親率大軍,圍攻耶路撒冷,經過雨季,仍然不肯離去。到了第十年,城中有限的糧食,有告缺的現象,外援沒有希望,陷落是不可避免的結局。
  在這樣的環境之下,敵軍久困孤城,有田不能產,國家危亡,賣地折換現金,挾以遠走逃難,是合理的打算。先知耶利米叔叔的兒子哈拿篾,從本鄉來見他,要他買贖亞拿突的那塊地;哈拿蔑或許是欠了債無力償還,因為他是近親,照律法應該買贖,在正常情形下,是合理的。但現在,全地都將要失去了,買地是可笑的愚騃事。但神啟示耶利米,不要看環境,在沒有盼望的時候,仍然要照真理,遵行神的旨意。神的僕人仿佛是假戲真作,其實是真戲真作;並且鄭重其事的,請了見證人,付足了十七舍客勒銀子,還收存契約。耶利米完全同意,因為他認識耶和華,相信祂怎樣說,祂的話就必然照樣成就。這真有些像亞伯拉罕在寄居之地,憑信心買地埋葬妻子撒拉。他就向神禱告:“耶和華啊,你曾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天地,在你沒有難成的事。”(耶三二:17)他說:地是神的,祂創造天地,祂有權管理支配。但他不明白這有甚麼作用。
  耶和華向先知耶利米宣告:“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耶三二:27)在人看來,猶大被毀滅了,大衛後裔的寶座,已經失去,不會再有希望。但要記得:地是神的,祂能把地交給巴比倫,也能興起大衛的後裔。
  信神的人,不論環境如何改變,知道神是不改變的。耶利米和我們一樣,經歷神的大能,知道祂所作的事,這是我們相信的根基;相信祂還能再作,沒有甚麼能阻止祂。但神自己宣告的,是祂沒有時間的限制,在祂凡時,凡事能作。神告訴先知,雖然祂因為以色列人犯罪,要將他們逐出這地,還要施恩將他們召聚回來,使他們安然居住,再得福樂。
  在被擄歸回之後,境內再有人置產立業。還要等末後的日子,彌賽亞降臨,人民才會完全悔改認識神,心得潔淨,存敬畏的心,永遠不再離開神。── 于中旻《耶利米書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