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三十四章拾穗
【結三十四1】「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暫編註解〕這個新的預言譴責不忠心的牧人。神應許把祂的羊群從他們手中牽走,立大衛作祂的牧人(第23節)。土地將重新結果累累。本章的信息與耶23:1-8相似。
1~10藉著牧人的比喻
指出了以下三種過犯:①牧人無心餵養羊群
只是急於滿足自己的欲望(2
3節);②牧人缺乏照顧軟弱羊群的心志(4節);③他們徒有牧人之名
實則不是牧人(5
8節)。為此
神對他們宣告說
要奪回自己的羊群。
1-31 以色列的牧者:復興之前,舊的惡習及不盡職的牧者必須剷除,耶和華自己將領導羊群回歸,在他們中間設立理想牧者,宛如耶和華的僕人大衛一樣,統治及牧養群羊。
34:1~31本章將以色列的王和百姓比喻為牧人和羊群。牧人原是要引導 照看羊群
常常被比作以色列的統治者或領袖(賽44:28;耶23:1-4;彌5:4
5;亞11:4-17)。以西結以以色列諸王在被擄前夕的失政為例
警告假牧人。他對處在悲慘困境中的百姓應許說
神將差遣真牧人
賜下和平、繁榮與祝福。
【結三十四2】「“人子啊,你要向以色列的牧人發預言攻擊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以色列的牧人只知牧養自己。牧人豈不當牧養群羊嗎?」
「以色列的牧人」:參耶二十三1∼4。在聖經裡,牧人可指神本身(參詩八十1;二十三1∼4等)或君王,這裡與耶利米的用法一樣,是指以色列的君王。(參耶十21; 二十五34∼36等)
這些君王在整個以色列歷史過程中,被指責為不稱職的牧人,只為自己的利益著想,不顧羊群的死活。──《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以色列的牧人”:以色列民的領袖,如約雅敬、西底家等,為眾民所依附,但卻不能引導人民走正路。神要作百姓的牧者(三十四11∼31)。
“以色列的牧人”。即那些象約雅敬和西底家一樣沒有保護和照顧百姓的人。參看耶利米書二十三章1節的腳註。
「以色列的牧人」:參耶23:1-4。聖經裡,牧人可指神本身(參詩80:1; 23:1-4等)或君王,這裡與耶利米的用法一樣,是指以色列的君王。(參耶10:21;
25:34-36等) 這些君王在整個以色列歷史過程中,被指責為不稱職的牧人,只為自己的利益著想,不顧羊群的死活。
只顧自己的以色列牧人: 本節的牧人象徵以色列的王和領袖。神賦予他們權力和責任
而他們卻只求自己的利益
而完全沒有照看百姓(羅13:1-7)。統治階級濫用特權
欺壓弱者來積累財富
使貧富差距越來越大。他們本應是實現社會正義的先驅
如今反而助長了社會的不義和不公正
以色列社會的崩潰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
牧人(ro'im)。詞根是ra'ah(“放牧”,“餵養”)。比喻負責的官長或首領(見王上22:17;耶2:8)。
牧養自己。牧者應履行職責。本節的指控可能特別針對猶大後期的國王。
2-10 不盡職之牧者的下場:這些牧者不單沒有盡牧養群羊的責任,反而從中搶奪及吞吃羊,以致羊流離失所,分散各地。
【結三十四3】「你們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壯的,卻不牧養群羊。」
他們是牧人,在曠野喝羊的奶,以羊毛為衣,原是應該的(參閱林前九7)。但是脂油原為獻祭的,不是食用的(利三17,七25;申卅二38)。在猶太的律法中,人們不可從牧者購買羊毛、羊奶與小羊。如果在曠野,人才可購買。牧者不可為營利而牧羊。牧者只可為自己的需要,不可作為營利。──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牧人有權從羊群中收取利益,但更重要的是他也要付上牧養的責任。
脂油(cheleb)。稍微變動一下母音,就成了chalab(“牛奶”),與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相同。兩種譯法與上下文都適合。首領們稅收得太多。
【結三十四3 作首領的利益】本節引述羊群的三大產品──羊奶/凝乳(和合本:「脂油」)、羊毛、肉──來形容首領搜括一切利益,卻不盡責愛民。王室和祭司的行政人員免不了需要百姓的各種稅收支援。但百姓所當預期的是得益,不是被人剝削。──《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結三十四3∼4 牧人的職責】上一個象喻注重牧人的權益,本段則轉而討論他們所疏怠的責任。這象喻並不限於留意羊群得到保護和餵養等正常的責任,反而將焦點集中在治療性的責任,如照料病者、尋找迷羊等工作上。這話就等於是說君王必須為被排斥、失去地位者(如:孤兒寡婦)伸張正義。──《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結三十四4】「瘦弱的,你們沒有養壯,有病的,你們沒有醫治,受傷的,你們沒有纏裹,被逐的,你們沒有領回,失喪的,你們沒有尋找;但用強暴嚴嚴地轄制。」
這是牧者最卑劣的行為,是忽略的罪。瘦弱與有病,可說是同義字,因為以同一個字根,用不同的形式來形容。受傷的大多是在腳部(可參閱出廿二9、13)。被逐的與失喪的,幾乎有同樣的涵義,因為當羊離群時,就容易迷失、失落。
這裡也說明牧者基本的責任,要養壯羊,使羊可以站立起來,自由行走。醫治與纏裹,是使羊恢復健壯。尋找與領回,是牧羊保護羊�顗漲w全。牧者不僅故意輕忽,事實上是蓄意虐待,用強暴來轄制。──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養壯、醫治、纏裹、尋找:都是牧羊人應盡的職分。
失喪的。見耶50:6;參太18:11-14;路15章;參迷羊的比喻(見路15:3-7注釋)。
用強暴嚴嚴地。參出1:13
14;利25:43。
【結三十四5】「因無牧人,羊就分散,既分散,便作了一切野獸的食物。」
〔暫編註解〕因無牧人: 沒有牧人照看的羊群很容易受到野獸的侵襲。因為“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
遍地遊行
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基督是神百姓的好牧人
故此不必擔憂(約10:11;彼前2:25)。
首領們因降在以色列的災禍受到譴責。他們的壞榜樣使百姓離開了公義的道路。當然,這不是說百姓沒有罪責。無人強迫他們犯罪。他們自己得首先同意。效法他人的罪惡是出於他們自己的選擇。
【結三十四6】「我的羊在諸山間、在各高岡上流離,在全地上分散,無人去尋,無人去找。」
〔暫編註解〕「在全地上分散」:藉牧人與羊的比喻,影射君王失職導致子民被擄、四散各地的情形。
我的羊。神宣稱百姓是屬於祂的。
【結三十四7】「“所以,你們這些牧人要聽耶和華的話。」
【結三十四7∼16 古代近東的牧者/君王象喻】君王是百姓牧者的觀念,可以上溯到主前二四五○年左右的蘇美王盧加珥紮格西(Lugalzagessi)。同時代拉加什王吾魯卡金納宣稱他的國家是屬於神祇甯吉爾蘇的,王只是蒙揀選作為牧人,代表神明和百姓執行這城的行政而已。負責秉公行義的神祇(在美索不達米亞是沙馬士,在埃及則是亞孟),也是如此由人代表。直至王國時代,這種觀念都存在於古代近東。亞述王亞述巴尼帕(主前七世紀)和尼布甲尼撒(主前六世紀)都如此形容。──《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結三十四8】「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的羊因無牧人就成為掠物,也作了一切野獸的食物。我的牧人不尋找我的羊,這些牧人只知牧養自己,並不牧養我的羊。」
〔暫編註解〕他們是神所任命看管羊群的,所以對神負有責任。
【結三十四9】「 所以,你們這些牧人要聽耶和華的話。」
【結三十四10】「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與牧人為敵,必向他們的手追討我的羊,使他們不再牧放群羊,牧人也不再牧養自己。我必救我的羊脫離他們的口,不再作他們的食物。”」
〔暫編註解〕我必與牧人為敵: 牧人滿有榮耀的身份
然而
當他作事不稱職的時候
神的震怒就會臨到他。耶穌也曾說“多給誰
就向誰多取”(路7:47;12:48)
倘若牧人墮落了
就必先受審判。
懲罰的第一步是趕走自私的牧人。
【結三十四11】「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親自尋找我的羊,將他們尋見。」
「尋找」有「看顧」的涵義,這用字也可譯為「細察」,好似祭司察看痳瘋病的患者(利十三36)。又好似細察牲畜,是否可作獻祭之用,不可有瑕疪(利廿七33)。──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尋見」:悉心追尋,為要好好餵養他們。
我必親自尋找我的羊
將他們尋見: 彌賽亞的降臨成就了此應許(23:24)。但是在彌賽亞降臨之前
神已施恩使被擄的百姓歸回
預示了救贖的終極成就。神此番應許使被擄的百姓熱切期待被擄歸回與彌賽亞的降臨。
第12-31節的豐富應許描述了以色列人如果滿足了必要的條件而將達到的狀況。預言在流亡者回歸的時候得到了部份的應驗。但猶太人在被擄以前和以後都沒有追求真正的屬靈經驗,所以應驗的程度受到了極大的限制。及至以色列人拒絕接受彌賽亞,這個民族就永遠喪失了獲得本節所應許之福的權利。後來這些應許轉移到基督的教會,並在原則上要應驗在這個屬靈團體中。局部的世俗國度將不再成為屬靈國度的中心。新皈依的信徒將分散到世界各地。他們的首都不再是屬世的耶路撒冷。他們所期盼的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這些經文將在屬靈意義上實現在新天新地。如果猶太人從巴比倫被擄之地回歸以後,能滿足神所規定的條件,這些應許就會字字應驗。
11-16 耶和華躬自作牧:先知從論君王的比喻引申到神本身。既然君王不盡本分,以色列的神惟有親自作百姓的真牧者,尋找失散的羊(參路19:10) ,祂引導被擄的百姓歸回故土,悉心照管他們。
11∼31本段是有關彌賽亞和福音的信息,是審判法庭上打開的一扇窗戶,讓人看見希望之光。三十四12,14∼16,22期望著《詩篇》二十三篇的耶和華,和《約翰福音》十章的“好牧人”來臨。
【結三十四12】「牧人在羊群四散的日子,怎樣尋找他的羊,我必照樣尋找我的羊。這些羊在密雲黑暗的日子散到各處,我必從那裡救回他們來。」
這些羊在密雲黑暗的日子散到各處。照三十章三節,這幽暗是指耶和華的日子。十三章五節描述這日子是耶路撒冷被毀的日子,從此以色列猶大不再有政治的獨立,沒有國家,人民就四散,好似羊群分散一樣。以色列人果然四散,還不是只在巴比倫,更在埃及以及世界各處(參耶四十三5-7)。──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密雲黑暗的日子」:意味耶和華的日子。(參30:3; 珥2:2;摩5:18)這裡指耶和華將引進新的紀元,以公義統治全地。
我必……救回他們來: 首先是對被擄歸回的應許
其次是關於彌賽亞、基督之救贖事工的應許。基督是好牧人(利2:6;約10:11)
他聚集了羊群
為羊群舍了自己的命(約10:11)。好牧人不求自身的權勢和利益
而是為保護百姓肯犧牲生命的人。
【結三十四13】「我必從萬民中領出他們,從各國內聚集他們,引導他們歸回故土,也必在以色列山上,一切溪水旁邊,境內一切可居之處牧養他們。」
神要將一切以色列人都領回聚集,無論他們在那裡。這裡甚至包括以色列北國被擄的人。領出,是新出埃及的經驗,有新的聚集,又新的進入,歸回故土。
在以色列的山上,是神所指定供羊�韟Y草的地方,但這未必只指高山,也可指溪水邊以及一切可住之地。──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好牧人耶和華將要使百姓重返自己的土地(在千禧年的國度�堭o到完全的應驗)。
正如古時出埃及事件般,耶和華將重新「領出」、「聚集」與「引導他們歸回」。
【結三十四14】「我必在美好的草場牧養他們;他們的圈必在以色列高處的山上。他們必在佳美之圈中躺臥,也在以色列山肥美的草場吃草。」
〔暫編註解〕以色列高處的山: 是神所預備的平安之地
也是將要恢復的以色列所要居住的處所(耶23:3
4;哈3:19)。草: 指神的律法
它滋潤人的靈魂(詩81:16;箴24:13;結3:3;歌5:1;啟10:9)。
既然已經滿足了悔改和屬靈復興的條件,神就會恢復巴勒斯坦原來的生產能力,使之成為“流奶與蜜之地”(出3:8
17;民13:27等)。祂會適時賜下雨露,使祂的子民在“筐子和……面盆”裡都蒙福,像祂以前所應許的那樣(申28:1-14)。百姓當初進入迦南的時候,由於沒有履行必要的條件而妨礙了應許的實現。現在再一次有了實現這些美好應許的機會,給了以色列一個新的開端。這個民族願意接受嗎?
【結三十四15】「主耶和華說:我必親自作我羊的牧人,使他們得以躺臥。」
〔暫編註解〕使他們得以躺臥: 安息和休息是生命不可缺少的。人或動物均是通過休息解除疲勞
重新得到活力。在這世上的安息預表著將來在基督裡的永恆安息<路6:5
安息日與耶穌的關係>。
【結三十四16】「失喪的,我必尋找,被逐的,我必領回,受傷的,我必纏裹,有病的,我必醫治;只是肥的壯的,我必除滅,也要秉公牧養他們。」
肥壯的,對惡牧來說,可宰來吃。但對善牧說,別的羊都很瘦弱有病,而肥壯的可能兇暴搶食,仗�忖O大,欺淩其他的羊,牧人不能容牠存在,必須除滅。牧人牧養他們,是以公平的原則,沒有偏待的行為。
羊養肥是牧人的願望,為甚麼有了肥壯的,反要除滅呢?但是除滅肥壯的,目的為保護瘦弱的,牧人必須保護群羊,此處「牧養」原意為看守與照顧(參撒上十七34-35)。
〔暫編註解〕耶和華將盡牧羊人的職分(參4注)。
「秉公」:即「按著公正」:下文17-22節即描寫耶和華秉公的做法。
要秉公牧養他們: 神的審判對罪人而言是懲罰
對義人而言是救恩的手段。在公義的審判之日
可怕的震怒和咒詛將臨到罪人
而安慰、醫治和平安則會臨到義人。神的慈愛是藉著實現公義彰顯的。沒有愛的公義是冷酷的
沒有正義的愛是盲目的。因此
義人應有別于惡人
他們相信神的公義必將獲得終極的勝利
他們的歷史觀是相信最後的審判。
肥壯象徵興旺。興旺往往導致忘記神(申32:15)。不忠心的牧人靠著掠奪羊群而致富。他們喂飽自己,而不是羊群。現在他們要受到“秉公”牧養。
【結三十四17】「“我的羊群哪,論到你們,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在羊與羊中間、公綿羊與公山羊中間施行判斷。」
「綿羊」與「山羊」可能是指社會中有權勢的。牧人將綿羊與山羊分開,在主耶穌的比喻中曾經提過(太廿五)。綿羊與山羊不同,如果混在一起,可能是爭執的事,所以必須分開。
「施行判斷」是本節的重要內容。耶和華公義的審判,必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在二十節也是施行判斷,只是不在綿羊與山羊之間,而是在肥羊與瘦羊中間。──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公綿羊與公山羊」:中東一帶的羊群通常有綿羊及山羊混雜在其中,這裡不是指將綿羊與山羊分開,與太25:32-33不同。
公綿羊與公山羊中間: 聖經將義人比作綿羊
將惡人比作為山羊(但8:5;太25:32
33)。本文意味著神要區分社會的惡人與義人並加以審判
同時也含有末世論性的審判思想。義人和惡人之所以還在共存
是因為基督的天國雖已臨到此地
卻尚未藉著得到終極的成就(太12:28;約17:4;19:28
30)。另一原因就是
為要避免拔稗子時傷及麥子。
在羊和羊中間。神將在各種羊群中間進行公斷。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分享復興。只有悔改歸向牧者神的人才能得到復興(見結34:20
22;參太25:31-46)。
17-19肥壯的羊因著本身健壯,不但可以先享美好的草場與乾淨的清水,而且享完後將它們踐踏攪渾,以致其餘的羊再不能享用好的水和草。
17-22即使在自己的羊群中,耶和華也要施行判斷,伸張社會公義。
17∼22 神不但審判失職的領袖,也審判那些踐踏窮人的人(18節)。
17~22在本文
以西結對牧人
即王和領袖宣告了神的審判。從現在開始把矛頭指向羊群中的惡羊
即投靠權貴而一同欺壓良民的人。他們不同于普通百姓
或是獨佔巨大財富的大富豪
或是竊取暴利的鉅賈
毫不關心貧民百姓的福利事業。神就公開宣告要一同審判惡牧人和惡羊
以潔淨羊群。今天的基督徒相信的正是這位正義之神
就要揭發社會的所有不義和不公正
努力宣導實現正義。
【結三十四18】「你們這些肥壯的羊,在美好的草場吃草,還以為小事嗎?剩下的草,你們竟用蹄踐踏了;你們喝清水,剩下的水,你們竟用蹄攪渾了。」
〔暫編註解〕剩下的草你們竟用蹄踐踏了: 財主們不滿足于自己現有的財產
為了積攢更多甚至剝奪了百姓的基本生存權利(詩73:7;太22:5)。他們千方百計地搜刮民脂
竊取暴利
獨佔財富。經濟平等早已被破壞
重新分配財產只是一個口號。
這裡指責假牧人進行搗亂。他們把自己所不用的破壞了,使別人也無法使用。
18∼19責備以色列人的領袖欺壓貧民。
【結三十四18-19】「我的羊」似指瘦弱有病受傷的一群,神特別保護與照顧。攪動清水,使水渾濁,也在卅二章二節,指法老的惡行,導致列國的艱難。水不被攪動,才可保持清潔,在卅二章十四節,尼羅河可以有澄清的水,如果不被攪動的話,但是那裡指埃及成為荒廢的情形。先知用類似的話,卻有不同的涵義,但都是指�朽c行的困擾,神必須以公義來處置。──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三十四19】「至於我的羊,只得吃你們所踐踏的,喝你們所攪渾的。”」
【結三十四20】「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在肥羊和瘦羊中間施行判斷。」
【結三十四20-21】這裡描述肥羊怎樣脅迫瘦羊。「瘦弱的」原意為「有病的」,他們被排擠,肥羊用身子與肩頭一直推瘦羊到無立足之地。這裡可能是在指責被擄的人。他們因無牧人而分散,以致無人引導,就肆意行動,尤其是強的欺壓弱者,正如第五節所說的。在二十節肥瘦的未必是羊,也可指野獸,因為肥壯的獸可以吞吃瘦弱的動物。羊分散之後,就作了一切野獸的食物。
這裡只指被擄的情形也有可能。這些被擄者已經受了創傷,但在外毫無保障,任人脅迫欺壓,他們自己無能為力。但神的公義可以干預,因為祂是好牧人,必給予保護與看顧。──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三十四21】「因為你們用脅用肩擁擠一切瘦弱的,又用角抵觸,以致使他們四散。」
【結三十四22】「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掠物,我也必在羊和羊中間施行判斷。」
審判是有拯救的目的,羊群可以得著救恩,他們不再受欺壓,因為審判者也是拯救者(可參閱卅六29及卅七23)。
「拯救(Hoshia)」照阿拉伯文(Wasi`a)原意為「空間」,騰出空處,可以活動,是生命的表現。──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施行判斷」:即拯救弱者。
我必拯救我的羊群: 應許神的百姓不僅從巴比倫得釋放
也將脫離同胞的欺壓
謳歌自由與和平。神說那些瘦弱的羊是“我的羊群”
暗示他們才是蒙神祝福的立約百姓。
【結三十四23】「我必立一牧人照管他們,牧養他們,就是我的僕人大衛。他必牧養他們,作他們的牧人。」
〔暫編註解〕“我的僕人大衛”:對彌賽亞的預言(參賽五十五3;耶二十三5)。
“我的僕人大衛”。不是復活的大衛王,而是指大衛最偉大的後裔彌賽亞。參看以賽亞書五十五章3節和耶利米書二十三章5節的腳註。
一牧人。無疑與以前的許多首領,或以色列應該重新聯合的兩個王國相對比。
我的僕人大衛。解經家們一般認為這個預言是指彌賽亞(耶23:5
6;路1:32)。鑒於以色列從來沒有接受這些應許實現的條件,這樣解釋是合理的。這個預言應驗在道成肉身降世,後來又在榮耀中複臨的耶穌身上。
23-24 理想的牧者:耶和華照管 子民的方式,是透過設立一位理想的牧者來實行。這位牧者被稱為「我的僕人大衛」,並非表示他是再世大衛王,而可能是與25節的「平安的約」有關 : 撒下7章記載耶和華藉著先知與大衛王立了永久的約,保證 與大衛的後裔永遠同在;在以色列的傳統中,也有把神對大衛王的揀選與對子民的揀選相連起來,因此認為神對子民的保守是會透過大衛的一位後裔進行。再者,這位理想君王大衛又與牧者的觀念連在一起,指向那將要來的彌賽亞。(參太22:41-46; 約10:1-18)
23~24立約之神應許他們說
將為以色列百姓立一位新的牧人
開始新的一代。神要招集四散的羊群
開啟和平與繁榮的時代
叫神所立的僕人施行統治。本文以“我的僕人”、“王”、“大衛”稱呼了這位具有彌賽亞色彩的人
至於他是誰有以下觀點:①復活的大衛;②大衛血統中的某一君王
但這種解釋沒有說服力。因為這是將要永遠治理以色列的王(37:25)。他與大衛的共同點只是
均被神所揀選
合神心意
且要豎立王權。因此
最妥當的理解是此人指基督耶穌
本文是對他再來的預言。
【結三十四24】「我耶和華必作他們的 神,我的僕人大衛必在他們中間作王。這是耶和華說的。」
【結三十四25】「“我必與他們立平安的約,使惡獸從境內斷絕,他們就必安居在曠野,躺臥在林中。」
這裡提到耶和華立平安的約,神自己為立約的中保,因為此處是人與獸守約不可侵犯,神就在這二者之間,立和好的約。如果耶和華與以色列這兩方面建立聖約,神就不是第三者,而是當事人,表明神應許賜下平安,人若順服,就可得著這樣的恩惠。──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平安的約”:指新約(耶三十一31∼34)。
安居在曠野
躺臥在林中: “曠野”和“林”是野獸的棲息處
象徵危險地帶。因此
神的百姓能夠居住在這些地方
意味著在末後的日子
神將除去所有威脅人類的惡勢力。自然界與人類之間重新恢復已破壞的關係(創3:18)(羅8:18-24)。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的時候,神曾應許賜給他們本節所提到的平安環境(利26:6)。以色列現在有機會再次成為神普世屬靈國度的中心,並應許他們獲得相應的屬世利益(見結34:14
26-30)。
25-31 平安的約:惡獸在上文是耶和華審判的工具(參5:17; 14:15; 33:27) , 但日後神因與以色列重新立平安的約,必把惡獸滅絕,使大地重現和平,百姓也能重歸故土,安居樂業。
25∼31 “平安的約”。即新約。參看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至34節的腳註。當中的祝福包括馴服大自然(賽一一6∼9),增加土地的生產力(賽三五1
2),讓人安全地居住在巴勒斯坦地(摩九14
15)和認識神(耶三一34)。
25~31神將從應許之地驅逐野獸
立“和平之約”以應許和平、富饒和繁榮
從而開啟新的時代。神的祝福通常被描述為經濟(物質)層面上的富足(何2:22;珥3:18;摩9:13-15;亞8:12)。聖經多以應許來描述神人之間所立的約
本文中的和平之約表示神所立的一切約
均是神在單方面地應許賜福。換言之
約的前提並不是人的行為
約是完全靠著神的恩典而得以成就<雅 緒論
行為與信心>。“和平”並不是指沒有戰爭、疾病或愁煩
乃是指幸福、健康與繁榮萬事亨通的狀態。唯有和平之君耶穌基督才能夠完全成就此和平之約
此預言以彌賽亞為中心。
【結三十四26】「我必使他們與我山的四圍成為福源,我也必叫時雨落下,必有福如甘霖而降。」
這是平安之約的內容,他們以色列人必蒙福,而且他們是蒙福的根源。他們的福就是得天獨厚,有雨水充沛下降,使地面豐饒、五榖豐收,就不會有饑荒,這是他們所蒙的厚福(可參考利廿六4)。──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我山」:指錫安山。
必有福如甘霖而降: 古代社會的農耕技術落後
大部分的田地是望天田
定期而降的雨是豐收不可缺乏的要素。尤其
以色列有很多沙漠
加上降水量極少的乾燥氣候
雨水是非常重要的(申11:14;珥2:23)。
見利26:4;詩68:9;瑪3:10。
26-27在彌賽亞的時代,土地將回復肥沃,盛產果實,天降甘霖,大地充滿祥和美麗的景色。
【結三十四27】「田野的樹必結果,地也必有出產。他們必在故土安然居住。我折斷他們所負的軛,救他們脫離那以他們為奴之人的手。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神為他們折斷所負的軛,在三十章十八節曾經提說,又可參閱以賽亞書九章三節,十章廿七節,十四章廿五節以及耶利米書廿八章二、四、十一節及三十章八節。
這是以色列以往歷史的經驗,就是在埃及被奴役,做苦工。但現在自被擄之地歸回,是新的出埃及,可以脫離那奴役了。這是充分的救恩,他們可以享受真實的自由。──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三十四28】「他們必不再作外邦人的掠物,地上的野獸也不再吞吃他們,卻要安然居住,無人驚嚇。」
【結三十四29】「我必給他們興起有名的植物,他們在境內不再為饑荒所滅,也不再受外邦人的羞辱。」
有名的植物,並無清楚的解釋。這可能是指那地可以耕種,地土豐饒,馳名各地。這樣他們就不再受外邦人的輕視,而遭羞辱。
植物即種植的事,可以種植,表明真正的復興,所以有救恩的涵義。七十士譯本將「有名」(ls%m)改至繁茂(s%lm),在涵義上似乎較為清楚。他們足食的豐富,使外邦人不敢輕視。──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有名的植物」:原文不詳、或指一種果實累累的植物,或指以豐收聞名的種植園地。
我必給他們興起有名的植物: 有些學者按照字面意義解釋這節經文
就是時雨會給以色列帶來豐盛的收穫
使以色列在列邦中以財富著稱。然而
根據上下文脈來看
這是與彌賽亞的降臨相關的預言。將來
外邦會羡慕沒有饑荒與貧困而日益昌盛的以色列
以色列則會在富饒和繁榮中盡情享受歡愉喜樂(摩9:14
15)。
有名的植物。或“有名的種植園”。
【結三十四30】「必知道我耶和華他們的 神是與他們同在的,並知道他們以色列家是我的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暫編註解〕聖經中神所啟示的聖約擁有一個主題
就是“你們是我的百姓
我是你們的神”(出6:7;書24:25;撒下7:23;太1:21)。耶穌的降臨成就了本文所說以馬內利的應許
(太1:23)
他的再臨則將完成此預言。
【結三十四31】「你們作我的羊,我草場上的羊,乃是以色列人,我也是你們的 神。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暫編註解〕「乃是以色列人」:或可根據古譯本刪去此句。
這裡應用了比喻的手法。世人就像遠離神遊蕩的羊群。天國的神屈尊與他們交往,這是多麼偉大的恩典啊!
【思想問題(第34章)】
8
18-19節的現象有否在今日教會發生?
較「強壯」的信徒如何可以幫助較「瘦弱」的?
人材和資源較豐富的教會,如何可以幫助較貧乏的教會?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以西結註解》․《SDA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