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哀歌第一章拾穗
【哀一1】「先前滿有人民的城,現在何竟獨坐!先前在列國中為大的,現在竟如寡婦!先前在諸省中為王后的,現在成為進貢的。」
「何竟」是希伯來文獨特的哀嘆用語(~e^k[a{h),通常用作輓歌之首(參:賽一21),它並不被包含在音韻的結構之中。在太平時期,猶大的首都耶路撒冷是熙來攘往的商業中心,也是全國敬拜的重鎮。現在她卻是被人棄置的廢墟,往日繁華不再,居民亦走散一空。──《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在本節之前還有一段標注:“以色列民被擄、耶路撒冷成為荒場,耶利米坐下為耶路撒冷哭泣,寫了以下的哀歌哀痛此城”。先知既震驚又失望,舉首問天,何以一座熙來攘往(“滿有人民“)的城市,如今變為荒場?“獨坐”亦作“荒涼”。“進貢”亦作“奴工”。
“寡婦”。寡婦是無助和沒有保障的,象耶路撒冷一樣。“王后”與“進貢的”(封臣)的差別,顯出耶路撒冷陷落的程度之大。
「獨坐」:原文或作「變為淒涼」(如賽27:10),有被遺棄之意。
「進貢」:原文或作「被奴役」,或「作苦工」。(參創49:15;
書16:10; 17:13)
何竟。希伯來語是'ekah。這是希伯來人悲歌開頭常用的感歎詞(哀2:1;4:1
2;賽1:21)。'ekah 系本卷希伯來語的卷名(見本卷序言)。
本章和哀2,3,4章一樣,是離合體詩歌(見《詩篇》序言)。按照希伯來語字母的順序,每一行均以其中的一個字母開始。
獨坐。耶路撒冷遭到拋棄和毀滅,與過去都市的繁榮,壯麗的建築和強大的國力形成可悲的對照。西元70年攻佔耶路撒冷,摧毀聖殿的羅馬將領提多所頒發的勝利勳章上,也用了棄婦傷心獨坐的比喻。勳章上畫著一個女人在棕櫚樹下哭泣,圖案下的字是Judaea capta(“佔領猶大”)。
現在竟如寡婦。耶路撒冷失去了她的百姓(見耶4:25注釋)。她還成了一個寡婦。神不再是她的丈夫。猶太注釋者強調“如”字,說她只是暫時的寡婦。神離棄她“不過片時”(賽54:6
7)。
進貢。希伯來語是mas(“被迫服務”)。似乎包括勞役和稅收。該詞與埃及的監工也有關連(出1:11)。
● 1:1 第一個字是一個驚嘆詞,常常翻譯成「何竟」或「怎麼會這樣」。
●諸「省」中:巴比倫或波斯帝國底下的「省份」。
●「王后」:「公主」、「貴族婦女」。
●「進貢的」:「勞工群」、「奴隸群」。
【哀一1 離合詩體】每行的第一個字母可以依次串連成為一定形式的文體,稱為離合體。字母離合體的形式是字母按次序出現(第一句的頭一個字母是第一個字母,第二句的頭一個字母則是第二個字母,如此類推)。其他的離合體所拼成的可能是一個信息,或一個名字(例如:作者的名字,或詩中所尊崇的神明)。詩篇之中有好幾首離合詩。
其中最複雜的是詩篇第一一九篇,每個希伯來字母都由連續的八行詩句代表。聖經之中所有的希伯來語離合體的作品,都是字母離合體。耶利米哀歌開首四章都是字母離合體。第一、第二章每節以順序的字母開始,並且各有三行詩句。第三章每三行詩句都各以同一個字母開始。第四章每節以順序的字母開始,並且各有兩行詩句。第五章節數符合字母離合體,但不是離合體。美索不達米亞文學中離合體現存的七個例證,都是名字或字句的離合體(亞喀得文是音節文字,沒有字母,因此亦沒有字母離合體的作品),按一般考證來自主前第一千年紀初期。埃及的例證則是按照數位次序,或牽涉到橫直圖案的複雜信息。這些作品比較倚重諧音來達到風格上的效果。
離合體靠文字表現,因此不能用口頭著作。基於視覺因素,這些作品是給人閱讀,不單是聆聽的。這一點在巴比倫的例證中尤其明顯,因為其中某些字元在詩句之中是一個讀法,在離合句中則作另一個讀法。部分巴比倫的例證,更以每一行的最後一個字元組成形式。離合體的另一個變化,是離合句在每個詩節中重複。──《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哀一1~7聖城被毀】
作者以第三者的身分描寫耶路撒冷有如一個失去丈夫和兒女的寡婦,遭遇坎坷,從前的顯赫榮華「全都失去」(6),換來的是困苦悲傷(7)。這段經文記載的情景是指到主前五八七年迦勒底人的攻擊。「何竟」(1)原文有哀歌之意,是「哀歌文學」中常用的字。「所親愛的」和「她的朋友」(2)是指猶大國曾依賴以抵抗巴比倫的國家。「她的首領」(6)是指西底家和他臣僕。──《新舊約輔讀》
【哀一1∼22耶和華啊求你觀看】
耶利米哀歌是用「離合詩體」寫成的(即每節以一個希伯來字母開始,每章二十二節)。第五章雖然沒有採用順序寫作,卻仍保持二十二節;而第三章則每一字母連續用三次,所以共有六十六節。
本章是第一首哀歌,形容錫安(即耶路撒冷)被踐踏後荒涼的慘況。這種荒涼和悲慘的情景也是先知內心感受的寫照──親眼目睹袓國被毀、同胞遭浩劫,怎能不叫愛國愛民的耶利米悲痛欲絕!──《新舊約輔讀》
【哀一2】「她夜間痛哭,淚流滿腮,在一切所親愛的中間沒有一個安慰她的。她的朋友都以詭詐待她,成為她的仇敵。」
當別人在睡眠中得到身心的休養時,耶路撒冷卻徹夜未眠。她不停地哀哭啜泣,為夜間的驚恐而憂心,卻無人前來安慰。她所親愛的一詞曾被耶利米用以指埃及、約但河流域各族、推羅以及西頓(參:耶二十二20),猶大曾試圖和這些國家結盟對抗巴比倫。這些朋友在耶路撒冷迫切需要之時,卻棄她不顧,其中有的事實上還以詭詐待她,存心協助巴比倫來洗劫耶路撒冷,加速了她的敗亡。──《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作者將耶路撒冷(代表整個猶大國)比擬為“王后”,現在成為寡婦,象他自己這位哀哭的先知一樣(看耶十三17),終日以淚洗面。“所親愛的”指猶大國從前曾與之結盟共抗巴比倫的國家。這些國家不但見猶大遭難坐視不救,反幫助敵人,一同擄掠(例如以東)。耶城本貴為王后,被擄而淪為女奴,皆因犯了淫亂罪,離棄了她的丈夫耶和華。“所親愛的”原文作“她的眾情人”。
“所親愛的”。即猶大所信任的列國,當中有些更幫助巴比倫人在耶路撒冷搶掠。
「所親愛的」:指猶大以前所倚賴,曾與他們聯盟對抗巴比倫(參耶22:20; 30:14注)的列國,但猶大遭難時,這些盟邦宛如陌路人,其至參與巴比倫的劫掠行動。
一切所親愛的。指猶大周圍曾與她結盟對抗巴比倫人的國家(見哀1:19;見耶4:30注釋)。
沒有一個安慰她的。這句悲歎一再出現在哀歌裡(本章9,17,21節)。雖然根據上下文,這主要是指猶大被鄰居所拋棄,但也反映了神暫時離棄這個民族。
以詭詐待她。當巴比倫人出現在猶大的時候,曾慫恿她共同背叛巴比倫人的鄰居(見耶27:3注釋)都拋棄了她,有的甚至落井下石(王下24:2;詩137:7;俄10-13)。這一節的重點是:猶大與異教的鄰居結盟,不順從於神,仰賴祂的保護,已經犯下了屬靈的姦淫。當危機來臨時,她所親愛的與她反目成仇。她成了被眾人所拋棄的俘虜。
●「痛哭」:原文是連續兩個「哭」,加強語氣用。
●「所親愛的」: 結 16:33 何 2:5 用此字來描述不正常的關係,此處可
能也暗示那些國家是猶大國(此處被形容為棄婦)的情
夫。
◎ 1:2 的意思是猶大以前的外交努力都沒用,他的盟邦不但沒有幫他,還
落井下石。
◎她所親愛的一詞曾被耶利米用以指埃及、約但河流域各族、推羅
以及西頓( 耶 22:20 ),猶大曾試圖和這些國家結盟對抗巴比
倫 。這些朋友在耶路撒冷迫切需要之時,卻棄她不顧,其中有
的事實上還存心協助巴比倫來洗劫耶路撒冷,加速了她的敗亡。
◎我們知道外交場上只有永遠的利益,沒有永遠的朋友,聖經也常常斥責只想靠強權而不依靠神的以色列人;人若只看眼前的利益,常常會忽略或故意忘記背後付出的代價。我們在哪方面也是個目光短淺的投機者?我們結交的朋友只是泛泛之交嗎?我們在哪些重要的決定上背棄信仰的原則?
【哀一3】「猶大因遭遇苦難,又因多服勞苦,就遷到外邦。她住在列國中,尋不著安息,追逼她的都在狹窄之地將她追上。」
〔暫編註解〕“住在列國中,尋不著安息”:正如摩西當年警告以民,若違逆與神立的約,必分散萬民中,在那裡不得安逸(申二十八65)。“遷到外邦”亦作“被擄”。
「猶大 ...... 遷到外邦」:或作「猶大流亡(或被擄),離開了患難和苦工」。
「狹窄之地」:或作「在困苦中」。
住在列國中。或“坐在外邦人中”。第1節說她“獨坐”。這裡用了相同的詞語,說百姓坐在外邦人中,是強調耶路撒冷的荒涼和百姓被放逐異鄉。
尋不著安息。應驗了申28:65。“安息”的希伯來語是manoach,可能指休息的地方(創8:9;賽34:14),心靈的安息(詩116:7),或婚姻的保障(得3:1)。這裡似乎特別適合最後一個含義;為了謀求安全,猶大追求邪惡的情人,結果被拋棄了。現在她受到懲罰,失去了婚姻的保障(見第1節注釋)。
狹窄之地。或“煩惱”。
●「猶大因遭遇苦難,又因多服勞苦就遷到外邦」:原文是「猶大遭遇苦難
、多服勞役、被擄到外邦」。
●「狹窄之地」:該字有「悲痛」的意思。(「在狹窄之地中將她
追上」也可譯為「在她痛苦中將他追上」)。
【哀一3 年代小注】猶大外遷雖然十年之前已經開始,本書的焦點卻是主前五八六年聖殿和耶路撒冷被毀,以及全面性的外遷和被擄。──《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哀一4】「錫安的路徑,因無人來守聖節就悲傷。她的城門淒涼,她的祭司歎息,她的處女受艱難,自己也愁苦。」
通往耶路撒冷的路徑,曾一度擠滿了前往聖殿參加節日慶典的人,如今盡都荒涼。
「城門」指的是京城大門之內的區域,也是多數巴勒斯坦城市的城牆內,寥寥可數的空地之一。商人們齊集此處銷售貨物,而長老或君王亦在此處施行審判(申二十一19;得四1、11;撒下十八24,等等)。僥倖存活的年輕女子,為她們失去了未來的丈夫和子女而哀傷。馬索拉經文的\cs16 nu^g{o^t[(愁苦),多數的譯本顯然從 na{hag{ 解作 n#hu^g{o^t[,亦即「被趕逐」。據此,RSV
譯為她的處女被拉走。然而,馬索拉經文此處相當合理,所以不需像某些解經家一樣,把 nu^g{o^t[ 當作 nehugot 的縮寫。──《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錫安”就是耶路撒冷,因為是一國的首都又是宗教中心,所以聖節期間,全國百姓都來歡慶,熱鬧非凡,現在經過戰火蹂躪和敵人劫掠,已成荒場。“守聖節”:看《出埃及記》二十三14∼17。本節連用“悲傷”、“淒涼”、“歎息”、“艱難”和“愁苦”來描寫目睹名城淪為廢墟內心的難名哀痛。
“錫安的路徑”。前往耶路撒冷的路,從前擠滿往聖殿的朝聖者,這時卻被廢棄了。
「悲傷」:與守節時載歌載舞的情景成一對比。
「城門」:相當於今日的市中心,是一切買賣和社交活動的場所。
「愁苦」:有古譯本作「被趕逐」。
錫安的路。有四條道路通往耶路撒冷:一條來自約旦河穀的耶利哥,一條來自地中海岸的約帕,一條來自南方的希布倫,一條來自北方的撒瑪利亞山區。每逢年度的節期,這些道路和通往周圍村莊的小路,都擠滿了前來守節的人群。現在這些道路也廢棄了。
聖節。耶利米無疑出席過西元前622年在耶路撒冷舉行的有史以來最隆重的逾越節慶典(王下23:21-23)。這種回憶使現在的荒涼更顯苦楚。
她的城門。可能指城門內的廣場,作為進行貿易和政治活動的集會場所(見申21:19;得4:1
11;撒下19:8;王上22:10;摩5:12
15;見創19:1注釋;書8:29節)。這座大城市日常的交易均已停止。
處女。希伯來語是bethuloth(見賽7:14注釋)。
● 1:4 連續用了幾個不同的字來表達悲傷、痛苦與難過,應該是極力想描寫這種悲哀之情:
-------------------------------------------------------------------------------------原文編號 原文字 原文簡義 中文翻譯 猶太版英文聖經(TNK 1985)
SNH 57 「'abel」 哀痛(因死亡或災禍) 「悲傷」 「in mourning(哀悼)」
SNH 584 「'anach」 嘆息(因痛苦或悲傷) 「歎息」 「sigh(歎息)」
SNH 3013 「yagah」 悲傷的 「受艱難」 「unhappy(不快樂的)」
SNH 4751 「mar」 苦的 「愁苦」 「disconsolate(憂鬱的)」
-------------------------------------------------------------------------------------●「她的城門」:原文是「她所有的城門」
●「守聖節」:以色列每年有三個要到耶路撒冷朝聖的節期:除酵節、七七
節、住棚節。正常情況下,這些節期期間耶路撒冷附近的道
路都會擠滿了人。但若是遭遇戰亂,當然就很少人會冒險去
耶路撒冷。
●「自己也困苦」:也可譯為「她的苦楚歸到自己」。
●「自己也愁苦」:意思是「錫安城也苦」。
◎這一半都是用第三人稱的角度來看耶路撒冷的毀滅,下一段則是用第一人
稱來陳述耶路撒冷的毀滅。
◎按照以色列的曆法,每年有三個朝聖節期:除酵節、七七節、住
棚節。一般來說,過節時分道路都會擠滿了前往耶路撒冷朝聖的
人。但若是世局動盪,則很少人會冒險前來。況且如今更沒有城
市、聖殿供人朝聖。
◎在太平時期,猶大的首都耶路撒冷是熙來攘往的商業中心,也是
全國敬拜的重鎮。現在她卻是被人棄置的廢墟,往日繁華不再,
居民亦走散一空。作者為了強調此一滅亡的悲劇,以死了丈夫和
孩子的婦人為喻。她正為往日的光采痛苦地哀哭,並在悲痛和憂
愁中思慮當前淒涼的景況。孀居的概念經常被用來描繪深沈的孤
寂和絕望。作者在此不僅用自己的口吻敘述荒涼的景象,他同時
也代表這遭災的京城為它過去的罪而哀哭。
◎律法對於非以色列人進入殿院,有極嚴格的規定( 申 23:1-25 )。
只有祭司才有資格進入聖所,而且還有許多限制。但如今聖殿已被
踐踏,成為荒涼之地。
【哀一4 朝聖節期】按照以色列的曆法,每年有三個朝聖節期: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在正常情況下,過節時分道路都會擠滿了前往耶路撒冷朝聖的人。這是歡樂和喜慶的時候。但若是世局動盪,則很少人會冒險前來。況且如今更沒有城市、聖殿供人朝聖。──《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哀一5】「她的敵人為首;她的仇敵亨通。因耶和華為她許多的罪過使她受苦,她的孩童被敵人擄去。」
〔暫編註解〕「為首」:即成了主人。
首。應驗申28:44。
耶和華……使她受苦。先知認識到神的手在耶路撒冷目前的境況中運作。這完全符合耶利米在被擄之前的預言(耶26:4-6;32:28-35)。
罪過。希伯來語是pesha`im(“悖逆”,“罪過”),即任意犯罪(見耶2:8;哀3:42)。對於這樣的罪,聖所崇祀中沒有特定的祭,但仍有最後得救的希望。不過聖所的崇祀也不是完全沒有考慮這樣的罪。因為“罪過”(pesha`im)列在贖罪日帶出聖所的罪中間(利16:21)。基督“為我們的過犯受害”(賽53:5)。
●敵人為「首」:「頭」、「主」、「首領」。
●「亨通」:「自在」、「興旺」。
【哀一6】「錫安城的威榮(“城”原文作“女子”。下同)全都失去,她的首領像找不著草場的鹿,在追趕的人前無力行走。」
這裡提到的首領,可能指西底家和他的大臣,他們逃離耶路撒冷不久後就被抓回(參耶三十九4、5;王下二十五4)。
無草場之鹿的比喻(NEB),和詩篇二十三篇所描繪的耶和華帶領並引導祂的羊,成一鮮明的對比。神給我們的預備當中,最寶貴的是基督,也就是為羊捨命的好牧人(約十11及下)。作者刻意以過去和目前景況的對比,來強調被擄的哀戚和悲傷。──《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首領”亦作“王子們”,可能為西底家王和他的眾子(看耶三十九4∼6;五十二7∼10)。“錫安城”亦作“錫安的女兒”,將耶城和居民當作女子看待。
“首領”。大概指西底家的眾子(耶三九6)。
「她的首領」:大概指猶大王西底家,他在耶路撒冷淪陷時逃走被捉(參王下25:4-5; 耶39:4-5)。
可能指西底家和他的臣子被巴比倫人擄走的狀態(耶39:4
5)。
●「找不著草場的鹿」:因食物不足而無力逃跑的鹿。
◎無草場之鹿的比喻,令人聯想到 詩 23:1:6 所描繪的耶和華帶
領並引導祂的羊,而昔日被神引領的羊,卻因為自己偏己路,
而無草場。
【哀一7】「耶路撒冷在困苦窘迫之時,就追想古時一切的樂境。她百姓落在敵人手中,無人救濟,敵人看見,就因她的荒涼嗤笑。」
〔暫編註解〕“古時一切的樂境”:例如大衛和所羅門作王時的鼎盛國運。
“她的荒涼”。更可作:她的毀壞。
「窘迫」:或作「飄流」(如賽58:7)。
「樂境」:原文或作「寶物」(即10
11之「美物」)。
她百姓落在敵人手中。這個片語緊跟在希伯來原文詩行中部的韻律停頓之後(見《耶利米哀歌》序言),所以它可能屬於該詩行後半部分,而不是前半部分。
荒涼。希伯來語是mishbathim。只出現在這裡,含義不明確。名詞mishbath 源於動詞shabath(“停止”、“休息”)。它衍生出名詞shabath(安息日)。有許多翻譯家把mishbath 作為shabbath 的同義詞。猶太人的傳統也認可這種解釋(Midrash Rabbah《哀歌》第34段)。最近的譯者傾向于動詞shabath 的詞根意義,認為Mishbath 是“停止”等意思。Mishbath與名詞shebeth(“因疾病而失去活動能力”)有密切關係。有證據表明,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前,猶太人沒有遵守安息日(耶17:19-27)。她的敵人是不大會因安息日而嗤笑她的,除非嗤笑她不好好守安息日。所以這裡嘲笑的很可能是耶路撒冷的陷落(見英RSV版)和猶大全地的荒涼。
●「窘迫」:字義是「漂流」、「不得安歇」。
●「樂境」、「美物」:「合意喜愛的東西」、「珍貴的東西」。猶太版英文聖經(TNK 1985)作「precious things」和原文相同。
●「荒涼」嗤笑:「斷絕」、「滅絕」。
【哀一8】「耶路撒冷大大犯罪,所以成為不潔之物,素來尊敬她的,見她赤露就都藐視她,她自己也歎息退後。」
「不潔」:原指禮儀上的污穢;作者既將耶路撒冷比喻為女子(見6),這裡大概是指婦人月經所帶來的不潔(參利十五19∼20),以此比喻猶大因犯罪變成污穢(參結卅六17),
結果被神厭棄。──《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不潔”:因故意犯罪而有的禮儀上的污穢。
「不潔」:原指禮儀上的污穢;作者既將耶路撒冷比喻為女子(見6),這裡大概是指婦人月經所帶來的不潔(參利15:19-20),以此比喻猶大因犯罪變成污穢(參結36:17),
結果被神厭棄。
成為不潔之物。直譯為“排泄物”,或“變得不純”。在這裡暗示的儀文上和道德上的不潔(代下29:5;拉9:11)。只有甘心情願的人,才能得到潔淨的承諾(亞13:1)。
赤露。把俘虜赤身裸體地帶走,是征服者的習慣做法(見賽20:4;47:2
3;耶13:22
26;結23:29;鴻3:5)。1878年,在亞述的Balawât 發現了幾扇銅門板,描繪撒縵以色三世的(西元前859-824年)征戰。上面有一隊隊的俘虜,行軍時男人沒有穿衣服,而女人則被迫打開裙子的前部。耶利米無疑目睹了猶大人如此蒙羞,從而體會到這個民族的罪孽現在被所有的人看見了。
●「大大犯罪」:原文是「犯罪 犯罪」,作為加強語氣之用。
●「赤露」就都藐視:「赤身」、「裸露」。
●嘆息「退後」:字義是「退怯」。
【哀一8~11罪的結果】
第5節所提耶路撒冷的罪在本段有較詳細的記載。罪的結果就是滅亡的痛苦、被人蔑視和羞辱,連只有祭司可以進入的聖所也為外邦人踐踏。這�媯鳩畯怬@信徒的提醒──切不可犯罪自毀人格,否則神會被羞辱,也會為自己帶來諸多的痛苦(參林前三17)。──《新舊約輔讀》
【哀一9】「她的污穢是在衣襟上。她不思想自己的結局,所以非常地敗落,無人安慰她。她說:“耶和華啊,求你看我的苦難,因為仇敵誇大。”」
聖殿被擄掠,任由原為猶大人輕視的外邦人踐踏。
這節馬索拉經文的 t]um~a{h(汙穢),既指儀式亦指道德。猶大在這兩方面都有罪。根據西乃之約的標準,對於應該明白神的聖潔的人而言,這種罪是非常嚴重的。同樣,基督徒被勸勉要避免一切可汙穢人的(太十五18;林前三17,等等),免得削減了見證的權柄及果效。──《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在衣襟上”亦作“在裙上”。作者將耶城比喻為女子,她的罪行完全暴露在眾人眼前。
“不思想自己的結局”:即不考慮犯罪的後果。“仇敵誇大”亦作“仇敵奏凱”。
耶路撒冷滅亡的原因:她繼續犯罪而沒有想到將來(“結局”)。
「自己的結局」:指犯罰的後果。
「誇大」:可作「勝利」,或作「行大惡」(參珥2:20)。
不思想。即“不考慮”。
無人安慰。見第2節注釋。
求你看我的苦難。這個城市發出了悲歎,與先知的哀歌交織在一起。
●污穢是在「衣襟」:「裙子」、「衣服下擺」。
●「所以非常地敗落」:原文直譯是「她的敗落是件奇事」;猶太版英文聖經(TNK 1985)作「She has sunk appallingly(她令人震驚地下沉了)」。
●「非常地」:原文是「奇事」,這邊的意思大概是「令人訝異」,除了此處這個字大部分是正面用法(耶和華行奇事)。
●「敗落」:原文是「下去」、「下沉」、「墜落」。
◎我們想到神的「神蹟奇事」以正面為多,沒想到祂公義地審判罪惡,使一個國家衰敗,也是一種「奇事」;有人認為慈愛的神一定會替人完成夢想,
但我們與神同行嗎?我們的禱告是否只求神為我們的所作所為背書,不求明
白他的旨意?神蹟奇事的發生只是為了使人的問題馬上解決,還是使人認識
神蹟的來源?
◎「她不思想自己的結局」:從聖經的角度來看,做惡必遭審判是不證自明的道理,而神似乎有時會保留怒氣,使惡人也暫時昌盛,但有人就自欺欺人不肯悔改,就像錫安城自以為可以同時背叛神又永遠屹立不搖。我們的信仰雖不能只留在思考的層面,但不多加以思考反省、如何帶出真正的悔改與敬虔呢?若延伸思考到永生的問題,有人說「未知生,焉知死?」,但若我們知道死亡的盡頭在哪,又怎能只顧今生的事呢?
●仇敵「誇大」:「強大」、「尊大」。
【哀一10】「敵人伸手奪取她的美物。她眼見外邦人進入她的聖所。論這外邦人,你曾吩咐不可入你的會中。」
〔暫編註解〕敵人伸手。顯然為了奪取和控制。
外邦人進入。亞捫和摩押人原不能進入會中(申23:3
4)。現在他們卻和其他外邦人一同玷污了聖地(見王下24:2;詩74;79)。這裡除了祭司以外,本來連一般猶太人也是不得入內的。
●「她的美物」:是僅以複數形出現的罕見字,意即「貴重物品」。在
西元前587年的攻擊行動中,巴比倫人奪取了聖殿內一切值錢的裝飾
物,並將最貴重的敬拜用具帶往巴比倫( 耶 52:17-23 )。讓異教
人士進入神的聖所,可說是聖殿最嚴重的噩運。
◎神允許自己的聖殿史上頭一遭真的被敵人攻入,這是當時的以色列
人難以接受的。我們的信仰中是否也把持著哪些「聖物」(是我們的
服事、信仰的經歷…等嗎?),以為依靠它,就好像有「免死金牌」可
以跟神談判嗎?
【哀一10 外邦人進入他的聖所】律法對於非以色列人進入殿院,有極嚴格的規定(見:申二十三)。只有祭司才有資格進入聖所,而且還有許多限制。但維護神居所聖潔的苦心,如今都因被污穢而枉費。──《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哀一11】「她的民都歎息,尋求食物,他們用美物換糧食,要救性命。他們說:“耶和華啊,求你觀看,因為我甚是卑賤。”」
美物(馬索拉:mah]@muddi^m)是僅以複數形出現的罕見字,意即「貴重物品」。此字在7和11節均作此解。在西元前五八七年的攻擊行動中,巴比倫人奪取了聖殿內一切值錢的裝飾物,並將最貴重的敬拜用具帶往巴比倫(參耶五十二17∼23)。──《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尋求食物”:耶城被圍困時和陷落後,糧食短缺,居民四出尋找食物,為求生存,連寶物也拿出來換取糧食。
“美物”。在圍城期間,百姓樂於用自己貴重的物品來換取食物。
以寶物換取糧食,是形容耶路撒冷被圍困時城內饑荒的情景。
食物。希伯來語是lechem。可泛指食物(王上5:11;詩136:25)。
糧食。希伯來語是'okel,指任何可吃的東西。
要救性命。直譯是“使生命回歸”,即“使生命振作”。“性命”,希伯來語是nephesh(見王上17:21;詩16:10注釋)。
耶和華啊,求你觀看。耶路撒冷再次以說話者的身份出現(見第9節注釋),並將繼續發言(第17節除外),直到本章結束。
【哀一12】「你們一切過路的人哪,這事你們不介意嗎?你們要觀看,有像這臨到我的痛苦沒有?就是耶和華在他發烈怒的日子使我所受的苦。」
如果照傳統的翻譯,這節成了典型的舉哀。然而,馬索拉經文究竟應如何解釋,仍頗有疑問。頭兩個字 lo^~ ~@le^k[em 意指「並非對你們」,若照各英譯本一樣譯作質問的語氣,便有「這一點都不影響你們嗎?」的意思。如果作此譯,便指的是耶路撒冷最近之經歷所造成的痛苦,以及旁觀者得以從中汲取的教訓而言。但是,若將其譯為一個願望,則本節一開始應作「願這事永不發生在你們身上」,而這似乎比傳統的翻譯更切合當時的情況。作者在此和基督同樣為充耳不聞的耶路撒冷哀哭(參太二十三37、38;路十三34、35),這兩個情景的類同相當明顯。──《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這事你們不介意嗎」:或作「願這事永遠不發生在你們身上」。
這事你們不介意嗎?這句既能譯成疑問句,也能譯成陳述句。《塔木德》把這句話譯成一個警告:“願這件事不會臨到你!”
痛苦。希伯來語是mak'ob。
●「你們不介意」:原文只是「不向著你們」,因此也可以翻譯成「不要
發生在你們身上」。
●「烈怒」:原文是「憤怒 憤怒」。
12∼19 耶路撒冷對一切“過路的人”說話,叫他們來看她的光景,就是她犯罪的後果。
12-22 錫安的哀號和呼求:12節以後的代名詞由第三人稱(她)轉換為第一人稱(我),發言人是錫安自己,她因著神所降下的災難甚大而發出痛苦的呐喊,甚至向外邦人傾訴她的苦楚。
【哀一12~22錫安的呼聲】
聖城被毀,人民飽嘗罪孽所帶來的苦果,耶利米開始認識自己的罪(14)。因為神是公義的(18),所以他祈求神恩待(20)。錫安無助的情景在這�堛簉S無遺。
祈禱 神啊,求�踳蝘瓻s慟的心,會為自己及弟兄的罪難過,以致我俯伏在�諨惚e祈求恩待。──《新舊約輔讀》
【哀一13】「他從高天使火進入我的骨頭,克制了我,他鋪下網羅,絆我的腳,使我轉回,他使我終日淒涼發昏。」
這節的第一行若第一個子句在「火」結束,同時將馬索拉經文的 wayyirdenna{h(剋制)讀作 yo^ridenna{h(從 ya{rad[ 而來,即「降下」),意思較為合理。所以整行便讀作:「祂從高天降火;祂使火直入我的骨頭。」作者藉著火、網羅和發昏的比喻,生動地描繪出耶路撒冷被圍時可怕的景象。火燒進耶路撒冷的深處,網羅使得所有的人無所遁逃,而「發昏」一詞則完成了這幅人心惶惶的圖畫。──《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骨”為身體的架構,代表全身(詩六2)。神刑罰的火降在耶城,如網羅四布,無法逃避。
「他從 ...... 克制了我」:原文或作「他從高降火,直入我的骨頭」。
「骨頭」:大概是表達「力量來源」與「內在深處」,參 詩 6:2 42:10 賽 38:13 ;傷到骨頭就不只是「皮肉傷」而已,而是會嚴重影響到行動能力。
「剋制了」我:「統治」、「支配」。
「轉回」:「拉回」,並非「悔改」的意思。
「使我轉回」: 猶太版英文聖經(TNK
1985)作「He hurled me
backward(他猛然將我拉回) 」。
從高天。即天國。
我的骨頭。該詞常用來表示“本身”(見創7:13原文)。毀滅是如此的徹底,就像天上降火在耶路撒冷的中心(見賽31:9)。
使我轉回。直譯是“使我歸回”。先知運用了雙關的手法。他在11節中用該希伯來詞描述百姓想要使肉身的生命振作起來,卻是枉然。在本節中該詞不是指他們生命的回歸,而是指神使他們轉離罪路。
發昏。直譯是“生病”。注意有三種懲罰:火,網羅和疾病。
●「使」火進入:原文是「差遣」。
13∼15 這段用了四個意象來描述耶路撒冷的陷落:“火”(13節)、誘捕的“網羅”(13節)、綁在耶路撒冷頸項上的、代表罪過的“軛”(14節)和用來壓碎的“酒榨”(15節)。
【哀一14】「我罪過的軛是他手所綁的,猶如軛繩縛在我頸項上,他使我的力量衰敗。主將我交在我所不能敵擋的人手中。」
馬索拉經文這節的起首有點難解,nis*qad[ 有些問題。既然此字在舊約中僅見於此,其意義無法確定(可解作「綁」?)。七十士譯本和很多手抄本將子音略作修改,讀作動詞 s%a{qad[ 的詞類變化「留意」,並將整句譯為「留意我的過犯」,即將馬索拉經文的 `o^l(軛)讀作 `al(高於……,在……之上),此一解釋和本段要旨相吻合。nis*qad[ 一字亦可能會讀作字根 qa{s%a{h 的變化 hiqs%a{h「使沈重」,所以全句便譯成「祂使我罪過的軛沈重」。──《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本節上半可譯為“他的手將我的罪過纏作一團,綁成重軛,縛在我頸項上”。
或作「我罪過的軛沈重(有不少古卷則作「他注視我的罪過」),他的手使它們(罪過)在我的頸項上纏繞在一起」;這是表示充罪惡的猶大沒法逃脫神的刑罰。
「綁」:「使留在其上」,舊約中只出現這一次。
先知想要說明耶路撒冷現在認識到,她的罪過(見第5節注釋)是她受懲罰的直接原因;她的罪是她頸上的軛。神曾打碎奴役祂子民的軛(耶2:20),他們卻反過來打碎事奉祂的軛(耶5:5;見詩2:3)。現在他們得到了另一個奴役的軛(見耶27:2;28:14;30:8)。
【哀一15】「主輕棄我中間的一切勇士,招聚多人(原文作“大會”)攻擊我,要壓碎我的少年人。主將猶大居民踹下,像在酒榨中一樣。」
大會通常是為了快樂的目的,但此處卻是由神招聚的敵軍,為要慶祝猶大勇士的一敗塗地。酒醡,生動地刻劃了耶路撒冷的反抗勢力如何被壓碎;而反抗者所灑的血,就像從大桶中湧出的葡萄汁一樣。──《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聖經常用“酒醡”踹酒來比喻神的審判(看賽六十三2∼3;啟十九15)。
「招聚多人攻擊我」:原文或作「他已為我定下時間。」
「踹下」:原指制酒時把葡萄壓碎,以榨取葡萄汁;這裡是形容猶大毫無反抗能力,在敵人的進攻下血濺沙場的情景。
「輕棄」:字義是「嘲笑」、「輕蔑」。
「多人」:字義是「會眾」、「大會」。
『大會』通常是為了快樂的目的,但此處卻是由神招聚的敵軍,為要慶祝猶大勇士的一敗塗地。
「酒醡」:「壓酒池」。
踹酒醡,是指將葡萄在壓酒池中壓榨出汁,葡萄汁的顏色與血相近,因此常被用來當成「血流成河」的意義。
主輕棄我中間的一切勇士。猶大的勇士不是死在戰場上,而是死在城市防禦和逃離國家時。
招聚多人。與第4節形成鮮明的對比。在第4節中沒有人參加宗教集會,但在這裡神召集了大批耶路撒冷的敵人攻擊她。
猶大居民。耶路撒冷曾被認為是堅不可摧的(哀4:12;見耶18:13)。耶14:17與哀1:15
16相對應,無意中證實耶利米是《哀歌》的作者。
酒醡。象徵神的憤怒(賽63:3;珥3:13;啟14:19;19:15)。
【哀一16】「我因這些事哭泣,我眼淚汪汪,因為那當安慰我、救我性命的,離我甚遠。我的兒女孤苦,因為仇敵得了勝。」
〔暫編註解〕「救我性命」:或作「使我的靈復蘇」。
基督同樣為充耳不聞的耶路撒冷哀哭(參太 23:37-38路 13:34-35)
「我眼淚汪汪」:原文是「我的眼睛 我的眼睛 流下淚來」。
兒女「孤苦」:原文是「被蹂躪」、「被遺棄」。
見11節注釋。耶路撒冷的百姓在最後圍城的時候,想要獲得食物,卻是枉然。現在他們認識自己更需要屬靈的糧食。
【哀一17】「錫安舉手,無人安慰。耶和華論雅各已經出令,使四圍的人作他仇敵,耶路撒冷在他們中間像不潔之物。」
這節似乎是一附加說明的插句,作者為受打擊的城市哀哭,而這城市正伸出它的雙手錶達悲痛和哀求。神在這裡被形容是公義的審判者,祂終於要刑罰祂冥頑的子民,因為他們長久以來一直悖逆祂。──《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耶和華論雅各已經出令”可譯為“關於雅各,耶和華已發出命令”。“雅各”指猶大國。“不潔之物”:看8∼9節注。耶城已成為眾人厭棄遠避之物。
“像不潔之物”。或作正在行經的婦人。參看利未記十五章19至27節。猶大一切所愛的(盟友)都成為她的仇敵。
「舉手」:指困苦中向神懇求(參串)。
「像不潔之物」:指被厭棄(參1:8注)。
錫安。先知在城市哀歌中插入這一句話,是要用他的見證強調她被棄絕。
舉手。為了懇求(見出9:29;王上8:38)。
他仇敵。指周圍的國家,在猶大希望他們幫忙抵抗巴比倫人的時候,卻反過來攻擊她(見第2節注釋)。
不潔之物。喻指被拋棄的污穢可憎之物,就如耶路撒冷因罪而遭遇的現狀(見第8節注釋)。
【哀一18】「耶和華是公義的!他這樣待我,是因我違背他的命令。眾民哪,請聽我的話,看我的痛苦,我的處女和少年人都被擄去。」
耶路撒冷在這節再度發言,並為導致她遭到如此慘痛懲罰的罪而哀哭。在這章其餘的部分,並無悖逆神旨意的思想,且對神的公義亦無任何的抱怨,這點和約伯記有所不同。神公義的審判,被耶路撒冷以服從的態度毫無疑問地接受。她體認到自己是如何地罪孽深重;亦瞭解到自己不斷地拒絕西乃之約的責任,導致國家如先知所預言般滅亡。──《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耶城承認自己罪有應得,神是公義的(看申三十二4;詩一一九137;耶十二1)。
這是錫安認罪的告白,她覺悟到受苦乃是神公義的審判。
神公義的審判,被耶路撒冷以服從的態度毫無疑問地接受。她體認到自己是如何地罪孽深重;亦了解到自己不斷地拒絕西乃之約的責任,導致國家如先知所預言般滅亡。猶大受的審判完全出於公義的神的管教( 創 18:25 )。耶路撒冷陷落,無人得以倖免,少年人和少女亦遭到重擊。猶大延續未來的希望全繫於他們身上,但他們都被連根拔起,強擄至巴比倫。猶大人無論在國家或是個人層面,都不能忍受被人滅絕,而這點是可以了解的。
即使面對祂的兒女,神還是帶來了痛苦的審判,因為祂是「公義」的;當恩典不被看重的時候,刑罰就無可避免了。我們想過神「公義」的屬性是強而有力、超越人的認知的嗎?
耶和華是公義的。與耶路撒冷的慘狀形成鮮明的對照。詩人在這裡超越對耶路撒冷的悲歎,承認神對她的處理是公義的。這裡所發出悲歎不是自憐,而是痛悔,是認識到了自己在神的公義面前完全失敗。神的公義是不容置疑的。祂無論做什麼都是正確的,因為祂是公義的標準(見伯38-41;羅9:20)。
祂的命令。直譯為“祂的口”。耶和華的“口”,就是祂的話語或命令,也就是祂的一切指示。
痛苦。見12節注釋。
【哀一19】「我招呼我所親愛的,他們卻愚弄我。我的祭司和長老正尋求食物救性命的時候,就在城中絕氣。」
親愛的(參2節),指的是當南國被巴比倫軍隊蹂躪時,未能前來救援的盟國。特別是埃及,它認為應小心行事避免與迦勒底軍隊正面交鋒。──《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與猶大國結盟的外邦都出賣了她,在危急關頭紛紛離棄她。祭司和長老為國家領袖,因糧食短缺而餓斃,無人救援。“所親愛的”:看2節注。
「我所親愛的」:見2注。
「愚弄我」:字義是「騙取」、「以奸詐對待」。
所親愛的。見2
17節注釋。
在城中。祭司和長老們沒有死於防衛聖殿,或履行公務,而是死於尋找活命的食物(見15節注釋)。
糧食。希伯來語是'okel,“食物”(見11節注釋)。
救性命。見11節注釋。
【哀一20】「耶和華啊,求你觀看,因為我在急難中,我心腸擾亂,我心在我裡面翻轉,因我大大悖逆。在外刀劍使人喪子,在家猶如死亡。」
馬索拉經文的這節末,可以解作:家中的死亡是刀劍的後果。然而,希伯來文 ma{wet[ 亦可能像耶利米書十五2,十八21一樣,指「瘟疫」、「流行病」(和合本兩處均作「死亡」)。因此,家中的瘟疫和外面的刀劍,都達到一樣的結果。──《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在外…在家”:在外被人殺,在家又無糧食只有待斃(看耶十四16)。
「死亡」:或指瘟疫(參耶15:2注)。
「心腸」:「內臟」、「腸子」、當時的人認定「情緒之所在」。
我心腸。典型的希伯來語用法,表示強烈的情感(見耶4:19注釋)。
大大悖逆。即“確已背叛”。這個城市完全被摧毀,只好完全承認自己的罪。
刀劍使人喪子。應驗耶15:7(見申32:25)。
20∼22 耶路撒冷如今向她的神大聲呼求。
【哀一21】「聽見我歎息的有人,安慰我的卻無人!我的仇敵都聽見我所遭的患難,因你作這事,他們都喜樂。你必使你報告的日子來到,他們就像我一樣。」
以色列的仇敵必然大感欣慰,因為神從前曾使浩劫臨到選民的仇敵,但如今反倒將刑罰的怒氣發在祂的子民身上。
「報告的日子」在馬索拉經文意思並不明確。如果那日子指的是猶大遭災的時日,那麼動詞使就應譯作完成式。若它指的是以色列幸災樂禍的仇敵,將來會同樣經歷被罰的羞辱,則動詞應譯為未來式,「你必使」。RSV
依照古敘利亞文新舊約合訂譯本,採用了命令語句;而有些中世紀的猶太譯者則認為這是對未來的願望,所以譯成「願�諟洠漱擉茖魽v。──《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你報告的日子”即神所宣佈的審判的日子,神既是公義的,也會懲治列邦的罪行(看耶二十五15∼38)。
巴比倫受懲罰的“日子”,如耶利米書第五十、五十一章的預言。“像我一樣”。指猶大的被擄。
「你必使」:或作「願你使」。
你作這事。猶大的敵人似乎特別高興地看到她自己的神,過去曾如此奇妙地把她從敵人手中救出來,現在竟允許毀滅臨到她身上。
你必使你報告的日子來到。原文是“你已使你報告的日子來到”。先知十分肯定神的懲罰最終將落到壓迫猶大的邪惡國家,所以希伯來語用了完成時態,把它視為已完成的行為。神利用外邦人懲罰猶大,並不說明那些國家的罪比猶大輕(見哀5:11)。猶大所受懲罰的肯定性,更說明預言她鄰居的懲罰肯定會實現(見耶25:17-26;哈1:5-17;2:1-8;見耶25:12注釋)。
21-22 呼籲神同樣施報於仇敵身上:因為神既是公義的,也必審判列國的惡行。
【哀一22】「願他們的惡行都呈在你面前,你怎樣因我的一切罪過待我,求你照樣待他們,因我歎息甚多,心中發昏。」
最後一節經文,提到祈求神報復所涉的道德問題。在舊約中,這些呼求通常是在以色列因行惡被罰後發出,她(耶城)希望全地的審判者以同樣的方式對待其他惡人。──《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本章的 1:22 經文,提到祈求神報復所涉的道德問題。在舊約中,這些呼求通常是在以色列因行惡被罰後發出,她(耶城)希望全地的審判者以同樣的方式對待其他惡人。這種態度乃基於神是管轄全人類道德的主。而以色列人也相信神雖然施行審判於自己身上,但神也會照著公義去審判他的仇敵。
呈在你面前。即受懲罰。
發昏。直譯為“患病”或“病態”。
【思想問題(第1章)】
1 試列出耶路撒冷裡不同居民所遭受的苦難。這些痛苦是那些人加諸他們身上的?為什麽遭受這樣的苦楚?又你曾否有類似的經歷?
2 錫安覺悟到自己受苦是神公義的審判(18),你認今日世上諸多的苦難是否人類自作自受的結果?我們當怎樣面對自作孽所招來的痛苦?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等《耶利米哀歌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