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迦利亞書第七章拾穗
【亞七1】「大利烏王第四年九月,就是基斯流月,初四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撒迦利亞。」
基期流月既是被擄之地猶太人應用的名稱,他們回到耶路撒冷,仍舊沿用。這是主前518年。如果月朔是初四,則這裡初四、實際是初七,即照計算為十二月七日。──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暫編註解〕“大利烏王第四年九月”:陽曆主前518年十一月。距夜間八異象不到二年。猶太人在巴比倫時每逢五月和七月,為國破家亡禁食,現在回歸故土,故有應否再繼續禁食的詢問。
“第四年九月……初四日”即主前518年十二月七日,大概在八個夜間異象的兩年之後。
「大利烏王第四年」:即主前五一八年。
「九月」:陽曆十一月。當時跟聖殿竣工只差二年(見拉6:15)。
第四年。約為西元前518年12月6日,系得到前面異象的兩年以後(亞
1:1
7)。在大約兩年時間裡,聖殿完工了(見拉6:15),所以工程一定進展順利。祭司們已住在“耶和華殿中”(亞7:3)。由於樂觀的前景,人們自然會提出,在艱苦條件進行的禁食是否還應保留。
●時間:西元前518年12月7日。這段可能是編者加入的紀錄。距離之前的異象,已經經過一年十個月左右。
1-3 有關禁食的詢問:被擄至巴比倫的猶太人每逢五月七月等
(見5及8:19) , 必為亡國的慘痛而禁食,現在部分被擄者與後裔已歸回本土,著手重建聖殿,故有「還需禁食否」的疑問。
1-3節講述伯特利的代表前來詢問(見2節),紀念耶路撒冷災難的禁食是否還要繼續。
【亞七1】大利烏王第四年」:即主前五一八年。
「九月」:陽曆十一月。當時跟聖殿竣工只差二年(見拉6:15)。——《串珠聖經注釋》
【亞七1 年代小注】與其相等的日期是主前五一八年十二月七日,相距第一章的最後一個日期幾乎有兩年。無論是猶太曆法,或是大利烏的事蹟,沒什麼與此日期相關的特別事件。──《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七2】「那時伯特利人已經打發沙利色和利堅米勒,並跟從他們的人,去懇求耶和華的恩。」
沙利色是人名,而伯特利是地名,因此中譯詞為「伯特利人」打發這兩個使者。第二個人名利堅米勒,這也是全名,雖然「米勒」原是「王」,但不作「利堅王」,而是利堅米勒。
「求恩」大都以遵行敬拜禮儀為求恩的形式與實際,瑪拉基書就強調這事(瑪一9)。懇求神的恩,也是同樣的涵義(代下卅三12;耶廿六19;但九13)。──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暫編註解〕“伯特利”:在被擄前為北國以色列拜金牛犢的兩個中心之一(王上十二28∼29)。猶太人回歸時,此城也有不少百姓回到故鄉(拉二28;尼七32)。伯特利城大概派人到耶路撒冷敬拜。這幾個人是代表。
伯特利城的人差遣這代表團到耶路撒冷敬拜,並詢問有關全民禁食的事。
「伯特利人」:昔為北國以色列拜牛犢的中心(王上12:28-29)。當所羅巴伯自巴比倫歸回猶太地時,不少原居伯特利的百姓亦返回重建故鄉(拉2:28; 尼7:32; 11:31)。
「沙利色」:為亞述名字,大概此人生於巴比倫。
「利堅米勒」:可能是王室的官銜,或譯作「王的貴族首長」(呂譯)。
「跟從他們的人」:應譯作「跟從他的人」,大概是利堅米勒的屬下。
伯特利(beth-’el)。KJV版為“神的殿”。
沙利色。這是巴比倫人的名字,相當於阿卡得語的SharDusur。西拿基列一個兒子,同時也是殺死西拿基列的人,也叫沙利色(王下19:37)。取外國的名字說明沙利色是在流亡期間出生的。
他們的人。可能是代表的助手。
懇求。源於希伯來語chalah(“軟弱”“生病”)。但這裡用的是褒義,指拍拍臉放鬆下來,表現了一種溫和的態度,引申為“使人快樂”。故可譯為“懇求神的恩典”。
●「伯特利」:字義是「神的殿」,位於耶路撒冷以北二十公里左右,是北國的敬拜中心之一。
●「伯特利人已經打發沙利色」:很可能是「伯特利沙利色已經打發」。亦即這裡的提問跟伯特利人無關,而是一個人名叫「伯特利沙利色」。
●這些人可能來自巴比倫,因為巴比倫的鍥形文字中記載有類似此處伯特利的複合名字。而且此時(九月)與第一次禁食時間(五月)相差大約三個半月,這是巴比倫到耶路撒冷的時間( 拉 7:7-9 )。況且,由伯特利那麼近的地方來問禁食問題,大概不值得記入歷史中,但由巴比倫長途跋涉來問禁食日期,就值得寫入歷史了。
●「利堅米勒」:通常被視為專有名詞,在烏加利發現這個名詞指的是君王的發言人。敘利亞譯本用一個指「外交或軍事發言人」的字來翻譯此字。
●「跟從他們的人」:原文是「屬他的人」,意義應該是「侍從」,而非「跟從他們的人」。
●「懇求耶和華的恩」:原文表示「使臉色婉轉」,表示去獻祭、崇拜。
【亞七2】「伯特利人」:昔為北國以色列拜牛犢的中心(王上12:28-29)。當所羅巴伯自巴比倫歸回猶太地時,不少原居伯特利的百姓亦返回重建故鄉(拉2:28; 尼7:32; 11:31)。
「沙利色」:為亞述名字,大概此人生於巴比倫。
「利堅米勒」:可能是王室的官銜,或譯作「王的貴族首長」。
「跟從他們的人」:應譯作「跟從他的人」,大概是利堅米勒的屬下。——《串珠聖經注釋》
【亞七2 伯特利的人】伯特利在耶路撒冷北方十二哩外,位於波斯葉胡德省(猶大)的邊陲。──《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七3】「並問萬軍之耶和華殿中的祭司和先知說:『我歷年以來,在五月間哭泣齋戒,現在還當這樣行嗎?』」
五月是耶路撒冷及聖殿被毀的月份。列王記下第廿五章九節注明為五月初七日,耶利米書(五十二12)的日期為五月初十日。所以在以色列人的觀念中,五月為國難的月份,應以哭泣悔罪與齋戒的禮儀。──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暫編註解〕猶大人被擄之後,每年“五月”都舉行禁食大會紀念耶京的毀滅(耶五十二12∼13)。如今遺留的問題是,聖殿已開始重建,百姓還需要不需要舉行這個五月的大會?(比較七5注;八19注)。“歷年”指已過去的七十年(參5節注)。
他們的問題是:既然聖殿是在重建之中,那時是否需要保持在“五月”禁食,紀念第一所聖殿在主前586年被尼布甲尼撒焚燒(耶五二12
13)?
「歷年」:即5節的「這七十年」(見1:12註)。
祭司。是解釋律法的人(見該2:11)。
殿中。見第1節注釋。
先知。無疑是哈該,撒迦利亞等人。
我……哭泣……,現在還當這樣行嗎?這裡的禁食(見第5節)是為了紀念西元前586年5月耶路撒冷被尼布甲尼撒毀滅一事(王下25:8
9;耶52:12-14)。見亞8:19注釋。
齋戒。就是禁忌食物和娛樂。
●「哭泣」:原文是單數,更顯示出這是一個官員,而非許多人的問題。
●「齋戒」:字義是「分別為聖」、「奉獻自己」、「成為拿細耳人」的意思,這裡應該是禁食的委婉說法。
●「五月間」哭泣齋戒:五月是耶路撒冷聖殿被毀的月份,日期是五月七日 王下 25:9 或五月十日。耶 52:12 。猶太人在這個月禁食紀念國難。
◎這裡應該是表示一個於政府任職的猶太人「伯特利沙利色」派遣發言人來詢問耶路撒冷的祭司與先知,聖殿既然將要建成,是否應該將哀悼聖殿被毀的禁食取消?雖說這好像是一個人的問題,應該也代表在巴比倫猶太社群的疑問,只是由其中較傑出的人派代表來耶路撒冷詢問。
【亞七3 五月禁食】尼布甲尼撒王於五月摧毀聖殿(見:王下二十五8),因此定在這時候禁食理所當然。可是現在聖殿已重建,一定會有人思忖是否還需要禁食。撒迦利亞則質問,禁食是為了祈求重建聖殿,還是為了導致國破家亡的罪而悔改。──《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七4】「萬軍之耶和華的話就臨到我說:」
〔暫編註解〕神的回答分成好幾個部分。每一部分都是用這句話引出(見第8節;亞8:1)。
4-14
神責備百姓禁食的態度:百姓齋戒禁食並不蒙神喜悅(4-7),他們亡國是因祖先在昔日不聽先知的教訓,致遭神懲罰分散(8-14)。
【亞七5】「你要宣告國內的眾民和祭司,說:『你們這七十年,在五月、七月禁食悲哀,豈是絲毫向我禁食嗎?』」
「國內的眾民」原意為這地的眾民,當然是指以色列人,因為他們是有耶和華的地土為他們的產業。──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暫編註解〕“七月”的禁食大會是為了紀念被擄後的猶大省長被殺(王下二十五23∼25;比較七3注)。
神認為百姓舉行的禁食聚會,非神制定,徒有儀式,旨在吃喝,並非真正悔過,故不為神悅納。
“七十年”:看一12注。七十年為一完整之數,若從耶城於主前587年被毀算起,此時已過了68年。
「五月七月禁食悲哀」:見8:19註。
眾民。這個答覆與所有的人有關,而不單是伯特利人。
七月。根據傳統說法,這一禁食是為了紀念基大列的被殺(見王下25:22-26)。
七十年。從西元前586年耶路撒冷被毀滅(王下25:1-4)至當時(見第1節注釋)約為七十年。如果按從秋天到秋天計算,西元前587/586到518/517,正好是70年。
向我禁食。種種禁食是人發明的,並不是實行神的命令。它們顯然不是出於真正的悔罪。這些罪造成了耶路撒冷和國家的毀滅。
●「七月」: 耶 41:1-3 王下 25:25 記載巴比倫所派的省長基大利被殺,引起統治者的報復,且神的懲罰似乎更沉重的臨到,所以七月也列在禁食的月份中。
5-6百姓的齋戒禁食並非神設立的,他們這樣做只是出於自憐,或企圖以此緩和神的怒氣,正如日常吃喝般,是為滿足自己,並無向神謙卑及悔過之意。
● 7:5-6 提到以色列人禁食與吃喝的動機,都是自我為中心的。吃喝是為了自己的快樂,禁食也是為了自己的悲哀。而非是向神的悔罪。
5∼7 “七月”的禁食是紀念猶大的猶太人省長基大利被暗殺(王下二五23∼25)。雖然出於良好的動機,但這些禁食是出於人意,而不是神的吩咐,而且是一種自義的行為(6節)。百姓若聽了神借眾先知所說的話,他們就不用經歷被擄,就不需要禁食了(7節)。
【亞七5 七月禁食】七月發生需要禁食的事件,我們惟一所知的是基大利被暗殺(耶四十一章)。耶路撒冷被毀後,尼布甲尼撒任命他為省長。──《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七5 禁食的目的】在近東世界,除了聖經,很少提及禁食。通常是在哀傷的時候所發的行為。在舊約聖經,宗教性的禁食通常與請求神相關。重點在於請求的事情是如此重要,因此關注自己的靈性狀況,而身體的需求則退居幕後。如此,禁食是在神面前潔淨、謙卑的過程(詩六十九10,一○二4)。禁食不是最終目標,而是為著重要的事情操練紀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亞七6】「你們吃喝,不是為自己吃,為自己喝嗎?」
〔暫編註解〕即沒有想到神(見林前11:17-22)。
【亞七7】「“當耶路撒冷和四圍的城邑有居民,正興盛,南地高原有人居住的時候,耶和華藉從前的先知所宣告的話,你們不當聽嗎?”」
在被擄之前的先知所有的環境,那時如果人們肯聽受,也不會發生以後的災殃。看那荒廢之地,南地是從迦薩之南,從別是巴到死海,成為三角地帶,以加低斯巴尼亞在南端。它的荒廢不只因自然的環境,也因戰爭所破壞。至於高原,在山上有橄欖樹與桑樹,在山谷有榖類,都是神所賜的豐富,卻因戰爭而遭破壞,沒有甚麼出產了。這些地方極需要重建與復興。──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暫編註解〕“南地”是別是巴以南的地方。“高原”指以色列地中部地中海旁平原和猶大山區山腳一帶的地方。
百姓若早聽神的話,便不會為亡國而禁食了。
「南地高原」:即南面地方與西部山麓地帶(見俄19-20註)。
你們不當聽嗎?七十士譯本為“不是這些話嗎?”“以前的先知”曾警告人不要單依靠遵守外表的儀式(撒上15:22;箴21:3等)。
興盛。把以色列從前的興旺和現在的淪落進行對比,以提醒人們悖逆所帶來的損失。
南地。見書15:19注釋。
高原(Shephelah)。見書15:33注釋。“南地”和“高原”是猶大三個組成部分中的兩個。另一個部分是耶路撒冷周圍的“山地”(見士1:9注釋)。
●「南地」:原文是「乾燥」的意思,指猶大南方,大約是迦薩經別示巴到死海這條線以南的地方。當時南地的荒涼跟戰亂有關,並非因為土地或氣候不良。
●「高原」:原文是「低地」,指猶大山地和海岸之間的丘陵地。此處的山坡盛產橄欖樹和小無花果樹,低谷則盛產穀類。
● 7:7 的意思是被擄前先知說的話,現在的百姓也應該要聽。
◎ 賽 58:1-14 也提到類似的觀念。
【亞七8】「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撒迦利亞說:」
〔暫編註解〕◎8~10這裡說明宗教節期與儀式並非是信仰的核心,而是每日把神的公平正義實現在周遭,才是重點。重視禁食這種宗教節期是否繼續,是不錯的事,但最重要的公平正義可不能被忽略。
8-12百姓亡國被逐前縱然遵守宗教上的儀文,但卻沒有秉公行義、憐憫孤寡,反硬心不聽神的話。
8∼13本段列舉以民是否為守約之民的四種考驗:按公平審判、以慈愛待同胞、不欺壓貧苦無依者、不謀害人。這都見於律法和先知的教訓中,可是以民(“他們”)被擄前並未遵守。“金鋼石”:硬度最高的寶石。
【亞七9】「萬軍之耶和華曾對你們的列祖如此說:『要按至理判斷,各人以慈愛憐憫弟兄。』」
「要按至理判斷」,這是司法的公正。公義與公正,是聖約必具備履行的條件(何二19)。真正的公義必須恩慈慷慨(結十八6),謙卑(詩廿五90)。
「慈愛憐憫」,又是聖約履行的條件,也是忠貞信實的涵義,可指夫婦、友朋的關係(創二十13;撒上二十15;撒下十六17)。何西阿書第四章一至三節,先知責備以色列人無誠實、無良善,不認識神。他勸導他們謹守仁愛、公平(十二6),前者為信實與憐憫,後者為公義。撒迦利亞從先前的先知汲取屬靈的真理。──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暫編註解〕「至理」:即公正。
先知列舉了聖經所經常囑咐的正義的不同方面(見出23:6-8;賽32:7;耶22:3;彌2:1
2)。
●「至理」:「公義」、「公平」、「公正」、「公理」。
●「判斷」:指「法庭的審判」或一般的「斷定是非」。
【亞七10】「不可欺壓寡婦、孤兒、寄居的和貧窮人。誰都不可心裡謀害弟兄。」
寡婦與孤兒本是無告者,在經濟上貧困,在社會中低微,容易遭人唾棄與欺淩(彌二9)。寄居的是外地人,不僅受歧視,而且在經濟上無保障,職業上又不能享受平等的權利。貧窮人受別人輕視,尤其受富豪者欺壓。神的百姓若真要行公義,不僅不可有任何不義或不公正的事,而且應有友好樂助、慷慨助人的精神,給予他們切實的幫助。──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暫編註解〕見出22:22-24;申10:18
19;耶7:5
6;賽58:5-7。
●「謀」害:有計劃的預謀。
【亞七11】「他們卻不肯聽從,扭轉肩頭,塞耳不聽,」
〔暫編註解〕“他們”。被擄的上一代。“扭轉肩頭”。直譯作:所呈現的是頑固執拗的肩頭(尼九29)。
「扭轉肩頭」:原指倔強的牲畜(參何4:16)不肯讓主人把軛放在肩頭上。
扭轉肩頭。就像牛躲閃套在脖子上的軛一樣(見尼9:29;何4:16)。
塞耳不聽。他們都不在乎神的旨意。
●「扭轉肩頭」:叛逆的肩膀,這比喻從牛而來。牛掉轉頭去,免得軛套在牠的頸上。
●「塞耳不聽」:直譯是「使耳朵發沉」、「讓耳朵重聽」。
【亞七11~12】他們扭轉肩頭
這是悖逆的舉動,好似牲畜不肯就範,不願背上重軛(參閱出卅二9;申九6、13、27;王下十七14;耶七26)。他們又塞耳不聽,表明故意不願聽,充耳不聽。「塞耳」原意為「重聽」聽不進去,聽不下去,故意不聽,當作耳邊風。故此萬軍之耶和華大發烈怒。──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亞七12】「使心硬如金鋼石,不聽律法和萬軍之耶和華用靈藉從前的先知所說的話。故此,萬軍之耶和華大發烈怒。」
〔暫編註解〕“金鋼石”。一種十分堅硬的石。
「金鋼石」:即硬度最高的鑽石。
金剛石(shamir)。一種極硬的石頭(結3:9)。鐵石心腸是無法感動的。連最強烈的呼籲也不會有反應。他們“心硬”是故意的。
律法(torah )。“指教”(見箴3:1注釋)。
【亞七13】「萬軍之耶和華說:我曾呼喚他們,他們不聽;將來他們呼求我,我也不聽!」
神呼喚,他們不聽,這是以色列的叛逆。他們呼求,神不聽,這是以色列的刑罰。──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暫編註解〕以民不遵守與神立的約,受到應得的刑罰(看申二十八36∼37
64∼68)。
百姓的嚴厲懲罰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但到了不得不進行管教,以達到道德改革的時候,要求撤銷懲罰的呼求就不會予以理睬(見賽65:12-14;66:4)。
13~14 不順服的結果是禱告不蒙垂聽、被分散、土地荒涼。
13-14 百姓得到應得的惡報──國亡家破,故土荒涼。
◎ 7:13-14 到底是整理過去的預言,還是對當代以色列人的預言,我們無法確定。但是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出神的心意,凡是不聽神呼喚的以色列人,終究將被分散到列國去。
◎神要求的公平正義沒有被執行,導致猶大的被擄。荒涼的景象,當日的聽眾應該還看得見。今日的基督徒,是否也聽見了?
【亞七14】「我必以旋風吹散他們到素不認識的萬國中。這樣,他們的地就荒涼,甚至無人來往經過,因為他們使美好之地荒涼了。”」
旋風表達神忿怒的行動。耶和華曾藉異族的侵略,他們來如旋風,將以色列人分散(哈三14)。到素不認識的地方,失去保障,沒有社會地位。現在以色列人好似種子一般在地上,被風吹起,散落在各地,到素不認識的萬國之中。這裡是指萬國,別處也指偶像:素不認識的別神(耶七9;申十三2)。──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撒迦利亞書》
〔暫編註解〕百姓被打散,流亡各國,耶城和猶大地本為應許美地,也一片荒涼。
我吹散他們。悖逆和背道導致被擄到巴比倫。
他們素不認識。參申28:33
49;耶16:13。
荒涼。見耶9:9-16。
美好之地。見申8:7-10;賽106:24;耶3:19;結20:6。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