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书第三章拾穗
【摩三1】「“以色列人哪!你们全家是我从埃及地领上来的,当听耶和华攻击你们的话。」
全家应指以色列民族的整体,不分以色列北国与犹大南国。在神的心目中,选民只有一体,不能分开。以色列成为一个国家,是在他们出埃及之后才由神所建立的。「全家」是指「全族」(参阅耶八3与弥二3)。
「攻击你们」是指你们全家的人。「攻击」未必只指反面的,因为「攻击」并非动词,只是介系词,是「针对」或「有关」,与「切切相关」,所以以色列人必须注意,认真来听,不可随意与轻忽。——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以色列人”和三13的“雅各家“,不是单指北国,而是指以色列全民族。
“全家”。即所有十二支派,而不止是北国以色列的十个支派。
听众是以色列的全族。
你们全家。指以色列十二个支派,神把他们“从埃及地领上来”,向他们显示了祂的大爱(见摩2:10)。但以下的谴责主要针对北方以色列王国。
当听耶和华攻击你们的话。这个说法出现在摩3、4、5章的开头,引出三个明确的信息,指出以色列的罪,并宣告因这些罪,神的惩罚即将临到。其中第一个信息把以色列带到神神圣的法庭之前,强调祂和祂的子民之间现存的疏远(见第3
10节)。关于这个信息的主旨,见第3节。
☆3:1-6:14共有五篇讲章,三篇以「当听....的话」开头,两篇以「有祸了」开头。
3至6章是神对北国以色列说的话,详细列述所犯的罪(三章),提出神的警告(四章),为以色列人要受的灾祸哀恸,呼吁悔改,并斥责安逸放纵的人(五∼六章)。
【摩三2】「在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因此,我必追讨你们的一切罪孽。」
「我只认识你们」,这是神独特的恩典。「认识」的涵义是「承认」,也是「注意」,甚至是「爱」(参阅何十三5;诗一6;伯廿四16)。这里应指「拣选」。
「在地上万族中」,在原意也可译为「从地上万族」,因此更有拣选的涵义。这句话可以译作:「从地上万族,我只拣选你们。」
神只拣选以色列人,必有特殊的用意与目的,「拣选为事奉」(Election for Service)是必需符合的条件,以色列人必须负责,不可推诿。
「因此」是总其大成,概括地下十分肯定的结论。拣选必有责任与要求。神既「认识」,必定「审问」(「追讨」)的原意。神所查究的是以色列人行为。他们犯了罪孽(第一、二章一直用的词),是神必须追讨与刑罪的。但是这里所用的字,是指罪孽的特性,歪曲不正,反常偏邪(`awan),是神不能容忍的。——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以民从神的道特别优厚的恩惠,恩典越多,神的要求也分外严格,神的责备也就越严厉。以色列人因享受到繁荣与兴盛,沾沾自喜,忘记了应承担的责任。
神拣选以色列人的特殊恩典增加他们的民族责任,而不像一些人所认为,会豁免他们的审判。
「认识」:并不是指理智上的知道,而是表示共同进入一个密切的关系,本节上句指神拣选以色列(参耶1:5),
把他们分别出来成为自己的子民(参串1), 因此以色列在万国中享有特殊的身分。然而,神对他们亦同时有严格的要求(参2下)。
我只认识你们。圣经经常强调神与以色列人的特殊关系(见申4:7
20;14:2;撒下7:23;代上17:21;罗9:4
5)。当以色列作为一个民族,拒绝履行其崇高的特权,不接受自己的职责时,这种宠爱就从她身上,转移到神在世界的属灵之家──基督教会中。我们借着相信基督为个人的救主,获得属灵的新生,从而被带进神的家(见加3:26
29;约1:12
13;3:3;彼后1:4)。这样,我们就成为“神的儿女”(约壹3:1),“和基督同作后嗣”(罗8:17),接受恩典和一切家庭特权(见加4:6
7)。
追讨。由于以色列享有至高的特权和丰富的亮光,神会特别惩罚他们的罪孽。我们越清楚自己与神的属灵亲情,拒绝神的性质就越严重,越要承受这种行为的后果。不可滥用重大的特权,否则会遭受重大的惩罚(见路12:47
48)。神依然爱我们,所以祂尝试另外一个方法。惩罚乃是“奇异的事”,要在道德和灵性上纠正我们(见赛28:21)。
你们的一切罪孽。北方以色列王国的主要罪孽是背道(见摩3:14;4:4;5:4
5)。但本章所揭露特别招惹神斥责和惩罚的罪孽,是道德的极端败坏,贪婪和奢侈,结果是完全无视对于邻居的神圣责任,欺压穷人。最后一项罪恶一再引起严厉的责备(见摩2:6
7;4:1;5:11
12;8:5
6)。阿摩司强烈谴责达官贵人疏忽和滥用他们的财富和影响。他们本来应该用这些福分来治疗腐败和贫穷。
●「认识」:不只是理智上的知道,还包括共同进入一个密切的关系。在这里可以解释为独特的拣选。 创 4:1 用此字来表示「同房」的意思。
◎享有独特的恩典,同时亦有严格的要求。所以这样的标准只能直接适用于以色列人与教会,用到社会上的人要多经过些考虑。但无论如何我们可以由此看见神对一个国家社会的真正要求是什么,因而我们也该尽力让我们的社会公义符合这里的要求。
【摩三2 认识的族】这里希伯来文所用的动词是「认识」。亚喀得文献中亦有同样的俚语描述家神为其敬拜者提供照顾。──《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三3】「“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呢?」
「同心」原意为「相会」。二人若不相会,岂能同行呢?七十士译本作「二人若不相熟」,相熟成为知己、纔会同行。——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以民因罪与神隔绝,不能与神同行。这是3至7节所列举的七个因果相关的问题中的第一个。
全句可译作「二人若没有约定,怎会一同走路呢?」在犹大荒僻的山地,路人稀少,若有二人同行,必定是预早约定的。
二人若不 见摩2:4注释。这是三个信息中的第一个信息的主旨(见摩3:1注释)。
同心。直译为“有一个约会”。二人若不同心,就不能同行。同样,如果以色列人坚持自己的罪孽,就不能维持与神的关系(第2节)。七十士译本的翻译很有意思:“二人若不相识,岂能同行?”与神“同行”不是偶然之举,而是因固定关系而产生的持续习惯。这是同心合意的伴侣关系。二人若要同行,就必须方向一致。
● 3:3 可以译做「二人若没有约定,怎会一同走路呢?」。当日在犹大荒僻的山地,路人稀少,若有两人同行,必是预先约定的。
第3至6节的问题为的是显出以色列的罪怎样使她与神分离。
3-8这是一连串说明因果关系的问句,目的是要指出先知的信息是从神而来,他既提出审判的警告,必定是因为神要降灾,故此听的人应该有所回应。
【摩三4】「狮子若非抓食,岂能在林中咆哮呢?少壮狮子若无所得,岂能从洞中发声呢?」
狮子与少壮狮子是同义字,咆哮与发声也是同义字。狮子最凶猛的是在饥饿的时候。在树林中,动物容易躲藏,狮子不易抓食。但是一抓到小动物,狮子就发出巨大的咆哮声,一方面要吓走其它的野兽,使他们惧怕。一方面抓到食物十分兴奋而咆哮。少壮狮子力量特大,所以食欲也十分强烈。他们在洞里不甚作声,尤其抓羊,更在静默中行动,必须抓到后才发声。一发声音,表明牠们实际抓到了(何五14,六1)。——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先知在向同胞宣布惩罚之前,先用一些比喻来说明有果必有因,和有因必有果。狮子在准备扑向猎物的时候吼得最厉害。同样,当神通过先知发出声音的时候,可以确定祂快要惩罚祂的子民了(参摩1:2;3:8)。
●「咆哮」:狮子抓住猎物时所发之声。
4∼6这几节借日常生活中人人熟悉的因果关系,来说明神所以降灾祸,乃人的罪孽招来(6节);然后用以说明为什么先知要宣布如此叫人惧怕的预言(7∼8节)。
【摩三4 狮子的行为】狮子狩猎时会吼叫以使猎物在狮子攻击时因惧怕而僵住。狩猎成功后,狮子会拖猎物的一部分回窝,以便稍后食用。牠躺在窝中时,可能低声咆哮以表成功的喜悦,或是警告其他猎食者保持距离。类似狮子行为的范例,请参看:以赛亚书五29与以西结书二十二25。──《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三5】「若没有机槛,雀鸟岂能陷在网罗里呢?网罗若无所得,岂能从地上翻起呢?」
机槛是十分简单的器具,只有一条活动的木杆,雀鸟一碰就到下来,将鸟关在里面。纲罗常可捉鸟或小动物(用词见诗一二四7;箴七23)。鸟兽若不受诱走近,不会上当,不然陷在其中是一定发生的。动词以未完成式,是指将来发生的可能事实。可见以色列人干罪,怎可逃脱耶和华的审判?——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机槛」:指装上饵的的陷阱。
机槛。“诱饵”或“鸟夹子”。可能是一张网,连着一个支棍,一旦触及,网就会落下,罩住鸟儿。
雀鸟岂能陷?若没有圈套,就捕捉不到鸟儿。同样,当罪人给自己安放罪恶的圈套时,他就躲不开惩罚的后果(见诗7:15
16;9:15;40:12;箴5:22)。
无所得。正如网罗不会在没有掠物的时候落下或收起,同样,先知也不会在罪人不该受罚的时候宣布神的惩罚。
●「机槛」:指装上饵的陷阱。
【摩三5 猎捕雀鸟】古代用陷阱与网罗猎捕鸟类的方式,请参看:何西阿书七12注释。有学者包尔(Shalom Paul)提出相当具有说服力的见解,认为译为「网罗」的字应该作「饵」解。因为众所周知的,鸟必须以饵诱入陷阱。──《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三6】「城中若吹角,百姓岂不惊恐呢?灾祸若临到一城,岂非耶和华所降的吗?」
城墙上有守望者观察四周的环境,看有无危险临到。动词「吹角」是未完成式,这个「若」字可译为「只要」,城中只要一吹角,百姓一定惊恐万分,这似乎是随时都会发生的事。
阿摩司也必注意守望的责任,他是在着重事因的后果,因为后果是不可避免的。灾祸究竟不是偶然的,必是耶和华所降的刑罚。城中居民应在灾祸中有所觉醒,在哀叹中即应献上祷告,求神施恩怜悯。——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角。希伯来语是shophar“公羊的角”),主要用来发信号。角声突然在一座城市中发出,会引起市民的恐慌。阿摩司的信息同样也引起了恐慌(见结33:2-5)。
灾祸。这里指灾难,痛苦和惩罚(见赛45:7;63:17注释),把临近以色列的毁灭和它首都撒玛利亚的失陷,说成是来自神的。迫近的敌人只是祂的工具而已(赛10:5)。圣经常把这类危机中的事件直接归因于神(见撒上18:10;王上22:19-23;伯1:6-12;赛45:7;见代下18:18注释)。
【摩三7】「主耶和华若不将奥秘指示他的仆人众先知,就一无所行。」
所谓「奥秘」原意为「圈内」,即是圈内人物纔会明白,局外人无法知晓。这个用词在耶利米书中(廿三18、22)译为「会」──耶和华的会中(Council of Yahweh),先知是站在耶和华的圈内,领悟神的心意,成为真正豫言的内容。所以先知是圈内人物。
「指示」原意为「显露」或「启示」,神将奥秘向祂的仆人公开显示,先知就能明白。——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神已经透过众先知(包括阿摩司)警告百姓,他们却吩咐先知不要说预言(二12)。
主耶和华若。所有迫近以色列的灾祸都必来临,但是神要先通过先知警告百姓(见约13:19;14:29)。祂先借着祂的先知警告他们,然后才降下惩罚,这表明了祂的仁慈。祂预言灾祸来临,是希望不至于到非得降下的地步。神在降灾给埃及之前,先通过摩西警告法老。在罗马人摧毁耶路撒冷之前,耶稣已经预言了这件事。我们现在也是如此。在基督复临毁灭世界之前,神已经通过祂圣经的预言向我们提供了充足的教训。
尽管以色列“嘱咐先知说,不要说预言”(摩2:12),神仍宣布祂将继续向祂所拣选的使者显示祂的旨意。
祂的仆人。他们不仅是“祂的仆人”,而且是祂可以推心置腹的密友。这是神给予先知的极大荣誉。
【摩三8】「狮子吼叫,谁不惧怕呢?主耶和华发命,谁能不说豫言呢?」
以猛狮来比喻耶和华,表明神已与人为敌,人也无法逃避神的忿怒。先知阿摩司是公义的先知,他宣讲神的信息,也好似狮吼一样。
「耶和华发命」原意为耶和华已将话语十足说明,祂的启示十分完备。「完成式」未必指过去的行动,只是完整的全部。——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8下 这里的意思是,神既已谈到审判必将降临,阿摩司除了预言这事之外,他还能作什么呢?
狮子的吼叫给人和牲口带来恐惧,神的话也会在先知身上产生这样的效果,使他不得不说(见耶1:7;20:9;徒4:19
20;林前9:16)。
◎先知用一连串说明因果关系的问句,目的要指出先知的信息是由神而来,他既提出审判的警告,必定是因为神要降灾,故此听的人应该有响应。
【摩三9】「“要在亚实突的宫殿中和埃及地的宫殿里传扬说:‘你们要聚集在撒玛利亚的山上,就看见城中有何等大的扰乱与欺压的事。’」
宫殿中当然是指掌权者与高级的官员,要他们看见撒玛利亚上层阶段人士的腐败作为鉴戒,因为宫殿中,无论在以色列或外邦都是藏垢纳污之处,是先知要加以严责的。
在撒玛利亚的山上聚集,是指撒玛利亚整个地区,那是山地,所以统称为撒玛利亚的山。其实那大城的地区原为暗利王所建(王上十六24),在小山上只三百呎高,但三面临山,只在西面有出路,所以天然屏障为坚固的国防。看城内有极大的扰乱,扰乱也会有惊惧的成分,那是由于战争带来的毁灭。这也是指罪恶的可怕,是累积起来多而又多,多战争与凶杀的恐惧。再加上欺压的事。由于不法,社会更加不安!——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亚实突为非利士五大城之一,在此与“埃及“一同代表异族。邀请这些罪恶的国家的领袖来观看北国公义荡然的情况,对一个应该本神慈爱和怜悯立国的民是一大讽刺!“撒玛利亚”为北国首都。
代表异邦的“亚实突”和“埃及”被召集来见证以色列的受罚。
先知邀请非利士(亚实突是非利士的城市,希腊文译本则作「亚述」)和埃及的显赫人士来观看北国的罪恶。这宣召一方面是要引起听众的注意,另一方面也是一大讽刺 ── 连罪恶满盈的他国首领也要来观看北国的情况,可见以色列犯罪程度的骇人。
传扬。直译是“使听”或“宣布”。阿摩司召唤外邦人观察以色列的罪孽,特别提到了住在非利士的(以亚实突为代表)和埃及“宫殿”或“要塞”中的人(见何7:11;12:1)。以色列当时正向他们求助。七十士译本以“亚述人”代替“亚实突”。
你们要聚集。因为以色列的首都撒玛利亚,建造在山谷或低地中的一个山上,周围又群山环绕,先知用象征的语言呼吁观众聚集在周围,观察城里的“扰乱”和压迫。七十士译本以“许多奇事”来代替“大的扰乱”,暗示发生在撒玛利亚的事情令外邦人十分惊奇。
欺压的事。即“压迫”或“勒索”。
●「亚实突」:非利士的城市,希腊译本则作「亚述」。
【摩三9 撒玛利亚的山】虽然撒玛利亚这座城是位于单一丘陵之上,不过这首善之都是被一群更高的山丘所环绕(见:王上十六24注释)。如果先知说的是一个可以看见撒玛利亚最终毁灭的最高点,那么这些山丘就很适合。──《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三10】「“那些以强暴抢夺财物,积蓄在自己家中的人,不知道行正直的事。这是耶和华说的。”」
强暴与抢夺常相提并论,因为这两件事是一起作的(参阅结四十五9)。强暴不仅损坏别人的身体,甚至杀害致人流血。抢夺是损坏别人的财物。这两者都会使撒玛利亚的元气损伤,国力削弱。这情形使家中危害,因为在犯罪中,将迦南的异教文化恶习也带至家来。
「自己家中」在七十士译本「地土」,这是国内普遍的情形,一般人失去道德的意念,不知道甚么是正直的事,更不会有甚么道德的行为了。撒玛利亚是全国的中心地带,京城的腐化情况必带至各地。——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家」:原作「城堡」(11同)。
撒玛利亚人,乃至于所有的以色列人,已经放弃了作为社会根基的公正(见赛59:9
12-15;耶4:22)。罪恶所导致的道德和属灵的盲目,让罪人非但不行善行,而且不知道何为善。参何4:6。
●「家」与「宫殿」:原文都是「城堡」。
◎埃及、非利士、亚述一向被以色列人认为是罪恶的外邦国家,而先知邀请这些国家的首领来观看神选民犯罪的状况,更是讽刺以色列人犯罪程度的惊人。
【摩三11】「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敌人必来围攻这地,使你的势力衰微,抢掠你的家宅。”」
外邦的侵略是神公义的审判,也是管教必有的事。仇敌的围困不是局部的或片面的,而是全面的、全部的、整体的,没有逃脱的可能,所有的出路都围果起来,没有出路。
由于强暴与抢掠,国势必衰,力量好似一层层地剥削去掉,成为十分单薄的实况。以色列的「家宅」是宫殿,必被抢掠,民族的生命已经消失殆尽了。——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敌人”:亚述。富人掠夺来的财物要落入他人手中。
可能指不止一次攻击以色列,围攻撒玛利亚的亚述国王撒缦以色(见王下17:3-6;18:9-12),也可能指他的继位者撒珥根。他宣称攻下了这座城,掳走了居民。
●牧人要抢回狮子口中羊的残骸,是为了向主人交代,证明羊的确是被野兽吃了,可参考 出 22:12-13 。
11~12 “敌人”。即亚述人,他们会劫掠以色列。她从前的繁荣,只剩下残余的遗迹,就象牧人只能从杀害羊儿的狮子口中取回几根骨头。同时,撒玛利亚的首领却生活奢华,高床暖枕。
【摩三11 预言距离实现的时间】阿摩司约在主前七六○年说话,可能认定亚述人最终会作为神惩罚以色列人的工具,不过他没有道破。无论如何,主前七二二年撒玛利亚与以色列国将落入撒珥根二世的亚述军队手中,而人口大多被迁到亚述帝国的其他地区。──《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三12】「耶和华如此说:“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回两条羊腿或半个耳朵,住撒玛利亚的以色列人躺卧在床角上或铺绣花毯的榻上,他们得救也不过如此。”」
这里是阿摩司取自牧羊的经验。羊交给牧人照管,牧人必须负责。如果羊被豺狼或其它动物吞吃,牧人必须赔偿。如果在狮子或豺狼口中抢回羊腿或耳朵,多少有些证据,才不致于赔偿。所以牧人在抢救时,只抢回一点点,也得抢救,总不致使他个人损失,这是多么无奈的事。
以色列得救的希望是微乎其微的事,即使抢回的也是极有限的,不再是完整的了。这就是以色列的命运,他们的享受,是罪中之乐。他们躺卧,是十分散懒的生活。——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牧人抢回一条羊的腿,甚至一只耳朵,是要向主人证明羊只确为野兽所噬。先知用此说明以色列人中的贵族、富人,将来得获拯救的希望极微;但他说明“余数”的道理。“铺绣花毯”亦作“大马色”。北国的北境大大扩张,其富人与叙利亚人通商,在大马色和撒玛利亚两城享受豪华生活应不足奇。
牧人要抢回狮子口中羊的残骸,是为了主人交代,证明羊的确是被野兽吃了(见出22:12-13)。
「躺卧在
...... 榻上」:原意不详。原文并无「躺卧」二字,「铺绣花毯」古译本作「大马色」,有学者解作「床角」。
「得救」:这与「抢回」于原文为同一字。
牧人怎样。神的惩罚十分充分。除了少数余民,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将卷入。牧羊人阿摩司(见摩1:1;7:14注释)用这个比喻是很自然的。
抢回。直译为“夺回”或“拯救”。
●「躺卧在....榻上」:原意不详,原文无「躺卧」一字,「铺绣花毯」:有古译本做「大马色」。
●「得救」:这与第12节的「抢回」原文是同一字。
【摩三12】「床角」的意义不明显,有谓象征撒马利亚山的政治地位,或寓指舒适的所在,正像「 花毯」的榻。──《新旧约辅读》
【摩三12 牧人的责任】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条文(包括苏美法典、汉摩拉比法典,以及赫人法典)都包含了一条款,用来帮助动物被狮子或其他猎食者夺去的牧人。
牧人作见证,在众神面前发誓。或许,若有任何肢体的证据(像是「一片耳朵」)也会被呈上。如此牧人就避免偷窃的嫌疑。他所带来的残骸,并不意味存活,而是丧命的证据。──《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三12 床与榻】在将发生的破坏中,撒玛利亚贵族以及富商的屋子会被掠夺。逃离的难民只能够带着小部分财富。阿摩司用只能找回床的床头板与角柱,讽刺他们的困境。这样的讽刺也见于六章4节,先知谴责富人把钱浪费在象牙雕刻的床与榻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三13】「主耶和华万军之神说:“当听这话,警戒雅各家。」
「万军」指祂的权能,或指天庭的众天使,或指天上的万象──日月星辰,或指以色列的军队。神是自然之主,也是历史之主,在祂绝对的权能之中,人人都应聆听祂的话。
「警戒」原意为「见证」。因见证而警戒劝勉,是必然的过程(参阅九8)。雅各家是指以色列家,如果此处不是以色列全家,至少也指北国,尤其指撒玛利亚与伯特利,伯特利是主要的目标,因为伯特利与但两处,都是混合的宗教,是神讨以色列罪的所在地。——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主耶和华万军之神。这是旧约圣经中唯一一次出现的全称(见耶7:3注释)。
当听这话。这些话可能是对已经应邀目睹以色列罪孽的外邦人说的(第9节),吩咐他们观望以色列的惩罚。
●「警戒」:原文是「作证」的意思,该字是法庭上控诉的专用术语。
【摩三14】「我讨以色列罪的日子,也要讨伯特利祭坛的罪;坛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
坛角是十分重要的,在报血仇时追逐罪犯,如罪犯是误杀而干罪的,他可抓住坛角,就可得保护。坛角是有保护的作用,为以色列所共知的(王上一50,二28;出廿一13、14)。但是约书的法典已有规定,如果真是罪犯,虽抓紧坛角,仍可捉去处以极刑(出廿一14)。这就是以色列人的实况,坛角砍下,他们再没有可求护庇的地方。这是见证者应该提说的。
伯特利祭坛的废除,也说明王室的蒙羞,因为怕特利是王的圣所(七13)。这也是百姓最后的避难所(王上一50及二28)。这刑罚是多么严重!——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暂编注解〕伯特利为北国的宗教中心,耶罗波安第一在那里设金牛犊和祭坛,另创祭祀体制,以取代耶路撒冷的宗教地位(看王上十二章)。砍下坛角,说明异邦神祇本身要遭毁灭,不能救人。
“伯特利”。偶像膜拜的中心地点。“坛角”。即使这个在圣所里的最后凭借,也不能保护以色列免受神的忿怒。参看列王纪上一章50节的脚注。
「坛角」:是突起的。祭司行赎罪之礼时,要将血抹在坛角上(利8:15; 16:18)。及后坛角演变为罪犯的避难所(参王上1:50; 2:28)。
坛角被砍下,是比喻以色列人在审判的日子,没有任何保障可倚靠,而且无一人幸免于难。
我讨以色列罪。即惩罚(见诗8:4;59:5)。
伯特利祭坛。这样的称呼可能因为耶罗波安一世先在那里设立了背道的祭坛,再由其他人仿效(见王上12:26-33)。
坛角。指祭坛的四角(见出27:2;29:12;利16:18)。先知在这里预言拜偶像的器具将与拜偶像的人一同毁灭。
●「坛角」:逃命人之庇护与依据,可参考 王上 1:50-2:28 。形状是突起的,祭司行赎罪之礼时,要将血抹在坛角上,后来坛角演变为罪犯的避难所。
●「砍下坛角」的意思是不留任何寻求安全的机会,亦即以色列人在审判的日子,没有任何保障可倚靠,而且无人幸免于难。
【摩三14 伯特利祭坛】关于耶罗波安于王国分裂时,建立在但和伯特利的皇家祭坛,请参看:列王纪上十二29∼30注释。尽管伯特利与亚伯拉罕、雅各等族长的祭坛有关联(创十二8,三十五7),在阿摩司的时代却是耶路撒冷的敌人,因此其祭坛现被定罪为以色列背信的一部分。──《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三14 砍下坛角】坛上的角代表圣所(出二十一13∼14),并且也与赦免和赎罪有关联(利十六18)。砍去这些角,夺去了坛的特殊性,将其亵渎,变成不过是一块破石头。因此,以色列面对将要来到的破坏,任何庇护或赎其罪的希望都被夺去。──《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三15】「我要拆毁过冬和过夏的房屋,象牙的房屋也必毁灭。高大的房屋都归无有。这是耶和华说的。”」
他们有过冬和过夏的房屋,多么穷奢极恶的生活,耶利米书第卅六章廿二节叙述王坐在过冬的房屋,似乎在王宫的顶楼。士师记第三章二十节叙述摩押王伊矶伦,是在「凉楼」,那是过夏的房屋。所以过冬与过夏的房屋或在一个建筑物,或分开的。例如列王纪上第廿一章一节耶洗别住的,是亚哈的宫,靠近拿伯的葡萄园,必是别宫。既在耶斯列平原,气候温和,那么那宫是为过冬的。而在撒玛利亚有王宫,是经常居住的地方(王上廿一18)。——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书》
「过冬、过夏」的房屋明显指他们生活的享逸;「象牙、高大」的房屋形容住所的辉煌。──《新旧约辅读》
〔暂编注解〕这些富贵人家居住的高大房屋和豪华装饰,在神刑罚来时,不能救他们。
豪华的房屋和“象牙”的雕刻品(许多已经被发现)将要被粉碎。
「过冬和过夏的房屋」:分别指避寒和避暑的别墅。
「象牙的房屋」:指以象牙嵌饰的屋宇。这些都是奢华生活的明证。
过冬和过夏的房屋。见耶36:22注释。
象牙的房屋。考古学证明,当时许多富人的房屋镶嵌着象牙(见王上22:39注释)。
高大的房屋。或“许多房屋”。
●「过冬和过夏的房屋」:避寒和避暑的别墅。
●「象牙的房屋」:指以象牙嵌饰的屋宇。
【摩三15 过冬和过夏的房屋】撒玛利亚富人展现奢华的其中一个表征,是拥有两处住所。夏日在撒玛利亚的住所,有着以色列中部丘陵地带凉爽气候的好处,而冬天的家,可能在温暖的耶斯列谷,让居民逃离酷寒的天气与温度。有一些范例,君王能够随着季节迁移,享受不同官邸,例如亚兰王撒玛 (Sam'al)、巴若库(Barrakub),以及波斯王古列。──《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摩三15 象牙装饰】在古代撒玛利亚遗址发掘出大量用来装饰家具和 Omride 宫殿墙壁的象牙(亦见:王上二十二39注释)。埃及与腓尼基 / 叙利亚的风格都有使用,包括贺如司神的象征、莲花绽放,以及「窗中之女」图样。铁器时代的象牙与铜器时代晚期的不同(最佳代表是于米吉多所寻获的),多了玻璃与镶嵌的半宝石。这些象牙一部分可能是由原住在以色列的工匠所雕刻装饰,但更可能是昂贵的进口货。──《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暂编注解数据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串珠圣经注释》․《SDA圣经注释》․《蔡哲民查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