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拉基书第一章拾穗
【玛一1】「耶和华借玛拉基传给以色列的默示。」
照原文的排列,「默示」是第一个字。这字(Mas*s*a{~)原意为「举起」(na}s*a{~),在旧约中曾有六十多次之多,是指一种负担,由主人放在用人或牲畜身上,必须承受。「默示」在许多英译本作「圣言」(oracle),可能有更深的内涵,有紧急感,内心受催迫,有惶恐的态度,严谨地传出来。
「传给」,原没有动词,只是介系词,可译为「论」,即撒迦利亚书(十二l)「论以色列」。但是此处是以「以色列」为对象为目标,如果是「论」,那重点就是指以色列为信息的内容了。这一介系词(~el)也可译为「临到」,如耶利米书(一2):「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参阅结一3;何一1;珥一1;番一1;亚一1)。中译词译为「得」(弥一1),或「藉」(该一1),都表达了本来的涵义。——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暂编注解〕“玛拉基”:按历史来说,他是旧约时代最后一位先知,他的书也是旧约最后一卷。
默示(massa' )。“担子”,“艰难”或“发言”(见赛13:1注释)。玛拉基所得到的默示是以色列人不应忘记过去的教训。
●「默示」:原文是「重担」,又可翻译为「神喻」相当于是「启示」的意思。
●「耶和华...的默示」:NIV译做「一个默示:耶和华的话...」。
【玛一2】「 耶和华说:『我曾爱你们。』你们却说:『你在何事上爱我们呢?』耶和华说:『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吗?我却爱雅各,』」
耶和华亲自向祂的子民说话,祂宣告那�琱[不变的爱:「我曾爱你们。」耶和华爱以色列,是有至高的权能,祂拣选他们;也是无条件的,救赎他们。
「我却爱雅各」,因为耶和华是超越常规的,祂让雅各在次要的地位,提升到主要的地位。神怜悯谁,就怜悯谁,祂有绝对的权能。祂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雅各虽然微不足道(申七7、8),神却拣选他,唯一的解释是神的爱。——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暂编注解〕“你在何事上……?”这句话出现在本节及第一章6、7节、第二章17节及第三章7、8、13节,百姓藉以显出自己是“无罪而受伤害的人”!
「以扫」:他的后裔为以东人──以色列人的世仇(参俄简介)。
我曾爱你们。神竭力呼唤祂的子民认识到自己的忘恩负义,因此提出了一些尖锐的问题。祂的爱曾促成他们民族的形成(申7:6-9)。
在何事上。这是一系列问题中的第一个,在《玛拉基书》中经常出现,暴露了当时的百姓自以为义的态度。这些问题也许没有说出来,却是这个民族内心真实的想法。“在何事上”说明百姓对属灵的事情一点儿也不关心,构成了本卷的基调。
我却爱。神以出生和环境相同的双胞胎为例(创25:24-26)向犹太人说明,祂喜悦以色列不是因为其出身,而是因为其品格。雅各虽然犯过惨痛的错误,最后却完全献身侍奉神。
●「曾爱」你们:希伯来文的时态是完成式,表达神的爱是过去运行,现今仍然运行着。
◎耶和华「说」、你们却「说」:以此「说」字呈现出耶和华彰显主权以及以色列人的反抗主权。
◎其实,我们也常常健忘,怀疑起神的爱。尤其是这时的以色列人,归回建圣殿的热情已过,现况是国家弱小、社会上的欺压不断,人对神的崇拜冷淡,难免让人怀疑起「神爱我」这个信息。现代的圣诗鼓励我们「数主的恩典」,玛拉基也邀请以色列人看看邻国,或者健忘的我们可以重新得回信心。
2∼3“爱雅各,恶以扫”为比较的讲法,非绝对的爱恶。雅各所得福分远比以扫为多。如果拿雅各所得和以扫比较,雅各可算是蒙爱的,以扫是被恶的。神所应许的子孙(基督)就是出自雅各的后裔。故“所恶”也有不蒙拣选的意思(罗九10∼13)。新约圣经教训人爱基督要“胜过爱”(亦作恨)父母(路十四26)是此处“恨”的真正意义。
2~3 “我却爱雅各,恶以扫”。由于那是一种拣选之爱,所以恶就是这种爱的相反;即拒绝把他放在一个被拣选的位置(比较创二五23;罗九10∼13)。“他的山岭”。以东地,因为以东人是以扫的后裔(参看俄巴底亚书的简介)。尼布甲尼撒在主前586年入侵以东(耶二五9
21),后来(主前550∼400年)拿巴提人把以东人赶离他们自己的领土。
●2~3「爱雅各,恶以扫」:这是希伯来文学的表达方式,表示「最爱雅各」、「次爱以扫」的意思。
2∼5本段以“我曾爱你们”一语开始,向处在艰困世代中的百姓重申神永不改变的大爱,并引以扫和雅各的史事来证明,以扫的后裔是以东人,为以色列人的世仇。
2-5根据神对以扫与对雅各的不同待遇,向以色列人证明神不变的爱。
【玛一2,3神爱雅各,恶以扫,是何原因?】
答:雅各和以扫本是利百加的双生子,先生的叫以扫,后生的叫雅各。在他们还没有生下来以前,神的应许计划已定,两国在她腹内,两族要从她身上出来,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创廿五21-26)。在这里神要借着先知玛拉基,回答以色列国人的话说:「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么?我却爱雅各,恶以扫,使他的山领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野狗。」(2,3)这的意思,不是指着他们二人的肉体或灵魂的喜爱,或得救与不得救的事,乃是如前面所说的应许两国而言,即指雅各所代表的以色列国,和以扫所代表的以东国的事(参俄1-21)。在神的应许和永远的计划中,神要创立以色列国,因为他是由亚伯拉罕起,应许传到以撒,在以撒的二子中,又必有一个承受应许的人,一脉相承,成为后裔,立为一国的事;而按他所拣选人的旨意,便悦纳了雅各,厌恶以扫(罗九7-13),所以就不拣选以东国了;以致后来以东遭受灾难,成了以色列所憎恨的仇敌,至终因罪恶走向毁灭的途径(3-5,俄2-18)。――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玛一3】「恶以扫,使他的山岭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野狗。”」
「恶」不是恨恶或憎厌,只是与爱的那种对比与较量。神对以扫,就没有对雅各那种深度的爱,所以是在程度上的比较。耶和华对雅各的爱不是绝对的,只爱一个以色列民族,面对其它国家是绝对恨恶的,爱得没有那么深、那么多,在希伯来的用语上就以「恨」字来解释。
「使他们的山岭荒凉」原意有「转变」的动词(~a{s*i^m),是未完成式(Imperfect),指历史的赓续。这审判是继续的,不断的,一直等到都转变成荒凉毁坏的实况。——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暂编注解〕“使他的山岭荒凉”:先知书不少预言过以东地的荒凉(赛三十四5∼15;耶四十九7∼22;结二十五12∼14;俄整章)。主前587年,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攻打耶城,曾侵入以东地(耶二十五9
21),后来(主前550∼400年)拿巴提的亚拉伯人长占其地,把以东人赶往犹大的南部,叫做以土买人。
「恶」:比较上的说法(参创29:31; 路14:26等) ,
这里指耶和华爱雅各过于爱以扫;另一方面,「恶」可指「不拣选」,与2节「爱」的意思相反。
「使他的山岭 ...... 野狗」:大概是指以东人当时遇到的新灾难(见4「现在虽被毁坏」) ── 拿巴提的阿拉伯人将他们逐至先前犹大的南方(后称以土买),使他们失去家园。
恶以扫。根据上下文,似乎是指以扫的后代以东民族,而不是以扫本人。“恶”在东方语言中是典型的夸张用法(见创29:33;申21:15;见诗119:136注释),不必按字面来理解。神在这里只是说祂喜欢雅各及其后代胜过以扫及其后代,因为两兄弟与神的关系是不一样的。雅各有属灵的心志和得救的信心,喜爱属于神的事物,因此他的罪得到宽恕,享受神的悦纳和友谊。以扫则贪恋世俗,亵渎神,不喜欢神圣的事物,结果得不到神的悦纳(来12:16
17)。
荒凉。以色列人从被掳回归以后,重新占领和耕种自己的土地,重建了耶路撒冷和圣殿。但以东遭到巴比伦人的毁灭而荒凉以后,似乎再也没有恢复过来。
野狗。或“豺”。见诗44:19注释。以东成了这些野兽出没之地。
●「恶」以扫:原文是「恨」。
● 1:3 为对以东的预言。以东是以扫的后裔参考
创 36:1 。
●以东成为荒凉:可能是拿巴提人(Nabateans,也就是古阿拉伯人)于公元前550到400年间由沙漠入侵巴勒斯坦,掠夺了以东,只留下少数的以东人散居在犹太南方的尼吉夫(当地是旷野地)。
【玛一3 以扫的山】极有可能是指位于南地 (Negev)的西珥山区(创三十六8∼9、21)。圣经提过西珥山(例:创十四6;申二1),应该是指以东国的南部,介于古怀尔干河与拉斯纳克布城。──《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玛一4】「以东人说:“我们现在虽被毁坏,却要重建荒废之处。”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任他们建造,我必拆毁;人必称他们的地,为罪恶之境;称他们的民,为耶和华永远恼怒之民。”」
「虽」是有假定的语气,「我们即使遭受毁坏。」「毁坏」在亚兰文译本与叙利亚译本作「缺乏」与「贫乏」,可能将字根看作另一个字(ro{s%
实则ra{s%as%),七十士希腊文译本与拉丁文译本作「毁坏」。以东看清他们的情况,所以企图重建。
「重建」原意为「归回又建造」,因为「归回」也可译为「回复」或「再次」,所以这样译为「重建」,也是正确的。他们想克服国家的艰难,再行努力重建政治与社会经济的基础,但是主不允许,他们的努力就不成功。——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暂编注解〕以东人所犯的罪,看《俄巴底亚书》10∼14节。他们自高自大,心里没有神,使其国永远不能建立。
“以东人说”。更可作:以东若说。有关以东的“罪恶”,参看创世记二十六章34节、二十七章41节和俄巴底亚书10至14节。
神的预言终应验了(见俄简介)。
却。或“因为”,“如果”。如果以东人违背神的旨意决心重建居所,神就会干预,阻止他们这样做。
万军之耶和华。见耶7:3注释。这个称呼在《玛拉基书》中经常出现。
永远(`ad`olam)。见出12:14;21:6;王下5:27注释。
●「重建」:也可译为「归回又建造」。
【玛一4∼5 主前第五世纪的以东】以东在主前第六世纪没有参与反抗巴比伦统治的行动,该地区却显然受到巴比伦最后一个皇帝拿波尼度攻击。俄巴底亚书、耶利米书第四十九章,与以西结书第二十五章提到以东的灭亡,但是从玛拉基书来看,以东人还没有放弃他们的疆域。不过主前第五世纪,以东下场如何,我们所知甚少。当时以东与黎凡特,以及地中海东区有商业来往,而以东境内也有新的人口群聚迹象。
基达人位处大马色东南方的叙利亚沙漠地区,移居、袭击远至摩押与以东的南方。也有可能是拿巴提人于主前第三世末纪征服了以东地区,因此从阿拉伯沙漠移居到北部此地。──《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玛一5】「你们必亲眼看见,也必说:愿耶和华在以色列境界之外,被尊为大。」
〔暂编注解〕百姓看见了以东人果如神所说的如此收场,必会承认耶和华的确是管治万国的神。
「愿耶和华
...... 被尊为大」:神对以东人的刑罚,显出祂对以色列不变的爱,表明祂仍掌管万国,满有公义和权柄。
亲眼看见。即犹太人亲眼看见。当百姓看到神的慈爱时,对祂恩慈的感谢和赞美,代替了埋怨和不满。
在以色列境界之外。可能指全世界。
●「之外」:也可以翻译为「之上」,不过以「之外」比较可能。
【玛一6】「藐视我名的祭司阿,万军之耶和华对你们说: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那里呢,我既为主人,敬畏我的在那里呢。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呢。」
〔暂编注解〕尊敬我的。神是他们的创造主,特别拣选,保守和看顾了他们。祂是祂子民的慈父(见出4:22,申32:6),理应得到他们的尊敬。
祭司啊。神现在转而责备百姓的宗教领袖。他们本应成为顺从和圣洁的楷模和导师(见代下15:3注释)。
在何事上。见第2节注释。祭司们不认识自己的属灵状况,并没有悔罪。
藐视你的名。他们没有回报神的慈爱,反而藐视神(见2节)。
●「父亲」: 出 4:22-23
申 32:6
何 11:1
提到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父亲。
●「仆人」: 出 3:12
9:1 拉 5:11 提到以色列人是神的仆人。
●「尊敬」:「尊重」、「荣耀」。
●「敬畏」:「害怕」、「惧怕」。
●因此 1:6 开始玛拉基首先指责神的百姓(儿子)中最优秀的份子竟犯了否定神(父亲)最起码的权利—当得他们的「尊重」!儿子尊重父亲为何重要,因为申命记(参考
申 21:18-21 )提到「儿子执意不顺从父母是可以处死的」。由判死刑可看出当日社会很重视子女对父母的尊敬,并且玛拉基用这个命题来取得听众的同意,才举出他们的罪状。
6∼8 “污秽的食物”。他们用有残疾的牲畜来献祭(是律法严厉禁止的;利二二20∼25和申一五21),这行为对地上的“省长”来说也是一种侮辱,何况是对天上的统治者呢?
1:6-2:4
献祭上的疏忽:责备祭司轻视神的爱,在领导百姓敬拜神的事情上敷衍塞责。
一6∼二9本段为神对祭司的斥责。
【玛一7】「你们将污秽的食物献在我的坛上,且说:‘我们在何事上污秽你呢?’因你们说,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
先知在此传出神的话,指责他们藐视的行动。祭司有责任将献物带来,他们是为献祭的百姓,将祭牲(食物)放在坛上。献祭的事,在先知中以玛拉基最强调(一8、11,二12,三3;参阅摩五25),食物大概是指祭牲(8节),「污秽」不是没有价值,而是不合格,因为食物一有污秽,就不适合在祭坛上。祭物必需清洁纯粹,才称完全,才蒙神悦纳。
「耶和华的桌子」在旧约中只有玛拉基书用过两次(另一处在12节)。这桌子很容易使人想到陈设饼的桌子,但是陈设饼的桌子,没有带血的供物。但是这桌子实际只是祭坛,可能将献祭之物称为食物,才用桌子。因为桌子是置放食物的。——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暂编注解〕耶和华为以色列的“父”,这个身分是对以色列全民而言,不是对个别的以色列人(耶三15∼19)。新约时代,信徒与神的关系也是以神为“父”,但看重的是个人与神的关系,是藉重生而建立的(约一12∼13;罗八9)。
神责备祭司在敬拜的事上完全没有尊敬之心。
“耶和华的桌子”。燔祭坛,从这“桌子”,祭司得到他们在祭物上的分(也见于12节)。
「因你们说
...... 可藐视的」:祭司口里未必胆敢说这话,但他们对献祭的疏忽便显露出这种心态来(见12-13)。
「耶和华的桌子」:指祭坛。
食物(lechem )。见创3:19;43:32;出2:20。“食物”不是指陈设饼,因为它不献在坛上。这里可能指祭牲的肉(见利3:9-11
15
16)。这也许只是他们忽略仪文律法许多事例中的一个。
在何事上。见2节注释。祭司由于属灵上的盲目,没有认识到献“污秽的(俗的)食物”就是藐视神。
因你们说。他们也许没有公开表示藐视神的坛,而是通过他们的行动,就是把“污秽的食物”献在坛上。
耶和华的桌子。显然指祭坛。
●「污秽」:应该是指「礼仪上的不洁」。但在此除了表达祭物的不洁,也表达献祭的人的心态不洁。
●「将....献在我的坛上」:这里是指动物的祭,由 1:8 可见。
●「耶和华的桌子」:参考 结 40:39-43 ,圣殿内宰杀祭牲用的桌子。旧约中唯有玛拉基用过这个词汇。
●第七节提到祭司不仅是心态不正确,并且产生出的行为更具体的表现出来。在利未记(参考
利 22:2
和 利 22:9 )清楚吩咐祭司「要尊敬所献的圣物」。但他们却将污秽的食物献在神的坛上,可见这些祭司真的藐视神的名。
【玛一7】将污秽的食物献上(RV:面包),这里是指动物的祭,第8节便是证明;动词献上(希伯来文 niggas%)是玛拉基形容献祭的特殊用字(一8、11,二12,三3)。污秽(希伯来文 m#go~a{l)主要是指礼仪而言(拉二62,「算为不洁」);可是这些祭物的不洁,首先是因献祭之人的心态,其次才是因礼仪的不完全。我们怎么污秽了它?以色列人提到神的名,就是指神本身;如果神的名被藐视或污蔑,就是神被污蔑。──《丁道尔圣经注释》
【玛一8】「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物,这不为恶吗?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这不为恶吗?你献给你的省长,他岂喜悦你,岂能看你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祭司与百姓是无法否认先知的指责,因为他们在献祭的行为上,表明了他们的罪恶。律法禁止献的祭牲有残疾。瞎眼与瘸腿的牲畜可以食用,却不可献祭(利廿二22;申十五21)。他们实在干犯了律法。不要说献给神,就是供奉省长,都有失恭敬。「看情面」原意为抬起头来,仰面对��你,表明接受的意思(参阅创卅二20)。——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暂编注解〕“省长”:犹大此时在波斯治下。“省长”原文为外来字,大概是为波斯人。
「省长」:指代表波斯皇帝于犹大所属省分执政的官员。
「岂能看你的情面吗?」:即「他岂会恩待你呢?」本节的意思是:若将有残疾的祭牲献给百姓的官长,尚且不蒙悦纳,更何况献给神呢?11本节较合理的解释是指将来耶和华在外邦人中被尊为大,烧香与献祭不再是祭司的特权,敬拜也不限于耶路撒冷,而是普及各地各民,这种情况已应验于新约时代。(参罗12:1; 来13:15-16; 彼前2:9)
「献洁净的供物」:所献祭牲固然无瑕疵,献祭者本身在道德上和仪式上也应洁净。
将瞎眼的献为祭物。律法要求祭牲必须是“没有残疾的”(利22:19)。本节所提到的人得罪了神。百姓认为祭牲有没有残疾并不重要。他们献上有残疾的牛羊,把好的留给自己。神要人把最好的献给祂。百姓把最好的留作它用,表明他们没有把神放在生活的首位。不把神放在首位,就是不给祂任何地位。
省长(pachah )。见该1:1注释。把有残疾的献给长官是对他的侮辱。对人尚且如此,何况是对伟大崇高的“万军之耶和华”呢(见耶7:3注释)?
喜悦。即悦纳。
●「瞎眼、瘸腿、有病」:律法明文禁止献上这些动物。参考: 利 22:18-25
申 15:21 。
●「省长」:指代表波斯皇帝于犹大所属省分执政的官员,此字是外来字。
●「情面」:原文是「赏脸」、「举起脸」、「背负脸」。
● 撒上 2:12-17 也是一个藐视耶和华祭物的例子。
◎这里提的是百姓犯罪,但祭司没有把关。祭司为什么会没有把关呢?很可能是他们觉得「残疾的祭物」也是「祭物」,不献白不献,还是让步一下献上去好了,反正现在时机不是很好,总不能太过拘泥。结果反而让「献残疾祭物」成了一种习惯。
◎试想为何百姓会犯错误,可能是因为贪图方便和便宜,因此对祭物并没有遵守神的命令,反而随心所欲,此等行径反映了他们对神的轻率态度。我们是不是也常贪图方便来草率奉献呢?
◎人的心态将会反映在其行为上,而且我们常有「隐而未现」却自以为没有的罪。此处玛拉基的提醒让我们看到,神要我们献上的是对祂从心底而来的「尊敬」,就像子女对父母的尊敬一般,要小心自己是不是「妄献」。
●8~9此段批判祭司看起来虽然好像玛垃基有点小题大作,用事奉神的礼仪细节来指责祭司,但值得注意的是,玛垃基指责的并不是「事情应该怎么作」,而是当时祭司对神的不在乎,以致于行为表现出对神不敬。
【玛一8 献有残疾的动物】波斯政府终止资助以后(见三10注释),以色列人想尽办法减少开支。其中一个方法显然就是放宽哪些动物才能用来献祭的规定。──《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玛一9】「现在我劝你们恳求神,祂好施恩与我们。这妄献的事,既由你们经手,祂岂能看你们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先知在劝他们恳求神,这是很强烈的语气,是命令词(Imperative with na~),然而就以讥剌的话:让神好施恩给你们。谦卑真诚的祷告,本来是可得着神的恩惠,这是蒙恩必然的条件。但是祭司与百姓这样不虔的态度与行为,又怎能获取神的怜悯呢?——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暂编注解〕恳求。玛拉基在这里恳劝祭司们悔改。
这妄献的事既由你们经手。直译为“既出于你们的手”或“出于你们的手吗?”即“你们敢这样做吗?”或“这样的祭物你们敢献吗?”
看你们的情面。见第8节注释。
●「这妄献的事既由你们经手」:原文是「这事既由你们经手」。
●「这事」:指 1:6-7 节中妄献的事。
● 1:9 是一种讥讽的用法,不过既然祭司献上不合格、侮辱神的祭物,神怎么可能施恩看祭司的情面呢?
【玛一10】「甚愿你们中间有一人关上殿门,免得你们徒然在坛上烧火。」
如果在敬拜上没有尊重神,没有敬虔诚实的心献祭,还不如就把圣殿的门关上,完全停止敬拜与献祭。
「殿门」是双数(Dual),表明这门是双重的,或指通经祭司院,有献祭的桌子,或指内院,有燔祭的坛。「烧火」的用词可参阅以赛亚书(廿七11,五十11)及诗篇(十八28。)「徒然」一词,也可译作「自白」或「白费」,七十士译本与拉丁文译本是「白费」(gratuito)。——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暂编注解〕“关上殿门”:宁可不要献祭,好过献不洁的祭侮慢主名,神宁可废弃祭祀,也不要包藏罪恶,徒具形式的敬拜,比较《撒上》十五22∼23,连人都不会喜悦,何况神呢(8节)!
百姓若是抱着轻蔑的态度来敬拜,神宁可他们不敬拜。
你们。先知斥责那些在圣殿中服务的人唯利是图,没有忠心而有效地为神做工。但他们做一点小事也要报酬。
供物(minchah )。一般指素祭(见利2:1注释)。先知可能是说,这些祭物虽然原来没有受过污染,但因为奉献时的错误精神而得不到神的悦纳。
●「门」:可能是指通往祭司院的门,处理祭牲的桌子就放在那里。(参考
结 40:39-41 )。门被关上,就无法献祭。因此这段的意思是说,神希望有人去关上圣殿的门,使人不能再做那些无意义的敬拜。
●「在我坛上烧火」:指祭司在敬拜上的工作。杀牲畜是献祭的人作的。(参考
利 1:5 、 利 3:2 、 利 4:24、 利 4:29 )
●「徒然」:「毫无理由」、「无原无故」。
◎神希望有人去把殿门关闭,让这种「用残缺的祭物来敷衍神」的举动可以停止。我们自己是否也常常用仪式性的祷告、随意的读经、聚会来敷衍神?这样的对待,如果连人都不要,神怎么会要呢?会不会神也会希望很多教会或机构不如关门还比较好?
【玛一11】「万军之耶和华说:“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供物,因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是包括极远阔的地界。这里的重点是指从东到西,并非指献祭的人须从早到晚等候作成这样的敬拜,因为人数太多,必依次行事。这可能指整个的世界,正如诗篇第五十篇一节及第一百十三篇三节所说的。
「我的名在外邦中」,或许可译为「我的名在外邦的地界中」指范围之大,影响之大,能力的久远。——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暂编注解〕神在以东和列邦中所行的事(5节;番2章),显出祂才是真神。万民要尊祂为大。“烧香”指祷告。“供物”指颂赞。新约时代,对神的敬拜在地理上范围已远及欧洲,外邦人归主的人数远超过犹太人。
从日出之地。神的旨意是全地的人都应真诚地敬拜祂。
在各处。见赛19:18
19;番2:11。
● 1:11 之前有一个「因为」和合本未翻出。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指「全世界」。
●「名」:在希伯来文中,名字代表一个人的本质,特征和人格,而且按照我们对他的认识或他向我们启示的程度而定。
● 1:11 的「烧」是分词,实际的意义应该被视为随时会临到的未来式,也就是说耶和华的名被尊大的事情是在未来,而非是当时已经发生的事。
【玛一12】「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视的。」
「你们」是指祭司。他们不是在外邦,而是在耶路撒冷。他们竟然公开亵渎耶和华的名认为神的祭坛与供物都不足重视。他们的亵渎可说是肆意的(Piel: intensive)又是继续不断的(participle: habitual and continual)。他们不尊重神的名,只当作平常,这是多么轻慢的行为!他们根本不重视律法的规定,不以耶和华的名为尊贵的。——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暂编注解〕亵渎我的名。即亵渎神的名(见11节)。
说。见第7节注释。
耶和华的桌子:见第7节注释。
食物:泛指的“粮食”。
●「你们」:与 1:10 的你们都是指 1:6 的「祭司」。
【玛一12 耶和华的桌子】这个名词在旧约仅见于此处。译为「桌子」的字是个有字意与喻意(例:赛六十五11)的常见字眼。在以西结书四十39∼43,桌子在内院用来宰杀祭牲或是摆器具。从本节的文意脉络来看,耶和华的桌子与祭坛是同义词,因为祭坛已经被以色列人污秽了。以桌子比喻祭坛,是基于祭牲成为神的「食物」这个意象。有关此意象,请参看:利未记一2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玛一13】「你们又说,这些事何等烦琐!并嗤之以鼻。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你们把抢掠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收纳呢?这是耶和华说的。」
「烦琐」是含有艰苦的用意。他们对责任感到厌烦,对工作缺少热忱,没有兴趣。
「抢夺的」也可指偷来或抢来的,盗贼原是律法所禁止的(利五23,六4,十九13),所以这种供物必为神所憎恶。献祭不只是在祭品,更在献奉者的心意。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万万的油河么?(弥六7)。现在连献的都是污秽的,在质与量都有问题,神真会悦纳?——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暂编注解〕“嗤之以鼻”即“轻视”。
你们又说。见第7节注释。
何等烦琐。指祭司在从事圣殿崇事时轻蔑厌烦的态度。
嗤之以鼻。说明祭司藐视祭坛的程度。
抢夺的。即偷窃或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得。
瘸腿的,有病的。见第8节注释。
我岂能收纳呢?他们很清楚,任何人也不会喜欢这样的礼物(见第8节注释)。他们凭什么认为神会悦纳呢?
●「嗤之以鼻」:原文和「呼吸、吹」同字,创世纪第二章神「将生气吹进的吹也是用这个字(参考
创 2:7 )。
●「烦琐」:「麻烦」、「艰苦」的意思。显示出祭司把献祭的事情当成是麻烦的工作,而非是对至高神的敬拜。
●「抢夺的」:指被野兽抓去分尸而残缺不全的牲畜。 出 22:31 提到这样的牲畜(撕裂的动物)是不可以给人吃,要扔给狗吃的肉甚至人也不可以吃,更不用说拿来献给神。这样作是无效的献祭(因有瑕疵变无效)。
【玛一14】「行诡诈的在群中有公羊,他许愿、却用有残疾的献给主,这人是可咒诅的!因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诡诈是指他们没有忠实地向神来还愿。他们所许的愿,必须履行,他们却不肯好好还愿,只是敷衍塞责,勉强应付。
还愿祭应献公羊,这是律法的规定(利廿二19)。但是他们却将有残疾的献给主。有人甚至将「残疾的」一词改为雌性,那就是牝羊,违反律法。照利未记第三章一至六节,牝羊也可以献。在利未记第四章廿八、卅二节及第五章六节特此指定母山羊为应献的供物,可见问题不在于公羊或母羊,实在是由于残疾不完整的祭牲,为律法所禁止的。如果祭牲不完整的,只可作甘心祭献上,如果用以还愿,就不蒙悦纳了(利廿二23)。——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玛拉基书》
〔暂编注解〕许愿者还愿时应用无残疾的公羊(利二十二18∼23)。但羊群中分明有公羊,却把残疾者献上,这岂非对神的大不敬,因此可咒诅。“大君王”:独一无二的全地的王。“在外邦中是可畏的”:看一5
11注。
许愿是自发的,但一旦许了愿,就必须还愿。“有残疾的”。直译作:有缺点的雌性牲畜,代替更有价值的雄性牲畜在许愿时献上。以次等牲畜取代上等牲畜是欺骗“大君王”的行为。
此处的献祭者许愿将羊群中最好的(即公羊)献给神,但还愿时竟将残疾的献上,敷衍了事,显然藐视这位拥有万国王权的耶和华,罪大恶极(参利22:21)。
可咒诅的:神要惩罚那些明明有可蒙悦纳的“公羊”,却献上有残疾之祭牲的人。
可畏的(nora')。源于动词yara'。见诗19:9注释。在这里指“敬畏”。
●「公羊」:羊群中最好的。
●本节以甘心祭为例,人许愿若神施恩拯救,应献祭感恩,此时还愿所献燔祭必须无残疾无瑕疵。(参考
创 28:20-22 、 民 30:2 、拿 2:9 )。且利未记规定(参考 利 22:18-19 )必须献『公』的牲畜。
●「可畏的」:译作「受尊敬」。
●「万军之耶和华」:圣经中出现三百多次,原文的含意与统领天上的众天使有关,用来表明神的权能。
◎13~14这段表达祭司以为自己并没有错,错误应该归那些带祭牲的人才对,但神却表达祭司有责任要拒绝百姓向神施诡诈,神喜悦的是人将最好的献上!祭司不能因为自己对仪式感到厌烦,就任凭百姓恣意妄献。
◎现在我们的服事、每周的聚会,到底是烦琐的例行公事?还是呼召、敬拜?我们有服事、敬拜大君王的自觉吗?
◎第一章就出现了三次神「在外邦中被尊为大」,和这里玛拉基提到以色列人(尤其是从祭司开始)「不尊重神」成为强烈的对比。
【思想问题(第1章)】
1 本书一开始便指出神恶以扫、爱雅各,这对当日百姓有何意义?与全卷书的信息有何关连?
2 本书1:6-2:9是神对祭司的斥责,当中有什么是今日事奉神的人容易犯上的错误,须引为监?
3 于6-14节,神如何引人际关系为例,证明祭司的过错?见6
14节。这对你有何提醒?
4 本章三次提到耶和华(的名)被外邦尊崇(5
11
14),对当日犹太人有何意义?给你什么教训?
──《串珠圣经注释》
第一章
圣工不要采用雇佣的办法——今日如同玛拉基时代一样,有些传道人传道,不是因为觉得不该做别的事,不传道就大祸临头,而是为了工资。神的圣工采用雇佣的办法是是完全错误的,神的库存被那些只会损害事业的人掏空了。如果传道人完全投身圣工,献上一切力量建立衪的事业,就不会缺乏。在属世的事上,他们的命份要比对主和衪所拣选差派的门徒好多了。(《南方守望者》1905.1.3)
犹太人的兴旺是要彰显神的荣耀——[引玛1:11]玛拉基的预言应验在向外邦人传扬神的真理上。神凭着自己的无穷智慧拣选以色列民为世界各民族保管无价真理的宝藏。神将自己的律法赐给他们,在世人、天使和未曾堕落的诸世界面前作为他们发展品格的标准。他们应当向世界显示天上政权的律法,通过言传身教坚决地为真理作见证。他们的兴旺,要彰显神的荣耀、威严和能力。他们是祭司和君王的国度。神给了他们充分的供应,使他们可以成为地上最强大的民族。
神的选民由于不忠诚,而养成了与神的愿望相反的品格。他们将他们自己的模式和标记放在真理上。他们忘记了神,看不到作为神代表的崇高权利。他们所领受的福气并没有带给世人。他们所占有的所有资源都为荣耀自己而用。他们没有进行神所要求的服务,也没有给他们同胞信仰上的指导和圣洁的榜样。他们象古代世界的居民那样,心中所想的尽都是恶。这样,他们使神圣的事成为笑料,并说"耶和华的殿,耶和华的殿就是这样"。同时他们误表神的品格,羞辱衪的名,玷污衪的圣所。(《南方守望者》1905.1.10)
【暂编注解数据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串珠圣经注释》․《SDA圣经注释》․《蔡哲民查经资料》․