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八章拾穗
【結八1】「第六年六月初五日,我坐在家中,猶大的眾長老坐在我面前,在那裡主耶和華的靈(原文作“手”)降在我身上。」
如果根據八章十六節長老們向東方拜日頭的舉動,就會是異教拜天象的節期,是在秋天。希伯來文作六月,七十士譯本作五月,計算起來為陽曆的九月。照猶連曆法(Julian
Calendar),六月初一日應為九月十三日,月朔應為九月十二日。初五日則為九月十七日。先知以西結從耶路撒冷到吉甲。日期為六月十五日較為合適。由於七十士譯本提早一個月,以初五日為五月,這樣就可將日子計算,在先知表像動作後之二百日。如果三章十五節為主前五九三年八月七日,到現在五九二年九月十八日共三百九十日,就符合四章五、九節先知側臥的日子。──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第六年”:即主前592年;比較一2.本章記載了四個異象,都是要特別顯明人怎樣汙褻了那分別為聖、用來敬拜神的聖殿。當時以西結雖然身在巴比倫的迦巴魯河邊(一1
3;三23;十15
20
22;四十三3),但他在異象之中,被提到耶路撒冷。聖殿內居然有人舉行偶像崇拜活動,無人禁止(八5
10∼11);婦女崇拜幽冥之神搭模斯,須參與污穢不潔的儀式(八14注);拜日頭的人厚顏無恥地背向耶和華的殿(八16)。神讓先知看見這些污穢,叫他可以向在亞述、巴比倫新生一代以色列人,見證神所降刑罰是公義的;以色列人在古時候和現在都犯了這些罪,所以被擄勢所必然。這樣的口吻貫連本書信息,直到三十三21,其間也有論悔改的以色列可以得著復興和福氣的各種異象。
這異象在以西結蒙召十四個月後發生,這段時間足以讓他的頭髮(3節)長出來(比較五1)。在異象中,他被帶到耶路撒冷,好向被擄到巴比倫的人講述耶路撒冷全然墮落的情況,以致他們明白神為何如此嚴厲審判這城。
「家中」:指提勒亞畢(參3:15),即被擄的以色列人所定居的地方。
「猶大的眾長老坐在我面前」:參14:1; 20:1;
33:31。
「長老」可能指官長,他們到先知中是為了聆聽神的吩咐及話語。
第六年六月初五日: 指約雅斤王被擄第六年
從以西結第一次看見異象到現在
已過了整整14個月。
第六年。就是約雅斤被擄第六年(見結1:2注釋),在西元前592或591年(見本卷序言後面)。本章開始了一系列新的預言,延續到結19章的結束。從日期上來看,這個系列是從以西結蒙召擔任先知一年後不久開始的(見結1:2)。從見第一個異象起,以西結的時間裡有7天(結3:15),390天(結4:6)和40天(結4:5),如果不是同時發生的,那麼合起來至少有437天。有人認為這段時間不可能插在兩個異象的日期之間,因為其間顯然有14個太陰月,約413天。當然,關於這些時期的應用,存在著不同的看法。新的啟示也不一定要等到這些時期的結束(見結4:5注釋)。在另一方面,為了調整陰曆和陽曆,猶太人每隔兩三年再增加了一個月。如果當下的第5年是閏年(按照19年的週期,可能性很大),添加的月份就會使日子的總數增加到大約442天。
六月。西元前592年或591年9月。
長老。他們可能代表被擄者中所保留的某種市民組織。對此巴比倫人沒有予以壓制。他們可能與流亡的祭司們一起,經常商量公共的事項。長老們就現狀前來向以西結求問神(見結14:1;33:31),證明以西結已經被公認為先知,在被擄者中受到尊重。
1-4 先知被提到耶路撒冷:先知當時身在巴比倫,與被擄的子民在一起,時間大約是主前五九一年九月。
1~4被擄到巴比倫的第五年(B.C.593)
年方30歲的以西結於4月5日第一次見到異象
就按照神的命令給悖逆的百姓傳講了神的話語
並以象徵性的行為顯明14個月之後
他再一次被神的靈所提
在異象中看到了耶路撒冷聖殿的可憎之物。他在此異象中看到的神
與他在第一章中所看見的神完全不同。從中我們發現神的獨一性(來13:8)和啟示的漸進性(創12:1-3;28:13-15)。
8:1~11:25本文是在異象中看到審判的第三個部分。本文的內容可以分為三部分:①神的榮耀停留在聖殿的異象和離開聖殿的異象(8:1-4;10:1-8;11:22-25);②偶像遍滿耶路撒冷聖殿的異象(8:5-18);③屠殺事奉偶像的耶路撒冷居民(9:1-11;10:1-12)。在本文中
我們必須注意以下事實。第一
在不斷重複的聖殿儀式中
以色列百姓的信仰變成了一個固定的習慣。我們亦有可能因著定期參加敬拜
而成為一個金玉其外
敗絮其內的空殼基督徒(賽1:12
13;29:13;瑪1:7-10)。第二
猶大悲劇的原因在於應該堅立在神話語上的百姓
卻接納了虛假的偶像(耶13:25;17:12)。第三
神存留敬畏他的信實之人
繼續推動自己的救贖計畫(耶31:7-9;羅9:27)。
8:1-11:25 審判耶京聖殿的異象:時間匆匆飛逝,十四個月後以西結再次見異象,並且在異象中神遊耶路撒冷,駭然發現以色列人竟在聖殿裡膜拜各式各樣的偶像,並聲言:「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他看不見我們」(8:12; 9:9) 。 以西結與被擄的百姓到這時候方才明白神為何如此嚴厲地審判耶路撒冷。(參8:17)全文明顯地分成四段:1 8:5-18 ── 四件可憎的事;2 9:1-10:7 ── 神的懲罰:擊殺犯罪者及焚燒耶京;3 11:1-13 ──
東城門旁的計謀;4 11:14-21 ── 對被擄子民的應許。在四段經文中間(10:8-22),作者再次講述神顯現的光彩,與蒙召所見的異象一樣。整個神遊耶京的異象指出耶和華離棄聖殿的事實。
八1∼十一25這四章所記為神的榮耀離開污穢了的耶路撒冷的異象。時間在第一次見異象後十四個月,先知神游耶路撒冷,見到百姓居然在聖殿中拜偶像,才明白神為什麼如此嚴厲刑罰此城。
【結八1 年代小注】第一次看見異象,蒙召為先知之後十四個月,以西結如今經歷一個新的異象。這異象戲劇性地證明了耶路撒冷的宗教狀態,是何等的頹廢。按照以西結書一1所提供的年日,這異象發生的日期是主前五九二年九月十七至十八日。──《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八2】「我觀看,見有形像仿佛火的形狀,從他腰以下的形狀有火,從他腰以上有光輝的形狀,仿佛光耀的精金。」
本節「形像」只說彷彿火的形狀,七十士譯本作「人」的形狀。這必是指天使,因為接�朽ㄗ鴞b他腰以下的形狀有火,從他腰以上有光煇的形狀。「光輝」在但以理書十二章三節天上的光,是指智慧人。──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火的形狀」:古譯本作「人的形狀」。
「精金」:參1:4注。
形象仿佛火的形狀: (1:26-28)。
以西結沒有直接描述人形,而是用腰部和“手的樣式”(第3節)來暗示人形。七十士譯本用“人”來代替“火”。以西結又見了一個異像(見結1:1注釋)。當時長老們正坐在他面前。他們顯然什麼也沒有看見。但是以西結見異象的狀態,無疑使他們準備好在異象結束時傾聽“耶和華所指示……的一切事”(結11:25)。
【結八2 金屬和火的形象】神這次在以西結面前現身,其光輝與他蒙召的記載相似(結一26∼27)。在兩個情況下,都用上了刺目的火光,閃亮的金屬或琥珀金的形容。本節所描述的,是神或神聖使者榮耀的壯麗之處。它亦承襲了貫徹古代近東文學的信念,認為與神聖事物發生接觸,是十分危險的事(見:結一26∼28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八3】「他伸出仿佛一隻手的樣式,抓住我的一綹頭髮,靈就將我舉到天地中間,在 神的異象中,帶我到耶路撒冷朝北的內院門口,在那裡有觸動主怒偶像的坐位,就是惹動忌邪的。」
「他」必指那「人」 天上的使者,他伸出一隻手的樣式,樣式一詞除本節外,再在十節「各樣」及十章八節「樣式」,是與形像相似(一5、16、22等)。
靈將他提起,是抓住一綹頭髮。在用字上,與民數記十五章卅八節「繸子」。在字源上,與以西結書七章十節的「發芽」是同一的,利未記十一章九節魚的「翅」及耶利米書四十八章九節的「翅膀」也相同。此處好似是指頭髮另外一劄生出的,猶如髮海一般。可能真正的重點在於接觸,靈力接觸人體,人體就可隨風勢飄動,到達聖城耶路撒冷。
這�埵陸號釭漣丹魽A所謂坐位,是指座像,將這樣的座像放置在聖殿之中(參閱王下廿一7,正如瑪拿西王在殿中立雕刻的亞舍拉像)。──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這時候,以西結奉命剃須削髮已有一年以上,他的頭髮又再長起來(比較五1;八3)。
“惹動忌邪”:指惹動神忌邪的心(出二十5)。
雖然以西結的身體仍在巴比倫,但他的心神已被運送到耶路撒冷,去看第八至十一章的異象。“惹動忌邪的”(偶像)。也許用來代替女神亞舍拉的神像,這神像起初由瑪拿西王樹立(王下二一7),後來被約西亞毀滅了(王下二三6)。
「天地中間」:即空中。
「惹動忌邪」:引起忌邪心,即觸犯神:這裡是指 的殿及百姓的偶像。見5節。
靈就將我舉到天地中間。我們不要以為以西結的身體真的被舉起。這一切無疑都發生在異象之中(見但8:2注釋)。但是像保羅一樣,以西結可能不知道自己是在身外還是身內(見林後12:3)。
內院門口。是從百姓的院子到祭司院子的入口之一。在所羅門的聖殿建築的記錄中,沒有提到這些院子之間的入口。但在後來希律王的聖殿中有這樣的入口,可能位於聖殿最顯眼的地方,在大批的人聚集。
偶像(semel)。該詞只出現在本節,第5節,申4:16和代下33:7
15,有各種解釋,如代表巴力、摩洛或阿斯德爾特,也可能是“惹忌邪的偶像”,不是特指某一個異教神祗,而是泛指神所忌恨的偶像,就是在敬拜耶和華的地方設立另一個神。當時在聖殿中可能有異教的偶像。從所羅門的時代起,偶像崇拜越來越猖獗。所羅門“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王上11:7),為他的外邦妻子們建立了各種偶像的敬拜場所。可能懾于亞述王的壓力,亞哈斯在聖殿中設立了一個拜偶像的祭壇,把銅壇移到北面以騰出地方(見王下16:10-16注釋)。後來瑪拿西“在耶和華殿宇中築壇”(王下21:4)。除了約西亞之外,後來的猶大國王是都邪惡的。他們很有可能在聖殿裡進行偶像崇拜。
3~4靈就將我舉到: 指以西結因著聖靈的感動而見到異象
強調所見異象的真實性(3:12)。觸動主怒偶像: 是第一個大可憎的事
似乎是瑪拿西所立的巴力或亞舍拉神像(王下21:7)。這偶像如同門丁一樣
侍立在進入“耶和華的殿”的內院(17節)。他們既然如此大膽妄為地蓄意犯罪
就無法再得到神的祝福。神是絕對獨一真神(賽44:6;45:18
19)
他的子民理當單單高舉敬畏事奉他(申6:4
5;太22:37)。作為被造物
人理當持有這種態度(傳12:13)。神的榮耀: 是真神的聖名。
【結八3 在異象中被送到別處】由於以西結不會脫離被擄身分,他必須在異象中被送到耶路撒冷,才能見證城中可憎之事。古代近東文學關於異象和異象經歷只有極少的資料。《冥界的異象》(A
Vision of the Netherworld;主前七世紀)是個值得留意的文獻。一位亞述王子看見冥王匿甲坐在寶座之上,有電光從他發出。這篇文獻並沒有說明王子怎樣被載送,但卻提到他是頭髮被拉著,拖到匿甲面前的。美索不達米亞英雄亞達帕出席諸神議會,是靈中載送的對應例證。亞達帕的守護神祇伊亞令他「行上天之路」,他得以在這地點瞭望「天之地平線到天之頂」。──《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八3∼16 聖殿複合建築的地勢】聖殿是朝東的長方形建築,殿外是內院,有圍牆圍繞。圍牆之外是外院。沿牆所建的是一排多用途的房室。異象開始時,以西結先在外院通往內院的北門降落。在這門前,以西結可以從外院望見聳立於內院的祭壇。這個進入聖殿範圍的門,是在所羅門建成聖殿之後才另加的(王下十五35)。院門口附近的窟窿(7節)所通往的,可能是沿著院牆建築的房室。這房室大概原本是個倉房,改建成為七十個長老在自己的壁龕前,站著崇拜偶像的神廟。另一個場面(14節)則發生在門外,同一幅院牆較西面,女子可進入之處。以西結接著在第16節被領到聖殿的內院,目擊殿廊和祭壇之間所發生的更可憎的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八4】「誰知,在那裡有以色列 神的榮耀,形狀與我在平原所見的一樣。」
神的榮耀出現,就是為顯示祂的公義,祂是忌邪的神。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神,在七十士譯本並加以「主」,祂有絕對的權能。祂在外邦之地顯現,在迦勒底地、在平原、也在聖地、在聖殿。──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神的榮耀也在那裡,使惹忌邪的偶像更形邪惡。
神榮耀的出現表明祂知道祂子民的偶像崇拜,並將追究他們敬拜的秘密。
【結八5】「 神對我說:“人子啊,你舉目向北觀看。”我就舉目向北觀看,見祭壇門的北邊,在門口有這惹忌邪的偶像。」
往北觀看,就有祭壇門,就是通往祭壇的門。那邊有惹忌邪的偶像。──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忌邪的偶像:即惹起神忌邪之忿怒的偶像(出二十5)。
「忌邪的偶像」:可能指迦南宗教中掌生殖的女神亞舍拉(參王下21:7; 23:6)。先知采此稱呼是因偶像崇拜觸動了神的憤恨(參出20:5; 申32:16
21)。
說明以西結在異象中進入祭司的院子,否則他不可能朝北看到北門的偶像。該偶像前面提到過(第3節),但現在先知特別注意它,而不是隨便看一下。
5-6 第一件可憎的事:偶像立在聖所中。
5-18 四件可憎的事。
【結八5 惹忌邪的偶像】瑪拿西王在聖殿所立的亞舍拉偶像,也是如此形容(代下三十三7∼15)。這雖然不會是同一個偶像,卻很可能是另一個亞舍拉。本節譯作「偶像」的是個不常出現的字眼,學者相信是腓尼基語或迦南語的借詞,這是支持這看法的進一步證據。按照十誡的第二誡,任何作為崇拜對象的形像,都能惹動耶和華忌邪的心。──《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八6】「又對我說:“人子啊,以色列家所行的,就是在此行這大可憎的事,使我遠離我的聖所,你看見了嗎?你還要看見另有大可憎的事。”」
這是以色列家所行的,在七十士譯本中沒有這句話,可能是指耶路撒冷的人。他們這麼靠近聖所,心卻遠離,是何等可憎的事。他們是無法趕逐耶和華的,但是神自動的離去(十一23)。──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使我遠離我的聖所」:或作「令他們遠離我的聖所」:因為們在聖所中敬拜偶像,他們逐漸對「神在聖殿中」這事實變得漠不關心。
使我遠離我的聖所: 神原是聖殿的主人
如今卻反主為客離開聖殿。因為拜偶像的罪惡
聖潔之神無法再居住在聖殿內(出33:3)。以色列百姓褻瀆和玷污了聖殿
卻以為神還會與他們同在。然而神卻說
他們並非在真心敬拜我
因此要離開聖殿。神是聖潔的神
只居住在真實的敬畏和純潔的信心中(出40:34;王上8:10
11)。我們是神的聖殿(林前13:16;6:19)當用心靈和誠實敬拜耶和華(約4:24)
不可放縱肉體的情欲而使聖靈擔憂(加5:16
17;弗4:30)。
使我遠離。原文的動詞沒有主語。既可指百姓遠離,也可指神遠離和拋棄祂的聖所。後者可能性大一些。百姓認為神會保護祂的聖殿和聖城。先知要告訴他們,因著他們的罪,聖城和聖殿都會被毀滅。
另有大可憎的事。這是本章反復出現的迭句(第13
15節)。神繼續帶先知去觀看偶像崇拜的下階段罪行。
【結八7】「他領我到院門口。我觀看,見牆上有個窟窿。」
先知在順服神的命令之後,不再看那亞舍拉的祭壇,現在轉向殿門。從入口處看見聖所的全貌,兩側均有房屋。院門口必是聖殿外院的入口。──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以西結本來站在聖殿的內院(見第5節注釋)。現在他被引領到門口屋子的周圍(見耶35:4;結40:44)。
7~12這是第二個大可憎的事
70名長老在一間隱秘的房間的四壁上
畫了各樣蟲獸而燒香膜拜。他們說“耶和華已離棄了我們和這地”
想要藉此把自己的錯誤行為合理化
並將責任推卸給神。這就是人的罪惡本性(創3:12;4:9)。由此可知:①正確教導和引領百姓的領袖
背負著重大的責任(太18:6 ;可9:42);②不把自己的錯誤轉嫁給他人
而坦白承認罪的態度極其可貴(約壹1:9)。
7-13 第二件憎的事:長老供奉獸類 :供奉的地方是在院牆後的秘室中,實際的地點卻無可稽考。
【結八7為甚麼在牆上有窟窿】這窟窿可能異教敬拜禮儀之「洞房」通道,為行淫亂之用。根據以西結的描寫,可能是上香之處(10、11節)。這後者的解釋可能比較可靠。但是前者也並非完全想像,因為同一用字,在撒母耳記上十章十一節譯成「洞穴」(參閱伯三十6)。那是祕密之處,不易為人注意,所以先知受命挖牆,才可看見事實的真相,挖了之後可以看出一門,通往他們敬拜之處。──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八8】「他對我說:“人子啊,你要挖牆。”我一挖牆,見有一門。」
〔暫編註解〕這是異象中的動作。這一部分異象無疑是為了強調先知所要看見的機密。
【結八9】「他說:“你進去,看他們在這裡所行可憎的惡事。”」
【結八9-10】這�堜狾釭滿A可能是巴比倫的神像。根據神話所說的。巴比倫神明馬都克(Marduk)被拘禁在聖山上,有門關閉起來。可能這�堣琱餼菄熔妤邾v響已達耶路撒冷,而使以色列人奉為神明的敬拜儀式,必須進入門內尋求神明的喜悅。
在四面的牆上畫著昆蟲與走獸,這似乎是埃及的宗教,因為埃及的神明,都是以動物的樣式。巴比倫的神明常以動物的頭或身子,卻另有人體來混合。這正如羅馬書一章廿三節的偶像,有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畫在牆上,成為膜拜的對象(參閱廿三14)。──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八10】「我進去一看,誰知,在四面牆上畫著各樣爬物和可憎的走獸,並以色列家一切的偶像。」
〔暫編註解〕這些爬蟲走獸是指祭祀上不潔之物(利十一章),而且和外邦拜偶像的儀式有關(參羅一23)。
對「爬物」、「走獸」的敬拜可能由埃及傳入。
可能是浮雕。有些注釋家認為這裡拜偶像的儀式源於埃及。也有人認為是源於巴比倫。“畫著”一詞的原文還出現在結23:14中,特指迦勒底人的偶像。這裡的圖像或許都不是外來的,但無疑代表著各種儀式。
10~11 以西結進入一個牆上畫滿動物神明的房間,那�奡N是猶大眾長老敬拜的所在。其它在“雅撒尼亞”家的人,在約西亞和耶利米的帶領下一直忠心於主(王下二二3
14;耶二九3;三六10;三九14;四○11)。
【結八10 壁畫作為崇拜對象】原文指出牆上的形像是刻出來的浮雕。這種藝術形式在亞述和巴比倫都很常見。第12節進一步暗示七十長老各有刻了形像的壁龕供他崇拜。所刻的是動物,顯示與埃及的殯葬習俗有某些關係。因為動物通常不是迦南或美索不達米亞的崇拜物件。但埃及人則進行驅邪儀式,以求驅逐祖先墓中的各種生物。此外,古代近東各處地方的驅邪活動都包括燒香。美索不達米亞住宅的牆壁上以螞蟻、蟑螂為裝飾,可能也有驅邪作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八11】「在這些像前,有以色列家的七十個長老站立,沙番的兒子雅撒尼亞也站在其中。各人手拿香爐,煙雲的香氣上騰。」
拜偶像的有以色列家的七十個長老。七十個長老是代表全部的百姓(出24章以及民十一16-25)。他們站在那�堙A是一種敬拜的動作。長老中特別提出沙番家。沙番曾向約西亞王讀出律法書(王下廿二8-10)。沙番的兒子也站在那�堙A與他們一同敬拜。──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七十個長老」:可能是以色列民的領袖或代表。
「沙番的兒子雅撒尼亞」:大概是當時有名望的人物,可能與王下22:3的文士沙番有關。
七十個長老: 70是代表全體以色列百姓的象徵性數字<啟
緒論
聖經中出現的數字的象徵意義>。他們的墮落意味著所有以色列百姓的墮落。當時的長老是百姓的領袖
他們當教導百姓敬畏耶和華(申27:1;31:9-11
13)
用正直和公平治理百姓(民11:16
17
25)
也要分辨審判對錯是非(申21:18-21;拉10:8
14)。他們本應成為百姓的典範
但他們卻迷惑(賽9:13-16)、壓迫(賽3:14
15)百姓
且率先膜拜偶像
這是忘卻自己的位置與身份的舉動(14:1-3)。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宗教領袖的重要性。倘若他們是瞎子
聖徒也將會變成瞎子(太15:14);倘若他們不敬虔
聖徒也會墮落;倘若他們假冒偽善
聖徒就會被試探(太23:1-4)<33:6
宗教領袖的責任>。
七十。可能是一個大約數。不要與猶太公會混淆。那是被擄回歸以後才有的。這些人是在異象中,而不是在現實中看到的。所以不必探討有沒有這麼大的房間可以容納七十個人的問題。
沙番的兒子雅撒尼亞。有人認為是他是結11:1所提到的惡首領之一,“押朔的兒子雅撒尼亞”。其身份未能確定。我們也無法肯定本節的沙番就是約西亞王的書記(王下22:8
9)。如果是的話,這裡提到他為雅撒尼亞的父親,是為了表明他們品格上的差異,以及首領們道德的墮落。
香爐。令人驚訝的是七十位長老都在擔任祭司,把只有亞倫的子孫才可以使用,而且只能獻給耶和華的香獻給他們所畫的偶像(代下26:16-18)。
【結八12】「他對我說:“人子啊,以色列家的長老暗中在各人畫像屋裡所行的,你看見了嗎?他們常說:‘耶和華看不見我們,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
〔暫編註解〕「在各人畫像屋裡所行的」:這些長老不只集體供奉獸圖,即使私下也獨自進行這可憎的勾當。
「耶和華看不見我們」:指耶和華不再理會人們的行為。
他們不否認神的存在和天意的運作,但似乎把耶和華當作一位已經退位的地方性神祗。以西結用俗話把這夥人的想法說出來。這是先知以西結的風格(見結9:9;11:3
15;12:22
27;18:2
25
29;33:10
24
30;35:12;37:11)。
【結八12-13】這是第二宗罪狀的結語。長老應負完全的責任,因為他們完全離棄耶和華。他們以為在暗中作這樣迷信的事是不會被覺察的,甚至以為耶和華不會注意。──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八13】「他又說:“你還要看見他們另外行大可憎的事。”」
【結八14】「他領我到耶和華殿外院朝北的門口。誰知,在那裡有婦女坐著,為搭模斯哭泣。」
耶和華殿外院的門口,仍在聖所之外,可能是在內院四圍的牆外。當然這算是聖殿的範圍。或可照四十二章十五節所說的內殿。婦女們為搭模斯哭泣,表明搭模斯已經死亡,所以有這禮儀,等候復活再有縱情的狂歡。表面看來,這宗罪不一定比長老的嚴重。但是若注重她們哭泣的地點,已在內院之外,更接近聖所,罪孽就更大了。她們褻瀆神的聖所。
搭模斯為蔬菜的神明,在夏日乾旱中,菜蔬凋枯,表明他己死亡,要用哭泣喚醒他,使他可以復甦。哭泣大概不是大聲號咷,這是一種求雨的禮儀。搭模斯也可稱為巴力,又是巴比倫的馬都克,以及埃及或其他的神明。──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搭模斯」:為蘇默人的植物之神,傳每年死於盛暑七月,來年春天複生;後來被人與敘利亞神只「阿多尼」混淆,後者意即「婦女所羡慕的」(參但十一37)。「哭泣」:敬拜搭模斯的儀式之一。──《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搭模斯”:巴比倫人所拜幽冥之神。崇拜儀式荒淫鄙劣已極。
“搭模斯”。一個巴比倫人的神,是伊施他爾神(Ishtar)的丈夫,他死後成為陰間之神。有些人視他為植物之神,在炎炎的夏日死去,到春天又再復生。搭模斯的膜拜涉及低劣下流的行為。
「搭模斯」:為蘇默人的植物之神,傳每年死於盛暑七月,來年春天複生;後來被人與敘利亞神只「阿多尼」混淆,後者意即「婦女所羡慕的」(參但11:37)。
「哭泣」:敬拜搭模斯的儀式之一。
搭模斯。巴比倫人所敬拜的神,名叫杜祖(Du'ūzu),分別被說成是女神伊師塔的兄弟,兒子,丈夫或情人。塔模斯主管農作物和牧場,是畜牧的保護神。根據古代的傳說,他每年死去一次,降到陰間。他的逝世造成暑天農作物,牧場和水流的枯乾。在閃族年曆的四月(這個月被稱為杜祖或塔模斯,從現在的六月或七月開始,見本注釋卷二第116頁),要舉行哀哭和唱挽歌的公共儀式,來紀念他的離去。伊師塔也一年一度降到陰間,喚醒那死去的神。他的醒來和回歸使植物再次繁榮起來。希臘人在德墨忒爾和珀爾塞福涅的神話中也保留了類似的傳說。
塔模斯在巴比倫,亞述,腓尼基和巴勒斯坦受到崇拜。在腓尼基所拜的是當地的神阿多尼斯(閃族語阿東('adon),意思是“主”)。這個神被希臘人所接受。其維那斯和阿多尼斯神話通過羅馬人傳了下來。雖然早期的傳說把塔模斯和阿多尼斯等同起來,但是實際上阿多尼斯的崇拜只是廣為流傳的塔模斯崇拜的形式之一。不知這種崇拜何時開始被猶太人採納。
塔模斯的節日是在四月,而不是在以西結見異象的“六月”,這是沒有問題的。先知是在異象中看見這一切的。他所看見的,無疑是各個時期耶路撒冷的罪惡。
14-15 第三件可憎的事:婦女崇拜搭摸斯。
14~15是第三個大可憎的事
婦女們在為搭模斯(巴比倫的穀神
隨著季節的更換
冬死如生)之死而痛哭流涕<王上 緒論
古代近東地區的外邦神>。然而
他們本當應自己的罪所招致的神之審判而哀哭(耶9:7-22;16:1-4)。由此可知
聖徒哀傷痛哭並不應該是為了世俗的疾痛或患難
乃應當是為了自己沒有信心
以及未能夠將更大的榮耀歸給神。
【結八14 搭模斯是甚麼神?】
搭模斯是巴比倫的幽冥之神。據稱他是伊施塔女神的丈夫或情人。這一教派的追隨者相信,綠色蔬菜在炎熱的夏天若枯乾或死了,是因為搭模斯死了並下到了陰間;崇拜者們就為他的死亡悲哀哭泣。到了春季蔬菜長出來了,他們認為這是搭模斯復活了,並為此高興。神顯給以西結看,人們不再敬拜那賜生命和蔬菜的真神。我們也不應在花太多時間去思考被造物的益處時,忘記了創造的主。──《靈修版聖經注釋》
【結八14 為搭模斯哭泣】蘇美的次等神搭模斯和其他與豐饒崇拜有關的「將死之神」一樣,都是每年有一部分是在陰間度過的(代表沒有農產的旱季)。他們在下雨、種植、收割的季節複生。美索不達米亞崇拜搭模斯的儀式,包括乞求神明恢復搭模斯和地土的豐饒。儀式有一系列的挽歌(其根據是史詩中他妻子因南娜,和他的母親、姊妹始創的詩歌)。吟唱這些挽歌的婦女必須慟哭流淚(作為需要雨水的象徵性動作)。以西結形容這些女子在耶路撒冷聖殿門前奉行這些儀式,若非反映耶和華被這豐饒神祇所取代,就是她們沿襲了搭模斯的哀悼禮儀,將耶和華當作是死而複起的豐饒神祇而慟哭。上述兩個場面分別描述迦南和埃及的異端,本節又加上美索不達米亞的異端。──《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八14搭模斯是什麼?】
答:搭模斯Tammuz原屬巴比倫的阿當尼神Adonis
是大馬色愛神的丈夫。後為亞述、埃及族所崇拜之偽神,為腓尼基日神之名號。在它的敬拜儀式中,行禮極其淫亂而秘密。按外國傳說,此神在每年八月死後又復活,死日眾婦女為它哭泣,復活日為它跳舞。先知以西結在異象中見猶大婦女坐于聖殿朝北之門口,為此偽神哀哭,實足顯示道德之衰落,聖殿的污穢,為選民極恥辱可憎之事。(結八14)。——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結八15】「他對我說:“人子啊,你看見了嗎?你還要看見比這更可憎的事。”」
罪孽的嚴重性,可從拜偶像的地點逐漸進入聖殿的範圍而變本加厲。先在殿外,再在殿門的牆垣,更在外院。第四宗罪是將在內院發生,就比這更可憎的事。──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八16】「他又領我到耶和華殿的內院。誰知,在耶和華的殿門口、廊子和祭壇中間,約有二十五個人,背向耶和華的殿,面向東方拜日頭。」
現在發生的罪在內院,是在廊子與祭壇中間,這廊子是聖殿的本身(四十48起)。祭壇是最主要的,為獻燔祭所用。照列王紀下十六章十節起及約珥書二章十七節是悔罪的地點。馬太福音廿三章卅五節敘述撒迦利亞被殺的地點,就在殿和壇中間。
「二十五人」是可能指二十四班次的祭司,他們原為輪值經理獻祭的事。另外一個是大祭司。他們面向東方,表明他們背向聖所,俯伏拜日出。──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廊子和祭壇中間」:是祭司們向神禱告的地點 (參珥二17),被認為是極神聖的地方;但在這裡人們卻背著祭壇向太陽伏拜,所以此舉稱為最可憎的事。「二十五個人」:廿五是以西結慣用的數字(見十一1)。這些人是站在祭司的位置,因此有認為作者可能暗示他們是祭司。──《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有關拜日頭的行為,參看列王紀下二十三章5、11節和羅馬書一章25節。
「廊子和祭壇中間」:是祭司們向神禱告的地點 (參珥2:17),被認為是極神聖的地方;但在這裡人們卻背著祭壇向太陽伏拜,所以此舉稱為最可憎的事。
「二十五個人」:廿五是以西結慣用的數字(見11:1)。這些人是站在祭司的位置,因此有認為作者可能暗示他們是祭司。
二十五個人: 這是從各個班次中選立的24名祭司和1名祭司長。此數字代表所有以色列宗教領袖(代上24:18
19)。
二十五。七十士譯本為“二十”。寓意不明。有人推測是指大祭司和24班祭司的領袖(見代上24:1注釋),因此代表全體祭司。他們站在聖壇和聖殿之間,乃院中最神聖的地方。他們背朝神的聖殿,敬拜太陽。崇拜太陽神沙馬什是迦南人的習俗,後來滲入猶大國王和百姓的崇拜之中(王下23:5
11;參申4:19;17:3;伯31:26)。這些人站在內院表明他們可能是祭司。但除了祭司之外其他人有時也進入(王下11:4-15)。如果他們是真宗教的特殊監護人,他們的罪就是對神是最嚴重的侮辱,所以被稱為最可憎的犯罪(見代下36:14)。
16-18 第四件可憎的事:太陽崇拜:這種敬拜歷史悠久,可能是由埃及傳入猶大。約西亞王改革時期亦意圖清除這惡習(參王下23:5
11)。
16~18是最後一個在聖殿中所做的大可憎之事。他們在聖所前面的廊子和祭壇中間拜日頭
以此背道。此處本當舉行最為聖潔的宗教儀式
但祭司們卻在這裡故意恣行褻瀆神。祭司本當為聖所和祭壇負責(民8:1
5)
為百姓獻犧牲祭(代上16:39
40)
而總要持守清潔和聖潔(出29:44)
如今竟成為最墮落的人。因此
神說要對他們嚴懲不待。領袖中
墮落給聖徒們帶來極大的影響(太15:14)
倘若領袖忘記了自己的神聖使命而淪為絆腳石
其結局就是神的審判(雅3:1)<耶22:1-7
領袖的責任>。
【結八16 拜日頭】古以色列官方崇拜日頭的證據似乎主要與瑪拿西的統治有關。約西亞王著手消除聖殿裡面一切外邦影響時,摧毀了瑪拿西安置於此的馬和日車(見:王下二十三11)。伯示麥、隱示麥、希烈山(書十五7;士一35)等地名,亦證明崇拜日頭十分普遍。本章事件發生的日期正是當年的秋分,可能也並非偶然;因為當天日出時太陽的角度正好直照進殿內。雖然埃及、迦南、美索不達米亞都各有太陽神(分別名叫亞孟—銳、示麥〔Shemesh〕、沙馬士),在此進行的大概是將耶和華當作太陽神的混合宗教崇拜。這就是一系列場面的最後一幕:迦南崇拜(5節)、埃及崇拜(10∼11節)、美索不達米亞崇拜(14節)、混合宗教的耶和華崇拜(16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八17】「他對我說:“人子啊,你看見了嗎?猶大家在此行這可憎的事還算為小嗎?他們在這地遍行強暴,再三惹我發怒,他們手拿枝條舉向鼻前。」
他們手拿枝條,可能又是異教的禮儀,或是葡萄樹枝向日頭舉起,在鼻前為嗅香氣。如為香柏木的樹枝,可能是向搭模斯求永生的禮儀。在埃及,舉花為拜神的舉動。古時的手與鼻的表像,都是對君王或神明一種謙卑的舉動。對神明這樣的敬奉,不尊敬真神,是多麼大的罪惡。耶和華才是日頭是盾牌(詩八十四11)。──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可憎的事”。以西結看見百姓進行偶像膜拜(1∼6節)、精靈膜拜(7∼13節)、搭模斯膜拜(14
15節)和日頭膜拜(16節)。
「手拿枝條舉向鼻前」:可能是異教的儀節,或可視為對神不尊敬、粗俗下流的舉動。
手拿枝條舉向鼻前: 關於這節經文
眾人見解紛紜:①嘲弄對神的事奉;②為了歸榮耀給太陽神(搭模斯)
防止用人呼息玷污大地;③堆積樹枝
使神的震怒之火燃燒起來。我們很難正確地把握這節經文的含意
但這種拜偶像的可憎行為
必然惹動神的烈怒(王下17:10
11;耶7:18-20)。
強暴(chamas)。該詞曾用來描寫洪水前的罪惡(創6:11)。七十士譯本為“無法無天”。
再三。即百姓一再作惡。
手拿枝條。在所謂“阿多尼斯(注:希臘神話裡的美少年)的花園”中,沒有根的花插在裝滿泥的碗中,在臉前舉起。這個情節畫在龐培城的壁畫中。古代猶太人的傳統說這裡應為“我的鼻子”,即耶和華的鼻子,把本句解讀為“他們在奉獻敬拜我的地方背離我,當眾侮辱我”。七十士譯本的譯法與之有點相似:“他們如同那些嘲笑的人”。
【結八17 手拿枝條舉向鼻前】這是一個亞喀得的用語(laban appi),指在神明面前懺悔祈求的謙卑動作。藝術對此舉的描繪,是崇拜者將手放在口鼻之前,手中有時拿著圓柱狀的物體。蘇美稱為《吉加墨斯和活人之地》的故事中,有跡象顯示所拿的是活樹上切下來的小枝。這話在以西結書的意思,就是百姓是故作謙卑。但必須承認的一點是,這些關聯十分模糊,可能有完全不同的意義。──《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八18】「因此,我也要以忿怒行事,我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他們雖向我耳中大聲呼求,我還是不聽。”」
〔暫編註解〕現在要避免民族的災難已經為時太晚。但並沒有排除個人的得救。少數因那地所行可憎之事歎息哀哭的人將會得到拯救。其餘的人藉著他們的頑梗而選擇了滅亡。
他們因頑固拒絕聽從神的聲音,改弦易轍,結果就聽不到神的聲音了。當那時神不會再垂聽他們。
【思想問題(第8
9章)】
1 以西結在異象中看見那四件「大可憎」的事?這些事在那裡發生?有什麽人參與?類似的「大可憎」之事有否在今日的教會中出現?
2 耶路撒冷的領袖以為「耶和華看不見他們,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8:12; 9:9)。今天你是否因為神沒有立即施罰而任意妄為?
3 受印而獲得免死的是什麽人?見9:4; 參啟7:1-8。這信息對你有什麽安慰或警惕?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以西結註解》․《SDA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