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四十三章拾穗
【結四十三1】「以後,他帶我到一座門,就是朝東的門。」
〔暫編註解〕見結42:15注釋。
1∼5 以西結看見耶和華從早前離去的東門返回。參看第十章18、19節的腳註。
1-5十九年前,以西結看到神的榮光經由東門離開被玷污的聖殿(參10:19; 11:23),如今在異象中他又見神的榮光經由東門再度返回,並充滿聖殿(參王上8:11; 賽6:1-3)。
1~5神的榮耀曾因悖逆之百姓而離開耶路撒冷聖殿(10:18)
如今神的榮耀重新返回。榮耀的回歸意味著神的統治和神人的相交得到了恢復。當摩西立完帳幕(出40:33
34)和所羅門獻聖殿時
神的榮耀也曾臨到他們(王上8:11)。神顯現的特徵是:①在適當的時間臨在適當的地方(1節);②極其莊嚴(2節);③主要與聖殿相關(4
5節)。
1-12 神的榮耀充滿聖殿:按40-42章的記載 , 先知在神的使者帶領之下,環遊整個聖殿,仔細量度殿的建築物。接下來,神把信息賜給先知,要他向以色列人傳達。這段可分為三部分:1 神的榮光重回聖殿(1-5);2 聖殿中有聲音說話(6-9);3 先知受差遣(10-12)。
1~12此處描述了耶和華的榮耀重返聖殿的光景。19年前
以西結親眼目睹神的榮耀離開聖殿(10:18-22;11:22-24)。因著神榮耀的離開
以色列百姓不再是神的子民(何1:9)
聖殿被毀
百姓被擄到巴比倫。如今以西結見到神的榮耀再次臨格在這新的聖殿。這與神曾在迦巴魯河邊顯現的榮耀相同
表明以色列作為立約百姓將恢復過去的榮耀(何2:23)。在此
我們可領略到神的懲罰:①並不是永遠持續;②是為教育百姓
催促其悔改認罪;③罪得赦免時
其刑罰也就結束
而且重新尋回選民的權力(賽40:2)。
【結四十三2】「以色列 神的榮光從東而來。他的聲音如同多水的聲音,地就因他的榮耀發光。」
神的榮光從東面來,是從東門進入,向前到聖所,表明神再在聖殿登位,成為祂的居所。朝東的門在此處是指外面入聖殿區域的。但四十六章一節指內院的門,那麼是否朝東的門有兩重呢?詩篇廿四篇七至十節,指明眾城門,而耶和華榮耀要進來,由人的觀察,只能從一個方向,那是東門。──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神的榮耀在聖殿東面離開,表示神將聖城交在仇敵手中(比較九3);神的榮耀在東面回來,表示神與他的百姓同在。
耶和華榮光的具體彰顯包括「多水的聲音」(參1:24; 啟1:15)以及眩目的光輝(參賽60:1-3; 哈3:3-4)。
以色列神的榮光從東而來: 耶和華的榮光曾經從東門離開了聖殿(10:19; 11:1
23)
這次耶和華的榮光又從東門而來。但是這兩件事所包含的意義截然不同。前者意味以色列將受審判
後者意味神對新以色列的喜愛。 他的聲音如同多水的聲音: 這是神人同形同性式的表達方式。關於“多水”請參照(1:24;詩29:3;93:4;但7:2;啟1:15;14:2)。 地就因他的榮耀發光: “地”並非指聖殿門口或聖殿等局部地方
乃是指神的榮光所光照的所有地方。這節意味神必與恢復的以色列常存。這與末世裡神的榮光充滿全宇宙相呼應(啟18:1;21:11
23)。
從東而來。先知曾看見這個榮耀從原先聖殿的東門離開(結10:18
19;11:1
23)。
多水的聲音。參啟1:15;14:2;19:6。
【結四十三3】「其狀如從前他來滅城的時候我所見的異象,那異象如我在迦巴魯河邊所見的異象,我就俯伏在地。」
〔暫編註解〕這個現象使先知回憶起往日所看到的兩個異象,即他在迦巴魯河邊被呼召時神的顯現,以及耶路撒冷殿前神榮光離開的情景(參1及9)。
來滅城。以前的異象曾宣告耶路撒冷的毀滅。
我所見的異象。見結1:4-28;3:12
23;10:15
22。神榮耀每次對先知的顯現都具有相似的特徵。
【結四十三4】「耶和華的榮光從朝東的門照入殿中。」
【結四十三5】「靈將我舉起帶入內院,不料,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
〔暫編註解〕「靈」:參2:2。
靈將我舉起: 描述了以西結聖靈充滿的狀態
表明人本無法進到神的榮光面前
卻可以藉著聖靈的幫助
剛強壯膽地進到神面前。罪使神人隔絕
但恩典卻引人走向神(賽59:2;弗2:4
5
8)。墮落之人不僅不能站在神面前
也不能自我救贖
惟有神的恩典才能解決這一切(耶13:23;路18:26
27)。
參考與以前的聖所有關的一個類似事件(出40:34
35;王上8:10
11)。
【結四十三6】「我聽見有一位從殿中對我說話。有一人站在我旁邊。」
有一位從殿中對先知說話,祂是神自己,自寶座發言,命令先知謙恭地聆聽。還有一位站在先知旁邊,他大概是使者,就是一直引領先知量度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有一人」:即帶領先知巡視聖殿的那位使者,但他已完成使命,只站在一旁。
這無疑地是神的聲音,從殿裡傳出。那個“人”和先知都留在內院裡。
6-9聖殿中傳來的聲音具兩個重要的信息:神會永遠與子民同在;因為這聖潔之神的同在,祂的子民必要聖潔。
6∼12 耶和華宣告說,祂的殿必須聖潔,因而必須除去“行邪淫”的事(廟妓;7節),遠離墳墓和君王的宮殿(7∼9節)——這些建築物都在所羅門殿的同一座山之上(比較王下二三7;二一18
26)。
6~12記錄從殿中傳來神的聲音
具有以下兩種思想特徵:①以色列的恢復:神曾應許永遠住在聖殿
聖殿的毀壞意味著他們真的被神所離棄。但是神卻再次應許聖殿將要得到恢復
神必將永遠居住在聖殿中(7節)
以色列重新成為立約百姓;②聖殿神學的原理(12節):聖殿象徵神的臨在
聖潔是第一重要的(利6:16;7:6;24:9;林前3:17)。在本文中神稱以西結的新聖殿的法則為“聖潔”的(12節)。今天日益世俗化的現代教會尤需聖潔化。
【結四十三7】「他對我說:“人子啊,這是我寶座之地,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我要在這裡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以色列家和他們的君王必不再玷污我的聖名,就是行邪淫,在錫安的高處葬埋他們君王的屍首。」
「高處」是指邱壇,或立柱像的地方,這些都是玷污聖名的。玷污聖名,在二十章卅九節,卅六章二十、廿三節等,都是指汙穢的事。
關於邪淫,在十六章、廿三章指拜偶像與行姦淫。這二者原是不可或分的。可參考何西阿書六章十節及耶利米書三章二、九節,廿三章廿七節。──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寶座」:參耶14:21; 17:12。「腳掌所踏之地」:參詩132:7; 哀2:1。這兩項都指向耶和華真正的同在。
「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是以西結有關復興的預言中最具關鍵性的應許(參37:26-28)。 罪惡消除之後,耶和華要永遠住在 的子民中間, 的聖名不會再被沾汙。
「屍首」:原文可作「石碑」(9同)。
「必不再玷污 ...... 屍首」:或作「必不再以邪淫及君王在邱壇的石碑玷污我的聖名」。
本節以三個稱呼界定了聖殿性質:①這是我寶座之地:含有這是神公義之統治的意思;②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暗示自己的安息之所;③我要在這裡住
在以色列人中
直到永遠:意味著這是神治理己民且與他們相交的地方。“腳掌所踏之地”亦稱為“腳凳”
不僅指聖殿(詩99:5;哀2:1)
也指約櫃(代上28:2)。但是在廣義上神的寶座是天
腳凳是地(賽66:1;太5:35)。當腳凳與基督相連而提到時
意味對撒但勢力的戰勝(詩110:1;路20:43;徒2:35;來1:13;10:13)。
我寶座之地。原文是強調形式的。
行邪淫。以前的聖殿因以色列人在其中拜偶像而玷污了(王下16:11-16;21:4-7)。有人認為本節就是指賣淫(王下23:7;參王上14:24;15:12)。
他們君王的屍首。沒有歷史證據證明曾有國王埋葬在聖殿區域。有些國王埋葬在其東南的山附近(見王上2:10;11:43;22:50等)。七十士譯本為“謀殺他們中間的君王”,可能表達了願意。
【結四十三7 君王的屍首】這些「屍首」大概不是遺體,而是指崇拜死人的異教祭儀,與利未記二十六30所述的相似。以西結所指的大概是敬拜以色列王族祖先亡魂的作法,類似烏加列拜祭先王的祭儀。至於這兩個地方的人是否視祖先為神明,卻已無法肯定。──《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四十三8】「使他們的門檻挨近我的門檻;他們的門框挨近我的門框。他們與我中間僅隔一牆,並且行可憎的事,玷污了我的聖名,所以我發怒滅絕他們。」
〔暫編註解〕「挨近我」:可能指君王的宮殿或君王的墳墓緊貼聖殿。
描述了以色列百姓的可憎行為
他們褻瀆破壞聖殿的所有聖物
從而玷污了神的聖名。因此
他們的行為必然招致了神的烈怒。
聖殿的外院和王宮的外院只有一牆之隔。過去對於外院不像新計畫那樣有所規定(結40:17
20
31
34
37)。
【結四十三8 門檻和門框】第8節這句話符合列王紀上六至七章對所羅門聖殿的敘述。原有的聖殿是所羅門整個王宮複合建築的一部分。聖殿和王宮只有一牆之隔。兩者之間「門檻對門檻,門框對門框」相鄰。──《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四十三9】「現在他們當從我面前遠除邪淫和他們君王的屍首,我就住在他們中間直到永遠。”」
〔暫編註解〕倘若聖徒繼續拜偶像
就必招致神的烈怒
但是若斷然棄絕偶像
不褻瀆神的聖名
就必居住在神的蔭庇之下
斷不被神所離棄。
這是耶和華住在百姓中間的先決條件。
【結四十三10】「“人子啊,你要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使他們因自己的罪孽慚愧,也要他們量殿的尺寸。」
〔暫編註解〕你要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 神要求以西結向百姓宣佈新的啟示。就是說
這是盼望的信息。告知以色列的罪價已還清
重新恢復即將臨到(賽40:2
9)。
當以色列人從新聖殿和民族復興的輝煌計畫看見神慈愛的啟示時,就會“因自己的罪孽慚愧”,並轉離罪孽。神要他們認真考慮祂的計畫,從而放棄罪惡的道路,接受新的安排。
10-12先知被差遺藉說話和繪圖描寫耶和華給以色列家的異象,包括新聖殿的架構,出入處及一切典章,好使他們「因自己所行的一切事慚愧」,即因耶和華的無比聖潔而感到自身的污穢。
【結四十三11】「他們若因自己所行的一切事慚愧,你就將殿的規模、樣式、出入之處和一切形狀、典章、禮儀、法則指示他們,在他們眼前寫上,使他們遵照殿的一切規模典章去作。」
這�埵酗T項是供人們思想的。首先是殿的整體、其規模與樣式。這全景的平面圖,在四十章與四十二章已由使者引導先知作了一番詳細的量度。其次是出入之處。為甚麼出入之處那麼重要,可能在乎聖潔之性質,所以門為隔開聖俗,也在聖的條件之下有自由進入,是受歡迎的。這在四十六章還有說明。第三項是有關典章禮儀法則,因為這些是敬拜的條例,生活的規則,聖潔的準繩,應予注意,不可忽略。──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四十三12】「殿的法則乃是如此:殿在山頂上,四圍的全界要稱為至聖。這就是殿的法則。”」
殿的法則,就是有關聖殿的律法。律法教導的責任是在祭司身上。這�埵陳奏馴�知的啟示,先知不僅傳話語,也擔當教律法的事。被擄歸回以後,雖仍有先知與祭司之分,但先知的信息已經有祭司的重點,而祭司也將先知的話語,應用在教導之中。──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既然以色列人對於這個計畫感興趣,而經歷了內心的改變,先知就不只是告訴他們計畫的每一細節,而且“在他們眼前寫上”,讓他們保存。
聖幕即後來的聖殿,是神在祂選民中間的居所。聖殿的重建說明祂願意重新通過以色列人來拯救世界(見第26-30頁)。如果以色列人肯因過去的犯罪記錄而“慚愧”,並作為一個民族遵行祂對於他們的旨意,以西結所預言的一切就肯定會實現(見結40:1注釋)。
【結四十三13】「以下量祭壇,是以肘為度(這肘是一肘零一掌)。底座高一肘,邊寬一肘,四圍起邊高一掌,這是壇的座。」
底座與邊寬相等,都為一肘計算。四圍高一掌。「高」在希伯來文原為「深」,高度是七十士譯本著重的。底座高與寬都為一肘,就是一個完整的正方形,壇座是正方的。祭壇四圍起邊要高些,祭牲的血不致任意流出。──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殿的法則」:指殿聖潔的模樣。
參摩西律法祭司條例相同法則(見利6:9
14;7:1
37;11:46;12:7;13:59;14:54;15:32)。這裡可能指所有以前的指示。
〔暫編註解〕「這肘是一肘零一掌」:參40:5。這裡的「掌」約七公分半(三英寸)長,與下文「高一掌」的掌不同,後者或作「虎口」(參出25:18; 撒上17:3),約二十三公(九英寸)長。
祭壇: 以西結關於聖殿內的器皿描述並不多
但對祭壇的描述卻較詳細。這暗示在聖殿眾功能中贖罪的功能最突出
故更加重視燔祭(來9:22)。這與新約聖徒以救贖主耶穌為中心形成教會是一致的。
第13-17節描寫第18節所提到的燔祭壇。它採用了與聖殿建築相同的肘(見結40:5注釋)。祭壇造在一肘高(約0.5米)的地基上。地基上有兩層磴台,一層比另一層小一肘。最高的供台有十二肘(約6.3米)見方,高四肘(約2米)。沒有說明建造的材料。所羅門聖殿的祭壇是黃銅做成的,二十肘見方,高十肘(代下4:1)。會幕中的祭壇是用皂莢木做成的,外麵包著銅,尺寸比較小,為五肘見方,高四肘(出27:1)。據《密西拿》記載,希律聖殿的祭壇置於三十二肘見方是地基上,用粗石築成。
聖壇位於聖殿之前內院的中央。有臺階(結43:17),和以前的不同(見出20:26)。臺階位於東邊,好讓祭司獻祭時背朝旭日,這樣就不會被誤解為太陽崇拜了。關於神憎恨太陽崇拜,見結8:16注釋。
13-17 祭壇的描寫:祭壇是三層重疊、上窄下寬寶塔式的器皿,再加上基部底座,共有四層。最高一層叫「供台」(15),是完成獻祭的爐床。供台有四個拐角。整個祭壇約有三公尺半(十二英尺)高,所以獻祭時必須步上東邊的臺階(17)。
13~17說明祭壇的規模。祭壇共三層
形成正方形
每層比下層短2肘。因此各層的長度是16
14
12肘。燔祭是希伯來人的五大祭中
最基本、最中心的祭之一
象徵完全的委身。這意味著聖徒盡心、盡性、盡意獻上神所喜悅的祭。今天我們能否獻上神所喜悅的敬拜
也在乎我們有沒有這樣全然委身(羅12:1)。
13~24本文詳細說明關於聖殿獻祭的規定
內容有:①關於祭壇的規模和祭壇奉獻典章(43:13-27);②關於祭司職份的許多典章(44:1-45:8);③關於獻給神的祭物和其他典章(45:9-46:24)。舊約的獻祭與新約敬拜具有密切的關係
現在的敬拜繼承了舊約獻祭的精神。因此
我們當從舊約的獻祭中學習真敬拜的精神
獻上更為馨香的敬拜。
13∼27 獻燔祭的“壇”。第13至17節描述其尺寸,而獻祭的程式在第18至27節詳述。
13-27 祭壇的尺度及啟用儀式:先知的異象突然轉移到聖殿的陳設及其啟用方法,使讀者感到經文的編排有些淩亂。
【結四十三13∼17 祭壇結構】形容祭壇的專用術語雖與亞喀得文獻中的相似,以西結書的壇卻與所羅門聖殿的(代下四1;王上二28)最為接近。兩者的邊長十分相似,壇角則是黎凡特地區祭壇共有的主題。這壇雖大,卻及不上所羅門的壇,但與考古學家所發現的其他祭壇相當。──《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四十三14】「從底座到下層磴台,高二肘,邊寬一肘。從小磴台到大磴台,高四肘,邊寬一肘。」
從底座到下層,不是很高,卻可由臺階而上,只二肘但邊寬一肘,這樣就形成階層了。所羅門曾照祭司的心意,造成祭壇的臺(代下六13,四9)。磴臺其實不是大小,而是上下。大小磴都應預先避免過分強調各別部分的重要性。上層的比較窄,看起來大些。底層就是下層的,因限於室內面積不大,下層稍為寬大,看起來就小得多。──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四十三15】「壇上的供台,高四肘。供台的四拐角上都有角。」
供臺似乎是高出來的一塊,為放祭牲之用。由於該字可能源自亞甲文(Zigqorratu),原意為山頂。有些學者就認為這祭壇好似巴比倫的塔型之建築物,供敬奉之用。
【結四十三16】「供台長十二肘,寬十二肘,四面見方;」
〔暫編註解〕16~17四面見方: 在聖經文學表現上
“四”或“正方形”象徵東西南北所有方向和絕對的安全(賽6:3)。四面見方的供台和燈檯
表明燔祭所具有的贖罪功能將完全地臨到任何人
罪得赦免之人是絕對安全的。
【結四十三16-17】上節所指壇上的供臺,高四肘。但此處供臺是量長寬,四面見方。但磴臺也是四面見方的,長寬為十四肘。可見供臺稍小。
邊寬一肘,正符合上幾節的記述(13、14節)。臺階有幾層,沒有記載,祭壇應向西,因為聖所是座落在西邊。如果朝東,是否有異教的習俗?拜天象日出,是朝東的。
從這段經文中,可以看見祭壇的形狀與尺寸。底座一肘,但離地面可能有十肘,因為這是以大肘為度。從底座到下層高二肘,然後有磴臺大小(或上下)二座,下的十六肘(十二肘加四肘),上的十二肘。所以由寬至窄,呈高塔形。然後是十八肘見方,即十四肘加四肘。祭壇的面寬大,因為其上可置放祭牲。──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四十三17】「磴台長十四肘,寬十四肘,四面見方。四圍起邊高半肘,底座四圍的邊寬一肘。臺階朝東。」
【結四十三18】「他對我說:“人子啊,主耶和華如此說:建造祭壇,為要在其上獻燔祭灑血,造成的時候典章如下。」
建造祭壇,有兩功能,一項是灑血,為求潔淨。另一項是獻祭、獻贖罪祭(利一51,九12)及平安祭(利三2、8,九18)。灑血在祭壇四圍,是為祭司就職前的準備與潔淨(出廿九16、20)。灑血是立約的記號(出廿四6),使聖約有效。「灑」的動作,在本書十章二節及卅六章廿五節用過。前者是撒火炭,降下神公義的大能。後者灑清水,也有潔淨的意義。──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燔祭”:最早的一種獻祭,全牲須在壇上燒盡(看利一章)。“灑血”:看《出埃及記》二十九16;《利未記》四6.
第18-27節記錄了奉獻祭壇的儀式。這不是以後獻祭的通則。以前的聖所在祭壇使用以前也有獻壇的特殊儀式(出29:1-46;利8:11-33;王上8:63-66;代下7:4-10)。 聖經沒有詳細說明所羅門採用的儀式。
18~27說明奉獻祭壇的典章
需特別注意的事項就如下:①行奉獻壇的禮7日(26節):摩西奉獻會幕的祭壇禮儀(出29:37;利8:33)
或所羅門的聖殿獻祭禮儀(代下7:9)也是七日。以西結聖殿獻祭禮儀守七日
表明這不僅基於律法
而且繼承了以色列傳統信仰的律例;②由撒督的子孫來獻祭(19節):祭司的職份原是由亞倫的子孫繼承(出28:1-3)
神之所以在本文中特別揀選撒督的子孫任祭司職份
是因為以色列拜偶像時唯有他們信實地事奉了神(44:15)。今天為神作工的應是那持守信仰節操的純正的人(提後2:20
21)。
18-27 祭壇的啟用儀式:祭壇啟用之前必須經過一周的潔淨儀式,包括獻上贖罪祭與燔祭。然後從第八天起才供百姓獻上日常的祭禮。潔淨的儀式如下:第一天獻一隻公牛作贖罪祭,次日及以後的五天每天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並獻公牛犢和公綿羊作燔祭,七天的獻祭之後祭壇可啟用。
【結四十三19】「主耶和華說:你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為贖罪祭,給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後裔,就是那親近我、侍奉我的。」
〔暫編註解〕“贖罪祭”:為潔淨祭壇而獻,看《利未記》四∼七章。“撒督的後裔”:撒督為亞倫之後(代上六50∼53),在大衛為王時作祭司,對所羅門支持甚力。他和後裔遂成為聖殿中侍奉的祭司家族(王上一章)。
“撒督的後裔”。參看第四十章46節的腳註。
利未人中只有撒督的後裔能能近耶和華,因他們從未敬奉偶像(參44:10-16)。
撒督的後裔。見撒下8:17注釋。
【結四十三19 撒督的後裔】撒督是大衛和所羅門在位之時,代表亞倫後裔供職的大祭司。被擄歸回的社群將祭壇的職務保留給撒督的子孫專有,利未人所能擔任的重要職責則比以前縮減。大祭司之職一直由撒督的後裔擔任,直到安提阿古四世(Antiochus
IV;主前175∼163年)之時為止。實際上有人認為死海社群(死海古卷的保存者)的形成,可能是對撒督家族失去大祭司職位的回應。──《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四十三20】「你要取些公牛的血,抹在壇的四角和磴台的四拐角,並四圍所起的邊上。你這樣潔淨壇,壇就潔淨了。」
這�堥瓣ㄣ˙﹞膜�的祭牲應怎樣宰殺、怎樣在壇上焚燒前應有的準備。但重點在於抹血,而且是神囑咐先知來做的祭司的工作。這應該是大祭司在贖罪日應作的,獻贖罪祭,抹血在壇上(利十六18)。抹血在壇的四角和磴臺的四拐角,這磴臺必是上層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有關潔淨祭壇的儀式,參利16:18。
「你這樣潔淨壇,壇就潔淨了」:或作「你要這樣潔淨壇,為它贖罪」,指為壇獻上贖罪祭。(參出29:36-37; 30:10;利16:18-19)
【結四十三21】「你又要將那作贖罪祭的公牛犢燒在殿外、聖地之外預定之處。」
贖罪祭的公牛犢,不僅在聖殿之外燒毀,而且是在營外,利未記曾多次提說(四12、21,八17,九11,十六27)。殿外,是在聖地之外預定之處。聖地是指聖殿之區域。所以在那範圍之外。這可能是在耶路撒冷城的特殊地點。──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暫編註解〕“燒在殿外”:看《利未記》四12
21;八17;九11 。《希伯來書》十三11∼13引用此規律說明耶穌用自己的血叫人成聖,也在城門外受苦。
有關焚燒祭物於殿外的條例,參利4:12; 8:17等。
【結四十三22】「次日,要將無殘疾的公山羊獻為贖罪祭,要潔淨壇,像用公牛犢潔淨的一樣。」
第一日是只獻公牛犢。現在是公山羊。目的全在於潔淨壇,使壇保持聖潔,才可使神悅納祭品,使救贖的功效,在祭壇上發生,兩日連續的獻祭,鄭重其事,加強信心的力量,預期奇異恩典的實現。──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四十三23】「潔淨了壇,就要將一隻無殘疾的公牛犢和羊群中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結四十三23-24】這是次日的行為,要獻公山羊,再獻公牛犢和公綿羊。次日的獻祭,應該作完了潔淨的功夫。所以燔祭可以獻了,一切都趨正常。這是奉到耶和華前的獻祭,撒上鹽,有永久保存的價值。──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四十三24】「奉到耶和華前。祭司要撒鹽在其上,獻與耶和華為燔祭。」
〔暫編註解〕「撒鹽」:鹽的功用未能確定,可能是用來潔淨祭物。
撒鹽在祭牲上
表面上是為了防止祭物腐爛
實質表明神要除去其不潔淨和形式上的聖潔。
【結四十三24 鹽】這鹽所指的是「鹽約」(見:利二13;民十八19的注釋)。鹽的防腐作用使之成為盟約關係永存的象徵。因此,撒鹽就是與神立約的紀念。──《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四十三25】「七日內,每日要預備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也要預備一隻公牛犢和羊群中的一隻公綿羊,都要沒有殘疾的。」
〔暫編註解〕七日內
每日: 意味著完全的委身。強調無論是物質層面還是屬靈層面
獻上毫無瑕疵的神所喜悅的祭。神向禮拜的人同時要求形式和內容。
【結四十三25-26】公山羊為贖罪祭,但公牛犢不是為贖罪,而是燔祭,燔祭在此處特別著重潔淨。
「分別為聖」原意為手頭的事很忙,是指祭司經理獻祭的事,特別忙碌。祭司就職之後,有不斷獻祭的工作。在亞甲文也有類似的說法(mullu
ana kati),可譯為經手的事交付出來。又有人以為祭司供職,要接受人們的蒐送。──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四十三25∼26 為期七日的奉獻禮】安置或奉獻典禮為期七日無論是按照古代近東的通則,還是特別限於以色列人,都是慣常的作法。──《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四十三26】「七日祭司潔淨壇,壇就潔淨了,要這樣把壇分別為聖。」
〔暫編註解〕“這樣把壇分別為聖”。直譯作:充滿它的手(即授予職責)。
【結四十三27】「滿了七日,自八日以後,祭司要在壇上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必悅納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思想問題(第43
44章)】
1 聖殿作為神「寶座之地」、「腳掌所踏之地」居所(43:7),必須有什麽特色?作為「靈宮」(彼前2:5)、「聖靈的殿」(林前6:19),基督徒的生命亦要有這特色嗎?這特色與基督徒的倫理有什麽關係?
2 「俯伏在地」是先知常有的舉動(43:3; 44:4),是什麽驅使他這樣做?在你在生命中,曾否有在神面前「俯伏」的經歷?這種態度對你的生活會有什麽影響?參以西結先知的一生。
3 教會的事工可否聘用非基督徒去執行(參44:7-9)?什麽情形下可以?什麽情形下不可以?另參代上22:1-3。
4 在事奉上失職的人,44:10-14有什麽警告?留意重複出現字句。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以西結註解》․《SDA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