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书第三章纲目
壹、内容纲要
【宣告神对以色列的审判】
一、因以色列民的特殊身份而必须受罚(1~2节)
二、以七样譬喻表明以色列民不能不受罚(3~6节)
三、先知不得不宣告神对以色列的判定(7~8节)
四、神判定以色列必须为恶行受惩罚(9~15节)
贰、灵训要义
【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
一、讨罪的依据(1~2节)
1.因为蒙神从世界中拯救出来(1节)
2.因为神在地上只认识那些属祂的人(2节)
二、神要在亲近的人中显为圣(3~8节)
1.既与神同行,便须与祂同心(3节)
2.神早就向他们发声警告(4,8节)
3.神也已定下不可触犯的律法(5节)
4.神在教会中设下守望的人(6节)
5.神已经向先知启示祂的心意(7节)
6.神已经命令先知为祂说话(8节)
三、神子民的罪过
1.教会在世人中间失去见证(9节)
2.争权夺利,遭致日渐式微(10~11节)
3.生活奢华,仅以得救为满足(12,15节)
4.崇拜偶像,效法人过于圣经所记(13~14节)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以斯帖记注解》
叁、其他纲目
【以色列受罚的原因)(三1∼2)】
一、蒙救之民——他们乃神自埃及救出来的民族,在救赎及引领的过程中,神亲自作他们的带领者及赐恩者,这从他们的历史角度看是无可否认的
二、 独选之民——神没有将拣选的恩典给谁,惟独赐给以色列民,这是他们被追讨罪孽的原因。这正好作为犹太选民历史的一个注脚:
(1)以色列国遭遇的譬喻(3∼6)──阿摩司以七个比喻作为例子,指出以色列受罚的无可避免
(2)先知信息的肯定性(7∼8)──先知强调他宣讲信息的真实性,因他只是站在神仆人的身分,传讲从神而来的信息,并且乃不得不传的(8下)
──《新旧约辅读》
【以色列所行的恶(摩三10~四1)】
一、 强抢豪夺(三10)──这未必是真正的抢掠,因为当时统治阶层及富商巨贾垄断以色列国的经济,以剥削、压榨的手法聚敛钱财,引至贫富差距极严重,穷人虽汗流浃背,也不得糊口。富人则囤积居奇,引至物质生活所需极为匮乏
二、奢华逸乐(三12下、15)
三、偏向偶像(三14)──当年耶罗波安为使以色列人不到耶路撒冷敬拜,而在但与伯特利立牛犊之像作敬拜(参王上十二28∼29),而这也成为以色列国陷在罪里的因由
四、欺压穷乏(四1)──先知以巴珊母牛形容那些肚满肠肥的尊贵妇女,她们也一样的偏行享乐与强权之路
──《新旧约辅读》
【第三章纲目】
参、以色列的罪行与刑罚( 3:1-6:14 )
一、第一篇( 3:1-15 )
(一)审判的基础 3:1-2
1.以色列人是神从埃及领上来的─神有主权。 3:1
2.神在万族中独特的拣选以色列人─关系独特。 3:2
(二)先知发言的缘故 3:3-8
1.凡事必有因。 3:3-6
2.先知发言也是因为耶和华的指示。 3:7-8
(三)罪行与审判 3:9-15
1.撒玛利亚城内公义混乱,欺压之事不断,人以强暴夺财,不知正直之事。 3:9-10
2.审判:
(1)敌人围攻、抢掠城堡,得救者只是少数之人。 3:11-12
(2)亦要审判其宗教上的罪( 王下 23:15 实现此审判)。3:13-14
(3)剥削者的奢侈房屋亦要被毁。 3:15
── 蔡哲民等《查经资料》
第三章【审判选民】
1)神追讨百姓的罪、1/2
2)不同心岂能同行、2/3
3)少壮狮子无所得、4/6
4)民无启示无所行、7/8
5)欺压强暴夺财物、9/10
6)狮子口中得余生、11/12
7)警戒百姓要讨罪、13/14
8)高大房屋归无有!15
── 郭提多《阿摩司书读经讲道辅导题纲》
提要:1 神惩罚以色列人的必要性。9 宣布惩罚及其原因传扬。──《SDA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