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二十二章綱目
【坐大衛寶座者(二十二1∼12)】四位暴虐無能的君王,西底家、沙龍、約雅敬和哥尼雅:
一、西底家的勸諭(1∼9)
1、多作善事(3)
2、不可行惡及強暴之事(3)
3、王室的興亡是掌握在他的手中(4∼5)
4、他的行為亦會直接影響國家的興衰(6∼9)
二、沙龍的結局(10∼12)
三、約雅敬的被廢(13∼20)
1、不知發奮圖強,反而強暴貪婪,窮奢極侈
2、為了要建造華美的宮殿,不惜加重賦稅,強搶壯丁,全沒有效法其父親秉行公義的表現
四、哥尼雅的命運(20∼30)
──《新舊約輔讀》
【君王的罪(二十二章)】按耶利米為先知時,共曆五王:
一、約西亞——約西亞於主前531年即位,曆31載,乃猶大最後有道之君
二、約哈斯——為無道之君,約西亞之子,即位於主前500年,在位僅三個月,即被擄到埃及去(廿二12)
三、約雅敬——亦無道之君,於主前499年即位,在位十一載,曾焚毀耶利米的書卷(廿二18-19)
四、約雅斤——約雅敬之子,亦名哥尼雅,行惡在主前,只為王二個月。(廿二24-25)
五、西底家——於主前488年即位,曆十一載,其為人更懦弱無力,國家益衰(廿二1-9)
——賈玉銘《聖經要義》
提要:1 他用應許和警告勸人悔改。10 沙龍的懲罰,13 約雅敬的懲罰,20 哥尼雅的懲罰。──《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