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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四十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結四十4】「凡你所見的,你都要告訴以色列家。」

我們蒙召作神的見證人,看見神的異象,將我們所看見的向地下見證,因為我們所看見的,親自體驗的是生命之道。當城市烏煙瘴氣,藝術家就帶著畫具,爬上高山,獲取自然的美景,他看見積雪水晶般的秀麗,日出日落的玫瑰紅色,冰山堆積的宏偉,影在湛藍的深水。他就將這些景色繪在畫布上,下山將這些畫放在畫廊供人觀賞,他要以畫作無言的見證,說明自然的情調,但是旁觀者可能批評他誇張,可惜他們沒有站在他所站立的地方,看見他所看見的偉大,神的事也是這樣。

神常領導祂的兒女有一些意外驚人的經驗,他們多方面有苦難,失去親愛的人,失去健康與財富,必須經過試探,誤會的烈火,但是那時他們要專心領悟神向他們顯示的事,神要他們看見那些事,體會神的安慰,也在處境中感受神的幫助。 他們有這些經驗,是神要他們認識自己並認識神,這樣他們就明白神對待人的方法,他們這樣受神教導,也辨認天上的權勢,使他們在教會中明白神的智慧,異象決不是使人自我滿足或享受,要告訴別人,傳揚出去。──邁爾《珍貴的片刻》

 

【結四十4新城與新殿】「所指示你的,都要用眼看用耳聽並要放在心上。」

  神使以色列人經歷被擄的痛苦,是要在他們身上,作煉淨的工作。熬煉是痛苦的,卻是必須的。在舊造中,受罪染污的人,即使恢復到原來的地,也要重演敗壞的悲劇。
  神指示給以西結的異象,是復興的榮美盼望,卻比所羅巴伯的復興更為遙遠。在那�堙A他被安置在最高的山上,顯然不是屬地的錫安山;而他所見到的那座城,也不是地上的耶路撒冷;他所見的聖殿,也不同於地上的舊聖殿。是神的使者引導他,經過非物質的建築。地上的一切,不過是影象;在靈�堜狳ㄙ滿A才是屬靈的實體。耶路撒冷的錫安山,本來算不得是甚麼高山,連以色列所有的山,也沒有一座夠得上稱為“至高的山”(結四○:2);完全出於神自己作成的:“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賽二:2)。
  以西結自己不能到那�堙A是神“帶我到那�堙A見有一人,顏色如銅,手拿麻繩和量度的竿,站在門口。”(結四○:3)這使者,也就是基督。惟有藉基督的靈,才可明白屬靈的事。

那人對我說:“人子啊,凡我所指示你的,你都要用眼看,用耳聽,並要放在心上。我帶你到這�堥荅S為要指示你,凡你所見的你都要告訴以色列家。”(結四○:4)

  聖經說:“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林前二:12)是基督引導先知,參觀新聖殿的建築,不是人憑自己的智慧所能以知道,更不是用自己的力量所能建造,甚至也到不了那�堙C但領受了屬天的奧秘,要忠心傳遞那信息,給神的子民。
  在舊有聖殿的敬拜制度,是有殿而沒有新人新心;所以反覆走失敗的舊路。現在的制度是先有了新心,才到新城新殿,是由內而外:先有新心新靈(結三六:26-27),才可以敬拜,並且遵行神的律例典章。惟有這些被神潔淨的真以色列人,才是真正屬於新聖城的人。
  教會是神的聖殿,是祂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神的僕人有責任,把從神領受的,指示祂的兒女,不是用自己的幻想,自己的智慧,講說屬靈的事;有新生命的人,接受神的教導,才可以用神的靈敬拜祂。── 于中旻《以西結書箋記》

 

【結四十4異象的原則——看見】屬靈的事,都有屬靈的原則;越過此原則,就有人的手腳在其中。根據聖經,頭一個原則是「看見」。看見甚麼,是主的事。主給你看見甚麼,是你與主的關係。但異象的原則,一定要看見。主要看你負�P甚麼,就託付你甚麼,主要給你甚麼工作,就要造就你,這是主的事。當你看見後,就應立刻敬虔俯伏主前,完全的順服祂。

  吳勇長老有一次講道完畢,有一姊妹拿了包錢來見他,對他說這是給金培基弟兄讀神學的費用。吳長老說,我不認識這人,我往那這去找他呢?但這位姊妹一定要他將錢收下。翌日,忽然有一姊妹來找吳長老,求他勸免自己的兒子不要讀神學。吳長老就問她兒子叫甚麼名字,她說是叫「金培基」。吳長老不說一句話,將錢拿出來,然後對她說,你的兒子應不應讀神學,這是主的事。不過請看看這紙包上面所寫的字吧!當她一看見上面的字是「金培基讀神學的費用時」,她就請吳長老和她一同禱告,她痛哭,她認罪,歡歡喜喜願意送兒子入神學了。因為她看見了異象,印證了神呼召她的兒子。所以信徒應該在神面前求異象的引導,求異象的託付,求異象的工作,而且必須遵守�有o原則。── 吉兆頎《信徒的異象》

 

【結四十4異象的原則——遵行】異象的另一個原則就是「遵行」。「凡你所見的,你都要告訴以色列家。」若不遵行,就要向神負責,因為將來必要在神面前交帳的。

  許多人說,我沒有看見甚麼,沒有聽見甚麼,也沒有領受甚麼,故無所遵從。這是錯了。難道你沒有看見神家到處荒涼,沒有聽見神的家到處受批評嗎?如果你是個愛主的人,當然會歎息,難過,甚至流淚。要起來面對事實,付上代價,力挽狂瀾!

  我有一個西國同工,死了丈夫,年邁孤單,但心裡火熱,她禱告求主指教她應做甚麼。主問她:「你有甚麼?」她說:「主啊!我有報紙和一個電話。」主說:「我要用它們。」後來她就藉登報解答問題,也用電話來答覆詢問的人。結果,一兩個電話已無法應付;解答的問題,也感到人手不足。後來她要借用了一間禮拜堂,請那些求解答問題的人到禮拜堂來,集體為他們解答;關於家庭的,事業上的,婚姻的,信仰的,各種問題。這效果非常好,每次都有幾百人來參加。感謝主!她一看見異象,聽見聲音,領受了便去遵行。

  當神要人遵行異象時,人都有理由推辭,討價還價。但任何理由神都拒絕,神就是要你立刻遵行。至於一切困難,神自然會負責。保羅,彼得,他們都按所見的異象,所聽見的聲音,所領受的,照�江磽璊F;這是原則,我們在主前有了異象,也要切實去遵行。── 吉兆頎《信徒的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