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哀歌第四章拾穗
【哀四1】「黃金何其失光!純金何其變色!聖所的石頭倒在各市口上。」
黃金和聖潔的石頭(和合:聖所的石頭)在此用以形容猶大的眾民。以色列自認她是由純金和寶石所作成的,而其他國家則被貶為卑劣的金屬。但可悲的是國家的命運逆轉,這高傲的自我評估亦突然改變。黃金已失去了它的光澤,而聖潔的石頭亦全被棄置在街頭的污泥和殘垣中。──《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聖所」,原文作「聖潔」,這些分別為聖的石頭竟與街頭上的垃圾污泥混在一起。
4:1 第一個字也「何竟」。
「失光」:字義是「變暗」。
「黃金何其失光」:有不少學者認為這是「何竟黃金被輕看」的誤抄。
「純金何其變色」:也可能是「純金被人厭棄」(原文僅母音有差異)。
「聖所的石頭」:原文是「神聖的石頭」,意義可能是「寶石」。可能指祭司階級。
「各市口上」:原文是「各街頭」。
何其。希伯來語是'ekah(見哀1:1注釋)。
黃金。黃金和石頭似乎寓指黃金所裝飾的聖殿,或如第2節所示指百姓自己。
各市口。見哀2:19注釋。
1-12 往事不堪回首:作者撫今思昔,連連為錫安舉哀。這個過去是由黃金寶石砌成的城市,如今降為賤價的瓦器;昔日居民飽享山珍海味,如今卻餓死街頭;一向衣飾華麗、嬌生慣養,如今卻形容枯槁、歷盡滄桑。
本章為哀歌第四首,作者為受苦的人民哀慟。從前養尊處優,生活舒適的百姓,現在不如野狗,餓死街頭。作者一開頭接連用兩個“何其”開始,寫出無限傷感。“黃金…失光”與“純金…變色”是猶大人生活由盛而衰的生動描寫。接上數節都是具體的例子。其所以如此,因百姓的罪孽空前(6節)。
參王下 25:3-6 這邊用許多貴重物品(黃金、寶石、珊瑚等)來比喻猶大百姓。 亞 9:16 用冠冕上的寶石」來形容以色列民;當地的其他文學作品(如「巴比倫神義論」)也曾用寶石來代表人。
和哀1、2、3章一樣,哀4章是一首離合體詩歌。但結構與前三首不同。因為它每行有兩個重音,不是三個。關於希伯來詩歌的結構,詳見本書卷三17-28頁。
【哀四1~12強烈的對比】
第1~6節形容昔日的錫安及其眾子有如黃金、純金和精金般貴重,吃的美好,住的亦極盡奢華。今日的錫安卻如「瓦瓶」(代表貧乏而拮据),連素來吃母乳的孩童也被母親棄掉,有如鴕鳥般。「聖所的石頭」(1)本是神聖的,卻倒在街上(亦有學者認為「聖所的石頭」應譯為「聖石」,意即貴重的寶石)。7~11節更特別刻劃錫安貴冑的遭遇來加強今昔的對比──往日貴冑的尊貴和福樂已經消失了;今日他們卻要飽嘗卑賤和災禍。第10節記述了人所不願意目睹的慘絕人寰的行為。12節是本段經文的高潮和結論,錫安的浩劫是全人類所料不到的,沒有人相信神會讓人毀滅祂自己的百姓和聖城。──《新舊約輔讀》
【哀四1~22黃金何其失光】
第四首哀歌是一首十分優美而富藝術價值的詩歌,作者把錫安的今昔作了一個強烈對比,錫安昔日榮美已經成為過去,現有的只是頹垣敗瓦和痛苦,這都是叛離神的後果。
祈禱 神啊,願我珍惜如精金般尊貴的身分,不讓自己變為瓦瓶,失去𣿫的恩惠。──《新舊約輔讀》
【哀四2】「錫安寶貴的眾子好比精金,現在何竟算為窯匠手所作的瓦瓶?」
瓦缾是用以貯存各樣物品的陶製酒瓶,許多這種容器已在巴勒斯坦和其他地方出土。──《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2上 原作「錫安的眾子與同等重量的精金一樣貴重」。
好比。直譯是“重量為”,或“價值為”。指秤出寶貴的金屬來支付貨款(創23:16)。這是使用貨幣以前的做法。在交易如果用黃金而不是銀子,就說明貨物的價值極高。關於這種做法的例子,見拉8:25
26
33;伯28:15;耶32:9;亞11:12。
何竟算為。“算”的希伯來語是chashab。它像“好比”一樣,是交易時的術語(見王下22:7)。
窯匠。陶器是古時最常見最廉價的用具。考古學家在古代廢墟中發現了數以千計的陶片,證明陶器的普通性。本節認為錫安兒子的價值只能用黃金計算,在敵人的帳簿中卻毫無價值。在先知耶利米的日子,猶大確實落到了卑賤的地步。
2~4 耶路撒冷被圍困的時候,孩童所受到的對待還不如動物的幼雛(參看二19)。
【哀四3】「野狗尚且把奶乳哺其子,我民的婦人倒成為殘忍,好像曠野的鴕鳥一般。」
這節重溫西元前五八七年耶路撒冷被圍時的恐怖景象。在敵軍進攻的最後階段,饑荒的情形非常嚴重(哀二19),對孩童的影響尤其重大。當時這些孩童受到的對待,遠不及在自然界中野狗的子女或是鴕鳥的雛鳥所享有的,後者傳統上被認為對子女的需要甚為冷酷(參:伯三十九13~17)。──《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鴕鳥”在此非喻畏事躲藏,而是喻對幼兒的殘忍無情(參伯三十九16)。
「鴕鳥」:傳統以鴕鳥為冷漠無情的動物,連對自己所生的雛鳥也毫不關心(參伯39:13-17)。
「殘忍」:「兇猛的」、「殘忍的」。
「鴕鳥」:此字在舊約聖經中僅出現一次,除了鴕鳥外,有人認為此字能是指「雕鶚」。當時很多地方都有鴕鳥的蹤跡。鴕鳥的法,與 約 39:13-16 描述鴕鳥(原文是SH 7443)不顧幼雛相符。當時的人認為鴕鳥將蛋下在沙中,又離巢覓食,是十分無情的做法。
野狗。希伯來語是tannin(指“海怪”,“一頭蛇”,等。見申32:33;伯7:12注釋)。但有兩份希伯來語聖經文稿是tannim(野狗。見詩44:19注釋)。依據上下文,譯為“野狗”似乎更恰當。
鴕鳥。見伯39:13-17注釋。
【哀四3 鴕鳥】「鴕鳥」是否這個希伯來語字眼的正確翻譯,至今仍未有定論。埃及的狩獵圖畫和圓筒形印章中都有鴕鳥,古代近東很多地方都有鴕鳥的蹤跡。另一個翻譯則認為所指的是雕鶚。鴕鳥的說法,與約伯記三十九16描述鴕鳥(在原文是另一個字)不顧幼雛的話相符。表面看來,鴕鳥將蛋下在沙中,又離巢覓食,似乎是十分無情的做法。──《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哀四4】「吃奶孩子的舌頭因乾渴貼住上膛;孩童求餅,無人擘給他們。」
由於食物短缺,哺乳的母親們無法滿足她們飢餓的嬰孩。孩童乞求食物卻一無所得的悲慘景象,似乎深深地蝕刻在作者的心上,他必然親眼目睹了這裡和前兩首哀歌中所描述的事件。──《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吃奶孩子」:原文是「嬰兒」。
「上膛」:字義是「上顎」。
「因乾渴貼住上膛」:其實耶路撒冷因為有希西家水道,所以水源並不缺乏,此處應該是指缺乏母奶的餵養而言。
「無人擘給他們」:原文直譯是「卻連一小塊也得不著」。猶太版英文聖經(TNK
1985)作「None gives them a
morsel(沒有人給他們一小口)」。
【哀四5】「素來吃美好食物的,現今在街上變為孤寒;素來臥朱紅褥子的,現今躺臥糞堆。」
這就是國家命運逆轉後的情形,那些以食用山珍海味、穿戴華麗衣飾為財富標誌的人,全被驚嚇得目瞪口呆,對臨到他們所愛之城的浩劫不寒而慄。在古時的東方社會,錦衣玉食的人伏在灰中哀悼,通常是因為國破家亡。──《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素來臥朱紅褥子的”。即富裕人家。
「美好食物」、「朱紅」:是奢華生活的標誌。
「孤寒」:即「貧乏淒涼」。
「美好食物」:「精緻食物」。
「變為孤寒」:原文是「被變荒涼」、「遭遺棄」。
「臥朱紅褥子的」:當時朱紅色的染料相當昂貴。只有高級的政府官員或宗教領袖的禮服才會使用。
「躺臥」糞堆:「擁抱」。
「糞堆」:原文是「垃圾堆」、「糞堆」。
糞堆。直譯是“灰坑”。似乎指垃圾場。坐臥在那裡表明完全的墮落(見撒上2:8)。耶路撒冷城成了大廢墟。
【哀四5 美好食物】這字出現次數太少,因此只能假定它所指的不是一種食物或一道菜肴,而是泛指所有可以端上禦桌的珍饈美味。──《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哀四5 臥朱紅褥子的】衣物的顏色顯示這話也是暗指王族。藍色/紫色(和合本:「朱紅」色)的染料極為昂貴(見:民四6;斯八15的注釋)。只有最高級的政府官員或宗教領袖的禮服才會使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哀四6】「都因我眾民的罪孽比所多瑪的罪還大,所多瑪雖然無人加手於他,還是轉眼之間被傾覆。」
雖然所多瑪在猶大人當中以其邪惡而聞名,但該罪惡之城在短時間內便被摧毀,所以並未遭受長期的痛苦。耶路撒冷卻因為更嚴重的惡行──拒絕神的憐憫,必須承受恰如其罪、更重的懲罰。然而,這樣的認知帶著詩人極度的悲愴,而這就是作者痛心疾首的原因。
RSV 的這節結尾作無人加手於她。動詞 h]a{lu^
的字根不確定,可能該字衍生自 h]u^l,意即「旋轉」、「受苦翻滾」,或「發抖」。所以像「所多瑪城中的手還沒有發抖」這樣的譯文,指的便是所多瑪的傾覆突如其來,城中的居民還來不及驚慌(參
NEB:無人絞扭自己的手)。──《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所多瑪為亞伯拉罕時代的一座城,因罪惡極大,神降火將之燒毀(創十九章)。
“無人加手於她”。這句話的意思較含混,可能指所多瑪的毀滅是直接出自神的手,而不是透過人的手;或指禍患來得那麼突然,以至各人連絞扭自己雙手的時間也沒有(即恐慌的時間也沒有)。
「罪孽」與「罪」:原文或作「刑罰」。
6下 或作「手還沒有發抖,轉眼之間所多瑪便被傾覆」,指所多瑪城的毀滅突然而來,居民連驚惶失措的時間也沒有;但錫安的苦難卻是長夜漫漫,令人更難忍受。
「所多瑪」:位於死海西南的城市,常和「蛾摩拉」並列提及;這兩城罪惡太大,被耶和華以硫磺與火毀滅了( 創 18:20 19:24 ),所以這兩個城市也被作為「極大罪惡」的象徵(特別是所多瑪被用來代表「同性性行為」的罪惡);這兩個城市的遺跡有人推測已經淹沒在死海以下。
舊約多次形容以色列人犯罪其實不亞於所多瑪( 賽 1:9-10 耶 23:14 ; 結 16:46-48 摩 4:11 );一直到耶穌在加利利傳道時,也說迦百農城不如所多瑪( 太 11:23-24 )。被這樣形容的原因,都是因為「犯罪不肯回改」;我們這時代不也到處充斥著大大小小的所多瑪城嗎?我們誇口說相信神的人,會不會有時候也不如所多瑪的居民?
4:6 說明了作者認為猶大國的景象淪落到這樣,是因為猶大國的罪孽。
加手。希伯來語含義不確定。似乎指沒有人向所多瑪出手;她的毀滅完全出於上天。由於耶路撒冷的罪比所多瑪更大,她的處罰一定非常可怕!
【哀四7】「錫安的貴胄素來比雪純淨,比奶更白,他們的身體比紅寶玉(或作“珊瑚”)更紅,像光潤的藍寶石一樣。」
這節以優美的文學誇張法來描述前者的景況,亦間接比較了這兩個階層的生活情形。AV
依照馬索拉經文,將 RV 的貴冑作拿撒勒人,但該詞似乎意指因社會地位而顯眼的人。王室貴冑不再和別人有所區別,因為他們和其餘被圍困的城中百姓一樣,成為饑荒的受害人。馬索拉經文的 p#ni^ni^m 在
AV 和 RV 作紅寶石,可能譯為珊瑚較佳。gizra{t[a{m 一字的意義並不明確(AV 和 RV:他們的光澤)。該字顯然與動詞 ga{zar 有關,意即「切割」,指的是身體的「樣式」或形狀,就像
RSV 作他們形態之美(和合:「他們的身體」)。前後文似乎在傳達一種關於「外表」的概念。馬索拉經文的 sappi^r 就是為人熟知的東方次級寶石──琉璃。──《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形容強健的體魄。
「像光潤的藍寶石一樣」:或作「他們的身材樣貌如藍寶石」。
「錫安的貴冑」:原文是「他的拿細耳人」、「他的分別為聖之人」。拿細耳人的定例可參考: 民 6:1-21 4:7 對這類人的形容,會讓人覺得很像是形容貴族。不過拿細耳人應該是保持自己潔淨、蒙神祝福,所以身體與精神都健全。而且要當拿細耳人,恐怕社經地位也不會太差。
「純淨」:原文是「光亮」、「閃閃發光」。
「白」:原文是「閃耀眩目」。
「身體」比紅寶玉:「骨頭」。
「紅寶玉」:「珊瑚」。
「光潤的」:原文是「切割的」、「擦亮的」、「磨光的」。
「藍寶石」:「藍寶石」、「天青石」。
貴胄。希伯來語是nezirim(“獻身的”,“被揀選的”,或“高層人士。見民6:2注釋)。該名詞源於動詞nazar(“發誓”或“分離”),故指被分別出來,或揀選出來的人。作為一個專門術語,它用來指拿細耳人(見民6;摩2:11
12;參士13:5
7;16:17)。該詞還有更廣泛的意思,如指約瑟“迥別”于他的弟兄們(創49:26;申33:16)。這個意思似乎更適合於上下文。
雪。在舊約中通常寓指道德上的清潔(見賽1:18),但在這裡只能指猶大的首領原先的道貌岸然。
紅寶玉(或作珊瑚)。希伯來語是peninim(珊瑚)。
光潤。他們的外表像精工製作的寶石。
7~10這是耶路撒冷(“錫安”)被巴比倫圍困時的情景,城內百姓因饑荒殺子充饑。
7~10 眾首領因缺乏食物而變得瘦弱,父母也要以自己的兒女為食物。
7~10關於耶城被圍困時鬧飢荒,參 王下 25:3 耶 52:6
【哀四8】「現在他們的面貌比煤炭更黑,以致在街上無人認識;他們的皮膚緊貼骨頭,枯乾如同槁木。」
貴冑在街上無人認識,因為饑荒已使所有耶路撒冷的居民都形容枯槁。這裡的骨瘦如柴、營養不良和脫水等描述,顯明瞭這是目睹者親眼之所見。這些憔悴的臉和枯乾的唇寧可速死於刀劍之下,都不願再忍受他們自己招致的饑荒和瘟疫之痛苦。──《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煤炭」:「煤灰」,舊約聖經中僅出現一次。
無人認識。即認不出來,因為他們的外貌已變得十分醜陋。
如同槁木。比喻枯乾和堅硬。
【哀四9】「餓死的不如被刀殺的,因為這是缺了田間的土產,就身體衰弱,漸漸消滅。」
〔暫編註解〕「土產」:原文是「水果」、「農產品」。
「身體衰弱」:原文是「流出」,比喻「因饑餓消瘦下來」。
「漸漸消滅」:原文是「刺穿」、「穿洞」。
「身體衰弱,漸漸消滅」:猶太版英文聖經(TNK
1985)作「Who pined away
as
though wounded(那些人消瘦憔悴,像是受了傷)」。
【哀四10】「慈心的婦人,當我眾民被毀滅的時候,親手煮自己的兒女作為食物。」
〔暫編註解〕「慈心的婦人」:「有同情心的婦人」,舊約聖經中僅出現一次。
哀 4:10 原文排序稍有不同。原文直譯是「慈悲婦人的手烹煮自己的兒女,在我眾民遭毀滅時可供為食。」
「親手煮自己的兒女」:這真是人間慘劇,若不是被逼到絕境,相信沒有人願意出此下下策;而且沒有活在戰亂飢荒時代的我們,可能很難體會這種絕望的滋味,所以我們也無法批評他們,誰能保證自己飢餓難耐時不會一樣?我們人類實在極其渺小又自私阿!連自稱神選民的猶太人都犯罪到無法無天 (比所多瑪還可惡!),其憐憫之心也禁不起痛苦折磨的考驗,這不也是我們全人類的寫照嗎?我們自以為了不起嗎?
原本慈愛的母親,在圍城的極端困境中,吃了自己的孩子(見哀2:20注釋)。
【哀四11】「耶和華發怒成就他所定的,倒出他的烈怒,在錫安使火著起,燒毀錫安的根基。」
〔暫編註解〕「發怒成就他所定的」:原文作「成就(即發洩)他的憤怒」。
「成就」:原文是「完成」、「實現」。
「他的列怒」:原文是「他中燒的憤怒」;猶太版英文聖經(TNK
1985)作「His blazing wrath (他熊熊的怒火)」。
11~13西元前626年,新巴比倫帝國崛起。之後幾十年,在創國者拿布波拉撒與繼位者尼布甲尼撒南征北討下,征服了當時最強大的亞述與埃及,成為西亞地區的新霸主。在群雄環繞下的小國猶大,只有俯首稱臣的分;末代猶大王西底家是巴比倫扶植的魁儡王,但他不甘寂寞,密謀與埃及法老合弗拉(西元前589-570在位)聯合叛變。尼布甲尼撒當然不會坐視不管,他派出迦勒底大軍,先是擊退了埃及援軍,再回頭圍攻耶路撒冷;西元前586年4月,被圍城一年半的耶城終於淪陷,叛變失敗的西底家王也慘遭宛眼、銬上腳鐐擄回巴比倫,耶和華的聖殿也被燒毀。本段描寫錫安著火、不能救人的國與被捉的受膏者,就是目擊了這樣慘痛的過程,參王下 25:1-7 耶 52:4-11 。
11~16宗教領袖腐敗,不但不能納人民於正軌,反說謊話欺騙,妄報平安。一旦為人識破其虛偽,便會棄絕他們,象棄絕大痳瘋患者一樣(利十三45~46)。
【哀四12】「地上的君王和世上的居民,都不信敵人和仇敵能進耶路撒冷的城門。」
〔暫編註解〕耶路撒冷城池的防禦事工素來聞名於世,易守難攻,從前佔據該城的耶布斯人即自誇城牆堅不可破,敵人絕無法可攻入(參撒下5:6-8);但當神利用外邦人來管教 的百姓時,沒有任何屏障足可攔阻神的計劃。
「不信敵人和仇敵能進耶路撒冷的城門」:神做事超乎人的想法,祂甚至允許耶路撒冷真的被攻陷(曾有人比喻,這就像一位父親竟然允許自己的孩子被流氓痛毆毒打一頓,絕非人之常情),相信是猶太民族真的敗壞到無以復加。我們要是不知悔改,還認為神絕對不會用甚麼方式待我們嗎?我們看到神狠下心來管教兒女的時候,其嚴厲的程度也不得不讓人震驚。
耶路撒冷憑著其戰略位置和防禦工事,曾被認為是無法攻克的。西拿基立在包圍這座城市的時候(王下19:35),亞述的軍隊曾遭到超自然的毀滅。這件事更加強了外邦人認為耶路撒冷不可侵犯的意念。所有這一切,都在耶路撒冷邪惡的居民中,釀成了一種虛假的安全感。
【哀四13】「這都因她先知的罪惡和祭司的罪孽,他們在城中流了義人的血。」
先知和祭司應在國內宣揚西乃之約的最高標準,但事實上卻要為被擄之前充斥全國的罪孽而負責。作者提到流義人的血(參:耶二十六20~33)來表明當時道德之敗壞。但如今情勢已然扭轉,這些邪惡的祭司和先知的本來面目已被認出,而憤怒的百姓對待他們的方式,和他們引發浩劫的角色相較,正恰如其分。他們領導的權柄被褫奪,現今更被人當作痲瘋病人一樣憎惡。──《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流了義人的血」: 耶 26:20-33 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4:13 最後有個關閉符號,表示文士認為上一個段落已經結束。
這一段作者將視野放遠,看到整個耶路撒冷的淪陷是神對罪惡的懲罰。
罪孽。猶大的宗教首領們,在思想和行動上都是邪惡的(見賽3:12注釋)。
流了義人的血。特別是祭司和假先知吵著要害耶利米的命(耶26:7-24)。這說明他們對於其他義人的死,也負有大部份責任(見耶6:13-15;23:11-15)。
13-16 指斥未盡職責,歪曲是非的宗教領袖,他們現今自食惡果,不再被尊重,反而像麻瘋病人,到處遭唾棄。
【哀四13~20罪的勢力】
錫安被毀是因為百姓不聽從神僕耶利米的預言而輕信假先知和祭司愚弄人民的假話。再者,假先知和祭司曾逼害義人(13;參耶二十六20~23)。他們的罪傷人害己,以致被逐出城,到處飄流。作者亦希望百姓明白倚靠世上列邦(如埃及),甚至「耶和華的受膏者」(指西底家),都是枉然。──《新舊約輔讀》
【哀四14】「他們在街上如瞎子亂走,又被血玷污,以致人不能摸他們的衣服。」
〔暫編註解〕「亂走」:原文是「漂流」、「蹣跚而行」、「流浪」,同下文 4:15 的「漂流」。
「以致人不能摸他們的衣服」:原文直譯就是「以致人們不能摸他們的衣服」,猶太版英文聖經(TNK
1985)作「So that no one was
able to touch their garments(以致無人能碰他們的衣服)」。另外有人把這句在中間斷句,並把第三人稱複數全部譯為「他們」,作「他們不能(不玷汙),他們碰他們自己的衣服」;這樣的譯法是承接上句的意思,指他們瞎眼踉蹌而行,無法不碰自己被污染的衣服,似乎也沒有違背原文。
有人指出耶路撒冷慘遭襲擊時,可能到處都是死屍(律法上不潔的),悲慘慌亂的居民到處遊走, 無法找到一塊潔淨之處,於是活著的沒有一個不是被「玷汙」的。
亂走。或“蹣跚”。這也許指這些首領的窘態。他們曾大受尊敬,現在卻被眾人躲避和拋棄(見申28:29)。
【哀四15】「人向他們喊著說:“不潔淨的,躲開,躲開!不要挨近我!”他們逃走飄流的時候,列國中有人說:“他們不可仍在這裡寄居。”」
這節提及人們以傳統對待痲瘋病人的方式來處置神的假僕人,且不客氣地把他們趕出城去(利十三45、46)。雖然他們試著寄居他處,但均被當地居民阻止。這些居民無疑地對他們抱持著迷信的恐懼,生怕他們同樣會將災禍帶到當地。──《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眾人看穿猶大假先知和假祭司(13節)的真面目之後,便把他們當作麻風病人一樣躲避(比較利一三45
46)。
「不潔淨的」:根據 利 13:45-46 ,有皮膚病的人要跟一般民眾隔絕;這邊則是指流亡的猶太人遭到唾棄、不受歡迎,就像罹患皮膚病被視為不潔的人一樣。
「逃走」飄流:原文就是「飛」。
人向他們喊著說。“人”指百姓。“他們”指兇狠的先知和祭司。
不潔淨。這是麻風病人的哭喊聲(利13:45)。
有人說。即一些外邦人說。
【哀四16】「耶和華發怒,將他們分散,不再眷顧他們。人不重看祭司,也不厚待長老。」
〔暫編註解〕「耶和華憤怒」:原文是「雅威的臉色」。
「眷顧」:原文是「看」、「看待」、「注意」。
「看重」:原文是「高舉」。
「厚待」:原文是「施恩」、「憐憫」。
「人不重看祭司,也不厚待長老」:有人認為承接上句,這是耶和華發怒滅猶大國的原因;不過我們也可以解讀成這是滅亡被擄後(或者被圍城時)的慘狀,就是原本尊貴重要的人物,現在大家也不屑一顧,只剩活下去是最重要的。後者比較可信。
發怒。直譯是“變臉”。見利17:10;詩34:16;耶16:17
18節。這裡希伯來語字母pe' 和`ayin的位置再次顛倒了(見哀2:16;3:46注釋)。
祭司。直譯為“臉”。這有一個有趣的雙關語。惡人因神“變臉”而被驅散,因他們不尊敬祭司的“臉面”。
【哀四17】「我們仰望人來幫助,以致眼目失明,還是枉然。我們所盼望的,竟盼望一個不能救人的國!」
〔暫編註解〕猶大國所以愚昧,因為棄耶和華的大能,反去仰賴埃及(“不能救人的國”)。看《耶利米書》三十七5~7.
“一個不能救人的國”。埃及(參看耶三七5~7)。
「我們所盼望的」:原文作「我們在望樓(即瞭望塔)上」。
「不能救人的國」:或指埃及(參耶37:5-10)。
「我們所盼望的」:原文直譯是「我們從瞭望台所等待的」。
「不能救人的國」:原文是單數,可能就是指「埃及」。
人所想出來的聰明策略常常不一定可靠,聯合埃及制巴比倫表面看起來不錯,最後卻落得傾家蕩產。以色列人的歷史一直告誡我們不要靠強權要靠神,不要敬拜別神要拜耶和華,但我們也看他們一代又一代的背叛耶和華,讓錯誤的歷史一再重演,以致於神在現世就用強硬的手段帶來審判。我們有沒有可能重蹈覆轍?我們真的可以靠自己的力量鑑往知來,實現美麗的願景?還是我們被罪惡私慾弄瞎了眼卻渾然不覺,還覺得自己看得很清楚?
【哀四17 指望盟友救援】尼布甲尼撒在主前五九七年討伐耶路撒冷時,埃及是猶大所倚靠的頭號盟友。西底家于同年稍後被尼布甲尼撒立為王之後,幾乎立刻便與一系列的西方小國商談,組成抵抗尼布甲尼撒的聯盟(見:耶二十七3的注釋)。五九五年法老森美忒庫二世在埃及登基。他起初在南方與努比亞的戰爭中,取得了一些勝利。一個蒲草紙檔說他在巴勒斯坦勝利遊行以示慶祝。因此,猶大有理由預期埃及會支持他們對抗巴比倫。這聯盟最後形成時成員是哪幾個國家並不清楚。按照事態的發展,埃及軍隊於主前五八八年被巴比倫擊潰(見:耶三十七5~7),同時,按照詩篇一三七7,當耶路撒冷毫無疑問即將陷落之際,以東似乎附從了巴比倫。──《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哀四18】「仇敵追趕我們的腳步像打獵的,以致我們不敢在自己的街上行走。我們的結局臨近,我們的日子滿足,我們的結局來到了。」
這裡提到他們的腳步被尾隨(和合:仇敵追趕我們的腳步像打獵的),顯然是指巴比倫人對那些被准許在基大利管理之下留在故土的人,實施嚴格的監控。巴比倫人決心要防範猶大發生動亂,因此,在基大利的管轄引發異議,又造成他自己遇刺後,猶大地的人於西元前五八一年再次被迫遷移。──《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追逼我們」:字義是「瘋狂追趕」。
「仇敵追趕我們的腳步像打獵的」:直譯是「他們(指仇敵)追逐我們的腳蹤」。
街。即城市廣場(見哀2:19注釋)。受到圍攻的時候,進入這些公共場所是危險的。因為容易受到城外攻城工事炮火的襲擊(見耶32:24注釋)。
18-20描述城陷以後,仇敵緊迫追殺,逃亡的人潮中,君王終於被擒。
【哀四19】「追趕我們的比空中的鷹更快,他們在山上追逼我們,在曠野埋伏,等候我們。」
作者在這節優雅的文學誇張法中(參:撒下一23),生動描繪出巴比倫無情地追趕難民。為了防止留在南國的餘民和埃及人有進一步的政治接觸,巴比倫人顯然在猶大南方的沙漠地區設下埋伏。──《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山。猶大王國在最後的年代領土縮小,只剩下山區和曠野。
【哀四20】「耶和華的受膏者好比我們鼻中的氣,在他們的坑中被捉住,我們曾論到他說:“我們必在他蔭下,在列國中存活。”」
「我們鼻中的氣」是埃及王的一個傳統稱號,表示王在浛體生活中扮演不可缺少的角色,可是不見於舊約別處。他是他們生命的支援系統。
「耶和華的受膏者」這詞指明王與神之間的特別關係,這詞起源於膏立授職的儀式中,就如我們在撒母耳記上十六章十三節撒母耳膏立大衛的故事中所見的。雖然在古以色列的生活中,人民能受膏擔任各種職務,統治的王──「耶和華的受膏者」,從他被加冕那一刻起,就變得出類拔萃了(參詩二2)。
「在他蔭下」這話通常所見是指舊約,尤其是在詩篇裏面所說的神。詩篇九十一篇說到的那個人,說他「住在全能者的蔭下」(詩九十一1;比較詩六十三7)。但同一短句在古代的埃及則用來描寫王,有時描畫王為一隻獵鷹,保護他的臣民在他翅膀蔭下的情形。——《每日研經叢書》
〔暫編註解〕“耶和華的受膏者”:指猶大王西底家。“好比我們鼻中的氣”:西底家王原為猶大人存亡所倚賴的領袖,有若人的呼吸。結果令人民大失所望。
“耶和華的受膏者”。即西底家王,他試圖逃走,但被擒獲、弄瞎,並且帶到巴比倫(耶三九2~7)。
「耶和華的受膏者」:或指西底家王(參耶39:4-7;
52:7-11)。
「好比我們鼻中的氣」:或作「就是我們的氣息」。
「坑」:即陷阱。
4:20 是指希底家被捕的狀況。
鼻中的氣。有人認為這是指西底家王。其他人則認為耶利米不大可能用如此高的榮來提說一位他在別處曾嚴厲譴責的國王。然而先知在這裡所說的不是西底家這個人,而是指一國之君,“耶和華的受膏者”,神所任命的國家元首(見撒上24:5
6;26:9
11;撒下1:14
16)。
存活。西底家的追隨者逃離這個遭劫的城市,心存僥倖,希望在猶大荒野或約旦流域維持某種獨立(見耶39:4
5注釋)。
【哀四20】這節的受膏者指的是西底家王,他於逃亡時在耶利哥的平原被擒,又在被帶往見尼布甲尼撒之後,雙目被剜且被下在監裡(耶五十二7~11)。──《丁道爾聖經註釋》
【哀四21】「住烏斯地的以東民哪,只管歡喜快樂,苦杯也必傳到你那裡。你必喝醉,以致露體。」
歡喜快樂的命令是一個相當諷刺的說法,指的是以東人從世仇被迦勒底人征服所得到的快樂,不過曇花一現而已。以東人幾個世紀以來一直與猶大苦苦作對,而眾先知亦因她這種敵對的態度,而宣佈了神要加諸她的審判(摩九12;俄10~16;耶四十九7~22;結二十五12~14,三十五15)。──《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烏斯”:在以東地。耶城被圍時,以東不但不來救援,反落井下石,幫助巴比倫洗劫。猶大遭難,以東人坐收漁人之利。以東要受應得刑罰(俄11~14節;比較結二十五12~14;三十五5)。“苦杯也必傳到你那裡”:刑罰終必臨到以東。
雖然尼布甲尼撒把猶大的郊外地分給“以東”(結二五12~14;俄11~14),但她最終要喝神忿怒的“杯”。
「烏斯地」:原文是「樹木繁茂的」,約旦河東南方之地,包含東南的以東,是義人約伯的故鄉,參 創 10:23 伯 1:1 。
「以東民」:原文是「以東的女兒」。以東居民和以色列人世代為敵, 詩 137:7 提到耶路撒冷陷落時,以東人幸災樂禍;從歷史上來看,以東人也加入巴比倫聯軍。另外有人從更廣的角度來看,認為以東指所有敵對神選民的人,指向末日的審判,參 賽 63:1-6 。
「苦杯」:原文僅是「杯」,無「苦」這個字。
烏斯地。系約伯的故鄉(見伯1:1注釋),在耶25:20中和猶大的一些其他鄰居一同提到。
以東民。以掃的後裔(創36:8
19)。雅各和以掃之間一度存在的敵意延續到他們的後裔(民20:14-21;申2:4
5)。巴比倫的軍隊入侵猶大的時候,以東人趁火打劫(見結25:12-14;35:5;俄11-14)。這一節的帶有諷刺意義:“你只管因不義之財歡喜快樂吧。這是不會持久的!”
21-22 預言以東遭報:以東是猶大的世仇,他們沒有與埃及和猶大結盟抵抗巴比倫,所以猶大淪亡後,巴比倫將猶大部分土地賜予以東作為獎賞,他們更趁機欺負猶大,因此最終招來神的刑罰(參結25:12-14; 俄10-16)。
【哀四21 以東的角色】以東從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年間開始已經是亞述的藩屬,受亞述的統治,直到一個世紀後,亞述巴尼帕駕崩之時為止。以東很可能於主前六○五年接受了尼布甲尼撒的統治。雖然有些猶大難民在此找到安身之處,耶路撒冷被毀之時,以東顯然是袖手旁觀(見:詩一三七7;俄11節)。主前五九四年巴比倫攻打亞捫和摩押的戰事似乎對以東也沒有什麼影響。截至主前五五二年拿波尼度的戰役為止,他們很可能一直絲毫無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哀四21~22以東的結局】
以東本是猶大的親屬,但他不單不幫助耶城,而且還希望在猶大身上圖利(俄10~16),所以她必受刑罰而滅亡。──《新舊約輔讀》
【哀四22】「錫安的民哪,你罪孽的刑罰受足了,耶和華必不使你再被擄去。以東的民哪,他必追討你的罪孽,顯露你的罪惡。」
〔暫編註解〕「你罪孽的刑罰受足了」:原文是「妳的罪惡結束了」、「妳的刑罰結束了」;猶太版英文聖經(TNK
1985)作「Your iniquity
Fair
Zion
is expiated (妳的罪孽
美好的錫安
已經得贖了)」。
「追討」:原文僅是「追討」、「懲罰」。
以東人幾個世紀以來一直與猶大作對,而眾先知亦因她這種敵對的態度,而宣佈了神要加諸她的審判( 摩 9:12 俄 1:10-16 耶 49:7-22 結 25:12-14 結 35:15 )。以東顯然並未加入猶大和埃及對抗巴比倫的聯盟。在耶路撒冷於西元前五八七年陷落之後,尼布甲尼撒將猶大鄉村的地區分配給以東人,以獎勵其中立的態度,並且表揚以東人在戰爭末期所給予迦勒底軍隊的主動協助( 結 25:12-14 俄 1:11-14 )。
「耶和華必不使你再被擄去」:有人認為這邊指向末日,因為南國猶大滅亡後 600多年,耶路撒冷還是被羅馬將軍提多攻入,聖殿再次被毀,猶太人四散;即使到了近代,二次世界大戰後以色列已經重新建國,巴勒斯坦還是時有戰亂,耶路撒冷也不是個平安的城市。錫安居民能永保安逸幸福,大概只有等到末日神使錫安城完全更新才有可能( 啟 21:1-4 )。
刑罰。見第6節注釋。
追討。為了懲罰(見詩8:4;59:5注釋)。
顯露。見哀2:14。
【思想問題(第四章)】
1 試列出錫安今昔的對比。你對此有何感想?先知和祭司所犯的罪與刑罰如何相應?見13-16。反省你有沒有犯什麽令神發怒的罪,並趕快悔改。
2 錫安所受的懲罰是短暫的,終要得救(22)。你看見神對選民的救贖,得到什麽激勵?你有否為此感謝神?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等《耶利米哀歌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