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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三十二章綱目

 

【兵荒馬亂時買地(三十二125)】

   一、先知被囚(35

   二、購買田地(615

   三、先知的祈禱(1625

──《新舊約輔讀》

 

【在神豈有難成的事(三十二2644)】

   一、猶大目前的厄運(2635)——滅亡似是唯一徹底解決的辦法

   二、最終的命運(3644)——被擄的必歸回

──《新舊約輔讀》

 

【為耶利米保存地契(三十二6-25)】

   一、成立地契

   二、保存契約(卅二12-15

   三、契約有效(卅二17-1725-2743-44

——賈玉銘《聖經要義》

 

提要:1 耶利米因說預言而被西底家下獄,6 買哈拿篾的田地。13 巴錄必須保存買契,作為百姓回歸的證據。16 耶利米在祈禱中向神傾訴。26 神因他們的罪而確定他們被擄,36 並應許讓他們蒙恩回歸。──《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