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三十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神不怕人敵擋反對祂。與神反對的,沒有能得勝的。神似乎有興趣向罪惡挑戰:“我心中不存忿怒,惟願荊棘蒺藜與我交戰,我就勇往直前,把它一同焚燒。”(賽二七:4)
埃及王法老,是傳統與神為敵的。他們自以埃及是最古老的文化,崇拜太陽神,甚為驕傲,並且自我神化。但在一定的時候,神要審判他,懲治他。
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藉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除滅埃及眾人。…看哪,我與埃及王法老為敵,必將他有力的膀臂,和已打折的膀臂,全行打斷,使刀從他手中墜落。”(結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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膀臂代表能力,在國家來說,則代表軍力,可以征服,和領袖的所謂“有為”,都以膀臂表示。
大衛登上了王位,並且把以色列帶到黃金時代的高峰。他知道,那不是他自己的有為,也不敢說甚麼英明睿智,領導有方之類歸榮耀給自己的話。他說:“祂教導我的手能以爭戰,甚至我的膀臂能開銅弓。”(詩一八:34)他把自己一切成功,得勝與得國,都歸於神的恩典。
敬畏神的詩人說:“我們不是靠自己的刀劍得地土,也不是靠自己的膀臂得勝;乃是靠你的右手,你的膀臂,和你臉上的亮光,因為你喜悅我們。”(詩四四:3)不是因為人可以喜悅,或作了甚麼事,賺得神的喜悅,單是神自己獨斷的恩典。
人必須承認神的完全主權。全地都是神的。祂說:“我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大地和地上的人民,牲畜;我看給誰相宜,就把地給誰。”(耶二七:5)神是創造者,是宇宙最原始的主人,所以祂可以有完全合理的絕對主權。因此,神又說:“我所建立的我必拆毀,我所栽植的我必拔出,在全地我都如此行。”(耶四五:4)
埃及法老像其他獨裁者一樣,老是以為自己有權有力,孤家的旨意一定行得通,不容許別人反對。在許多世紀以前,另一位法老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時說:“我要追趕,我要追上,我要分擄物,我要在他們身上稱我的心願,我要拔出刀來親手殺滅他們。”(出一五:9)結果,他的壯志雄心被沉在紅海中。
可惜,人必須膀臂被打折,必須亡國,才知道自己有限。── 于中旻《以西結書箋記》
【結三十25】「我將我的刀交在巴比倫王手中。」
這句話的重點的「我的」,神對埃及的刑罰是用巴比倫王,所以神直接將刀交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王的手中(十節)。那時的歷史家不會明白巴比倫攻擊埃及的用意,只以為那是兩國的敵對而已,但是有屬靈卓見的眼光,必看出巴比倫在執行神的命令。
有人或有些事似執著神的刀劍或竿杖,但一般只認為是偶合或人的計謀而已。其實神的管教才是真的,或者神的兒女不是存心干犯神的秩序而受了管教。有的時候,我們的結果,在環境中的艱困或朋友的隔離,似乎在鞭策我們,使我們感到苦毒,卻不能體會神的心意。
你在受管教嗎?不要對人只是愛情與憐恤,也不要用力抗拒與威脅。你受責罰時也不必灰心,只要安靜在神的腳前,溫和地接受管教,也感謝神的忍耐恩待你,在痛苦的管教後,會生出義的果子,就以頌贊與榮耀歸給神。管教與刑罰不同。前者為兒女,後者是為叛徒的,管教的事我們應認忍受,但是罪的刑罰已由主擔當了,所以你不可自成瑪拉!神的道路你必須明白,於是那就成為拿俄米了。──邁爾《珍貴的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