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书第五章拾穗
【但五1】「伯沙撒王为他的一千大臣,设摆盛筵,与这一千人对面饮酒。」
「伯沙撒王」:这名字的意思是:「『伯』神保护了皇帝」。他是拿波尼度的儿子;拿波尼度因常驻守于他玛城,故于主前五五○年任命伯沙撒为巴比伦大军的统帅,一同执掌王权。当玛代波斯大军攻陷巴比伦城的时候,伯沙撒被杀。
「一千大臣」:「一千」是一个约数,衬托出赴宴者人数众多;古时皇帝喜欢设宴款待客人,例如波斯王曾经每日宴客一万五千人,亚力山大的婚筵参加者也有一万人。「对面饮酒」:皇帝通常不与大臣共室饮宴,祇有在特别的庆典和节日才会如此做;但仍会分席而坐。──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但以理》
〔暂编注解〕在历史上继尼布甲尼撒为巴比伦王的是拿波尼度,在主前556年藉篡夺而得王位。22节说伯沙撒是尼布甲尼撒的儿子;但在亚兰文,“儿子”一字可解作“孙子”、“后裔”或“继位的人”。
“伯沙撒”。这个王除了在本章提到之外,事迹便不为人知,直至近年,学者发现这个时期的记载显示,巴比伦最后一位君王拿波尼度“把王位传给儿子彼勒沙尔乌撒斯(Bel-sharusus)”,自己退隐到亚拉伯。尼布甲尼撒在主前562年逝世,由儿子亚默玛督(Amel-marduk;耶五二31的以未米罗达)继位。亚默玛督后来被妹夫(耶三九3
13的尼甲沙利薛)谋杀,其妹夫在主前560年八月即位。这王的儿子拉巴施玛督(Labashi-marduk)在主前556年继位,但同年即被一个由拿波尼度等组成的群体暗杀。其后,拿波尼度从主前556至539年任巴比伦王。
伯沙撒。这个巴比伦名字Bêl-shar-usur 意为“彼勒,保护国王!”伯沙撒是拿波尼杜的长子,新巴比伦帝国的最后一位国王。
王。拿波尼杜在黎巴嫩从一场疾病中开始康复,准备出征阿拉伯西部的提玛之前,召来了他的长子伯沙撒,“将王权交托给他”。这是在“第三年”。如果是执政的第三年,那就是公元前553/552年的冬季。有些学者认为这是在建成哈兰庙宇以后的第三年。若是这样,伯沙撒被任命为共同执政则是在两、三年之后,拿波尼杜在位的第七年之前。拿波尼杜的第七年在提玛。从那时起,伯沙撒就和他的父亲共同管理巴比伦的事务。拿波尼杜则在提玛住了多年。根据《拿波尼杜的韵文记事》,伯沙撒执掌了“王权”。所以但以理称伯沙撒为“王”是对的,尽管以前有评论家称但以理说错了。
盛筵。从本章第28和30节可以看出,这次盛筵是在居鲁士的军队攻陷巴比伦的那个夜晚举行的。色诺芬采纳了传统的说法,即巴比伦沦陷时,“正在举行一场盛筵。所有的巴比伦人都彻夜饮酒狂欢”。令人费解的是伯沙撒居然在西巴尔刚刚沦陷,俄庇斯战役失败才几天就举行这场盛筵。显然他觉得自己的首都十分安全,四周有坚固的城墙和水道,在危险时可以淹没周围的地区,使侵略者难以进犯。
众所周知,古代的君主经常为他们的侍臣摆设筵席。在一个近来在宁录,即古代的卡拉发现的石柱上,提到了亚述纳西拔二世在新王宫揭幕时曾举行盛大的宴会,向69
574人提供食物、酒和住宿达十天之久。希腊历史学家克特西亚斯记载波斯国王每天供应15
000人。亚历山大大帝的婚宴曾邀请一万名宾客。斯1:3-12也描述了类似的宴会。
与这一千人对面。提到伯沙撒在宾客面前饮酒,似乎暗示巴比伦的宫廷习俗与波斯一样。国王通常在另一个大厅里就餐。只有在特别场合才与宾客一同进餐。伯沙撒的筵席似乎就是这样的场合。
1-31 伯沙撒王的酒筵:伯沙撒一名仅出现于圣经但以理书中,以致有些学者一度怀疑其历史性。后来在楔形文字泥版中发现他的名字和他事迹的记载。他的父亲拿波尼度是巴比伦最后一位君王,一度遁隐阿拉伯北部的提玛绿洲,委任伯沙撒为驻巴比伦城的摄政王,而当时巴比伦的官方文件仍依循拿波尼度的纪年。
【但五1 伯沙撒】伯沙撒是巴比伦末代君王拿波尼度的儿子,与他共同执政。拿波尼度在特玛居留了十年时,作儿子的他在巴比伦执行所有的君王职务。现今出土的许多文件上都有他的名字。从上一章至此已经渡过了约莫三十年。尼布甲尼撒于主前五六二年驾崩,本章的盛筵则发生在主前五三九年十月。──《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但五1 盛筵】这盛筵在主前五三九年十月中旬(他斯利图〔Tashritu〕月十五日)举行。几日之前,波斯大军在激烈血战之后,攻取了奥皮斯城(位于巴比伦以北五十哩,底格里斯河畔)。接而渡过幼发拉底河,西帕尔城于他斯利图月十四日不战而降。巴比伦很可能已经收到消息,伯沙撒知道波斯大军势将兵临城下。拿波尼度在奥皮斯之役中率军,并于城陷时逃脱,但被擒之时却是身在巴比伦;他何时抵达,文献中并没有清楚交代。贝罗苏斯(主前三世纪之迦勒底史家,约瑟夫引述)则宣称他是被困于博尔西帕(位于巴比伦以南约十七哩)。有鉴于此,这盛筵似乎是惊天动地之事件发生前的最后一次集会。希罗多德亦提到城陷时,他们正在庆祝节期。然而这个宴会并不表示伯沙撒态度悲观。巴比伦易守难攻,并且他们亦相信己方神祇大有能力。──《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但五1,2伯沙撒是何等人?是尼布甲尼撒王之子么?】
答:伯沙撒--意即彼勒的亲王、主的首领,系迦勒底(参上册203题)之最后一王(30)。当其在位三年时,巴比伦城为玛代人大利乌所袭取(五28,30,31,八1)。考巴比伦之古迹,从历史上告诉我们,伯沙撒系拿波尼度Nabonidus的长子,拿氏于主前五五五年即位,乃巴比伦最后的王。于一八五三年存吾珥城旧址内,他为某神所建庙宇的房角石上,发现了如此记载:「我巴比伦王拿波尼度不至于得罪你,愿我所爱的长子伯沙撒也有敬奉你的心。」从其他巴比伦的碑文中,得知拿波尼度王,时常在城外退休,将其管理军政大事的责任,放在其子伯沙撒的身上,因此二人一同为王,同秉国政。不过伯沙撒的王位,是居于从属地位,实际上是太子兼元帅的首领;然而由于他坐在王位上与以色列有关,所以在但以理书中,他便被称为王,来治理巴比伦的事(七l)。这样我们明白伯沙撒之所以把但以理在他国中位列第三(五16,29),而他自己则位列第二的缘由。他是纵情宴乐,心高气傲,行事狂妄的人。当他正在与大臣、皇后、妃嫔设筵纵饮之夜,忽然看见有人的手指书文于壁,启示他国的年 日到此完毕,国必分裂,就在那一夜,他被杀身亡(五1-5,25-30),拿波尼度闻知儿子已死,也就自行投降了。
在本章2节里,称伯沙撒的父亲为尼布甲尼撒,中有小字「父或作祖」,因原文这个父字,有时也作先祖Forefather。在这里伯沙撒之所以被称为尼布甲尼撒之子者,约有两个原因:
1.由其母族而论,伯沙撒为尼布甲尼撒之后嗣,而接当时风俗来说,子与孙是没有分别的。
2.因尼布甲尼撒为巴比伦最有声望之王,就其本地风俗,臣民��称其王为前王之子,但以理即循此例,而称伯沙撒为尼布甲尼撒之子,所以说:「伯沙撒阿,你是他的儿子」,下有小字「或作孙子」(五22)。由此可知儿子与孙子之称呼均无误也。――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但五2】「伯沙撒欢饮之间,吩咐人将他父〔父或作袓下同〕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银器皿拿来,王与大臣皇后妃嫔,好用这器皿饮酒。」
「他父尼布甲尼撒」:作者为甚么称尼布甲尼撒为伯沙撒的父亲呢?第一,拿波尼度娶了尼布甲尼撒的女儿为妻,故伯沙撒本是尼布甲尼撒的外孙,但亚兰文和希伯来文没有「孙子」一词、故通常以「儿子」统称。第二,伯沙撒本为尼布甲尼撒的儿子,被拿波尼度收养,故作者称尼布甲尼撒为伯沙撒之父。
「用这器皿饮酒」:用别国的祭器饮酒,表示轻慢和亵渎该国的宗教,中东各国都避免这样做,因被视作极为不敬的行为。──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但以理》
〔暂编注解〕“器皿”。参看第一章2节的脚注。“他父尼布甲尼撒”。“父”可能纯粹指前任的君王,这里可能指伯沙撒的母亲(拿波尼度的妻子)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儿。
饮酒。有人认为这句话暗示伯沙撒在下令把从耶路撒冷所掠的圣器拿来时已经喝醉了。也有人认为这句话说明命令是在餐后开始喝酒时发布的。他们说,古典时期的希腊文献曾宣称波斯人习惯在餐后饮酒。但东方人一般不会亵渎其他宗教的圣物。因此伯沙撒在清醒的情况下不太可能下达这样的命令。
器皿。圣殿的器皿曾三次从耶路撒冷掠走:一,一部分是在尼布甲尼撒于公元前605年从耶路撒冷带走俘虏时掠走的(但1:1
2);二,大多数剩下的金银器皿是在公元前597年约雅斤王被掳时带走的(王下24:12
13);三,其余的大多数是铜器,于公元前586年圣殿被毁时掠走(王下25:13-17)。
他父。伯沙撒似乎是尼布甲尼撒的孙子。他的母亲可能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儿。“父”必须理解为“祖父”或“祖先”,如在圣经的许多其他章节一样(见代上2:7注释)。关于从尼布甲尼撒到伯沙撒的家系,见本章的补充注释。在一份亚述的碑文中,发现了把“他父”理解为“他祖先”的实例。那里称以色列王耶户为“暗利之子”,尽管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实际上是耶户杀了暗利全家(王下9、10章)。
妃嫔。“妃”和“嫔”在亚兰语中是同义词,都是“妾”的意思。她们可能地位有高低之分。有人认为一种可能出身名门,甚至是贵族家庭,而另一种则是买来或战争中俘虏的。虽然这些女子出席了宴会,但我们从本章中得知,“太后”似乎没有在这班滥饮的人中间。墙上出现字迹以后,她才进入宴会大厅(第10节)。七十士译本没有提到妇女出席这次亵渎的场合。有人认为这是因为按照希腊人的习惯,妻妾是不能进入这种筵会的。
【但五2 从耶路撒冷所掠的器皿】请参看二章1节的注释。古代每一个人都知道分别为圣之器皿的重要性。这些器皿没有熔掉,已足以显示它得以保存,是因其神圣之故。由于巴比伦的神被视为征服者,属于「被征服」之神祇的物件,都被当作战利品运入玛尔杜克的庙宇。此时使用这些器皿的原因,是要令人回想这位神祇昔日的胜利(见五4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但五2 伯沙撒和尼布甲尼撒的关系】伯沙撒被称为巴比伦末代君王拿波尼度的儿子,与他共同执政。拿波尼度和尼布甲尼撒并没有明确的亲戚关系。早至希罗多德时代(主前五世纪;见:斯一的附记),尼布甲尼撒和拿波尼度已经被人用同一个名字称呼(拉比内图〔Labynetos〕),并且间中被人混淆。但在此之外,古代继任的君王更经常号称为名王之子,不在乎二人之间是否属于相同的朝代或家族。例如:在撒缦以色三世的黑色棱柱上,以色列王耶户被称为「暗利之子」,尽管他不但没有亲戚关系,更是诛灭暗利家族的人(亚述人大概熟知此事)。──《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但五2】「他父尼布甲尼撒」:拿波尼度娶尼布甲尼撒的女儿为妻,因此伯沙撒是尼布甲尼撒的外孙。但亚兰文与希伯来文一样,没有「孙子」一字,因此用「儿子」来通称。也有可能这里的「父」是「先王」的含意。希罗多德时代,已经发现尼布甲尼撒与拿波尼度的名字常被混用。另外,古时候继任的君王,常号称为名王之子,即使两人根本没有亲戚关系。── 蔡哲民《但以但书查经资料》
【但五3】「于是他们把耶路撒冷神殿库房中所掠的金器皿拿来,王和大臣皇后妃嫔,就用这器皿饮酒。」
〔暂编注解〕皇后妃嫔 在具有宗教性的宴会,皇后妃嫔是不准参加的;所以这个宴会可能没有特别的宗教目的。
【但五4】「他们饮酒,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
〔暂编注解〕伯沙撒显然要在兵临(巴比伦)城下的波斯军队面前振奋士气。
喝醉了的异教徒所唱的歌是赞美他们的巴比伦神明。城里的各神庙中均有他们的神像。
【但五4 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伯沙撒和他的政府深知帝国正处于千钧一发的境地,接下来的几日会是关键性的时刻。他们盼望他们的神会好像尼布甲尼撒东征西讨的大时代一样,为他们带来胜利。他们「举杯祝颂神明」,庆祝昔日的胜利,是以此为目的。此外,经文虽未明言,他们更有可能是用这些器皿向诸神(原文的「神」是复数)浇奠。他们不但是向巴比伦的守护神祇玛尔杜克祈求,更是向全区所有城市的神祇求助。在动荡时代,这些神祇的偶像都收集到巴比伦保存。──《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但五5】「当时忽有人的指头显出,在王宫与灯台相对的粉墙上写字,王看见写字的指头,」
「在王宫与灯台相对的粉墙上写字」:当时,王坐在宴会厅的一边,前面有大灯,而大灯与粉墙相对,灯光照在墙上,显得格外光亮;就在粉墙灯光明亮的地方,忽然有人的指头写字。「粉墙」:考古学家掘出来的巴比伦皇宫的墙壁确实涂上石灰粉,与圣经记载吻合。「王看见写字的指头」:「指头」是指手掌和手指,不包括手臂。──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但以理》
〔暂编注解〕在王宫与灯台相对的粉墙上。如果这次筵会是在科勒得威于尼布甲尼撒之巴比伦城的南宫中所发掘的宝座大殿里举行的话,就不难想象本段描写的重大时刻所发生的事。大厅有57英尺宽、173英尺长。在一个长边的中央,正对着入口,是一个壁龛,里面安放着宝座。墙壁上涂着帕里斯白色的细灰泥。我们可以想象灯台放置在宝座附近。当时所用的是带有多盏灯头的灯台。在灯台的对面,有一只神秘的手显现,并在墙上写字,让伯沙撒看见。没有说字是涂在墙上还是刻在墙上。
指头。没有说可以看见手的多大部位。亚兰语pas意为“一部分”,有时可译为“手掌”,有时则用来指手腕以下的部位,与前臂相对应。
【但五5 手】和合本「人的指头」,原文作「人手的指」。没有生命的断手代表被击败的敌人。当时统计阵亡人数的办法是砍下所有死人的右手(回想撒母耳记上五3∼4大衮的手)。巴比伦人用圣殿的器皿饮酒,是纪念击败耶和华(可能还有其他国家的神祇)的战绩。但这只手却不是死了的神没有生命的断手。它不但仍有生命,还有信息可传。其功效就和被斩下来的首级开口说话一样。──《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但五6】「就变了脸色,心意惊惶,腰骨好像脱节,双膝彼此相碰,」
「就变了脸色」:脸色变得苍白;尼布甲尼撒听了但以理三友的回答也同样的「变了脸色」(三19),祇是伯沙撒变脸色是因惊慌丧胆,而尼布甲尼撒则因怒气填胸。
「腰骨好像脱节,双膝彼此相碰」:描写人因战兢恐惧而全身颤抖(鸿二10;诗六十九23;赛廿一3),这两句话常用来刻划因战败所导致的惊恐。希伯来人认为「腰部」(彷若中国人的肾)乃是「害怕」这种情绪的所在地。──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但以理》
〔暂编注解〕参赛21:3。因自发的良心谴责而加剧的恐惧,使国王觉得前途凶多吉少。当他想到因为过去的政治失策,自己的荒淫生活和行为,他军队最近的惨败,以及他现在的亵渎之举而使帝国陷入致命的危险时,不由得更为忧郁了。难怪他“心意惊惶”!
【但五7】「大声吩咐将用法术的,和迦勒底人,并观兆的领进来,对巴比伦的哲士说:谁能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我,他必身穿紫袍,项带金炼,在我国中位列第三。」
「大声」:反映出伯沙撒的惊慌,希望立刻可以找到人把文字的意思讲解出来。
「身穿紫袍」:紫袍是皇帝御用的颜色(参斯八15)。
「项带金炼」:颈项穿戴金炼是贵族的装饰,特别是朝见君王时,更要穿戴金炼。约瑟被立作埃及宰相时,法老把金炼戴在他的颈项上(创四十一42)。
「位列第三」:有两种解法;第一,因为伯沙撒自己是代父王拿波尼度摄政,他祇是位列第二,故「位列第三」是他以下最大权的官员。第二,「第三」是一个官阶的名称,本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高官。──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但以理》
〔暂编注解〕伯沙撒王和他的父亲同时摄政,在但以理之上有两位王,因此说他在“国中位列第三”。拿波尼度得了国位之后,自己退隐到亚拉伯的提玛,把国政交给长子伯沙撒主持。
“位列第三”。在拿波尼度和伯沙撒之后。
「紫袍」:是皇室的衣着,而「金链」是官阶的证物。
「位列第三」:指但以理官位居拿波尼度、伯沙撒之下。
用法术的。见但1:20注释。
迦勒底人。见但1:4注释。
观兆的。见但2:27注释。
紫袍。亚兰语为'argewan。古代王室的紫色是深紫红色,更接近深红色。波斯时代(斯8:15),玛代时代和后来的文献证实了紫色是古代王室的颜色。但以理证明这一习俗在波斯之前的新巴比伦时期就已存在。
金链。授予国王所宠爱的臣仆以金链、装饰品或项圈的习俗在多世纪以前的埃及就已存在了(见创41:42注释)。这种习俗在古代国家中十分普遍。
位列第三。当人们还不完全了解伯沙撒在王国中的地位,以及他与拿波尼杜的关系时,注释家只能猜测谁是国中位列“第二”的人。既然应许解读墙上神秘文字的人“国中位列第三,”就暗示着“第二”位的存在。有人认为这是指伯沙撒的母后,妻子或儿子。当然,人们一直认为伯沙撒是帝国的第一统治者。现在人们已经知道伯沙撒只是与他父亲共同执政,他在国中是位列第二的,所以只能授予“位列第三”作为更高的地位了。
【但五7】「紫袍」:「紫色」是当时皇家御用的颜色。「紫」(purpura)源自拉丁文的「pruitae lucis」,意思是「如光一般纯粹」,这赋予紫色以神性,往往代表王室或祭司。在罗马和拜占庭时代,紫色是王室或祭司的最高阶层用色,代表身分和特权,同时也是高价且稀有的色彩。象征古代帝王的「泰尔紫」(Tyrian Purple)的制作过程,根据中古世纪的文献记载,学者于黎巴嫩的泰尔古城遗址的偏远上风处,找到可能是古罗马时代腥臭气味与繁华财富来源的骨螺染料大池,地中海的民族以染料骨螺的肉汁(鳃上腺)将衣服染成紫色,这种紫色染料不易褪色,由于需收集大量的染料骨螺且制造染料的过程十分繁复,所以十分珍贵属于皇族尊贵的象征。── 蔡哲民《但以但书查经资料》
【但五8】「于是王的一切哲士都进来,却不能读那文字,也不能把讲解告诉王。」
「却不能读那文字」:有学者认为这些文字是用腓尼基字母写成的,故巴比伦的哲士不懂得读,但腓尼基文却与希伯来文相似,所以但以理可以轻易把文字读出和解释。墙上的文字可能十分怪异,如果没有上帝的指示,人绝不懂其读法。另一方面,巴比伦哲士可能晓得这些文字的读法,却不知道它们的意思。──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但以理》
〔暂编注解〕于是王的一切哲士都进来。有人认为这句话与上一节国王对哲士所说的话有矛盾。最合理的解释是:第7节国王的话,是对字迹出现在墙上时已经在宴会上的哲士说的。第8节则是指“王的一切哲士”,包括那些奉伯沙撒之命来到宴会厅的哲士。
却不能读。没有说明其原因,只能凭猜测。这些文字显然是亚兰语(见第26-28节注释)。但是词汇太少,含义不明,即使知道单词的意义,也无法揭开其中所隐藏的信息。没有说明是国王本人因为饮酒过度而无法阅读,还是因为文字太亮而无法识别,还是手迹异常,只能借着神的光照才能被解读。有人认为这些文字是古希伯来语,所以巴比伦人无法识别。这种推测似乎是没有依据的。巴比伦的哲士不可能看不懂古代闪族的文字。因为这些文字不仅希伯来人使用,腓尼基人和西亚的其他民族也在使用。
【但五9】「伯沙撒王就甚惊惶,脸色改变,他的大臣也都惊奇。」
【但五10】「太后〔或作皇后下同〕因王和他大臣所说的话,就进入宴宫,说:愿王万岁。你心意不要惊惶,脸面不要变色。」
「太后」:她是尼布甲尼撒的妻子,伯沙撒的外祖母;也有解经家视她为拿波尼度的太太,是伯沙撒的母亲。后者的解释更合理。相传拿波尼度的太太乃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儿李道葵斯。因为太后地位崇高,故不必等候皇帝召见,亦可直接入宫向王进言。──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但以理》
〔暂编注解〕“太后”:亦作“皇后”。她可能是:1,尼布甲尼撒的遗孀;2,他的女儿,嫁给拿波尼度为妻。故2、11、12、18节的“父”可指外祖父;3,拿波尼度的妻子(但非尼布甲尼撒的女儿)。
若从(2)说,伯沙撒依母系应为尼布甲尼撒的外孙。
“太后”。伯沙撒的母亲。
「太后」:可能是拿波尼度的妻子,即尼布甲尼撒的女儿。因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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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的「父」是指外祖父而言。事实上,希伯来文「父」一词有多种解释,不一定指父子关系。
太后。从约瑟弗斯的时代起(《上古史》x.11.2),注释家们通常认为这个“太后”是国王的母亲或祖母。根据东方人的习俗,只有在位国王的母亲敢在未被召见的情况下进到王的面前。即使是王后这样做也有生命的危险(见斯4:11
16)。巴比伦国王们写给他们母亲的楔形文字书信语气极为恭敬,表明国王非常尊重他们母后的地位。从以下的史实中也可以看出母后的崇高地位:当拿波尼杜的母亲,也就是伯沙撒的祖母于公元前547年在西巴尔以北,幼发拉底河边的杜尔卡拉舒逝世的时候,曾为她举行过隆重的大型宫廷葬礼。那些将“太后”认定为伯沙撒祖母的注释家,不知道她在本章的事件发生以前就已去世的事实。
愿王万岁。关于这个常用的问候语,见但2:4注释。
【但五10】「皇后」:伯沙撒的祖母、拿波尼度王的母亲死于拿波尼度第九年,因此不太可能出现在此处,比较可能是拿波尼度的妻子,也就是伯沙撒的母亲。此人相传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儿「李道葵斯」。也因此她的地位崇高,可以在宫中自由来去。── 蔡哲民《但以但书查经资料》
【但五11】「在你国中有一人,他里头有圣神的灵,你父在世的日子,这人心中光明,又有聪明智慧,好像神的智慧,你父尼布甲尼撒王,就是王的父,立他为术士,用法术的,和迦勒底人,并观兆的领袖。」
「心中光明」:看透万事,甚么都不能隐瞒他(参二22)。
「聪明智慧」:「聪明」指「卓见」和「洞察力」,「智慧」原意是「稳安坚定」,描写人有主见,不会随波逐流,任人唆摆,此处却与「知识」同义(12节)。──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但以理》
〔暂编注解〕有一人。但以理没有在王所召见的哲士之列并不奇怪。他无疑已经退休了。他的公职也许在尼布甲尼撒去世时或更早的时候就已结束。但上一代的人十分了解他,如国王的母亲。关于他退休的原因,参第13节注释。
圣神的灵。参尼布甲尼撒的话语(但4:8
9)。语言的相似性加上其他的证据,表明太后与尼布甲尼撒很亲,很可能是他的女儿。她所提供有关但以理过去卓越服务的信息,以及先知在尼布甲尼撒治下的崇高地位,显然是伯沙撒所不知道的。这说明但以理此前已很久没有担任公职了。在与国王同时代的随从人员中,几乎没有什么人了解但以理。
你父尼布甲尼撒。见第2节注释。
术士。见但1:20注释;参但2:2
27。
【但五12】「在他里头有美好的灵性,又有知识聪明,能圆梦,释谜语,解疑惑,这人名叫但以理,尼布甲尼撒王又称他为伯提沙撒,现在可以召他来,他必解明这意思。」
「美好的灵性」:优秀的才能,尤其是思想方面的优秀。
「能圆梦」:解释梦的意思。
「解疑惑」:善于处理难题;是不折不扣的解铃人。──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但以理》
〔暂编注解〕疑惑。亚兰语为qitrin。该词后来在叙利亚语和阿拉伯语中成为一个巫术用语。在本节中似乎指“艰难的任务”或“问题”。
他里头有美好的灵性 这句话应译为「因为他有超乎常人的灵性」,因在六3「yati^r 美好」是超越或超然的意思(参二31,三22,四36,五14)。有人视美好的灵性为优秀的能力而已。另外,有人看美好的灵性是指但以理有「诚实,勤勉和美好的行为」(六4),但这个字句和11节有关,但以理有神灵的同在和好像神的智慧,因此,他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圆梦,解谜语和解疑惑的事。
又有知识聪明 知识是如二21所说的知识,是神赐给聪明的人所表现丰博的学识(参四34、36)。聪明是智慧和特殊的洞察力的意思。
圆梦 因为但以理得到神所赐给他的智慧,所以他能有异于常人的洞察力去解释奇异的梦。在第二章和第四章的故事,但以理都表现其超然的智慧为尼布甲尼撒解决怪梦的困扰。神的启示曾给予外邦人,但他们却不能了解神的启示。
释谜语 谜语是隐藏又充满神秘的,如参孙的谜语(士十四)和示巴女王试探所罗门王的问题(王上十)。谜语是一种难以回答的人生问题。解谜也需要无比的智慧,这是但以理的第二种能力。
解迷惑 原文是「松开关节」。多数学者认为这种关节是一种魔术语,这种魔术语是一种巫术或法术用来捆绑人的思想和行为的「结」,就如中国的符咒一样。但也有些学者以为「解迷惑」,只是解决困难的问题而已。但以理的这一种能力是有智慧和能力去为人解决身心所遭遇到的困难问题。
尼布甲尼撒王又称他为伯提沙撒 在一7太监长为但以理取个外国名,可在巴比伦的王宫服务,但在此,王后说是王为但以理取名。这种差异不值得探讨,因这只是故事情节上的安排而已。
但以理立刻被带到宴会的大厅:国王先问他,他是不是犹大人,父王曾把他从犹大掳来。一个统治者怎能不知道像但以理这种重要的智慧人物。受掳者和掳掠的权势者的对立,为要显出弱者将转变为胜利者的姿态。这些都没有真正的历史价值,而只是作者在文章结构上的安排而已。
【但五13】「但以理就被领到王前,王问但以理说:你是被掳之犹大人中的但以理么,就是我父王从犹大掳来的么。」
〔暂编注解〕伯沙撒的问话说明他了解但以理的出身,只是没有与他进行过正式的交往。可以肯定的是,但以理已不再担任宫中术士的总管(但2:48
49)。
随着尼布甲尼撒的逝世,但以理的政见在巴比伦的宫廷中似乎失宠。结果他退出了公共的服务。伯沙撒和他的先辈显然知道神对待尼布甲尼撒的一切作为(但5:22),但他们不接受先王承认真神并与祂的旨意合作的政策(但4:28-37;5:23)。但以理后来担任波斯的公职(但6:1-3),说明他在巴比伦帝国末年的隐退不是因为疾病或年迈。他对伯沙撒的严厉谴责(但5:22
23),说明国王敌视但以理所坚持的原则和国策。但以理反对巴比伦官方的政策,可能是波斯帝国初期的统治者对他好感的原因之一。
【但五14】「我听说你里头有神的灵,心中光明,又有聪明和美好的智慧。」
〔暂编注解〕神的灵。与太后(第11节)和尼布甲尼撒(但4:8)的话相比,伯沙撒少了“神”前面的“圣”字。
我听说…… 伯沙撒的话好像他不认识但以理。但从第八章,我们知道但以理是很活跃的政治人物,伯沙撒在其统治末期不可能不认识他。这种「似未相识」的情景正是作者的写作技巧表现。他以为但以理不是普通人物,他在许多场合上,是神的代表。
【但五15】「现在哲士和用法术的,都领到我面前,为叫他们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我,无奈他们都不能把讲解说出来。」
【但五16】「我听说你善于讲解,能解疑惑,现在你若能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我,就必身穿紫袍,项戴金炼,在我国中位列第三。」
【但五17】「但以理在王面前回答说:你的赠品可以归你自己,你的赏赐可以归给别人,我却要为王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王。」
〔暂编注解〕有人认为,但以理作为蒙神所启示的先知,拒绝国王应许赐给解释者的殊荣和高位,是不想让人觉得他是在这样的国王面前为自己牟利。这种理解可能是正确的。也有可能但以理知道伯沙撒的统治行将结束。他对于当夜以言行亵渎天地主宰的人所给予的赏赐不感兴趣。但以理虽已年迈,但在原则上并没有反对接受政府的高位。这一点可以从他不久以后再度担任高级职位的事实上得到证明(但6:21)。但以理接受这个职位,无疑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能对国王施加积极的影响,并成为神手中的工具,帮助他的同胞解除囚掳。然而但以理可能认为接受伯沙撒的荣誉不仅无益,而且是有害和危险的。
【但五18】「王阿,至高的神曾将国位,大权,荣耀,威严,赐与你父尼布甲尼撒。」
「国位、大权、荣耀、威严」:「大权」指治国的权柄,「荣耀、威严」乃是治国成绩辉煌所带来的光荣和人的敬重。──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但以理》
〔暂编注解〕圣经中所记但以理时代的君王,有以下几位:1,尼布甲尼撒(约主前604∼562年):他建立了古时四大帝国(巴比伦、波斯、希腊、罗马)中的第一国(二37∼38;七4)。2,伯沙撒(约主前553∼539年):他是拿波尼度的长子,与父亲同时主政。3,玛代人大利乌(约主前539∼?),见五31;六1∼28;九1。有人猜想他只是玛代的一位将领,名叫“古巴鲁”(Gobryas,或写为Gubaru),波斯王古列征服巴比伦之后立他为巴比伦的王。4,波斯王古列(约主前559∼530年)。他建立了玛代波斯帝国(二39;七5)。古列王的名字在他出世前一百多年已经有先知预言过(赛四十四28∼四十五4)。以色列余民回归故土是由他批准的(拉一1∼4)。
但以理在阅读和解释文字以前提醒国王,尼布甲尼撒曾因拒绝实行神对他和他国家的旨意而有的遭遇。况且尼布甲尼撒要比败坏的伯沙撒强大和聪明得多。先知告诉伯沙撒,他身为尼布甲尼撒的(孙)子,在他的生命之主神面前行恶,丝毫没有从祖父的经验中吸取教训。
【但五18∼20a、22∼23骄傲的表现】
尼布甲尼撒所得的王位,岂不是神赐给他(18),立他治理国事的吗(21)?然而,他却心高气傲,灵也刚愎,行事狂傲(20),漠视神本在人的国中掌权。更甚的是他外孙伯沙撒,既不以尼布甲尼撒所遭遇的为戒,竟向天上的主自高,又以神殿的器皿作宴乐之用(23a)。同样,今天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也是神所赐的恩典,无论是健康、经济、智慧、美貌……,但有否存感恩的心,谦虚的献己归主用呢?──《新旧约辅读》
【但五19】「因神所赐他的大权,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战兢恐惧,他可以随意生杀,随意升降。」
【但五20】「但他心高气傲,灵也刚愎,甚至行事狂傲,就被革去王位,夺去荣耀。」
〔暂编注解〕心高气傲,灵也刚愎 心和灵(heart and spirit)是表现心态与精神的两种用词,灵也刚愎原文的文意是顽梗其心而表现其狂傲。但以理批评尼布甲尼撒,在他拥有权势威名的时候表现狂傲;顽梗而致对神有冒渎轻视的行为。所以他的国位之被夺去,作者以为那是神对他的审判。旧约常提到骄傲的罪和其结果(参申八14;结卅一10;但十一12)硬心和倔强有其相似之处。
【但五20b∼21、24∼30自高的报应】
尼布甲尼撒目中无神,自立金像,结果神不再立他为王;他既不归荣耀给神,神就收回他为人的荣耀,使他与兽无异(20b∼21)。而伯沙撒不单没有放耶和华神在眼中,竟向神存虚妄的心,轻慢祂的尊荣。故此,神也使他不再存在。「当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杀。」(30)他的位和国也被分割(28)。可见神施报之公义呢!──《新旧约辅读》
【但五21】「他被赶出离开世人,他的心变如兽心,与野驴同居,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湿,等他知道至高的神在人的国中掌权,凭自巳的意旨立人治国。」
〔暂编注解〕这节(但五21)与四25和32相同;只是在这里加上与野驴同居,这也是对世人的警告。骄狂者必败确是至理名言。
【但五22】「伯沙撒阿,你是他的儿子,〔或作孙子〕你虽知道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
〔暂编注解〕你虽知道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 伯沙撒和尼布甲尼撒的罪是骄傲而亵渎神。但伯沙撒更有明知故犯的罪。所以按照故事的进展,他所得到的审判更重。巴比伦被攻陷,伯沙撒被杀。心仍不自卑,谦卑是一种美德。诚实、谦卑会得到神和世人的赞美与祝福。可是伯沙撒却硬��心去侮辱神的子民,更冒犯神的威严。
伯沙撒的罪表现于(一)向天上的主自高;(二)随便乱用圣器的亵渎行为;(三)他崇拜无能又不存在的偶像;和(四)他不知敬畏真正的神、归荣耀给永生的神。读者可清楚看到作者将无能的偶像和那控制历史,生命的神做个强烈的对比。伯沙撒的骄傲,无知的行为是因他不认识自己也不认识神所致。
22~23 但以理指责伯沙撒的骄傲,以及他亵渎从神殿抢掠过来的器皿,还有拜偶像。
【但五23】「竟向天上的主自高,使人将他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你和大臣皇后妃嫔用这器皿饮酒,你又赞美那不能看,不能听,无知无识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却没有将荣耀归与那手中有你气息,管理你一切行动的神。」
〔暂编注解〕又赞美那不能看,不能听,无知无识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 这些形容偶像假神的词语和申命记(四28,廿八36)、诗篇(一一五4∼6)及死海抄本中「拿波尼度的祷告」很相似。读者当可记起第二以赛亚(四十18∼21)对偶像的讥笑。
【但五24】「因此从神那里显出指头来,写这文字。」
〔暂编注解〕因此。指伯沙撒刚才在醉酒狂欢时赞美他的神明,并用从耶路撒冷圣殿掳来的圣器饮酒,如第23节所描述的。
指头。见第5节注释。
这文字。文字仍然显现在墙上。
从神那里显出指头来 这句肯定指出挖掘机指是来自神;换句话说,这手指不是某个神灵偶然的显现,而是至高的神显出其力量来审判骄傲侮辱神的伯沙撒。
【但五25】「所写的文字是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
「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这有不同的解释。第一,它们是三种重量的单位或货币的名称,「弥尼」相等于「弥那」(结四十五12),「提客勒」是希伯来文的「舍客勒」、「法珥新」(「乌」是亚兰文的连接词)却指半个「弥尼」;「弥尼」代表尼布甲尼撒、「提客勒」是伯沙撒,而「法珥新」即是玛代波斯,这二国加起来相等于尼布甲尼撒。这理论在二十世纪初期颇为流行。
第二,「弥尼、提客勒、法珥新」是不同重量单位的名称,代表三个皇帝:尼布甲尼撒、拿波尼度和伯沙撒,或是尼布甲尼撒、尼布甲尼撒的儿子以未米罗达(王下廿五27)和伯沙撒,也有学者认为「弥尼、弥尼、提客勒、法珥新」代表五个皇帝,因「法珥新」是复数,预表两个皇帝。这五个皇帝就是在尼布甲尼撒死后统治巴比伦的五王。
第三,「弥尼、提客勒、法珥新」的确是三种重量单位或货币的名称,只不过但以理却把它们当作动词去解释;这一来,「弥尼」即是「被数算」,「提客勒」是「被量称」,「法珥新」是「被分裂」。第三种解法最合理。──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但以理》
〔暂编注解〕这句话中的几个字都是亚兰文的度量单位,伯沙撒手下的哲士应该都认识,却参不透所含的深刻意义。“弥尼”就是“弥那”(结四十五12),为货币单位,有“数算”的意思。“弥尼,弥尼”重复利用,是说神仔细数算了巴比伦的年月。“提客勒”相当于希伯来的“舍客勒”,为重量单位,有“衡量”的意思,表示神已称过巴比伦的道德,十分罪恶,完全不合格。“乌法珥新”中的“乌”是一个连接词,等于中文的“和”;“法珥新”是“分开”(peres)一字的多数,“波斯”这个字也是从peres衍生,表示巴比伦将要被人瓜分,最后为波斯消灭。
文字并非用陌生的语言写成,但可能使用一种不常见的字体,甚至被编成一个字谜。无论是那一种情况,总之在但以理加以解释之前,其意义并没有人知晓。
「弥尼」:可能即「弥拿」(参拉2:69)或「弥那」(参结45:12);「提客勒」:即希伯来的「舍客勒」:「乌」是连接词「和」的意思;「法珥新」是一半的「弥尼」。
粉墙上的文字原都是度量衡的名称。
但以理开始阅读墙上的文字。这显然是四个亚兰语词汇。猜测这文字的性质以及它与其他已知文字的关系是无用的(见第8节注释)。即使读出来了,如果没有神的启发,还是无法理解。每个关键词都表达了一个完整的真理。所以需要予以解释。
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Mene{'
mene{'
teke{l
u^pa!risi^n) 这是三个古亚兰文字。原字只出现子音而已,而马所拉经文加上元音。令人奇怪的是巴比伦的智者术士竟然不能读出这三个亚兰文字。因此,有人认为这些文字是以奇异的手法和词组形式(过去分词)来写出的。更重要的是,这些智者不但不会读也不知其意义;尤其是将其意义和历史互相配合来理解。
但以理将这三个字根动词化而解释为:伯沙撒统治的日子已被数算,他已经没有存在的价值;他的国家将分裂而归于玛代和波斯。这种意义并非纯文本性的了解,而是隐含较深沉的历史意义。学者对这些字的看法不同。有人解释为三个当时的货币单位,而认为这些字是代表巴比伦尼布甲尼撒之后的君王——以未米罗达(Evil Merodach,即亚美玛尔杜克
562∼560 B. C. ),尼力里沙(Neriglissar
560∼556 B. C. ),拿波尼度(Nabonidus
556∼539 B. C. )和其子伯沙撒(Belshazzar
555∼539 B. C. )等。半 mene mene 是表示mena;tekel是希伯来文 shekel 的亚兰文拼音;而 pharsin 是一个。但是如何了解铜币单位和巴比伦王位继承的关系呢?这是根据这三个字的字根而转变成某种双关语。这三个名词被视为三个被动语态的动词:mene 和动词 m-n-h 的数算有关;tekel 和动词 tql「称重」有关;而 Pharsin 和动词 Prs「分开」有关。启示文学甚为喜用数算和数目来象征人的命运和历史的不可改变性。有人以为世上王朝的重要性不在于国土的广大和王朝的长期统治,而是在于其存在的价值或其在历史上所扮演的角色来衡量。但以理书郑重地提出对历史的看法;历史是在于神的审判之下,历史不但是神神圣的显现,更是神对世界的干预和关怀的记录。所以作者隐指安提阿哥四世的骄狂和亵渎行为将招致神神圣的审判。作者藉��这种奇异的隐喻,向其同胞宣扬神公义的审判必会临到骄傲暴君身上,更鼓励他的同胞相信神,坚持信仰。
【但五26】「讲解是这样。弥尼,就是神已经数算你国的年日到此完毕。」
〔暂编注解〕弥尼。亚兰语mene',是动词“统计”或“计算”的一个被动语态的分词,单独使用时指“被统计”或“被计算”。但以理在神的启发下把这个词解释为“神已经数算你国的年日到此完毕。”
【但五27】「提客勒,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你的亏欠。」
〔暂编注解〕提客勒。犹太的马所拉学者在大约公元七到九世纪给圣经抄本加上了元音标点。他们把亚兰语teqel 标成了一个名词。其实它和mene'一样(见第26节注释),显然应标为被动语态的分词(teqil)。马所拉学者选择teqel,可能是因为它的发音与mene'比较接近。Teqil 源于动词“称”。但以理马上告诉国王这一神圣称量的后果。伯沙撒被发现缺乏道德的价值。
显出你的亏欠。对于放荡的巴比伦国王所下的可怕判决,也是针对所有象伯沙撒那样忽视神所赐机会的人。现在正在进行查案审判(见但7:10注释)。人要放在圣所的天平里称,看看他们的品德和属灵状况是否与神赐给他们的恩典和福气相称。所下的判决是不能上诉的。鉴于所处时辰的严肃性,所有的人都必须警醒,免得在永远决定每个人命运的时刻,他们没有作好准备并显出“亏欠”。参林后5:10;启22:11
12。
【但五28】「毘勒斯,〔与乌法珥新同义〕就是你的国分裂,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
「毘勒斯」:是「法珥新」的单数。这几个字既是亚兰文,为什么王与术士无法明白?或者他们只知表面意思,而不明白真正涵义。有些文士解释粉墙上的文字可能是按上下直排而非亚兰文的横排式;也可能是这几个字采用了特殊写法,无法看懂。当但以但解释时,将这些字都赋以动词的意义。
「弥尼弥尼」:是神「数了又数」,巴比伦的年日数完了,就此终结(26);
「提客勒」:是神「称」了巴比伦的重量,显出该国的罪恶与亏欠(27);
「毘勒斯」:是巴比伦已「分裂」归玛代与波斯了(28),按「毘勒斯」一字的子音与「波斯」同,似乎也显出作者用字的微妙技巧。玛代与波斯在历史文献与圣经中常被列在一起,可当作同一个国家。也有学者认为玛代与波斯本是两个不同国家,后来玛代为波斯王古列征服,并为波斯帝国中的一省。──《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毗勒斯”。“乌法珥新”的单数(参看25节;“乌”即“和”)。
「毘勒斯」:是「法珥新」的单数。
这几个字既是亚兰文,为什么王与术士无法明白?或者他们只知表面意思,而不明白真正涵义。有些文士解释粉墙上的文字可能是按上下直排而非亚兰文的横排式;也可能是这几个字采用了特殊写法,无法看懂。当但以理解释时,将这些字都赋以动词的意义。
「弥尼弥尼」:是神「数了又数」,巴比伦的年日数完了,就此终结(26);「提客勒」:是神「称」了巴比伦的重量,显出该国的罪恶与亏欠(27);「 勒斯」:是巴比伦已「分裂」归玛代与波斯了(28),按「毘勒斯」一字的子音与「波斯」同,似乎也显出作者用字的微妙技巧。玛代与波斯在历史文献与圣经中常被列在一起,可当作同一个国家。也有学者认为玛代与波斯本是两个不同国家,后来玛代为波斯王古列征服,并为波斯帝国中的一省。
毗勒斯。和弥尼mene' 和提客勒teqil 不同,毗勒斯(peres)不是被动语态的分词,尽管马所拉学者视它为动词,实际上它是单数形式的名词。墙上所写的则是其复数(第25节),并用连词we(“和”)与前面的词接。连词we 在upharsin(乌法珥新)表现为u。所以就有了upharsin 和peres 的差别。毗勒斯(Peres) 意为“份额”或“部分”。如果采用复数形式的upharsin(第25节),就可译为“碎片”。但以理所说的“你的国分裂”,不一定是指国家分裂为两个相等的部分,一半给玛代人,一半给波斯人。国家分裂,摧毁,消失了。这将由玛代人和波斯人来完成。值得注意的是,亚兰语peres 含有表示波斯和波斯人的亚兰词汇中的辅音。此时他们已兵临巴比伦城下了。
【但五29】「伯沙撒下令,人就把紫袍给但以理穿上,把金炼给他戴在颈项上,又传令使他在国中位列第三。」
〔暂编注解〕国王履行了他对但以理所作的承诺,尽管但以理曾明确表示他对所赐的尊荣不感兴趣。由于伯沙撒处在醉酒的状态中,人们可能根本制止他的行为。有人认为不可能授予但以理国中位列第三的荣誉。因为根据第30节的记载,伯沙撒当夜就被杀了。反对的理由是基于这种宣告是在城市的大街上公开作出的。但情况不一定是这样。国王可能只是对聚集在宫中的贵族宣布。但接下来发生的事,使之无法实现。
【但五30】「当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杀。」
「当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杀」:「迦勒底」指巴比伦人,伯沙撒被杀应验了但以理的预言,巴比伦国随着灭亡。──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但以理》
〔暂编注解〕根据古代历史家希罗多德(Herodotus)和辛罗芳(Xenophon)的记载,玛代人攻打巴比伦时,曾将流入城中的幼发拉底河(伯拉河)中的一段改道,让军队可从河床进城。进城后发现皇宫中的人酩酊大醡,正如本章所描写的,时为主前539年。
虽然城已被围困多日,但巴比伦人以为自己仍然安全,因为他们储存了足以供应二十年之用的粮食,而且有幼发拉底河流经这城。在宴会当晚,敌军利用一条运河把幼发拉底河的水引入湖中,让士兵可以从城门底下进去。希罗多得(Herodotus)和色诺芬(Xenophon)都记载这事。日期是主前539年十月十二日。
楔形文献在描写巴比伦沦陷时没有提到伯沙撒。但色诺芬曾宣称巴比伦的“不敬虔之王”(没有提他的名字),在居鲁士军队的统帅古巴鲁进入王宫时被杀。虽然我们必须承认色诺芬所描写的历史,并非在所有的细节上都是可靠的,但他的许多话语都是以事实为依据的。据楔形文献记载,巴比伦沦陷时拿波尼杜不在巴比伦。拿波尼杜投降以后,居鲁士把他发配到遥远的迦玛尼亚去。因此巴比伦沦陷时被杀的国王只能是伯沙撒。
【但五30但以理书第五章记载巴比伦最后一个王是伯沙撒。这岂不是犯了错误?巴比伦最后一位王帝是拿波尼度,却不是伯沙撒。】
圣经的记载真确无讹,考古学的发现足可作支持的证据。在十九世纪或以前,很多学者都误认为「伯沙撒」是虚构出来的,因为由希罗多德的时代开始,希腊历史学家都对伯沙撒全无认识,甚至没有在经外文献见过这名字。诚然,当迦勒底王国的国运日走下坡时,拿波尼度的确是巴比伦王(拿波尼度的楔形文字写法是Nabu-na'id)。根据目前在考古学方面的资料,古列王挥军进攻巴比伦尼亚之际,拿波尼度居于阿拉伯北部提幔的行宫。故此,当时是其子伯沙撒管治巴比伦本土(伯沙撒居于巴比伦城的皇宫中,当时人认为巴比伦是一个坚城,可以抵挡任何入侵者)。古列率波斯军攻陷巴比伦城之前几年,拿波尼度已立伯沙撒为总督,代替父亲管理一部分行政区。
考古学家在吾珥发掘了一些古代的刻文,其上记有拿波尼度的祈祷。拿波尼度首先为自己祈求,然后为长子Bel-shar-usur刻文上的这类祈祷,通常只是专为在位君王而记录在案的。此外,尚有其他用楔形文字写成的文件,记载伯沙撒向西婆(Sippar)的庙献牛及羊,作为「王的献祭」。在希罗多德时代(即主前四五O年),伯沙撒已被历史学家遗忘了,这更显示出但以理书第五章的作者的存活日期,远早于主前四五O年。而且,这位作者必定熟悉巴比伦当时的政务,五三九年,伯沙撒在国中位居第二;因为,当但以理解释墙壁上的文字之后,伯沙撒也只能赏赐他在国中位列第三。(读者欲希望更透彻了解这件事,可参看Raymond
P.Dougherty,Nabonidus
and Belshazzar [New Haven:Yale,1929]。)── 艾基思《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但五31】「玛代人大利乌,年六十二岁,取了迦勒底国。」
「玛代人大利乌」:即是波斯王古列。──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但以理》
【但五31大利乌有几位?其重要行事如何?】
答:大利乌--在圣经中同此名的王有三位。兹将他们的重要行事略述如左:
1.巴比伦王--系玛代族人亚哈随鲁之子,迦勒底(参上册203题)王伯沙撒死后,他取了巴比伦国,与波期古列(参上册115题)同时为王(但五31,九l,六28)。有人认为大利乌就是在巴比伦碑文中,所记那一位率军首先进入巴比伦城的将军柯比利亚Cobryas,或是犹太史家约瑟弗所说,为古列王的岳父薛阿塞利Cyaxares 。在当时,一人兼有巴比伦文与波斯文的两个名字,是很普通的事,如但以理与其三友然(一6,7)。不论如何,按照经上记述,这位大利乌王,他随心所愿,立一百二十个总督,治理全国,其上又立总长三人。但以理列在三人之上,后因遭众臣之嫉妒,合谋参劾,求王将他扔在狮子坑中,然而因蒙神的使者封住狮子的口,王甚喜乐,吩咐人将他从坑中系上来,毫无损伤,于是王传圣旨,晓论全国敬畏神(五31,六全)。
2.波斯王--系波斯之第四王(拉四5,该一1,亚一1),又称为赫斯他皮西Hystaspes,前王克比色斯Cambyses死后,有西模底斯Smerdis者篡得国位,被波斯贵族七人所废黜,大利乌为七人中之一,后即被选为王,时在主前五二一年即位,重组波斯帝国而开拓之。他在位三十六年,为万世善战的魁首,常帅师亲临大敌,在亚西亚西北、欧洲东南,及非洲北部占据多数地方为属国。于主前四九○年,希腊再复兴富强,将波斯战败,从此波斯就衰微了。在大利乌年间,犹太人蒙他恩准,随所罗巴伯归回故土,并重建圣殿,拨取贡银作为修殿的经费,由此可见他是一位闻名之王(拉五-六全)。
3.波斯末王--此王希腊人称为挪土司Nothus,自主前四二四至四○四年,在位二十年,圣经中仅见一次记载,与所罗巴伯同归之祭司利未人的名册中载称:「波斯王大利乌在位的时候」(尼十二22),是有别于上述二王。这王所统治的国被亚力山大所灭亡。――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但五31到底是否真有「玛代人大利乌」这个人?】但以理书五31首次提及「玛代人大利乌」,经文有如下记载:「玛代人大利乌,年六十二岁,取了迦勒底国。」有某些学者倡导但以理书乃后期写成的这种理论,他们的论点是:(1)玛代人大利乌并非真有其人,留存至今的古代文献,从未提及此人;(2)大利乌此名,出于马迦比时代的但以理书作者之手,这位马迦比时代的作者不大熟悉波斯历史及王室的家系,于是将大利乌一世及玛代人大利乌混淆了,前者(主前五二二至四八四)乃波斯王,却非玛代人;(3)这位作者误以为是玛代人攻克巴比伦(而不是波斯的古列),作者以为这位「大利乌」统治巴比伦有好几年时间,然后才败在波斯人手下。
经过上述改动,所谓马迦比时期成书说,却也足以解释尼布甲尼撒梦境中的「四个帝国」(参但二章);这派学者认为,四个王国分别是(1)迦勒底;(2)玛代;(3陂斯;(4)希腊。这种编排,无疑是将但以理的预言固定在主前一六五年之前。(因为传统上视第四国为罗马,即预设但以理的确说出预言,且能应验,但这却是走高等批判路线的理性主义者所不容。)马迦比成书论这个假说是否成立,乃视乎对「玛代人大利乌」的解释。因为,这个人物的身份问题异常重要,值得我们详加考据。
舒士他斯伯之子大利乌,与但以理书五章的玛代人大利乌,绝不是同一人;原因有下列四项。
1 大利乌一世乃生而为波斯人,是古列王的表兄弟。他不是玛代人。
2 主前五二二年,当大利乌暗杀古列之子麦尔他的时候,大利乌还只是个年青人;没有可能有六十二岁。
3 大利乌并非在古列之前作巴比伦王,事实刚与此相反,古列大帝死后七年,大利鸟才登上王位。然而,自由派神学家却指称,但以理书作者假设大利乌早于古列作王。
4 在古代近东,学生若不看希罗多德的作品,也要读色诺芬或主前四、五世纪以来其他希腊历史家的著述。故此,主前二世纪的所谓但以理书作者,无可能混淆了大利乌王的国籍及当时王朝的兴替,甚至在希罗多德时代的巴勒斯坦,上述希腊作者的著述也广为传阅。今天我们对于古列及大利乌的认识,也都是来自色诺芬及希罗多德的作品。因此,任何以希腊文写作的人,或在希罗文化下生活的作者,若尝试将大利乌置于古列之前,必会受读者嘲笑,而这位作者所写的任何作品,都不会受人欢迎。
由此看来,唯一的结论是:玛代人大利乌与波斯王大利乌是毫不相干的。事实上,是认为但以理书乃后期作品的学者自己混淆不清,却非但以理书的作者弄错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承认,考古学方面的发掘资料没有提及「玛代人大利乌」。(伯沙撒的身份问题与「玛代人大利乌」相类似,因为在十九世纪末叶以前,巴比伦泥版尚未被发现,当时的圣经批评者就认为但以理书写于马迦比时代,而指称伯沙撒乃但以理书内的另一个虚构人物,他们不知道伯沙撒原来在其父拿波尼度的辅导下作王。)下一段,我们会从但以理书找着一些使人感兴趣的资料。
但以理书有数段经文显示,大利乌本来没有作王的资格,而是由某个具有更高权力的人扶植他暂时作王。但以理书九1指大利乌「立为」迦勒底王,在这里,动词homlak所用的是被动语态字根(hophal),而不是一般情况「会用的malak(作王)。后者的情况通常是指某人承继父、兄之位,或攻克一国而作王。五31指出,大利乌「接受」(qabbel)王位(译按:中文和合本作「取了迦勒底国」),似乎是高于他的权力机构赐他王位。大利乌一世于主前六世纪末叶的贝希斯敦石刻文,也指出古列曾立某些人作附庸国的君王,从属他,情况与但以理书五31相似(因此,大利乌的父亲舒士他斯伯,也是古列大帝统治期间「被立为王」)。大利乌被古列立为治理巴比伦国境的君王,于是,大利乌发谕旨时,必须依照古列所惯用的方式,因此,六25的谕旨,是颁布给「全地」的居民。在传统上,远溯至罕谟拉比的时代(主前十八世纪),君王的称号都是sar kissati(全地之王)。由此看来,六25并非意味着,大利乌自命为全人类的君王,包括波斯人民。因此,圣经批评学者的假说难以成立。
那么,玛代人大利乌究竟是谁呢?惠甘(J.C.Whitcomb)详细研究考古学方面的文件后,在其著述Darirs the Mede[GrandRapids:Eerdmans
1959])内作出如下推测:圣经提及玛代人大利乌,是指(1)吾巴鲁(Ugbaru)。他是个将军,主前五三九年,他挥攻陷巴比伦;(2)古巴鲁(Gubaru)。主前五三五至五二五年期间写的泥版,常指他为巴比伦总督;(3)高巴鲁华(Gaubaruva)。大利乌大帝的刻文有提及此人。吾巴鲁并非古巴鲁(色诺芬将后者的名字写成Gobryas,但与吾巴鲁起了混淆);吾巴鲁是个年纪老迈的将军,巴比伦城沦陷后数星期,他就逝世了。高巴鲁华,则属较后期的人物,以施他尼(Ushtani)于五一O年左右被立为巴比伦总督后,高巴鲁华的名字才出现。至于古巴鲁,我们不清楚他属那个种族,但他极有可能是玛代人。古列的政策是以忠心又有谋略的玛代人,在他的政府中担任重要职位,哈巴古施将军就是其中的表表者。至于「大利乌」(波斯文是Darayawush)此名,似乎与dara有关系;在波斯作品Avestan中,dara解作「王」,就正如罗马的augustus一样。darayawush(「那三者」)可以是表示有尊贵地位的称号,但亦可当作专名用(正如英文的King,有人用来作名字)。
照上文的推论看来,玛代波斯军队刚刚攻陷巴比伦后,波斯帝国的另一边,却急需古列驾临。因此,古列命大利鸟——古巴鲁暂时管理巴比伦,封他为巴比伦王。古巴鲁管理巴比伦一年或较长的时间后,古列便重临巴比伦掌权,并在玛以杜克神庙正式加冕为王。此后,大利乌被古列立为巴比伦总督,因为古列自己已重掌王权。此后不久,古列便立长于甘拜西为巴比伦王。但以理书只提及大利乌的「元年」,就没有涉及较后期的日子了(参九1),这显示出大利乌掌王权的时间是非常短暂的。玛代人大利乌只统治了短短一年,实难与其他国祚长久的帝国并列。因为迦勒底人的帝国维持七十三年,波斯帝国长达二0八年,至于希腊,到主前一六五年为止,已有一六七年历史了。由此看来,赞成但以理书马迦比成书说的学者,倡言书内四个接连的国度是巴比伦——玛代——波斯——希腊,实难以令人置信。
结束这条问题的时候,我们稍题但以理书第五章的一段事迹。这章经文记载,在伯沙撒设筵席那座宫殿的墙上,有手指写字。墙上的字句,预告了巴比伦人的悲惨命运,第三个字是PERES,据但以理解释(28节),PERES意即「你的国分裂(perisat
与PERES一样,源于字根P-r-s),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Paras)」。这节经文含有两重的双关语,都与字根P-r-s有关。这清楚表明了,本书作者相信第一个帝国(迦勒底)会直接转移为波斯,而排除了玛代帝国的可能性。因此,圣经批评家的理论——但以理书作者心目中,有着较早期的与波斯有别的另一帝国——实不能成立。由此看来,但以理书作者必定是深信第二帝国乃波斯(即玛代波斯),第三帝国(但以理书二章)乃占领马其顿——希腊——叙利亚这大片土地的希腊帝国,能完全推翻这个强大无比的帝国,就只有罗马了。因此,但以理的确作出了一连串得以应验的预言,马迦比时期成书说不能损害但以理预言的真确性。── 艾基思《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思想问题(第5章)】
1 从26-28节看来,伯沙撒因自夸而受的刑罚比他先祖所受的更厉害(参4:31-32),这是为什么(参18-23)?神审判人的准则是怎样的?
2 伯沙撒对但以理的解释及指责有什么反应?这是否引致审判立即临到的原因(参拿3:5-10)?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数据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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