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第一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宣告對四圍列國的審判】
一、引言(1~2節)
二、關乎大馬色(3~5節)
三、關乎非利士(6~8節)
四、關乎推羅(9~10節)
五、關乎以東(11~12節)
六、關乎亞捫(13~15節)
貳、靈訓要義
【神審判與刑罰的原則】
一、審判與刑罰前的預告(1~2節)
1.大地震──自然界的警告
2.阿摩司得默示──向祂所選召的僕人啟示
3.吼叫、發聲──迫切呼籲感動
二、審判定罪的原因
1.攻打神的子民(3節)
2.擄掠並販賣神的子民(6,9節)
3.不記念弟兄的盟約(9節)
4.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11節)
5.剖開孕婦(13節)
6.擴張自己的境界(13節)
三、施行刑罰的項目
1.要降火燒滅(4,7,10,12,14節)
2.折斷門閂(5節)
3.剪除居民和掌權的(5,8節)
4.被擄(5,15節)
5.反手攻擊,都必滅亡(8節)
四、審判與刑罰的確實
1.這是耶和華說的(5,8,15節)
2.耶和華如此說(3,6,9,11,13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帖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懲罰列國】
一、任命先知(一1-2)
1、使命
2、默示(約三11; 約壹一1;啟一12,19)
3、引言(一2)
二、審判列國(一3-二3)
1、表明神是列國的神
2、為討伐對選民所犯之罪(一6,9,11,13;耶十二14)
3、因為他們的罪惡滿盈
4、在各國中顯出公義
三、懲罰選民(二4-16)
1、對於猶大(二4-5)
2、對於以色列(二6-16)
(1)貪財不義(二6-7)
(2)犯聖行淫(二7-8)
(3)辜恩悖逆(二9-12)
(4)神使負重(二13)
——賈玉銘《聖經要義》
【第一章綱目】
壹、前言( 1:1-2 )
一、寫作時間:烏西亞當猶大王、耶羅波安二世當以色列王、大地震前兩年。 1:1
二、作者:提哥亞的牧人阿摩司。 1:1
三、信息對象:以色列。 1:1
四、信息摘要:耶和華必快快審判。 1:2
貳、對列國的審判( 1:3-2:16 )
一、大馬色─敘利亞( 1:3-5 )
(一)罪行: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
(二)審判:降火燒滅、毀壞防衛、剪除居民、讓人民被擄。
二、非利士( 1:6-8 )
(一)罪行:擄掠眾民交給以東(奴隸買賣)。
(二)審判:降火燒滅、減除居民、滅亡。
三、推羅─腓尼基( 1:9-10 )
(一)罪行:將眾民交給以東、不記念弟兄的盟約。
(二)審判:降火燒滅(同迦薩)。
四、以東( 1:11-12 )
(一)罪行:拿刀追趕弟兄毫無憐憫,發怒撕裂,永懷忿怒。
(二)審判:降火燒滅(同迦薩)。
五、亞捫( 1:13-15 )
(一)罪行:剖開基列的孕婦,擴張自己的境界。
(二)審判:降火燒滅,王和首領被擄去。
──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第一章【神的刑罰】
1)阿摩斯得神默示、1
2)耶和華刑罰臨近、2
3)大馬色反復犯罪、3
4)主降火燒滅宮殿、4/5
5)迦薩犯罪遭刑罰、6/8
6)推羅交給以東人、9/10
7)以東受罰被火燒、11/12
8)亞捫犯罪被擄去!13/15
── 郭提多《阿摩司書讀經講道輔導題綱》
提要:1 阿摩司顯示上帝的懲罰,對亞蘭人,6 對非利士人,9 對推羅,11對以東,13 對亞捫。──《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